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语境与创新逻辑--解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_邓小平理论论文

发展语境与创新逻辑--解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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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的实践成果的同时,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取得了丰富成果: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精髓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一国两制论,和平发展主题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和谐发展观等等。这些理论都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主题提出的,是在实践中深化、完善和发展的,不仅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而且使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实现理论创新,不断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历史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实践的成败。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新的实践进行不断探索,同时,也需要理论界及时回顾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成功经验,理清其内在的发展脉络和创新逻辑,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以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实践。

以毛泽东的终点为起点,消化继承两份历史遗产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个新时代的开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接受了毛泽东的双重遗产。一重遗产就是做为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结晶、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伟大的毛泽东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自从党的七大以来,就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毛泽东留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另一重遗产就是毛泽东晚年错误的理论和实践,这是他给我们留下来的教训。接受、继承、消化和吸收这双重遗产,构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发展马克思主义、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

首先,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作了深刻的阐明,对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作了正确的总结,明确毛泽东思想依然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其次,邓小平也对毛泽东晚年错误作了实事求是的揭示和分析。

在毛泽东逝世后,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是一个重大历史任务就是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结束毛泽东晚年时代,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很显然,不批评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就不可能吸取教训,建设新时代,不拨乱反正,就不能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顺应历史潮流,邓小平坚定地领导全党和人民,纠正了毛泽东的错误,进入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时,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坚持了认识的全面性,重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指出,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我们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就坚持,就发扬;凡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就抛弃,就改正。由于邓小平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使我们党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问题上,没有犯片面性错误,这对于拨乱反正,使党的理论和实践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轨道上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重点是纠正他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政治路线。毛泽东晚年由于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背离他自己倡导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国内外形势失去客观的判断,作出了不符合实际的主观决策,结果与动机相悖,对革命和建设和事业造成了危害。毛泽东晚年政治路线犯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断然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国社会阶级斗争状况,指出残余形态的阶级斗争还存在,今后不能以阶级斗争为纲,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也要注意一定范围内阶级斗争的存在。由于在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上实现了有效的拨乱反正,这就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健康通道。

第三,不能把错误全推到毛泽东一个人身上,要通过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使全党吸取教训。邓小平指出,历时二十年的“左”的错误,毛泽东应负主要责任,但不能把错误归到毛泽东一个人身上,党中央集体领导也要负责。他说:“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中央有许多负责的同志都有错误。……中央犯错误,不是一个人负责,而是集体负责。”又说:“过去有些问题的责任要由集体承担一些,当然,毛泽东同志要负主要责任。我们说,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那样。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结于一个人。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反对过,因此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我们承担一下责任没有坏处,还有好处,就是吸取教训。”① 因此,对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不仅要从毛泽东个人角度来总结,而且要从党中央集体的角度来总结,这样来认识和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就能使全党取得深刻教训。

第四,不轻视理论,但更重视事实教育与实践检验。就毛泽东晚年的实践来说,他的每一个思想观点,每一项方针政策,他领导的每一场政治斗争和群众运动,他们是否正确,从根本上说不是看其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根据,而是看其是否在实践中获得成功,是否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否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即使有可靠的理论根据,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获得成功,也仍然不能算是正确的。所以,邓小平更重视用实践来教育人,提倡实践,不提倡本本,他不轻视理论教育,但更重视正面的事实教育。

第五,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同时,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伟大气魄,既同坚持“两个凡是”的“左”的错误观点作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使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拨乱反正得以顺利地进行;又以马克思主义的坚定立场,同否定毛泽东思想、否定毛泽东同志历史地位的右的偏向作了斗争,理直气壮地高举了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伟大而又科学的决策为其后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思想舆论前提,维护了党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安宁。

毛泽东这份遗产对中国共产党极为宝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面镜子。恩格斯说:“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② 邓小平也曾说过,我们做对了一些事,是因为我们记住了文革中的教训。

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精髓,坚持和发展“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根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对实事求是的认识更深化更全面了,这主要表现在邓小平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命题的提出和关于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的明确提出和阐释。

