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探讨论文_谢淑华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探讨论文_谢淑华

谢淑华

海宁市城乡规划局 314400

摘要:经济的发展推动城市的建设,住房拥挤、就业压力大等多种时代问题促进城市结构发生改变,在严峻的城市发展形势下,加快城镇化建设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国策的有效方式方法。改革开放后的城乡管理水平在逐步壮大的管理队伍及完善的管理科学体系中提高,形成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由于中小城市的管理体制不统一、规划建设的重复及规划资金的短缺制约了城镇发展,需要对制约因素探讨,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合适的新型管理方式,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含义;问题;措施

改革开放时代背景下的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具有时代性、特殊性、社会性等特点,基层规划管理和设计力量相对薄弱、规划资金短缺、建设布局混乱等严重制约了城乡规划管理。针对城县规划管理所面临的矛盾及负效应,需要引进先进的行政机制、信息技术、法规制度及操作性强的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措施,为实现城镇空间资源拓展的良性循环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有效地维护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创建良好优质的人居环境。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含义

城乡规划管理是政府依法制定城乡规划并对城乡区域内各项建设进行控制、组织、引导、协调、监督、决策等,为促进城乡经济、环境、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活动的客观需求,是具有科学性、综合性、地方性、法制性的行政管理工作,是政府的行政职能。

二、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

城乡规划管理忽视了《城乡规划法》所赋予管理部门的制定城乡规划发展政策的职能,将工作重心偏移到项目审批上,对本地区的技术性文件编制、法规制定研究不认真不负责,致使规划决策缺乏延续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城乡规划法》是国家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性法律法规,只具有原则性规定及统筹概念,可以指导及调控城镇发展规划管理,但缺乏针对各地区特色的详尽设定,使城乡规划制定及审批、规划许可申请流程等不清晰不规范,制约发展步伐。

2、地方技术规定不适应

城乡规划管理是具有内在规定性的科学行政行为,以技术规范为依据,以经济、安全、适用为基本原则对城乡功能关系及空间布局关系的管理,需要相对具体、量化、因地制宜、规范的技术规定。技术规定可以对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套标准、建筑间距等设置相关技术标准,是城乡管理工作于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部分中小城镇因为技术体制与技术人员的缺乏,没有适应本地区的技术规定,造成管理过程的不确定、管理方法的不统一及管理要素的不具体,造成管理结果的不到位。

3、规划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不规范

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规划申请及审批法定图则,中小城市管理规划中的项目审议、审议结果的处置、机构经费和人员构成比例的设置存在缺陷管理,阻碍了城乡规划管理决策机制的有效发挥。

4、城镇规划管理政务公开不全面

规划信息的公开是对公民知情权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公众监督和促进规划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政务公开的方式有规划网站信息公布、媒体宣传、规划成果展示等,但部分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仅仅将规划局简单的网页进行了网络设置,并且规划决策部门掌握规划信息的发布决定权,缺乏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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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乡规划管理协调执行难度大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需要与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国土部门、环保部门相互衔接工作,由于不同类型的规划存在的差异导致部门管理需求的不一致,反映到具体的城乡建设活动中就存在多种冲突和矛盾,不利于城乡空间的布局及规划建设。

6、公众有效参与的缺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促进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部分城镇规划管理中民众的参与仅流于表面形式,并为真正的被纳入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体系内。政府的主导管理模式阻碍了公众对城镇规划的合理意见及有效建议,造成民众对规划的认知度较低,造成部分规划建设中民众的严重抵触及不配合。

7、规划管理监督不完善

城乡规划监督需要对规划决策和规划执行进行监督,但城乡规划执行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规划者拥有自由量裁权,没有严密完整的法规体系指定监督标准,监督权的实施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应。规划执行部门的自由量裁权与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价值观密切相关,容易造成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8、管理技术落后

缺乏有效地技术标准及技术体系实现对资料文件的管理,造成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没有保障。没有专业、规范的技术实现各类规划资料的分析和加工,造成设计指标、审批方案的准确性降低。

三、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措施

1、构建完整的、合理的规划管理制度

规划管理的行政管理实质决定规划管理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需要地方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城乡规划管理程序,对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和指导。各地规划管理部门需要借鉴优秀城镇规划管理经验,依据地方特色指定符合本地实际发展策略的规划管理办法,从区域内利益主体的利益格局出发,适时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发挥法规的可操作性及科学性,加强规划策略的宏观调控。

2、编订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可以保障城乡规划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对规划管理具有指导意义,有利于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更新和维护。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编制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对建设用地的兼容性底线进行明确并严格控制;技术指标需要根据发展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完善及扩充,技术规定的内容要以强制性指标为主,对用地性质、建筑类型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要保证技术规范的指导应用范围覆盖整个规划区。

3、建立健全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机制

明确规定规划管理部门的人员及流程,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和规划救济委员会,对委员会的性质、职能、人员构成、基本规程制定详细的规范,需要循序渐进的增强规划管理部门的法定、指导地位,独立行使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发挥综合职能的作用,有效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依法行政。

4、建立科学的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以城乡规划数据库为核心,科学的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遥感技术、城乡规划及管理事务的图文一体化技术有效集成融合,实现城乡规划信息的收集、传输、分析、加工、使用、维护、辅助决策等功能,将规划与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5、充分提高公众对规划管理的参与

需要政府提供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和规划委员会制度,应用规划信息系统公开规划管理政务、融资渠道及监督机制,成立相应的编研中心,引入社会力量和民间公益组织的参与,赋予公众参与部分事务的职能,形成公益的多元化规划形式,指定相应的法规准则保证外部公众机构有序参与。

6、加强监督制约

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实现上级派驻与地方监督员配合机制,实现对权责范围内个项目建设的监督,建立预防及应急处理机制,降低违法行为的损失,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现责任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结束语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对规划区域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合理布局及统筹安排,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周晓曼.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研究[D].安徽建筑大学,2013.

[2]李海青.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探究[J].江西建材,2014,14:10.

[3]常乐.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研究[J].才智,2014,11:335.

[4]王瑜玲.关于优化中小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思考[D].天津大学,2005.

[5]刘卫.中小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体系模式探讨——增城案例[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1,05:12-15.

论文作者:谢淑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9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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