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183号;性别183号;文化:“男名”与“女名”文化现象研究_文化论文

姓名183号;性别183号;文化:“男名”与“女名”文化现象研究_文化论文

人名#183;性别#183;文化——对“男人名”、“女人名”文化现象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名论文,文化论文,性别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皆有名,一个人名就代表着一个人。在我国数以亿万计的人名中,一个大量的、常见的现象,就是“男人名”、“女人名”的类分。许多人,仅从名字就可以推断出其性别;不少家庭在给孩子起名时也往往首先考虑到性别。依性别而命名,从名字分性别,似乎已成为人们约定俗成、共同遵守的一种习俗。这种现象无论是在史书上、文学作品或实际生活中都屡见不鲜,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人名文化。今天,对之进行系统的考察,是很有意思的。人名,作为人的一种特殊的称谓符号,从广义上讲包括许多种,诸如小名、正名、字、号、笔名、艺名、室名等,狭义则单指人的名。本文为论述的方便不再细分,均以“人名”称之,并以狭义的、笔者所接触到的八十年代以前的人名资料作为分析的重点。

一 人名文化中存在的性别差异

人刚出生,第一件大事就是取名字。无论是父母、亲朋或特请人命名,自然性别多是要考虑的因素。有的还在孩子出生前特备两个名字以便根据婴儿的性别选用。由命名者所选用的、因性别不同取名用字也不同的人名和方法在社会上长期流行,最终导致了“男人名”、“女人名”群体文化现象的形成。它表现在许多方面:

如:能直接显示性别的名字,男孩子小名有叫铁蛋、钢蛋、孬蛋、狗蛋、小生、二小、三郎等;女孩子则叫小妞、小妹、大妮、丫头、闺女、大姣等。

借动物、鸟类取名的,如:龙、虎、狮、豹、马、驹、牛、狗等字多用在男性名中;凤、燕、莺、鸳鸯、白鸽、百灵等多为女性名字。但“鹏”字又常见于男名。

同是借植物取名,树、木、林、森、松、柏及“根”、“本”等字常用于男性,如:树盛、一木、大林、繁森、长根、根旺、松旺、扎根、本松、柏杨、本旺等;而花卉草木一类,如:花、英、荣、华、香、芬、芳、蕊、梅、桂、兰、莲、荷、桃、萍、艾、芹、莉、薇、菊、芙蓉、海棠、石榴、葡萄、樱桃、百合、玫瑰、凤仙、灵芝、及“枝”、“叶”等字眼常在女性名字中出现。

喻指性格、品行的名字,女性多用:贞、洁、静、宁、淑、贤、惠、娴、珍、珠、璧、玉、莹、琼、琦、璐、珂、琪、素、安、冰、清、雅、婉、瑛等,男性则多选用钢、铁、刚、坚、强、挺、毅、克、战、锐、健、力、胜、利、锋、冲、抗、勇、敢、猛、闯、弓、剑、前、进、先、恭、敬等字。

形容容貌、姿态美好和色彩艳丽的字,女性名用的较多。如:姝、姣、娥、娇、妍、嫣、娜、婷、娟、媛、倩、俊、妩、媚、嫚、美、丽、秀、彩、红、丹、彤、绯、霞、翠、青、黛、粉、绮、锦、艳、绿、碧、画等。而显示智慧、才能、志向的名字女性则较少,常见的有慧、颖、能、巧等,“才”字尤为少见。但如:钗、环、钏、琴、绣、帼、瓶、镯、胭脂等字则常伴着女人的名字。相反,男性名字中用来表达智慧才能、人生志向、思想道德倾向的字却非常多。诸如:才、智、志、杰、英、俊、睿、豪、雄、升、高、广、博、超、振、兴、成、立、建、治、定、政、法、纲、学、士、权、栋、梁、登、峰、文、艺、武、斌、章、功、道、德、良、忠、孝、仁、义、礼、家、业、邦、国、民、公、军等。盼望富贵长寿、人丁兴旺的人名用字,也以男性用的为多。如:有、财、富、贵、宝、玉、金、银、满、福、禄、寿、康、运、长、通、恒、茂、发、盛、大、旺、保、卫、增、进、祖、宗、光、耀、承、继、世、年、庆、祥等。

