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共和制的论争--对中国第一次民主实验的思考_章士钊论文

民国初期共和制的论争--对中国第一次民主实验的思考_章士钊论文

民初有关共和制度的争论——省思中国初次民主实验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初论文,共和论文,中国论文,民主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7)04-0138-07

辛亥革命成功,创立亚洲以至20世纪世界中第一个民主国。当时言必称共和,但共和一词意指甚么,除了推翻帝制外,革命成功以前似乎并没有一个共识,亦是民国创立后引起争论的根源。简而言之,辛亥革命所追求的民主,主要是代议政治、选举、宪法创立等各种民主机制,今天称为自由式民主(liberal democracy),又由于它重视国家统治机构,故又称形式民主(formal democracy)。但五四运动以还,民主问题多半以社会民主(social democracy)、人民民主(people' s democracy)等概念为讨论焦点,自由式民主及形式民主却相对受到忽视,甚至连正式译名亦阙如,反映出辛亥革命所带来的民主实验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本文希望由此方向作一个了解。

辛亥革命的民主实验为何失败?主流史观向来是从权力角度去了解,亦即革命派在武昌起义后忽视权力,没有牢牢掌握,最后为袁世凯所篡夺。然革命派为何愿意拱手把权力让与袁世凯,这与他们的民主认识有何关系?向来却略而不谈。同时在1916年以后,纵然袁世凯去世,北洋军阀当道,有关宪法与国会的争论并未停息,这与民初之讨论有没有延续之处?此点亦向来为军阀与革命对抗的论述掩盖。总括而言,辛亥革命是中国有史以来首次民主政权的创立,然究竟在这次实验中得到甚么教训,如何影响到日后的政治改革,史学界的讨论仍然不十分足够。本文因此希望由民国建立的第一年中有关共和政制的论争,观察当时的民主认识。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将论争集中于民初有关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争论,这是1912年间的热门话题。至于争论内容则以章士钊及戴季陶两人之言论为核心。章士钊很早便参与革命,但其后却远离政治,于1907年赴英国留学。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章士钊遽然返国,成为民初英国温和政治理论的重要传播者。至于戴季陶,原来并非革命派,1909年从日本毕业后,曾在江苏地方自治研究所任教,但受到当时革命风潮影响,其后言论日渐激进,最后为清廷追捕,不得不逃到南洋,任孙中山小孩的中文补习老师。戴季陶从此与孙中山结下深厚关系,虽孙中山如何影响戴氏,至今仍无具体线索,然光从戴季陶当时以天仇为笔名,便可知其激进性。戴的激进性,与章士钊的调和立场是两个极端,亦反映出革命左右两派的不同路线。② 本文借用章士钊的民主思想来讨论民主思想在民初的状况,以突显当时问题所在。

一、温和派之内阁制观

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政府形式的问题便立刻出现。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回到上海,翌日革命派召开会议,商量武昌起义后的方向。当时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主要有二:首先是临时大总统人选,会中一致选举孙中山出任;其次则为政府组织形式,参与会议的人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孙中山主张的美国式总统制,另一种则是宋教仁支持的法国式总统,亦即内阁制,至于会议最后决定采取哪一种方式,似乎相当模糊,目前史家仍有争论。[1] 然1912年3月公布临时约法时,明显是宋教仁的看法取得上风,约法第34条表明,“临时大总统,任命文武官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同意”,即由总统提名内阁国务员,经参议院同意。但第34条只是笼统提国务员,并未区别总理与其他阁员地位,以后仍不断引发争议,然议会至上的内阁制路线是被确立下来了。

由孙中山的总统制转向宋教仁的内阁制,以及日后一连串的争议,是中国建立民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验,但其重要性向来受到忽视。因为主流史观认为民初共和的失败,主要导源于袁世凯篡夺大权,破坏革命果实。反对与不反对袁世凯的争论,掩盖了当时有关共和政府以至革命派内部中的真正议题。胡汉民在其自传中便曾透露当时情况:“宋[教仁]不得志于南京政府时代,然已隐然为同盟会右派之领袖,以左派常暴烈,为社会所指摘,右派则矫为稳健,以博时誉”,[2] 文中突出革命阵营有所谓温和及激进之不同政治看法,然胡汉民在自传中仍强调其反袁立场,无法摆脱袁世凯议题。因此1911年12月26日的上海会议,在民初历史中便变成拥袁及反袁之争,而民国建立时有关总统制与内阁制两种不同民主想像的矛盾,反而淹没于历史之中。③

