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24年至1932年的日本政党政治_政治论文

论1924年至1932年的日本政党政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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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24年6月第一次加藤内阁(亦称护宪三派内阁)的成立至1932年5月犬养内阁下台的八年间是日本资产阶级政党,特别是政友会和民政党两大政党轮流组阁执政的时期,一般称其为“政党政治时期”。在此期间,日本的政党政治从发展走向衰亡;日本的法西斯化则从兴起走向高涨。由于这一时期是以政党政治的崩溃和日本国家政权体制开始走向法西斯化结束的,因此,阐明日本政党政治确立的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崩溃的原因,将有助于加深对日本政党政治及其与日本法西斯化关联的理解与研究。

日本政党政治的确立是大正民主运动的结果。[①a]

1889年日本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亦称明治宪法),翌年开设国会,近代天皇制由此确立。近代天皇制是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因素的君主立宪制。它具有两重性,既有专制统治的一面,又有一定程度的民主、自由的立宪政治的一面。简而言之,就是专制统治与立宪民主同时并存。

所谓专制统治是指,国家主权属于天皇,天皇总揽统治大权,集立法、司法、行政及军事等大权于一身,神圣不可侵犯。它通过军部官僚(元老等)和官僚机构(枢密院等)实行专制统治。

军部由参谋本部和军令部(军令机构)以及陆军省和海军省(军政机关)组成,辅佐天皇统帅大权,不受内阁约束,可直接上奏天皇(“帷幄上奏”),并以天皇名义发布军令。陆相和海相必须由武官担任(军部大臣武官制),虽为内阁成员,地位特殊,只要反对或不予合作,内阁即垮台。

元老作为天皇的最高国务顾问,负责推荐首相,实际上掌握了组阁大权。枢密院是天皇的咨询机构,有权审议包括紧急敕令在内的重大事项,可以否决议会的决议案和内阁的决策。

议会和内阁除受到上述军部和官僚机构的“非立宪”的特权的束缚外,其本身“法定”的权力也受到限制,议会的立法权极其有限,不由法律规定而属天皇大权的事项以及有关皇室立法和紧急敕令等均无需经过议会。议会由众议院与贵族院组成,众议院经选举产生,因选举权受纳税额限制,1890年时有选举权的人只占总人口的1.1%。[①b]贵族院不经选举,由皇族和“敕选议员”组成,是牵制众议院的特权机构。内阁首相及各省大臣的职责只是“辅弼天皇”,由天皇任命,只对天皇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所谓立宪、民主是指,(1)议会并非完全是摆设,有一定的权限,如可以审议与国民权利和义务有关的法律以及审议预算等。此外,对内阁有质询监督权。因此,对专制统治有一定的制约性。(2)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如经选举产生的府县议会、市议会和町村议会有权审议地方的预算、经费。(3)国民有一定程度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如在不违反法律前提下,享有起码的基本人权,可以建立工会、农会和民主结社等。

国会开设后的初期,近代天皇制两重性中专制统治与立宪、民主之间的比重,后者微弱,前者占优势,居主导地位。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藩阀专制上。

所谓藩阀是指明治维新后,在明治新的政府中处于中枢地位的少数以旧萨摩、长州藩为主的下级武士出身的军阀和官僚。他们垄断内阁,把持军部和官僚机构,独断专行,实行专制统治。例如,从1885年12月至1898年12月的6届内阁中,6名首相和39名阁僚(占全体阁僚的70%)均为萨摩、长州阀。内阁中的陆相与海相亦由其独占,被称为“长州陆军”和“萨摩海军”。[②b]可见,这种政权体制实际上是藩阀专制,即少数军阀、官僚的寡头政治。

与此相反,资产阶级不仅在议会中处于劣势(如1894年议会中资产阶级议员只有66人,占全体议员的22%),[③b]而且被藩阀拒之内阁之外。甲午战争后,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日益活跃,一些政党成员被允许加入内阁。藩阀为阻止这一趋势,由长州阀的山县有朋内阁于1899年修改文官任用令,废除过去的敕任官自由任用,改为与奏任官以下的文官一样,实行按资格任用,缩小自由任命的范围,阻止没有官僚经历的政党成员进入官僚上层。[④b]

