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学方法的目的性和适用性_教学理论论文

论教学方法的目的性和适用性_教学理论论文

论教学方法的合目的性与适用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适用性论文,目的性论文,教学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键词 教育;教学方法;合目的性;适用性

方法是人们在认识与实践活动中运用知识作用于活动对象并受活动对象反作用的双向运动形式。方法是人们运用知识作用于活动对象的运动形式,指活动主体以对活动对象的认识为依据,为改变活动对象与实现活动目的所采取的活动途径、步骤、手段,是知识运用过程中的形式因素,亦即知识的运动形式。方法受活动对象的反作用,即活动对象不仅制约着方法使用的过程与效应,而且通过活动主体的能动认识而对方法进行纠正和调适。方法与活动对象的这种双向互动关系是通过人的认识与实践来实现的。人的行为不同于动物的行为就在于人的行为是建立在高度自觉意识基础上的,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人的行为的目的性注定了人们要把已认识到的规律运用于活动之中,而人的认识是不断积累、永无止境的。人与动物的行为在这里出现的分野不仅使人类建立起证明其社会本质的文明成就;而且反映在方法上,人的认识与实践方法是随着知识积累与科学进步而完善、发展的,而不是动物式的机械重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方法具有增益、变化和实践目的的属性。同时,人不仅有目的地作用于活动对象,而且被活动对象及其内在规律所制约。反映在活动方法上,就是活动对象对活动方法提出了与之相适宜的客观要求:方法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活动对象的内在规律,也就相应地影响和制约着其适应范围与有效程度。因此,方法不仅具有目的性,而且具有适用性,合目的性与适用性是方法最基本的属性。另外,方法无论是其目的性,还是其适用性,都具有主观与客观合一的因素。就其主观因素而言,人们能够不断摒弃不合理因素、扩大其合理性,使方法适应的范围拓宽、使用的效率提高。就其客观因素而言,方法常常表现为源于规律的标准化规则与通用定律。方法的合目的性越是符合客观规律,越能增强其适用性;反之越是适宜于活动对象的方法,也就越是能够有效地实现其目的。方法的这种合目的性与适用性相互统一的属性,是建立在对活动主体、活动对象、活动过程及其规律认识基础之上的。因而,我们说方法是关于智慧的智慧,其质量是由其合目的性与适用性相统一的程度所决定的。换句话说,衡量方法优劣的标准是方法的合目的性与适用性及其统一程度。

方法的构成要素、结构层次和分类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认为,方法是联系活动主体与活动对象的途径与方式,是获得活动过程意义与结果的形式因素。方法本身的构成要素由方法的目的和活动的途径、形式、步骤、措施、具体手段等基本内容项组成。与方法有机联系的相关因素则有活动对象与目的、所使用的工具及其活动情境、主体条件等。方法是建立在对以上诸要素的已有知识体系之上的,而知识所反映的事物具有共同属性(一事物与另外相邻近事物的共性)、特殊属性(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和个别生动的具体形态(事物作为单个的有机整体而独立存在)。因此,方法的结构层次是由方法的一般理论、专门知识、具体内容与个别形式构成的,方法的个别形式可根据其适用范围分为通用方法、专门方法两类。

以上方法的一般知识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教学方法提供了理论参照。所谓教学方法是指知识信息的内化、变异、增值与传导从而建构新智能结构的心理活动形式。高等学校的教学方法以拥有相当智能条件的人作为活动主体,主要以间接知识为活动对象,以学习与研究相结合为特征,以接受知识与生产知识为目的。教学方法是获得教学效益、实现教学目的的必要条件,其质量决定于它的合目的性与适用性相统一的程度。