在南京临时政府中,支持内阁制最力的人是宋教仁,不过宋教仁是个革命实行派,他的共和国建立理论,主要来自章士钊。章士钊于辛亥前后留学英国,在《帝国日报》及《民立报》等报刊发表大量有关内阁及政党政治的文章,宋教仁把上述文章收集成册,作为其政策之理论根据。[3] 事实上章士钊与革命党中的温和派关系较为密切,他之进入《民立报》亦由黄兴引荐,故说章士钊是当时革命温和派之理论代表人物,应无疑义。④

章士钊之提倡内阁制,并非针对袁世凯,这点在1912年2月其于《民立报》上发表之《覆朱君德裳书》中说得十分清楚。朱德裳来信即提及中国历史人物“有帝王思想,无总统思想”,因此“大总统亲揽政权,总理一切,渐积所趋,即无异帝制自为”,故反对总统制。[4] 但章士钊对民主却深具信心,认为多数政治已成为世界共同趋势,“无论总统专制达于何点,而欲抹除立法一部,乃绝对的不可能”。章士钊以1912年初南京临时参议院之经验为例,当时仅只三十多位参议员,便已制衡得政府动弹不得,种种议案均无法通过,[5] 因此袁世凯的野心并不足虑。

在此覆信中,章士钊明确表示他反对总统制、支持内阁制的立场,完全基于学理上的认识。他认为,美国总统制“使政府弱而中央集权无由行”,原因是美国国会常掣肘联邦政府,最后“政府百事不可为而日流于弱”。因此中国应采行内阁制度,内阁目的非以防总统之野心,而在救政府积弱之势。[6] 内阁制的优点是在行政、立法两权的互动上,富于弹性,若行政不满意议会,可以解散重选,议会若不满意内阁,亦可以倒阁,因此双方始终能维持紧密关系,有利于国家领导权的巩固。[7] 而总统制则相反,总统四年一任,十分僵化,“任期以内国民无如总统何”,根本无责任政治可言。[8]

章士钊支持内阁此种弹性作法,是因为可以避免成文宪法的限制。章士钊非常反对成立宪法,他认为法律若有根本规范,“必至异常固定,非万不得已,不欲使之动摇。其流弊不摇动则已,一摇动则必至不可收拾,而全国流血之事,乃至数见不鲜,此征之法兰西而可知矣”。[9] 但若无法律规范,则内阁如何能与国会协调,章士钊认为政党是关键,政党可以调和立法与行政的隔阂。章又特别推崇英国之政党制度,认为英国政党制度成熟。法国虽行内阁制度,表面上已能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但仍比不上英国,原因是法国“政党之组织过劣,徒法不能以自行也”。[10] 所谓组织,章士钊认为政党最大作用有二,一为提出政策,二是赢取选举。只有提出政策,人民才能有讨论焦点,而且因为政党之看法均为相异,人民亦可以有选择余地,又政党更重要目的是赢取选举,不从选举取得政权,其政纲亦无由发挥。[11] 总括而言,章士钊是由功能观点看政党,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有效国家。

另一个章士钊着力颇多的问题是民国建立后之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建立一个强而有力政府的目标下,章士钊反对地方分权。章的着眼点是美国联邦制度,他认为联邦制是一个权力对立架构,故行政与立法分权,中央与地方分权,不但与内阁制之集权性质有异,而且防害中央政府推动政令。[12] 然武昌起义之后,省权正张,章士钊此说当然大受时人反对,章士钊为进一步推动其立场,把集权分为立法集权及行政集权。所谓立法集权是指国会万能,如英国,“凡巴力门所通过之案,无论善恶,其效力皆弥全国,各处地方议会虽亦有立法权,而其立法权乃为国会所赋予”,[13] 因此所谓统一是统一在国会之立法权底下。至于行政方面,章士钊也许是响应激进派之挑战,⑤ 反对废省之议。章士钊认为“统一国立法统一,而行政尽有不统一者也”,因为“中央以集权之故,政务过于繁重而弊”。[14] 虽然如此,章士钊对地方自治采取开放态度,究竟各省省长应否民选,则要视乎情势而定,与激进派之坚持省长民选有异。[15]

