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农村集体经济与集体管理探讨_集体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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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引进外资、兴办工业、发展商品农业和振兴第三产业的过程中,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并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搞好集体分配、集体福利与集体建设,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新的条件下得到体现。深圳的农村管理体制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而逐渐改变。原来是市、县、镇、村的结构;现在是市、区、镇、村的结构。由于深圳农村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主,故行政村(即原来的生产大队)的经济实力较强,它对村民生产安排、生活安排、福利分配等的支配作用较大,因此,我们将从这些方面对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管理以及发展趋势进行初步探讨。

一、集体投资产业

特区农村集体的发展经验,最主要的是集中土地、人力、资金等资源优势,向现代产业进行投资,使集体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我们驻点调查的一些典型村,在1978年改革之前,集体收入极少,大的村庄有1万多元,小的村庄只有几千元或几百元。如今,这些村的集体经济状况大为改观(见表1)。

表1 典型村1996年集体经济收入状况

资料来源:各村1996年工作总结与情况介绍。

那么,这些村庄是怎样利用改革开放、创办特区的机遇,使集体经济逐渐发展状大的呢?调查发现,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一)租地办厂

特区农村在工业化的初期,既缺乏资金,又缺乏人才、技术,面临极大的困难。当时农村大都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进行家庭生产。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使农村第一产业获得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也使农村二、三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1979年创办特区之初,就出现了布吉镇引进港商资金兴办第一家“三来一补”的布吉毛衫厂;有些村也利用旧饭堂、旧仓库兴办一些外资企业。但是,单家独户的地土使用方式与生产经营方式并不适应引进外资的要求,因为办工厂需要联片的土地,需要集中的水电供应,需要通畅的运输公路。因此,这些企业受制约较大,发展很慢。例如,曾经有村民吸引港商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办企业,但是由于铺水管、架电线以及运输货物时经过其他村民的土地,引起矛盾冲突,使工厂夭折。针对这种情况,特区农村干部意识到,欲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外商、港商前来投资办厂,就必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因此,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陆续采取有偿收回土地的方式,集体出租给外商兴办企业。具体做法是将土地计价折算成股份,每户村民以土地入股,交由村庄统一支配;然后,由村委会进行规划,有计划地出租给外商办厂,收取管理费与工缴费,从而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原始积累。1983年后,这种租地办厂的方式在深圳经济特区农村被普遍推广。如比较集中的宝安县,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县、镇、行政村、自然村级级建设工业区,到1989年共有400万平方米的新建标准厂房和生活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了四级加工网络。[1]这样,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工业,各种收入大大增加,使村庄集体的地位更加稳固。

(二)合资合作

村庄集体在招商引资的经验逐渐增加之后,就较多地转向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兴办“三来一补”企业。合资方式是以土地、厂房、资金入股等途径,融入外商的办厂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利润分成;合作方式是直接参与生产、管理活动。对于村庄集体来讲,合资办厂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或其它资源。在1983年前后,一些中央及省市驻深圳的企业以及县区企业征用大量农村土地,支付给各村一大笔征地费。围绕这些资金的分配、使用,许多村庄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如布吉镇南岭村得到“南和企业公司”的200万元征地费时,百余名村民围坐在村委会外面要求分钱。部分村干部也动了心。经村委会的反复讨论,终于作出了“不分钱”的决定,并形成三条决议:所有征地费,一不能用于分配;二不能用于生活补贴;三不能用于村民建房。只能用这笔钱造厂房、搞合资、办企业,为子孙后代创基立业。投资回报所得再用于村民分配和集体积累。这样,从这笔钱中,个人可以获益,集体可以获取扩大再生产的资本。[2]从1983年到1989年,南岭村办起“来料加工”企业和内联企业14家,引进外资3500万港元;1989年的加工费收入2800万元,经济总收入2350万元,人均纯收入1万元,户均收入4.1万元。

(三)自营工业

随着农村自有资金积累的增加,以及村镇人才逐渐成才,特区村庄兴办自营工业的积极性日益增强。这既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也包括由集体投资然后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企业。当然,由于当前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村庄管理企业的经验不足,创办自营工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村庄领导人正在克服困难、不断学习,探索民族工业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投资和发展第三产业

