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监理一般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遵循国家对于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法律以及项目建设文件,采纳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按照建筑施工合同控制工程的质量、资金以及工期是建筑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此外,建筑监理单位还需对工程施工现场各个方面进行协调分配,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基于此,本文主要浅议建筑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的开展,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 建筑工程;建筑监理;施工现场;协调;管理
1 引言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工种较多,而且施工现场环境复杂,想要保证工程能够如期完工,就需要做好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监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监理工作不仅需要调控各个技术工种之间的协同合作,保证监督质量,更要确保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如期完工。所以建筑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建筑合同中的规定,明确自身责任,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尽可能的节约成本,保证施工质量。综合性的降低建筑工程施工影响因素,从而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1]。
2 建筑监理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关系
2.1 建筑工程单位与建筑监理单位
想要保证建筑监理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首先应明确建筑监理与工程建设的关系,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展开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筑质量。明确建筑工程单位与建筑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建筑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建筑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施工进行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2.2 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
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2]。在工程建设三方之中,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并不存在合同关系,而是在监理施工合同中确立了二者间的关系,并且授权监理单位对于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权限。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建设时,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是否依照建筑合同认真施工。同时,工程施工单位需为建筑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方便,并自觉主动的接受监管。
2.3 建筑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
建筑监督与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着相同的管理活动,但是在相关权限、性质、内容方面均有所不同。首先需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对应的是政府方面的行为,而建筑监理单位主要针对工程施工方相关的社会行为。总的来说,质量监督机构可看做出对外的监督管理的一种纵向行为[3]。
2.4 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
首先需明确的是,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4]。二者之间的关系同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一样,都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并非全部的建筑工程中都有设计单位参与,若建筑工程单位并未委托设计监理时,则建筑监理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无干涉。若建筑工程单位未委托设计监理,监理单位应严格依照合同中的设计规定,对其进行管理监督。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等资料,也需由工程设计单位递交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有权限对设计图纸以及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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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的开展
3.1 建筑监理单位的协调方法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常用到的协调方法包括:沟通协调、书面协调、会议协调。首先,沟通协调主要是由建筑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提出的口头指令。通过交谈沟通的方式,实现工程施工监理效果。但若沟通协调方法在执行过程中未见成效,就需要应用其他协调的方法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了。书面协调在建筑工程监理中也较为常用。书面协调方法主要应用于在不便开展会议时,采用监理工作人员书面协议的方式表达个人监理意见。一般的书面协调常用监理通知单、监理报告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等书面形式组织协调。应用书面协调的方法能够更加直接、准确的体现实际情况以及监理需求,还能够存档保留。会议协调方法则是借助召开组织会议,来达到协调监理的目的。在召开组织会议之前,首先应准备书面文件,而后下达会议通知,在会议进行中形成书面纪要。会议结束后,各方代表在书面纪要上签字确认,并依照会议书面纪要中的管理内容严格执行。会议协调方法能够保证全员参与,效率更高,能够更加直接的解决问题。
3.2 建筑监理中协调工作的开展
在建筑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做好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一旦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出现了违规、违法等行为,建立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坚决杜绝相关违规、违法施工行为的发生,并对违反者给予一定处罚。与此同时,还应统筹调配施工过程中所应用到的各项资源,对遇到施工困难的单位给予鼓励和支持,并严肃对待施工建设中所遇到的各项问题,上报到监理单位,为工程顺利建设提供帮助。其次,应协调好监理部门与业主的关系。正确解读业主对于建筑的实际需求,明确监理授权范围,并在范围内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不宜逾越权限,在监理工作中只具备建议权,遇到重大问题应报告相关工程负责人。协调好监理部门与工程各方的关系,建立制度化的管理、沟通式协调,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3.3 提升建筑监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业务水平
想要提升建筑监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业务水平,就应加强自身实践以及自身学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积累实战经验,为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细微之处多留心,认真、负责的对待监理工作。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优秀监理工作人员多必须的业务基础,监理工作者应具备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明确自身职责,摆正自身位置,以工程质量为首要前提,坚持原则,把握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与此同时,作为监理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的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问题,并积极主动的与工程各方进行沟通交流。工程监理工作是一个需要同各个部门接洽交流的公正,因此在监理工作中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应注意团结协作。工程建筑监理工作中将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作为监理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原则意识,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为基础前提,做好各项资源的统筹管理以及调配工作。具备大局意识,在工作中不应一意孤行,多听多看,善于采纳他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主动协作,使不同技术工种能够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平衡好工程各方利益。
4 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不确定因素都将为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带来一定影响。而建筑监理单位能够有效的控制此类影响,综合性的对各个施工方面进行管理,有效的督促施工进程,控制施工成本,加强对工程建设中所用资源的统筹管理,从而提升工程的实际效益,以建筑质量为根本,全面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在建筑监理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中,作为建筑监理工作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能,正确认识建筑工程各方的相互关系,做好各方的协调统筹工作。针对不同主体,把握监理原则,加强沟通,采用多样化的方法、技巧,有效保证监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此外,作为建筑监理工作人员还应不断学习行业知识,提升自身协调沟通能力,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能,提升自身行业水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高质高效。
5 参考文献
[1]何琨.建筑工程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的开展分析[J].居舍,2017(26):105.
[2]闫金杰.建筑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J].安徽建筑,2017,24(05):423+427.
[3]郭志.谈建筑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J].安徽建筑,2017,24(04):295+336.
[4]栗为民.建筑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探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12):154.
论文作者:郑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3
标签:建筑论文; 监理单位论文; 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施工现场论文; 关系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