科技成果交易盲点的思考_科技论文

科技成果交易盲点的思考_科技论文

对科技成果贸易中盲点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盲点论文,科技成果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说:“今天,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差距是知识差距。没有转让,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发展”。结合国情国力,我国的科技成果如何进行转让、贸易?按照我国现行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科技成果包括:旨在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在学术上有新的见解并对科技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旨在解决生产建设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旨在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软科学成果。据统计,在现有科技成果中,科学理论成果仍占绝大多数,软科学成果占相当大的比例,应用技术成果在整个科技成果中的比例估计不足30%,且目前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约占总数的15%左右,真正形成产业化的比率更低。

一些人一听到“科技成果压仓库,生产厂家缺项目”,到处咕科技成果转化难,有“瓶颈”障碍,进入市场贸易渠道不畅时,人们则往往误认为只有科技成果的“三化”(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才是科技成果,更甚者认为将科技成果转让、拍卖赚了钱才算真正的科技成果。

笔者通过调研和查阅资料信息获悉,目前,科技成果的贸易和拍卖市场不景气,现场冷落。科技成果的拍卖源于1992年7 月拟在我国海南率先选址建立国际性技术交易所,也叫科技成果国际拍卖宫,其目的就是推动科技市场不断发展。由此引发起科技成果拍卖会竞相举办。1992年10月28日在北京科学会堂举办了京津地区首届科技成果经贸信息拍卖大会,上午九时许,台下一直是一片死静。不到11时,56个科技成果和商贸信息已全部宣布完毕,此会只拍卖出1项技术、2项信息,且无人角逐。

1993年广东青年高新技术拍卖会推出23项技术成果,成交1项。 深圳拍卖会,宣布了150个项目,成交7项。南京拍卖会,时间长达2 个多小时,成交4项。郑州举办的中原科技成果交易会, 连第一锤锣都未敲响。东北某省开办的一次全国性的科技成果贸易会,草草收场。中国杨陵农科城举办的首届科技成果博览会,也不景气……。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国已举办了20多次科技成果拍卖会,只要是按纯市场行为举办的,基本上均失败。

相比之下,在拍卖热潮风起云涌的当今,区区一个电话、车号等吉祥号码拍卖竞相抬价,以数万元、数10万元价格角逐成交。而全国性、区城性的科技成果拍卖会,却出现持续冷场,这种“反差”与“怪圈”现象原因是什么呢?

究其根源是,市场规律这只无形手,在掌握、操纵、支配、调节着一切。谁不遵循它,就要碰壁、摔跤、受罚,落了个劳民伤财的名声。科技成果拍卖会,屡遭挫伤,说明这种市场行为不符合技术贸易自身的运作规律;技术市场不同于有形商品市场,照搬有形市场的模式和做法,将其外在形式和运作方式 “拿来”用于技术市场,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技术市场是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没有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发生,即使“人造”多大的挂牌“技术市场”,也不存在真正的技术市场。

市场发育的快慢,主要是人流、物流和财流。目前资金短缺是制约市场的主要因素。科技市场更是如此。我国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广大的市场在农村,农村市场打不开,中国的市场就打不开,中国的市场就打不开,也就难以与国际市场接轨并网。因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是制约市场的主要问题。以农业科技成果为例,一是农业科技成果是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研究对象,难度大,风险大,周期长,且大多数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和馈赠性,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低微,有的推广试验倒贴本;二是农业科技成果开发推广的服务对象或称市场中的买方是经营规模超细小的3亿农户,户均8亩地,分散在9个地块。农户收入低, 对吸纳新技术的愿望不强烈,口袋里无钱就迈不进市场。

从以上实践和教训中,提醒了我们开展科技成果贸易,仍须转变观念,强化市场意识,加大科技投入,认真思考和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知识转让问题

马约尔说:“知识分享是未来最重要的公平因素”。科学家分享方面所采取的态度——至少在国营部门……他们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把新的情报介绍给全世界同行,并在会议上交流经验。

