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再思考_经济学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再思考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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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进行了热烈而广泛的研究,同时也出现了歧异甚大的见解。在笔者看来,从总体思路上重新审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显然有利于这种学术探究的深入开展。本文拟就此先发表些粗浅的看法。

一、必须重视新制度经济学的社会化倾向

经济学在其发展演进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理论倾向,即数理化倾向和社会化倾向。所谓社会化理论研究倾向是指,其经济分析相当关注社会人文环境、经济制度安排、行为主体的社会特性及其相互关系等社会性因素的作用,着力于研究它们对于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或制约。如果说在凯恩革命之前的各种经济学说里,这两种基本理论倾向尚都能有所体现的话,那么,此后的主流经济学派别则特别青睐数理化倾向,而一般已难见社会化倾向的明显痕迹。这样,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存在一种理论局限性,即忽略和排斥社会性因素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陷入了一种毫无社会人文精神的过于机械的抽象分析。它在追求经济学的科学性的名义下,严重贬抑着社会化理论倾向中的合理内容,并使得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成了数理化倾向的世袭领地。

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理论“第二次危机”(罗宾逊夫人语)的出现,固然是凯恩斯主义学说无法面对滞胀问题所致,同时也充分暴露了上述基本缺陷的严重性。有人明确指出:“当前的‘经济学危机’,乃是基本假定、范例、‘体系’的失败,而不是这个或那个理论的失败”,并且预言“下一种经济学也许试图再次兼有‘人性’和‘科学’两个方面。”(注:彼·德鲁克:《走向下一种经济学》,载《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7、28页。)这里讲的“人性”方面,实际上就是社会化倾向的代名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少新的经济学派别和理论内容便应运而生或脱颖而出,并迅速成为声名显赫的经济学巨擎。请看,科斯的两篇经典性论文(两文分别发表于1937年和1960年)直到70年代之后才在西方学术界刮起一场理论狂飙,以及他和诺斯、贝克尔、布坎南、福克斯这些注重制度、社会、政治和历史因素对于经济分析之重大作用的经济学家,在80年代中期以来先后荣获诺贝尔奖,都充分说明了这点。

我们研究一下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倾向,对此更能作出清晰的学术判断。科斯公开宣告:“当代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注:科斯:《新制度经济学》,载《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9页。)。 这实际上就明确认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正统经济学说并非“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从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者的论述来看,这种新经济学的主要特征至少有:

第一,把制度作为基本研究对象,完全改变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确实一再发生过演变更迭,从财富的生产到分配,再从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到它的有效利用,又从需求管理到理性预期的研究,等等。但是,它们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的理论窠臼。新制度经济学则在应用传统分析方法和工具的基础上,把向来被忽略的制度因素(研究它一直被视为经济学异端的做法)纳入了主流学派能够认可的理论框架,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内容(没有充实的理论内容是以往制度主义者的明显缺陷),从而大大扩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修改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努力摆脱过于脱离实际的抽象研究做法。想当年,微观经济学的奠基人马歇尔明确批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经济动机并不都是利己的,还可能出自高尚的目的,经济学应该研究实际存在的人,可以逐步扩大到包括许多利人活动在内的经济现象。(注:参阅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第34-48页。)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分析框架, 以至于这个重要思想被后来者割裂或忽略了。正如后面所述,科斯和诺斯等人又重新强调了马歇尔当年主张应当修改这个假设的问题,并把它从多年来的单纯论争升华为如何有效加以修改的具体探索上来。

第三,创立交易成本这个核心概念,明显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和领域。如果说张伯伦当年提出销售成本的概念,曾经深化了有关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理论认识,那么,它的学术意义远不能与交易成本同日而语。经济学中引进交易成本的分析工具,实际上就是把制度因素(包括社会和政治规则及其相应结构)作为经济分析之内生变量的一种努力。它显然意味着,所有权的分配、经济组织结构乃至社会政治制度结构都应被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直接把意识形态作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可以当做这种努力最突出的例证。按照他的看法,引进意识形态的概念开展经济分析,并不会贬低经济理论的科学性,相反,它对解决白搭车这个长期令经济学者头疼的难题,发展有关说明非市场资源配置的理论,解释许多长期经济变革方面的问题,都是必不可少的。(注: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参阅道·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6-59页。)在这里,我们已经无法按照传统的界限去区分经济学的实证内容和规范内容。

