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唯物主义本质及其理论实质_资本论论文

“资本论”的唯物主义本质及其理论实质_资本论论文

《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性质及其理论精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史观论文,资本论论文,精粹论文,性质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70(2016)02-0095-12

      《资本论》之作为唯物史观哲学巨著的根据,既在于它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建构历程中的必然性环节,又在于它本身就是一部浓缩版的唯物史观,还在于它内在地包含着唯物史观的丰富思想精粹。就其作为必然性的理论环节而言,它是马克思早期思想历史性推进的必然要求。《资本论》研究的理论诉求最早萌发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44手稿》),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则既是对这一理论诉求的前提性问题——劳动异化的根据以及资本何以脱胎于私有财产从而表现为现代生活的基本逻辑——的破解,也是围绕这一破解对唯物史观基本理论体系的草创。在这里出现的既是对人类历史的宏大理论叙事,也是对资本主义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合理定位,是对资本主义前史及其未来命运的初步勾画。至此,摆在马克思面前的紧迫性研究课题,就必然凸显为对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之环节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深究;唯其如此,唯物史观才可以成为科学的历史科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不仅表现为唯物史观建构行程中的必然性环节,同时它还是一部浓缩版的唯物史观的哲学巨著,即表现为唯物史观的范畴体系以及通过这一范畴体系所表达的唯物史观的理论分析框架及其基本精神在《资本论》中的运用,表现为一部浓缩版的或具象化的唯物史观。就《资本论》内在包含的唯物史观精粹而言,在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每一个理论环节或理论要素中,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与分析方法。

      一、《资本论》:唯物史观建构历程中的必然理论环节

      在如何理解马克思早、后期思想的关联问题上,面对国内外久已存在的“断裂论”思潮,我们不能不认真思考如下问题:其一,《资本论》究竟有没有其直接的理论前史?如果它不是马克思的即兴之作,那么这一理论前史可以追溯到何处?其二,如果像阿尔都塞所理解的那样,我们只能把《资本论》的直接理论前史上溯到《形态》,那么《形态》与《资本论》的内在理论关联何在?换言之,《形态》中的何种理论总问题引导着马克思必然走向《资本论》研究?其三,这一在《形态》中引导着马克思走向《资本论》研究的总问题,又植根于何处?它难道是仅仅在《形态》中突然显现的吗?它与作为马克思早期著作之精粹的《44手稿》毫无关系吗?笔者认为,作为凝结着马克思毕生心血的理论巨著,《资本论》的理论渊源可以直接追溯到《44手稿》,并随着从《44手稿》到《形态》,再到《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的理论演进,即伴随着唯物史观的初创,才成为马克思理论研究的直接课题。

      (一)《44手稿》是《资本论》研究理论诉求的初始表达

      《44手稿》的根本主题是“对国民经济学的哲学批判”,而支撑起这一主题的乃是哲学批判、经济批判与社会批判的有机统一。“对国民经济学的哲学批判”首先意味着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它直接衔接着《莱茵报》末期马克思对物质利益问题的困惑。正是在对这一困惑的初步思考中,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清晰地意识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这就是《44手稿》中的国民经济学批判的本质来历。其次,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绝非单纯的经济学批判,而是对国民经济学理论前提的批判,即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在判断马克思国民经济学批判的基本性质时,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基本性质绝不是由于马克思此时经济学理论知识的缺乏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临时举措,它恰恰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在一开始涉足经济学领域时就区别于国民经济学家的本质所在。最后,作为经济批判与哲学批判的统一,“对国民经济学的哲学批判”这一根本主题还意味着这一总体性批判的根本指向与归宿,即以对“共产主义思潮”的批判为代表的社会批判。这一重要的理论之维发端于《莱茵报》末期并导致马克思退出《莱茵报》的“共产主义”问题,源自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民主制与君主制的对比分析,以及《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据此,作为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一个新阶段,《44手稿》就是由以“异化劳动学说”为代表的经济学批判、以“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为代表的哲学批判和以对“共产主义思潮”的批判为代表的社会批判所构成的有机理论整体,而这一理论整体的根本主题和根本宗旨乃是“对国民经济学的哲学批判”。那么,这一根本主题和宗旨是如何引导着马克思走向对《资本论》研究课题之理论诉求初始表达的呢?

      首先,就其一般性关联而言,它表现在:就哲学批判而言,“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是马克思展开国民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前提,对思辨哲学的批判具有为国民经济学批判的展开清理理论地盘的绝对必要性;就社会批判而言,通过对“共产主义思潮”的批判而呈现出来的“共产主义”,直接规定了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旨归;并且,当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界定为基于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的社会境域时,它直接要求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本质以及扬弃私有财产的可能性、历史必然性给予科学的阐释。