借用天地日月山川河流等自然物象取名的,如天翼、天赐、天福、天顺、天成、紫阳、重阳、光明、长江、云海、海岭、中岳、土山、大雷等名字多为男性,而“月”、“嫦娥”又为女名常用。像冠、雄、魁、巍、崇、峻、宏、伟、浩、太、百、千、万、圣等表示等级、数量之最,形容规模、气势的字眼,也以男性名中用得较多。

在以家族形式集中聚居的一些地区,取名仍讲行辈次序,但即使同一辈分,也男女有别。如同为“立”或“孝”字辈,“立国”、“立宏”、“孝本”、“孝宣”是男人名,“立英”、“孝娥”是女人名。文革时期,女英雄成了文艺舞台的主角,但像“海珍”、“水英”、“铁梅”、“海霞”等女性人名,仍留有传统的性别文化特征。在多子女的家庭,女孩子取名为“改”、“换”、“够妮”、“多妮”或“盼弟”、“引弟”、“招弟”的并不少见,男孩子却叫“喜成”、“会生”“会来”、“会成”。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人的名字既保持本民族特色,又实行男女有别。比如,藏族男性名有叫尼玛(太阳)、达瓦(月亮)、楚姆(大海)、刀登(有力量);女性名有梅朵(花)、德姬(幸福)、卓玛(观音)等。蒙古族女性名多取意于日、月、星、辰、珍宝、花朵等,如:塔娜(明珠)、乌云琪琪格(美丽的花朵)、斯琴(聪明)、娜仁娃(美丽的太阳)、蒙根花(银花);男性名中以“虎”取意的很多,如巴尔思(虎)、额日巴拉(雄虎)、呼和巴拉(青虎)、哈日巴拉(黑虎)。某些仍保持本民族取名习惯的回族中,男的小名多叫达乌德、阿里、阿卜,女的则叫马丽亚、法蒂玛等。白族妇女常以“花”为名,如:金花、银花、玉花、盛花、德花。在傣族人名中,过去农奴子女男孩乳名的第一字均为“艾”,女孩乳名第一字均为“依”;出身于贵族“翁”级家庭的孩子乳名,男孩皆以“召”为名首,女孩则以“喃”(意近公主、小姐)为名首,身份性很强。瑶人生前习惯取“法号”作为死后的“谥号”,男性法号后要加一“郎”字,女性加一“娘”字。具有地域性特色的维尔族人名在同一居住地区也男女不同。如同为喀什地区人,男性人名末尾缀有“汗”字,女性末尾缀有“古丽”、“尼莎”。吐鲁蕃、哈密等地,男性名多为热合甫、苏皮、杜戛买提、力提甫、赛衣甫里等,女性名为阿依汗、阿丽玛拉汗、艾孜尼汗、阿依夏木等。

由于我国人名文化中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现象,人名与性别身份之间就存在一个“对位”问题。传统命名规范要求人们“对号入座”、“各就各位”,否则就是“错位”。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谓“男用女名”或“女用男名”现象,就是对传统的性别命名常规的打破,最典型的例子要数唐代女皇武则天。她独创“曌”字青史留名,但由于打破了男权制的命名规则,也遭到了历代“正名分”者的咒骂讥讽。人名上的性别划限,已成为一种“定规”。

二 人名文化表现出来的性别特点

1、人名用字类别化、固定化、性别化,造成了“男人名”、 “女人名”性别命名模式。许多人名用字,就其本义来讲并没有什么“男人名”或“女人名”之分,但其含义一经被固定下来赋予某个性别专用,文字就被赋予了特定的性别色彩。比如,龙,作为古代传说中能呼风唤雨、威力无比的神奇动物,就合理的想像来说应该有雌有雄。然而在父权社会,当“龙”被作为封建帝王的象征出现时,其性别只能是雄性了,“龙”字就被限用在男性人名中。同样道理,“凤凰”作为古代传说中美丽的百鸟之王,本来是雄为凤,雌为凰。然而,当父权话语将“凤”作为皇后的象征与“龙”相配“龙凤呈祥”时,“凤”字就只能用在女性的名字中由“雄”变“雌”屈居于“龙”之下了。许多字,本无性别标志,一经性别类分,便成为固定的性别符号,使用受到局限,影响了文字符号能指的多样性,还会闹出许多误解和笑话。比如,一见到“萧楚女”、“张爱萍”这样的名字就认为是女的,见到叫“吴健雄”、“张抗抗”的便认为是男人。所谓“男人名”、“女人名”已成为一种刻板的命名模式和僵化的思维方式,影响了人名文化的创新。

