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社会文化基础_中国的人口论文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社会文化基础_中国的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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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尔萨斯主义兴起的原因

马尔萨斯(1766-1834)及其人口理论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学术界的影响更为深远。据称,其《人口原理》从1798年首次出版至现在近200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是“争议最多的一部著作”[1]。但是,不论人们如何评说马尔萨斯的理论,有一点则是公认的,即在经济领域,马尔萨斯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人口问题;《人口原理》的出版,使人口学说逐渐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马尔萨斯被称为人口理论体系的首创者。该书的基本内容是,人口增长速度具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速度的趋势,不加节制的人口增长会导致贫困、失业和社会动乱。

马尔萨斯及其《人口原理》在当时的西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人口原理》第五版(1817年)问世以后,“马尔萨斯变成当时最受欢迎、最被人谈论,也是最遭受侮辱的人”。1800年以后,“政客、经济学家、以及受重视有影响的期刊的编辑,这些有地位的人都接受他的见解”;一些保守的和激进的人甚至把他当作救世主[2]。受马尔萨斯理论影响的人包括生物学家达尔文、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鲁姆斯·穆勒等。李嘉图高度评价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他说:“关于马尔萨斯先生的《人口原理》,我在这里有机会表示赞扬,不胜欣幸。反对这部伟大著作的人的攻击只能证明它的力量。我相信它应有的声誉将随着经济学的发展而传播遐迩,因为它对于这门学科做了非常卓越的贡献”[3]。在欧洲大陆,马尔萨斯的理论也有很多追随者,德国的施穆勒(1838-1917)、瓦格纳(1835-1917)都接受了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在法国,萨伊(1767-1832)致力于普及马尔萨斯的理论。当然,批判马尔萨斯理论的人也不少,如英国经济学家西尼耳(1790-1864)、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第(1773-1842)等。但是,所有这些批判都没有使马尔萨斯理论销声匿迹,反而使它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

此外,马尔萨斯的人口思想也迅速地在英国政府的立法和政策中体现出来。1830年,英国下院撤回了新济贫法提案。1832年,英国议会建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负责调查济贫法制度的作用,并提出改革建议。两年以后,英国政府集中了整个济贫法的管理权限,缩小了济贫的范围,限制那些申请济贫但身体健康者进入贫民习艺所。在英国,从1831年到1847年间,按济贫法得到救济的贫民减少了40%左右[4]。

马尔萨斯主义为何能在欧洲乃至世界得以迅速传播?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近代欧洲,尤其是英国等西欧国家人口的长期增长趋势。大约在近代初期以后,欧洲人口基本上处于不断增长之中。1500年至1700年的200年间,是欧洲人口膨胀时期。从18世纪起,欧洲各国人口进一步持续增长,大部分国家持续增长到整个19世纪。具体而言,欧洲人口在1500年时约在8000万至8500万之间,1600年欧洲人口约为1亿到1.1亿,1700年为1.1亿至1.2亿,而到1800年时已增至1.87亿,1850年约为2.65亿,1900年欧洲人口已达4亿。在此期间,英国一马当先,它的人口增长幅度远远高于西欧其他主要国家(如法国、尼德兰、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从1680年到1820年,西欧各国的人口总数平均增长62%,1820年到1900年平均增长73%,而英国的人口在这两个时期的增幅分别达到133%和166%[5]。

第二,人口增长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降。人口增长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人口的增长,物价也跟着上涨,这种密切的关系至少在巴尔萨斯发表《人口原理》以前的250多年里一直保持着,并延续到19世纪的最初十年[6]。下表小麦价格的不断上涨是英国人口与物价关系的一个具体例证[7]。二是随着人口的增长,人们的实际收入下降了。这两者在英国长期成反比关系,只是在19世纪初期以后才改变[8],至少在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原理》前后的那个时代,英国人的生活水平是呈下降趋势的。

