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济南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论文_王本娟1,王琛2

1 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济南250099;2 威海 264200

摘要:提到“历史建筑”,不少朋友容易和“文物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相混淆。本文就济南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全面的解析,能够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理念。

关键词: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济南

提到“历史建筑”,不少朋友容易和“文物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相混淆,这几个概念可是不一样的。现向大家解析有关历史建筑保护的事宜。

一、什么是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文物建筑”,是“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一种,一般指古建筑,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文物建筑是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建筑,历史建筑是具有一定建筑价值的建筑。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概念上是一种上下位关系。

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济南的打开方式

2016年3月,济南市规划局全面启动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现已形成济南市第一次历史建筑普查名单,并制定了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有助于更好地传承传统文化,留存城市记忆。

(一)确定普查认定标准

1.时间标准:50年以上,部分特色突出的缩短至30年。

2.历史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有关建筑或名人故居等。

3.学术价值:(1)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2)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的建筑;(3)著名建筑设计师的代表作品。

4.人文价值:(1)反应、、反映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地方特色的建筑;(2)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

5.其他:原貌恢复重建或异地迁建的历史建筑。

(二)全面完成历史建筑普查和名录建档

1、全面摸清家底,实现保护全覆盖、零遗漏,做到“应保尽保+地方特色”。

2、扩大公众参与,在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工作中运用多种先进技术。

3、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建立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科学地对历史建筑进行定级。

(三)公布第一次历史建筑普查名单

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传统民居类260处、工业遗产类25处、商业办公类25处、宗教文化教育类20处、其他类20处;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民保护意识,防止再次出现已列入普查名单的历史建筑被人为改造和毁坏等问题。同时,继续进行核查,及时发现补充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建筑。

(四)稳步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明确分类保护要求,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划定保护区划。目前已完成首批24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论证。正在开展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和剩余历史建筑保护区划的划定工作。

(五)加强历史建筑规划管理

将历史建筑普查名单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加强历史建筑立法保护,开通“名城济南”微信公众号。

三、结语:

从认定到保护到利用,是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的实现路径。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努力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创新合理利用模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完善法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历史建筑的合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3]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20)》.

[4]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6.

[5]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6.

[6]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2016.

[7]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意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历史建筑图则》及普查2017.

作者简介:

王本娟,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

王琛,本科,助理工程师。

论文作者:王本娟1,王琛2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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