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热点若干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同一时期的经济增长与消费热点是相互适应的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收入的增加依赖GNP的扩大。因此, 消费的增长,从根本上受制于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又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就决定了消费热点的形成,既是人们收入增长的结果,也随着经济增长而发生阶段性变化。
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1998年为5425元, 平均每年增长14.8%;在农村,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4 元, 1998 年为2162元,平均每年增长14.9%。197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184 元,1998年为2973元,平均每年增长14.9%。由此可见,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居民消费水平迅速得到提高。
我国居民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而收入的增长,又促进了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不过,居民消费热点往往是在经济增长到了一定阶段的时候才出现的。准确地说,我国居民消费热点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才形成的。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和长期存在城乡差别,由此决定了各地城乡居民解决温饱问题的时间也不相同。整体而论,改革后的几年间,城镇居民迅速解决了温饱问题,转而对耐用生活消费品形成热点,主要表现在“新三件”(电视、冰箱、洗衣机)上;而农村居民解决温饱问题则要晚5年左右的时间,“老三件”(自行车、 手表、缝纫机)商品迅速普及,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户的消费热点已开始转向“新三件”,只不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如城镇,所以“新三件”的普及非常缓慢。值得提及的是,1978年以来,农村居民对住房的建设一直是个消费热点。这既反映了我国农村居民的普遍心态,当然也是衡量农民家庭是否富裕的一个基本标志。
进入90年代以后,城镇居民消费热点的面比以前要广,但象过去那样集中在几种商品上的情况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在不同区域或者不同消费群体中形成对某一种商品的消费热点,很难再有全国范围内的轰轰烈烈的消费热点,而且各地消费热点此起彼伏,不断转换。
二、消费热点的形成条件
前文已经论及,消费主要取决于人们的收入,而人们的收入增加与否又受到经济增长的制约,因此,消费增加以及消费热点的形成,离不开经济的增长和收入的增加。然而,从市场供求角度看,人们收入增加要转变为消费的扩大并非当然之事,若要使某种商品成为人们消费的热点,原则上必须满足如下四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需求量大的商品。无论是从全国还是某一区域的角度考察,某一种商品要成为人们的消费热点,必须为大多数家庭所需要。只要某一商品为大多数家庭所追求,这一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很大,因此必然会成为消费的热点。
第二,成本价格合理。消费者愿意购买的商品,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生产者有一定利润可赚,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可以接受,这就要求商品的定价合理。定价过高,会抑制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而定价过低,厂商无利润可赚,就是存在巨大的需求,也不会形成有效的供给。因此,商品合理的价格是厂商与消费者统一于市场,进而形成居民消费热点的基本要求。
第三,必须是实用价值大、质量和性能具佳的消费品。因为实用价值大而质量和性能具佳的商品,居民对它的需求必定很大,一旦购买,这样的商品占有市场份额就大,自然就会形成消费热点。
第四,生产这类商品的产业必须是当时的主导产业之一,这些主导产业会随着居民消费热点的变化而变化。一般而言,居民对某些商品的消费形成热点,这些消费热点就会通过市场容量的变化影响到生产领域,相应带来生产的扩大,如果消费热点能够持续较长时期,它必定会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这些经济增长点又是通过一定时期的主导产业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产业能够成为主导产业,它实际上受制于居民消费热点的出现、形成以及消费热点持续的时间。
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今社会,人们除了消费有形的商品外,对无形商品的消费呈扩大之势。比如,现代人对信息消费的需求量特别大,尤其在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信息消费必将成为人们消费的热点。所以,在无形商品消费领域,人们对某一无形商品形成消费热点,并不是因为这种无形商品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因为该无形商品具有需求量大和价格合理所致。
三、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
1、计划时期的消费热点。在计划时期, 尽管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进行生产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产品供给能力不足,市场供应一直处于短缺状态。当时,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人们对任何消费品都存在相当大的需求,由此看来,在短缺状态下,城乡居民对所有消费品几乎都可以形成消费热点。只是由于诸多限制,居民的消费热点始终没有真正形成,而是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能买到什么就消费什么。在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潜在的而且是巨大的消费需求不能转变为现实需求,不仅无从谈起消费热点的形成,就是满足人们的基本消费也是成问题的。
2、改革以后的消费热点。1978~1984年,随着改革的深入, 农民生活消费品中商品性支出的比例提高,其消费结构由自给自足型向商品型转变。这一时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远远大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这一变化必然引起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积极变化,农村市场成为这一阶段消费市场扩张的主体。例如,价位在百元的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在农村成为消费热点。除此之外,农村住房一直是农村居民消费的热点。而在城镇,这一阶段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使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但这一阶段城镇居民的消费主要还是以追逐数量为主,消费热点先是表现在百元级的“老三件”上,尔后很快就转到千元级的“新三件”上。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增长,城镇居民逐步转入小康消费,而大部分农村地区解决了温饱,因此,农村居民消费的热点已由“老三件”转到“新三件”上,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则呈现多样化,如摄录像机、钢琴、空调机、组合音响、家具、电话等消费热点在不同地区不断出现和转换。