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资产阶级及其政党势力的增强,近代天皇制两重性中专制统治与立宪、民主之间的比重必然发生变化。而变化的趋向是,前者削弱,后者增强,直至建立以议会为中心的政党政治。这种变化的进程就是日本近代民主化的过程。而推进这一过程的是资产阶级政党以及广大民众,特别是城市中间阶层。这样,在日俄战争以后,以藩阀专制势力为对手,以争取普选权和实现政党政治为主要内容的大正民主运动就蓬勃开展起来。

1912年12月,陆相上原勇作因增加两个师团的议案被内阁否决,便直接上奏天皇,提出辞呈,并拒绝推荐后任人选,政友会西园寺(公望)内阁被迫辞职。以桂太郎为首的藩阀内阁乘机上台,藩阀的这种“非立宪行动”激起广大群众的愤怒。在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破除阀族,拥护宪政”的口号推动下,各地掀起第一次护宪运动。最后迫使桂太郎内阁于1913年2月下台,替代它的山本权兵卫(萨摩阀)内阁迫于民主运动的压力,修改了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规定陆相和海相可以从退役或预备役的陆海军大、中将中选任。同时修改文官任用令,规定各省(陆海军省除外)次官、法制局长官、内务省警保局长、警视总监等均可特别任用,为无官的政党成员打入官僚层大开了方便之门。这些改革对藩阀专制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开始了以藩阀专制向政党政治的过渡。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农运动蓬勃发展,民主运动日趋高涨,要求实现民众普选权的普选运动接连不断。1924年9月日本发生关东大地震,藩阀势力趁机向民主势力反扑。1924年1月组成清浦奎吾特权官僚内阁,各阶层民众群起反对。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抓住这一时机,成立拥护宪政三派(宪政会、政友会和革新俱乐部)联盟,提出“坚决实行普选”和“建立政党内阁”等口号,并在各地展开宣传,召开拥护宪政大会,抨击特权官僚,史称“第二次护宪运动”。结果在同年5月的大选中,护宪三派获胜,取得议会多数,于6月11日组成以加藤高明为首的护宪三派内阁。

护宪三派内阁的成立标志着大正民主运动的结束。日本政党政治由此确立,开始了日本近代史上的政党政治时期。

政党政治时期共有7届内阁,即第一次和第二次加藤(高明)内阁、第一次龋呆槻(礼次郎)内阁,田中(义一)内阁、滨口(雄幸)内阁、第二次若槻内阁及犬养(毅)内阁。由于这些内阁的组成与更迭基本上是按立宪政治常规进行的,所以在日本又将其称为“宪政常道”。所谓“常道”,即为常规。

日本政党政治的确立以及政党政治时期的出现表明,近代天皇制两重性中专制统治的比重已被严重削弱,而立宪、民主的比重明显增强,并占了优势。这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和实施了普选法。该法于1925年3月30日由议会通过,它取消了纳税额的限制,给年满25岁以上和30岁以上的男子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住期不满一年者和“因贫困而在生活上接受公私的救济或援助者”除外)。结果,有选举权的人数增加到1241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4%。[①c]普选法的实施使国民的民主权利有所扩大。因此,它是日本近代民主化的一大成果。

二是地方自治有所扩大。1926年6月第一次若槻内阁修改道府县、市町村地方制度,扩大了道府县、市町村对地方行政事务的批准权。同年9月,以静冈县滨松市议会选举为开端,实现了地方议会的普选。田中内阁时,修改地方法规,府县、市町村的自治权(如条例的制定权和地方议会的权力)进一步扩大。

三是资产阶级政党在议会和内阁中已占主导地位。

首先,资产阶级政党在众议院和地方议会中已占有绝对多数。据统计,在第16次(1928年)、第17次(1930年)和第18次(1932年)的三次议会大选中,政友会和民政党的平均得票率为89.9%(其中政友会为46.4%,民政党为43.5%)。两大党在议会席位中所占比率平均为94.8%(其中,政友会是49.9%、民政党是45.4%)。[①d]另外,截止到1929年11月,在府县议会的席位中,政友会占54.2%,民政党占37.6%,两党合计占91.8%。在全国109个市的市议会的席位中,民政党占38.9%,政友会占37.4%,两党合计占76.3%。在全国11660个町村的157670名议员中,民政党为47936人,占30.4%,政友会为64975人,占41.2%,两党合计为71.6%。[②d]