邓小平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新的科学概括。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思想武器。实事求是既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又是马克思主义的作风。因此,它理所当然地是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凝聚和结晶。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精髓的这一科学概括,反映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精辟独到的见解,为全党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指明了一条新思路。他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指出:“学马列要精,要管用。……最近,有的外国人议论,马克思主义是打不倒的。打不倒,并不是因为大本子多,而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颠扑不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我们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③

从延安时代起,党和毛泽东就习惯于把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概括为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马克思主义就是要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但我们发现,邓小平除1979年在军队工作会议上④ 一次提到立场观点方法以后,就没有再提,而是反复讲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灵魂。应当说,要求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不会有问题,但如果要求学马克思主义就是要记住运用马克思的主义的“观点”,这就可能产生歧义。马克思主义中的观点很多,有些观点是具体观点,个别观点,这些观点都要“坚持”和“运用”吗?即使很重要的观点,在实践未证明其科学性之前,也不能盲目“坚持”的。比如,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以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观点,实践证明行不通,就不能照搬。因此,提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比提坚持立场观点方法要好,更有利于解放思想,更具科学性。因此,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以后的长时间内不提立场观点方法而强调实事求是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这是很有道理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其内涵作了深刻阐明,坚持和发展了党的思想路线,对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深入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第一,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并对这条路线内涵作了科学概括。毛泽东生前并未提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概念。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才由邓小平提了出来,明确规定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实事求是,并对这条路线思想的内容作了规定,指出: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这反映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实事求是,这既是针对着毛泽东晚年背离实事求是的错误,也符合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二,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实事求是,主要是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之初,某些人对改革不理解,他们按习惯搬出一百多年前的马恩的某个具体观点、某个具体结论来评述改革,如果某项改革实践与马恩的理论观点不合,那就是“反马克思主义”。按照这条“本本主义”的思想路线,我们的实践就会被完全束缚,改革开放就会无从谈起。事实上,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已经远远超出了马恩当时的设想。客观地说,马恩在一百多年前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下,他们对社会主义的设想,在立场和方法论上是科学的,但是在当时提出的某些理论观点,有些是对的,有的基本对,有的不完全对,有的至今还没有被证实。一百多年后,我们有自己的实践经验,成功的和失败的;国际环境也大大不一样了,特别是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要从今天实际情况出发,对于马恩书本里说的对的,有指导意义的,要尊重,但不能盲目照搬。不能要求我们的实践都必须从马列的“本本”出发;相反,马列关于社会主义的一切理论和观点,都得由社会主义的实践来检验。

第三,邓小平把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统一起来,强调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前提,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必然结果。“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⑤ 这就准确地揭示了解放思想的含义,阐明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内在统一性。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解放思想又是实事求是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环节。解放思想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不是一个保守、僵化的口号,解放思想也不是一个自由化的口号,两者互相联系互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这是“破”的要求,也是“立”的需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主要是“左”的错误,要纠正这些错误,解除“左”的观点的束缚,必须提倡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解放思想。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革,这是前无古人的,主要障碍是旧的习惯势力和来自“本本主义”的束缚,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才能冲破这个束缚,使改革得以顺利地健康地进行。

第四,邓小平在反倾向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既要反“左”又要反“右”,但主要还是反“左”。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党内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主要反“右”,而不是反“左”,认为“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主要是反修正主义,而不是反教条主义。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在以后的近二十年的时间内持续不断地反“右”,从党外反到党内,从反右派到反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就是党内的修正主义,因此集中全力搞反修防修的斗争,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极“左”思潮,造成极大的破坏。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了辩证法的全面性,总结了我们党几十年反倾向斗争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革”十年及以前十年党内反倾向斗争的深刻教训,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左”的危害最大,主要是反“左”,防“左”。这就抓住了反倾向斗争的关键。

第五,邓小平对“实事求是”路线的发展,主要是把它纳入到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来构建中国社会的发展模式。毛泽东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的成功。至于社会主义建设,虽然他也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由于他违背了他自己倡导的实事求是原则,犯了大的错误,教训是主要的。如果说毛泽东坚持实事求是的成效,主要体现在革命上,在“破”上;那么,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建设上,在“立”上。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他提出的一系列理论,都贯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绽放光芒。

