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希维克在联合政府中的和平工农业政策_孟什维克论文

论孟希维克在联合政府中的和平工农业政策_孟什维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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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孟什维克围绕战争与和平问题曾形成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护国派,以马尔托夫为代表的国际派以及以策列铁里等人为代表的革命护国派等派别。当时,控制着孟什维克多数,并在苏维埃中最有力量的是革命护国派。为了解决俄国二月革命时期国家面临的经济困难,孟什维克还提出了自己的工业、财政政策和农业政策。虽然历史为孟什维克提供了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然而,孟什维克未能把握住历史机遇,最终被历史所淘汰,这与其自身局限性及在联合政府中所奉行政策的失误密切相关。

孟什维克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与布尔什维克相伴而生但又彼此对立的派别之一。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推翻沙皇专制统治后,孟什维克控制了工兵代表苏维埃。四月危机后,为扶持资产阶级临时政府而与之妥协,成立了联合政府。从1917年5月初到7月末这段日子是孟什维克政治生命的顶峰,历史为其提供了施展抱负的舞台。然而,孟什维克未能把握住这一机会,最终被历史所淘汰。导致孟什维克如此命运固然有诸多原因,但其自身在联合政府中所奉行政策的失误是首要因素。

一、战争与和平政策

经历了世界大战后的俄国,革命后所面临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便是战争问题,四月危机也是由此引发的。孟什维克围绕战争问题曾形成护国派、国际派以及革命护国派等派别。

护国派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他还在侨居国外的时候就同社会革命党人的护国派接近。回到俄国后,他仍坚持护国立场,在《统一报》上不断发表此类言论。普列汉诺夫认为俄国参加英法等民主国家一方对德国作战,这是人类正义的事业,“应该为之奋不顾身地坚持到底,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以波特列索夫、李伯尔、波格丹诺夫,以及库兹马·格沃兹杰夫、科洛科尔尼科夫为首的孟什维克右翼,在工人中成员较多。以工人和知识分子“取消派”、工会、军事工业委员会及新闻界等中的一些人为主组成的波特列索夫集团是欧洲社会民主党和工联主义在俄国的变种。和普列汉诺夫一样,他们也都是坚定的护国分子。在波特列索夫起草的一份护国派决议中指出,联合政府的首要任务是保卫国家,为此既要有一支“能抵御并打败侵略者的军队,使各国民主派盼望的民主的和平早日到来”,同时还要求“无产阶级必须准备作出最大的牺牲。”[①a]

以马尔托夫为首的孟什维克国际派人数不多,曾出版月刊《国际》和报纸《快报》。马尔托夫是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者,他的一个著名公式是:“要么革命吃掉战争,要么战争吃掉革命。”他主张,既不选择单独媾和以及同德国人亲近,也不选择“与盟国完全一致,把战争进行到最后胜利,”而是走第三条道路,即把俄国的参战减少到最低限度。他要求临时政府以最后通牒的方式向盟国政府提出缔结民主和约问题,一俟它们拒绝,便与其中断关系。国际派尖锐批评多数派的政策,谴责苏维埃代表参加政府,责难苏维埃多数派不能有力行动,尽速实现和平。国际派属孟什维克“左派”,但马尔托夫并不属于孟什维克中极左的一翼。尽管苏汉诺夫认为自己是马尔托夫的信徒和崇拜者,他们之间还是存在分歧,苏汉诺夫竭力要把国际主义者更向“左”拉。七月事件后,就是从这一派中分化出了以尤·拉林为首的极左派,这一派转向了布尔什维克。

控制着孟什维克多数,并在苏维埃中最有力量的是革命护国派,即以策列铁里、唐恩和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齐赫泽为首的“中派集团”,被看作孟什维克的“中央”。这一派对二月革命中孟什维克政策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从而在苏维埃中,也在全俄国起了决定性的而又可悲的作用。革命护国派主张,一方面要争取在民族自决基础上的,不割地不赔款的公正的和平;另一方面和平尚未实现时则应保卫国家不受侵略。他们提出实现和平的两个途径:一是由联合临时政府公开声明,革命俄国放弃任何领土企图,并建议同盟国政府召集全体会议重新审视战争目的;二是由苏维埃筹备召开斯德哥尔摩国际社会主义者代表会议。各国社会主义者在会上将通过民主和平总纲领,并在所有参战国开展旨在迫使本国政府迎合俄国革命要求的运动。事实证明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至少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的。

