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私有制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私有制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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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思想理论是最严正、最科学的,至今仍是我们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经济的指南。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是他对私有制认识的一个重大转折,是从拘泥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消灭私有制论,转到现实的社会主义存在私有制论。毛泽东曾过急地主张“让资本主义绝种”,但实践又使他清醒认识到,只要社会需要,搞一点资本主义也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构成了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邓小平结合中国实际,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私有制的思想和理论。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 私有制 公有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保障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私有制经济的论述,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对待私有制

在以往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私有制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制度,被历代统治者——奴隶主、封建主及资本家阶级所强力维护、巩固和发展着。因为私有制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经济基础,只要触犯了私有制,他们就会跟你“玩命”,就会对你专政。历代统治者的代言人,为了效忠于主子,总是千方百计地制造种种理论为私有制进行辩护和歌功颂德。在他们看来,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最合理的一种社会制度,因而也是一种“永恒”的社会制度。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家对私有制进行了猛烈地抨击和批判。1516年,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写了一本名叫《乌托邦》的书,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罪恶,严正指出:“只有完全废除私有制度,财富才可以得到平均公正的分配,人类才能有福利。如果私有制仍然保留下来,那末,大多数人类,并且是最优秀的人类,会永远被压在痛苦难逃的悲惨重负之下”[1]。英国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指出,私有制使人变成魔鬼,使全世界变成地狱,资本家由于掌握了权力和资本,因而工人创造的大量财富被他们攫为己有,而工人阶级却日益贫困和痛苦。他们之所以对私有制深恶痛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把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看作是“万恶之源”,是与社会主义绝对不相容的。

应当看到,空想社会主义者对私有制及资本主义的批判有其积极的一面,即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血腥剥削和压迫,指明了私有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并非是人类社会永恒合理及最美好的社会制度。但由于他们对私有制的批判是站在“公平”、“正义”等道德立场上,而并非是站在社会客观存在的基本矛盾发展规律基础上,因而必然是一种非理性、非科学的批判。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地看待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伟大典范。他们不像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那样极力为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辩护,也不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根本否定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他们科学地论证了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说明了其历史进步性和历史暂时性,指明其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所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思想理论是最严正、最科学的,至今仍是我们对待和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经济的光辉指南。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分析,是从一般上升到特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即先分析私有制一般,尔后再分析私有制特殊——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在1844年写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讲:“私有制,作为外在化了的劳动底物质的概括的表现包含着两个关系:劳动者和劳动,他和他的劳动产品以及他和非劳动者底关系,非劳动者和劳动者以及和他的劳动产品底关系。”[2]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一般意义上的私有制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个方面,从劳动者的角度考察有:(1)劳动者和他的劳动(力)的关系;(2)劳动者和他的劳动产品的关系;(3)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的关系。第二个方面从非劳动者(剥削者)的角度考察有:(1)非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关系;(2)非劳动者和劳动者的产品关系。无论哪个私有制社会,都存在上述错综复杂的生产关系。这里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劳动者和他的劳动的关系,实际上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力及劳动条件的关系,因为在马克思的早期思想和著作中还没有把劳动与劳动力区别开来。马克思这里没有专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实际上已把它作为劳动条件包含在其中了。分析了一般意义的私有制之后,马克思具体考察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他明确指出:“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不是指从属的、已趋没落的,而正是指现存的资产阶级私有制)。”[3]把资本主义私有制作为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总和,是马克思的一贯思想。他在《哲学的贫困》中还指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4]

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的理论决不仅仅在于科学界定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内涵,更重要的则是区分私有制的不同形式。除了对私有制作了奴隶主私有制、封建主私有制和资本家私有制的大区分以外,还对私有制的不同色层进行了细分,这是马克思的一个重要贡献。马克思指出:“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存在。但是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私有制在最初看来表现出的无数色层,只不过反映了这两极间的各种中间状态。”[5]还指出:“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是以剥削别人的劳动为基础。它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6]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私有制起码有三个“色层”,即三种具体形式:一是个体私有制,它“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二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它是一种“以剥削别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三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状态”,即小业主私有制,它是业主既参加劳动又带有一定程度剥削的私有制。将私有制这样细分,对区分我国现阶段个体户与私营企业具有重大实际意义。严格来讲,目前我国的许多个体户就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私营企业则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介于二者之间的便是小业主私有制。

