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规划与项目评估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4月22日)_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在“九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规划与项目评估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4月22日)_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工作暨项目评审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4月22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讲话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在全国论文,项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向大会汇报国家哲学社科研究“八五”规划执行情况,对“九五”规划作说明,并就这次项目评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国家社科研究“八五”规划执行情况

199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工作会议,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当遵循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把拓展和深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作为主攻方向,以此带动各方面、各学科的研究;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和正确方向。会议还制定颁布了《哲学社会科学“八五”(1991-1995)国家重点课题规划》和《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5年来,“八五”规划得到了认真的实施。 “八五”期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社科基金资助课题共立项2770个(含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较“七五”期间的2055项增长了30.51%。“八五”前三年的2121个项目中,在1995年底前应完成1892个,据统计实际完成1255个,除中央国家机关和两三个省区外,完成率平均达到70%,部分省区和单位达到80%至100%。 前三年的项目有少数原计划在1995年以后完成,1994、1995年批准的项目一般都计划在1996年以后陆续完成。已完成的“八五”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质量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的成果在各种图书评奖活动中获奖。

“八五”期间国家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和研究呈现出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一)显著地突出了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在“八五”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每年的年度项目中都有一批关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立项,对这一理论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系统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深化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运用的研究。

(二)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加强了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种实践问题的研究。各学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的特点,对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族问题、国际问题等许多领域,积极展开了宏观战略研究和专题对策研究。这类应用研究项目约占“八五”期间立项总数的60%,其中经济学科占的比例最大,占全部项目的1/4还 强,一些重要成果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为决策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对实践起了重要指导作用,发挥了经济效益和多方面的社会效益。

(三)重视、加强基础研究和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研究。这两类课题的研究,关系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否有深厚基础和发展后劲,是否能全面发展和繁荣,是否能在学科建设上逐步走到前列,因而至关重要“八五”期间,这两类课题立项数约占总立项数的40%。从完成情况和研究质量来看,总的来说是好的,不少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有的成果具有开创性意义。这两类项目的研究对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对于拓展人们的认识领域、增加文化积累,对于学科建设和为人们提供精神食粮,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对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适当向中青年学者和边远地区倾斜。“八五”期间每年青年项目的立项数约占当年立项总数的1/3左右, 此外还有一批中青年为主承担的一般项目。无论在立项数量上,还是在资助强度上,都有较大的增长。青年项目的完成率比较高,成果质量也是比较好的。向中青年学者倾斜,对于稳定社科研究队伍,培养后继社科研究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扶持边远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也是我们所注意的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今后尚需做得更好。

“八五”期间,社科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得到了加强和改进。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加强和建立了由有关党政领导部门和社科研究机构负责同志组成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初步形成了管理网络;颁发了《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三个具体实施试行办法;以向社科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广泛征集研究课题为特点,改进了制定研究计划的方法,提高了研究计划的水平;以加强对课题申报的组织指导和申报的广泛性为特征,改进了课题申报工作,提高了申报质量;以项目申报、评审、经费实行计算机管理为第一步,迈开了管理手段和方法现代化的步伐,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中后期管理为重点,加强了项目管理,提高了项目完成率和成果质量,并使项目经费的使用总体上符合财务制度。

“八五”期间国家社科规划和社科基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的进步和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组织优势力量,协作攻关研究的重大、重点课题不够突出,精品和力作偏少;项目管理仍然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学科按时完成率不高;少数研究成果同课题设计有一定差距;研究成果的利用和转化成效不够显著。此外,不少研究成果面临出版难的问题。我们在长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八五”期间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吸取地方的成功经验,集思广益,制定了《“九五”期间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和基金管理改进办法》,即将颁布实施。“九五”期间要按这个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科规划项目和基金管理工作。

二、关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纲要》,提出了今后15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也对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和实施一个比较切实可行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对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和全面繁荣,对于引导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制定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1996-2000)规划要点》。对这个文件我作三点说明:

(一)《规划要点》形成的过程

这个文件是经过长期准备和反复征求意见形成的。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这项工作的酝酿始于1993年下半年,1994年上半年制定了工作计划并进行了部署。1994下半年到1995年上半年,我们组织19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分别就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调查研究,写出了学科调查报告,共计90余万字。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各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重要研究课题,提出了对“九五”规划的建议。在此期间,我们还召开了若干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工作者座谈会,并向十多个社会科学研究力量比较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对制定“九五”规划和研究课题的建议。1995年9 月初形成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1996-2000)规划要点》征求意见稿之后,我们先后征求了各学科规划评审小组正副组长、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国家教委社科司、中央党校科研部以及部分省市社科规划办、全国社科院系统科研管理研讨会的意见。各方面对《规划要点》初稿评价比较好,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后,我们遵循会议精神,并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去年11月2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规划要点》第一次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肯定这个文件写得是比较好的,并要求进一步征求意见,精心修改。会后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和1996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再次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了第二次修改稿。今年3月就第二次修改稿征求了各省(区、 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和全国各学科规划小组负责人的意见,同时还委托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广泛征求了各地社科界有影响人士的意见,第三次作了修改,形成了会上发给大家的这个稿子。4月5日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认为这个文件已比较成熟,决定提交会议讨论。会后将吸收大家的意见,作必要的修改正式印发执行。《规划要点》由正文及其两个附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重大课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指南》组成。

(二)《规划要点》的指导思想

对于制定这个《规划要点》,我们始终有个高标准的要求,就是“九五”规划一定要有所改进,一定要比较完整,指导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中长期研究规划。而要做到这些,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是必须具有鲜明的贯彻始终的指导思想。根据党关于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指导方针,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规律,并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实际出发,《规划要点》明确地提出:国家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重在建设,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加强对“九五”期间和21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在继续加强应用研究的同时,重视和提高基础研究,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进一步发展和全面繁荣社会科学,使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江泽民总书记最近突出强调要讲政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决不可能脱离政治,某些学科本身就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讲政治,就是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特别是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不仅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本身健康发展问题,也关系到它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究竟起什么作用、起多大作用的问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正确与否,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是研究工作以什么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因此《规划要点》首先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指导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它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只有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根据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正确的方向,应当着重分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议会民主的界限,辩证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界限,学习国外先进东西同崇洋媚外的界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极颓废生活方式的界限,以科学的理论充实丰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服务。

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规划要点》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途径,是哲学社会科学生命力和活力的源泉,必须发扬。现实性比较强的各学科,要根据各自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和特点,从总体上和不同的层次、侧面去联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和新的结论,用以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不断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进到更高的水平。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最重要的是要花大力气去研究“九五”期间至下世纪初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如果离开或不紧密联系这个实际,社会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是不可能的。即使现实性不强的某些学科,如果不联系专业实际,不掌握和研究丰富的事实和材料,靠抄袭拼凑、凭主观想象去构造“体系”,肯定也是没有出路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运用其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各种实际问题。《规划要点》还针对当前实际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反对理论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的态度和学风。

第三,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重在建设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方针。《规划要点》强调,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主要是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把工作的出发点和重点放在多出优秀研究成果上,充分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造出更多适应时代需要的精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规划要点》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研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并结合时代的特点加以发展,推陈出新,发扬光大;同时,要积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各民族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为我所用,并有效地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古今中外的思想文化成果加以扬弃,利用一切积极有益的成分,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在建设必须团结鼓劲,不搞无谓争论。不搞无谓争论,决不是不分是非,特别对于理论上的奇谈怪论,要抵制。不抵制,理论上误导了,就会造成严重危害。