每夸特小麦平均价格表

时期

小麦价格

1770-1779

45先令

1780-1789 45先令9便士

1790-179955先令11便士

1800-1809 82先令2便士

1810-1814 99先令2便士

第三,资本主义生产造成“人口过剩”。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使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不断流入城市,成为无产者;另一方面,工厂制度的建立、机器的使用,大量的小生产者和工人被排挤出生产领域,他们成了一批“过剩”的人口。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早已作过深刻的揭露。

以上三方面情况是马尔萨斯主义兴起的基本原因,所以,人们的解释通常也限于此。例如,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曾经探讨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反人口主义,“或者把它和19世纪使这种态度大为流行的一个人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马尔萨斯主义——竟能从18世纪中叶起就在经济学家中间冒了出来”。他认为,反人口主义学说实际上起源于法国,18世纪法国并不美妙的经济和政治处境,使得“人们的思想从大胆的冒险转向于农业所能提供的机会,从不断进化的梦想转向一幅‘成熟的’或接近静止的经济的图景”。而在英国,由于人们经常受失业的困扰,尤其在18世纪末的产业革命期间,这些问题比以前变得更加严重,结果,“反人口主义的情绪也在英国人头脑里占据地位”[9]。作为当代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特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十分富有逻辑。但是应当指出,他的分析基本上限于经济学的思维框架。

本来,人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这二元的特性决定了人口问题首先是一个经济方面的问题。但实际上,人口问题远比人们通常所想的复杂。人口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10],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习惯、心理、地理环境、生产方式等很多方面都密切相关,这就需要研究者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比如,从物质经济方面看,马尔萨斯主义的兴起显然表明当时的英国和西欧面临着一定的人口压力。但也应看到,一定的人口压力并非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社会反应,人口压力是一种伸缩性极强的社会现象,一个社会稍有人口压力,便会迅速对此作出强烈反应;另一个社会有很大的人口压力,却会麻木不仁,直至人满为患。在这两种情况下,影响到人口压力的因素就不止是经济方面了,许多被研究者所忽视的因素,实际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历史和文化传统就是这样一种不易为人察觉而又左右着社会对人口压力的态度的因素。这一认识是我们通过对中国近代人口问题的对比而得出的。

二、中国“马尔萨斯主义”的命运

中国近代人口增长极快。从1650年约0.9亿人口,增至1850年前后约4.5亿[11],200年间人口净增4倍,我们称此一时期的中国人口增长发生了革命并无不妥。

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有识之士开始考虑人口问题,洪亮吉(1746-1809)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在《治平篇》和《生计篇》两篇文章中阐述了自己对当时人口问题的看法,认为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而田地、房屋“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显然,这里的数字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但他的看法与马尔萨斯关于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生活资料按算术级数增长的观点相类似。此外,他预见人口过多可能会带来的社会后果,提出了解决人口过剩问题的办法,与马尔萨斯多有相同之处。应当指出,这位历任翰林院编修、贵州学政、高宗实录馆纂修官等职的清代乾隆年间进士,还在1793年的时候就提出了他的人口思想,比马尔萨斯首次阐述的人口理论早5年。然其命运与马氏理论迥然不同,据称是在故纸堆里被埋没了100多年以后,方为世人所知[12]。