特区农村的集体投资并不局限于工业,而且扩展到第三产业的各种门类。在创办特区初期,基建大幕拉开,挖山填河,平整土地,修路筑桥,建房造屋,为村庄与村民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运输市场。一些有战略眼光的村委领导,抓住机遇,组织村民从事建筑运输,为集体经济和工业发展积累了原始资金。这些资金对后来村庄进行工业投资、发展外资企业起到重要的作用。从1984年后,深圳特区农村的第三产业朝着这样几个方面发展:一是适应特区人口增长及其对生活服务需求的增加,组织村民到深圳市区内兴办商业、饮食业。二是适应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兴起而大量外来工涌入的状况,在本村的工业区周围兴办许多商店、饮食店。这些通常是由村庄统一建成店铺,出租给私人经营,村委会获得租金、管理费等收入。三是适应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需要,村委会集资兴建高档宾馆、酒店,为吸引外商投资、提高村民收入、丰富村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大力发展商品农业

特区农村的商品农业发展具有鲜明的特色,集体力量发挥重要作用。首先,集体组织村民进行边境农副产品贸易。改革初期,由于当时出境到香港开展农副产品贸易需要以集体单位的形式进行,较有头脑的村庄领导就利用这一机会,带领村民进行边境农副产品贸易致富。渔民村既将种植、养殖的产品运送到香港销售,又直接在香港的土地上发展养殖业。1980年该村集体获得50多万元收入,人均收入1900元。这几年,仅罗湖区,就在香港新界种菜1318亩,管理鱼塘300多亩,开发涂滩蚝田近2万亩,产品直接在香港地区销售,每年的收入达2000万港元。可见,边境农副产品贸易为农村集体经济带来活力,并迅速积累原始资金。其次,集体出租土地给外商、港商进行种植、养殖业开发。1979年底,松岗镇农村领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将沙溪村、碧头村、洪桥村抽出3000亩土地租给外商建设大型淡水养殖场,利润以中外双方1:3的比例分成。这样,既可以引进外资开发土地,又可以引进海外农副业新品种,从而改善农业生产结构,还可以让参与劳动的村民学习先进种养技术,受到普遍欢迎。[1]再次,集体组织村民进行农副产品的更新换代。特区的村庄在借助外力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自主开发现代农业。进入80年代,特区农村干部带领群众恢复传统优良品种、引进外国先进品种、推广农科机构的创新品种,使商品农业生产呈现旺盛生机。现代化水果场、养鸡场、养蚝场、蔬菜基地的建设,为村庄集体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复次,集体开发生态农业与旅游农业。进入90年代,特区农村的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越来越珍贵。村庄领导在大力发展工业、商业的同时,也重视充分开发生态农业,保持村民生活的良好环境。各村都逐渐将农副业生产与旅游资源开发联系起来,建设公园式的种植基地、养殖基地,既让本村青少年来学习劳动,又成为城市人前来参观、体验生活的场所,获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特区农村由集体投资开发工业、商业、农副业和招商引资,在发展生产、提高村民收入的同时,也使得村庄集体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使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构想得到实现。

二、集体建设环境

(一)投资环境建设

特区村庄的领导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发现,单凭热情、主动是不够的,还必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初,一些村庄缺少资金时,只能用旧仓库、旧饭堂作为吸引外商办企业的场地,因而对外商的吸引力不大,工业发展步伐缓慢。后来,当村庄集体从农业、边境贸易、征地补偿等方面获得资金收入时,有远见的领导就将这些资金投向厂房建设、水电建设、道路建设等,用“筑巢引凤”的方式吸引外商。如1984年,南园村从征地费中抽出89%的资金,投资389万元,建造了总面积为22700平方米的厂房15栋,出租给外资企业与内联企业。1985年,仅厂房出租金一项就达30万元收入,全村总收入为83万元。

(二)生活环境建设

特区村庄在发展经济时,也日益重视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改善生活环境。首先,运用集体力量进行新村建设。针对有些村民在富裕之后,乱占地、乱建房的状况,村委领导进行认真分析,他们认为,一方面必须及时制止违反规划、破坏村容村貌的现象;另一方面,必须为村民着想,集体兴建适应富裕生活需求的新房。海湾村1989年划出一个小山包,集体投资50万元,搞“三通一平”和绿化,修建7栋6层高的住宅小楼。每户出资6万元,就能买到一套100平方米的豪华住宅。这一举措,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此后,各村都兴起统一建设新房的热潮。劳动村更是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方式建设村民住宅小区,建成后分配给村民居住。这种集体建设村民高级住宅的模式引起上级的重视,认为它是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共同创建美好生活的思想落到实处。其次,统一建设外来工人的生活环境。最初兴办外资企业时是任由厂方安排工人居住,或由工人随意租村民的闲置房屋居住。但这样既带来管理和治安的困难,又使外来工因居住、卫生、饮食等方面的条件差而频繁流动,难以保持熟练劳动力在企业的稳定。因此,80年代后期开始,村庄在建设厂房的同时也集中建设集体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使外来工人能够在比较安定舒适的环境中工作与生活。

