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家训文化及其文学意义--以唐初士大夫为中心的考察_家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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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0)07—107—113

唐代家训作为家庭教育的资料之一,不仅反映了唐代早期教育的体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特点,而且对分析和探索唐人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一、初盛唐家训的主要内容

唐代家训资料卷帙浩繁,蕴涵的思想十分丰富。如日常的洒扫庭院、应对进退、待人接物、爱亲敬长、尊师重道、衣冠服饰、言行步履、读书作文、修身齐家,以至治国平天下,人生的各个领域几乎无不涉及。在初盛唐众多的家训资料中,士大夫家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初盛唐时期士大夫家训的主体依然是训诫子孙的家训作品,如萧瑀《临终遗子书》、姚崇《遗令诫子孙文》、颜真卿《与绪汝书》、杜甫的《又示宗武》、《元日示宗武》、《宗武生日》等。其主要内容有:其一,重视修身养德,这是对传统家训以德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继承。在初盛唐时期,对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视依然是士大夫家训关注的重点,但是在“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总的旨归下修身的具体目的各异,或者担忧子孙品行不良导致家族衰败,或者重在显亲扬名等等。

隋代房彦谦“遗子以清白”的家训思想是士大夫阶层在道德信念上的坚守。房彦谦之子房玄龄深受其父影响,也非常重视借鉴前人家训。据《新唐书》卷六十六《房玄龄传》载,房玄龄治家颇有法度,常恐子弟骄侈,不事诗书,于是搜集古今家训,书为屏风,让他们各取一具,作为座右铭,以勉励进取。同时,也身体力行为后代树立榜样。太宗东讨高丽,玄龄犯颜力谏。《旧唐书》载其对诸子曰:“吾自度危笃,而恩泽转深,若辜负圣君,则死有余责。当今天下清谧,咸得其宜,唯东讨高丽不止,方为国患。主上含怒意决,臣下莫敢犯颜;吾知而不言,则衔恨入地。”[1]言传身教,以自身行动为后代树立起对道德信念的坚守。

的《遗训》是临终之际将子孙托付于其弟时的嘱托。李对子孙要求极为严厉,尤其注重子孙品行的培养。“我见房玄龄、杜如晦、高季辅辛苦作得门户,亦望垂裕后昆,并遭痴儿破家荡尽。我有如许豚犬,将以付汝,汝可防察,有操行不伦、交游非类,急即打杀,然后奏知。”在中国历史上,有的世家大族因子弟的骄奢淫逸而致家族败落,有的因子弟轻狂犯法而遭九族覆灭。因此,用儒学经义训诲子孙后代,使之仁义忠孝、循规蹈矩、积极上进,方能最终维持世族的社会地位。李亲眼目睹房玄龄、杜如晦、高季辅等建立的功业被不肖子孙败坏,因此增添了强烈的忧患意识。他防止子孙品行不端的方式是严加管教,必要时可采取棒杀的极端措施,从而防止其败家,以免家道中落、遭后人耻笑。

《戒子拾遗》是唐代专著式家训的又一典型代表。此书共四卷,作者李恕。李恕,生平事迹不详,《戒子通录》卷三说他曾为“唐中宗时县令。”两唐书记载同名同姓的李恕有五人,而本书作者当为唐初李知本之子。据《新唐书·孝友传》记载,李家是赵州元氏人,几代同居,家法极严,是享誉乡里的义门,甚至连盗贼都“过闾不入”。生活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李恕无疑受到了良好的家教熏陶,并深知教育子女的重要性。但他认为先前的家训著作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崔氏女仪》戒不及男,《颜氏家训》训遗于女。”于是他“著《戒子拾遗》十八篇,兼教男女,令新妇子孙,人写一通,用为鉴戒。”《戒子通录》卷三收其佚文十八则,从中可以管窥李恕训子思想之大概。《戒子通录》所收佚文,对男子的修身要求主要体现在侧重读书仕进以及为官之道上,反映出初盛唐时期社会对男性角色的普遍期待。而高度重视自我道德的修养则一以贯之,如要求子孙勤读书,博学而有德:“洎乎弱冠,博综古今,仁孝忠贞,温恭谦顺。器惟瑚琏,材堪廊庙”,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为官而有德:“居九品之中,处百僚之下,清勤自勖,平真无亏,事长官,以忠诚,接僚友,以谦敬。”以清廉勤俭、忠敬谦逊为原则进行自我修养,正身以范物,修己而安人。对女子的要求没有超出传统文化所规定的范畴:“妇人之德,贵在贞静,内外之言,不出闺阃,郑卫之音,尤非所习,游娱之乐,无以宽怀。”以贞静、贤惠、端庄作为女子修德的主要内容。

