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化的“新”解读_新型城镇化论文

新城市化的“新”解读_新型城镇化论文

新型城镇化之“新”诠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从“十五”计划(2000)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十六大(2002)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来,学界即开始探讨新型城镇化问题。根据中国知网统计,2012年之前,每年的文献量仅有十几篇,但是进入2013年之后,相关文献高达583篇。可见,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当下城市经济学学术研究最为热门的问题。正因为此,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2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然而,究竟何谓新型城镇化,亟待学界作深入的探讨。限于篇幅,这里仅以“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为基础,对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逻辑演变给予“新”的诠释,希冀能够引起学界的重视。

       新型城镇化之“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新的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关于城镇化的目标,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此均有不同表述。早在1997年,十五大报告在第四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当中最先提出“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此时,提到的只是经济繁荣成果。时隔五年之后,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旋即在第一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当中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很显然,这里的“发展成果”已经扩展到社会进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十一五”规划(2005)首次提出“以人为本”。紧接着,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三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即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后来,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一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中进一步将其表述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可见,此时已经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列在一起。事实上,只有让广大的劳动人民群众享受到前期的“发展成果”,才能够调动劳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到改革当中,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两者相辅相成。

       二、新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或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纵观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或文献,不难看出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理念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可持续发展或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1.关于可持续发展。最早出现于“九五”计划(1996)第九章“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环境和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三节。时隔五年之后,在“十五”计划(2000)的第十章中进一步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因此,必须“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广泛开展城市绿化”;“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加快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由此可见,21世纪一开始,政界旋即开始关注城镇质量的提升。接着,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三章当中首次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第四章的第一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中明确提出应“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搞好生态保护和建设”。这一科学论断,既启发学界应深入探讨生态城市建设的路径,也为后来提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依据。当改革进入深水区,环境污染成为众矢之的时,呼唤党的理念的更新。因此,“十一五”规划(2005)适时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因而应“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和若干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紧接着,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三章提出“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在第四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提出应“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在第五章的第四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正是受这一全新理念的影响,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方案、甘肃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面世。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一章中提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第二章“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中提出应“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在第八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进一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并且分四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对中国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线图给予详细阐述。其实,此前的“十二五”规划(2010)对此即有较为详尽的论述,如第二章即提及“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第四章中提出应“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第十九章的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提出“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着力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分五章对中国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给予详尽的阐述。至此,我们已经非常清晰地看到,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的绿色、循环、低碳式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地步。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已融入党的理念。因而应当将可持续发展或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全过程,真正将“五位一体”的理念落到实处。

       2.关于城乡一体化问题。如果我们将城乡统筹看作是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手段,那么“十五”计划(2000)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任务”中最先提出“努力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随后,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当中进一步强调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此时,已将统筹的范围由经济领域扩大到社会领域。“十一五”规划(2005)在第三章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而提出“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的第三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第八章中重申“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随后,“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四章中提出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在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中提出应“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在第八章的第二节“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中提出“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在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提出“统筹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进而,在第三十章中提出应“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的第四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当中首次肯定了“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应“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第七章中首次提出应“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由此可见,21世纪以来围绕城乡关系,党首先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然后提出“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具体内容、范围,进而倡导“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一方面证明改革的力度之大,另一方面证明中国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福祉,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关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首次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理念。随后,“十一五”规划(2005)在“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提出应“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在第五章的“(15)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中提出“东部地区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在“(16)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中提出“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三章先是肯定了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中的统筹区域发展问题,然后,在第五章中提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第七章“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首次提出应“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四章先是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然后提出应“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在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而在第五篇中提出“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在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中更新了对外开放的思想,提出应“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基本上肯定了前述的提法,即“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城乡区域发展协调互动,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三、新的主体形态:城市群建设

       对此,“十五”计划(2000)先是在第七章“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当中提出“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城镇化,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注意发展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发挥中小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在着重发展小城镇的同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随后,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进一步明确“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然而,“十一五”规划(2005)完全改变了过去的提法,即在第五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首次提出东北地区应“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有条件的区域,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的区域,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很显然,此时重点强调的是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不久后,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的第五节中将这一种提法进一步概括为“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当历史的车轮步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之际,“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十二章的第二节中提出“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成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城市群的城际干线建设。”在第十八章的第一节“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提出“推进重庆、成都、西安区域战略合作,推动呼包鄂榆、广西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关中—天水、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经济区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在第二节“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提出“重点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和牡绥地区等区域发展”;在第三节“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提出“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中游经济带,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加强与周边城市群的对接和联系。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在第四节“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提出“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在第二十章中提出“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在第五十章的第二节中提出应“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对此,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中则将其概括为“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聚集功能”。一年之后,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在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依靠市场力量和国家规划引导,逐步发展形成若干城市群,成为带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由此可见,城市群建设必将成为主导区域发展,乃至主导未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强大力量,势不可挡。