      其次,就其特殊性的关联而言,《资本论》研究的初始表达直接发端于以“异化劳动学说”为主体的经济学批判。基于对“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分析,马克思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即“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1]。如此一来,马克思也就揭示了被国民经济学家作为当然理论前提的私有财产的本质来历,彻底颠覆了国民经济学家的分析范式,从而诞生了唯物史观性质的全新经济批判理论路径,即私有财产并不能作为一个有人类存在以来始终如一地存在着的事实,因而也不能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当然理论前提;私有财产的经济事实是有来历的,它是一个以异化劳动为根据的历史性存在;只是在异化劳动导致私有财产关系,从而它们同时表现为经验性的共存,并且私有财产发展到了它的最高阶段——“资本”或“工业资本”[2]的时候,它们之间才表现为“相互作用的关系”[3];只有这时,我们才可以说,在经验的层面上,私有财产(资本)既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又是劳动异化的根据。

      正是基于全新的经济批判路径,马克思作出了如下重要论断:“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重新发现,每一个范畴,例如买卖、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4]在这里出现的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大思想事件——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课题的初步自觉,或者对《资本论》研究课题之理论诉求的初始表达。尽管作为这一研究诉求的最初表达,它还远非是明确而清晰的,但所谓借助于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这两个范畴阐明国民经济学一切范畴的来历,直接地说来,就是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出发,展开出由买卖、竞争、资本、货币等范畴所组成的整个国民经济学的理论体系;间接地但却是本质地说来,则是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出发,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规律。23年之后的《资本论》不就是这一研究诉求的现实表达吗?只不过从《44手稿》到《资本论》尚有着遥远的理论距离,并因而存在着一系列需要解决的基础性或前提性课题。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研究课题之理论准备的关键性奠基

      在既是历史的又是理论进程的形式上,从《44手稿》到《资本论》的距离也就是从劳动、异化劳动到资本主义大工业劳动或者从私有财产到工业资本的距离;它所需要解决的前提性问题——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主要表现为“两个任务”[5]:第一,既然私有财产关系根源于异化劳动,那么人是怎样使自己的劳动外化、异化的?第二,在异化劳动导致了私有财产关系之后,它又如何历史地演变为作为私有财产当代表达形式的工业资本的?实际上,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意味着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呈现,它由五个环节构成,即劳动创造人类社会、劳动成为异化劳动、异化劳动创生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演变为作为其当代表达形式的资本逻辑以及消灭私有财产与资本。在这里出现的难道不正是稍后我们在《形态》中所看到的马克思有关人类历史宏大叙事的雏形结构吗?换言之,正是对这两个前提性任务的解决,引导着马克思走向《形态》;而围绕这两个前提性任务的思考所展开的《形态》——或者更准确地说——所展开的关于人类历史的宏大叙事,则反过来又构成“资本论”研究课题得以展开的理论基础。

      据此,笔者认为《形态》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本质地归属于《资本论》研究课题之理论前提的关键性奠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形态》的根本主题和主旨是以唯物史观的草创为代表的关于人类历史的宏大叙事,而其理论聚焦点则是对资本逻辑之起源的历史哲学追问;《形态》之作为理论聚焦点的根据在于:既然马克思已经根据“自发分工”揭示了异化劳动的根据,梳理出私有财产的本质来历,从而展现出现代私有财产——“工业资本”的历史出身,并据此提出了超越“资本逻辑”的共产主义主张,那么这种主张的科学性或者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可能性就成为一个亟待论证的课题;而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可能性显然只能到“工业资本”的现实逻辑中去寻找。因此,在《形态》之后,摆在马克思面前的重大理论任务就是基于他已经初步达成的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宏大叙事,以初步奠基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认真探讨由工业资本所主导的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基本规律及其内在的否定性逻辑。

      (三)《哲学的贫困》与《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研究展开前夕的理论清理与宣示

      但是,在全面进入以《资本论》为代表的研究领域之前,马克思还有一个工作是必须要完成的。这一工作由两部分组成:第一,运用初创的唯物史观,系统展示蒲鲁东经济学的思辨哲学本质,继续推进唯物史观理论体系或理论要素的系统化建构,为《资本论》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公开申明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历史使命,粗线条地勾勒出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既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6],又必然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即由于它“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7],因而资本主义必将走向崩溃。当然,《宣言》只是依据生产方式理论一般性地宣示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但却依然没有回答《形态》所遗留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即资本主义社会如何由于它自身内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而必然灭亡呢?换言之,这一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运作机制何在,以至于它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崩溃呢?显然,这一问题只能在对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之内在秘密的探讨中给予决定性的解答。这就意味着此后发生的必定是《资本论》研究课题的全面展开——以雇佣劳动和资本逻辑为前提,深入探讨由“工业资本”所主导的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及其内在规律;这一日渐明确的理论任务,如果用马克思自己的语言来表达,那就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作为研究对象,以“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作为“最终目的”[8]。