其二,勉励读书治学,这是初盛唐时期选材任能的科举制度日趋完善以及社会对于人才的标准在家训中的折射。据宋大川统计分析的结果,唐代以经义为内容的个体家庭教育大都是在盛唐之前,以文章诗赋为教学内容的基本上是在天宝以后,而经史文辞皆有的则分布于盛唐和中唐。说明个体家庭教育的内容在唐朝前后期有一个重大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则是在盛唐和中唐时期完成的。这与唐代科举考试内容由唐初偏重经义向盛唐以后偏重诗赋及玄宗朝以后进士科地位日益提高的情况形成巧妙的吻合。受个体家庭教育者参加科举考试的结果证明,进士及第者多于明经及第者,且明经及第者多分布于初唐、盛唐,进士则偏重于中、晚唐。[2](P195)这样的特点在家训材料中也基本得到了反映。

在家训中论述读书治学的重要性,是初盛唐时期社会对人才标准日益趋高在家训中的反映,从而也使得家庭教化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李恕在《戒子拾遗》中严格要求子孙后代勤勉读书,提出了相当具体的要求。“男子六岁教之方名,七岁读论语孝经,八岁诵尔雅离骚,十岁出就师傅,居宿于外,十一专习两经。志学之年,足堪宾贡,平翼二子,即是其人。夫何异哉,积勤所致耳。”就学的年龄安排、学习内容的变换乃至根据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都有所涉及,并勉励子孙只要勤奋读书,就一定有所作为。难能可贵的是,与后代狭隘地将博取功名作为读书的唯一方向和最终目标的观点相比,李恕更倡导一种持续不断、贯穿终身的学习:“擢第之后,勿弃光阴,三四年间屏绝人事,讲论经籍,爰迄史传,并当谙忆悉令上口。洎乎弱冠,博综古今,仁孝忠贞,温恭谦顺,器惟瑚琏,材堪廊庙。”即使已经高中皇榜、名扬天下,仍然不能浪费时间。“闲学以润身,必资宏益”,要下更大的功夫来钻研经论典籍,以成就学识的渊博和品德的高尚。他认为世人都知道去挑选和购买骏马轻肥,却不愿意买书,此为“见近识小”,颇不足取,并以《淮南子》的“家有三史无痴子”来勉励子孙传承家风。“如或出身之后,怠而自逸,被服绮罗,弄姿顾影,朝游酒肆,暮宿倡楼,虽则生之不如遄死,若犬耳,奚足惜哉。”博取了功名和官位却不知读书的人,在李恕看来是没有生存价值的,还不如死了的好。可见他把读书治学看得比功名利禄更重要,是为人之本。

更值得注意的是,李恕第一次把妇女教育提高到了与男子同等的地位,强调女子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女子“若不微涉青编,颇窥缃素,粗识古今之成败,测览古女之得失,不学墙面,宁止于男,通之妇人,亦无嫌也。”如果不读书学习,女子就不辨是非、不知得失。

从优良的家学传统与兴趣爱好的角度鼓励其子饱读诗书,以绍家学,则杜甫的家训诗歌系列是最典型的代表。杜甫有五首示诲二子的诗:《宗武生日》、《熟食日示宗文、宗武》、《又示两儿》、《元日示宗武》、《又示宗武》。长子宗文,“失学从儿懒”(《屏迹三首》其三)、“失学从愚子”(《不离西阁二》其一),杜甫并不强求他为学上进;次子宗武天资聪颖,是其诗歌的主要训示对象。