二、激进派与温和派间的争论

与温和派相对的是激进派,他们主张总统制,反对内阁制,其中主张总统制最力的是孙中山,他可以说是激进民主派的代表。孙中山之主张总统制,并非有意制衡袁世凯,其目的在建立美国式民主。孙中山对实行总统制相当坚决,他在1911年12月26日的同盟会最高干部会议[16] 上即坚决主张实行总统制,反对内阁制。他的理由是,“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对于惟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之法度”。[17] 会议进行中,南京于12月27日派出代表团见孙中山,提出袁世凯代表唐绍仪曾表示有意支持共和,但条件是由袁出任大总统一职。[18] 因此当孙中山坚持总统制时,已经知道袁世凯有可能出任大总统。有关内阁与总统之争,显然无关袁世凯。

孙中山为何支持总统制?这与他倾倒于美国政治制度有莫大关系。当然革命派中有不少是支持美国制度的,但孙中山最具代表性。[19] 比较常被引用来证明此点的是孙中山在道经巴黎返国时,《巴黎日报》记者访问他,提及革命成功以后的计划,孙中山便答以中国“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为差异。似此情势,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实最相宜”。[20] 在道经香港时,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安德生访问孙中山,他亦表示“临时政府实施军政制度,但是最后的目标是要以美国的模式为基础”。[21]

然孙中山之支持总统制,除与美国国家环境相同外,究竟有何原因,向来很少人谈及,因为革命成功后,孙身为领导人,很多事情均采取低调政策,无法批评。故求之于激进民主派的看法,则不得不由戴季陶入手。

戴季陶与章士钊间的龃龉很多,不过多流为意气之争,两者间之深层矛盾反而为人忽略。例如1912年6年间陆征祥出任国务总理一事,两人便对此出现严重争议。事情起于袁世凯出任临时大总统后,唐绍仪因其与北洋及革命派均具深厚关系,奉命组阁。但唐绍仪内阁是混合内阁,并非政党内阁,故当唐氏与袁世凯不合而辞职时,同盟会便呼吁组织政党内阁,以实践民主。不过同盟会当时并非参议院的多数党,在立宪派的共和党及共和统一党联合支持下,参议院终于通过由原外交部长陆征祥出任总理并组织内阁,内阁成员仍分别由各党派组成。不过当参议院审查陆征祥内阁成员时,因为陆征祥言语不得体,结果所提六名阁员都未获通过,甚至连立宪派都反对他们。虽然其后在袁世凯的操作下,透过舆论及军警请愿行动,内阁终于勉强成立,但其间已饱经风浪,不少人对参议院功能提出质疑。如名记者黄远庸便讥笑参议员在公共压力下改变立场,[22] 章太炎甚至建议以后内阁阁员由总统通过便可。[23]

面对此一难局,章士钊采取了调和立场,从宽解释约法第34条有关国务员任命之事。他认为国务员任命有集合及分配两重意思:所谓分配是指内阁国务员单独向国会负责,故须逐一经国会同意任命;所谓集合,是指内阁为一整体,只要国会同意总理一职,则国务员由总理选择,自然向总理负责,与总理共进退,内阁国务员无须逐一经国会同意任命。章士钊的主张,固然是希望打破国会与袁世凯之间的对峙僵局,让新内阁正式上路,但亦与其原来反对法制规范理念配合,即内阁与国会互动是经无数现实与原则之折衷及法理上之解释,共和体制才逐步成熟。[24]