      据此,笔者认为,那种把马克思的早期思想与后期思想割裂开来,制造两个马克思的“断裂论”主张,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就《资本论》研究的理论进程而言,它是贯穿于马克思早期与后期思想的一根理论红线,因而表现为马克思唯物史观发展完整理论历程中的、一以贯之的理论要素或理论环节。在这个意义上,根本就不存在“青年马克思”与“后期马克思”或“老年马克思”的思想断裂;就唯物史观的理论进程而言,以《资本论》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批判,既根源于并从属于以《44手稿》、《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等文献群为代表的唯物史观建构的早期理论行程,同时也是这一早期唯物史观理论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形态研究中的应用,并通过这一具体应用一方面推进、发展了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有力地检验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性质,因而同样表现为唯物史观理论行程中的重要理论环节。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就是一部浓缩版的唯物史观,因而也不存在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与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的断裂。

      二、《资本论》:浓缩版的唯物史观

      作为唯物史观建构的必然理论环节,《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性质更为鲜明地体现在它是一部浓缩版的唯物史观。换言之,《资本论》讨论的虽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但从其整个理论体系来看,它遵循或贯彻的隐形理论逻辑正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框架,因而是唯物史观理论原则的应用、检验与发展。笔者之所以称之为隐形逻辑,原因在于:直接地看来,《资本论》的范畴体系表现为以商品为逻辑起点,从商品的二重性深入到劳动的二重性,从商品过渡到货币与资本……从而直观地表现为一部纯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但是,透过这一显性体系,我们看到的却是一条内渗于其中,并作为其理论红线的唯物史观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是由劳动、自发分工(分工与协作)、异化劳动(手工工场、工厂手工业劳动、机器大工业劳动)、私有财产(商品、货币、资本)、社会基本矛盾(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及其内在否定性)、资本逻辑的消亡与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可能性等组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资本论》称为一部浓缩版的唯物史观。

      (一)从“劳动一般”到“二重性”的雇佣劳动

      劳动创造人类社会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第一原理,因而“劳动”或者“现实个人的劳动”既是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也是唯物史观的理论起点,是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的钥匙。早在《44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接近于发现这个第一原理。当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前三个规定性推导出第四规定性,并得出异化劳动导致私有财产关系的结论时,这一原理就已经隐含于其中,即只有把劳动作为创生社会关系的根据,才能得出异化的劳动创生异化的社会关系的结论。实际上,在《44手稿》中的如下表达中,劳动创生人类社会几乎是一个呼之欲出的、甚至已经是一个公开的判断。马克思一方面指出:“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9]另一方面又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引者注)。”[10]在这个意义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基于一般哲学的高度,明确地把感性活动或实践,即劳动的一般哲学表达作为界划新旧哲学的根本所在,从而把新哲学规定为实践唯物主义。据此,在《形态》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地把现实的个人的活动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11],把“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看作“正是整个现存世界的基础”[12],并借助于“自发分工”铺陈出从劳动、异化劳动到行会手工业、手工工场、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人类劳动史,从而展开一部唯物史观的宏大叙事。

      唯物史观的劳动学说,同样也鲜明地贯穿于《资本论》的理论体系之中,并成为《资本论》的第一原理或根本理论前提。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以下简称《57—58手稿》)中,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割裂或并列起来,把分配提到首位并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理论误区,马克思一方面明确地把劳动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13],另一方面则同时指出,这种作为研究对象或出发点的物质生产,既不是作为抽象的“生产一般”,也不是斯密和李嘉图所理解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的生产,而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即“现代资产阶级生产”[14]。这一基本精神与理论路径在《资本论》中再度得到阐明。当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以“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为“最终目的”[15]时,马克思对雇佣劳动或作为“价值增值过程”的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分析,首先是以对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劳动的讨论为前提的。换言之,马克思也是首先讨论了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的劳动,或者“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16],然后才进入对资本主义性质的劳动所具有的价值增值特质的分析,从而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因此,尽管直观地看来,整个《资本论》的逻辑起点表现为商品,但对商品及其二重性的分析必然回归到对劳动和劳动二重性的分析。实际上,在对劳动二重性的理论分析中,就已经隐含着对生产使用价值的一般劳动过程(具体劳动)与创造价值的价值增值过程的资本主义劳动(抽象劳动)的分析框架。在这个意义上,不如说,基于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劳动学说才是《资本论》的真正理论起点。

      本质地说来,当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分配、“生产一般”或者“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作为研究对象时,这种错误的发生不论是由于理论上的无知,还是出于现实性的故意,其最终结论都只能是资本逻辑的永恒性——“资本是一种一般的、永恒的自然关系”[17]。因此,当马克思不是把分配或者别的什么环节,而是把劳动并且不是把抽象的“劳动一般”,而是把资本主义生产,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时,他也就在起点上彻底划清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资产阶级实证经济学的理论界限。在这里出现的正是《资本论》研究的唯物史观性质,即它在理论起点上不仅是唯物史观第一原理的体现,而且贯彻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旨归,即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劳动的历史性。