为什么发生在中英两个社会里十分类似的情况会出现极为不同的结果?如果用经济分析法证实当时中国面临的人口压力不如英国那么严重的话,这或许能说明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出现、但不能使马尔萨斯主义流传的原因。但事实正好相反,这里不妨借用马尔萨斯本人的话来评论当时中国的人口问题。他说,“在某些国家,人口的增加似乎受到了推动。这些国家的人民已逐渐习惯于几乎靠少得不能再少的食物来维持生活。这类国家很可能经历过这样一些时期,即,这时其人口持续不断地增加,而生产资料却没有增加。中国似乎就是这样的国家。如果我们所知道的有关中国的各种记述是可靠的话,则中国下层阶级的人民已习惯于几乎靠少得不能再少的食物来维持生活,并且乐于食用欧洲的劳动者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吃的腐烂变质的食物。中国的法律允许父母扔弃他们的子女,也趋向于大大加快人口的增长。处于这种状态的国家必然会常常发生饥馑。在其人口就它同生活资料的比例来说如此众多,以致其平均产量仅足维持居民生命的国家,时令不好所造成的任何短缺都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13]以马尔萨斯的标准来看,当时中国的人口压力已经到了欧洲人不能承受的程度。不过,这种境况似乎并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对土生的“马尔萨斯主义”的兴趣。当然,马尔萨斯对中国的上述评论所依据的材料或许属于道听途说,不足为信。那么,我们还可以引用当代人口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成果,比较近代中英两国的人口经济状况。首先看人口增长幅度:1700年,英国人口约为503万,1801年约为867万,1850年约为1652万[14];而中国在这三个年份的人口总数分别约为1.0亿、3.0亿和4.4亿[15]。换言之,在整个18世纪,中国人口大约增加了两倍,英国则增加了约73%;到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人口增长幅度大于中国。但总的看来,这一个半世纪里,中国的人口增幅要大于英国。其次看人口密度,在传统社会里,土地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依靠,人地之比往往反映人口的压力。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每平方公里平均不到47个居民[16]。与此相应,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中国18个行省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英里235.4人(约合每平方公里91人)[17]。倘若考虑到自然环境、面积大小等地理背景[18],则英国的人口密度与中国许多地区相比,相差尤为悬殊。所以,从人地的比率来看,当时的英国远未到人满为患的地步[19]。第三,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来看,中国逐渐落在英国之后。大体从中世纪末叶以后,英国经济不断进步,农业首先向现代化转变,到18、19世纪,英国农业进步成就巨大。“从1710年到1810年,不列颠的人口翻了一番,而农业生产满足了人口增长的需要”。在18世纪上半期,英国还是一个粮食出口国[20]。中国的农业在近代以前很久,就处在停滞状态,虽然农业产量有较大的提高,但劳动生产率很低[21]。有人比较过历史上中英两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指出英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仅高于中国,而且自13、14世纪以后显示出相当显著的上升趋势,而中国自明代中期以后到清代中叶,劳动生产率明显下降,土地产量不能和投入的劳动量同比例增加[22]。至于在工业和其他经济领域的进步,中国更是不能同英国相比,英国自18世纪中叶以后,工业革命蓬勃展开,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援引19世纪中叶英国国民中央注册局局长的话,指出“人口的增加固然迅速,但它赶不上工业和财富的增长”[23]。

我们在这里提出中国的人口问题作为参照,并不是要证明英国没有人口压力,而是说,这两个社会在18、19世纪都存在着人口压力。相比之下,就经济物质方面而言,中国的人口压力要大得多,但对人口问题的反应英国则更为敏感和强烈。这说明,人口问题的起因有着比经济更为广泛复杂的内容。因此,有必要在经济分析的框架以外,寻求马尔萨斯主义之所以能在西方社会兴起和传播的基础——文化和历史传统。

三、西方的文化和历史传统

(一)人口思想的主流:适度人口

在马尔萨斯以前的西方历史上,曾有形形色色的人口思想和人口政策,但透过复杂的历史现象,则可以看到一种追求理想的人口思想,这就是适度人口的思想。适度人口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寻求一种尽可能适当的人口规模。它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出现于19世纪末,形成于20世纪初,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得到发展。英国经济学家爱德文·坎南(1861-1935)和瑞典经济学家诺特·威克塞尔(1851-1926)就提出了这一概念。“适度人口”作为一个概念虽然出现较晚,但作为一种想法,则古已有之。