但政局发展当然没有如章士钊期待的圆顺,同盟会与袁世凯为陆征祥内阁应否倒台相持不下。章士钊于7月21日发表《北京政局之大波动》,认为政党政治面临崩溃危机,因为政党政治之必要条件是国内秩序安定,若国内陷入无政府状态,则政党政治无由推动,究其原因,是当时同盟会及共和党外尚有不少政党,且政治立场不明确,在纵横捭阖中,政局自然不稳。[25] 章士钊因此提出“毁党造党”策略,要求各大小政党互相商榷政纲后,包括同盟会在内所有政党全部解散,再按照政纲重新组成两个对立政党,中国之民主政治方有步上正轨之可能性。[26] 章士钊这项提议可说是石破天惊,更引起同盟会内部各方面的不满意,成为章氏同年8月离开《民立报》之导火线。

对于陆征祥内阁与国会间的对峙,戴季陶完全归究为袁世凯阴谋造成。他认为袁氏“欲帝制自为久矣”,事前已了解到参议院必会反对陆征祥,却故意提名他出任总理,目的是要激成参议院第二次之反抗,在全国冲突下,袁将会任命段祺瑞为第三任总理,如此兵权政权悉归其掌握,之后更仿效拿破仑,拘禁议员,解散议院,以达成其帝制目的。[27] 由戴氏对袁世凯的攻击,对袁世凯政策自然又成革命派内部争议焦点,⑥ 但后面所隐含的相异政党观便很容易被忽视。

假如仔细检查戴季陶对共和政体的看法,他与章士钊并无太大差别。例如有关约法第34条之争议,戴氏反对所谓集合解释,不过其理由则以约法为南京参议院所定,则参议院应拥有解释之权,戴氏认为,“吾国共和制度新立,国基未固……宁可议院专制,使法制有可改良之机,绝不能任总统专制,启后世专横之祸”。[28] 换言之,戴氏亦推崇参议院地位,与章士钊国会至上看法并无二致。

在政党政治方面,虽然章士钊之毁党造党说饱受攻击,但当宋教仁于8月重组国民党,戴季陶仍以两党政治相期许。他认为“一国当改进之时,无论其为政治事实,其为学术思想,其间恒有二派,一则主张进步,一则主张保守”。因此戴氏并没有反对两党政治,因为“以其小党之流别论,虽各成一性质,然而其一国之大问题出,终不外两途”。故戴季陶支持保守者合并为共和党,进步者合并为国民党。当然戴季陶对国民党有更大期待,认为共和党“保守之性,己足亡中国而有余者也。此吾所以深望进步之国民结合大政团,以勇猛精进之精神,抗委靡腐败之国家也”。[29] 然而整合小党成为两大党的看法,亦与章士钊之毁党造党论相似。

因此跳出袁世凯问题,章士钊与戴季陶在政治上看法并不存在太大差异,所有纷争,都似乎离不开党同伐异的因素。不过若仔细观察,两人虽然同样是支持议会政治,同样支持政党政治,出发点却不一样。

三、温和派与激进派之差歧

章士钊为何如此偏好内阁制?这与他的国家观念及民主认识有密切关系。当民国建立之初,章士钊自英伦返国不久,便于1912年2月发表一篇讨论“国体与政体之别”的文章,强调国家体制分为国体与政体两个层次。所谓国体是指国家,为“统治权之所在”;所谓政体,即指政府,“领受国家之意思实施统治者也”。至于国家与政府之关系,章氏认为是“国家者立于政府之外而又超乎政府之上”。章氏认为“太初政府即为国家”,然由于身为统治者之政府不断变动,故国家与政府渐分开,国家自成一系统。当然国家也有变动时刻,如革命出现,“从前之系统破坏无余”,于是有宪法制定国家之新形式。但章士钊仍强调“国家者造宪法者也,宪法者非造国家者也”,[30] 国家仍然是一个不轻易变动的形态。因此国体之于章士钊,是个连续性、超然的实体,甚至超越人民之上。章士钊把这看法引申为人民并不能拥有国家主权全部的观念,因此反对南京临时约法第二条规定,亦即“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章士钊认为此条款纯粹受18世纪卢梭人民主权说之影响,他引用黑格尔说法,以国家为“国民总意之结晶体也”,而人民只是国家其中一个元素而已。[31] 这是章士钊一个颇为特别的看法,亦是他与激进派站于完全对立地位的主要原因。