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是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历史上起过的非常革命的作用:(1)它“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7]对于战胜封建主义制度,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2)它扩大了雇佣劳动者队伍,“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敬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灵光,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3)它把家庭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4)它“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从而全部社会关系革命化”,“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关系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8](5)创立并不断开拓国际市场。马克思讲:“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9](6)它使精神产品公共化,创立了世界文学。马克思明确地讲:“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0](7)它创造了世界文明。“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1](8)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12](9)造成了全国经济政治的集中统一。“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到少数人手里。由此产生的必然后果就是政治的集中。”[13](10)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高度评价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4]

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作用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正确地指明它的局限性和历史暂时性,指出它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即必然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的历史趋势,这是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理论的一个核心内容。马克思运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原理,指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大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物质武器——社会化的生产力。“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15]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更是明确地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6]这里必须突出强调以下几点:(1)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它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性及阻碍性。就是说,局限性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固有的,但它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表现出来,只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或强大到它所不能适应或容纳的程度时才明显地表现出来。因此,在绝大部分场合或较长的时间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适应性则具有明显的显现和作用。(2)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个历史范畴,具有历史的暂时性。就是说,它不是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的,也不能永恒长久地存在。它的产生、发展直至灭亡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这里的“暂时性”,是指它在历史长河中具有非永久性,并不是说其寿命是短暂的。其寿命长短是由其存在与发展的客观物质条件所决定的。马克思讲:“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7]“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18]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灭亡,也是一个相当长的自然历史过程,决非是短时期所能达到的,因为消灭它所必需的物质条件的创造需要较长的历史时期。以往,人们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历史命运的理解,缺乏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总是企图超越客观物质条件,尽快消灭私有制。事实上,不管正义、平等等理想与观念是多么美好,多么崇高,不具备充足的客观物质条件,私有制还是不会灭亡的。

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要消灭私有制,并且对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个体小私有制采取不同的方式,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私有制理论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高度发展的,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完全消灭了私有制。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申明:“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19]社会主义要“把资本变为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财产。”[20]怎样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暴力剥夺;二是和平赎买。关于如何消灭个体小私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主张,只能采取示范和改造的方式。恩格斯明确指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象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21]上述论述清楚地告诉我们:对不同形式的私有制的消灭,一定要采取不同的政策与策略,切不可“一锅煮”和“一刀切”,更不能操之过急,凭主观好恶行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思想,至今仍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对待消灭私有制问题的根本指针。

二、列宁和斯大林:在私有制问题上的失误

列宁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不仅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私有制的理论,而且实践并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私有制理论。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于1920年撰写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中指出:“工人阶级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进行资本主义全部发展所准备起来的社会革命,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它们变为公共财产,组织由整个社会承担的社会主义的产品生产代替资本主义商品生产”[22]。

不仅如此,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还把消灭私有制的理论付诸于实践,依靠无产阶级取得的政治权力,制订一系列消灭私有制的方针与政策,展开了一系列消灭私有制的活动。对资本家掌握的银行、铁路、工厂、矿山、机器、生产工具等,进行大规模的无偿剥夺,收归国家所有。他曾试图对那些较开明的资本家进行和平赎买,但由于遇到外国武装力量的干涉,资本家们与外国势力相勾结进行疯狂反抗,结果和平赎买未付诸实施。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不仅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就连个体小私有制也在消灭之列。他认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23]因此,在实践中禁止私人生产,禁止私人自由交易,甚至“禁止建立私人菜园,禁止私人饲养小牲畜和家畜等”[24]。他亲自起草的《俄共(布)党纲草案》还提出了消灭商品货币,禁止城乡自由贸易的任务,认为这些都是私有制的产物。但是,事实和客观规律并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任何理论与政策都要受实践的检验。消灭个体小私有制,禁止商品生产与商品自由贸易,取消货币,给苏联当时的经济建设及人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失与困难。实践使列宁清醒地认识到,在生产力落后的俄国,取得革命胜利后立即消灭商品货币,立即废除私有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他及时进行理论与实践上的“退却”,提出了著名的新经济政策,允许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发展,允许小私有制商品经济乃至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与发展。新经济政策的提出,是列宁在私有制问题上的一上重大转折,从开始拘泥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消灭私有制论,转到现实的社会主义存在私有制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巨大胜利。