第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个方针反映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是全面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方针。《规划要点》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支持和鼓励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大胆探索,提倡不同观点和不同学术流派的自由讨论,促进学术研究的活跃和繁荣。对一些思想认识问题要慎重对待,具体分析,不要把学术问题当成政治问题。同时也指出,这个方针是个马克思主义的方针,正确贯彻这个方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思想僵化。对于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必须旗帜鲜明,有理有据地进行批评,分清是非;对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必须坚决抵制。对于不同学术观点,提倡争论各方潜心研究,提倡同志式的切磋讨论,共同提高。要团结、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成绩,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五,正确处理基础研究同应用研究等关系。正确处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各个学科研究的相互关系,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正确的方向,键康发展,全面繁荣,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要求。因此,《规划要点》针对当前既有不重视基础研究,又有不重视应用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的现象,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强调、重视、加强和提高基础研究,继续加强应用研究,加速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同时还要求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直接效益同间接效益的关系。这样才能防止在研究类别和各学科关系上的片面性,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发展繁荣,适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方面的需要。

第六,努力从战略上考虑问题。在制定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时,我们意识到,这个同国民经济“九五”计划相适应,前瞻到2010年的中长期规划,必须具有比较强的战略性,要从大局出发,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努力立足于从宏观上正确把握我国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的形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及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来考虑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必须实现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必须贯彻的方针原则是什么,必须研究的各学科重要领域和重要问题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规划要点》的主要内容。虽然我们努力使这个规划具有比较强的战略性,但是由于水平所限,在这方面做得可能还不尽如人意。

(三)《规划要点》的特点

按照一定要有所改进、高标准要求制定的《规划要点》,就我们的主观要求和在征求意见中听到的一些反映来看,具有四个主要特点:

第一,具有比较强的整体性。《规划要点》及其附件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有机整体,指导思想贯串于各个部分。《规划要点》正文简要交待了制定这个规划的背景和目的之后,开宗明义提出了总揽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在第一部分,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形势作了简要分析,强调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作用,提出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并从四个主要方面提出了具体研究任务:一是加强、深化、拓展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二是继续加强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重要问题的研究;三是加强国际问题研究,为我国的国际战略、外交政策和对外开放提供科学根据;四是进一步重视、加强和提高基础研究,加速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推动研究工作的全面发展繁荣和学科建设。第二部分提出了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的方针原则。第三部分“各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及《规划要点》的两个附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中长期研究计划。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是一个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原则、中长期研究计划的整体,而使它们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是贯串其中的以坚持正确研究方向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这个规划显然已不是简单的研究计划和课题指南,这是“九五”规划的显著特点。这里附带说明一个问题:这个规划仅仅是个研究规划,而不是包括经费、人员编制、基本建设在内的全部事业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仍由社会科学五路大军各系统自己负责制订,并按照原来的渠道报批。因此,《规划要点》没有把保证措施作为一个部分。

第二,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制定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始终认真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原则的提出,各学科中长期重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重点课题指南的确定,都力求从实际出必,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因而这个规划的针对性比较强。例如,指导思想强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并不仅仅因为这是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还因为在一定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指导思想不够明确和端正,因而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分不清基本界限的问题。强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还因为确实存在着理论脱离实际、特别是照搬照抄西方的现象。这样,这里所强调的就不是一般化东西了,而具有比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第三,具有比较强的指导性。哲学社科研究“九五”规划,既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原则和中长期研究计划,而且是立足“九五”期间,前瞻2010年,既然具有比较强的现实针对性,那么它具有比较强的指导性,具有中长期的指导作用也就是必然的了。特别是各个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要求而提出来的,至少对“九五”期间年度研究计划的制定具有指导作用,甚至有更长期的指导作用。

第四,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我们在制定这个规划的工作中,十分注意它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紧密结合。例如,关于如何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提出了四条必须贯彻的方针原则。关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最重要的是把重点加强对“九五”期间与21世纪初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提出重大问题的研究放在首位;而在《规划要点》的第三部分中又把各个学科在这个期间应当研究的重要领域和研究方向勾画了出来,在两个附件中,则进一步把这个期间应当研究的重要问题具体化为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指南。这样,关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就较好地体现出来了,关于重点加强对“九五”期间和21世纪初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种重要问题的研究也就比较好落实了。