立足新的实践,对马克思主义作出了突破性发展

真正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突破性”发展的第一人毫无疑问应当是邓小平,他在20世纪的后二十年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创造性地突破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正是这些突破,才把马克思主义推进了新阶段,才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到邓小平理论的阶段。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形态而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邓小平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性发展:

第一,慎重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些过时的或不够准确的观点,并做出新的科学结论。在这一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这一经济运行体制之间关系认识的“革命性”突破。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者把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认为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是相对立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变迁中,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及属性进行了新的分析和考察,并坚持以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为标准,大胆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由此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实现了对传统理论和认识的重大突破。这不仅在理论上改变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观念,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中找到了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最现实、最有效的机制,从而为长期停滞不前的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二,对马克思主义过去涉及但没有完全搞清楚的一些问题,做出了科学的阐发。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关于社会主义是否存在阶段以及如何划分阶段等问题,早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那里就已经提出并考虑过,但都没有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或者说没有提出过与现实社会主义基本吻合的系统化的认识。邓小平联系中国具体实践,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论断,这使我们对社会主义阶段的认识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并使之更加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实际。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针对中国具体实际提出来的,但其方法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却具有普遍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性发展。

第三,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提出了以往马克思主义者没有提出的新理论。如邓小平关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这在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是前所未有的,完全是邓小平根据新的现实提出来的,属于独创性的新内容。“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发挥和运用了恩格斯关于国家作为“调停人”起“缓和冲突”作用的思想,拓宽和推进了列宁关于两种不同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理论及其“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个伟大构想及其成功实践,为世界和平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模式。在这一点上,邓小平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做出了创新性贡献。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自然科学中有突破性发展,社会科学中也有突破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他前进发展中也常常有突破性发展,列宁的一国胜利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突破性发展。当然,并非所有“突破”都是发展,那种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违背科学规律,破坏理论搅乱实践的突破,就是破坏,必为实践否定,为人民反对。

实践传承,理论创新,不断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就是围绕一个实践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前后相继的传承发展,几代中央领导,后人在继承前人又发展前人。

科学发展观是胡锦涛提出的,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标志性理论成果。这个理论不是突然提出的,实际上是经过第二代中央领导,第三代中央领导,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是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认识的深入而逐步明确的命题。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新的中央领导对前面两代中央领导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厘清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对前面两代中央领导发展观的否定;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个科学发展观没有什么新的创造,科学发展观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很明确了。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错误的。科学发展观是经过几代中央领导,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总结实践经验,包括新鲜经验和教训,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科学发展观念。科学发展观的创立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创新的理论品质。

改革开放开始,主要是拨乱反正,取消阶级斗争为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指导思想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把经济搞上去,这是压倒一切的任务。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主要指经济发展,这是完全正确的,是可以理解的。改革初期不可能面面俱到,许多问题是在发展过程中间加深认识的。发展本身会提出新的问题。问题的存在,经验教训的积累使认识得以深化和全面,随着实践的深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新的认识和理论就会诞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仅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同时也代表先进文化,归根到底代表人民利益,那就是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利益共享。这一理论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它并不是对前面理论的否定,而是进一步深入。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多了,各方面的问题,地区和地区之间的问题,经济和社会之间的问题,人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问题,还有经济发展和环境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充分暴露了,我们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思考,对实践经验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科学发展观。这三个阶段无论从实践还是从认识来看都是不断积累的过程,都是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都是不断前进的过程。随着实践和历史的发展,对现实问题的把握更深刻更全面。因此,我们说科学发展观是实践经验的积累,是对前人认识的深化,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实践和智慧的结晶。

我们说科学发展观是有继承性特点的,但并不是说科学发展观不具有创新性,它的创新性就在于,它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首先解决社会主义发展的目的,这么明确地以命题表述出来,在我们党是第一次。第一,提出以人为本,人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一切是为了人,这个人是指广大人民群众,过去也有铺垫,比如毛泽东讲为人民服务,邓小平讲共同富裕,这些都是人民的概念,因此提出这个命题是对过去的总结,同时也是深化。第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我们社会主义首先要强调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是中心,是基础,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基础,也就没有人的发展的基础。但是生产力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单一的,它必须要落实到人的全面发展。人是社会主义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归宿。第三,社会是个有机体,社会主义的发展实际上是整个有机体全面辩证的发展,不能只是经济发展,政治不发展,文化不发展,精神不发展是不行的,因此必须要重视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有机体的协调发展。第四,我们人和社会的发展要考虑整个社会有机体的可持续地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人的发展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也要考虑今后的发展。比如说建立一些基础,为今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条件;比如说资源的利用,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第五,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唯一正确的方针,没有以人为本,实现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和谐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通过科学发展的途径才能实现。对任何国家社会来讲,发展都是硬道理,对社会主义来讲,科学发展才是最硬的道理。

