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本土小说与现代化_乡土小说论文

美国本土小说与现代化_乡土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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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化的地理标记常常被认为是“城市的兴起”,因此美国文学史对现代性的研究一向注重城市文学,特别是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文学,而将表现乡村的文学边缘化。最近三十年来美国城市文学研究的活跃与繁荣愈发凸显出美国乡土文学研究的沉寂和薄弱。这种研究现状既割裂乡村与城市的密切关联,也遮蔽了乡土文学对现代性的深切关注。

       美国乡土文学通常指美国内战后到20世纪初的地方色彩文学(local color fiction)。目前学界对美国乡土文学的定义主要强调其两个特征:地域特色和田园理想。①从田园范畴来讨论美国乡土文学,强调乡土作为无根的现代人的精神皈依;从地域范畴来讨论美国乡土文学,将地域文化和地域自然作为乡土文学的基本要素,强调地域性与现代性标准化和同质化的对立。但这样的定义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将乡村与城市的复杂关系简单化,将其视为前现代与现代的二元对立,即,将乡土视为对于现代性的逃逸和背离,片面地突出乡土文学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第二,田园理想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怀旧情绪,是一种跨历史的文学传统,贯穿于英美文学和世界文学。对此,英国文论家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1921—1988)在《乡村与城市》中(The Country and The City,1975)有深刻分析,美国评论家利奥·马克斯(Leo Marx,1919— )在《花园里的机器》(The Machine in the Garden:Technology and the Pastoral Ideal in America,2000)中也有鞭辟入里的分析。因此,如果将逃离城市、回归自然作为美国乡土文学的主要特征,则忽视了美国乡土文学的独特历史语境及其对当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作用。

       超越上述研究僵局需要另辟蹊径,当代文化地理学和后殖民批评为此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借鉴雷蒙德·威廉斯、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道琳·玛西(Doreen Massey,1944— )、拉图尔(Bruno Latour,1947— )关于乡村/城市、前现代/现代、空间生产的论述以及霍米·巴巴(Homi Babha,1949— )关于“第三空间”、“杂糅性”(hybridity)的概念,重新思考传统文学史对美国乡土小说的判断,即,美国乡土小说是否与现代化绝缘?是否与城市化对峙、与全球化背道而驰?

       本文将以此问题为出发点,探讨美国乡土小说与现代性的关联。本文将美国乡土小说置于美国现代化进程中地理转型、文化转型、经济转型的背景下,通过研究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如何被反映、折射、嵌入于美国乡土文学,揭示现代化在美国乡土文学中的“隐形在场”。本文认为,美国乡土文学既体现了对乡土文明和伦理的留恋和守望,也体现出对现代化科技进步的认同和接受;美国乡土小说兼具“双重视野”,占据“第三空间”,通过“流动性”和“杂糅性”,展现了乡土小说对现代性的思考。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方面,乡土文学是现代性的产物;另一方面,乡土文学参与了现代化进程。

       一、乡土文学的兴起:杂志·铁路·文学旅游

       乡土文学是现代性的产物。乡土小说的产生只有放在现代化进程的历史语境下研究,其意义和文化功能才能被全面展现。在19世纪后期,铁路的高速发展和杂志的规模发行是乡土文学兴起的物质条件,而城市化引起的现代人焦虑是乡土文学兴起的精神需求。

       美国乡土文学的流行与内战后美国现代印刷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各种印刷品中,杂志对乡土文学的推动作用最大,很多美国文学史对此都有论述。例如,《美国文学与文化》(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ulture 1900-1960,2008)一书指出,“地方色彩运动在内战后期兴起,与杂志的发行和流通加快同期发生。地域文学在当时起一种虚拟旅游的作用,是体验美国其他地方的一种途径”(McDonald49)。关于乡土文学与虚拟旅游的关系,《哥伦比亚美国小说史》(Columbi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Novel,1991)中也有论述,“19世纪后期的作家在初出茅庐时都在杂志上发表小说。他们所写的乡土小说或地方色彩小说拥有忠实的消费群体,即城市中产阶级。他们对地方色彩文学有浓厚兴趣,一是将乡土作为怀旧对象,作为现代性的他者;二是将乡土作为异域风情,作为扩大视野的途径。因而,地域文学其实是一种文学旅游”(Kaplan 251—252)。