其次,在各届内阁中资产阶级政党亦占优势。7届内阁共有阁僚84人,其中政党党员为58人,占阁僚总数的69%。政友会和民政党轮流执政的田中,滨口,第二次若槻和犬养4届内阁共有阁僚50人,其中政党党员36人,占72%。如果将阁僚中的政党党员,国会议员和元高级官吏经历者这三种人的合计数作为标准来衡量政党内阁度(即政党成分在内阁中所占比例)的话,那么,7届内阁的平均比率为48.8%。其中,最高的为民政党滨口内阁(51%)和政友会犬养内阁(59%)。[③d]

四是各政党更加重视议会的地位与作用,更趋向于以议会为中心来运行。

首先,政党围绕议会选举,加强党内的政务调查会的活动,制定并提出与增进国民经济利益及扩大自由民主权利相关的所谓“招牌政策”,笼络民心,争取选票,以获得或维护政权。例如,政友会提出了“两税转让法案”,即把国税中的地税与营业税转为地方税。民政党提出增加国家的义务教育经费的法案以及工会法,租佃法和妇女公民权法案等。

其次,通过议会增强政党内阁实现其政策的能力。例如,政党政治时期,向议会提交的议案共903件,获得通过的368件,获准率为40.8%。其中政府提出的议案438件,通过353件,获准率为80.6%,而由议员提出的465件议案只通过15件,获准率仅为3.2%。[④d]可见,政党内阁在议会中提出的议案的实现能力还是很高的。

五是对专制的军部和官僚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或限制。

首先,1925年3月对贵族院实行改革。主要内容是:提高有爵位议员的年令(从25岁提到30岁);将伯、子、男爵的议员减少一成;增加多额纳税者议员的人数;废除贵族院令第七条中有关敕选议员总数不得超过有爵位议员总数的规定。[⑤d]尽管这次改革极不彻底,但减少了有爵位议员人数,多少也减少了一些其特权阶级机构的色彩。

其次,政党内阁力图以改革军部大臣武官制和裁军来限制军部。1925年护宪三派内阁提出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废除军部大臣武官制;缩短服兵役年限,裁减6个师团。

1930年4月22日,以民政党的若槻为首的日本政府代表团签署了伦敦海军条约。该条约规定日本对美国海军兵力的比例是,大型巡洋舰为六成、轻型巡洋舰和驱逐舰为七成;潜水艇两国相等(均为52700吨)。军令部长加藤宪治以该条约没有遵循海军规定的三原则(辅助舰对美七成,大型巡洋舰对美七成、潜水艇保有78000吨)为借口,攻击民政党滨口内阁“侵犯统帅权”,并在6月的帷幄上奏中附上弹劾政府的奏文,直接向天皇提出辞呈。对此,滨口内阁予以反驳,认为有关确定海军兵力条约的决定权属于政府,并非是侵犯统帅权。滨口首相表示“即使丧失政权,失去民政党,甚至丢掉生命,也难动摇决心”。伦敦海军条约几经周折,最后于1936年11月2日获得批准。滨口内阁在伦敦海军条约问题上的表现是政党内阁坚持立宪原则,限制军部并与其抗衡的典型事例。

总之,上述情况表明,始于第一次护宪运动的从藩阀专制向政党政治的过渡已经完成,即政党政治取代了藩阀专制。日本近代民主化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此应予充分肯定。

如果以下述几种情况为例考察一下政党政治时期政党内阁的状况,就会发现它在许多方面不是严格按着立宪政治的原则运行的。

从普选法的制定与实施上看。1925年3月在议会审议普选法时,护宪三派内阁的若槻法相曾说过,普选法并不是以民主主义为基础的,而是由于国民的知识和政治能力有了提高而让他们广泛地分担政治上的责任。[①e]正因为如此,普选法本身以及它的实施才有不少非立宪的因素。

首先,它不是彻底的普选。尽管它取消了纳税额的限制,但妇女无选举权,“因贫困而在生活上接受公私的救济或援助者”也无选举权。最初护宪三派内阁提出的普选法案中只是将“生活上接受公费救济者”作为选举资格的限制对象。而在枢密院和贵族院审议时才将公费改为“公私”,并将其范围扩展至接受“援助者”。其目的是限制选举权的扩大。事实上,按普选法,全国人口中有选举权者占19.4%。与欧美一些国家相比,这个比例还是较低的。当时有选举权者占总人口的比例,德国、英国和美国分别为60%、50%和42%。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的妇女已获选举权。[②e]