这里既要反对那种似“预成论”的观点,认为前人思想理论中早就包含了后人提出的观点,否认后人的创新发展;也要反对虚无论,认为后人的新观点是对前人的否定。我们应该坚持继承-发展论,后人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重大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几代中央领导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承式发展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需几代十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思考和总结不可能在某一代人手里完成,而必然是接力棒式一代一代传下去,既有继承又有创新。

人民利益至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共产党人的最高宗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马克思主义受到批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面临严峻考验之时,中国共产党人却理直气壮地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坚持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不动摇,体现了坚定的立场和巨大的勇气。那么中国共产党的彻底唯物主义的立场和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动力、理论勇气和理论境界来自何方?来自人民,来自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世界观。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人的唯物史观,始终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执政为民是党的唯一宗旨。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在认识上解决了有关联的三个问题。

第一,究竟是向人民负责,还是向马书本、经典负责。这个问题,作为矛盾提出来是不对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应该是和人民利益一致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对人民负责。但是确确实实,马克思经典理论中间有的是过时的,按照今天看来就是违背人民利益的,在这个选择前提下,以人民利益为最高要求。如果以过时的无效的经典指导实践,就会导致实践失败,就是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今天这个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需要有气魄,有胆量的。比如说我们宣布毛泽东晚年犯了错误,背离马克思主义;我们宣布我们现在还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我们取消了计划经济,搞市场经济;我们将私有制和公有制共同来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服务;我们要和资本主义和平共处,学习资本主义的长处。这些在过去都是理论禁区,而在现在,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会有这样的胆量、气魄、动力和境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是把人民利益当做至高无上的。所以,我们很多实践并不是首先看马克思的经典结论,而是先看人民利益,人民的利益才是最根本考虑的。比如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包产到户,就是根据广大农民的强烈愿望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并不是根据什么经典指示,或者是得到经典认可而作出的。

第二,人民利益标准和实践标准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对待理论坚持两个标准,一是坚持实践检验的实践标准,二是坚持人民利益的价值标准。确认某种理论是否是真理,经过实践检验,验明理论的“真”“假”。这还不是目的,还要运用真理指导实践,改造世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实现真理的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和坚持人民群众利益是真理的价值标准,这是辩证统一的过程,前者是前提,后者是目的,对马克思主义来说,只有真理才有价值,掌握真理是为了获得价值。作为真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就在于它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只有真理才符合群众的利益要求,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凡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一定是符合真理要求的,最终能够实现的。邓小平讲过,凡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最终在实践中都会取得成功,这是因为人民利益的根本利益与历史发展规律趋向是一致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表达是有规律的表达,不会,并通过人民的实践取得成功,因此合规律论与合目的论是一致的。价值观和真理观也是统一的,真理观就是实践标准的检验,价值观就是符合人民利益,不会违背历史发展的规律的。人民群众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价值的主体,人民群众会通过自己的实践,实现真理的价值,满足自身利益的要求。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尊重人民的意愿,把人民满意,人民批评作为决策的最大依据和检验实践成效的标准。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中央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根本理念。

第三,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的统一。任何一个社会,生产力发展都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才能提高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但生产力发展不是唯一的,社会还需要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不是最终目的。发展生产最终是为了人民利益,因此还要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统一起来。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也没有人民群众利益,但人民群众利益不仅仅是生产力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各个方面,这是个辩证统一的问题。人的全面发展是最高要求。生产力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前提物质条件,但生产力发展不等于就是人的发展,生产力发展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要求以生产力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前者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生产力发展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协调的发展,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辩证统一的观点。

总之,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通过在以上五个方面来总结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脉络和创新逻辑,可以为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从理论上提供一些有益的反思和启发。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96,308—30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32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8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18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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