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研究论文

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研究论文

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研究

刘琳娜

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吉林 吉林 132001

摘 要: 随着马云的阿里巴巴上市,互联网技术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而方便、快捷的网络交易已经基本取代线下商务活动,成为目前最常用的交易方式。本文主要分析的是,在虚拟的网络交易中,民商法是如何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约束,如何对人民群众进行网络的保护。

关键词: 民商法的网络应用;网络消费安全;网络法律援助

当前的网络交易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发展到目前已经完全融进了我们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现金交易方式,但是网络交易在网络法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对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安全又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隐患。

一、浅谈民商法与交易保护应用

(一)民商法原则和对现实交易保护

民商法分为民法和商法两部分组成,民法保护的是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商法中保护的是人民证券安全、保险安全和企业安全等等。民商法的重要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1.平等原则:参与商业活动的当事人,都处在同一法律地位上,任何人将自己个人所希望的意愿强加到另一方的身上,都是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

2.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均有权按照个人意愿参与市场交易,享有完全自主权,任何人不得干预。

3.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双方因当诚实守信,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能对社会、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网络交易发展良好的情况下,民商法保护消费者网络安全的第一步,就是制定先赔后付制度,主要是消费者在实际的网络消费过程中,大部分网络商家在商品信息展示的时候,都会使用各种手段和技术对网络商品的外观和信息内容进行粉饰,让消费者在网络上难以确认所购买的商品质量,而这种行为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在网络交易中,制定先赔后付的相关法律条款,强制执行并制定“先赔后付”制度有关的法律条款,从而法律方面规范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交易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发展。

对照组的56例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常规护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护理人员要协助患者进行指甲修理,避免患者把皮肤抓伤,并多采用热肥皂水对皮肤患处进行烫洗;二是对患者实施用药指导时,护理人员要对患者病情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观察,并了解患者是否对正在服用的药物过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给主治医生,并及时给予处理;三是及时更换患者的脏衣物和床单,叮嘱患者保持皮肤的干燥清洁;四是对患者实施饮食干预,禁止患者进食生冷、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和海鲜类、菌类食物。

4.公序良俗原则:公民从事的民事活动,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民商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只有民商法进行有效的实际保护,才能有效的提升消费者在网络上合法的个人交易安全。

(二)民商法对于现实交易的保护

民商法在民事交易中违规行为约束,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维护交易双方分担风险

市场上的商品都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为了方便交易过程,就需要用金钱对商品价值进行简单衡量,但交易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损害、欺诈一方人的利益,而民商法就是严厉打击这种损害、欺诈类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公平。

2.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平衡

民商法中有多条款项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法律约束,例如: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行为,对给予欺诈的主体进行严厉处罚,以此为交易活动营造一个安全的法律保护环境,保证商品贸易的安全进行。

1.维护交易双方个人利益

水上稳定坡角β取北掌水库库区现状两岸土质岸天然坡角,Q3pl低液限黏土取45°,Q2pl低液限黏土取55°。

民商法保护要为网络交易保驾护航,立法部门就必须明确网络交易中双方的法律地位及所承担的责任,这些都要在法律条款中明确交易双方相应的法律地位,从法律角度合理规划网络交易中产生的责任,还要法律人员通过网络技术构建用于网络消费的合法电子身份,确保网络消费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能够对交易双方的网络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交易条款约束。

面团的基本配方:高筋粉1000 g,刺槐豆胶20 g,高活性干酵母10 g,黄油100 g,白砂糖200 g,食盐10 g,蒸馏水510 g。根据Wang P[9]的方法并稍作修改,面团制作完成后分切成50 g/个,-80 ℃下速冻25 min后-17 ℃冷藏。将上述制得的冷冻面团分别冻藏 1~8周备用。

二、网络交易的现状以及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

(一)网络交易的本质

网络交易和传统的交易方式并不相同,交易双方并不需要直接见面,只需要通过互联网中存在的交易平台即可完成交易过程。其中网络平台属于交易的第三方,网上银行都属于交易的中介,因此,网络交易安全的主要内容,就是最常见的账户安全和支付安全手段。

(二)当前的网络交易现状

随着当前科技水平的提高,互联网的网络金融交易也开始进入普通生活,不但从根本上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模式,也从根本上影响国家的整体经济。而互联网中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建立和交易条款的完善,都说明网络金融交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内容,网购的交易新方式,也让消费者的消费渠道得以扩宽,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各种消费活动。

(三)当前网络消费中隐藏的各种问题

为加强河道临水侧防浪林的防浪效果,《规划》尝试防浪林多树种造林,选择耐旱、耐湿、耐瘠薄,根系发达、涵养水源、固土能力强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乡土树种。主要树种选择柳树、枫杨、杨树、水紫树等耐淹乔木,同时根据多年实地观察试验研究,将林木的株行距扩大为4 m×6 m,使其防洪效益最佳;伴生树种为杞柳、白蜡树等,株行距为2 m×1.5 m。采取主要树种和伴生树种块状混交或立体混交方式造林,以有效削弱汛期风浪对堤防的冲击,减少浪窝浪坎,保护水工程安全,改善河道防浪林单一树种可能造成的次生危害,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程度。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提出成立各级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的建设质量由各级项目建设办公室分级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负责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并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关键设备选型、通用软件选择等重要决策,由水利部项目办组织与供应商集中议价谈判。日前,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办公室已正式成立。