这里还应当说明的是,这个规划是上下结合制定出来的,是集思广益的产物。为制定这个规划,参加各学科调查的专家、学者将近400 人。在几次修改过程中,参加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的学者和管理专家有近千人次,所以也可以说这个规划是群众路线的产物,具有群众性。

关于这个《规划要点》我讲了这些,并不是说这个规划搞得已完美无缺了,肯定还有不足之处,主要是为了向大家介绍一下指导思想和思路,以便大家讨论,指出修改意见,帮助我们把这个文件修改好。

三、关于这次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评审

(一)这次项目评审工作要有所改进

“八五”期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和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评审工作做得是好的。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和近年来的调查研究,我们逐渐认识到,由“六五”、“七五”期间的管理办法演变而来的现行管理办法,有不少地方需要改进、强化、完善:

一是如何突出对重大、重点课题的研究和资助,保证多出影响大的重要成果,并兼顾对一般课题的研究和资助,避免研究重点不突出,经费使用“撒芝麻盐”的问题。

二是如何在申报、评审、立项、拨款、项目检查等环节建立调控机制,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避免立项后“放羊”,完成率和精品率不高、经费使用效益差的问题。

三是如何完善强化项目检查、成果鉴定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掌握优秀成果,并把好政治关,防止极少数有政治错误的成果出现和传播,避免检查、鉴定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四是如何有效地解决成果的出版、上报、宣传、推广应用问题,避免研究成果出版难,掌握不住,宣传不够,推广不力,效益不够显著的问题。

五是如何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关键是充分发挥全国、省市级社科规划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职能,形成上下衔接的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管理作用,避免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通过改进和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使“九五”期间的哲学社科规划工作和基金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制定了《“九五”期间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和基金管理改进办法》,已经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原则同意,进一步推敲后将下发执行。这个《改进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争取经费投入有所增加,适当控制项目总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加强资助强度,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精品率,提高综合效益,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这次评审会议,要贯彻《改进办法》的精神,能改进的地方就要有所改进。

(二)这次评审工作的任务和立项计划

在这次会议中,要评审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重点课题、1996年度的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拟立项资助课题,同时还要评出1995年度的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拟立项资助课题,并提出上述各类拟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建议。为了适应社科研究规划和项目评审工作的周期,理顺工作安排,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从1996年起,全国社科规划工作会议和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评审会议一般情况下于当年第一季度召开,1995年度项目评审会议与这次会议合并举行。因此,这次会议还有评审1995年度项目的任务。

根据《改进办法》提出的适当控制项目总量增长,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提高立项质量,提高资助强度的指导思想,“九五”期间将增设少量重大项目(拟进行委托研究,不在这次会议评审之列);适当增加重点项目;年度项目中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总量保持“八五”期间的水平,资助强度逐步有所提高。按照这个要求,这次评审可按如下计划掌握:“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拟立项315 个, 1996 年度课题拟立项480个。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原计划1995年度课题立项150个,以达到适当控制“八五”期间项目总量的目的。因为“八五”项目总量已经有大幅度增长,许多重要课题已经在“八五”前四年立项;许多新的重要课题又不宜作为1995年度课题立项,而应作为“九五”规划课题立项,所以压缩了1995年度课题的立项数量。这样压缩还考虑到1996年是“九五”规划的第一年,立项的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年度课题应当包括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必须研究的课题,立项总量也应当大些,需要投入的经费必然比较多,1995年度课题立项少一些,可保证1996年立项各类课题的经费。今年的申报量很大,申报质量比较高, 重点项目、1996年度项目可适当评出一些子课题。1996度和1995年度课题中,青年项目不低于1/3。资助强度,重点课题平均一般为6万元左右,年度一般项目平均一般为2.5万元左右,青年项目平均一般为1.5万元左右。整个资助强度平均比“八五”期间有较大提高,重点课题提高31.6%,一般课题提高25%,青年课题提高50%。