3、1996年以后的消费热点。1994 年我国发生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随后政府实施宏观调节,经济运行在1996年实现“软着陆”,也正是从此时开始,我国商品市场供求发生巨大变化,绝大多数商品出现买方市场。在农村,农民消费受到消费结构不适、收入增长缓慢以及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的制约。在这些条件得以改善之前,农民的消费热点是难以形成的。在城镇,那种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轰轰烈烈消费热点的局面已经难以再现。不过,从不同城镇、不同收入阶层的角度看,消费热点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如在大城市,由于人们已步入小康消费阶段,在不同的人群当中,有视旅游、休闲、保健等产品为消费时尚的;有把摄像机、VCD或DVD、电脑、教育等作为追逐热点的;还有把汽车、商品房作为消费热点等等。但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现状来看,最具消费潜力的是旅游、汽车、教育、电脑和住房等商品,除旅游、教育和电脑在经济发达地区形成消费热点以外,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可能形成消费热点的汽车和住房,至今还没有明显的迹象显示它们会成为消费热点。尽管从1998年底部分银行还开办了住房和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但到目前为止,住房和汽车消费仍没有真正成为消费热点。
四、关于汽车、住房消费
就步入小康生活水平的我国居民来说,他们对住房和汽车消费存在巨大潜力,但为什么这种潜在的消费需求不能转变为现实的消费需求呢?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形成的一手交钱、一手取货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当人们需要某种商品而又买不起的时候,他们往往想到的是先攒钱,较少有人会考虑借钱消费,尤其是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再者,对当今我国广大的消费者而言,就是转变了消费观念,汽车和住房仍是可望不可及的商品,这当中起根本的制约因素是人们的收入水平,除此,实际上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主要是: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透明度不高。这些年,我国相继出台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措施,但由于改革进程缓慢和改革措施及目的的透明度不高,许多人不知道这些改革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触及自身利益,他们既有很强的依赖愿望,也有应付情况突变的预期,既有想变但又怕变的心理。所以,居民根据自己的收入进行消费必然非常谨慎,就更不用说借钱消费了。2.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减员增效等因素,大批职工陆续下岗,这一情况的出现,不仅给下岗职工的家庭生活带来困难,而且对在岗职工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3.我国居民已进入小康消费阶段。这一时期,人们对传统消费品的消费大多处于相对平稳的态势,很难再有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人们对新型高科技产品、住房、家庭汽车、旅游、环保等消费方兴未艾,但由于种种原因,除有些商品的消费在某些地区已经形成现实热点以外,就全国而言,要真正形成消费热点还有待时日。
其次,国家推行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不够, 而且措施存在偏差。 1998年初,针对市场不振的情景,国家采取了以投资启动经济的措施,尤其是1998年下半年,国家投资力度明显加大,一时投资品市场转趋活跃,但消费品市场低迷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而且到了1999年上半年,随着国家投资启动的力度的逐步减弱,经济增速出现放慢迹象。由此国家在1999年下半年通过启动消费来刺激经济增长,遗憾的是,效果并不理想。那么,这里的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呢?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当初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不仅力度不够,而且措施失当。因为我国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是市场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本应从改善供给和刺激需求两方面着手,而实际情况却是先进行投资启动,当投资启动的效应有限时,才考虑实行消费启动。因此,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取向是继续扩大支出规模,根本是启动消费,具体做法就是大幅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千方百计地增加广大农民的收入,同时,国家还要增加投资,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社会基础设施。只有这样,才能刺激人们对住房和汽车的消费需求。
第三,相对于大部分居民收入水平而言,住房和汽车的价格过高。据调查,1998年我国35个大中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为7068元,一个3口之家的年收入约为2万元左右。去掉日常开支外,全年最多储蓄4000元左右,照此计算,购买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售价2500元/平方米的住宅,需要储蓄近40年的时间,如果从储蓄中再扣除用于其他开支的份额,要在现有的收入水平下实现商品房和汽车的消费,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是绝对实现不了的。一般而言,如果商品房的价格与家庭年收入达到3:1至6:1,人们才具有购房的现实能力,而目前我国的这一比例在7.5:1。如果是分收入阶层来考察,我们还会发现,处于高收入阶层的家庭一般有经济能力买房,但问题是这部分人要么早已解决了住房,要么购买了商品住房;再者,这部分人因为大都基本解决了住房,他们对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不如中低收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大,所以这部分人并不构成商品房消费的主体。如果这部分家庭不予考虑,那么,仅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商品房价格与其收入之比就更高,而他们又是商品房消费的主体,没有这部分人对商品房的消费,就不可能出现商品房的消费热。可见,商品房售价远高于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能力是目前商品房消费形成不了热点的最大制约因素。
此外,房租和房价的比差过大,也是影响商品房现阶段形成不了消费热点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租售比价相差甚远,一部分已经居住公房的人们,即使具备购房的能力,也难以动起买房的念头。对于那些不具有买房能力而居住较差公房的人们来说,也无法激起他们买房的欲望。再看贷款买房,从选取第一次付款最少的方式测算,假如首期付款房价的20%,即3万元,其余的12万元房款以银行贷款支付,如按6%的贷款利率计算,分5年还清,那么每年本息需偿还31200元,即每月2600元。这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也是望尘莫及的。
第四,银行发放贷款标准严格,贷款手续复杂。由于我国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消费信用制度和法规还没有相应建立起来,而且个人资信调查也未全面启动。所以,银行在开办消费信贷时不能不严加防范风险,自然对贷款条件及手续规定甚为严格。这些严格的条件和手续等于把许多人“拒之门外”。从北京购车信贷的情况看,实际上大多数购车者不愿办理复杂的手续而宁可一次付款;再看贷款购房,按上例每年本息需偿还31200元,那么其家庭年收入至少为93600元,显然,我国大部分家庭达不到这个水平。如果延长贷款归还期,将加大银行的风险,从而使银行审核的标准更加严格。
可见,要促进住房和汽车的消费,使之成为21世纪初我国居民的消费热点,除了转变消费观念、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心理预期外,完善银行消费信贷措施、政府大幅度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及适时出台一系列减税让费以鼓励消费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