训子读书的小诗既涉及到家学传统,又对儿子的成才充满期盼。诗歌于情与景交汇相融之间引发诗人对儿子的感情与希望,回环往复,理之长更见情之深。

其三,传授为官之道,在家训中阐述为官道德原则、传授仕宦哲学,曲折地反映了唐代官场的复杂现实。这尤以苏瓌及其《中枢龟镜》为代表。

《中枢龟镜》谈到对待人才、选拔人才的问题,指出“人不可尽贤尽愚,汝惟器之”。举荐一官一职一将一帅,都应该用那些有才干、有品德的人。量才使用是十分关键的用人之道。作为宰相,在升黜官吏上有相当的权力,出于私心则任人唯亲,出以公心则任人唯贤。这历来是中国政界的大难题。苏瓌要求儿子做到任人唯贤,也要辨别贤愚;以国家为重,公事公办,这实在是难能可贵。宰相位高人尊,能为众多官吏作出表率,促进国家政治生活的和谐。《中枢龟镜》谈到要处理好同僚关系,“同列之间,随器以应之,则彼自容矣。”在同僚之间,随各人的才华资质、性格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和他们相处,就比较容易造成和睦融洽的人际氛围。但不是与所有的人都一团和气,融洽中应有自己的行为原则:“容则自峻其道以示之,无令庸者其来浼我也。贤者亲而狎之,无过狎而失敬,则事无不举矣。”也要显示出自己峻洁的道德和行为。

此外,苏瓌还视钱财为害义之物,要求为官清廉,“居第在乎洁不在华,无令稍过,以荒厥心。”指出除洁身自保外,还要避免妻族及子弟依仗父辈、亲族的权势,肆行无忌。“远妻族,无使扬私于外,仍须先自戒,谨检子弟,无令开户牖,毋以亲属挠有司,一挟私则无以提纲在上矣。”子弟、女婿等人在朝中当官,随着他们各自的才能让他们自然地担任,如果要将他们调用,不要超过其才能使他们位居别人之上。这些为政思想,时至今日,仍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其他,萧瑀《临终遗子书》、卢承庆《临终诫子》、姚崇《遗令诫子孙文》都对子孙提出薄葬的要求,是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反映。

萧瑀的临终遗书,教诫儿子要节俭办丧事:“生而必死,理之常分。气绝后可著单服一通,以充小敛。棺内施单席而已,冀其速朽,不得别加一物。无假卜日,惟在速办。自古贤哲,非无等例,尔宜勉之。”[1]将生死之事看作常理,是每个人都会遭遇的平常事。这与卢承庆《临终诫子》中“死生至理,亦犹朝之有暮”的观点一样通达。其做法也与卢承庆一样,注重简朴:“吾终,敛以常服;晦朔常馔,不用牲牢;坟高可认,不须广大;事办即葬,不须卜择;墓中器物,瓷漆而己;有棺无椁,务在简要;碑志但记官号、年代,不须广事文饰。”[1]李《遗训》中对于自己死后的丧事也有安排:“又见人多埋金玉,亦不须尔。惟以布装露车,载我棺柩,棺中敛以常服,惟加朝服一副,死倘有知,望著此奉见先帝。”[1]姚崇总结自己的社会人生经验,作《遗令诫子孙文》对子孙进行全面教导。其中对生死问题作了认真思考。姚祟对当时社会盛行的“以奢厚为忠孝,以俭薄为悭惜”的厚葬之风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罗列古圣贤注重“节葬”的事例:“昔孔子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昔杨震、赵咨、卢植、张灸,皆当代英达,通识今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或溜衣时服,或单帛幅巾,知真魂去身,贵于速朽,子孙皆遵成命,迄今以为美谈。”说明这种做法古来已有,迄今还传为美谈。他反复阐明“薄葬”的益处与“厚葬”的恶果,认为“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实行厚葬只能使“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厚葬的结果是不仅浪费钱财,而且容易招致墓盗,弄得死者尸骸暴露于野,这样其子孙也难逃不孝之讥。因此他谆谆告诫儿子“勿拘鄙俗,辄屈于家”,希望子孙将自己薄葬,表现出一代名相的通达。