其次,选举完全被置于官宪的管理与监督之下,即选举由内务省地方局管理,由内务省警保局负责监督。这样,加上官选的府县知事,政党内阁就可以对选举横加干涉。例如,在1928年2月的大选中,政友会中内阁由铃木内相任事实上的选举总指挥,以山冈警保局长为主任参谋,插手选举,大肆干预。

从政党内阁的组成与更迭上看,按明治宪法及有关法规,首相与各省大臣的职责是就各自负责的国务事项“辅弼天皇”,并无连带责任。首相无权罢免各省大臣,为统一各大臣辅弼的国务事项而设阁议,而阁议应全面一致,如果阁僚反对首相式内阁方针,而又不提出辞职,即为内阁不一致,此时内阁就要总辞职。而继任内阁的首相应由元老推荐。政党政治时期的7届内阁中,执政党虽说都在议会中居多数。但是,严格地按立宪政治原则,即因执政党在大选中失利或因在野党的不信任案被通过而辞职的一个也没有。7届内阁辞职的原因大体三种。一是内阁不一致(第一次加藤内阁、第二次若槻内阁)。二是首相的病亡或遭暴力暗杀(第二次加藤内阁、滨口内阁和犬养内阁)。三是特权专制势力的干预(第一次若槻内阁、田中内阁)。内阁辞职后,也都是按惯例由元老推荐继任首相而组阁上台的。这当中,元老的意志与好恶至关重要。例如,护宪三派内阁成立后不久出现了宪政会(有152个议席),政友会(有139个议席)和政友本党(有111个议席)三党鼎立的局面。1925年7月当护宪三派内阁因内阁不一致而辞职时,政友会与政友本党商定合作,欲联合组阁,但因元老西园寺的反对而失败。

从政党内阁依然受到军阀官僚机构的极大牵制上看。这方面以第一次若槻内阁的下台最为典型。1927年3月14日,若槻内阁藏相片冈在议会上就“整顿震灾期票”发言时,[①f]出言不慎,称“渡边银行或将停止付款”。次日,渡边银行被包围,被迫停业。东京、横滨等地的许多二流银行也相继歇业,由此爆发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23日,议会通过决议,发行公债以救济震灾期票持有者。4月,铃木商店因台湾银行拒绝向其贷款而被迫停业。台湾银行也遭挤兑濒于破产,与铃木商店及台湾银行有往来的一些银行也不得不停业,金融危机冲击全国。4月13日,若槻内阁的枢密院提出以2亿日元为限,由国库补偿,救济台湾银行的紧急敕令的提案。17日,枢密院以“违反宪法”为由否决了这一提案。于是,第一次若槻内阁便在专制的官僚机构——枢密院的蛮横干预下宣布总辞职。

由此可见,“宪政常道”下的政党政治并不是彻底的立宪政治原则下的政党政治。它的确立尽管是以近代天皇制两重性中专制统治的比重严重削弱,立宪、民主的比重增强并占优势为前提的,但是,它并未打破近代天皇制即明治宪法体制的框架。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民主运动蓬勃发展,政党政治确立的同时,日本法西斯主义运动也逐步兴起,30年代初达到高潮。1931年9月,军部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并以此为契机,加紧推进法西斯化。1932年5月15日,陆海军法西斯主义分子袭击首相官邸、警视厅、政友会本部等,杀死犬养首相。这就是震动日本的“五·一五”事件。5月20日,政友会推举铃木喜三郎为新总裁,着手组织继任的政友会的内阁。但是,军部坚决反对组成政党内阁,并以可能再次发生流血事件相威胁。最后,经元老西园寺的推荐,海军大将斋藤实于5月26日组成了包括军部、官僚和政党在内的所谓“举国一致”的内阁(亦称“中间内阁”)。这样,以“五·一五”事件为标志,政党政治宣告结束。日本法西斯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日本政党政治崩溃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下述几点。