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公元前430-355)的经济思想中,具有零星、朦胧的适度人口观念,他觉察到人口数量与土地资源有一定的比例关系[24]。而这一观念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就已经较为清晰了。

柏拉图(公元前427-347)设想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这里,人口将稳定在5040个家庭的规模上[25]。他说,人口规模必须与城邦条件相一致,不考虑领土面积和邻国的状况,就不能确定合适的人口数量。他认为,土地不要太多,我们需要的土地能养活那么多具有节制习惯的居民就足够了。至于人口,我们需要这么多的人数:他们可以保卫自己,免遭邻人的侵害,又可以在邻人遭受侵害时给予一定的帮助。根据柏拉图的观点,5040个家庭数目必须永远保持不变。这就产生了一个如何才能维持家庭、城邦的人口和户数永远平衡的问题。就一个家庭而言,一个男性家长可能生育更多的子女,而继承人只能有一个。况且,柏拉图鼓励优秀的公民可以多生子女[26]。因此,理想的人口规模和现实的生育量就会发生矛盾。于是,他设想将女儿出嫁,将其余的儿子送给没有子女的人家。城邦的官员有责任考虑家庭子女太多或太少的问题,并设法予以解决。这位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还提出了他那粗糙的计划生育思想,比如抑制高出生率,以防止人口过度增长;鼓励和刺激出生率的增长,以保证城邦足够的人口数量;还可以通过老年人对年轻一代的教育,以达到平衡人口的目的。这些办法主要是用来应付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人口盈缺问题。万一遇到一些出乎意料的情况,导致人口增长大大超过规定的数目而陷入绝境时,还可以通过在国外建立殖民地的方式,解决人口过剩问题。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在很多方面继承了其老师的思想。他主张人口规模要适当,“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应该在足以达成自给生活所需要而又是观察所能遍及的最大数额”。所谓自给自足的生活,既是城邦的目的,也是城邦为保持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所需人口的下限。因为人口太少,生活上就无法自给自足。所谓“观察所能遍及”的人数,就是作为一个城邦所能容纳的上限,在这个限度内,城邦的政治体制才可以有效运转。人口太多,就很难构成一个真正的立宪政体,也不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邦。亚里士多德提出了适度人口上下限的原则,但并未给他所设想的城邦规定一个具体的人口数目。不过,他提出了似乎更为可行的稳定人口规模的方法,例如,他认为主要的工作在于设法防止有过多的人口出生,要“计算婴儿死亡和婚后不育的或然率”,“作出繁殖的限度”[27]。在当时的条件下,亚里士多德的想法是否可行,是可以疑问的,但他确定比柏拉图有更加精细之处,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应当指出,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思想家、政治家所关心的人口,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人口是根本不同的。他们所谓的人口数量,实际上是指公民的数量,而“公民”的概念是与奴隶主阶级的阶级属性相一致的,“公民集体等同于国家。公民集体就是凌驾于被剥削压迫的等级阶级之上的武装暴力集团”[28]。在这个集团的身上,体现着公民权、占有土地的权利和服兵役义务的统一。在这个统治体制里,公民的人数是不能太多的(当然,也不能太少,否则就无法维持统治秩序)。人数太多的时候,古代城邦国家就应当向周围世界殖民[29]。对此,马克思曾指出,“在古代国家,在希腊和罗马,采取周期性地建立殖民地形式的强迫移民是社会制度的一个固定的环节。这两个国家的整个制度都是建立在人口的一定限度上的,超过这个限度,古代文明就有毁灭的危险。”“为了保存自己的文明,它们就只能有为数不多的公民,否则,它们就得遭受那种把自由民变为奴隶的沉重体力劳动的折磨。由于生产力不够发展,公民权要由一种不可违反的一定的数量对比关系来决定。那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强迫移民。”[30]