二、初盛唐家训的文化意义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宗法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会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同时,各个家庭生活的情况如何,对整个社会生活又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所以,通过协调家庭关系来进而协调社会关系,使国家社会生活形成和谐稳定的格局,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极为重视的一个思想传统。传统儒学倡扬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是家国同构思想的凝炼和典型体现。在这些有着至密关系的几个方面中,“齐家”的作用和地位甚为特殊。因为社会中每个个人都是分属于各个家庭的,个人修养的好坏、个人行为的道德自觉程度如何,不仅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必须首先通过家庭才能实现;而社会中各个家庭的状况是否整齐有序,就更关联着整个社会状况的和谐稳定。

而家训文化最基本的功能实质上是伦理的教化功能,它所要实现的目标正是家人、子弟通过道德等方面的修养而达到的自律和家庭的和睦。只有个人修养和个人道德行为自觉程度的提高,才能更好地调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有家风的整齐和家庭成员各种关系的正确处理,才能实现社会各个细胞组织的和谐有序,以此为社会的整体平衡与稳定提供条件,为治国、平天下提供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这样,家的治乱与国的兴衰之紧密联系使家训成为了中国传统社会重要的教育方式,并受到历代统治者和社会大众的重视。

第一,传播儒学,以儒学的社会化为时代精神的生长提供深厚土壤。纵观我国古代家训文化史,宣扬最多的莫过于忠、孝、仁、义、德、信等道德范畴,充分体现了儒家以个体修身来治理天下的理想追求和积极入世的精神,可以说就是一部训化子女实现儒家理想追求的道德教育史。中国古代家训实际上就是儒家的家训。

儒家思想能够在人们的思想道德领域中确立根深蒂固的统治地位,除了它本身适应了统治的需要和一般民众的心理、习俗外,对它的着力宣扬传播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隋书·经籍志》说:“儒者,所以助人君明教化者也。圣人之教,非家至而户说,故有儒者宣而明之。”[3]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儒者宣而明之”主要指的是那些经学博士的解经之说以及儒学门徒的论述之作,这使得儒学的基本精神和核心内容难以为社会一般成员所完全领悟,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囿于统治者和读书人的狭小圈子里,制约了其教化功能的发挥。家训文化的产生,是“以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文化作为价值轴、理想轴和参照系的”[4],为儒学向民间的深入、普及和传播架设了一座桥梁。唐代家训文献的繁兴及其进一步社会化,为儒学的普及和传播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在初盛唐存世的家训资料中,对于儒学思想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都有所论述,并以此教谕子孙后代瞻亲养子、治家立业、勉学求名,把儒学思想贯穿于每一行动之中。如在劝勉子孙读书时,对学习内容的选择一般是儒家经典著作。李恕《戒子拾遗》基本上规定了子孙读书的经典范围,然后又再三强调:“诸葛戒子尚忧粗拙,汝辈钟张真草之迹念并留心,阴阳卜筮之书,慎毋开卷。射宫观德,君子攸宜,弹琴自娱,性灵取恱。自余伎术,并勿经怀,敬慎威仪,以近有德”,体现出对儒家思想的独尊。

第二,建构社会道德,以对个体的社会教化来形成良好风范。自孔子创立儒学之初便阐述了儒家对教育的认识:“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论语·为政》)孔子认为通过家庭教育把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风尚传播开来,就会影响社会。个体是组成社会的最小细胞。每个个体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社会风气的形成。儒家主张对子女进行教育时,首先教育子女要“明人伦”,而这正是儒家“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社会伦理道德的具体化。基于教育对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的认识,古代家庭相当重视对子女的社会教化。从家庭教育入手,注重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的血亲伦理教化,把子孙放在家庭这块小实验地进行培养,然后推广到社会领域。入则至孝于亲,出则致节于国。通过社会教化而最终将子孙培养成忠君良臣,成为于国有用的人。