第一、时代的趋向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进入频繁的危机、冲突、革命和战争的时代,当世界资本主义陷入全面危机,社会动荡不安时,垄断资本主义原有的统治形式与手段已难于应付和克服危机,已无力完成稳定统治和实行对外扩张的使命。这时,最为迫切的就是为垄断资本摆脱危机寻找出路。这个出路就是抛弃在危机面前软弱无力的资产阶级民主制为核心的原有的统治形式,转而采取极端的即全面专制的极权主义的统治形式。于是,法西斯主义应运而生,并迅速在具有浓厚封建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影响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崛起。

日本在一次大战后,经济危机接踵而至,继震灾危机(1923年)、金融危机(1927年),1930年的大危机使日本资本主义经济跌入深渊,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进一步加剧,日本资本主义已陷入全面危机。面对着这种局面,日本政党政治这样一种原有的统治形式束手无策,已无力挽救和摆脱危机。正如当时舆论所抨击的那样,日本政党政治“已经使国民厌倦,进而令人憎恶,其原因一是腐败,二是无能”,“与最初国民对议会政治的期望完全是背道而驰的”(1932年1月3日《东京朝日新闻》)。[①g]

政党政治的腐败集中在选举中的舞弊与违法以及政党干部的贪污受贿上。如政友会和民政党为了获取和维护政权,不惜功本,大搞金钱选举。选举费最多时,民政党达300万日元,政友会为500万日元。[②g]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也层出不穷。1928年和1930年选举中因有违法行为而被起诉者分别达8747人和17124人,增长了一倍。政党干部贪污受贿事件屡有发生。如1926年政友会干事长岩崎勋和宪政会总务箕浦胜等人在大阪松岛花柳街迁移工程中,接受本国房地产公司巨额贿赂事件以及政友会的小川平吉(曾任铁道相)和民政党的小桥一太(曾任文相)的受贿事件,都是轰动一时的丑闻。

政党的无能主要表现在民政党的紧缩财政和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失败上。1929年7月民政党滨口内阁上台后,加紧压缩财政,推进产业合理化,并于1930年1月解除黄金出口禁令,企图以此抑制通货膨胀,降低生产费用,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提高国际竞争力,来摆脱日本资本主义面临的全面危机。但是,面对着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的加深与陷于崩溃的金本位世界体制,产业合理化和扩大出口已无任何指望。而且,这个政策又是以牺牲广大民众,特别是中小工商业者、自耕农、工薪生活者等中间阶层的利益为前提的。结果生产萎缩、失业者剧增、民众的生活更加贫困,而三井、三菱、住友等财阀却乘解除黄金出口禁令之机大量抛售日元,抢购美元,大发横财。政党的无能,使政党政治威信扫地、丧失民心,社会上的反政党情绪与日俱增。而日本法西斯主义势力则抓住这一时机,大肆攻击政党政治,鼓吹“财阀政党祸国论”,宣扬“当今日本的万恶之源是财阀与政党的勾结”,[③g]政党“争权夺利”,贿赂成风,害民亡国”。[④g]同时,制造恐怖事件,策动政变,以铲除政党政治,为日本法西斯化扫清道路。

第二,施策的自毁性。政友会和民政党虽然提出“招牌政策”,以取悦民心,拉拢选民,但实际上它的施策方针是“党利第一”,“政权第一”。为了击败政敌,获取政权和维护政权,可以把立宪政治的原则抛到九霄云外。如1928年,在第55次特别议会上政友会田中内阁提出的“治安维持法修改案”,规定“对以变革团体为目的结社行为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同时把“为了达到结社的目的的行为”列为处罚对象。[5g]又如,1928年2月进行普选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大选,政友会田中内阁的铃木喜三郎内相为选举战的需要,竟在选举当天公开散布“议会中心主义顺应民主主义思潮,与我国团体不相容”的言论。再如,1920年4月以后,已当民政党滨口内阁围绕伦敦海军条约与军令部及右翼势力发生对抗,维护立宪原则时,政友会总裁犬养等人却在议会上站在军部一边,就所谓“侵犯统帅权”问题,攻击民政党。

凡此种种,无疑是一种自杀或自相残杀的行为,是自我毁灭。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政党政治是自毁而亡的。