      (二)“自发分工”与雇佣劳动的历史来历

      资本主义性质的物质生产,即雇佣劳动是如何历史地发生的?这既是唯物史观,同时也是《资本论》研究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就唯物史观在《44手稿》到《形态》时期的理论进展及其理论结构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分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自发分工”——是马克思初步揭示雇佣劳动历史来历的关键性理论环节。可以说,自发分工是马克思展开唯物史观宏大历史叙事的核心概念。正是借助于“自发分工”,马克思不仅回答了《44手稿》所遗留的两个理论任务,而且据此展开了一部恢弘的人类历史。在马克思看来,“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8]。就自发分工作为一种“活动”而言,它就是异化劳动;就自发分工活动的“产品”而言,它意味着产品在不同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分配,即私有制。因而,自发分工既表现为作为活动而言的异化劳动,同时也表现为作为活动产品而言的私有财产关系;那么,在这里,一个必须给予进一步解答的唯物史观问题就是:随着自发分工的历史演进,作为活动而言的自发分工活动,即异化劳动经历了哪些历史环节或历史形态,才诞生出或表现为现代意义上的异化劳动,即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对此,《形态》依据分工形式的历史演进——自然分工的扩大、工商业劳动与农业劳动的分工、农业与手工业劳动的分工、商业与生产的分离以及机器大工业劳动的内部分工等,把异化劳动的历史演进历程粗线条地划分为农业劳动、工商业劳动、行会手工业劳动、工场手工业劳动和机器大工业劳动。

      在《资本论》的研究过程及其最终理论体系中,这种以劳动形式为标准对人类历史的唯物史观分析不仅再度呈现出来,而且获得了进一步的理论推进。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再度提出了讨论一般生产过程如何变成资本的生产过程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与基本路向。他指出:“一般生产过程本身,当它只是作为资本的因素出现时,会发生怎样的历史变化,这必然会在它的分析过程中显示出来;就像从对资本的各特有区别的单纯把握中,必然会显示出资本的一般历史前提一样。”[19]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则用了“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等三章的内容,在与早期社会形式、东方农村公社、封建行会手工业时期的分工劳动进行比对的基础上[20],系统呈现出资本主义劳动的历史前身,而且细致刻画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如何脱胎于行会手工业,并历经手工工场、工场手工业,进展到机器大工业阶段的。

      马克思何以会花费如此之大的篇幅去讨论资本主义劳动的前史及其历史演进——与此类似的情况还有第八章“工作日”?直接地说来,是由于这一问题与《资本论》必须给予直接分析的诸如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及不变资本的转移机制等理论课题密切相关;但是,即便如此,马克思似乎也没有必要花费如此之大的篇幅。因此,真正的原因可能表现为“间接地但却是本质性的”原因,即这是由《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性质(作为劳动史观的唯物史观性质)和《资本论》的历史使命(对资本主义生产历史性的科学指认)所决定的。

      (三)私有制的历史演进与资本逻辑的生成

      自发分工的历史既是异化劳动的历史,同时也是作为异化劳动之结果的私有财产关系的历史,因而同时表现为私有财产关系的不同历史阶段,而工业资本则不过是马克思当时所面对的私有财产关系的现代存在形式。为了完整展示人类历史的进程,系统呈现与自发分工、异化劳动相对应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演进以及资本逻辑的历史生成,就成为唯物史观的又一重要任务。因此,我们看到,早在草创唯物史观理论框架的《形态》中,马克思就宏观地描绘了所有制关系的如下历史进展,即“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希腊与罗马)、封建的或“等级(资本)”的所有制(日耳曼)、中世纪的“活动资本”的所有制、现代资本(工业资本)。

      应当指出的是:与《资本论》中的由商品、货币到资本的微观分析路径不同,在这里出现的是马克思依据所有制形式对资本主义由以产生的历史进程的宏观路径的说明。这一宏观路径同样贯穿于整个《资本论》的研究时期。其必要性在于:其一,不懂得历史的差别,就会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形式。其二,不懂得资本主义的前史,就不能真正弄清楚资本主义的历史。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虽然“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但是不应当把它们等同起来”;“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范畴可以在发展了的、萎缩了的、漫画式的种种形式上,总是在有本质区别的形式上,包含着这些社会形式。”[21]因此,我们看到,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不仅依据交往形式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为三大社会形式和阶段,提出了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而且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马克思再度以所有制形式的历史演进,即从私有制的发生到逐步成长为主导性的所有制形式为标准,重点分析了农村公社发展的三种类型或三个阶段,即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农村公社。就马克思对农村公社所有制形式的分析而言,其理论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讨论《形态》中曾经粗浅地分析过的“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演进历程,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说明作为雇佣劳动之前提的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分离是如何历史地发生的。但是,真正地说来,“这种分离只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中才得到完全的发展”[22],而它的直接前身则是封建的所有制[23]。因此,在《资本论》中,我们不仅在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中看到马克思结合“为什么这个自由工人在流通领域中同货币占有者相遇”这一问题,以及对这一问题所作的原则性说明——“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占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24],也在“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等三章中,看到马克思对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发生分离的根据及其进展的具体分析,从而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基于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宏观视野,论证了:正如劳动原则一样,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以及作为这一社会形态之内在逻辑的资本原则——按照《57—58手稿》中的说法,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25]。