在内容上,初盛唐时期的家训大都传承了儒家的道德理想,尤其重视孝道,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孝亲文化,从而也塑造了唐代文学“仁”的文学精神。

在方式上,初盛唐时期的家训大都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很注重以事证理,往往先用简洁的语言阐明儒学经义,而后紧接着便举事例,以证明经义的正确性,使经义得到生动、形象、具体的解释,绝少经学家的训诂考证、艰涩古奥。这种以事证理的方法,使经典具体形象,更贴近人们的生活实际,其社会教育效果也就远远超过了剥去肌肉的经学教条。并且,家训还力图通过人们的人伦天性、社会生活来论证其合理性,使之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这样,通过家训等易于接受的方式,儒学思想能够在民间传播,成为民间的思想信仰,实现了经典的普及化。

第三,为官以德,通过政治的和谐塑造良好社会秩序。因此唐初统治者在总结历代王朝兴衰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了“吏治”的重要性,认为“治者,君也;求所以治者,民也;推君之治而济之民,吏也。故吏良则法平政成;不良则王道弛而败矣”[5]。李恕《戒子拾遗》教子正身范物,修己安人、谨身节用、礼贤下士等规范;《中枢龟镜》也明显体现出公正、勤政、廉洁、修已等要求,都蕴藏着丰富的为官以德的要求,在现实操作中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百姓利益,至今仍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三、初盛唐家训的文学意义

唐代家训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涉面广博、影响深刻,是独具特色的一种文化传统。唐代家训与唐代文人的成长历程、唐代文学的发展演进乃至整个唐代社会风气的形成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契合关系。

从世家大族的形成来看,毛汉光先生对此曾有过精辟论述:“形成士族有三大主要途径。一是经过政治主要途径,即由于参与新政权的建立或辅助新君的登基,或由于皇帝的宠幸,或由于外戚等因素而居官位,其后并能保持若干代官宦的家族。一是经过文化途径,即由于经传、法律、历法、文学等的精通,借此入仕而能若干代官宦的家族。一是经过经济途径,即凭借经济的力量,或由大地主、或由巨商大贾入仕,而能若干代官宦的家族。”[6](P367)不论是由哪种途径所形成的世家大族,都会面临着家族的维持和传承问题。钱穆先生论及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士族门第的关系时指出:“当时门第传统共同理想,所期望于门第中人,上自贤父兄,下至佳子弟,不外两大要目:一则希望其能具孝友之内行,一则希望其能有经籍文史学业之修养。此两种希望,并合成为当时共同之家教。其前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风;后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学。”[7]先生所论,要在世家大族的文化传承,其在唐代也有同样的表现。

从家训内容来看,唐代家训一方面继承了传统家训以儒家精神为主导的特点,宣扬儒家道德规范、伦理教育,同时又表现出在科举考试渐趋完善、人才的培养和发现日益重要的社会条件下的突出特点,重视诗书礼乐的学识修养和成才教育,甚至出现了直接以科举考试为目标的家庭教育。

就文人成长而言,任何人的成长都须依托特定的家庭。唐代部分文人学士从小接受了良好的诗书教育或受到相当的激励,家学传承往往会在文人身上打下深刻的烙印甚至规定着文人最初的学术兴趣。接受不同的家训而成长起来的文人,在文学兴趣、创作能力、审美观念、学术传承等方面都会表现出不同的特色和才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唐代文学和文化的发展。而他们在日常的行为、交往中,往往也自觉地遵守着从小所接受的儒家思想、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其时社会风气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第一,在文体上,家训诗歌开始出现。专著式家训多为多卷本的著述,内容广泛,自成一个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基本形式由《颜氏家训》开始确立,每类先序总意,然后列举事实加以说明,确立了后世士大夫家训的基本模式。与魏晋南北朝士大夫家训相比,初盛唐士大夫家训文体形式较为简单,但其明显变化和突出特征是家训书信减少、家训诗歌开始出现。诗歌往往短小精悍,语言凝练,形象生动,且富有节奏感和韵律感,易记易背,能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所以日益流行。随着唐诗的发展走向“诗唐”的高峰,家训诗歌也达到了更加成熟的阶段,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形式多样。在表达方式上,家训诗歌多是叙述式,以娓娓动人的语言叙事、抒情,在给人艺术享受的同时达到预期的教诲效果。唐代后期,古文运动影响下的家训,文章句式较为散漫,重实用、轻文采,语言质朴凝重。