纵观国外长达200多年的科技贸易,从没有搞过科技拍卖。 我国科技拍卖会出现萧条,也正说明我们既违背了市场规律,又缺泛适销对路的应用科技成果。拍卖的科技成果的先进、适用、经济“三性”的质量很难评估。目前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应当是“适需”、“质好”、“品新”、“价宜”、“待优”(即服务)五个要素的综合,质高品优的科技成果,不推自广,等不到上市就会被企业抢走。

科技成果有偿转让难,一方面是由于科技投入欠账太多,加之中试环节相对薄弱,有些成果还只是停留在产品或工艺的理论设计阶段,且不成熟,技术欠配套,就急于赚钱;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在机制转化中,体制还未理顺,资金短缺,无力或不愿意承担中试或进一步研究开发和生产的风险,更无力出巨资购买科技成果上新项目。例如在韩国,诸如合同研究、建立“产业技术开发支持计划制度”、设立研究成果商品化公司、对新产品实行“政府购买制”等等科技成果转让方式,还有其它国家的“孵化公司”等等,都极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让,这些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2.换脑筋,更新观念

观念狭隘致使不少科技部门按狭隘的市场观念来对待科技成果,存在不少盲点与误区,而把科技成果推出拍卖台,大赚其钱的奢想,更是认识上的偏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按大科技大市场的客观规律办事。

3.科技成果的价格问题

有的专家曾提出科技成果拍卖的定价原则:科技成果拍卖底价=该项成果研制成本+研制成本3年内的社会平均利润+流通费用。 设想归设想,实际归实际。若按此测算,在农业上如1985年荣获国家发明一等奖的“小偃6号”小麦新品种,从1956年开始培育到1985年获奖, 历经29年,花费科研费(含设备)150万元,3 年间的社会效益达5 亿元; 1985年荣获国家发明二等奖的“秦冠”苹果,历时31年,请问这些成果的拍卖价应是多少?农民买得起吗?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低微的有偿价格和“价宜”,尤其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特殊价格”应是什么原则,待进一步探讨。

4.增加科技投资,加强中试基地建设

中国科技薄弱主要是缺资金。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日本研究开发经费人均达700美元,美国人均600美元,而我国人均科研开发经费不足2美元。没有投入,哪能产出?高科技需要高投入,才会有高发展, 才能产生高效益。

科技成果必须经孵化或在基地“加工”成熟,完全可以向用户提供配套成龙的技术商品,这种称之“交钥匙工程”,才能为用户带来方便和效益。科技成果贸易中的“关键点”,例如科技成果的中试,企业吸纳技术的能力以及技术流通的效率与质量均属关键环节。只有抓住“关键点”取得突破,才能开创科技成果的新局面,一味地搞“入造市场”,却往往是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

5.大力开展科科技市场调研工作

我国的市场研究行业仍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国内许多企业的营销观念仍停留在以推销为中心的阶段,关起门来搞市场开发,忽视了市场调查,其结果导致盲目引进科技项目和生产,造成产品积压,企业破产。在国外,美国一家大型市场研究公司,每年营业额达1亿美元;日本电通公司的市场调查员工达1000多人。我国上海的海信公司,是于1992年11月开业的市场研究公司,前景也看好。科技成果贸易更应立足市场调查,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贸易。

6.创建科技成果事务所

科技成果事务所应是具有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开展低微的有偿服务,大力开展科技成果咨询服务,代办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减免税和成果奖励申报等事项;为科技成果推广转让提供中介服务;为科技成果的真伪提供鉴别服务;充当科技案件的科技律师、陪审服务等。

综上所述,目前科技成果贸易中存在的狭隘市场观念,认识上的偏差和违背市场客观规律的做法,使我们“吃一堑长一智”。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立足我们的国情国力,只有加大科技投资力度、增强科技成果开发应用的支撑基础,强化中试试产建设,真正研制出成熟的具有“三化”前景,适销对路的科技成果,并切实遵循技术贸易自身的运作规律,才能有效地促进科技市场的不断发育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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