古希腊思想家出于对理想政治的追求,提出了适合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人口思想,开了西方文化主张适度人口的传统思想之先河。历史在发展,社会环境在变化,但适度人口的思想却延续了下来。近代早期西方思想家们的人口思想,犹如他们的先贤们的人口思想的翻版,令人惊奇。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1478-1535)说,人口规模要适度,城市人口不宜过稀,也不宜过密;人口过多的家庭与人口过少的家庭应互相调剂;人口过量的城市要把多余的人口迁到人口不够的城市;最后,也可以通过建立殖民地的方式解决人口过多的问题。倘若人口不足,则从其他城市和殖民地调回补充[31]。与莫尔一样,其他英、法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他们所设想的“美好社会”里,都注意到了人口与社会协调的关系。不过,从“理想国”到“乌托邦”,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只有在“空想”的意义上,才能看到西方人追求适度人口的继承性。但这确实是一种巧合,事实上,追求适度人口规模的思想应当被看成是西方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理性主义者在这一问题上大多也持适度人口的观点。法国思想家卢梭(1712-1778)以领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衡量一国的好坏,认为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适当的比率,可以使一个国家真正伟大;构成国家的是人,而养活人的则是土地;因此,这一比率就在于使土地足以供养居民,而居民又恰好是土地所能供养活的那么多”[32]。另一位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1723-1789)也是典型的适度人口论者。他认为,人口过多对国家和个人同样都是有害的,农业的潜力有个限度,人口增长的潜力也得有个限度,人口数量应当适应国家土壤的肥沃程度、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和居民的劳动积极性。在他看来,中国就是一个人口规模失度的国家,他说中国人重视生男育女,盲目地忠于祖训和陈规陋习,造成了人口过剩。应当保证人口和土地的合理比例,如果出现人口过剩的情况,可以考虑建立殖民地以解决人地矛盾。归根到底,要把一个国家的自由、人口增殖、富裕、和谐、安全都配合恰当,这就是清明的政治。人口与土地相适应,这个国家就一定富强[33]。

明确提出适度人口规模,或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表达人口应有一个适当限度的思想家还有许多,比如:博特罗、马基雅维利、康蒂雍、内克尔、伏尔泰、魁奈、奥克塞伦、杰诺韦西、亚当·斯密、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口学家索维告诉我们,“所有那些承认有可能出现人口过剩的人,都有这种想法,不管他们是怎么表述的”[34]。

(二)罗马帝国追求实力适度人口

罗马帝国统治者的人口政策的倾向性最容易引起人们的误会,以至不少人在谈到西方历史上总是追求人口众多时,往往以罗马帝国为例。其实,这是对古罗马的历史缺乏了解所致。

古罗马的奴隶主统治阶级经常颁布法律,鼓励公民结婚、多育,惩罚独身和不育者。凯撒对多子女的人进行奖励;对独身的妇女,则利用虚荣心对她们进行惩罚,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下无丈夫、无子女的妇女,不得佩带宝石和乘坐轿舆。这以奥古斯都在公元前18年至公元9年颁布的一系列旨在繁殖人口的法律最为典型[35]。