可以看出,在新制度经济学者的心目中,本来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必须具备上述的基本特征。然而,这意味着什么呢?正如著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者思·埃格特森所指出的:“经济制度涉及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建立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因为这些规则的建立和实施是政治和社会进程的结果,所以研究制度的变化显然必须打破法律和经济史以及政治学、社会学和人类学自成体系的研究领域。”(注:思·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页。)无疑, 其社会化倾向可谓十分鲜明。不过,同以往不一样的是,它依然有机融合了数理化倾向,即大量使用了传统经济分析方法和工具,并努力追求这种经济分析的科学性质。这可能正是它被看成新古典主义框架内的变革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它的出现正是西方经济学在坚持数理化倾向的同时,呼吁社会化倾向合理回归的一种必然结果和典型表现。

这就启示我们,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要有高屋建瓴的视野和气势,应从数理化倾向与社会化倾向相融合的理论角度来审视它的经济学意义及其发展趋势,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它的某些具体理论观点。新制度经济学目前仍只是一个基本定型而又比较宽泛的提法,其中有着各自的研究角度和理论见解,加之吸收借鉴它还有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问题。因此,只有准确把握它的基本理论倾向及其重要意义,才能确保这种研究得以健康有效地进行。

应当指出,对于西方流行“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说法,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确实,试图用经济学去大包大揽一切,取代其他学科的应有地位,既违反了学科分工的客观界限,也是绝对做不到的。这种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是我们应引为警戒的。不过,一些沉湎于经济学数理化倾向的学者,笼统地把具有社会化倾向的经济学说都看成侵犯了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则是非常不可取的。经济主体都是些有思想的人,经济活动涉及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利益,且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制约,这就决定了社会性因素可以有时甚至必须作为经济的内生变量加以研究。可以说,大量社会问题蕴含着必不可少的经济学内容,而经济活动又离不开社会性分析。因此,不管这种提法的使用者出自何种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它实际上是一个带有贬义的确定评价。如果我们也有意无意地遵循这样的思路去看待问题,则会误入贬抑和反对经济学研究之社会化倾向的歧路。顺便提一下,我国有学者把“经济学帝国主义”概括为经济学发展的两大基本倾向之一,显然也是不妥当的。(注:参阅黄少安:《创建以合作为主线的新经济学》,载《江海学刊》1997年第5期。)

二、应当把握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

我国深入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还应当把它的方法论特点作为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这是因为,经济学方法论发挥着独特的导向功能,既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前进的方向,又培育着新分支学科和新理论的萌生、成长和结果。一种重要理论具有明显的缺陷或不足,也常常来自其方法论的先天不足或缺陷。特别是,“如果一个学派统一于研究方法而不是实质性的原理,那么它的寿命将会更长。方法论并不局限于实质性的问题,因而学派的成员能够更容易地适应新问题和新挑战”。(注:乔·施蒂格勒:《经济学家和说教者》,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166页。)显然, 对于一切关注该学派深刻的理论意义和试图吸收借鉴于我国经济实际的人们来说,准确把握其方法论特点极为重要。

方法论研究一般是从科学哲学或具体的方法论这两个角度开展的,但大量事实表明,前一种做法目前占据着有关研究的主导地位。这里也从流行的科学哲学观点出发,简要地探讨一下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

如前所述,新制度经济学是在传统经济学面临危机之后脱颖而出的。按照科恩的说法,一门科学某种占统治地位的范式出现危机,标志着一场科学革命即将发生,即一个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统治地位,进而继续推动着该门科学的前进。可以肯定,新制度经济学比起其他新近涌现的经济学派及其相关理论,更具备那种新范式的风范和资格。这除了其研究对象发生重大变化之外,尤其体现在它的方法论本身的革命性变化上:

一是摒弃新古典主义完全迷恋追求理想状态的抽象分析,而着重于不同现实状态的比较研究。在他们看来,现行的基本经济理论浮在空中不切实际。将理想状态中会发生的情况来设计和构造经济改革建议的研究程序,是没有意义的。只有那种对现实世界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理论研究,才是值得着力追求的。

二是摒弃了陈旧的理性人两分法,即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假设,转而采用新的理性选择模型。这就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前提作了重大修正。科斯指出:“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注:科斯:《新制度经济学》,载《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9页。)在科斯看来,传统的理性人假设,既没有必要, 也会引人误入歧途;采用一种既现实又可选择的假设来展开经济分析,正是他提出新经济学的重要出发点。而诺斯进一步深入阐述了传统假设的严重缺陷,并明确指出:“传统的行为假定已妨碍了经济学家去把握某些非常基本的问题,对这些假定的修正实质上是社会科学的进步。”(注:道·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3页。)

三是重视案例的实证分析。他们对于现代经济学热衷于抽象的理论阐述而不重视经验资料的实证支持的作法,明确表示了非议的态度。从他们的实际研究活动来看,更是注重通过具体案例的实证分析来阐明和验证相关的理论。例如,科斯的学术论文不算太多,却不乏关于通讯、灯塔管理一类案例的研讨。诺斯则常常是借助于经济史的丰富事例进行他的理论阐述。