列宁的后继者——斯大林,没有从列宁的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在苏联推行全面彻底的消灭私有制政策。他不仅在工业推行全面国有化政策,而且在农村也大建国有农场。尤其对农业个体私有制的消灭,他采取更为激烈的措施,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不允许农民保留任何自留地与家庭副业,更不允许农民拥有大农具及饲养大牲畜。他依靠武力和强权于1936年就在国内完全消灭了私有制,建成了所谓“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一直到他逝世前发表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尽管在理论上承认了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的作用,但仍认为在苏联消灭了私有制是个伟大历史性胜利。在60-70年代,苏联沿着斯大林道路越走越远,甚至宣称苏联已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即便在这个时期,苏联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也没有完全绝迹,只不过是大批转入地下。“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大量存在,“黑市交易”也比较猖獗。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与有关政策的松动,个体私营经济便蜂涌从地下转到地上。特别是苏联解体之后,私有化政策的全面实施,私有制经济在原苏联国家中全面发展起来。苏联从30年代彻底消灭私有制到80年代全面私有化,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可以说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它是违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必然结果。

三、毛泽东和邓小平:对私有制理论的探索与发展

毛泽东从他接受马克思主义那一天起,就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研究。他是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站在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的高度,来探求在中国实现马克思关于“剥夺剥夺者”理论的。

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从半封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这个社会性质和根本国情出发,分析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及前途后,得出了一个科学的结论,那就是:“现阶段的中国革命既然是为了变更现在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地位,即为了完成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而奋斗,那末,在革命胜利之后,因为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也是不足为怪的。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25]。

毛泽东同志还从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这一基本国情出发,论证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好处及必要性。他在“七大”的发言中指出:“关于资本主义:我在报告(指《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有所发挥,就是比较充分的肯定了这个东西。这有什么好处?我们肯定的不是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公营经济、合作经济之外,肯定广泛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26]

毛泽东同志依据列宁主义思想,充分肯定自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的进步生产方式。在毛泽东看来,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它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农民个体经济、富农经济、私人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自由资本主义,按照列宁的理论,它是上升的、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进步生产方式。1942年1月,他亲自主持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不是削弱富农阶级与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之下,同时奖励资本主义生产与联合资产阶级,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27]。1944年7月,毛泽东在与根舍·斯坦因的谈话中,又进一步肯定说: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自由资本主义,是“进步性质的资本主义”[28]。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会经历一个较长时期,因而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短暂的,而是长期的。毛泽东当年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最高时间估计为100年,因此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要经历一个漫长时期,尔后才能进入社会主义。关于这个“漫长时期”,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曾报导说:“会允许私人企业存在多久呢?毛泽东说它将长期存在,他在一个地方说‘几十年’,在另一个地方说,因为中国比较落后,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会比今日欧洲的私人资本主义存在得更为长久”[29]。

但是,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由于受“左”的思想的指导和支配,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的长期性,批判“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提出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主张,制订并推行一系列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小私有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中国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有制。由于人为地过早、过急地“让资本主义绝种”,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且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使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不能纯而又纯,也需要搞一点资本主义。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约见民建、工商联负责人进行座谈时指出:“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的,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需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一长一短,扣子没有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我国的新经济政策结束的早了,只搞两年,退却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质还不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职工250万人(工业160万,商业90万),俄国只保留了八九万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还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10年、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20年、100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30]。

这段论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要使“地下工厂”转到地上,使之合法化;(2)要允许私人开夫妻店,开大工厂,可以雇工;(3)国家可以同私营企业签约,几十年乃至上百年“不没收”,即政策不变;(4)消灭了资本主义并不排斥再搞资本主义,只要社会需要,搞一点资本主义也可以;(5)中国的新经济政策结束得太早了,结果导致“社会物质不足”。毛泽东的上述思想非常深刻、精辟,可以说是对其以前过“左”思想的一种自我矫正,充分体现了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的科学世界观,也表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敢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的光辉风范。可惜,上述思想没有坚持与贯彻下去。