2、性别命名“划地为牢”,限制了男性、女性的人名用字范围, 束缚了人的个性,塑成了定型的“男性性格”和“女性性格”。性别命名规范一经形成,就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取名自由。就汉语言文字来讲,可供人名选用的字是有限的,加上汉民族习惯用单字或双字的命名格式,按性别派名字无疑又缩小了男女各自的取名用字范围,出现了大量的“千人共名”、“万名类同”现象。走遍城乡,“国庆”、“建国”、“建军”、“胜利”、“大海”、“小龙”或带有“才”、“杰”、“刚”、“强”、“伟”、“峰”、“宝”的男人名屡见不鲜;女人名中,叫“桂英”、“桂花”、“玉兰”、“玉梅”、“巧珍”、“玉珍”、“春花”、“秋香”的比比皆是。本来名由人起,叫什么名字决定于起名的人。但自古以来许多人的名字却一不由自己,二不由命名者,而是由社会文化规范好了的“名字”来“命人”,表现在性别上尤其突出。因为你的自然性别是女的,就应如“花”似“玉”、“美”、“丽”、“芳”、“香”、“贞”、“洁”、“贤”、“惠”、“安”、“静”、“婉”、“顺”而无需有“才”有“力”;是男的,就应如“龙”似“虎”、能“文”能“武”、有“智”有“勇”、“成”家“立”业、“建”“国”“兴”“邦”。男名可以叫“冠军”、“王冠”,女名则只能是“亚军”、“亚男”。人名,伴随人的一生,潜移默化地影响、规范着人的心理、性格、言语和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个人的“化身”。传统人名文化的性别分界,限制了取名用字,违背了个人意愿,有碍于人的个性发展。

3、性别命名加大了男女社会性别差异,强化了性别等级秩序, 体现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性别价值观念。可从以下几点看出:(1 )男性用名种类、数量和用字范围远远多于、宽于女性。古代人不仅有小名、乳名、大名、本名、学名、字,还有别名、笔名、艺名、室名、法名、道名,此外还有各种称号、封号,封建帝王还有专用的庙号、谥号、年号等。这些种类繁多的名字多与男性相关。古代女性除皇帝、贵族等特殊阶层外,一般女子取名也仅有小名或本名。“××氏”——有姓无名是古代女子普遍通用的“名字”。就个人来讲,男性一生中取名的次数一般也多于女性。(2)男性取名较女性更讲究、更注重。 古代男性取名讲究家族排行和世系辈分,以明确上下及同辈之间的尊卑长幼等级秩序。女性因其族籍、行辈最终要在丈夫家随夫而定,取名时不像男子那样受到重视。男性的名字,虽也多由父母、亲朋而定,但在成年之后,本人想改名或重新取名的,机会均多于女性,因此男性也更看重自己的名字。(3)传统性别命名具有反差鲜明、偏向两极的性别倾向性。 男性用名注重力量、才能、武艺、本领、气势,借用动物猛兽、山河、树木名字较多;女性用名看重姿态、颜色、外貌,借用鸟类、花卉、植物名字为多。男性用名注重功名、富贵、政治、权力、福禄,倾向于社会;女性用名看重贤惠、品质、性情倾向于内心。男性用名尚勇武、刚强,倾向于动态;女性用名偏重安、宁、静,倾向于静态。男性的大名寓意多尊、重、庄、严、褒、贵、喜,寄托厚望;女性用名多自然、随意,甚至表现出明显的厌、嫌、多余、不受欢迎之意。男性的小名取“贱名”多于女性,实寄好养好活之意。从名字可直接反映出男女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古代男尊女卑、男贵女贱的性别价值观。