仅就罗马帝国时期统治阶级颁布的有关法律而言,人口政策的目的无疑是鼓励人口快速增长,这反映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对众多人口的迫切期望。不过,这种倾向源出于古罗马长期形成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古罗马从意大利半岛的一个弹丸之地,发展到后来几乎把地中海都当作内海的幅员辽阔的帝国,由此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罗马帝国需要不断增长的、众多的人口以保证兵源,并对被征服地区实行军事统治;二是连绵不断的战争(包括内战)耗竭了罗马人的力量。公元前46年,凯撒在非洲战败庞培党人后凯旋罗马,下令举行了一次人口调查,据说当时的人口仅为战前的一半,以致阿庇安感叹:“这两个人的战争使罗马的人口减少到这个地步。”[36]其次,罗马统治阶级的战争政策,严重地破坏了被征服地区的生产力,意大利、西西里、西班牙、高卢、小亚细亚等,这些后来成为罗马帝国领土的地方,曾经人丁兴旺,现在已变得萧条了。第三,社会风气已开始变坏,男人不再愿意结婚,而女人居然不愿意生儿育女。这种本来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已成为人生的负担和痛苦。甚至罗马的统治阶级,包括元老院的贵族,也因为不愿结婚和生儿育女,而使他们的家庭在很短的时间内绝了后代。“各城市的上层社会人士在许多情况下也像罗马元老院议员阶级一样乏嗣无后。城市贵族家庭通常过了一两代就绝了后”,他们靠过继子女来继承,甚至通过释免奴隶来补充家庭成员[37]。事情既然已发展到这种地步,那么,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就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关系到罗马奴隶制国家存亡的大问题。监察官梅蒂露斯·努米狄库斯的演说,反映了当时统治者为延续种族必须作出的痛苦选择。他说,“如果我们可以不娶妻的话,我们就可以免受这种痛苦;但是,大自然既已规定,我们不能够和她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又不能没有她们而生存下去,那么,我们就应当多多注意保种,少关心些暂时的快乐。”[38]

到3世纪时,人口减少更成为罗马帝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突出现象,构成了3世纪危机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罗马统治者才致力于制订、实施各种政策和法律,鼓励人口繁殖。有人由此而判断罗马统治者“从不担心人口过剩”[39],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在奥古斯都时期曾经作过三次人口调查,公元前28年第一次人口调查,罗马公民人数为406.3万人;公元前8年第二次调查,公民人数为423.3万人;公元14年第三次调查,公民人数为493.7万人[40]。41年间,罗马公民总数增加了87万余人。这些增加的人数似乎与奥古斯都鼓励增加人口的立法有关,然而,历史学家又有自己的解释,认为这与“内战的停止和正常生活条件的确立”[41]有关。

实际上,罗马帝国的人口政策是在统治阶级感到现有人数不足以维持庞大的奴隶制帝国统治的情况下采取的一些补救措施。如果说,适度人口这一概念既包含着避免人口过剩,也包含着避免人口不足这两层意思的话,那么,罗马统治者的人口政策就是属于后一种情况。因此,我们有理由可以把它归入适度人口的范畴。

(三)基督教的人口思想

基督教在西方统治了一千多年,是西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会一向反对避孕、堕胎和溺婴,因此,有人就认为基督教是鼓励人口繁殖的。严格地说,基督教没有真正的人口思想。不过,教会及其思想家对于婚姻、性、生育等问题是有独特看法的。

禁欲主义是中世纪基督教会极力主张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基础是原罪说。按安奥古斯丁(354-430)的说法,“凡由他(即亚当——引者)和由那引诱他犯罪也和他一同被定罪的女人所生的既是背逆的情欲的后裔,就都被这原罪所玷污。”[42]原罪说后来成为历代基督教会和教会思想家必须阐述的一个基本学说。所谓“原罪”即“性欲”。节制性欲,保持独身是备受教会推崇的理想手段。至少从公元5世纪起就有一种对于独身生活的热烈赞扬。到11世纪,尤其是教皇格雷高里七世(1073-1085)掌管罗马教廷之时,更是不遗余力地在神职人员中推行独身制度。直到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运动,独身制度才受到激烈的抨击[43]。

教会认为,独身具有更高的境界。但要做到独身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出于这种考虑,基督教允许人们结婚[44]。婚姻的存在是对于本性上软弱的人们无法保持贞洁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所以,教会只是“准许”而不是告诉人们“必须”结婚[45]。

对于婚姻里的性问题,教会认为,单纯的性欲满足是可悲的,所以,避孕受到教会的谴责。但对于以生儿育女为目的的性生活是得到教会认同的。因为在教会看来,生儿育女的能力是上帝赐予的,出于上帝的怜悯和仁慈,他“蒙准许有后裔”[46]。所以,对于堕胎和溺婴,教会是反对的。