人们还常常采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理论来讨论经济学方法论。按照这种理论,一个研究纲领硬核的改变标志着新研究纲领的出现,而其保护带的变换则是一种修正和发展。那么,新制度经济学是否改变了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呢?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是,它并没有改变表现为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这三者的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注:参阅思·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11页。)笔者认为, 这种判断恐怕严重低估了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的革命性意义。

我们姑且不论这样概括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是否妥当,(注:其实,关于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存在不同观点。例如,有人把它概括为四个基本因素或理论构件,见阿·艾克纳:《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4页。)事实上, 即使按照这种概括所涉及的理性选择模型,正如前面所述,新制度经济学也对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作了部分的变革,从而意味着它不再只是原先的研究纲领。按照拉卡托斯的说法,纲领由两种方法论规则所构成,即反面启发法告诉人们要避免哪些研究道路,正面启发法告诉人们要寻求哪些道路,而且,反面启发法规定了纲领的硬核。(注:参阅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65-73页。)这样,新制度经济学反对传统理性人的假设,完全有理由可以看成是直接形成了新研究纲领之硬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也有潜在矛盾之处。制度的形成和变迁需要集体行动,这自然同整体主义方法论相联系,而从新古典主义框架引发出来的分析方法又是依附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之上。这种方法论的不协调必然导致两种选择,要么最终扬弃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要么让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的构筑工作半途而废。倘若出现后一种情况,也就无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存在了。换言之,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制度为主线的经济学研究,势必要改变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硬核。

因此,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没有任何创新的看法似乎难以令人信服。(注:参阅盛洪、陈郁:《译者的话》,载《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3页。)事实上, 既然承认它是对经济学概念的一场革命,等于也就肯定了其在方法论方面的重大创新。这是因为,概念的革命即意味着新的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的提出和应用,倘若这种变革带有根本的性质,它必然涉及方法论的革命。试想,30年代那次人所共认的“方法论革命”,无非就是出现了诸如投入产出法、博弈论以及长期与短期、事先与事后、时期与时点等新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相比之下,交易成本的提出和应用,直接改变着经济学的研究方向,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总之,从方法论角度来看,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并将进一步对新古典主义作出重大改造,正在形成自己独特的研究框架。必须看到,“一个纲领的实际硬核……要通过长期的预备性的试错过程缓慢地发展。”(注:参阅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页。)倘若其将制度因素的一系列环节作为内生变量进行经济分析的基本做法,能够获得理论框架的支撑和实证分析的验证,毫无疑问,这意味着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革命就将最终完成。可见,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它在方法论方面的变革进程,才是比较恰当的做法。

应当指出,采用许多传统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并力图追求经济学科的科学性,并不能否定其方法论的革命性质。这不过是其融合社会化倾向和数理化倾向的一种表现,尽管有的新制度经济学者本人不一定意识或承认这一点。有人指出:“在科学哲学家中间还有一种日益增长的观点,即认为寻求约定俗成的单一方法论很可能失败。…对于创造一门取代新古典正统经济学的理论来说,方法论之路是畅通无阻的。”(注: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 第30页。)这对我们认识和把握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革命,极具启迪意义。

三、需要丰富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性成果

乍一看来,关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倾向和方法论的问题只是单纯的学术探讨,似乎并不同我国的体制改革直接相关。但是,本文讨论这两个问题的主旨恰恰在于,试图推动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有效地服务于我国经济改革实践。

追溯我国制度研究的历史轨迹,不难发现其积极作用十分显著。首先,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既纠正了80年代我国在借鉴西方经济学时比较忽略其内在局限性(如往往排斥社会性分析)的不足,又相当符合我国转轨时期经济变革对理论的迫切需要(如制度变迁等),这就有力推动着基本理论研究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其次,应用现代分析手段和工具(包括数理分析和个例研究一类的实证分析)进行制度研究,在研究手段和分析工具比较落后的我国经济学界开了先河,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再则,联系实际情况对制度因素作了比较全方位的探索(如研究过渡经济学等),并且使用了一些新的理论概念和分析工具,为人们进一步开展研究提供着不少有效的思路和手段。总之,这些年比较深入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丰富和完善着我国转轨时期经济实践所需的理论基础,起着某些具有奠基意义的理论作用。这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这种研究也有一定的缺憾。其中相当数量学者由于并未从经济学社会化倾向的合理回归这个高度来看待新制度经济学,就常常会就制度论制度,在视野的广阔性、研究的有用性和理论的创新性方面存在某些欠缺。例如,单纯拘泥于新古典主义框架来研究和应用新制度经济学,恐怕就不能解决我国较多的经济问题,也发挥不了制度因素本来具有的社会性分析功能,更不可能有真正的理论创造。强调要重新审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倾向和方法论特点,正是因为这有助于弥补和改进上述的欠缺和不足,更好地发挥这种研究的现实作用。