首先是政府方面对结束战争,实现普遍公正和平并无诚意。第一届临时联合政府时期是孟什维克苏维埃在国家中影响的顶峰期,在联合政府成立当天发表的政府宣言中将孟什维克的和平原则明确体现为:“临时政府在对外政策中和全体人民一道拒绝任何关于单独媾和的想法,它公开提出自己的目的在于尽快达到不以统治其他民族,剥夺其国民财产,或用暴力占领别国领土为任务的普遍和平。即根据民族自决原则的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②a]但同一宣言的另一条却是:临时政府确信,俄国及其盟国的失败不仅会是人民最大的灾难的根源,而且还将推迟根据上述原则缔结普遍和约或者使得缔结这种和约成为不可能,它坚决相信,俄国的革命军队不会容许德军击溃我们的西方盟国,然后用它的全部武力来攻击我们。巩固军队民主化原则、组织和巩固军队在防御或进攻时的战斗力,将是临时政府最重要的任务。”[③a]5月16日,新任外交部长捷列申科本着上述宣言精神给盟国政府发了照会,阐明联合政府的外交政策。孟什维克对政府发照会使得争取普遍民主和平运动不再只是党的事务,而且成为民主俄国的政策感到满意。而政府方面之所以这么做却是利用革命护国派的护国主张掩饰自己的战争政策,对盟国暗递秋波。正是基于孟什维克这种争取普遍民主和平运动的不现实性,且不妨碍政府的战争政策,政府才会表现出这种支持姿态。

再看各国社会主义者对争取普遍民主和平运动的态度。从革命开始后的3月到5月期间,法国、英国、比利时等国社会主义党、工党代表来到彼得格勒,这些人有些已是本国政府的部长。他们主要关心两个问题,一是自己国家在同德国战争中不失去俄国这个同盟者,不希望俄国因发生革命而与德国单独媾和,脱离协约国。二是争取和平运动不能妨碍自己国家的利益。他们提出战争是由德国人的侵略扩张引起的,德国是肇事者,必须受到惩罚。不割地不应意味着德国可以将掠占地区占为己有。法国要将阿尔萨斯—洛林地区并入法国,如果和平条件中不包括这一地区的解放,法国人不会响应和平运动;不要求赔款不应意味着放弃赔偿损失,作为战争罪魁的德国及其盟国应负担赔偿。总之,西欧社会主义者认为要摆脱德国军国主义者,必须从军事上消灭德国,这就要与本国政府合作以保证军事上胜利击溃德国。这同孟什维克苏维埃存在着根本性分歧。

孟什维克认为战争是由资本主义国家势力角逐引发的,属两个军事集团间的问题。西欧一些政府与德国帝国主义并无本质区别。他们认为过于强调战争的直接责任不利于团结社会主义多数。因此主张既无战胜者也无战败者的观点。而为了争取和平则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中断与帝国主义政府的合作关系,并动员整个社会反对政府。苏维埃的立足点是想说服盟国社会主义者主动放弃与本国政府合作后,再对德国社会主义者提出同样要求。英法比社会主义者则宣称,德国社会主义者不拒绝与帝国主义政府的联系,自己的党不能首先放弃与本国政府合作。在西欧社会主义者眼里,普遍和平运动不可能对取决于战场的战争命运有任何程度的影响,他们不相信斯德哥尔摩会议的实际收效。法国认为参加一下也无妨。英国提出在会议不通过任何让参加者负责任的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比利时提出,若想让比方代表参加就不要邀请德国社会主义代表。由此可见,和平运动想达到预期目的之艰难。