第三,体制的制约性。如前所述,日本政党政治的确立和发展都是在明治宪法体制的框架内进行的。这种体制上的制约使日本政党政治产生了一个明显的特点,这就是与军阀官僚专制势力根本利害的一致性以及对军阀官僚专制势力的依属性。众所周知,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资本主义是依靠近代天皇制发展起来并迅速走上军阀主义道路的。这种带有浓厚的军国主义色彩的资本主义就决定了日本资产阶级与近代天皇制机构中的军阀官僚专制势力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它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脱离军部等专制机构的庇护而独立发展。因此,资产阶级在日本近代民主化进程中追求的只是要挤入政权中枢,确立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相适应的政权机构内部的格局,即改变近代天皇制两重性中专制统治的成分压倒立宪、民主的成分的状况。可见,日本政党政治的确立不是以打倒军阀官僚专制势力为前提的,更不是以摧垮明治宪法体制为前提的。正因为如此,资产阶级政党在与军阀官僚专制势力对抗的同时,往往与其妥协,甚至局部地依存,以图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例如,在对待“治安维持法”的态度上,资产阶级政党完全听命于藩阀专制势力,与其妥协,在制定普选法前就在议会上通过此法(1925年2月19日)。并据此加强对工农运动和民主运动的镇压。这充分表明资产阶级政党与军阀官僚专制势力根本利害的一致性。在对待枢密院的态度上,口头上空喊“改革”,而私下里往往与其勾结并依靠它。例如,1927年4月,政友会为了搞垮宪政会第一次若槻内阁,就与一向反对政党政治的枢密院副议长平沼骐一郎和枢密顾问官伊东已代进行幕后活动。最后,若槻内阁被迫下台,政友会倒阁成功。在对待军部方面也是如此。除了进行一些有限度的裁军外,“改革军部大臣武官制”完全流于形式,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当军部和民间法西斯主义势力大肆掀起军国主义的狂热时,声名狼藉的资产阶级政党成为众矢之的。政友会和民政党为了自身的生存愈来愈向军部的“强硬外交”路线靠拢。其中以政友会最为积极。政友会的森恪和民政党的安达谦藏等亲军部和亲法西斯主义的势力。甚至积极策划两大党携手成立“联合”的“举国一致”的内阁,以换取军部的理解与支持。政党内阁从高喊“改革军部大臣武官制”到亦步亦趋追随军部充分显示出日本政党政治依存于军阀官僚专制势力以求生存与发展的特性。尽管如此,军部和法西斯势力还是通过暴力行动,埋葬了长达八年的日本政党政治。

注释:

①a大正,日本大正天皇嘉仁在位期间(1912—1926)的年号。大正民主运动指大正时期的民主运动和思潮。1912年底和1924—1925年的护宪运动是大正民主运动的两次高潮。

①b远山茂树等编:《近代日本政治史必携》,岩波书店1982年版,第161页。

②b《岩波讲座·日本历史》第十五卷,近代2,岩波书店1976年版,第268—269、323页;三宅一郎:《日本内阁的政治、社会的构成》,见《京都大学人文学报》,第24期,第220页。

③b信夫清三郎:《大正民主史》第一卷,日本评论社1967年版,第66页。

④b敕令官由内阁会议决定,再上奏天皇;奏任官由首相及各省大臣奏请,由内阁批准,两者皆为高等官吏。

①c远山茂树:《近代日本政治史必携》,第161页。

①d《日本近现代史辞典》,东洋经济新板社1978年版,第930页。

②d粟屋宪太郎:《昭和的历史(6)·昭和的政党》,小学馆1983年版,第182页。

③d升味准之辅:《日本政党史论》第五卷,东京大学出版会1986年版,第244页。

④d粟屋宪太郎:《昭和的历史(6)·昭和的政党》,第96页。

⑤d近代日本研究会编:《政党内阁的形成与崩溃》,山川出版社1984年版,第68页。

①e木山正夫:《日本选举制度史》,九州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78—79页。

②e木山正夫:《日本选举制度史》第87页。

①f震灾期票是包括以震灾地为付款地的期票、当时在震灾地没有营业所的企业所开具的期票和由其支付的期票。

①g转引自伊藤之雄:《大正民主与政党政治》,山川出版社1987年版,第273页。

②g升味准之辅:《日本政党史论》第五卷,第268页。

③g荣泽幸二:《日本的法西斯主义》,教育社1981年版,第147页。

④g社会问题资料研究会编:《国家主义团体的理论与政策》,东洋文化社1971年版,第52、53页。

⑤g松尾洋:《治安维持法——镇压与反抗的历史》,新日本出版社1976年版,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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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924年至1932年的日本政党政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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