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计划生育与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_生产类型论文

新的计划生育与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_生产类型论文

新家庭计划与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庭论文,人口论文,类型论文,计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浙江省的新家庭计划活动是作为“三结合”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于90年代初开始试点,然后由点到面地逐步开展起来的。鉴于这项活动在实践中所焕发出来的勃勃生机,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使这项活动进一步深入发展下去,目前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为此,我们亟需在理论上对这项活动加以探索和总结。理论上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有用两种生产关系的原理去说明的,也有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给计划生育工作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去说明的,还有用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家庭和个人发展理论等等去说明的。考虑到人口政策的本质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建立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是最有利的人口再生产类型以及新家庭计划活动的切入点在家庭这一事实,本文拟从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这一角度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为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含义,并规定其判别标准。

二、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含义及判别标准

众所周知,人口现象同世界上一切其他现象一样,不仅有量的一面,也有质的一面。而且,无论在量的方面还是在质的方面,显然还暗含着一定的结构。任何时代的人口数量都是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结构的人口数量,没有一定的质和结构的单纯的人口数量是不存在的;同样,任何时代的人口的质也都是一定数量和一定结构的人口的质,离开一定数量和结构的人口质量也是不存在的。所以,人口再生产不仅仅体现在数量方面,同时也体现在质量和结构方面。人口再生产是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的统一,在人口的数量发生增减的同时,它的质量和结构也在不断地变化。因此,一个完整的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概念就应包含着数量、质量及结构三方面的转变。如果仅从数量方面去描述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则显得既不全面,也不科学。与此相联系,衡量一个人口是否彻底全面地实现了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标准就应包含下列三个方面的内容:(1)数量方面的标准, 即是否实现了从多生到少生的转变。 这实际上就是量的类型转变。(2)质量方面的标准,即家庭是否实现了从追求子女数量到追求子女质量的转变。这实际上就是质的类型转变。(3)结构方面的标准, 即是否实现了从不合理的人口结构到合理的人口结构的转变。人口结构可以包含性别、年龄、职业等多方面的结构,其中的出生性别结构、即出生性别比最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出生性别比问题是近些年我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人口再生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个较为引人注目的问题,对它进行重点考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就家庭的生育来说,不但有个生多生少问题,也还有个生男生女问题。这样,这里所说的从不合理的人口结构到合理的人口结构的转变实际上就是指家庭的生育从有性别偏好向无性别偏好转变。

在这里,笔者想要顺便说明的一点是:一般来讲,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过程所处的阶段不同,上述三个方面的转变所居的重要性也就会不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随着家庭在生育方面由多生到少生转变的逐步完成,子女质量问题和性别偏好问题在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过程中的地位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是本文之所以要从质量和结构方面考察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机制及对我们的启示

(一)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机制

有关资料表明,现代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不仅完成了由多生到少生的转变,而且在质量和结构上也完成了相应的转变。下面我们来看看发达国家的这一转变的机制。

1.由多生到少生的转变机制

早期人们在研究家庭人口再生产的数量转变即从多生到少生的转变机制时,相当重视发达国家在这个转变中的历史经验,以及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其中令人口学家、社会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论题颇多,环绕着这些争议的一个焦点,是家庭生育数的下降究竟是遵循新发明扩散(innovation-diffusion)理论还是调适(adjustment)理论。

新发明扩散理论强调节育尤其是避孕属于近代的一种新发明,是人类文化中崭新的行为。在发达国家中,家庭生育数降低的发生,主要应归功于这种新发明的逐步扩散。在这里,经济因素并不被认为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因素。显然,按照这一理论,以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等为核心内容的家庭计划活动,实质上就是人们在控制人口的实践中对新发明扩散理论的具体应用。

与新发明扩散理论不同,调适理论把近代家庭生育数的下降,看作是家庭针对种种社会变迁所作出的调适反应的结果。这里提到的社会变迁主要指:(1)禁止使用童工和普遍实行义务教育。(2)社会上普遍更加讲究对孩子的抚养。(3 )婴儿死亡率和一般的低年龄人口死亡率下降。(4)父辈权威丧失。(5)妇女解放。(6 )孩子数量的多少将对自身及孩子本身未来的提升产生影响。(7)教育事业的发展。(8)生活水平的提高。(9)消费范围的扩大。(10)人口城市化发展。 相对于新发明扩散理论来说,调适理论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在他们眼中,新发明的扩散只不过是为减少出生提供了技术保证而已,只有使家庭作出调适反应的种种社会经济因素才是使家庭生育数下降的决定性因素。