       四、新的战略:“两横三纵”式的空间布局

       与中国实行渐进式改革相伴随,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的形成基本上遵循了由点到线再到面(张贡生,2014)的布局思路。对此,“十五”计划(2000)先是在第六章提出,西部地区应“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有重点地推进开发”;中部地区应“以沿重要水陆交通干线地区为重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带”;“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沿海其他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好地发挥对内地经济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紧接着,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的第三节提出,西部地区应“推进重点地带开发”;中部地区应“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的第五节中进一步提出,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综上不难看出,21世纪第一个十年重点强调的是经济增长点、经济圈、经济带和城市群的形成。然而,“十二五”规划(2010)审时度势,在第二十章的第一节“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适应时代的要求,提出应“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随后,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3)在第四节“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中重申“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城镇化总体布局做了安排,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要一张蓝图干到底”。由此可见,由主体功能区主导的“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将成为指导中国城镇化进程的纲领性文件。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也应当在此区域。不过,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我们需要深入探讨横向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分异和同质化、城镇群的空间布局及城镇带的形成、跨区域的水生态环境的联合治理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东部发达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切入点等问题。对于纵向的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而言,既要深化城镇群内部以及相互之间各种合作机制的建立、功能定位的研究,更要有预见性——以沿海地区为例,怎样实现一体化,并联手带动广大腹地区域的协调发展,同时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经济道路,需要学界做大量的田野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新的产业:信息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文化产业

       纵观国内外城镇化发展的历史,产业作为城镇化的内核,始终决定着城镇化的方向和规模。因此,21世纪以来党始终遵循产城联动的思路,对产业给予较为详尽的阐述。

       1.关于信息化。“十五”计划(2000)的开篇即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因此,应“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接着,在第四章中再一次提出“要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顺应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面向市场需求,推进体制创新,努力实现我国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加快信息化步伐。面向消费者,提供多方位的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金融、财税、贸易等领域的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广计算机及网络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的序言中将其精炼为“大力推进信息化”,然后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节中提出应“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十一五”计划(2005)在第四章中进一步指出“信息产业,要根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总体趋势,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深化了上述提法,即“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拓展了相关范围,适时提出“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在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中提出“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随后,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第三节中提出“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由此可见,信息化将全面覆盖城乡,驱动中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由此亦可以肯定地说,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将成为一种时尚——即谁能够在这场竞争中取胜,谁就能够率先步入现代化。

       2.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五”计划(2000)在第二章中最先提出要“把改造传统产业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整个工业优化升级和持续发展。”在第六章中提出西部地区应“推广高新技术”,中部地区应“加大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东部沿海地区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随后,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提出应“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在第三节中提出,东部地区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加工制造业”。紧接着,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中提出应“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由此可见,21世纪前十年重点强调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与此不同,“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二章中第一次提出应“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提出“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在第一节“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中提出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应“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的第三节中进一步指出应“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在第八章中又添加了“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容。

       3.关于服务业。21世纪初,“十五”计划(2000)在第三章便提出应“大力发展服务业”。之后,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又提出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二章深化了这一提法,即应“加快发展服务业”。同时,在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中提出应“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和“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在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中提及应“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在此基础上,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的第三节提出应“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同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应“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4.关于文化产业。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七章中首先提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在此基础上,“十二五”规划(2010)在第十篇的第二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中提出应“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继而,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六章“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时,必须“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诚如十八大所言“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基于此,作为人造环境的城镇,不仅应创造物质文明,而且应将文化产业作为自身发展壮大的强大驱动力,尽快绘制能够彰显自身特色的文化产业蓝图。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第一,既然文化是一种符号,记载着城镇化乃至人类一切活动的足迹,那么,自然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也包括新型文化业态文化创意产业,因此必须严格遵循继承、保护、创新的原则。任何简单的拆除,都将成为历史的罪人;第二,传统的物质文明,如南京鼓楼、四川都江堰逼迫着我们反思——现代建筑设计寿命基本为70年左右,这难道不是经济上的“短、平、快”吗?难道当今技术仍然无法做到创造流芳百世的物质文明吗?