孟什维克仍然继续努力。5月8日执委会正式倡议召开国际社会主义代表大会,给各国发去电报,并设立了执委会下属的特别委员会,派出代表前往斯德哥尔摩筹备会议工作。在苏维埃各派中均享有极大的道德和政治威望的阿克雪里罗德作为孟什维克党在国外的全权代表积极参加了大会的筹备工作。执委会领导小组确定会议日程为三项:战争与国际,和平条件与国际及争取和平手段,并确定三个问题的报告人分别为阿克雪里罗德、切尔诺夫和策列铁里。由于会议日程有意识回避了战争和国际瓦解的责任问题,试图将注意力集中到当前共同行动计划上,阿克雪里罗德与策列铁里等人产生严重分歧。阿克雪里罗德坚持在自己的报告中提出包括盟国在内的社会主义者对国际瓦解所负责任问题,结果双方未能达成妥协。阿克雪克罗德放弃作为苏维埃委任的代表,决定以一个孟什维克的身份(社会民主党代表)参加大会。因为后者不要求绝对服从某项指示。鉴于英法坚持大会只应具有协商性质,不能让他们的党承担外部强加的义务,阿克雪里罗德建议大会只通过一般性决定,至于在自己国家如何实施由各党自行决定。

在同英法等国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6月2日,执委会通过了给各国社会主义党和中央工联的呼吁书,呼吁书说,民主派及工兵代表苏维埃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的是“民族权利自治基础上的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为实现这一和平,工兵代表苏维埃执委会倡议召开国际社会主义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代表之间取消与帝国主义政府的“民族团结”政策,并就斗争途径与方式达成妥协。会议地点定在斯德哥尔摩,时间为1917年6月28日—7月8日。苏维埃这一举动遭到英法比代表的集体书面抗议后,执委会回信劝说无效,6月4日决定延期到8月15日召开。英法又提出不能早于8月末,苏维埃又延期到9月9日,并在此时派出代表团到英法比等国游说,且做了很大让步,甚至提出社会主义者可以不放弃与本国政府合作,先参加大会等。但后来又因西欧政府不给代表发签证,大会不了了之。

革命护国派为争取普遍民主和平运动投入了大量精力和时间,而在当时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效,人民热切渴望的和平愿望也无法得到满足。更令民众难以容忍的是政府为配合西线盟军行动而在俄国前线发动6月进攻,且遭致惨败。而社会主义部长还在为其辩护说:“我们认为克伦斯基同志采取的措施会加强革命事业,并为我们达到国际关系和普遍和平方面的目的铺平道路。”[①b]此时孟什维克结束战争、实现和平的宣传诱惑力丧失殆尽。

二、孟什维克的工业及财政政策

二月革命时期国家面临的一个基本困难便是经济状况,这严重影响到居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工业因交通破坏、缺乏燃料和原材料而得不到发展,从而无力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为前线征兵导致城乡劳动力不足,日用品生产几乎完全停止。粮食产品也和纺织及农业用具一样越来越少。价格则与日俱涨。革命前就不断发生工人罢工、游行示威以至工人阶级起义反对不可忍受的劳动条件及政权的专横的斗争。

推翻专制制度后,工人一部分继续罢工,一部分回到工厂,自发地开始恢复工厂新秩序。显然,在革命后的俄国,再让工人回复到从前那样的劳动条件是不可能的了。早在3月,彼得格勒苏维埃便同彼得格勒工厂协会商谈能够安抚工人新的劳动条件,双方就此达成两项妥协。一是在全国各工厂有关日常工作日法规出台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计划工资额提高1/2—1倍。在多数工业中心,企业主与地方苏维埃都签了类似协议,在企业主动摇或拒签的地方,工人则自行实行。二是企业主承认工人自发建立的组织——工厂委员会。革命前工人阶级被剥夺了一切组织,大战爆发前沙皇政府竭力迫害的职业联盟或终止活动,或者转入非法活动。工厂内沙皇时期建立的工人领班制本应是代表工人说话的,但被剥夺了任何实际权利。企业主的独裁权力几乎不受限制。大型企业则军事化,工人常因一个小小的过失就可能被交给军队长官将其发配前线。这种制度引起工人极大不满,工人和企业主的关系异常尖锐。在革命的最初日子里,工人中积聚的仇恨造成一系列破坏事件。工人把不受欢迎的行政人员、工程师、匠师赶出工厂,有时甚至杀死他们。孟什维克领导苏维埃努力恢复职业联盟,试图借助于有觉悟的工人的帮助消除这类事件。但建立正常生产秩序非常困难,工人在旧制度下的完全无地位诱发革命后工人希望自己进入工厂管理行政机构的趋势,而孟什维克则试图将这一运动引向西欧工人运动实践已确立的轨道。