      (四)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与资本的内在否定性

      早在《形态》中,马克思就已经初步地描述了透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机制的生产方式理论。这一理论由如下三个要素组成:第一,生产力既不是纯粹的技术规定,也不是人口与土地数量的阶段性或偶发性的自然规定,它本质上乃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社会交往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分工”;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一定分工的发展程度上[26]。第二,一般而言,分工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因,而分工实现自我发展的根据则在于“动产和手艺”的积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当市民等级、同业公会等等起来反对农村贵族的时候,他们的生存条件,即在他们割断了封建的联系以前就潜在地存在着的动产和手艺,表现为一种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立的积极的东西。”[27]换言之,农奴的“在他们割断了封建的联系以前就潜在地存在着的动产和手艺”,即在封建社会内部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正是促进封建社会变革的根本要素,“表现为一种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立的积极的东西”[28]。正是那些在原有生产领域和分工体系内不断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为了寻求新的出路以获取更高的收益,推动了新的生产分工形式和新的生产领域的出现,从而创造出新的生产力[29]。第三,一定的生产分工与生产力生长出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自然分工”、没有产品剩余的历史时代,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是互相依存的无差异的实体关系,人们必须在生产活动中紧密依存才能获得满足自己基本生命存在的产品。因而,劳动产品必须在各个劳动者之间进行无差异的公平分配。在所有制层面上,马克思把这种作为无差别的实体关系的生产关系表述为“部落所有制”和“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30]。随着人口的增多、新开垦土地数量的增加或劳动活动区域的扩大等,生产力在缓慢发展着,剩余产品的出现逐步成为可能,从而导致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两个事件的发生:不同于“自然分工”的“分工”和“私有制”,即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即社会性分工开始出现,以产品支配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逐步生成。马克思把这种以对他人劳动产品的占有支配关系为本质特征的生产关系表述为“国家所有制”(仅在“奴隶制”的意义上)和“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31]。也正是基于这一分析思路,马克思揭示了作为上层建筑形式的国家产生的必然性,即“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32]

      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这一社会结构的动态演进机制获得了众所周知的经典性表达,并成为指导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基本理论工具。但是,问题在于:第一,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动因上,除了“动产和手艺”的积累因素,如何界定商品交换的历史作用?第二,就生产关系从生产力中生长出来的内在机制而言,从产品的剩余又是如何发生出私有财产关系的?

      这是两个内在关联的问题;正是在《资本论》中,我们看到了马克思对这两个问题的新解答。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马克思指出:“在以生理分工为起点的地方,直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各个特殊器官互相分开和分离,——这个分离过程的主要推动力是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33]围绕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我们以往曾经纠缠于是分工产生商品交换、还是商品交换产生分工的理论循环。然而,如果抛开诸如新开垦土地数量的增加等因素,把生产力本质地理解为一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那么我们就可以摆脱这一循环,即生产力本就是一定的生产分工形式,当基于一定的分工形式而出现劳动产品的剩余时,起初是偶然的、后来表现为经常性的商品交换就会出现。在这个意义上,分工必然表现为交换的前提;而交换的需要又反过来既现实地巩固着既有的生产分工、又历史地推动着新的生产分工的形成,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在这里出现的乃是一个与一定历史时期的“动产和手艺”的积累推动新的生产领域或生产分工出现、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并行不悖的双重线程。就第二个问题而言,马克思指出:“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34]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提醒我们: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私有财产关系之所以现实地生成,乃是由于剩余产品的交换必然以交换主体对剩余产品的私人占有为前提。

      正是基于如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及其新的理论进展,马克思才得以一方面揭示了商品及商品交换的历史,深刻地勾画出从商品、货币到资本的历史演进行程;另一方面,呈现出它本身内在包含的矛盾,即由于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分离,“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同时,分工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35]这一内在于商品交换本身的矛盾,在资本原则成为支配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根本逻辑的资本主义时代,则突出地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无法调和的冲突;随着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以及生产力发展与劳动者支付能力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在这里出现的正是资本逻辑内在否定性的实质内涵。