(三)综合环境建设

现代化的农村,或城乡一体化的村庄,决不仅仅是工厂多、新房多,而是具有良好的综合环境。特区农村的领导逐渐意识这一点,在集体富裕之后,将建设的视野放得更宽。一是高起点重新规划建设村庄。1988年坂田村,新领导班子认为没有好规划就不可能有新起飞、新发展。因此,他们毅然花费300万元请广东省、贵州省、深圳市等设计院的专家,制定出全村发展总体规划图。按照工业、商业、居住服务等功能,编制出6各工业区、5个住宅区;1座商业城、3个商业区、3个别墅区;3所中学、5所学校、5所幼儿园;4座医院、2座电影院、2个体育馆;2座公园、1座荔枝公园;1个行政区域中心。这种做法最初引起村民的不理解,导致其他村庄的非议。但是,正因为按这种规划的建设适应现代化生产、生活的高要求,吸引外商纷纷投资,坂田村只用7年,就从较贫困的村庄一跃进入全国百强村之列。1991至1992年,坂田村所创造的社会总产值达3亿元,其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固定资产、出口创汇等指标都比1987年起步时有几十倍、上百倍的增长。这一变化使特区其他村庄受到很大促动,建新村搞规划成为一种潮流。二是加强生活小区的配套设施、相关设施建设。特区的村庄,近年来特别重视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从绿化、美化、净化和治安保障、方便舒适的角度完善村民生活设施。三是进行村与村之间的连片建设。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那种只顾本村建设、不顾村外环境的做法已不适应时代要求。必须各村集体共同建设现代化的环境。上李朗村与甘坑村、下李朗村一起共同投资4500万元修建广东省第一条民间出资的8公里高速公路,使这一带的交通环境大大改观。这样通过集体力量,使特区村庄的群体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分析说明,特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拥有较强实力后,对村庄环境建设进行投资产生良好的效益,一方面改善了村民、外来人口的生活,另一方面以更优越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集体福利改善

特区中比较富裕的村庄,大都重视集体福利,即鼓励村民参加集体分配的工作,从而获得各种生活保障。

第一,劳动分配。从我们调查的典型村看,在创办特区早期有许多村民出外做生意或打工,现在已几乎没有了。大多数村民进入村内单位工作。一是村庄管理机构。由于特区村庄担负服务村民和管理外来工人的双重任务,机构设置较多。管理干部和职员达100人左右,其中容纳许多优秀人才。他们的工资收入在1200-3000元之间。二是派往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的中方厂长、经理。按国家规定,所有涉外企业必须派有中方管理人员,所以,每个村庄拥有数十字涉外企业,就派出数十名村民担任中方厂长,其工资收入因企业效益好坏而变化,低的有800元,高的有3000元或4000元。三是村委会的后勒工人、治安队员、环卫队员等,这类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但工作勒奋、辛苦,工资亦有1000元左右。村庄集体经济力量增强之后,越来越吸引本村外出的人才回来工作,以较高的酬金激励他们积极贡献。

第二,股份分红。深圳农村是较早实行股份制的地区,主要是当时需要土地、统一资金进行经济开发和招商引资。村民或者是以土地折价入股,或者是集资入股,在壮大集体资产的同时,也预期股份的增值。最初各村的分红方式、分红标准五花八门,且透明度不高,引起矛盾与纠纷。后来,深圳市政府对农村股份制在积极支持的同时,也给予正确的引导,公布股份分红的基本要求,让村庄参照执行。目前,各村主要设置集体股(30%)、福利股(60%)和奖励基金股(10%)。集体股所得的分红主要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公共积累或扩大再生产;福利股所得分给股东;奖励基金股用于被各级政府表彰的各类有功人员、先进工作者和各学校奖励的优秀学生。并且,行政村大都设置两个公司,一是经济发展(振兴)公司,主要管理村属企业,争取创收,支付村委机构人员工资;二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管理村民股份的投资盈利,负责分红事务。这样,涉及股份分红的情况日益透明,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从调查的典型村看,1996年村民股份分红最少的有1000多元,多的有20000多元。而且,有些较发达的村庄实行行政村、自然村两级分红,村民的实际收入更多。这种集体股份分红制度,保证了在同一行政村或自然村内部,群众共同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增强了群众对社会主义集体的向心力和支持热情。