首先,教学方法的合目的性指教学方法对于实现教学目的的适合与有效程度。高校教学的直接目的在于使学生建立起既能满足客观实践需要又有发展远景的知识、技能、智力的有机结构,最终目的则在于培养出适应实际工作要求并能开创新局面的专业人才。由于客观情形纷繁复杂,知识直接运用于实际而无任何变异的比率很小,因而学生必须具备在实际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知识的运用不是机械的、无增无减的,而是具有变异性和创造性的。知识运用的变异性指知识作为意识的东西所具有的概括性、间接性与活动对象(工作任务、问题情境等)的具体性、直接性之间的形态或内容差异与本质区别,以及活动主体的能动参与体现出来的原有知识增减、变易的特点,即使是人们谈论得较多的学习迁移现象也不是无增无减的机械行为。知识运用的创造性是与以上变异特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指个人运用知识解决特定问题体现出来的相对于他自己与一定群体而言是新颖、独到的,其结果是积极的、建设性的。根据知识运用的变异与创造特点,我们也就可以相应地提出:1.把在实践中能够直接使用的知识与需要间接转换运用的知识之间的合适比例作为衡量课程设置中的知识分布是否恰当、合理的尽度确定下来。有了这个尽度,我们也就有了重新认识现有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的依据。2.更重要的是,只有在有限的学业时间内把一定的教学内容转化为学生的知识、技能与智力结构,才能使学生既能适应无限多样、纷繁复杂的工作实际,又有足够的发展后劲。3.要实现教学内容向智能结构转化,教学方法是关键。具有哪些特征的教学方法才能够高效率地实现这种转化呢?如前所述,只有具备学习与研究双重特征的教学方法,既反映了知识内在属性,又体现了主体认识规律—一接受与发现知识的心理规律—一的教学方法,才能够实现教学内容转化为智能结构,从而获得应用能力的根基,亦即实现教学的双重目的。换过来说,具备以上特征的教学方法才是合目的的,其合目的的程度决定于以上特征的显著程度。举例来说,基本原理的教学就可以采取由个别实例分析开始,分类列举、逐类归纳、综合抽象并得出原理的方法进行,呈现给学生以获得基本原理的途径、步骤、方法和过程。学生从中学习到的不止是原理,还有研究的方法;学生不只是被动地接受原理,而是积极地参与了思索。只有通过学生内在动因、思维活动,智能发展才是可能的。还如一些无定论的知识,可以采取课堂讨论的方法进行教学,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展开辩论、互补短长,这样不仅有利于活跃学习气氛,引起学生探索问题的兴趣,而且是训练学生思维的极好形式。思维活动是以一定的知识与技能为条件的,反之训练了思维,也就理所当然地增长了知识技能,若能更进一步,就有可能有力地促进智能结构的变化与发展。所以,我们说合目的的教学方法,在高等教育中应当是把学习与研究、接受与发现联系起来的、以至于二而合一的方法。

其次,教学方法的适用性指教学方法对于教学内容、教学主体、教学过程及其规律的契合与适宜程度,对此我们分项说明如下:

作为制约教学方法适用性的教学内容,指知识,即教学活动的对象。广义的知识是支配和指导人们体力与脑力劳动的意识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观念。其存在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1.知识的符号形态,是以书写符号、图表及其他人工语言、手段(如音、像形式)定型了思想和智慧。如书本里留存的知识是以书写符号形态呈现和传播的。2.知识的实物形态,指与符号形态和特殊载体相区别的实体事物中蕴含的知识,是知识实物化的存在形式。如一座楼房,从建筑材料到建造工序,从内在结构到整体外观,无不是知识外化的结果,也是知识存在的实在形式,其中有些知识以“密码”为形式凝结在实物当中。3.知识的运转形态,指人的认识与实践活动中知识的运动形态。如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知识处在动态的思维运动中,也就是知识以运转形态而存在。4.知识的内储形态,指知识作为人的智能因素与修养,是人们体力与脑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某人知道某一原理,这个原理静态地蓄积在他的脑中,就可看作一种知识的内储形态。以上知识的四种形态可依据其存在形式综合为客观物化形态和主体内在形态两类。高校的教学内容也就是教学活动对象以知识的符号形态、运转形态、内储形态为主,辅之以知识的实物形态,具有系统性、专业性、理论性和综合性。高校教学内容—一教学活动对象即知识的系统性,指教与学的具有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基本知识是全面、完整、自成体系的,而不是零散、残缺、互不关联的。这意味着要使学生建立起完整、均衡的知识结构,为能力发展提供必要条件。知识量的积累必然转化为能力,没有系统全面的知识,能力也就成了无源之水。知识的专业性指知识的分门别类与社会分工相适应而形成的特殊与专精特征,它所指向的是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和专业范围等方面的知识属性。实用操作与理论自觉合一应作为知识专业化的基本要求,不能降低专业知识的理论品格和实用价值。实用知识缺乏理论自觉和理论知识无实用价值是高校专业化教学活动中经常容易走入困境的两种倾向,要力求两种倾斜现象之间的平衡,使学生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结构。知识的理论性指知识的概括与抽象特征及其理性思辨形态和内容上的深刻、独特属性。新课题、新知识、学术问题的新近趋势及其探索与争议的理论化,都在知识理论性指称的范围内。高校教学内容的理论性来源于对经验知识和描述性知识的抽象与演绎,这有利于学生理性思维能力的发展,并进一步建立发达的智能结构。知识的综合性指多种门类知识的融和与多种学科知识的交叉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性与一体化倾向。如运用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统计学、生理学等等(以上学科的内容本身就融和了多门学科的知识)研究教育现象而形成的教育学知识就具有综合与一体化的特点。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形成多维度的思维能力和分析、归纳、综合的能力,促使他们的知识、技能与智力相互转化、融和为有机整体的智能结构,凝聚为提出问题、分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合力(结构要素之间的关联与综合为一)。以上所述知识的形式特征是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同一事物—一高校教学内容不同层面上的形式属性。高校教学内容的本质属性(如前面对知识的定义所说,属于意识与思想的范畴,具有概括性、间接性和有序性)、存在形态和形式特征对教学方法提出了什么样的客观要求呢?换言之,具备哪些特征的教学方法才能适应和契合教学内容的性质呢?首先,高校教学方法必须高度理性化、富于思辨技巧,理性的东西只能用理性的方法去把握。我们可以用形象、直观的方式作为辅助手段,但最终只有用理性思维才能掌握它。例如前面我们所举一般原理教学的例子,在归纳基础上进行演绎的方法就是高度理性化的。其次,高校教学方法必须多样化,兼容特殊方法和具体手段于统一的个别形式中。成系统的专业化知识靠单一的方法、千篇一律的教学模式不仅不能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且在教学过程上就行不通。例如社会心理与情感的东西不能直接用化学实验的方法去把握,物理实验课题仅用实验方法而不辅之以理性方法是不能顺利进行并获得结果的。多层次、多种类的教学方法不仅为专门知识的教学提供了可选择的余地,而且为方法的兼容提供了条件。第三,高校教学方法必须跨越学科界限,以适应知识综合的特点。例如用心理学方法进行文学的研究与教学,用教学方法学习和研究经济学,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被教学内容所规定了的。第四,高校教学方法必须自成体系。一般方法论、普通方法、特殊方法和个别手段只有构成方法的体系,才能与全面、缜密的专业知识相适应。总之,教学方法必须适应和契合教学内容,亦即具有适用性。教学方法对教学内容适应与契合的程度决定于它对教学内容的性质与形式属性反映的程度,这一认识,为我们建立教学方法理论提供了目的指向,也为我们评价教学方法实践提供了参照标准。

