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聚对我国城市化的影响_证券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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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回日期]2015-03-23

      [中图分类号]F832;F299.21 [文献标识码]A

      金融集聚理论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金融地理学,现已成为新经济地理学的主要分支。克鲁格曼运用经济学的方法系统论述了集聚经济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原因,其理论为金融集聚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格里克运用市场摩擦理论证实了区域金融活动在地理上集聚的存在[2]。里斯托从金融资源的流动性角度研究了金融集聚问题[3]。赵(Zhao)认为,金融信息分非标准化信息和标准化信息,为了获取非标准化信息,金融机构必须靠近信息源,从而形成了金融集聚中心[4]。国内学者对金融集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方面,如陈文锋、李林、孙武军等人的研究均表明,金融集聚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具有溢出效应[5-7]。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金融与城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诸多有价值的研究。罗伯特·金的研究发现,欧洲各国的城市金融体系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融资支持有效地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8]。格雷泽认为,金融体系对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住房建设的融资需求的满足有效地支持了城市化规模的扩张[9]。炅焕金认为,金融发展对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的支持作用加快了城市化的推进速度[10]。凯普森认为,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落后造成了资金的大量外流,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也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11]。黄勇、谢朝华对中国银行贷款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显示,银行贷款对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正向作用[12]。赵峥从人口和产业角度对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内在机理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支持对推动中国城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13]。邱俊杰、邱兆祥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困境,认为金融体制创新可推进城镇化的发展进程[14]。张子宸、李宾认为,金融的健康发展不但能为城镇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还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15]。王伟等认为,应构建适配中国城镇化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16]。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金融集聚及金融与城镇化之间互动关系研究成果的梳理,本研究认为尚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已有的研究认为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为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建设提供融资,但较少关注金融机构对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二是已有的研究基本以宏观层面的银行存贷款总量作为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多从时间维度研究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缺少从微观和空间视角的分析;三是以单一的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作为城镇化发展的衡量指标不够全面;四是对金融集聚的研究集中于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针对金融集聚对城镇化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

      本研究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拓展:一是分析金融集聚影响城镇化进程的机理;二是从人口、教育、医疗、就业四个方面构建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测算城镇化发展指数;三是利用基尼系数法构建金融集聚指数,运用面板数据分析金融聚集对城镇化的时空效应;四是研究金融集聚对城镇化的传导路径及强度。

      二、金融集聚影响城镇化进程的机理

      城镇化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金融集聚能够通过对金融资源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维度的协调、配置和组合,促进金融产业的成长和发展,加速金融创新。从理论上看,金融集聚通过潜在的传导路径,能够对城镇化发展产生影响。

      首先,金融集聚有助于减缓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进程中营利性公共产品建设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和投资风险。

      新型城镇化强调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进行制度改革之外,还须实现公共产品的均等化,让农村转移人口能够在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当前中国的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均等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的财政收入难以弥补如此庞大的资金缺口。从长远来看,在某些具有营利性的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引入民营企业进入是大势所趋。

      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进程中营利性公共产品的建设,除了要得到政策上的许可之外,更重要的是解决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产品建设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和投资风险问题。而金融集聚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金融集聚引起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有利于金融机构关注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金融机构开发出各类适合于民营企业融资金需求的个性化金融工具,可缓解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面临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金融集聚有助于减轻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投资风险,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投资往往具有投资大、资金回收期长和资产缺乏流动性的特点,这往往使民营企业对参与城镇化进程中公共产品的投资望而却步,金融集聚带来的网络效应、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和创新效应则可以通过降低信息获取成本,通过加速信息传播,减少交易费用和创新交易工具等方式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这降低了民营企业投资公共产品的风险。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1。

      假设1:金融集聚通过减缓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进程中公共产品投资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和投资风险,有助于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公共产品的短缺问题,对城镇化具有正向作用。

      其次,金融集聚可提高金融体系对政府和农村转移人口的融资支持能力。

      一方面,在城镇化进程中,非营利性的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的提供只能由政府承担,这笔支出对地方政府的压力十分巨大。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承担上述支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发债和税收,金融集聚对地方政府的这两种收入来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一,金融集聚扩大了资本市场的容量,便利了金融工具的交易,使政府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快速地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其二,金融集聚促进了金融的深化和广化,对实体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进而有助于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城镇化要求实现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除了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保障之外,还要解决农村转移人口购买私人物品及投资创业面临的信贷约束问题。作为城市的“新移民”,农村转移人口由于没有可供抵押的物品和稳定的工作,很难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信贷支持用以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和进行投资创业,在这种情况下,其不得不借助“高利贷”等非正规渠道来满足资金需求,这无形中增加了农村人口城镇化的个体成本。金融集聚引发的金融机构间的竞争,迫使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将农村转移人口纳入其信贷对象,同时金融集聚引发的外部规模效应也能有效地降低农村转移人口的资金借贷成本,对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具有积极作用。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2。

      假设2:金融集聚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从多层面上解决政府和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对城镇化具有正向作用。