第二,在内容上,注重后天学习、养成一定的文学修养的要求增多。《礼记·学记》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一个人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所作为,所以古代家训无不重视子女的文化学习。

在士大夫的家训中,对文学修养的强调则集中体现了家庭教育随时而动、因科举考试的日益完善而做出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科举考试使名、权、利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论是名门贵族还是寒土家庭,科名都是牵动整个家庭乃至家族的大事。而当进士科成为“士林华选”后,“朝廷所大者,莫过文柄,士林所重者,无先词科”,[8]成为社会共识。推崇进士和诗赋文章的风气浸移于社会,此时期整个家庭教育也逐步纳入应试教育的轨道:“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已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9]“朝之公卿,以此待士;家之长老,以此垂训。”而“幼能就学,皆诵当代之诗;长而博文,不越诸家之集”[1],就成为了这种应试教育的必然结果。

随着高宗朝进士试杂文、帖经和时务策,明经帖经、试策以及口问经义的应试格局渐次形成,进士重杂文和明经主帖括的取士格局也基本成型。科举制度的改革以及政局的变更导致了社会阶层的流变和社会风气的更张,崇尚文章的社会风气日益明显。此阶段反映家庭教育与科举取士相对应的史料开始增多。如王勃世承家学,其祖父王通为隋代名儒。勃兄弟数人“被服家业,沾濡庭训”。王氏一门中“勃六岁解属文……与兄勔、勮,才藻相类。”[1]又如孔若思,其父早亡,若思由母褚氏“亲自教训,遂以学行知名”,后明经及第。[1]苏瓌童蒙时,“禀绛郡夫人之慈训,……始读山栖志。……年十八,进士高第。”[9]

自开天以后,伴随家庭教育发展而来的家学已呈现出炽盛的态势。教育的责任已不仅限于父母。兄督其弟、妻励其夫的现象大量可见。传统的父教其子如潘好礼有家学,明经及第,有子受其教。开元时潘为豫州刺史,“其子请归乡预明经举。好礼谓曰:‘国法须平,汝若经义未精,则不可妄求也。’乃自试其子。经业未通,好礼大怒,集州僚笞而枷之,立于州门以徇于众。”[1]此外,母教其子的事例也不少。如《旧唐书·薛播传》:“初播伯父元暧终于隰城丞,其妻济南林氏,丹阳太守洋之妹,有母仪令德,博涉《五经》,善属文,所为篇章,时人多讽咏之。元暖卒后,其子彦辅,彦国、彦伟、彦云及播兄据、摠并早孤幼,悉为林氏所训导,以至成立,咸致文学之名。开元、天宝中二十年间,彦辅、据等七人并举进士,连中科名,衣冠荣之。”[1]这一现象在唐代中期以后更是非常普遍。如杨收由母亲“亲自教授”;元稹之母“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李绅“六岁而孤,母卢氏教以经义”等等。唐代中后期以后,科举制度的完善使得当时许多家训都把教子读书做官视为振兴门户的必经之路,期望子孙能够科场夺魁,金榜高中,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