       乡村旅游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的美国中上阶层群体中很具普遍性。19世纪后期正是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始加速发展的时期。工业化使人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市场化使人的关系变成了交易。同时,工业化造成了大规模的移民,城市化和阶级分化加剧了人们的疏离感、焦虑感和碎片感。迪恩·麦克内尔(Dean MacCannell,1940— )指出欧美现代性的特征就是总是到远离现代性中心的边缘去寻找救赎都市现代性痼疾的药方:“对于现代人来讲,真实(authenticity)永远在别处。”(Rosaldo 3)这里的“真实”指的是简单、纯朴的生活方式。乡村旅游作为现代人的精神需求,体现了现代性的悖论:先消灭前现代,然后再缅怀和追念前现代。

       美国乡土文学的大量出现是对这种需求的回应。《19世纪90年代的美国》详细阐述了19世纪末期杂志、图书市场与作家的关系。随着图书市场的扩大,图书市场变得越来越分化。《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s Monthly) 《哈珀斯月刊》(Harper’s)等高端杂志主要面向知识精英。这些杂志在波士顿和纽约出版,虽与新英格兰地区的生活联系密切,但很快赢得了全美读者。当时享有盛名的乡土作家布勒特·哈特(Bret Harte,1836—1902)、玛丽·维尔金斯·弗里曼(Mary E.Wilkins Freeman,1852—1930),甚至今日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家,都为这些杂志投稿,并受到热烈欢迎,例如,萨拉·朱厄特(Sara Orne Jewett,1849—1909)的新英格兰地区的小说、汉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1860—1940)的西部小说、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的密西西比河小说、凯特·肖邦(Kate Chopin,1850—1904)的克里奥尔(Creole)小说。(Ziff 20—127)虽然凯特·肖邦的《觉醒》(The Awakening,1899)被奉为女性主义的旗帜,但肖邦在其作品中对于新奥尔良风景的生动再现、对当地法语方言绘声绘色的描写也是吸引读者的重要因素。“豪厄尔斯(Howells)曾代表《哈珀斯月刊》要她多多投稿。”(Ziff 309)在现代化、标准化进程中,这些地域风情和民俗、民风、方言满足了读者对地方特色的追求,寄托了对前现代的怀念。

       如果说通过杂志传播的乡土文学充当着文学旅游的功能,这首先归功于铁路现代交通技术发展对“流动性”(mobility)的增强。旅游曾经是上层阶级的特权,但铁路的发展推动了旅游的平民化。1847年8月28日,北方铁路通车,丹尼尔·韦伯斯特在现场演说:“铁路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其它的发明。铁路消除了地域障碍,实现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平等的愿望。穷人和富人都可以乘坐这个交通工具。”(利奥·马克斯152)19世纪的铁路建设影响了美国的三大地理运动:西进运动,国家统一和城市化。

       这三大地理运动都涉及人口的空间移动和随之而来的文化碰撞,使聚焦于地区之间关系的乡土小说盛行成为历史的必然。首先,铁路的建成吸引着移民到达曾经由于路途遥远而望而却步的西部,布勒特·哈特以描写淘金时代的西部文学而一夜成名,正是由于人们了解西部的迫切愿望。其次,火车一方面促进联邦统一和城市化,导致文化均质化和标准化,但另一方面,也激发了人们对地方独特性的渴望和对异域文化的兴趣,因此,催生了旅游服务业。旅行写作和乡土小说是这种市场需求驱动的产物。火车改变了人们的地理观,从关注沿途风景转而到关注旅行目的地特色。沃夫冈·施维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ch,1941— )在《铁路旅行:19世纪时间和空间的工业化》(The Railroad Journey: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ime and Space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1977)中指出:“前现代社会的交通工具是马车,舟车劳顿让人感觉到路途遥远,而火车的高速行驶消减了人们的空间跨越感,尤其是直达卧铺火车提供的餐车、酒吧、报纸等服务更是让旅客忘记了车外空间的变化,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到达站或目的站”(Shivalbusch 38)。因此,“目的地”一词成为当时旅行写作和乡土小说的热词。