三 人名文化性别化形成原因分析

考察人名产生的起因,最初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辩认、交往。“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许慎《说文解字》)以特殊的标记命人或自命,是人名文化的开始。就人自身来讲,能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最直观的是身体的特征。高矮、胖瘦、性别、年龄,都可以作为其中的标识。因此,以性别命人并作为人名组成的一个因素,有其产生的合理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时代、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族、阶级、性别、地域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下,人的名字逐渐由简单的、直观的、外在的、功能单一的识别符号,向抽象的、内化的、含意丰富、功能多样的方向演变。性别,从最初的仅仅是用来识别人的一个标记,变成一个突出的、稳定的、在人名成因中几乎占居首位的“要素”,以至于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并一直沿袭至今,有其复杂的原因:

1、社会性别文化的具体体现。我国自周秦以来, 随着父权社会各项等级制度的确立、完备,性别等级作为等级社会的一个基础和必需,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并没有排除和“轻视”女人。“男女之别国之大事。”(《左传》)“男子妇人安位。”(《礼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礼记》)男女、夫妇之间的尊卑等级关系在以儒家为代表的社会伦理道德思想支配下,以“阴阳乾坤”哲理学说为根基,进行了系列规范。从“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行为规则,“男娶女嫁”、“妻从夫居”的婚姻模式,“子承父姓”、男子为“后”的姓氏制度到“男外女内”的角色分派,“男刚女柔”的性格规定,“男动女静”的性情定型,“男主女从”的身份定位,“男才女貌”的价值取向,以及男“龙”女“凤”、男“太阳”女“月亮”的性别象征,“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却又主张“阴阳和谐”的社会性别文化观念已经理论化、系统化、社会化,占居统治地位,它必然要在人名——这一可以直接表达人的思想意识的称谓符号中体现出来。

2、社会风俗习惯的影响。一种观念,一经人们约定俗成、 共同遵守,成为一种社会习俗,就具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承传性,文化尤其如此,非有巨大的变革难以突破和创新。以性别命名的文化习俗在不同的时代、地域、民族和阶层表现的形态、程度虽有差异,但就我国人口用名的情况来看,至今仍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许多男名古今相同,人们有意继承;不少女名方圆数里重者甚多,相互模仿。文学作品、戏剧、电影电视等大众传媒中的男女主人公,其名字尤为一些人们感兴趣。人名也有城乡之别、雅俗之分、层次不一,但“男人有男人名,女人有女人名”已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心理。作为常理、常规,古来如此,大家如此,年深日久,相沿成习。人们只需“顺理成章”,一般不再去想它有什么不妥。

3、文字、词义的性别特征。人名的组成单位——字或词, 有许多从其开始产生时就被规定了性别。如,代表男女两性的常用字“男”与“女”,从其产生至今,最基本的字义:“男人”与“女人”,古今并无大的差别。不同的是,“男”字从最初的特指“用力于田的人”已变为泛指一切男人、男性的抽象的性别符号。“女”字由最初的女体象形字用来指女子、女人,成为泛指一切女性的性别称谓符号。由女组成的许多女部字,如“姣”、“娇”、“婷”等形容女子相貌姿态美好的,常被人们选作女用人名。“士”在古代常用来称读书人,也是男子的一个美称,多为男人名所用,今天的女子称“士”仍要在前边加上“女”字以标性别。文字、词语在社会的交往、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地要“染上”特定的性别文化色彩。比如“树”、“本”、“根”、“龙”与“花”、“枝”、“叶”、“凤”常以其比喻、象征之义,分别用在男人和女人名中,典型地体现了“男主女从”的社会性别关系。至于由字合词、以词为名或名与姓一体来表达思想、昭明志向、抒发性情、寄寓厚望的人名,其性别特征更能从所选用的字、词中显示出来。

4、命名者自身的性别倾向性。名由人起,无论是父母、 他人或自我取名,命名者自身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都会直接地影响、作用于名字的定“性”。男孩起什么名?女孩起什么名?叫什么名字好?……具有传统性别观念者一般都会恪守成规——男人叫“男人名”,女人叫“女人名”。不太注重性别与人名之间的“对位”关系者则会倾向于个人意愿或选择“中性”的字眼。传统性别观念淡化、个性突出者,会有意地打破常规,体现自我。比如,当代有不少女性已把“铁”、“钢”、“刚”、“力”、“伟”、“峰”等字选入自己的名字中,开始实践人名文化的性别观念变革。