      (五)共同的理论旨归:自由人联合体与重建个人所有制

      以“共产主义”为标志的“社会”学说,是贯穿马克思整个学术生涯和每一理论作品的灵魂。从《莱茵报》到《德法年鉴》,马克思由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在《44手稿》中,以“共产主义思潮”的批判为主体的社会理论凸显为经济批判和哲学批判的理论指向,并第一次科学地划定了共产主义学说的理论边界,即以私有财产的扬弃为前提、以“自然主义=人道主义”为实质性内涵的“人类社会”[36]。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进一步明确地把这种“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作为“新唯物主义”或“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的“立脚点”[37],并且一直到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依然把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称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38],把“共产主义社会”看作真正意义上的即狭义上的“人类社会”。在《形态》中,马克思不仅借助于“自发分工”的理论环节,粗线条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的本质来历,更是基于“自发分工”导致“异化劳动”(它的现代表达形式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它的现代表达形式是“资本逻辑”)的科学根据,把消灭强制性的“自发分工”,实现自觉自愿的“社会分工”作为通达自由人联合体的根本性路径[39]。然而,消灭自发分工、异化劳动(雇佣劳动)以及消灭私有财产(资本逻辑)的内在根据何在?这是一个有赖于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制及其内在矛盾的深入研究才能回答的问题。在这里出现的正是《资本论》研究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性。因此,当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作为研究对象,以“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作为“最终目的”时,这不过是就《资本论》的直接对象与直接目的而言的,它间接地但却是本质性的“研究对象”和“最终目的”实际上是一般意义上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天命——即资本主义消亡与共产主义来临的历史必然性。因此,在《资本论》中,我们看到了《44手稿》中的“人类社会”、《形态》中的“共产主义”、《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人联合体”[40]等思想灵魂和理论旨归的新表达——“重建个人所有制”[41]。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资本论》不仅是唯物史观创建完善历程中的理论环节,它本身就是真正的哲学巨著,是浓缩版的唯物史观;并且,正是由于它,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才真正成为现实的科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本身就是一部唯物史观的理论巨著。因此,当恩格斯把“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这“两个伟大的发现”,作为社会主义从空想走向科学的根据时[42],恩格斯的判断是极其准确的;只是需要指出,这一论断实际上包含着如下理论逻辑,即对资本主义生产秘密的揭示使得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成为科学,并进而使得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成为科学的理论。在这个意义上,剩余价值理论已经不仅是与唯物史观并列的东西,它本身就是唯物史观的组成部分了。如果我们可以把作为唯物史观组成部分的《资本论》称为“资本哲学”,那么,基于《资本论》在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建构中的重要地位,我们也就可以把马克思的“资本哲学”看做是唯物史观的理论主干。

      三、《资本论》中的唯物史观理论精粹

      唯物史观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而马克思自己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总结出的他所得到的用于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则是对这一理论体系及其基本要素的概要性总结。毫无疑问,其中的每一要素都灵活具体地体现在《资本论》研究的每一阶段、每一理论层次和每一理论观点中。我们不可能逐一作出分析,仅针对当下的相关理论动态集中指出如下几点:

      (一)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

      不论是在以《形态》为代表的唯物史观体系中,还是在作为唯物史观浓缩版的《资本论》中;不论是对资本逻辑得以产生的私有财产关系历史演进的宏观分析,还是对商品、货币到资本的微观分析,马克思从来都在本质上把资本看作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就宏观的即唯物史观的分析来看,资本乃是由自发分工而来的私有财产关系经过了多次经济变革和一系列陈旧的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它不过是私有财产关系的现代表达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它意味着“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而“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43]。就微观的即《资本论》的分析而言,资本乃是早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往关系产生以前就已经存在着的商品交换关系,以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关系——它们本质上乃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因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现代社会的产物,因而在理论上表现为从商品、货币到资本的逻辑进程。它的产生,意味着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的诞生——正所谓“产品作为资本表示着属于某个历史的社会形式的一定关系”[44]。

      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基本论点正是《资本论》唯物史观性质的最集中体现,也是《资本论》内在蕴含的最重要的唯物史观精义。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实体性的意义上,它表现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下的异化的对象性活动与此种活动的物化(作为交换价值的劳动产品及其积累)之间的关系,即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其人格化或主体性的意义上,它乃是作为价值增值过程的对象化劳动的主体与占有这一对象化劳动成果的另一个主体的关系,即雇佣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早在《44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明确地意识到:异化劳动不仅生产异化的劳动产品,而且同时“生产出一个同劳动疏远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对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宰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45]在《57—58手稿》中,马克思再度指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产生,是资本价值增殖过程的主要产物。……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象化的劳动同时又表现为工人的非对象性,表现为与工人对立的一个主体的对象性,表现为工人之外的异己意志的财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所以资本就必然地同时是资本家,……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资本家”[46];“资本实质上就是资本家”[47];“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48]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明确指出:“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的一切增长,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一切增长,如科学、发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场的开辟、机器等等所产生的结果,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因为资本是工人的对立面,所以文明的进步只会增大支配劳动的客体的权力。”[49]

      因此,面对当时的一些社会主义者所提出的“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50]的错误主张,马克思给予了断然驳斥。首先,他指出:这些社会主义者的错误根源于普通的和庸俗的经济学家的错误。这些经济学家们不懂得或者故意不懂得资本既以物(比如货币)的形态存在,但又不是单纯的物,它在本质上乃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他们只把资本理解为诸如货币一类的物,理解为单纯的生产工具或生产要素,因而“给资本一词加进了许多就资本概念来说看来并不包含的含义”——“例如人们说,把资本借出去,把资本积累起来等等。在所有这些说法中,资本不过是物,同构成它的物质完全是一回事”[51],但却恰恰没有看到或者故意排除掉了资本之作为特定社会关系的最本质的规定性。如此一来,“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也就成为一个正当合理的口号;但资本并不是单纯的物、单纯的生产工具或生产要素,它本质上乃是隐藏在物的形式背后的一定社会关系,是雇佣劳动与资本、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如此一来,“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也就必然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其次,在“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这一口号背后所隐藏着的乃是对资本来历的无知和对资本永恒性的默认。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如果把资本理解为作为物的生产工具或生产要素,那么,“按照这种说法,资本存在于一切社会形式中,成了某种完全非历史的东西。按照这种说法,人体的四肢也是资本,因为要使它们能发挥器官的作用,就必须通过活动,通过劳动来使它们发育,以及使它们取得营养,把它们再生产出来。这样,臂,尤其是手,都是资本。资本也就只是一个同人类一样古老的事物的新名称了。”[52]换言之,只要抽调了使资本成为人类生产某一特殊发展的历史阶段的要素的那些特殊规定,把资本理解为单纯的物、生产工具或生产要素,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证明——而这正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本来目的——“资本是一切人类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说一切资本都是作为手段被用于新生产的对象化劳动,那么,并非所有作为手段被用于新生产的对象化劳动都是资本。”在这里出现的依然是普通的和庸俗的经济学家的根本错误,即“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53]

