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分类研究_法律论文

企业无形资产分类研究_法律论文

企业无形资产的分类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无形资产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无形资产,跟有形资产一样,具有获利功能,可按一定价值进行产权转让。为了准确地把握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边界,对其进行分类考察是十分必要的。企业无形资产通常分以下四大类:

一、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1)专有性,表现为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2)地域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授权国境内享受该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3)时间性,无论什么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期限。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可以脱离企业整体而独立存在,可以作为单项资产进行转让或出售。它们主要包括:

1、专利权。专利权是政府给予企业制造、使用、销售某种产品,或者使用某种方法的独占权利。它是独占发明创造的一种无形财产权。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以专利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工业产权。(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可以是一个独立产品,也可以是一个产品的某个部件。产品发明包括一切有形物体的创制,大体有制造品、材料、有新用途的产品等三类发明。方法发明包括一切有经济价值的新方法的获得,主要有制造方法的发明、其他方法的发明、把产品主要是物质产品推向新用途的方法发明等。(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它们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形状指外部能够观察到的产品外形,即具有固定的立体外形。构造也可称作结构,通常指组件或零件的有机联结、有机结合。作为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产品形状和产品结构都必须有功能作用。产品结构有功能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产品形状也必须是出于一定功能目的设计成的,如汽车轮胎的花纹。(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要求在外表上有一个具体的形状,即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型作为对象。图案通常为二维的平面设计。色彩是产品造型和图案的构成要素。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造型,也可以是平面图案。

2、非专利技术成果。也称非专利技术诀窍、技术秘密、 专有技术等。它是指来自经验和技艺,能在生产过程中应用的技术知识、技术数据和技术信息,通常因不具备必要的专利条件而不能获得专利,或虽符合专利条件但企业不愿申请专利,如秘密公式、配方、设计手段、计算方法、经验数据、工艺流程、操作秘诀等。

非专利技术成果的研制以创造性劳动为主,是生产经营者或技术人员经过长期经验积累、不断调研提练而形成的。非专利技术一旦运用到生产中去,就能转化为生产力,增强企业的获利机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它可通过合同形式按一定价值实行转让。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机密性,它一经公开,便会丧失价值。

3、著名商标。商标是商品上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 能够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反映企业的形象和产品的形象。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体现在它的信誉价值上。商标信誉价值反映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商品市场占有率,以及商标使用范围等内容。商标信誉价值的基础,是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便获得商标权。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此相联系的下述主要权利:(1)专用权,即注册商标为注册人独占、专用;(2)禁止权,指其他任何人未经注册人允许不得使用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注册;(3 )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有偿或无偿地转让自己的注册商标;(4)许可使用权, 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有偿或无偿地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5)续展权,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续展的法律行为, 实现法律对商标专用权的继续保护,商标续展可以无限制地复进行;(6)继承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将自己的注册商标,通过一定法律手续, 交给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4、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方法、规则、 相关文档和计算机运行时的必要数据等。它是一类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新型无形资产。软件的内在价值和生产效率,反映科学技术和设备工具的先进程度,反映科技人员的素质状况,反映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水平。由于软件产品种类繁多,面广量大,寿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维护代价高。所以,软件的价值确定没有固定的模式。一般可在以下三种方法中选择:(1 )成本法,指以软件的开发成本为基础进行定价,即软件价值等于软件成本加预期利润;(2)市场法, 就是通过比较类似的软件在自愿交易下的价格来确定销售软件的价值;(3)收益法, 通过估计软件产品在企业未来收益流中的贡献来确定其价值。

5、著作权。也称版权,指著作权所有者依法对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构成,主要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决定在作品上是否署名,及署真名、假名或笔名的权利;(3 )修改权,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产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所带来的收入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1)直接法:著作权收入等于作品总收入减去成本, 再减去作品总收入与正常成本利润率的乘积;(2 )间接法:著作权收入等于作品总收入乘上版税率减应纳所得税率之差。

二、契约权利类无形资产

契约权利类无形资产,指企业通过签订契约有权获得优越产销地位而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契约的具体形式很多,包括取得生产要素和出卖产品的各种合同、协议、证明文书和商业约定,也包括政府授予的专营权、专卖权方面的特许证书等。契约权利类无形资产主要有:

1.优惠合同。一般指能为企业减少费用支出,相应增加利润收入的合同。这类合同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付息低于市场利息率的优惠贷款合同。这通常是因为企业与银行在长期合作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银行愿在较长时间内为企业提供低息贷款。(2 )付租低于市场租金率的优惠租赁合同。(3 )付费低于通常转让费的优惠技术转让合同。(4)成本低于、收益高于同类商品的优惠购销合同。(5)付款低于同种交易一般价格的优惠货物运输合同、优惠供用电合同、优惠供用水合同、优惠仓储保管合同。