       《哈珀斯新月刊》(Harper’s New Monthly Magazine)创刊于1850年的新英格兰地区,与美国铁路建设的开启与发展同期,通过对比该月刊的文章在跨大陆铁路竣工之前与之后的变化,可以看到铁路与旅行写作和乡土文学的关系。《哈珀斯新月刊》在19世纪60年代大多把西部描述为荒蛮之地,把读者当做探险者,如1860年有一篇文章标题为“到佐治亚绿地狩猎野兽”(“Wild Cattle Hunting on Green Island,Georgia”),配有印第安人狩猎和动物尸体的插图。但到了19世纪70年代,随着铁路的发展,文章的标题一改以前的探险风格,而是将读者作为潜在的旅游客户,如1872年的“加利福尼亚州:旅游攻略”(“California:How to Go There and What to See By the Way”)主要描述火车旅行的舒适和方便。(Nordhoff 865—881)可以看出,铁路扩大了人们的生活半径,旅游不再是探险,而是对地方特色的体验。另外,旅行指南与地方色彩小说传统上被认为是与小说二元对立的文类,但在19世纪后期的《哈珀斯新月刊》上却发挥着相同的文化功能,即,通过对某个地方的生动描写招徕读者和游客。在此类杂志上,旅行指南与地方色彩小说同期连载,例如,朱厄特在《哈珀斯》上连年撰稿描写英格兰的乡村生活,这些被放在一个“东北部研究”的栏目中,与“大西部研究”同步进行,虚实难分,读者抑或把两者权当铁路时代的旅游消费也未尝不可。由此看出,美国乡土小说虽是一种虚拟旅游,却促进了真实的旅游。无论哪种旅游都离不开铁路所提供的物质平台。

       二、流动性·杂糅性:乡土小说中的现代性

       一直以来,乡村与城市的对立常被等同于前现代与现代的对立,乡村总是被排除在现代性之外。这种思想导致传统美国文学史忽视了乡土文学中对现代性的表现。在传统美国文学史中,乡土小说常被视为对阿卡迪亚(Arcadia)田园牧歌的追念。其实,美国乡土小说并没有拒绝现代性的到来,因为美国乡村空间早已被现代性所渗透,远不是与现代性绝缘的世外桃源。

       雷蒙德·威廉斯在《乡村与城市》中纠正了将乡村与城市对立的误区,指出现代性的触角已经抵及乡村。与此一脉相承的思想还出现在威廉斯的另一部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xism and Literature,1978)中,该书进一步指出,在同一个时代会有不同思想同时存在,即主导思想、历史遗留思想和新兴思想。现代化进程既有序曲,也有余音。前现代和现代在乡村同时存在。除此之外,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的《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pace,1991)指出了社会空间的异质性;道琳·玛西的《空间、地方与性别》(Space,Place,and Gender,1994)中揭示了各个地方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以及地方/空间的动态性。(Massey 155)这些文化地理学理论为研究乡村空间提供了启示:乡村空间不是封闭的、纯粹的前现代空间,而是被现代性所渗透。另外,后殖民批评提出的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的互动同样适用于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研究,霍米·巴巴的“杂糅性”的概念为研究乡土小说中的个体现代性与身份认同提供了理论基础。

       本文认为,乡土文学中的乡村空间是兼具前现代和现代的“第三空间”,并通过小说人物的“杂糅性”和“流动性”得以体现。

       铁路开启了现代流动性的新纪元,开创了城乡关系、地域与全球关系的新时代。根据《铁路旅行:19世纪时间和空间的工业化》一书,“19世纪最富现代性的标志非铁路莫属,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将不同空间联成国家网络”(Shivalbusch 186)。铁路消除了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空间隔离,火车改变了乡村生活的视觉和听觉方式,火车停靠乡村站台,增加了乡村与城市居民的互动。因此,铁路打破了乡村的封闭性,建立了乡村与城市的联系。阿里夫·德里克(Arif Dirlk,1940— )引用拉图尔的铁路网络说明地域与全球的一体性:“一条铁路是本土的还是全球的?两者都不是。你完全可以说它是本土的,因为你可以随时发现铁道枕木或铁路职工,你会看到沿途散布着车站、自动售票机。然而它又是全球的,因为它能使你从马德里到达柏林,或从布莱斯特到达海参崴。”(德里克29)

       铁路将地域连成国家乃至全球网络的体现之一是铁路标准化时间的采用。在美国,标准化时间在1883年启用。林·克比(Lynne Kirby)指出:“伴随着时间的理性化而来的,是市场的理性化。铁路消除了地理障碍,使得在全国市场追逐利益成为可能。城市可以制约乡村,所有地域被紧密连接一起。”(Kirbyn 51—52)这种全国性的标准化时间改变了人们的日常起居安排,体现了资本现代性的全面渗透。乡土小说家朱厄特的短篇小说“去什鲁斯伯里”(“Going to Shrewsbury”,1889)显示了火车时刻表的标准和无情。“火车极不情愿地靠停在一个小站,只见一位年长的乘客匆忙上车,还来不及站稳,火车就突然启动向前行驶了。”(Jewett 700)火车的匆忙跃然纸上,火车时刻表规定在某站的靠停时间与该地经济地位成正比,车站与乘客都被一种无处不在的力量所左右,那便是现代性的隐形巨手。