      实际上,即使是对被作为“物”而言的货币关系在其纯粹形式上的分析,也已经可以看到它所隐藏着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内在对立,“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工资和资本的对立等等”;那种在等价交换的外在形式上所表现出来的自由、平等的美好愿望,“在现实中却是以各种最深刻的对立为中介的”[54]。在资本逻辑统治人类社会活动的时代,这种最深刻的对立“更是以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的形式充分表现出来”。然而,“堕落的最新经济学”却试图通过“儿戏般的抽象法”证明:“经济关系到处都表示同一些简单规定,因而到处都表示交换价值相交换的简单规定中的平等和自由。”[55]正是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另一些愚蠢的社会主义者,尤其是法国社会主义者的愚蠢——“这里恰好也暴露了社会主义者的愚蠢(特别是法国社会主义者的愚蠢,他们想要证明,社会主义就是实现由法国革命所宣告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理想),他们论证说,交换、交换价值等等最初(在时间上)或者按其概念(在其最适当的形式上)是普遍自由和平等的制度,但是被货币、资本等等歪曲了。”[56]对此,马克思精辟地指出:“对于这些社会主义者必须这样回答:交换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货币制度,事实上是平等和自由的制度,而在这个制度更进一步发展的对平等和自由起干扰作用的,是这个制度所固有的干扰,这正好是平等和自由的实现,这种平等和自由证明其本身就是不平等和不自由。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成为资本,或者说,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这是一种虔诚而愚蠢的愿望。”[57]

      正是基于对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判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形态的来历及其运行机制与内在否定性。也正是基于这一判断,我们看到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高度理论智慧——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既引入并有效发挥资本与市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又把资本与市场置于社会主义制度约束的笼子里,使资本和市场服务于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贫穷和剥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目标,从而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资本是历史性的生产逻辑

      资本之作为社会关系的本质,必然地意味着资本逻辑的历史性;作为历史性的生产逻辑,资本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资本既有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又有其历史使命的终结;资本既是发展生产力的历史形式,但又不是生产力发展的绝对形式,更不是与生产力发展绝对一致的财富形式。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把资本理解为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那么就必须懂得:“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58]作为这样的产物,资本之成为现代社会的支配逻辑,就一般意义上的人类需求及其满足而言,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一方面,它根植于资本本身所具有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无限增值的生命本质;另一方面,人类对劳动和使用价值的需要变成了对剩余劳动和交换价值的需要,“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为普遍需要,成为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东西”。正是在这里,我们鲜明地看到了“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即“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资本看作“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关系”——“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59]

      然而,当抛开一般意义上的人类需求而进入现实个人的需求,并把满足这一现实需求的资本逻辑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来看待时,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人类需求不再是每一个人的需求,而是雇佣工人或者资本家的需求;需求的满足也决不是普遍的满足,作为资本人格化存在的资本家的满足恰恰就是雇佣工人的不满足。就此而言,所谓“资本的伟大的历史作用”显然只是对于人格化的资本而言的伟大作用,而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关系”的资本也只是为满足人格化资本的丰富个性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要素。当马克思继而进入对资本由于自身的内在否定性而必然导致生产过剩危机的技术性论证之后,马克思更加坚定了如下理论立场:第一,“资本的发展程度越高,它就越成为生产的界限,从而也越是成为消费的界限”[60]。第二,资本虽然是生产力发展的必要形式,但本质地看来,即从唯物史观的理论立场看来,它既不是生产力发展的绝对形式,也不是与生产力发展绝对一致的财富形式。当我们把资本看作生产力发展的必要形式时,在这里出现的是资本的立场,即只有或者正是“从资本的观点来看,资本以前的各个生产阶段都同样表现为生产力的桎梏。而资本本身,如果理解得正确,只有当生产力需要外部的刺激而这种刺激同时又表现为对生产力的控制的时候,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但是,从唯物史观的立场来看,基于对资本内在否定性或“资本的基本矛盾”的分析“就足以完全揭示出,资本并不像经济学家们认为的那样,是生产力发展的绝对形式,资本既不是生产力发展的绝对形式,也不是与生产力发展绝对一致的财富形式。”[61]