2.由追求子女数量到追求子女质量的转变机制

同家庭人口再生产的数量转变要受到新发明的扩散的影响不同,在有关条件如师资、校舍、设备等具备的情况下,家庭人口再生产的质量转变则完全可以看作是家庭针对某些社会变迁所作出的调适反应的结果。这里提到的社会变迁主要指:(1 )生产的发展已主要不是依靠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强度的增加,而主要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使得生产对劳动力量上的需求相对减少,而对其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2 )就业领域和方式完成了从家庭范围内的自然就业向社会范围内通过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就业的演变。

3.从有性别偏好到无性别偏好的转变机制

同家庭人口再生产的质量转变机制相类似,家庭人口再生产的结构转变基本上也完全可以看作是家庭针对某些社会变迁所作出的调适反应的结果。这里提到的社会变迁主要有:(1)妇女地位的提高, 包括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地位和家庭地位。(2 )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自然界对男女分工的制约力减弱,劳动力的强弱对发展生产、增加家庭收入不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 )子女保险功能的减弱及丧失等。

(二)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发达国家的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是包括数量、质量和结构在内的全面而深刻的转变,推动这种转变的原动力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在我国,尽管近些年来我们通过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有效服务在较短时间内使绝大多数家庭实现了由多生到少生的转变,但由于经济社会尚不发达,原动力不足,因而使得我国的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具有与发达国家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于在数量方面的转变虽然迅速但不稳固,质量、结构方面的转变相对于数量方面的转变而言显得相当滞后。就浙江省来说,目前的人口文化素质在很多重要方面不仅劣于一些先进省市,甚至劣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其经济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师资、校舍等客观条件不具备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要归结到家庭对子女质量意识的薄弱上。另外,进入80年代中期之后,浙江省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开始严重失衡,近几年其严重程度虽有所减弱,但依然严重偏高(1995年尚为115.2 ),家庭人口再生产的结构方面在这里表现出了一种令人忧虑的逆向转变的趋势。这充分反映了在我国特定条件下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过程的复杂性。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成就巨大,举世瞩目,但对于我国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评估则要冷静,不能仅仅看到实现了由多生到少生的转变就以为大功告成。事实上,我国要全面彻底地、实质性地完成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任务还很艰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两种转变模式——适应性转变与诱导性转变

从上述有关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机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避孕、节育知识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已广为人知的条件下,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在数量、质量和结构方面的转变均是广大家庭针对种种社会变迁所作出的调适反应的结果,这种转变实质上是在某种内力驱动下完成的,是一种适应性转变。而在我国发生的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其推动因素则既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又有国家政策、制度的外在控制力,是国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的历史潮流,通过政策和相应措施对家庭的生育行为加以引导而促成的一种转变,属于诱导性转变。这种转变同适应性转变相比,具有如下两个不足之处:(1 )这种转变的背后往往潜伏着家庭低生育水平随时有可能出现反弹的危险。这主要是因为这种转变的发生一般是先由政府规定十分明确的宏观目标,然后由计划生育部门借助于一系列政策措施逐层向微观的家庭落实这一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家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少生往往并不是自觉行为。与此不同的是,适应性转变则强调家庭自主决策,强调由微观效果的累积产生宏观效应。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少生基本上是各个家庭生育观发生变化的结果,是它们的自觉行动,因而也就不存在家庭低生育水平会出现反弹的危险。(2 )数量方面的转变与质量及结构方面的转变不同步,在某些情况下还很可能导致结构方面发生逆向转变。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既然诱导性转变存在着诸多缺陷,那么以往我们一直采用这种转变模式算不算是一种失误呢?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要着重指出的是,适应性转变固然有其自身的优点,但同诱导性转变一样,这种转变也存在着某些局限,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这种转变所需要的时间较长,不能够满足在较短时间内使多数家庭在生育上发生由多生到少生转变的需要。所以,在我国的人口数量问题极其突出的情况下,我们选择诱导性转变这样一种模式,仍不失为明智之举。据有关专家推算,如果中国不选择这种转变模式,至今仍保持70年代初期的出生水平,那么现在的中国人口就不会是12亿多,而很可能已经超过15亿[1]。有鉴于此, 我们决不能因为上述诱导性转变的某些缺憾而低估这种转变模式的作用。我国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成就不仅被我国国内人士一致公认,同时也被国外一些不持偏见的人士所称颂。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考虑到我国生育状况虽然已有很大改观,但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仍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国家提出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控制目标与广大家庭的生育意愿之间仍存在一定距离,在广大农村地区,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尚未真正形成,以及保持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必要等因素,诱导性转变这种模式我们至少还需保留20年,有些地区甚至或许要保留半个世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使广大家庭的生育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2]。 如果我们现在就抛弃这种转变模式,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必将因此而遭受重大挫折。所以,一味盯住诱导性转变的缺陷是有欠公允、值得商榷的。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对诱导性转变的局限性视而不见。从发达国家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机制以及诱导性转变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可以看出:要解决家庭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性问题、要完成家庭人口再生产在质量和结构方面的转变,光靠政策调控显然不行,我们还得在保留诱导性转变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视野,逐步引入另一种转变模式,即适应性转变模式。因此,就我国来说,唯诱导性转变模式或唯适应性转变模式都不符合国情。事实上,诱导性转变和适应性转变虽然是两种相对独立的人口转变模式,但二者的关系也决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诱导性转变模式是建立在适应性转变模式基础之上的,是人口再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规律的能动应用。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或地区多年的人口工作实践证明,仅有政策调控,其作用是有限的;只运用适应性转变模式,又不能迅速遏制人口的增长势头,难以实现人口控制的目标。我们的最佳选择只能是把上述两种转变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优势互补、相得益彰。至于在实际操作中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还必须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或找到一种能使二者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或载体。因为这两种转变尽管方向一致,目的相同,但它们各自发挥作用的形式和特点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没有一种适宜的和有效的形式或载体,仍不能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对于这一问题,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之后,笔者发现,浙江省目前开展的以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的新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新家庭计划”活动尤其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四、新家庭计划活动对促进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作用