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也是建立在教学方法对教学活动主体的知识与智力条件、教学活动过程及其规律的理论自觉、综合与抽象程度之上的。以教学活动主体即教师和学生作为依据,教学活动可以划分为教师的传授、生产知识和学生的接受、发现知识两个认识层面。教师职业修养(道德修养、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及其发展前景影响和制约着教学方法的掌握与使用。只有教师的能力条件能够满足教学方法的客观要求,选用、建立的教学方法适宜于教师智能状况时,教学方法才现实地被教师所掌握和熟练运用。这时,处于与教学主体—一教师的制约条件下的教学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具有高度适用性的教学方法。教师的劳动条件与劳动目标之间的差距越大,由此而转化、生成的内部动力也就越强,相应地教师在选择、建立和使用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对教学方法适用性的强化程度与教学质量的关系是成正比的。教师传授知识时,不管他采取语言还是其他手段进行,总是外在传导的精确与模糊、具体与概括、简洁与繁冗等种种矛盾之间,能否获得最佳分寸感与合理比例,依赖于教学方法的适用性。这种情形下,教学方法的适用性程度根源于它自身融合辩证法精神的水准。教师教的过程要经过掌握、研究、生产知识,设想教学前景并确定教学方法,实施教学,检测教学效果等几个阶段。这个过程所使用的方法是广义的教学方法,以研究为特征。而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其原有的知识、技能与能力结构同化与变异新知识、从内容与形式都因此而迅速变化和重建的过程。从学习—一模仿—一到创造是这一学习过程的基本规律,因此,突出“熟巧”训练特征的教学方法对于他们具有普遍适用性。学习的受动性与主动性构成他们学习的外在动因与内在动力,其对立统一形成的强度转化为内部积极性而产生学习效率。学习的受动性要求教学方法起引导和转化作用,使受动转化为主动,在思想的双向交流中激起学习兴趣,留给学生参与的余地。如课堂讲授方法的使用,就应巧于设问,融合提问方法、启发方法,使师生的思想活动统一于共同的思路上,双方的受动性因此而减少、消解。为适应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学方法必须充分运用主体认识活动的内在独立性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如自学方法的运用,就是建立在知识的获得是通过主体内部心理条件实现的这一心理规律基础之上的。不仅要求学生用自己的知识、思想资料、能力条件和理解方式去验证已有的概念、原理和思想,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而且应辅之以释疑与讨论的方法,使内在独立与外在帮助结合直来,强化知识的消化吸收。最后,关于创造性学习和学习的创造性问题,我们在前面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及其规律的界说,已自觉地运用了认识活动个性化与非机械性的规律。教学方法只有符合这一认识规律,才具有适用性,才能实现学习中发现知识、达到创造的目的。如专题问题的跨年度学习、论文写作,作为高校的教学方法,既合乎掌握基本知识、训练思维方法、务求有一得之见的教学目的,又适合学生由学习—一模仿—一到创造的学习与成长规律,是合目的性与适用性高度统一的教学方法(对此我们另作专文讨论)。

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双向互动过程—一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上述教师与学生及其心理规律、认识活动特点的动态综合行为。教学方法要满足教学活动的客观要求,首先必须把传导知识的方法与接受知识的方法兼容互补、二而合一,具备认识与表达的双重性和发现与创造的连续、统一性。其次,教师与学生双方的认识活动总是外在主动与受动、单个的认识与相互协调的矛盾运动之中,而教学方法则是联系和促进矛盾发展、转化并在获得知识的层次上达到统一的中介。因此,适用于教学活动的方法必然突出教学双方以相互作用、相互依赖为前提的个人独立性。第三,教学活动的结果,从量到质,在主体同等内部心理条件和外在客观情境下,是由教学方法的适用性直接决定的。马克思说,目的规定了方法。我们则可以说,方法的适用性规定了目的的实现程度。就马克思所说的方法而言,本文所说方法的合目的性与适用性是二而为一的东西。

另外,我们把教学活动当作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一第二实践,专业教学方法还应融和思想品德、情感意志、性格气质等等内容而成为自身的构成要素,以增强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使之成为教师为人师表和学生身心成长的桥梁。方法的规范性与运用的个性化规律是我们提出这一看法的依据,也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命题。

根据全文对教学方法合目的性与适用性的初步探讨,我们主张对教学方法的学习与思考,一方面应对教学目的、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活动过程、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目的性与适用性高度统一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应拓宽思想视界,超越学科界限并及时从新知识中提取新的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方法体系。

*本文1994所3月5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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