       以铁路为标志的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对前现代的冲击,在美国文学史中常被作为一种侵入性文明的象征出现。例如,利奥·马克斯(Leo Marx,1919)在《田园里的机器》(The Machine in the Garden,1964)中写道:“与火焰、烟雾、钢铁、速度及噪音相联系的火车是新型的工业力量的最主要象征。火车对于田园宁静的侵扰以各种版本的描述出现在1840年以来的美国作品中。作家们反复采用了同样的寓意,描写机器闯入一个宁静的封闭空间。机器被看做是骇人的闯入者,侵扰了田园乐趣的幻想。”(马克斯19)

       然而,美国乡土小说没有一味地抵制铁路所代表的现代性,而是理性地接受现代性所带来的经济和文化变化。在内战后到19世纪末,铁路推动了度假村旅游业,促进了乡村与城市的交流。美国乡土文学对度假胜地的描写捕捉到了现代化进程对旅游业的影响,并反映了城市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的互动。许多乡土小说[如弗里曼的短篇小说《詹姆逊一家》(“The Jamesons”,1899)、朱厄特的短篇小说集《南希的一生》(The Life of Nancy,1895)和经典乡土小说《尖枞树之乡》(The Country of Pointed Firs,1896)、凯特·肖邦的《觉醒》等]都通过民宿客栈反映了旅游的商业化。

       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铁路旅游指南把民宿客栈作为私人度假形式之一进行推介。跨地区的旅游公司、旅行社和官方旅游代理提供了餐饮、休息等一条龙服务,具有经济实力的游客可以在不同档次的旅游服务中自由选择。豪华酒店可以提供私人服务和各种设施,但价格不菲;而乡村民宿客栈则价格低廉,适合消费能力较弱的人群。

       例如,朱厄特的短篇小说集《南希的一生》中的第一篇小说“南希的一生”描写了来自波士顿的哈佛社会名流汤姆与缅因州乡村姑娘南希之间的故事。他们的地位悬殊、文化迥异,友谊之花如何发芽?这与民宿的热情招待有关,在19世纪后期旅游商业化的时代,这种热情招待在看似纯朴民风的后面潜藏着商业动机。朱厄特生活的缅因州是暑期旅游胜地,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休闲或投资假日酒店。曾几何时,暑假是富人和艺术家的专属,但到了19世纪60年代,教师、牧师等成为新兴游客。他们更青睐价格适中的乡村民宅,于是催生了乡村客栈。这些城市游客不免挑剔、傲慢,但他们支付的是实实在在的现金,因而颇受乡民欢迎,毕竟这比种地收益既快且多。该小说展现了乡村客栈不仅与城市游客缔结友情,而且还为当地招商引资做了贡献。

       因此,威廉斯在《乡村与城市》中写道,“乡村与城市之间并不是纯真与邪恶的简单对立”(Williams 75)。市场化、城市化导致了乡村伦理与文化的变迁,乡村不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块“飞地”。乡土文学奠基人汉姆林·加兰的短篇小说集《大路》(Main-Travelled Road,1891)就集中反映了记忆中的乡土在现代化转型中的瓦解。其中《神鸦》(“God’s Ravens”)叙述了大城市一个疲劳过度、才思枯竭的报社记者罗伯特希望通过回归乡村获得安宁和灵感的故事。在行程准备过程中,罗伯特对家乡威斯康星的田园生活心驰神往,但他最终发现,真实的乡村远非他想象的那般美好,乡村同样充满了现代性的压抑和焦虑。想象中的乡村仅是一个思念的美学对象和怀旧符号。

       回归乡村是怀旧的冲动使然。然而,过去不可重返,现代化进程不可阻挡,美国乡土文学通过小说人物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双向流动表现出对现代化的积极面对。以朱厄特的《乡村医生》(The Country Doctor,1884)为例。小说标题“乡村”、“医生”本身就是乡村/城市的混合体,“乡村”是地理概念,通常与“城市”对立,而“医生”通常与“城市”关联,因为城市是现代医院、医学院和药物研究所的集中地。由此,“乡村医生”在前现代/现代之间架起桥梁,并通过人物的空间“流动性”和身份“杂糅性”得以体现。

       小说主人公“南”的“杂糅性”表现在多个层面。首先,在性别身份上,南是世纪之交“新女性”的典范,南不仅是职业女性,而且是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双性同体。在传统女性规范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南追随其监护人莱斯利医生的医疗事业,甚至放弃婚姻和家庭,这种做法在1884年对于女性来讲是违背常理的“越界”行为。