四 人名文化的“性别”发展趋向

人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既具有承传性、稳定性,又具有可变性、创新性。当今,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文化、科学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观、价值观、人才观和性别观,可以从“人名”这一信息符号上显示出来。今试以《河南大学附中学生花名册》为例,作一简要分析。该名册共列在校学生初、高中六届2400余人,均为八十年代出生,男女生比例大致相当,男略多于女。学生人名总的来看结构趋于简化,以单字为名者居多,约占2/3,其余为双字名。取名用字范围也较宽,并注意词义的创新,姓、名联合成词现象较多。但同名、同姓同名和叠字为名者也多。如果从性别的视角考察,有以下一些特点:

1、传统的性别命名习惯依然存在,但“成规”已被打破, “中性”人名增多。从取名用字来看,男生人名中用得较多的字是:鹏、伟、磊、博、飞、凯、龙、洋、威、杰、晨、亮、宇、超、峰、文、楠、鑫、帅、阳、旭、斌、强、明、冰、海等,女生人名中用的较多的字是:静、媛、倩、璐、丹、楠、婷、晶、娜、丽、芳、洋、娟、慧、姗、宁、颖、琳、玥、茜、华、文、博、婧、洁、阳、艳等。二者相比,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又有相互交叉,相同人名用字在男女生中所占位置有不同。有些字,长久以来男性人名用者极多,如“鹏”、“龙”;有些字如“静”、“媛”、“倩”、“婷”等女性人名用者一直居多数。另有一些字,如:杰、峰、志、洋、阳、文、博等,过去多为男性名字所用,现在女性名用者也较多。同样,过去多属女性名中出现的,如:“宁”、“慧”、“蕾”、“佳”等字,男性也开始使用。另外,还有不少传统“性别”色彩不太浓的字,男生、女生人名均有使用。人名“性别”的相互交融,使人名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中性”人名增多,即单从名字难以再区分一个人的自然性别。如:晨、晶、扬、杨、阳、洋、志、新、华、恒、雨、畅、梦、迪、昂、爽、然、敏、萌、晓、林、聪、智、力、刚、文、博、欣、星、笑、欢、杰、楠、明、宁、鑫、翔、瑞、曦、思、冰、珂等。不分性别,谁都可以随意选择使用的人名用字将会越来越多,有可能成为人名文化的一个发展趋向。

2、注意词义新颖,性别意识淡化, 具有个性和审美特征的人名增多。我国人名由于受姓氏制度、人名结构、用字范围、取名习惯等因素制约,同名现象很普遍。不囿于传统的性别成规,注重个性,则可能产生富有新意、较少雷同的人名。在河大附中学生人名中,或利用谐音,或注意字形,或突出色彩、读音,或采用成语词汇,或姓名联体构想,以表达思想、意愿、心情、旨趣。如以单字为名的:李想、陈思、陈默、袁泉、郭歌、荣誉、敖翔、钱坤、桑青、金梦、谷丰、田耕等;以双字为名的:汪一粟、于高瞻、尹路远、马也驰、祝超智、朱文蕾、齐笑颜、张翼飞、陈开屏、王晨音、林筱溪、徐高飞、刘越洋、张晚晴、李华夏、刘畅语、苑攀科、张博闻等。个性化、审美化为人名文化的创新带来了生机。

3、纠正传统性别偏见,出现新的“女性”人名。

代之以昔日的“盼弟”、“引弟”、“多妮”、“够妮”、“亚男”一类的传统女性人名,出现了一些体现新的性别观念和女性主体意识的名字,如“胜男”、“冠楠”、“赛楠”、“超楠”、“盛楠”、“宜楠”、“倩男”等为女生所用,以“楠”字为人名用字的女同学很多。以叠字为名者,绝大多数也是女生。如:倩倩、晶晶、颖颖、丹丹、欢欢、婷婷、苗苗、娇娇、星星、京京等,体现了父母的爱怜之情。新的具有“女性”特色的人名的出现,也是特定阶段的历史、文化、社会和人们的心理所致。

人名,同人类文明的历史一样悠久。我国人名文化犹如一条延续千年的长河,已化作人类历史的一股血脉常流不息。“女人名”、“男人名”作为一种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它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为我们提供了考察人类社会性别史的一份实证,我们对它的关注才仅仅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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