二月革命时期,工厂主经常以缺乏原料而开工不足为由解雇工人,在对此缺乏国家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工厂委员会自行监督企业原料储存量,不许将原料运出工厂到私人市场出售;当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工厂主借口缺乏资金无法满足工人要求,而工人又不能检验是否属实时,就要求公布企业收入。大多数厂主为减轻革命带来的损失,对工人提高工资的要求顽强抵抗,导致劳资冲突极度尖锐。面对越来越剧烈的经济领域内的斗争威胁,孟什维克考虑摆脱工业困境的对策是建立民主机构来调整工业,调解工人和企业主的相互关系。因为,一方面当时西欧社会主义党代表到俄国后,尤其是比利时工人党代表对彼得格勒的工业状况观察很多,他们向苏维埃一些领导人策列铁里、齐赫泽、唐恩、斯柯别列夫等介绍了自己的调查结果,强调指出工业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的情况:许多工厂行政机构完全不进行管理,其职能由不擅长管理,对生产结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工厂委员会承担,他们认为这是很危险的,在革命的俄国可以视之为暂时性的过渡,但事情一旦发展到立法监督,再限制其权力时则反抗就难以应对了,所以他们向孟什 维克建议尽快组织有工人企业主代表参加的民主国家机构,以有计划地组织和监督工业[①c];另一方面,孟什维克根据自己对国家工业状况的了解,认为即使将全部企业利润用作工资基金(在某些企业由于工人罢工,事实上已如此),工人的实际工资仍没有多大提高。要保证工人可以接受的条件,必须使企业摆脱32个月战争造成的危机。而生产力的恢复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在几个月内做到,现在又是战时,只能通过合理分配国家现有资源,满足最为必需的支出。在现有条件下,既然不能保证改善无产阶级的物质生活状况,工人阶级有权要求经济负担和贫困公平分担,以使有产阶级为了国家最先做出牺牲,同意同工人代表一道参加民主国家监督机构,监督工业企业,保证工人的工资水平。基于这种思想,在社会主义部长参加下执委会通过了调整工业的决议,并将该决议做为社会主义部长们实践活动的指南。该决议5月10日公布。决议的基本条例认为临时政府有必要建立两个经济机构:一个为谘议性的,一个为执行机构。中央和地方的谘议机构均由工人和企业主联盟代表、革命民主派及其它社会组织,在有政府代表参加的条件下组成,定期讨论国民经济情况,研究制定调整经济生活应采取的经济措施纲要;为使这些措施付诸实现,临时政府应成立一个由某些经济部门的部长及其同事组成的执行机构。决议的核心思想是要将经济生活置于国家监督之下,“国家要将无政府状态的生产及私人辛迪加转变为国民经济有机体,即置于国家监督甚至直接领导之下。私人企业主和商人榨取利润额度及其私营经济活动方面必须加以限制。对众多工业部门(粮食、肉类、盐类、皮革等)来说,贸易由国家专断的时机正日趋成熟;对另外一些部门(煤炭和石油开采、金属加工、糖业等)成立国家调控的托拉斯的条件业已成熟;现代条件要求国家最终将对几乎所有工业部门参预调控。”为防止将属于国家调控的商品进行投机,应将所有信贷机构也置于国家社会权力监督之下,国家财政以及货币制度应与这种经济政策相联系。首先必需压缩纸币发行量,保持卢布币值;其次确立对有产阶级征收高额税,国家支出的大部分由以下这些税收来抵偿,即所得税、遗产税、军事利润税、财产税、价值增长额税、奢侈品税等。再有,通过内债方式加快过剩货币流转。为吸收游资作国债,应当禁止土地交易,将存款吸收入国家银行,发展储蓄银行网,限制私人发债券。如果这些措施不得力则强行征债。