       其次,南的性别“越界”与空间“越界”密切相关。道琳·玛西指出:男权社会通过对女性空间流动性的控制使女性处于从属地位,并在意识形态上灌输女性与家庭空间、本土空间的天然联系,使女性和“家”成为稳定的象征,限制女性的自由发展,剥夺了女性的独立自主。因此,只有冲出空间束缚,才能实现性别平等。在《乡村医生》中,南在性别身份上的超越与她的空间流动是同步的。在地理身份上,南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运动使她获得了空间性,在流动性与稳定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点。该小说用了很长的一章描写莱斯利医生与其大学同学费瑞斯医生所代表的两种对立的地理身份。小说称前者为“居家男人”(stayer at home),后者为“流浪男人”(the wanderer)(Jewett 81)。前者“扎根乡村、专心治学”(Jewett 72),后者,“是海军医生,游荡四方”(Jewett 72)。小说暗示,作者要开发第三种身份,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杂糅性”身份。“南虽然是个乡村孩子,但她照样能适应城市家庭。她有着乡村的自给自足、自尊自立,但也有城市的为人处世的圆滑”(78)。南兼具乡村与城市的性格,使得她在乡村和城市都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南的杂糅性不仅是其天性使然,而且归功于铁路旅行。南第一次离开“旧村”(Oldfield)前往波士顿时,铁路开启了南地理身份的新篇章。“莱斯利医生和南从乡村向着火车站出发时,没有人意识到,一个曾经熟悉的生活篇章已经画上句号。”(Jewett 114)波士顿的求学生活让她感觉到,“南不再属于那个村庄,她现在是更大世界的公民,她的视野突然变广了,在以后的岁月里,她还会看见山后面还有更多的山需要跨越”(Jewett 116—117)。

       南的“杂糅性”和“流动性”通过小说的地理结构得以强化。南的流动轨迹可概括为:南带着医学天赋从乡村来到城市接受现代医学训练,学有所成之后再回到乡村,帮助乡村医学现代化,南成为乡村与城市之间的使者。丽塔·菲尔斯基(Rita Felski)在批评现代性的性别误区时指出:“现代性的定义总是指向男性,女性总是被排除在外。”(Felski 198)但朱厄特的小说显示,现代化进程离不开女性和乡村的贡献,女性将现代医术引进乡村,乡村也给女性实现抱负的机会。女性和乡村都参与了现代化进程。同时,南集乡土根性和流动性于一身,体现了地域性和世界性的统一,象征了现代主体性的兴起。

       美国乡土作家对现代流动性的认同和参与以及对空间和身份“杂糅性”的设想,突破了传统小说中地理身份的两极形象:一极是漂泊流浪汉/游荡者的形象,另一极是扎根一地、终老一生的形象。齐格尔特·鲍曼(Zygmunt Bauman,1925— )在《流动的现代性》(Liquid Modernity,2000)中指出,在人类历史上,定居与游牧是两种主要的生活方式。在现代性的不同阶段,定居/游牧的地位各有不同。在早期现代性时代,“进步”意味着放弃游牧、寻求定居。但在流动的现代性时代,游牧占据了优势,成为现代精英的标志。而19世纪后期的美国乡土文学,有如现代主义的序曲,创造了“杂糅性”的乡土人生,他们既有开阔的世界视野,又有扎实的地方根基。这种身份认同概念反映了美国乡土文学对现代性的双重态度:对流动性的赞许,对稳定性的怀恋。

       美国乡土文学超越了前现代/现代、乡村/城市的简单二元对立,将前现代/现代压缩于同一时空,构成一种复杂的“间质性”文学:其对前现代乡村的诗意想象是对现代的质疑和反思;其对前现代的理性祛魅体现了对现代的迎应和接受。美国乡土文学直面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的变迁,其对现代性的双重心态反映出现代性自身所蕴含的悖论,彰显出现代性的内在矛盾。周宪将此归结为现代性的内在张力,“现代性自身就存在两种彼此对立的力量,或者说存在着两种现代性及其对抗逻辑”(周宪129)。科学现代性追求科技进步,对现代性进行审美批判,并质疑现代性。美国乡土文学既是科学现代性的产物,也是审美现代性的主体,它参与了美国乡村现代化进程,展现了对现代性独特的理解和期许。

       注释:

       ①关于美国乡土文学的定义,见:常耀信:《美国文学史上册》,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91页。Donovan,Josephine.New England Local Color Literature:A Women’s Tradition.New York:Continuum,1988,p.8.; Lathbury,Roger.Realism and Regionalism 1860-1910.Facts on File,Inc.p.57; June Howard.“Regionalism,Local Color,National Literature,Global Circuits.” A Companion to American Fiction 1865-1914.Ed.Robert Paul Lamb.Wiley-Blackwell,2009.1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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