2.特许经营权。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申请,认为其经营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发给特许证,授与其在国家垄断领域专营、专卖的权利。以特许形式存在的专营权、专卖权,可为它们的拥有者创造垄断市场,促成垄断利润的形成。目前,我国国家垄断经营涉及的经济领域主要有:(1 )特定时期、特定地点受资源供给约束的少数基本生活必需品;(2)由于自然资源稀缺或特定生产技术所限, 长期供不应求的短线领域;(3)能够获得垄断高额利润,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不允许自由竞争的领域;(4)为保国家安全, 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只能或主要由国家直接经营的领域;(5 )安全性要求特别高,或需要大量稀缺资源作为原材料的产品,等等。

3.土地使用权。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契约再转移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必须一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也全部随之转移给新的受让人。土地使用权可按以下方式实行转让:(1)出售转让,卖方根据一定契约、 合同把自己拥有的土地支配权转移给买方。(2)变卖转让,当土地使用权被作为抵押物, 而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通过出售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从所得地价款中实现自己的债权。(3)交换转让,土地直接支配权拥有者,以土地使用权向别人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4)赠与转让。

企业作为土地使用者,经营土地所得的总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拆迁、安置费和实际开发费用等成本后的利润,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部分,我们可以认为是由土地使用权创造出来的超额利润。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在最佳用途下的房地产售价,扣除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房屋建筑造价以及正常利息、利润、税金后的剩余额,我们也可以看作是由土地使用权因素所产生的超额利润。

三、关系类无形资产

企业必须经常调整和理顺各种关系,才能实现正常运行。企业内部以生产经营管理结构为基础呈现总厂、分厂、车间、工段、班组等不同层次,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具体劳动又不尽相同。要使每个工作岗位上都有合适的劳动者,就得通过不断调整人事关系,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的职工队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孤立地进行,需要与外部一系列部门、单位发生联系,需要与自己发展有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起合作和谐关系,特别是需要逐步形成一个高效而健全的供销网络。具有关系类无形资产性质的内容很多,但最主要有两项:

1.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一个企业,尤其是专业性很强行业中的企业,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职工队伍,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经费,而且需要完成招聘、培养、训练、选拔和调配等大量周密而细致的人事工作,还需要经过相当长的组织时间。如果企业已经拥有一支素质很高、实力雄厚的职工队伍,则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员组织支出,并能为企业创造较多收益。所以说,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企业的财富,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

2.供销网络。指企业专门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采购系统和产品销售系统。它由企业培养的采购员、推销员,有长期业务关系的批发商、零售商、制造商代理人、特许代理商、原料基地、运输和仓库的经营者,以及隶属于企业的供销机构等组成。倘若企业有健全的采购系统,就能保证原材料特别是短缺原材料的有效供应,保证关键性技术设备及时投入运行,保证能源、水电、通讯设备和运输工具的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倘若企业有完善的销售系统,不仅能稳固地保持原有市场份额,而且有希望在此基础上较快拓展市场,还可以及时收到顾客对企业效率作出的客观评价和各种反馈信息,促使企业规范、产品结构与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趋向一致。从继续经营的企业来看,若是失去了这个网络,其收益势必会大幅度下降;从产权交易后的新企业来看,倘使没有它,则需花大量资金从头建立。由此可见,这种供销网络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四、综合类无形资产

综合类无形资产不能脱离企业整体而独立存在,它们或是企业整体的象征,或是关系到企业整体的竞争力,通常不宜作为单项资产进行转让或出售,也不宜随时进行核算或估价。它们是促使企业在同行业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为优越地位的综合性因素。这类无形资产主要有:

1.商业秘密。一般指不宜对外公开的企业内部情报。商业秘密根据保密程度和要求不同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关键型商业秘密, 指价值不同寻常的商业秘密的核心内容。(2)重要型商业秘密, 主要包括具体商品研究、开发过程中的蓝图、图样、实验数据和结果,相关研制程序设计、专项技术文件,以及企业的综合性内部手册等。(3 )一般型商业秘密,指除上述两项以外的具备商业秘密性质的所有文件资料,如财务和会计报表、簿记帐册、公司规划文件、市场营销计划、有情报价值的商业信函、宜内部掌握的客户名单,可能导致诉讼的业务关系等。

2.商誉。它因企业的信誉名望、生产效率、营销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胜人一筹而逐步积累而成。它以企业所有资产的共同作用为价值运动基础,以企业整个资产为自身存在的物质载体,离开了物质载体,其价值就会丧失。就是说,商誉是一种组合式的无形资产,同时只有当企业继续经营时它才是有价值的。商誉能为企业提供高于同行平均资产利润率的超额利润。企业经营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商誉,平时不作价入帐,但在企业转让产权、组建中外合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或公司化改革时,可按超额利润的资本化价值,或按年超额利润的若干倍,把它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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