不过国体是一个抽象观念,在民国建立之初,章士钊无意亦没有时间深入讨论。对章士钊而言,辛亥革命成功,统治权由君主转向人民,国体问题已经解决,无须进一步深谈,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统治机构,亦即创造新政体。章士钊强调只要国体属于人民,政体其实可以采取不同形式,所谓君主、贵族以至平民等政体无高下之别,只视其社会环境之需要。[32] 故章氏认为极端共和主义者常夸大民政与君政的差歧,其实是错误,由政体观之,“民主国之职务与君主国之职务毫厘不差”,都是执行政府功能。[33] 他甚至引用美国政治学者柏哲士之言,认为中国当前最恰当之政体为“以平民之国家而建立贵族之政府”。[34] 章士钊之极力抬高君主以至贵族政治的地位原因有三,首先是中国民智民德仍未足够,根据天演公例,民主必须循序渐进,中国初得民主,要马上实行全民政治,似不可能;[35] 其次是辛命成功之初,民权平等之说成为社会潮流,章士钊怕支持民主的激进派“骛为玄想,习为放纵,以蹈法兰西之覆辙”;[36] 第三点是章士钊追求一个强而有力之政府。章士钊鉴于西方经验,认为民主建立之初必然出现立法与行政两权冲突,然在国家富强的要求底下,两权必须互相让步,因此代表民意的立法权绝对不能过于强势,事实上章士钊认为西方内阁制正是此种互动产生的结果。[37]

因此章士钊对国家的看法,是深受进化论影响的,这种进化论又以历史延续的有机体为其特色。不过民元时国家新建,章士钊满怀希望,故谈现实层面政治较多,谈国家基本理论较少,直到二次革命后,民主建国希望幻灭,不少革命党人开始怀疑民主建国之可能性,章士钊不得不就此问题进一步说明,其国家观才逐渐披沥,其中最重要的文字为于1915年8月《甲寅杂志》所发表《国家与我》一文。该文是响应陈独秀之《爱国心与自觉心》而为,陈独秀认为人人固然要爱国,但若国家违反正义,则爱国仍是否必要?为了回答这问题,章士钊指出国家建立之道有二,首先是根据卢梭所称,国家是由契约所生的一个法律体系,是在人民自由意志下所签订的,故人民若不满意,当然有权利解散这国家。[38] 对于卢梭契约说,严复当时曾为文反驳,认为完全是卢梭虚构,因为历史上不可能有人民自由签订成立国家的契约,不过章士钊却认为有存在的可能,这就是民族的成立,民族的成立使国家成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不可能解散,否则民族亦随之而灭亡。[39] 章士钊所指民族,就是章士钊之谓国体,它是各个个体建立国家的最基本共同点,等同契约功能,亦只有在此基础之上,国家才能缓步发展,调和各种冲突。明乎此点,才可以理解章士钊为何把君主、贵族以至民主等政体等同,因为它们都是进化阶段之产物,无法超越历史性国家之范围以外。

假如说章士钊强调一个历史性的国家体,戴季陶的国家观可以说在另一极端,强调国家是人民的自由组合体,这观点在其讨论宪法时更为突出。1909年戴季陶在江苏地方自治公所担任教职时,曾发表《宪法纲要》一文,指国家是“以人及我而成”,亦即“人之总体之谓也”,而个人之所以形成,又完全是由于其“自由意力”活动的结果。[40] 与章士钊的国家观相较,戴季陶是一个绝对自由主义者,他认为国家只不过是个人之集合体,完全否定一个超然“国体”的存在。不但如此,戴季陶更认为国家内之各个个体互相依存,没有差歧,因为“我之生匪全不赖乎他人者,于是我之与人,人之与我,竟成密切不可分之关系,此关系之深而久者,其行几如一人。就生物学言,则谓之曰群,就哲学言,则谓之曰普遍我,就法学言,则谓之曰人格”。[41] 因此国家是由一群同构型的个体组织而成,没有章士钊上智下愚的看法,戴季陶亦因此采取乐观态度,不像章士钊由冲突层面看国家构成。