       六、新的道路:集约、智能、绿色、低碳

       2000年之前,党只是在“九五”规划的第九章第三节“城乡建设”当中提出“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城镇规模适度,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并没有明确界定是什么样的道路问题。然而,进入21世纪之后,“十五”计划(2000)在第七章最先提出“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之后,十六大报告(2002)在第四章将其简化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报告(2007)在第五章的第五节进一步将其细化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八大报告(2012)在第四章则将其概括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年之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第四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如果我们将“逐步形成……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看作是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打基础,那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则是对“九五”规划相关提法的深化。但是,这种提法的缺陷在于并没有对驱动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给予明确的表述。正因为此,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其实,当我们回顾21世纪以来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之后发现,中国能否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不仅事关中国的崛起,而且也必将对全人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概括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应当说,新型城镇化道路既体现了产城、区域融合的理念,更体现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这一条道路既区别于中国传统的城镇化道路,也有别于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城镇化道路。

       七、余论

       其实,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学界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探讨均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问题尚需作进一步调查和研究。

       1.关于“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问题。尽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但是究竟应当从何处着手,现实并没有给予我们明确的回答。正因为此,近年来学界致力于智慧城市、数字城市、低碳城市等命题的研究。同时,从各省区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也正在着手将其变为现实。需注意的是,现实当中会不会出现扛着“绿色循环低碳”的招牌,仍然走粗放、黑色、高碳排放的老路?

       2.关于“新型城镇化道路”与传统型城镇化道路的区别与联系问题。众所周知,传统型城镇化属于“过去时”,新型城镇化则属于“将来时”,我们不仅要对两者进行画像,而且应当给政府决策提供由传统型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向的具体路径。可惜的是,国内仅有的近800篇的学术文献并没有对此给予详细的论证。同时,新型城镇化道路毕竟是对传统型城镇化道路的一种修复,必然包括继承和扬弃,问题是继承什么、扬弃什么,我们并没有完全破题。比如:如果说传统型城镇化道路走的是一条自然资源掠夺型的道路,那么,新型城镇化道路怎样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诸如此类的问题,亟待深化学术研究。

       3.关于城市群问题。尽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首次肯定了“要在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依靠市场力量和国家规划引导,逐步发展形成若干城市群”,但是城市群的边界何在。比如兰西格城市群中的格尔木与西宁相隔800多千米,这样的规划合适吗?再如,虽然北京市为一个城市,但是换个角度——即从现实当中看,它本身包括中心城区、区县新城、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四级,这样的结构究竟是城市形态还是城市群形态?类似的上海市、重庆市、武汉市是否也是城市群形态?对此,至少应当从公共治理和产业联系的视角加以界定。与此命题相关的问题还有:有些地方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搞飞地式的城市化,如正在建设的兰州新城区与老城区相隔70千米,而且中间沟壑相连,基本的水资源缺乏,这样的战略意味着什么?有些地方加快步伐,推进市管县或省管县,会不会产生新的城市剥削农村的格局?有些地方联合地缘相近的三个或五个城镇,推出城镇群或都市圈,有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均值得深思。

       4.关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20世纪末期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学界即开始探讨这一命题。但是,至今在许多方面尚存在着模糊的认识。一是当前的四大板块划分是否合理,可惜的是很少有人涉及。应当说,这样的划分是极其不合理的,比如“十一五”规划先是在第五章中提出“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五年之后,“十二五”规划专辟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来阐述这一战略。但是,从实践方面来看,辽宁被划分到东北地区、广西被划分到西部地区,这种掐头去尾式的划分(史巧玉,2013),既给相关省份带来累赘(多头管理),也给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即在具体实施当中必将遇到障碍。再如,甘肃国土面积将近45万平方千米,相当于沿海10个省份的一半,但仅仅作为一个行政省份来管理,这样的划分显然不利于它的发展。二是只要谈及区域协调发展,首先应该想到“协调”的基础究竟是机会均等、制度公平,还是别的因素,比如在价格不合理、区域划分不合理的条件下,后发地区能否缩小与先发地区的差距?三是“协调”与否的判断标准何在,怎样进行统计监测,同样需要做深入的科学研究。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新城市化的“新”解读_新型城镇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