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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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空前的繁荣,也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进入90年代,尤其是在党中央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农村经济又面临一个如何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新课题。在这种情况下,认识和揭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探索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形式,无疑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发展农村市场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为了深化改革,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农业和其他经济部门一样,也面临一个如何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问题。为了自觉地顺利实现新旧体制变换的战略大转移,首先必须弄明白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明确我们所要建立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是指现代市场经济。在我国,这种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这个特殊的规定外,还必须是生产社会化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具体化,它必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社会化大生产;一个是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二者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前者构成这种市场经济的基础,后者则是它的载体。它们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崭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经济的运动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着基础的作用。从上述规定出发,人们就不难看出,那种自给自足,没有商品进行交换的经济,只能是自然经济,谈不上市场经济。如果除了自己消费外,只有少量的剩余产品拿到集市上进行简单的交换,只能算是小商品经济,也谈不上是市场经济。

我们党所以在今天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主要的条件就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国民经济体系已经形成,生产的规模化、分工的专业化和科技的现代化,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原来那种僵化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必然日趋明显地表现出来,其突出的表现不是在于国家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作计划部署和指导,而是在于微观领域中完全排斥了市场的作用,把本应该发挥市场调节的地方,却代之以强制性的指令性计划的直接管理,严重窒息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种情况,对农村经济也难于例外。因此,为了更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迅速地发展,就必须转变原有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基础作用,这就要求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无一例外地要面向国内的统一市场和国际市场,积极参与这两个市场的大流通、大循环,建立起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市场经济。

就我国农村经济的现状来看,经过十余年来的改革和建设,无论是生产的规模、产业的专业化水平以及科学技术的运用,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小农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市场观念也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高度社会化的物质经济条件来看,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社会化水平还不高,经营体制仍然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主要的生产资料如土地仍为数万个分散的个体农户经营,他们资金单薄,经营规模狭小,生产工具落后,科学技术水平还很低下,还没有完全摆脱自给或半自给的状态,等等。这些就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在整体上不能不具有“小规模、半自给、兼业化”的特点。很明显,这种以小生产为基础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低下的商品率,不可避免地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大市场的要求相矛盾。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家庭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

上述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家庭经营的分散性和狭小性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农业经济的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水平的提高,从而也就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和现代化。

我国农业,由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具有无可比拟的社会效益。然而长期以来,它的经济效益却是不高的,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受到很大的制约。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经营规模狭小,专业化水平不高。与分散的个体经营相比,规模经营无疑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它不仅能够有效地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增加资金和劳动积累,而且能加强协作的力量,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物尽其用,并能借助它们的合力,推动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较少的劳动支出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力。然而,我们所面临的却是以个体农户经营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尽管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日臻完善,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村经济仍有很大活力,我们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必须坚持这种经营体制,不顾条件随意过早地改变这种体制,只能造成生产力的破坏。但是人们也不能不看到这种以个体农户经营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所固有的局限性,它难于从经济上、观念上有效地突破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束缚,反而会制约着社会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的发展,对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造成困难。其具体表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生产的自给性限制了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造成农户的经济行为缺乏现代经济主体的竞争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利润最大化,使经济活动缺乏应有的活力。既然农村经济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家庭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就难免保留着原有的那种集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繁殖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传统经营方式,生产的目的往往立足于自身消费的需要,选择的目标是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品,着眼点往往放在产品的使用价值上。由此,就自然而然地采取一种“小而全”的小农生产方式,农民既是粮农,又是菜农、棉农、油农,集多种专业于一身。这种自给性的势单力薄的“多种”经营,其结果只能是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很少产品用于交换,低下的商品率,必然又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于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二,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农性,使农民难于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把自己有限的资金和专长与自然优势结合起来,在众多的机会中选择最佳效益的原则,对本来就有限的资源在配置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上实行合理的安排,使生产经营与农业资源禀赋相适应,真正达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人尽其才的最佳状态。相反,在长期沿袭单一的作物经营和传统的耕作方式下,不仅延滞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难以克服的制约作用。仅就轻工业所需要的原料来说,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农性和随意性,不仅使得一些工业企业得不到稳定的原料供应而长期开工不足以至倒闭,例如,近几年来棉花的大幅减产,对纺织工业所造成的影响是人所共知的。而且农业传统耕作方式所带来的工业原料的粗糙性、低质性、多样性,还使得一些有关工业企业难以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标准化、专业化和自动化;难以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其结果只能是产品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之所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瓶颈”产业,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资金的投入不足、不合理的价格以及科技开发不够等,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农性。