      (三)准确地阐明资本概念是为了超出资本本身的界限

      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乃是基于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宏大叙事而对未来社会的强烈诉求;作为唯物史观理论环节及其理论精髓的体现,《资本论》研究的基本精神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活动内在机制及其内在否定性的探讨,并通过这一探讨呈现资本本身的界限以及超出这一界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准确地阐明资本概念是必要的,因为它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正如资本本身——它的抽象反映就是它的概念——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一样。明确地弄清关系的基本前提,就必然会得出资产阶级生产的一切矛盾,以及这种关系超出它本身的那个界限。”[62]因此,正如《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所表明的那样,《资本论》的唯物史观立场就是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的批判,是对统治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资本原则或资本逻辑的批判。

      因此,我们看到,在整个《资本论》研究时期,马克思虽然不能不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机制给予实证的分析,但从来都是坚决地拒斥任何形式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唯心主义”立场[63]。这种立场的现实性表现就是无原则的改良主义。因此,当面对达里蒙诉诸对货币的改良,试图通过改造银行或建立合理的货币制度来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弊病的主张时,马克思立刻指出了这种主张的改良主义性质及其本质性的荒谬:“那时,你们消除的不是金银货币的特有的弊病,或者说可以兑换成金银的银行券的特有的弊病。你们消除的是一切弊病。或者不如说,把一切商品提高到现在只有金银才享有的垄断地位。让教皇存在,但是使每个人都成为教皇。废除货币,办法是你们把每个商品都变成货币,并且赋予它以货币的特性。”马克思接着指出:“在这里,不禁要问,这个问题是否表明了它本身的荒谬,因而,任务所提出的条件本身已经包含着这个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回答往往只能是对问题的批判,而问题往往只能由对问题本身的否定来解决。”[64]

      在马克思看来,银行、信贷、金融等等既是资本积聚的结果,又是资本积聚的原因;既是现代工商业的产物,又是现代工商业的生产条件。如果不触动现存的生产关系和建立在这些关系之上的社会关系,仅仅着眼于对银行、信贷和金融的改革,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因为“一种货币形式可能消除另一种货币形式无法克服的缺点;但是,只要它们仍然是货币形式,只要货币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那么,任何货币形式都不能消除货币关系固有的矛盾,而只能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上代表这些矛盾。任何雇佣劳动的形式,即使一种形式能够消除另一种形式的缺点,也不能消除雇佣劳动本身的缺点。一种杠杆可能比另一种杠杆更好地克服静止的物质的阻力。但是,每种杠杆都是以阻力始终存在这一点为依据的。”[65]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所有诸如此类的改良措施都只是对结果的攻击,而产生这些结果的原因仍然存在;它们只是对生产过程的干扰,但生产过程的牢固基础仍然有力量通过或多或少的反作用,使这种干扰成为只是暂时的可以控制的干扰。马克思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是手打麻袋意在驴子。但是,只要驴子没有感到麻袋上的打击,人们实际上打的就只是麻袋而不是驴子。一旦驴子感觉到了,那么,人们打的就是驴子而不是麻袋。”[66]据此,问题的真正解决首先在于正确地提出问题,而问题唯一正确的提法只能根植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如“自然界并不出产货币,正如自然界不出产汇率或银行家一样。”[67]不论是商品、货币或资本,也不论是银行、金融或信用,它们都是历史造成的。因此,问题的真正解决就只能指向消除造成它们的那一切历史的条件和现实的根据,即在经济上对资本主义社会实行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

      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研究中一以贯之的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特方式,即唯物史观的立场和方法。对此,实证的经济学家可以不屑一顾——因为他们只是一个经济学家;但是,马克思不仅是一个经济学家,更是一个经济学的批判家,是一个比经济学家更懂得经济活动本质的哲学家;在这里出现的正是马克思区别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一切蒲鲁东主义者及其一切变形的经济学家的根本所在。当越来越多的现代经济学家试图证伪或者正在逐步放弃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立场时,他们实际上也越来越远地偏离了洞悉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正确路向,越来越远地背离了唯物史观而成为纯粹的经济学家和无批判的实证主义者。当然,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历史时代,我们严正申明并再度呈现《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性质,不是为了机械地照搬或拘泥于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形态而提出的革命性主张,而是为了彰显它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当代性意义;不是拒斥一切实证性质的社会改革,而是旨在本质性地厘清实证科学与实证主义、社会改革与改良主义的界限;不是为了不切实际地消灭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而是为了展示它们的合理性边界及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本来意义。我们现实地需要资本,更需要清醒地保有对资本的批判意识;我们需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更需要懂得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历史使命;我们需要深化改革,更需要清醒地意识到一切社会改革的价值指向。因此,在改革日益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对资本与市场的理论认知却愈益复杂化的当代中国,再度呈现《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性质及其基本立场,有助于我们时刻清醒地坚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坚守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社会主义的基本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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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的唯物主义本质及其理论实质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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