所谓新家庭计划活动,概括地讲就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共同创建“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家庭的一种现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目前,浙江省为这样的“新家庭”提出了下列8条基本标准:(1)勤劳致富。(2)计划生育。具体包括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无早婚早育、大月份引产、计划外生育等情况,自觉接受生理卫生教育、优生指导、婚前检查、围产期保健。(3)履行义务。 具体包括自觉履行义务教育等各项义务。(4)遵纪守法。(5)弘扬公德。具体包括重视家庭教育、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助、移风易俗、勤俭持家。(6)勤学科技。具体包括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培训、 青壮年家庭无文盲、主要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等。(7)保障安全。 具体包括参加社会养老保障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8)卫生整洁。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新家庭计划实质上是在原有计划生育的基础上提出的家庭全面发展计划。它同传统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样依然对计划生育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依然十分强调社会制约及引导对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尤其是数量方面转变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它也注重逐步引入适应性转变的机制来弥补诱导性转变的不足。同传统的计划生育工作相比,它显得更能满足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全面、彻底转变的需要。

从家庭人口再生产在数量和结构方面的转变来看,首先,新家庭计划活动根据农村广大育龄群众求知、求富的愿望和当地商品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化的客观需要,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农村计划生育户的优惠优先政策,如优先安排生产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优先进乡镇企业,优先提供生产资料,优先提供技术服务,优先安排生产经营基地和宅基地等。这些措施缓和了微观人口需求与宏观人口需求之间的矛盾,其结果让广大家庭深切地体会到只有少生才能快富,在生育上放弃性别偏好也一样能使家庭美满幸福。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合乎理性的经济主体,家庭必然会对此作出调适反应,结果会使得家庭人口再生产在数量和结构方面发生适应性转变。其次,决定家庭生育愿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养儿防老问题,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很不健全,占老年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口基本上仍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网络之外。有鉴于此,新家庭计划活动将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以尽可能地满足广大家庭尤其是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险需求。随着这项活动的逐步深入,孩子的养老保险功能必然逐渐弱化。这也将使得家庭对此作出调适反应,从而推动家庭人口再生产在数量和结构方面发生适应性转变。最后,新家庭计划活动还注重家庭的全面建设,注重把两个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它在着眼于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的同时,对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弘扬公德等也提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以荣誉激励等方式引导各个家庭转变传统的价值取向,树立文明的生活方式。这就大大降低了孩子的享乐功能、安全保卫功能、继承家产及传宗接代的功能等,从而非常有利于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适应性转变。

从家庭人口再生产的质量转变来看,新家庭计划活动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的效率意识、人才意识和竞争意识普遍增强的特点,鼓励广大农村家庭积极参与商品经济的市场竞争,让它们直接感受社会竞争的压力以及社会阶梯直向流动的推力和多样化消费的诱惑力,并把是否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明确地列入了新家庭的标准,作为能否享受各种优先政策的条件之一,这些都必然会诱导家庭作出相应的调适反应,从而推动家庭人口再生产在质的方面发生适应性转变。