第三,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农性,还会由于土地划分的零碎,经营范围的狭小以及资金积累的有限性,使整个农业经济难于按照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道路发展,更难于有效地吸收新的科学成果,在新的技术基础上高效地扩大再生产。反而使农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长期陷入分散、封闭的隔绝状态,在新的科学技术面前,要么反应迟钝,要么可望不可及,只能让农业生产延续采用传统落后的耕作方式,其结果必然延缓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收入的增长异常缓慢。以1990年与1984年相比较,粮食亩产增加了8%,棉花产量却逐年下降,达到19.6%。我国农民人均所得的纯收入,从1980年到1984年年均增长是15.1%;从1985年到1988年年均增长速度已呈现缓慢的趋势,其增长率仅是4%;从1989年到1991年,已逐渐失去迅速增长的势头,年均增长速度仅为0.7%。这种状况不仅影响着农民生活的改善,而且势必减少农民对农业的投入。近几年来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愈来愈大的事实,不能不使我们从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寻找原因,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发展滞后的局面。

在认识农村经济中所存在的基本矛盾的时候,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土地经营的规模将会由于以下的因素,而出现小型化的趋势。

一是人口的增长快于耕地的增长,现有的耕地还会由于经济区的开发、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增加等,再加上大量耕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盐碱化、沙化以及被污染变坏的情况,造成可耕地总量逐年下降,使耕地短缺的现象更日趋严重。据统计,我国解放初期,人均耕地面积是2.7亩,到1990年,人均耕地就减少一半,仅有1.33亩。目前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5亿亩,今后按每年新增1500万人口,而同时每年减少耕地面积1000万亩左右计算,预计到2000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将缩减为略高于1亩。这一变化趋势,对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将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

再就是土地经营权的垄断性,使耕地的经营由于家庭的缩小而变得更加分散。在我国耕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但是,这种法定的土地制度,并不能使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在农民的心目中,土地向来就被他们看作是“进有生财之路,退有养生之本”。在这种具有深刻历史渊源的观念支配下,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平均分配承包,农民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他们却把这种经营权错误地当作所有权,把土地作为一种永恒的财产来加以保存,决不轻易放弃这种权利,以作为自身生活和谋求发展的基本的可靠保障。再加上土地经营权的均分继承的合法化,难免会使农户经营的土地随着家庭的小型化而更加分散。据近几年来的调查,我国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数量都有了很大增长,然而作为农村经济主体的家庭农户却越来越小。1985年至1990年,我国农户就由19076.5万户增加到22237.2万户,户均人口数由4.5人下降到4.0人。

从以上的情况分析不难看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矛盾是一个客观存在。小生产与大市场以及家庭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不过是在我国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新阶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具体表现。我们面临的任务是通过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无疑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事业。

二、培育农村市场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

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改革小生产的经营体制,建立和培育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条根本的途径就是逐步实现由小规模的家庭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社会化生产转变,促进农村自给性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但是,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实现这种转换,加速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还不能也不允许脱离原来的基础,还必须在家庭经营这个基础上,注意渐进的点滴积累,寻找出适当的形式来实现。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3页)。在目前条件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为广大农民所接受,还能有效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再者,家庭经营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着很大的适应性,只要我们能完善其内部管理,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外部环境,它的发展是可以同农业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推进步伐相协调的。所以,当前重要的不是不顾条件地去普遍推广规模经营,而是要积极地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这里的问题在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农业,实现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对广大农民来说,既是希望,无疑又是全新的挑战,因为社会化大生产不会选择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不会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民,与自然经济伴生并受计划经济塑造的农民,与社会化大生产没有天然的联系。目标与条件之间是这样尖锐地矛盾着: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潮流要求农业进入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另一方面,农民因自身属性与目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又不能自觉顺利地步入社会化大生产。解决问题的途径何在呢?为了从根本上对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进行改造,真正实现由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向大规模专业化经营转变,促进农村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就需要找到一个能把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结合起来的形式。这种形式是能建立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能够使农工商之间的联系衔接起来,优化农村资源,具有对内服务和对外开拓的双重经济功能,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经济实体。

理论的探索无疑是重要的,然而实践才是解决问题的钥匙。我国亿万农民,为了营造出能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方式,他们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相继创造出一大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各具特色的经营形式。就笔者所占有的材料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加工企业与农户相结合。即龙头加工企业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为依托,以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为主攻方向,根据企业加工能力,组织农户按需生产,并为其提供全程服务,双方结成联系紧密的经济契约关系。如黑龙江兰西县亚麻原料加工企业,就把农业生产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完善各项优惠服务,从良种、资金、技术、收购等各个环节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结果既稳定了原料生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保证了农民生活的逐步提高。

(二)流通企业与农户的结合。即通过商业、供销、外贸等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大力发展加工、仓储、运输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拓宽商品流通渠道,并运用市场导向的作用,带动优势产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贸工农有机结合的经营形式。山东诸城市,由外贸公司牵头建立起来的肉鸡生产经营的一体化,随之相继发展起粮油、棉麻、丝绸、烟草、肉牛等10条龙,使80%以上的农户纳入一体化,70%的农产品得到加工增殖。寿光市从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入手,大力发展多渠道、多形式流通,带动了一大批蔬菜生产专业村、户,保证大批蔬菜输往全国20多个省市,仅此一项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500元。