第三,文人的生长环境和家学传承往往会影响到他们的学识修养及今后的学术兴趣

这一点,在初盛唐时期体现最明显的是史学传统的家学传承。唐初所修八部正史,其中的《梁书》、《陈书》、《北齐书》、《南史》、《北史》等五史,都与李氏、姚氏的家学传统分不开。李百药家族,其父李德林,隋时任内史令。《旧唐书·李百药传》记李百药在贞观元年,受诏修定《五礼》及律令,撰《齐书》。其子李安期,贞观初预修《晋书》,“自德林至安期三世,皆掌制诰。”《旧唐书·姚思廉传》载姚思廉家族中,其父姚察,“学兼儒史,见重于二代。”思廉“少受汉史于其父,能尽传家业”,后受诏“与魏征共撰《梁书》、《陈书》,思廉采谢灵、顾野王等诸家言……为梁、陈二家史,以卒父业。”姚思廉之孙姚璹博涉经史,明经擢第,“与司议郎孟利贞等奉令撰《瑶山玉彩》书”。姚璹弟姚珽“尝以其曾祖察所撰《汉书训纂》,多为后之注《汉书》者隐没名氏,将为己说;珽乃撰《汉书绍训》四十卷,以发明旧义,行于代。”[1]

在儒史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刘知几之刘氏家学。刘知几曾详细地自叙承父教导之事:

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于时年甫十有二矣。次又读《史》、《汉》、《三国志》。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10]

刘父藏器,博通经史,诸子得其教导皆进士及第,知己更成一代史学大家,其父传育之功昭然。刘知几一生著述颇丰,撰有《史通》、《刘氏家史》、《谱考》、《姓族系录》,参修《则天实录》、《唐书实录》等史学著作;同时他对儒学、文学亦有较高造诣,预修《三教珠英》、《文馆词林》等书。在刘知几的训导、影响下,刘氏儒史之风在刘知几后人身上得以整体发挥。刘知几的六个儿子皆知名于时:刘贶“博通经史,明天文、律历、音乐、医算之术,终于起居郎、修国史。撰《六经外传》三十七卷、《续说苑》十卷、《太乐令壁记》三卷、《真人肘后方》三卷、《天官旧事》一卷”;刘餗“集贤殿学士、修国史。著《史例》三卷、《传记》三卷、《乐府古题解》一卷”;刘汇有集三卷;刘秩“撰《政典》三十五卷、《止戈记》七卷、《至德新议》十二卷、《指要》三卷”;刘迅撰《六说》五卷;刘迥有集五卷。[1]《旧唐书·刘滋传》载刘贶子刘滋“有经学,善持论……父子仍代为史官”,体现出典型的家学传承。他如书法的传承也与家训密切相关。《全唐文》载:“夫好事之人,广求名书,以教其子,察其所入,便遣习之。”[9]唐代著名书法家欧阳询之子欧阳通“早孤,母徐教以父书,惧其惰,尝遗钱使市父遗迹,通乃刻意临仿以求售,数年,书亚于询,父子齐名,号‘大小欧阳体’。”[5]

而阎立本不欲子承父业算是一个例外。《旧唐书·阎立本传》对此记载较清楚:

太宗尝与侍臣学士泛舟于春苑,池中有异鸟随波容与。太宗击赏数四,诏座者为咏,召立本令写焉。时阁外传呼云:“画师阎立本。”时已为主爵郎中,奔走流汗,俯伏池侧,手挥丹粉,瞻望座宾,不胜愧赧。退诫其子曰:“吾少好读书,幸免墙面,缘情染翰,颇及侪流。唯以丹青见知,躬厮役之务,辱莫大焉!汝宜深诫,勿习此末伎。”立本为性所好,欲罢不能也。及为右相,与左相姜恪对掌枢密。恪既历任将军,立功塞外;立本唯善于图画,非宰辅之器。[1]

阎立本“以丹青见知”,从事的却是“厮役之务”,因而深以为辱,以善画为末伎。其抱怨主要在于其时画师地位的低下;其被史家认为非宰辅之器,也要在与立功塞外的将军比较。从阎立本的教子之辞,可窥见社会习俗与家训之间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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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家训文化及其文学意义--以唐初士大夫为中心的考察_家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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