五、浙江省新家庭计划活动对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促进作用的初步显示

上文从理论上论证了新家庭计划活动对于促进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作用,下面我们来进一步看看这项活动在浙江省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从家庭人口再生产的数量转变来看,以绍兴市为例,该市自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已有2 万多对夫妇主动放弃照顾生育二孩指标或推迟二孩生育。彭佩云同志在绍兴视察时听到这一喜讯时,连连点头说:“好!好!”目前,该市的计划生育率已达到99%以上。所辖各县(市、区)均已达到了孕前管理要求,家庭平均生育数在1.5左右, 计划外生育得到了有效控制,绝对数已从1993年的1499人下降到了1995年的656人。经省计划生育部门综合考核, 该市的工作水平已由“八五”初期的全省第6位上升到了1995年的第2位,其中有6 项计划生育业务指标名列全省第一,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3]。在这里, 还有一点值得说明的是:新家庭计划活动不仅仅是有利于从多生到少生的转变,它的许多做法也十分有利于这种转变完成之后的持续巩固。由于这项活动在实践中注重低生育率环境的创造,注重标本兼治,从而大大减弱了家庭生育数出现反弹的可能性。

从家庭人口再生产的结构转变来看,浙江省新家庭计划活动的效果也是明显的。仍以该项活动开展得较好的绍兴市为例,有关方面曾对该市妇幼保健院在1988年至1994年期间出生的24663 名活产婴儿作了回顾性调查,结果表明:这个时期平均活产婴儿性别比为111,其中1994 年为109[4],明显高出正常范围。自该市于1995年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之后,情况大有好转。笔者1997年8月在绍兴调查时, 该市计生委宣教处王越新处长介绍,1997年上半年, 该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已回落至107以内。我们“新家庭计划活动研究”课题组于1997年对桐乡、新昌、永嘉三县(市)进行调查所得的资料也显示:占样本总数70.39 %的家庭目前已认为不一定非要有男孩不可。所有这些均显示新家庭计划活动在促进家庭人口再生产的结构转变方面是富有成效的。

再从家庭人口再生产的质量转变来看,新家庭计划活动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它使得广大家庭对其子女质量的追求明显提高。据“新家庭计划活动研究”课题组调查资料显示,桐乡、 新昌、 永嘉三地被调查的1506个家庭中,有99.3%的家庭期望其子女受初中以上教育,其中期望其子女受大专以上教育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54.32%。在调查中, 有关家庭在回答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原因时,有78.13 %的家庭回答“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孩子”。这表明新家庭计划活动在促进家庭人口再生产的质量转变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

综上所述,新家庭计划活动不但有力地促进了家庭人口再生产数量方面的彻底转变,而且也极大地推动了其质量和结构方面的转变,这很可能正是由于这项活动综合地运用了诱导性转变和适应性转变这两种转变的机制的结果,同传统的计划生育工作相比,新家庭计划活动在这里显得更具有先进性。最后,还应当指出,由于新家庭计划活动开展的时间还不长,同时考虑到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该项活动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成效总的来说还只是初步的,随着这项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其成效必将越来越显著。

六、结语

新家庭计划活动是浙江省计划生育即人口再生产调节工作的一项重大创举。这项活动不但重视避孕、节育及有关技术服务的宣传、推广,更为重要的是它把诱导性转变和适应性转变这两种转变模式创造性地结合了起来。具体说来,就是在实践中它强调两种生产一起抓、两个文明一齐上,以此来达到创建大批新家庭的目的。从理论上来说,这可以看作是两种生产理论在实践中的一种具体运用。它使得物资资料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无论是在社会这一宏观层次抑或是在家庭这一微观层次均得到了协调统一,从而基本解决了过去只把两种生产一起抓停留在宏观层次上,而在具体操作的微观层次上则又往往是两种生产两张皮的问题。这种结合表明人们对其自身生产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已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两种生产相互制约、相互适应的客观规律的能动运用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从实践上来看,这项活动迄今为止在推动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全面、彻底转变方面取得的成效也有目共睹。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浙江省又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的省份之一,它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样,一方面迫切需要推动家庭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完成,另一方面又受制于社会经济未得到足够的发展。适应于这种人口经济形势的新家庭计划活动在浙江省的初步成功,意味着这项活动对其他许多省区也可能具有推广意义。新家庭计划活动这种形式可能正是一条苦苦寻觅的、能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条引导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最终走向完成阶段的希望之路、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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