(三)通过社区性或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户联合起来,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开拓市场,从一个环节入手,逐步形成融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服务实体。上海青浦大盈禽蛋生产合作社,就是一个以该乡畜禽饲养户为基础,副业服务公司下属服务企业为龙头,国营企业为后盾的复合型经济组织。仅1991年就做到入社饲养户户户有效益,家家有盈余。最低户年纯收入4000元,最高户达14000元。

(四)以某行业或专业协会为龙头,把一批种养大户、专业户和联合体组织起来,协会实行有偿服务,向会员提供信息、良种、技术、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把生产与科技、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山东诸城市后官庄,就是把村内外菜农联合组成蔬菜协会,使蔬菜生产逐步走上了生产加工、科研、销售一体化的路子。1992年蔬菜生产一项,就使人均收入达到805元。现在,这个专业技术协会已发展到4省、8县、17个乡镇,团体会员108个,初步成为跨地域的专业性服务组织。

此外还有以农产品生产为基础,以综合技术服务为保障,以农工商业等各类企业或组织为依托,以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结成一体化经营集团等等。

在群众所创造的诸多经营形式中,由于具体经济条件的不同,因而各自具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但都存在着以市场为导向,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共性。山东在总结全省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看作是社会主义市场农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使之走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所谓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的要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和新的组合,形成各具特色的“龙型”产业实体,以达到生产专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推动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这些内容是从各种形式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因而又具有广泛的意义。

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在山东还刚刚起步,正在推广。但它却显示了农村生产力的质的飞跃,引起了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化,对于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一,促进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推行,使它在不改变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主导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由于其生产经营体系直接与国内外大市场相联系,有利于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有利于拓宽信息、流通、运销渠道,带动一批基地和千家万户进入国内外市场。第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农户的分散经营,由于不了解市场,生产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通过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按市场需求对发展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进行调整,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产业化经营要求产品专业化、批量化,这对整个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优化起到推动作用。第三,有利于促进技术引进、改造和进步。产业化经营必然要求高技术,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提高出口创汇率和市场覆盖率。而只有产业化,通过综合合力才能有条件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动整个产业技术进步。第四,大幅度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践证明,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和运销,实现农产品的多次转化增值,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有效途径。据典型调查,粮食初加工一般增值30-50%,其他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都在1倍以上。第五,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一般地说,发展产业化,就是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而通过产业化,发展商品生产,增加了积累,这实际又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第六,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许多地方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带动了城镇交通、运输、商业、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小城镇和工商业小区的形成。这样既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又为小城镇和农村基础建设积累了资金。山东通过产业化的发展,现已有建制镇979个、集镇1395个,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第七,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产业化的发展,不仅使农村干部群众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而且在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上引起深刻变化,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管理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习惯、风尚逐步树立起来,更加稳定了社会秩序。

为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有个具体的了解,试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域经济发展的形式为例来说明。它的具体内容就是以市场为导向,区域主导产业为主体,龙头企业为依托,农户专业生产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纽带,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协作集团化规模经营的区域市场经济。它的基本框架和运行系统以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及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为根据,主要是以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培植主导产业,以主导产业创建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专业生产,以农户专业生产经营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以社会化服务保障各配套专业和环节生产企业相互协调和稳定发展。

寒亭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子,是立足于解决我国农村在培育社会主义市场农业中所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它呈现出来的一些基本特点,无疑具有普遍的性质。

(一)主导产业专业化。寒亭以利用和开发自己的各种优势(资源、传统技术、劳动力、产业、产品)为基础,借助外部的可利用条件进行资源配置和劳动组合,培植自己的主导产业,并以发展主导产业为突破口,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在培植主导产业的同时,又以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牵动相关企业和农户家庭配套协作生产经营。这种以主导产业为主体的家庭生产专业化、社会协作规模经营的生产经营方式,既适应我国农村实际,也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二)产业结构合理化。寒亭区就本着让自己所占有的资源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这个原则,改变原来区域产业“大而全”的传统结构,建立了以优势产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群体结构,由1984年的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6:4的结构比例,调整为1992年的2.5:7.5的结构比例,这一变化,不但利用了资源,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扩大了农民收入来源,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150元,其中65%以上来自二三产业。

(三)专业生产规模化。在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和资金分散难以聚集等条件下,只有走专业生产和社会化协作规模经营的路子,才能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这是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

(四)农民生产经营主体化。这是解决农村基本矛盾和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寒亭在推行产业化的过程中,始终把镇村和农户作为发展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的主体,以各种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农民参与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使农民成为实实在在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受益者。

(五)社会服务系列化。他们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了以政府服务为先导,龙头企业服务为基础,专业服务组织为主体,社会性服务为辅助的系列服务体系。服务的重点是在流通、信息和技术生产领域,从提供资金、信息、销售到市场建设等,进行全方位服务。这种服务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通过积极的有效服务,使区域经济得以顺利地发展。

(六)区域经济市场化。他们通过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优化产业结构,就把整个区域经济推向了大市场,提高了整体经济的市场竞争能力。1992年,全区农业商品率达到72%,主导产业产品95%以上销往区外市场,其中60%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完全打破了家庭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和区域经济“大而全”的自给半自给的局限,跨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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