联合临时政府也选出了由工商部长、劳动部长等组成的委员会以研制调整劳资关系的措施。这个委员会也通过了与执委会类似的决定,拟采取一系列措施确立国家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同时筹划尽快征收新规定的各类直接税以及对矿山、冶金、纺织等工业基础部门由国家干预企业生产事宜。6月又在联合政府下设经济会议,由参与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部长代表、工人和企业主代表参加,讨论制定组织国家经济总计划和调整工业的立法;为将经济会议拟制的纲领付诸实践,政府又成立由劳动部长、农业部长、财政部长、工商部长、粮食部长、交通部长六人组成的供应委员会;劳动部下另设一委员会,由工人和企业主代表参加,研制涉及劳资关系的立法。联合政府与孟什维克达成妥协进行的一项较大改革是财政改革,要求有产阶层做出与其地位相应的牺牲。新方法确定三项工商企业基本税为所得税(30%)、暂时所得税(30%)、军事利润税(80%)。这样,企业用于税收的利润就不只是根据企业商业利润帐目来确定了。企业偿付资本不动产5%和动产10%以上之扣除部分,以及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工资10,000卢布以上的余额部分皆列入税收额。这种税率无论城乡,如果在某些情况下不止吞掉企业全部实际收入,甚至还高于收入的话,则有特殊限制法案规定税收总和不超过其收入的90%。

在筹备这些将主要税收负担加于有产阶级的措施时,孟什维克认为国家的现状要求工人也必须做出某种牺牲。不断罢工和劳动生产率下降只能使国民经济更难恢复。为防止国家经济生活完全崩溃,则不应通过不断罢工,而应通过协商来解决诸如工资的问题,也即孟什维克民主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开展工人阶级自我克制运动。策列铁里说:“经济紊乱不堪,财政极度困难,食物匮乏,国家面临饥馑——这一切都是旧制度的遗产。我们坚信我们能解决这些问题,但只有俄国民主派作出空前的牺牲和自我克制,问题才能解决。”[①d]

三、农业政策

俄国革命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土地问题是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二月革命后,当俄国贫苦农民有可能自由表达意愿时,他们都坚持要求土地平均使用,这与俄国农民的村社传统有关。

农村公社作为国家控制土地和土地耕作者自然结果早在十三世纪便在东北罗斯出现了。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村社有其产生与存在的必要性。首先,村社有利于农奴主国家对农民的统治。其次,村社可以满足农民对共同体依附与寻求保护的需要。再有,最重要的是公社内土地公有。公社成员个人只有使用权。公社依据农户缴纳租税的能力分给他们一定数量的份地,且定期重分。

村社内贫者不至赤贫,富者也不会过富,多拥有土地就要多承负租税,它的后果是集体平庸。沙皇俄国末期的显要官员、自称“文明人”的维特认为“这种中世纪的村社制实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要想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必须使劳动的成果成为劳动者及其子孙的十足的得到保证的财产。只要农民知道他们所耕的土地可以随时给予村社别的人;他们的劳动成果不依照通常的法律分配而依照惯例分配,也就是往往由官吏任意处置;他们的邻人所欠的捐税也要他们来缴纳,最后,他们是完全听从农村警察长的支配,就不能发展他们的生产效率或创造性。”[②d]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村社的弊端日显突出。如束缚了工业劳动力流动,土地条块分割不宜采用先进生产工具等。更主要的是俄国面临着农业如何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的难题。给村社以决定性打击的是斯托雷平。[③d]从1906年9月—11月斯托雷平土地改革开始,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允许拥有村社份地的农民脱离村社,并将份地确定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允许农民出卖份地。皇室和国家的部分土地也用中等价格卖给农民。农民可以购买超过家庭人口定额的份地,并把这些份地连成一片成为独立地段,也可以把自己的家宅及财产迁移到村外的土地上构成独立农庄。

斯托雷平改革的结果是一少部分人有能力购买土地,建立起独立农庄和田庄的富裕农民成为个体农场主,而大部分农民则无力购买,甚至无力经营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份地,成为贫穷者。这一改革加速了俄国农业的资本主义进程,粮食产量于1912—1913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改革不能在短期内福荫贫穷者,并且使整个社会各阶层利益协调发展,所以改革后处于贫穷一极的农民留恋往昔的村社制度是自然的。