      再次,金融集聚有助于知识的溢出,有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产业结构仍然以重化工业为主,服务业发展相对缓慢,落后的产业结构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障碍。借助金融集聚区的人才、网络和技术优势,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不仅能够为城镇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村人口融入城市的就业基础,而且产业结构的升级也有助于解决传统产业发展造成的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3。

      假设3:金融集聚有助于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能够为城镇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最后,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和“涓流效应”对城乡差距具有潜在影响。

      所谓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是指在金融发展的初期,金融集聚区便利的设施和人才优势将导致大量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向城市转移,造成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逐渐萎缩。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会使得城乡间的金融差距进一步拉大,导致城乡经济的非均衡性和城乡差距的扩大。

      除了“极化效应”,金融集聚还具有“涓流效应”。所谓“涓流效应”,是指当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城市的金融集聚区通过向农村地区增设金融分支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投资等方式带动农村地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的过程。与“极化效应”相反,金融集聚的“涓流效应”能够有效地缩小城乡间的经济和金融差距。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城乡差距的扩大显然会破坏这一基础。因此,城乡差距的扩大会对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4。

      假设4: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会导致城乡差距的扩大,进而对城镇化发展产生负向影响,而金融集聚的“涓流效应”能够缩小城乡差距,对城镇化的发展具有正向影响。

      综上所述,从理论上看,金融集聚能够以民营企业、政府、农村转移人口、产业结构和城乡差距等渠道作为传导路径,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产生作用。

      本研究将构建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和金融集聚系数,以中国30个省级行政区为例,分析金融聚集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和传导机制。

      三、变量选择与模型设计

      1.变量选择

      城镇化发展指数(npub)。该变量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已有的研究成果大多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作为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但是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与以往相比,更加重视人口的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的提升,不仅要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就业转移,更要让农村人口融入城市,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因此,本研究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内涵,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和人口状况四个方面构建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表1),运用熵值法测算城镇化发展指数。

      

      金融集聚系数。该变量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本研究将从金融业的三个细分行业: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层面来计算金融业的地理集聚系数。测量产业地理集中度的方法主要有胡弗系数法、赫芬代尔系数法、基尼系数法、锡尔系数法,本研究主要采用基尼系数法来计算中国金融业的集聚系数,基尼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系数值越大表明集聚度越高。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地理集聚的基尼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

分别为银行业集聚系数、保险业集聚系数、证券业集聚系数,x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在各省的就业人数,下标i和j分别代表不同省区,X表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全国总就业量,N为省区数量,μ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占各省就业比重的平均值。

      控制度量。为了更稳健地反映金融集聚对城镇化的影响,以及金融集聚对城镇化的潜在传导路径,本研究引入政府财政收支缺口、外商直接投资、城乡二元结构系数和产业结构升级系数作为控制变量。其中,政府财政收支缺口(gfp)以政府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之比表示;外商直接投资(fdi)以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城乡二元结构系数(rus)用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比值来表示。关于产业结构升级系数(stru),本研究对该指标的构建借鉴蓝庆新、陈超凡的研究方法,建立如式(2)的产业结构升级系数[17],其中

表示第i产业产值与总产值的比率,stru的值在1-3之间,数值越接近1,表明产业层次越低,越接近3,表明产业层次越高。

      

      2.模型设计

      本研究选取2000-2012年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表2显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在对现有文献梳理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对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成果多以时间序列数据为基础,但是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显著失衡,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更是明显,如果不将各地区的异质性考虑在内,仅从时间维度研究金融集聚水平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会造成研究结果的失真,而若建立截面数据模型又将无法反映经济的动态性。故本研究以2000-2012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建立如(3)式所示的计量模型,式(3)中下标i表示省份,t表示时间,M为模型的一组控制变量。

      

      四、实证结果分析

      1.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时间效应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为了应对国际间的同业竞争,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中国金融业进入了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的快速发展期。在此期间,中国不仅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保险市场与证券市场也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金融集聚水平显著提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中国金融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形成了对进一步完善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倒逼机制。因此,本研究以2008年作为分界点,考察金融危机前后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

      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从2000-2012年的整个时间维度看,三个金融细分行业的集聚系数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的提高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银行业集聚系数和保险业集聚系数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中国金融集聚水平的提高对城镇化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表3显示,与金融危机爆发前相比,金融危机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集聚系数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的影响明显小于金融危机前。这表明金融危机给中国金融体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冲击,造成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下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金融交易的监管,金融创新受到抑制,导致金融危机后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溢出效应受到制约。

      从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看,产业结构升级系数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的影响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增强,但是,由于中国产业层次较低,产业升级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的正向作用不强,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城乡二元系数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具有负向作用,虽然从时间维度上看,负向影响在下降,但影响强度仍较高。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有正向作用,但在金融危机后其影响效应显著下降。政府财政收支缺口与城镇化发展指数呈正相关,实证结果说明虽然增加政府支出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但同时依靠政府财政推动的城镇化存在着不可持续性。