邓小平坚持与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在如何对待私有制经济问题上,邓小平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光辉典范。

第一,邓小平提出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为我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了思想基础。在毛泽东逝世之后,邓小平敢于站出来,大胆纠正毛泽东“左”的错误,并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他说:“‘左’带有革命色彩,好象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的东西,一下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他还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着重反对‘左’,因为我们过去的错误在于‘左’。”[31]我国在所有制问题上“左”的错误主要表现在:(1)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追求单一公有制,追求“一大二公”,搞“公天下”;(2)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认为它们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温床;(3)片面强调所有制的“决定”作用,忽视或否定生产力对所有制的决定作用。纠正上述错误,必然走上恢复个体经济、允许私营经济发展的道路,出现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中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初级阶段”这个提法,在十三大之前的党的有关文件已出现过三次,但没有发挥。党的十三大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基础,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与发挥。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一切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32]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消灭私有制是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为前提的,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才可能的事。只要承认中国社会现阶段是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承认并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与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状况相适应的,它本身就蕴含着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与提出,克服了我国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上的片面性及“左”的倾向,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了科学的立足点,自然也为我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思想及“猫论”,都包含着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存在与发展的思想。“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老鼠才是好猫。”邓小平借用通俗的比喻,生动地说明: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组织及所有制形式,都必须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即必须“逮住老鼠”。他还讲:“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3]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只要是“三个有利于”,发展一点资本主义也是可以的。很显然,这个英明论断对那种惧怕走资本主义道路,不敢大胆发展私营经济的思想与观念,是一种明确的批评与否定,对发展私营经济是一种“莫言的”大号召、大动员、大鼓励。

第四,邓小平同志提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也蕴含着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自然也包括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邓小平不止一次地讲:“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34],还讲:“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35]。中国是个大国,拥有12亿多人口,怎么可能同时一起富裕起来呢?况且,中国各个地区资源状况、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劳动者素质等均有较大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又怎么能同步走向富裕呢?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依靠自己的勤劳先富裕起来,是全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全国人民摆脱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但也必须承认,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也是我国城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农村,尤其是较偏僻落后的农村,放手让农民搞个体,创办私营企业,实践证明是一个脱贫致富的好办法。在城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不仅能解决大量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而且也能大量增加收入,使生活更快富庶起来。

第五,邓小平同志还通过保护典型代表人物,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傻子瓜子”年广久,是我国改革初期冒出的一个私营企业大户,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暴发户”。社会上许多人对此予以厚非,甚至主张加以“收拾”。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特别提到他,明确指出:“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36]。邓小平是从改革全局来看待私营经济典型代表人物的,以此来表示他对私营经济发展的真正支持。

第六,邓小平关于抓住时机,加速发展自己,也蕴含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思想。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讲:“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得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所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37]这里虽然对个体私营经济只字未提,但却蕴含着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思想。因为,要抓住时机,加速经济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谁都清楚,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已成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军。个体私营经济能尽快增加社会总产值和社会财富,能加速全国的经济发展,自然就在邓小平讲的“不要阻挡”之列,也应当“尽可能搞快点”。

以上六个方面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构成了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国人民正在进行的一种伟大的社会实践。它将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迅猛向前发展。

注释:

[1]莫尔:《乌托邦》,三联书店1956年版,55~56页。

[2]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5页。

[3]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2页。

[4]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80页。

[5][6][1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29~830页、833页、832页、831~832页。

[7][8][9][10][11][12][13][14][15][19][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3~257页、265页、26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18][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7页、314页、310页。

[22]《列宁全集》第2卷,第80~81页。

[23]《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1页。

[24]《列宁全集》第29卷,第25页。

[25]《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24页。

[26]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7]参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592~593页。

[28]许之桢编译:《毛泽东印象记》,东北书局1947年版,第25页。

[29]王占阳:《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论论述》,《长白学刊》1995年第2期。

[30]转引自赵振霞:《邓小平对毛泽东发展多种经济成份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长白学刊》1996年第6期。

[31][32][33][34][35][36][3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252页、372页、223页、23页、371页、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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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私有制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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