反映农民利益与思想的俄国民粹派便将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希望寄托在农村公社,认为经过工业文明洗礼后的农村公社将可成为社会主义胚胎,且可使农民免受资本主义剥削与奴役之苦。列宁评论说:“民粹主义的实质有更深的地方:不在独特发展的学说,也不在斯拉夫主义,而是在代表俄国小生产者的利益和思想”。[①e]二十世纪初,由若干旧的民粹主义小组联合组成社会革命党,秉承民粹派传统,主张把土地变为全民的财产然后交给农民平均使用,这一建立在保留和扩大土地村社基础上的农业纲领与农民的思想相符合,所以二月革命后社会革命党迅即成为俄国唯一的农民党。

二月革命前,孟什维克在这个问题上与社会革命党一直存在分歧。孟什维克认为保留农民村社阻碍生产力发展,反对把土地交给农民个人。普列汉诺夫曾猛烈抨击民粹派,把它看成是俄国斯拉夫派知识分子中的一个带有狭隘民族偏见的流派,视之为一种停滞不变的思潮。他指出,在支持农民要求的同时,不能不注意其反动的方面,“只有在农民运动破坏旧制度的情况下。而不是当它力求恢复较这个旧制度似乎更旧,更落后的某个制度时,我们才支持它。……我们仔细地注意,不要使我们的策略在农民运动两重性的影响下变成两重的,不要使它带一点反动精神,不要使它去支持把俄国经济史拉向后转的企图”。[②e]换句话说,也就是坚决抵抗一切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企图[③e]但孟什维克也不支持列宁提出的国有化方案。列宁曾设想:“如果俄国现在的革命取得彻底胜利后能完全保证人民专政即建立起共和制度和充分民主的国家制度,那么党将力求做到废除土地私有制,并且把全部土地变为全民公有制产。”列宁还在“那么党将”几字后加了一个注,提出这段措辞的第二种表述方案是:“那么党将支持革命农民要求废除土地私有制的愿望,并力求做到把全部土地变为国家财产。”[④e]显然,列宁所说的“全民公有财产”也就是“国家财产”,也就是土地国有化。孟什维克则认为:“如果革命按照列宁同志的建议去做,把农民的份地或被没收的地主土地收归国有,那不仅会在边区,而且会在内地引起反革命运动。那时就不仅会有一个‘万第’而会发生农民的总暴动,系对国家干涉农民私有份地,反对私有土地国有化的做法。”[⑤e]

二月革命后,任何一个党派都不能无视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尤其是俄国贫苦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孟什维克在某种程度上违背初衷,同社会革命党妥协。第一届临时联合政府的农业部长便由社会革命党人切尔诺夫担任。这一时期孟什维克的农业政策基本上由农业部长定夺。

俄国农村的阶级矛盾要比工业企业中尖锐得多。企业主在某些问题上尚可与工人达成妥协。地主则与农民组织进行残酷斗争,对建立土地使用新秩序采取不妥协态度,并企图阴谋抵抗未来土地改革。旧制度保证地主在自己的土地上不受监督,他们可以拒绝播种土地,并有权利用奥地利和德国的战俘劳动;他们滥肆砍伐森林,抢占农业用地;特别是把土地分块出售给假买主(小块土地不会被没收)。地主的这种行为令农民极为愤怒,同地主的冲突频繁发生。农民组织起来要求降低耕种土地的租价,要求将地主不种的地给农民种,要求重新分配战俘等。呼声最强烈的是要求政府出面制止土地交易。有些农民小组则自发地剥夺地主的土地。