(三)要严格把关,保证拟立项课题的质量

保证评出的拟立项课题质量,是提高项目完成率、保证成果质量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这一关一定要把好。首先,要认真审议申报课题的选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课题研究的具体指导思想、研究方法,特别是预期成果,是否符合“九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课题指南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助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保证研究任务的完成和成果质量。我们评的是国家社科研究规划目项,评出的拟立项课题应当有一定的分量,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学术意义,对于申报的那些过于微观、冷僻的课题,有兴趣的人可以研究,但不一定立项资助。对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确有较多高质量研究成果的申报课题,应予优先立项。其次,要认真审议课题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和完成研究任务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其他条件。关于已承担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的规定应该严格执行。挂名而实际上不做工作的,打算长期出国的,以及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人,均不应申报和得到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了申请人和承担人应具备的基本思想政治素质,即“遵守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如果一个课题组的负责人不符合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和其他有关条件,那么他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就不可能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不可能保证研究任务的完成。最近我们发现个别这样的问题:研究课题出得是好的,申报者在申报时搞的课题设计和论证总的来说也是好的,正因为这样,通过了评审,也被批准了,但项目和钱拿到手之后,课题组负责人把课题搞歪了。我们制定项目和基金管理改进办法的目的,包括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这次评审的项目很多,其中还有“九五”规划重点项目,希望大家特别重视课题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一定要把好关。

(四)评出的拟立项课题在内容和研究类别、学科结构上要合理

“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和两年的年度课题评出的拟立项课题,都应继续突出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重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研究;现实性比较强的许多学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重要问题的宏观战略研究和专题对策研究应继续占比较大的比例;基础研究课题,特别是文、史、哲研究课题,不仅应占一定的比例,而且应把能够提高研究水平的课题优先立项;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课题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课题,在课题指南中列的不多,这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今后将在落实重大课题、制定后4 年的滚动重点课题和年度课时加以弥补;同时希望在今年的评审中尽可能多评上些这类研究课题。各学科组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来把握上述这些问题,不可一概而论。

(五)适当向中青年社科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倾斜

向中青年学者倾斜是为了充分发挥国家社科规划·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对于培养跨世纪的优秀社科人才的作用。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九五”期间,我们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中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的课题评选出来,给予立项资助。向社科研究比较后进的边远民族地区适当倾斜,是为了扶持这些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支持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一点我们以前也强调过,这次仍希望大家给予关注,在同等情况下,甚至在基本符合立项标准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立项资助的这些地区社科工作者申报的课题。

(六)掌握好立项数量和资助强度

刚才我讲的立项计划的资助强度,大家要很好地掌握,不要突破。各学科要按照分配的立项限额严格掌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子课题立项限额同样不能突破。要根据申报课题对研究经费的不同需求和其他经费来源情况,分别提出资助强度建议:对于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研究而又没有或很少其他经费来原的课题,可适当增强资助强度;对于经济实体及其所属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申报的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课题,因为他们有专门的业务经费,资助强度应从严掌握;对于基础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继续保持适当的资助强度。

最后,强调一下公正评审,严守纪律。大家已进行过多次评审工作,在这方面做得是比较好的,我们希望进一步发扬这种正气。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希望大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有关标准,根据国家需要、申报课题的质量和课题组的条件,择优评出拟立项课题,提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评审质量,并保持学科评审组的良好形象和权威。要严守纪律,注意保密。根据过去的经验,在审批时对评出的拟立项课题作进一步审核和少量的调整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领导小组审批和未公布评审结果之前不要泄露评审的初步结果,对于学科评审小组成员发表的评审意见也不要向外透露,尤其不要向申报人透露,对于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反映应多做解释工作,以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科界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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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规划与项目评估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4月22日)_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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