网络金融的交易中,属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被侵犯了,虽然网络金融交易在大范围的提升了人民的购买力,但是在网络所进行的交易行为中,往往都是图片识别信息,因此交易中的商品很难确保真实性,从而导致消费者面临着无法避免的安全交易问题。同时,由于网络相关的交易法律法不够完善,仅靠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的力度就显得非常薄弱,为网络交易的诈骗犯罪提供了生长的温床[2]

三、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中的具体作用

(一)对于网络消费者的法律责任明确

在法律施行保护之前,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对网络消费者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对于经营人这一方,对于自身在网络经营物品或内容进行商业上的法律注册,只有经营者确定自己在网络售卖的物品诚实可靠,才能获得法律对于经营者的营业权进行有效保护,经营者以此开展自己的经营交易行为。而消费者这一方,在网络平台交易行为中,既要对自身的各项信息充分完善,也需要在确保自己收到的商品没有不满意、或者是质量上的问题下,进行有效的收货确认[3]

(二)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制和规范制

在当前泛滥的网络交易模式下,提升网络交易安全性刻不容缓,而针对交易中的责任制以及强制性规范的明确,就显得十分重要。民商法在网络交易中想要提升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就应该充分的考虑到消费者权利以及消费者的义务,并从民法、商法的层面进行相关法律关注。对于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危害到的知情权,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蔓延,就需要现实的民商法的进行网络上的介入管理,才能完善网络交易流程,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才能对网络交易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加以有效遏制。

(三)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在当前的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信息泄露是导致消费者隐私遭到侵犯的根源,这也是网络金融诈骗、现实信息骚扰现象频发的根本原因,这也充分说明,民商法中对于网络个人隐私的保护手段依然缺失,现实民商法对于网络消费者的保护依然不够重视。只有国家从法律上重视并使用手段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消费的安全性,实现网络消费的安全发展。

四、对于民商法保护提升网络交易安全的建议

(一)强化网络交易中民商法保护

网络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信息具有不对称性,消费者在交易信息中往往位于弱势,对此,在民商法实际的应用中,需要强化相应的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消费者的网络权益。

1.制定先行赔付制度

1942年5月,在延安整风运动的基础上,毛泽东决定召集一次文艺座谈会,“我们的歌剧要贴近群众生活,要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之后,明确了在向“七大”的献礼的指导思想下,在小型“秧歌剧”的基础上,延安的音乐家终于创作出了我国第一部民族新歌剧——《白毛女》

2.规范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及相应的责任

交易过程中,买入方一般对商品的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往往面临着交易风险,导致利益受到损害,而民商法就是保证买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充分了解到商品的实际性能和实际价值[1],并对虚假商品进行严厉的打击,甚至是销毁行为。

(二)提升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隐私程度

存在与网络交易中的诈骗行为中,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是十分关键的,因此,在民商法的制定中,必须加强消费者隐私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1.完善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

现实的网络交易行为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即是网络交易安全的基本内容。而消费者的信息泄露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双方的商家泄露,以及商品运输过程中,快递物流上的信息窃取。由此可以得出,在民商法的完善过程中,立法部门需要利用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性,避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泄露及窃取。

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中言传的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会注意给孩子积极的正向引导。但是,也要注意自身行为示范,发挥身教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自觉地用行动给孩子以积极影响。

遗传算法现已在路径规划方面得到一定的运行效果。但是标准遗传算法搜索空间一般较大,存在过多多余搜索、导致收敛速度慢和运行时间长等缺陷。例如,文献[6]和文献[7]所提的基于栅格地图的改进遗传算法中,当栅格密度较大时,搜索空间达数百数千栅格,有较多冗余搜索,影响算法搜索收敛速度。本文在原有遗传算法的基础上加入弹性网格概念,采用简单独立坐标编码,通过动态变换地图网格密度,减小算法搜索空间;同时,加入自适应变异算子,以加速收敛速度。

2.规定网络约束条款的格式

在现实的网络交易中,网络交易的各种条款总是起着重要的约束。就目前的各种网络活动来说,大部分活动都是因为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约束条款的法律格式不清晰,法律知识认知少,才让经营者利用网络交易约束条款的漏洞欺骗消费者,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而这种情况下,只有制定相应的法律保护条款,并在民商法保护条例中明确网络交易条款约束的具体格式和范围,才能让不法分子没有任何的可乘之机。

综上所述,民商法保护对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好的适应网络交易。只有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得到保障,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促进我国的网络交易可持续发展性。

[ 参 考 文 献 ]

[1]何光群.论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J].法制与经济,2019(02):92-93.

[2]邓锐.基于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探讨[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8.

[3]郭婷.民商法视域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思考[J].法制博览,2016(03):231.

中图分类号: D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9-0135-02

作者简介: 刘琳娜(1982- ),女,吉林省吉林市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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