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允诺农民的是由立宪会议来最终解决土地重新分配问题。如果任地主如此肆意而为,土地没收不到政府手里,则农民的希望也就成了泡影。因此,为在立宪会议召开之前保存现有土地储备,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在有农业部长及其同事参加下于5月25日通过农业问题决议。其核心是在等待立宪会议召开过程中,国家通过土地委员会调整和监督农业生活。决议特别强调:“为保证用于未来农业改革的土地的不可侵犯性,在立宪会议召开之前,必须在土地委员会的监督下严厉而不动摇地禁止土地的买卖、赠予、遗嘱转让及典押。3月1日以后至本法令出台前进行的所有土地交易一律无效。”此决议一通过,在立宪民主党部长支持的李沃夫和社会主义部长支持的切尔诺夫间便就禁止土地交易问题展开冲突。李沃夫反对禁止土地交易。他认为这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权力“我们不仅对农民,也对土地所有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而农业部整个工作借助土地委员会的帮忙似乎要给立宪会议造成剥夺土地的既成事实。”[①f]李沃夫还借助于自己对非社会主义部长的影响“拖延”这个问题的解决。联合政府中社会主义部长同非社会主义部长之间的冲突使研制立宪会议召开之前农业过渡性措施的工作陷于瘫痪。切尔诺夫领导的农业部提出的立法方案中只有一项关于废除斯托雷平反村社法获一致同意,其它均遭到资产阶级部长的拒绝。只好暂时由司法部长指令公证人制止未经特别法令允许的土地交易作为权宜之策。司法部长不久也放弃徒劳斡旋,6月23日撤了自己关于土地交易的通令。此时政府与乌克兰拉达发生冲突,三名政府成员——克伦斯基、捷列申科和策列铁里6月26日赴基辅,7月3—4日人民起义。7月危机后,这届联合政府垮台,孟什维克失势。

综观孟什维克在联合政府中的各项政策,我们可以看到,在争取和平方面,革命护国派主张争取在民族自决基础上的不割地不赔款的公正的和平,而在和平实现之前还不能停止战争。这一政策不仅使和平无望,而且还因其与资产阶级的战争政策在特定时段上基本一致,不可避免地使人民将其视作与资产阶级一样的敌人,孟什维克中另外两派的主张,就实际后果看亦无大的区别。国际派的主张完全是空中楼阁,不与敌国缔结任何和约就不可能实现和平;不参与盟国作战就不可能取得盟国谅解。为了这种看似正确的“和平”,他们甚至准备不惜两面作战。这却可能将俄国拖入更为严酷的战争。护国派的战争叫嚣甚至超过政府,几近沙皇。在解决经济问题方面,孟什维克提出的政策是要工人与企业主共度艰难。尽管他们规定了一系列旨在使有产阶级做出牺牲的措施,但并未真正付诸实施,工人群众因而也未能切实体验到有产阶级的让步。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孟什维克要求工人自我克制,为国家做出牺牲,这无疑让工人在已经勒紧的裤带上再加上一扣,让无可牺牲的阶级再做牺牲,结果只能将这个阶级推向革命,总之,孟什维克的政策行为,正如布尔什维克所讲的:“它答应给我们土地,但是土地仍旧象从前那样在地主手里。它答应给我们面包,但是面包仍旧在投机商人手里。它答应最后向盟国了解战争的目的,但是盟国始终坚持这一点:要继续屠杀。”[③f]孟什维克这种不符合现实需要的政策使它脱离了人民,从而葬送了自己。

注释:

①a〔美〕亚伯拉罕·阿谢尔编孟什维克资料集《俄国革命中的孟什维克》第109页,中央党校1985年版。

②a伊·格·策列铁里:《二月革命回忆录》第一卷巴黎1963年俄文版第152页。

③a同上。

①b〔美〕亚伯拉罕·阿谢尔编孟什维克资料集《俄国革命中的孟什维克》第104页,中央党校1985年版。

①c伊·格·策列铁里:《二月革命回忆录》第1卷巴黎1963年俄文版第432页。

②c同上,第436—437页。

①d〔美〕亚伯拉罕·阿谢尔编孟什维克资料集《俄国革命中的孟什维克》,中央党校1985年版第105页。

②d《维特伯爵回忆录》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3页。

③d《历史问题》1990年第6期第54页。

①e《列宁全集》第1卷第382页。

②e《普列汉诺夫机会主义文选》上册,三联书店1964年中文版第304页。

③e同上,第174页。

④e《列宁全集》第10卷第166页。

⑤e柳植:《苏联社会主义道路研究》1989年陕西出版社,第48页。

①f伊·格·策列铁里:《二月革命回忆本》第1卷第465页。

②f〔美〕阿尔伯特·里斯·威廉斯:《论列宁和十月革命》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24页。

③f〔美〕阿尔伯特·里斯·威廉斯:《论列宁和十月革命》,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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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希维克在联合政府中的和平工农业政策_孟什维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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