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论文

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论文

【党的建设】

党委会在铁路企业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王 菊

(铁道党校,北京 100088)

2017年1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18家铁路局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国铁系统还存在大量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其法人治理进程先后有别,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一、党委会参与铁路企业公司治理的研究意义

进入新时代,铁路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委会深度参与公司治理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

《水法》第三十二条仅规定了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没有与《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及落实相衔接,从而导致水域纳污能力和限排意见无法有效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即便是在三峡库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排意见已经经过了相应程序,但由于《水法》与《水污染防治法》的协调问题,约束力仍显不足,迟迟得不到落实。

(一)铁路企业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修订通过的《党章》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提出新的功能定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党章》中的规定为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提供了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指导。公司制铁路企业如何将《党章》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指导在公司治理中落地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二)铁路企业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体现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中国特色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各铁路企业在公司治理中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形成既互相协同又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党委会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融合,切入点就在明确党委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职权范围,既充分实现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的治理职责,又通过制衡关系保证公司治理运行在有效监督下进行。

(三)铁路企业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有助于企业转型升级

目前中国经济正经历从高速增长过渡到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铁路企业在国家经济转型的大环境下,也进入了企业转型的战略机遇期,但来自于市场竞争、风险防范、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挑战也不容忽视。同时,铁路企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铁路服务于国家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科技创新、全面开放等重大战略。要确保“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的战略落地、有效实施,离不开企业党组织的坚强领导。铁路企业党委会要在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在企业运营管理中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关系,化解阻碍改革发展的矛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内外部资源,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二、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董事会和经理层在企业中分别是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因其法定地位在企业中拥有较多话语权和资源配置权。党委会要关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是否有利于职工的全面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的降本增效举措与员工个人利益有时会产生矛盾,但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又依赖员工的共同努力。由党组织协调这种长远目标一致下的具体矛盾是最为适宜的。在企业经营管理遇到重要机遇和挑战时,党委会可以利用自己在职代会和工会中的领导权和号召力,发动基层党组织鼓励员工团结一致,克服困难,执行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党委会在铁路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中发挥前置作用

虽然党委监督不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环节,但在国有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履行监督职责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公司制铁路企业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中党员的监督主要集中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了解党员董事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作用,公司制铁路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层中的党员每年要定期向党委报告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对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中的党员成员评议要以决策质量和廉洁自律为重点。

八角俗称大料,是很多家庭的必备调味料之一,常用于炖肉中,可去除肉的臭气,起添香作用。然而,应该怎么挑选呢?

(二)党委会协调各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构建协同和制衡相结合的公司治理体系

铁路企业的党委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同时在公司治理中履行沟通、协调和统筹的职责。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一人制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目前刚刚成立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与根植企业多年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之间的融合、协作是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一。党委会发挥领导作用,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为各治理主体协同合作植入灵魂,打好基础。

为进一步明确各决策主体的决策权力边界,增强“三重一大”制度的可操作性,18家铁路局集团公司细化了党委会决策清单和党委会先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决策程序。此举将有效地防范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职责不清、重复管理和管理缺失等问题。

进入新时代,铁路企业党委会应践行党中央和《党章》的要求,发挥领导作用,将党委对国企的领导作用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将党委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去。

(三)党委会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和经理层监督的职责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国有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中的内部董事和经理层成员作为代理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应接受企业所有者的监督。同时作为党员的企业管理者接受党委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铁路企业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程序是落实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作用的最直接体现。由铁路企业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把关,是构建中国特色铁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真正实现中央对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要求的最重要措施。同时健全落实党委会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是公司制铁路企业防范决策风险的必然选择。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把关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决策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地方政府规划,控制政治、环境、法律、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廉政等风险。

三、发挥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实现路径

(一)党委会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实现路径

从调研情况看,党委会履行前置程序时,有的集体决策讨论不够深入,有的党委书记提前发表个人意见;有的甚至在其他与会者大多数投出同意票后对某些事项行使“一票否决”。这表明,集体决策没有很好地坚持民主原则,少数集团公司的决策在实际操作中演变成了合法外衣掩藏下的“一言堂”,这不利于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贯彻。铁路企业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上保证党委会成员表达渠道通畅,从各自专业出发充分表达意见,提升决策质量。

国有企业党委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是企业战略管理层面的行为,而非事无巨细一律过问,其管理权责应有清晰的边界。但在实践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边界不清、决策主体权责交叉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2.制定和实施党委会前置程序的执行规范