第三,文化教育与医疗保险。特区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对关系下一代人成长的文化教育事业日益重视。80年代较典型的是堂岗村,对教育的投资当时已达到200万元,全部适龄儿童都上了学校,90%以上能升入初中。为提高教育质量,村里给每个教师在工资以外,每月补助100元,稳定和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村里对学习优秀的青年予以奖励和资助,考上高中或中专奖励200元,考上大学奖励1000元。这种作法引起各村的重视和学习,使兴办教育成为村庄集体的重要事情。90年代的典型是南岭村,该村在《追赶亚洲“四小龙”规划》中提出:“力争在五年内使本村村民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学历的人占总人口的10%,每年投入50万元作为招聘和培养人才的经费。”调查中,许多村干部说,集体创下的基业,要靠下一代人继承、壮大,这就是重视教育的根本原因。在文化娱乐方面,典型村都建有图书馆、文化站、运动场、歌舞厅等,经常开展读书月、演讲日、运动会、歌咏比庶等。典型村的集体每年投资数十万元,为村民100%购买养老保险、100%购买医疗保险,有些村还购买儿童保险。这样,使得农村居民的福利待遇达到新的水平。

特区村庄集体的福利改善,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同步的,故能够稳定增长。正是有了福利保障,使村民免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参与村庄的各项工作,为兴办新企业、拓展新市场做出贡献。

四、集体经济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区农村集体经济已经历积累、发展、壮大阶段,进入转型和更新的时期。从境外因素看,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经济合作关系发生变化;从全国因素看,随着由以特区、开放区为重点的开放政策转向全方位开放,外商投资会流向内地省市;从特区村庄内部看,拥有的土地大都有用来开发工商业,粗放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已缺乏发展前途。因此,村庄集体经济也随之出现以下变化趋势:第一,集体经济的自主性增强。过去,特区村庄主要依靠外商、港商投资,这种依赖性较强的发展模式,使得集体难以形成自己的产业特色。如今,当村庄拥有相当经济实力之后,就逐渐增强产业发展的自主性。一是加大在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资本,增强村庄在管理决策方面的参与权;二是逐步发展自营企业,探索自主的农村工业化道路;三是积极向海外、省外的项目投资,从各方面获得盈利,扩大集体经济实力。经过这些努力,村庄的产业结构逐渐变化,民族工业日益壮大。第二,集体成员的独立性增强。从特区村庄情况看,集体安排劳动岗位、集体福利待遇丰厚的状况,也带来一些负作用,即少数村民尤其是青少年单纯依赖集体股份分红,出现“四不状况”(不读书、不种田、不打工、不经商)。目前,许多村庄改革股份分红条例,强调不劳动者减少分红,而且增加风险股的成分,让村民共同承担市场经济竞争造成的盈亏结果。同时,改革人事制度,促使村民靠竞争获得较好的工作岗位。这样,逐渐提高集体成员的独立性,培养他们面向市场的生存与发展能力。第三,集体资产的审计性增强。过去,村庄集体的资产日益壮大,但缺乏监督管理力度,资产流失较严重。现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各村建立起资产审计制度和资金流动审计制度,基本控制住了流失情况。第四,集体分配的规范性增强。特区村庄的股份分红制度也是逐渐完善的。最初出现把盈利分光的情况,反而削弱了集体发展的后劲。后来,特区村庄参照外国经验,结合中国实际,逐渐健全股份分红条例,既保证集体发展基金与村民分配资金的合理比例,也保证村民分红的公平性。第五,集体发展的多元性增强。特区村庄之间,各自根据不同条件寻求发展途径,形成多样化的状况,而不再是单一模式。南岭村是典型的一切依靠集体力量,不允许村民经营个体私营业;坂田村则鼓励村民自主发展,个体私营业比较兴旺;坪环村是发挥行政村、自然村两级的积极性,鼓励自然村经济发展壮大。有些村庄主要发展工业,另一些村庄发展商品农业面向港澳、深圳市场而获得较大盈利。可见,多元化发展成为新的趋势,适应了变化多端的市场经济环境。

注释:

[1]见李容根主编:《宝安十年探索之路》,海天出版社,1993年9月版,第20页。

[2]见张俊彪等著:《崛起在特区线外》,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08-114页。

[1]见万钧著:《绿色的冲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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