这里仅以我国学者对过渡经济学的研究为例。这些年来,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数量多质量高,堪称我国吸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较为成功的典型,也对经济体制转轨的实践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理论导向作用。它的理论特征主要表现为:

第一,注重体制转轨的过程研究。大家知道,西方主流经济学派自然十分推崇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功能,但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如何向它过渡却没有提出相应的理论。我国学者用了大量精力来思考这个漫长过程中的改革问题,并阐述了不少颇具新意的见解。这实际上在填补一块理论空白。

第二,深入开展改革成本的理论分析。同样,西方正统学派也并未将它们拿手的成本-收益分析法应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可转轨国家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人们,经济改革不认真研究它的成本与收益,必然会陷入危险的境地。我国学者抓住利益分配这个中心环节,对改革成本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第三,将拥有典型意义的中国改革背景理论化。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同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制度背景相联系的,因而并不能全面概括当今众多转轨国家制度背景的基本特点,更不可能对这方面的制度变迁作出十分中肯的剖析。而我国的改革背景恰恰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我国的许多学术论文从各个角度深入考察了经济改革的制度背景,实际上已经对此作了初步的理论化。

可以看出,这些令人称道的理论探索不仅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种借鉴和丰富,而且超越了新古典主义理论框架的容量。无怪乎有关研究者对于这类理论创新会有强烈的自信力,而不少人也认为中国学者超越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理论(尤其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曙光即在前面。特别是,在这个现实意义极强烈而理论成果相对匮乏的经济学研究领域里,聚集着众多志向远大、功底扎实的中青年经济学家,更使之最有可能成为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突破口。笔者同样坚信,只要紧密结合中国这个得天独厚的经济转轨背景,群策群力,锲而不舍,我国的过渡经济学研究一定会有极为灿烂辉煌的明天。

然而,我们又要看到,过渡经济学研究的这种丰富和突破,从理论脉络和探索路径的角度考虑,目前恐怕主要还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性成果加以丰富和突破,而尚未达到完全另辟蹊径的境地。这就不得不首先需要准确把握这些理论的基本倾向、方法论特点、主要内容及其相关意义。倘若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国以往的有关研究尚有值得商榷和改进的地方。这里粗略地提几点。(注:这里涉及有关过渡经济学研究的一些说法和做法,主要散见于盛洪主编的《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一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也包括了其他一些书籍或论文,这里不再详尽援引出处。)

例如,十分强调要真正获得正统经济学的概念基础。有的学者还认为,只有把“均衡”、“边际变动”一类概念作为研究者的哲学观念,过渡经济学才真正能够成为经济学理论大家族中的一员。诚然,采用这些概念和术语进行科学分析是完全必要的。可是,过于注重这样的作法,甚至提倡把新古典主义理论的重要概念作为一种哲学观念,这就涉及到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它等于是说,应该不折不扣地承袭新古典主义理论框架。

又如,始终不渝地坚持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假设。毫无疑问,应用这种基本假设进行经济研究仍是不可或缺的。不过,倘若要借鉴和丰富新制度经济学,我们就无法忽视它对这个基本假设的批评和修正。事实上,无论是有关转轨国家制度变迁的理论研究,还是我国改革进程中某些行为主体的动机分析,如要取得卓有成效的成果,都是无法简单套用上述假定的。

再如,比较忽略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开创性成果。该学派的一大特点是,试图把制度因素的众多内容作为内生变量进行经济分析。我国改革实践已经一再告诫人们,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和完善必须依靠适宜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氛围加以支撑和推动。可是,我国的过渡经济学研究对此似乎还不够重视,很少出现这方面的理论成果,也谈不上去借鉴和发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学说(如意识形态理论等)。

必须指出,诸如此类的情况都折射出一个共同点,即迷恋于或拘泥于新古典主义理论框架来展开制度研究,而不太着力于新制度经济学开创性成果的深入探讨。在笔者看来,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中这种带有普遍性的作法,恐怕既没有准确把握这个学派的基本理论倾向和方法论特点,也难以领略和借鉴它的理论精髓,甚至无法推动我国过渡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取得根本性进展。总之,它是一个应该认真对待和讨论的理论课题。于是,本文来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经济学界同仁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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