5.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抓好单税种精细化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各类涉税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对干部履职尽责、税务部门规范执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广西税务部门立足广西房地产市场现状,公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暂行)》,为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奠定了基础。要进一步加大该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力度,努力打造一个单税种精细化管理的模板。

事物某一时刻的状态M有n个指标C1,C2,…,Cn,相应的量值记作x1,x2,…,xn,则此M的n维物元记作:

在问卷调查中,对于问题“您是否觉得目前党委会前置有范围过大、内容过细的现象?”的回答显示,有约70%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公司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事项范围过大、内容过细。其中约37%的人认为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事项应当精简;约33%的人在认同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事项范围过大、内容过细的前提下,认为“目前有必要”;仅有约25%的人认为当前公司党委会的职权范围是适当的。

铁路总公司出台的铁路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范本中对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提案前期调研论证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调研和访谈情况看,铁路局集团公司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是不够充分的。有的调查对象反映,决策事项会前协调沟通和酝酿还不够充分;有的集团公司的部分议题、提案没有进行完整、详尽的调研论证,而是采用简单的推算或定性说明就得出结论。党委会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经过相关部门合法合规审查并由该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约占12%,调查对象明确表示没有的约占7%;决策前作风险评估的公司仅占40%。以上现象在客观上影响了决策效果,有损决策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今后在议题论证、合规审查的制度制定和实施方面应加大力度。

参考文献[3-6]的配方和工艺略加修改,最终确定麻辣牛肉丁的配方(见表1):精盐2.5%,鸡精1.4%,白糖1.5%,花椒1.5%,酱油1%,料酒1%,复合磷酸盐0.4%,五香粉0.5%,味精1%,辣椒粉3.5%。

1.厘清党委会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边界

问卷调研显示,只有19%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单位建立并实施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制度,回答“已经建立但尚未实施”的占21%,约有60%的调查对象回答“没有建立”或“不清楚”。这表明,大多铁路公司对决策执行过程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对决策的正确与否、决策效果如何缺乏有效的分析评估。决策监督、评估尚未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如果铁路企业党委会对决策缺乏自我评估、自我监督,会加大上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成本。所以党委会要强化自我纠错能力,对决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即使决策失误,也能够抓住控制损失的最佳时机。

(二)进一步践行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和“党管干部”原则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人员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的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

近年来,香辣香菇酱研究的文献很多[16-19],主要是研究或者优化香菇酱的制作工艺以及配方,均是采用香菇柄为原料制作香菇酱。而本研究是利用通江香菇打造全产业链,前期已用香菇提取液制作香菇曲奇饼干,现在将提取后剩余的香菇肉制作香菇酱,充分开发了香菇的价值,使香菇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并且提取后的香菇肉较香菇柄鲜香味更浓郁、口感更好,所以制得的香菇酱本身就有良好的口感和鲜香味,无需加入味精、I+G、酵母提取物等添加剂,符合健康、绿色的食品理念。

“党管干部”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铁路企业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手段。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公司制铁路企业党委会成员进入董事会的比例达75%左右,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会按照党内议事规则讨论企业的重大问题,统一党委会成员的思想,然后通过党委委员董事或党员董事,把党的意志带到董事会。

党管干部原则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者选拔并不矛盾。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握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方向,全面考量备选者的政治立场、廉洁从业和综合素质。“重要人事任免”是铁路企业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之一,党委会要合理使用这一手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字”标准,从严把关,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同时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丰富和完善市场化选人方式,实行聘任制、契约化管理。

Tea has become synonymous with China.代名词直译为pronoun(代词),但套译过来是不符合西方读者的文化习惯的。只有在词汇积累到一定程度才知道应该用become synonymous with是与...是同义词的意思。

(三)党委会要加强对公司治理的学习和研究,增强治理本领

铁路企业党委会的工作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不偏离,铁路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是党委会发挥作用的试金石。为了服务铁路企业的中心工作,无论是在党委会和董事会交叉任职的党员还是党委会中的专职党务人员都应提高专业素质,具备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职业素养。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形势下,铁路企业在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成建设任务、提高经营效益和依法治企等方面都面临很大挑战。要想尽责履职,党委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应该覆盖安全生产、财务金融、企业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为此,铁路企业可以为党委会成员创造多种机会,通过在职培训、脱产进修、轮岗等方式,使其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的知识和能力。

注:本文为铁道党校2018年度重点科研项目《党委会在铁路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8TDDX004。

(作者系铁道党校领导科学和现代科技教研部讲师、管理学博士)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6-8279(2019)03-0034-03

〔责任编辑:孟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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