至于国家形成方式,戴季陶举出三种学说:以社会为本、以契约为本、以进化为本,但对三者皆不认同。戴季陶认为以社会为本过于一般,未能突出国家之特性;以契约为本是卢梭说法,但契约只反映人与人的“相对关系”,非“绝对关系”,不足以说明国家;至于进化说亦过分浮滥,万物莫不由进化,亦无法说明国家特性。[42] 对戴季陶而言,国家是一个法人,“以法而存在之合成人格者也,故无法则不能存在”。[43] 不过戴季陶之所谓法,不单是法律条文,最重要的是国民精神的总和表现,故“国家者,由个人而成以最超越之精神存在于特殊地位之自主团体也”。[44] 因此法律是人民总体意志的表现,亦是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是人民精神的表现。[45] 戴季陶对法律以至宪法高度期待,认为是国家最重要的基础。而法律以至法律精神的刚性特征,亦有异于章士钊之缓步渐进的历史观。

亦因为戴季陶之乐观,他之支持总统制,是因为总统制最能直接反映人民权利,这观点可见之于戴氏的联邦制度观。联邦制度问题向来只被关联到反对袁世凯或反对中央集权问题,但戴季陶却以联邦制度为其实践直接民权之不二法门。在一篇呼吁省长民选的文章中,戴季陶指出人民常受限于“狭义的参政权之思想”,亦即“以为参政权者,即参与立法之一部为已足,而选举权者亦限于选举议会之议员为尽其责,所谓共和者,以能选总统,即参政权已达其目的,而共和国人民之权利义务,遂于此终矣”。[46] 戴季陶在文中主要强调省长民选,并未能完全阐发其直接民权理念,原因有数个。首先是地方政制是该文要申明的重心,未便偏离主题,更重要的是当时他正攻击总统袁世凯滥权,故未便为总统扩权张目,第三点是当时举世仍以间接选举总统为主流,戴氏有没有如此明确想法仍有待考查。然文中戴氏明确主张人民应全面参政,故云“完全之参政权,即人民有参与立法司法行政之权也”,而且戴氏更间接表达出直接民权的想法,所谓“有宪法之国,其立法司法行政,皆受宪法之保障,而共和国者,其宪法之根据为人民,故立法司法行政之权,直接受宪法之保障,即无异间接受人民全部之保障”。[47] 戴氏一切以人民为依归,与章士钊之人民只是国家要素之一的看法,截然对立,亦难怪孙中山对临时约法表达不满,只承认约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为他所同意,其它一概与之无关。

戴季陶另一个支持总统制的原因是权力制衡形式,此点亦是他与章士钊相异之处。戴季陶主张政治权力的冲突与制衡是常态,无须力求协调。政党是其中一例,无论章士钊或戴季陶,均主张政党应有不同政纲,彼此竞争,但章士钊完全由功能角度看党争,仍然反对根本上对立,因此戴季陶直接质疑章士钊,以“行严先生所持之见,既为应有政党,则不宜开口便说党争亡国”。[48] 戴氏认为党争“不特不能亡国,且足召国家之发展”,因为“真理以争而愈明”。[49] 另一个例子则为三权分立问题,戴季陶支持三权分立的原因有二,其一是防一机关之独断专横,总统以至国会互相制衡,不会独断权力;另一个原因则以国家愈进步,权力机构分科愈发达,故独立机构之形成,势所必然。