      2.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空间效应

      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存在着典型的区域差异性。为深入分析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空间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本研究将从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四个层面进行面板数据模型估计,实证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从全国层面来看,在控制产业结构升级、政府财政收支缺口、城乡二元系数和外商直接投资变量的条件下,银行业集聚系数、保险业集聚系数和证券业集聚系数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的溢出效应分别为127.0557、120.0632、62.4163,其中银行业和保险业集聚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证券业集聚系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产业结构升级系数、政府财政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也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城乡二元系数与城镇化发展指数负相关。

      在东部地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集聚系数分别在1%、5%和10%水平下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指数具有正向影响,且影响效应均高于全国水平。实证结果与东部地区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集聚度相吻合,表明金融集聚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城镇化的发展。从控制变量来看,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系数和外商直接投资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正向作用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这表明中国产业结构东高西低,产业升级速度自东向西逐次递减。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则表明经济开放度越高越有利于城镇化的推进。东部地区城乡二元系数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负向影响低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政府财政收支缺口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影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中部和西部地区,金融集聚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影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银行业和保险业集聚系数的溢出效应分别在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为90.583和57.368,证券业集聚系数的溢出效应较低且不显著。西部地区只有银行业集聚系数的溢出效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为75.682,保险业和证券业均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的配置仍以传统的银行业为主,直接融资市场的作用尚未充分释放;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层次和对外开放度均低于东部地区,其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正向作用较小;中部地区政府财政收支缺口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影响最高,在10%显著水平下为18.7685,西部地区次之,为15.9256,这表明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主要靠政府推动,市场力量的作用有待加强。中西部地区城乡二元系数对城镇化发展指数的负向影响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这表明缩小城乡差距对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质量至关重要。

      3.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传导路径分析

      根据研究假设1,本研究在此以外商直接投资替代民营企业投资作为分析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传导路径,若金融集聚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假定其能促进民营企业投资;同时根据研究假设2、3、4,分别以政府财政收支缺口、产业结构升级系数和城乡二元结构系数作为分析金融集聚对城镇化发展的传导路径。在传导路径的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借鉴了安虎森等的做法,构建如(4)式所示的计量模型[18],利用前文时空效应估计结果与该模型得到的回归系数,探讨金融集聚对城镇化的传导路径及影响强度。

      

      式(4)中,

分别代表政府财政收支缺口(gfp)、外商直接投资(fdi)、城乡二元结构系数(rus)和产业结构升级系数(stru)这四个控制度量,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

      

      根据表5的回归结果,并结合表3和表4中控制变量的显著性影响系数,可以进一步分析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潜在传导路径及其路径强度。其中,β的取值来自于表3和表4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α的取值来自于表5中相应的回归系数,合计项为对应的四项指标值之和,以β×α的值与合计项的比值计算出该潜在路径的相对影响强度,结果如表6所示。

      表6显示,金融集聚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缺口路径对中国城镇化的影响强度总和最大(2.9591),城乡二元结构路径次之,外商直接投资路径再次之,产业结构路径最弱。此结果表明,金融集聚通过扩大政府支出推动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更足,这表明金融集聚通过便利政府的融资,使其敢于为增加公共物品供给而扩大财政收支缺口,从而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金融集聚通过城乡二元结构路径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强度为-1.5055,这表明当前中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低,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高于“涓流效应”,造成了城乡差距的扩大,成为阻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金融集聚通过产业结构和外商投资路径对城镇化的影响强度总和分别为0.7115和0.8348,与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路径相比,虽然方向相同,但影响强度存在较大差距,这表明中国金融集聚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溢出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金融开放度还有待提高。表6的结果还表明,分行业看,银行业集聚通过四个路径对中国城镇化的影响强度高于保险业和证券业,这表明,中国的金融体系仍以传统的银行业为主,未来需要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金融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运用2000-2002年的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金融聚集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时空效应与传导路径。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在时间维度上,三个行业的金融集聚系数对城镇化均具有正向影响,在金融危机后正向作用趋于减弱,银行业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显著高于保险业和证券业;在空间维度上,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集聚系数对东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全部表现为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证券业对中西部地区、保险业对西部地区的正向作用不显著;在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的传导路径强度上,政府财政收支缺口路径最大,城乡二元结构路径次之,外商直接投资路径再次之,产业结构路径最弱,且银行业集聚通过四个路径对中国城镇化的影响强度高于保险业和证券业。

      第一,应加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集聚对中国城镇化的溢出效应。加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扶持,对金融创新型企业的设立提供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补贴;同时要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鼓励资金流向中小民营企业。

      第二,应加大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存量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增量改革。存量改革是指要对现有的主要支农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业务结构和金融创新进行调整,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增加对农村信贷的支持力度;增量改革是指要鼓励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发展,将非正规金融体系的运行逐步纳入到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使其合法化正规化,以提高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

      第三,应加强政府调控,推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提高中西部地区的金融集聚水平。国家需要运用行政手段来对金融资源的流向进行一定的干预,限制金融资源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并采用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资金向中西部地区流动;积极筹建中西部地区金融中心,提高中西部地区的金融集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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