四、结论

内阁制与总统制之争,在民初政治议题中可说是昙花一现,而当时争议地方,又多半集中在袁世凯权力问题,及袁氏帝制失败,有关总统权力的争议,亦因而告一段落。但正如上文提及,总统制与内阁制争议所涉及之行政立法、宪法等各种共和制度问题,到北洋政府时期仍引起无数纠纷,直到曹锟当选总统后,各界对共和制度再不抱任何希望,民初的民主争议才告终歇。因此内阁制与总统制之争,在中国的民主发展过程中,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总结本文的讨论,民初有关民主论争的特征有三:首先争论集中在政治结构上,即国会、内阁以至总统的功能与角色,这点以章士钊最为明显,他的政论文章少有涉及政治以外范围的;戴季陶讨论范围较广,也许受到孙中山民生主义影响,他对华侨、贸易、民生等问题均讨论及,但很少把政治与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更不要说把社会看作政治基础。故无论章士钊或戴季陶,均视政治与社会为两个独立互不干涉的范畴,甚至可以说对政治抱过大希望,认为只要政治上达成改革目标,其它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这种政治自由主义的倾向在民初十分流行,章士钊及戴季陶可以说是典型代表,代表了政治个人自由主义热切追求的浪漫思想。

其次是法律观点又在政治方案中占有十分重的比例。宪法之争是最突出的例子,若以章士钊及戴季陶而言,几乎所有争议都可以追源到他们的法学观点,而两人的看法又代表了当时两个主要思想流别。章士钊一直强调法律以至宪法均为历史产物,不应该给予过分硬性定义,故法律是妥协及调和的结果,这是章士钊备受攻击的原因,因为他经常为迁就现实而妥协原则,故当国会为陆征祥内阁争执不休时,章士钊便放弃其政党内阁原则;与此相对便是戴季陶,他支持一个刚性法制,法律并非历史产物,而是一个国家精神的表现,不容妥协。然无论是历史观或精神观,两人均以法律为解决政治纠纷之不二法门,法律观点的衰微是民初民主思潮一个重要的转折关键。

第三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亦是两人争执的重要问题。比较有趣的现象是民初力主联邦制的戴季陶,到北伐以后却成为统一派,而力主大一统的章士钊,在国民政府时期却成为力挺异议分子的民主人士。两人观点之转变是否能纯粹归因于权力关系的替换?值得深思。论者常以晚清督抚力量崛起,代表中央政治力量的衰弱,故民初有关联邦问题的争议,事实上是重建中央地方关系的一个尝试。事实上两人均不否认要给予地方相对自主的权力,但戴季陶从势之角度出发,认为以中国地方之大,民主潮流之需要,联邦制度是必然解决方案;而章士钊则从富强角度出发,坚持政治上整合的必要性。两种观点其实在整个北洋时期均争论不休,只有在北伐以后才日渐销声匿迹。由中国近代延续下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到今天仍在重建中,双方争论的观点仍然值得我们参考。

注释:

①本文曾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近代史研究》编辑部、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主办,于2006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一九一○年代的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

②章士钊研究近年较受学界注目,《章士钊全集》于2000年出版(上海:文汇出版社),另专门研究有邹小站《章士钊社会政治思想研究,1903-1927》(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郭华清《宽容与妥协:章士钊的调和论研究》(天津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有关戴季陶的研究较少,本文主要参考拙著Tai Chi-t'ao's Pursuit of a New World Order( Ph.D.diss.,University of Chicago,1993) 。

③吴景濂便指出在南京参议院中,其实很少谈到袁世凯。见吴景濂《组织南京临时政府的亲身经历》,《辛亥革命回忆录》(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8册,410-411页。

④章士钊是否革命派,到1925年胡汉民撰写《自传》时,仍指责章氏非革命派,所谓“民国元年始由英归国,惭其落伍,遂标榜无党以自高”,这是辛亥革命左派的观点。但章士钊在二次革命时并未依附袁世凯,并在日本拥黄兴组织欧事研究会,发行《甲寅杂志》,故其虽未加入同盟会以至国民党,然思想仍与革命温和派类同。见章士钊《与黄克强相交始末》,《辛亥革命回忆录》(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62年),第2册,143页。

⑤胡汉民在《自传》中便特别指出,南京时期他与宋教仁争论点之一便是中央地方关系。他主地方分权,因为革命力量在各省,地方分权可以防止专制。见《胡汉民先生文集》第2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年,71页。

⑥民立报社论便指责激进者日日攻击袁世凯,无异迫袁氏为帝。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民国初期共和制的论争--对中国第一次民主实验的思考_章士钊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