有人据此认为教会的这一立场客观上有利于人口的增长,这个看法只是一种臆测,就像有人认为教会提倡独身因而限制了人口增长的看法一样,都缺乏足够的证据。当然,基督教的经典里往往有一些上帝赐福人类繁衍、布满大地的说法。特别是在《创世纪》中,反复出现人类的子孙如星星一样繁多,如尘沙一样不可计数的话。但是,中世纪的教会及基督教思想家对这个说法没有大肆发挥。这可能与犹太教和基督教是两个相联系而又各自独立的宗教有关。大家知道,《旧约》是犹太教的经典,其中经常把“生养众多”当作上帝赐予的恩典,这完全符合古代犹太人的需要。这里有塔西佗的话为证,他说,犹太人“特别喜欢生男育女”,他们总是“设法增加自己的人口”[47]。基督教虽然是从犹太教衍生来的,两者有继承性,但它是在罗马世界里发展、成长的,吸收了包括犹太教、古希腊哲学在内的多种文化成分。从吸收西方文化,到适应西方社会,直至最后处于西方世界万流归宗的独立地位,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已愈来愈远,并构成了西方文化的重要部分。所以,中世纪的教会和基督教思想家没有在鼓励多生多育上大做文章,这大概是其中的客观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要从教会和基督教思想家的理论体系中判断基督教究竟倾向于人口众多,还是节制人口增长是十分困难的。教会一方面提倡独身圣洁,另一方面又把生育能力当作上帝的恩赐,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当然,这完全是俗人的思维方式。实际上,基督教有关人口的思想从属于宗教信仰,这些思想有层次之别,独身的生活是崇高、圣洁的生活方式,这是教会所倡导的;婚姻生育则是俗人的生活方式,这又是教会能容忍的。由此可见,中世纪的基督教没有鼓励人口增加的倾向。

四、从重商主义时代到传统的回归和张扬

西方历史上确实有过追求人口多多益善的时代,这就是重商主义时代。从人口学角度看,这也是一个反传统的时代。

在1500年至1750年之间,由于贸易对欧洲国家的经济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历史学家把这一时期称为重商主义或重商主义时代。重商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借助于政府的干涉,促进国家繁荣和增强国家力量,为此,必须扩大贸易,发展制造业,让更多的财富流入国王的财库,以扩充军备,壮大国家实力。

反映在人口思想上,重商主义者一反西方社会小心谨慎地对待人口规模的传统,极力宣扬人口众多的好处。英国重商主义者托马斯·曼(1571-1641)认为,“国王和王国的最大力量和富源,就是从他们身上来。因为人数众多和技艺高超的地方,一定是商业繁盛和国家富庶的。”[48]尼古拉斯·巴尔本(1640-1698)则宣称,“人民是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49]。另一位重商主义代表人物,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达维南特(1656-1714)则反复强调,人口是一个国家的财富,人口是财富的基础[50]。总之,在重商主义时代,思想家们所持的共同论点就是“人比最大的财富都更值得珍惜”[51]。

根据重商主义的人口理论,欧洲各国政府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奖励人口的增加,一般地说,就是鼓励早婚、多育,歧视独身和不育者。在欧洲各国的人口政策中,法国在科尔培尔(1619-1683)任首相时期的人口政策较为典型,他的措施包括:禁止向国外移民,对外迁移只能流向本国的殖民地;同时,鼓励外来移民;给予早婚者和多育者以奖励和免税的特权,劝阻年轻人当僧侣和修女;大家庭可以获得政府津贴,对于有10个或12个以上的孩子的父亲,每年分别可以得到300或400里弗尔的津贴。熊彼特说科尔培尔为鼓励人口增加的手段“不下于任何现代独裁者”[52]。

重商主义时代,无论是人口思想,还是人口政策都倾向于繁殖众多人口,这与当时的背景有关:第一,这是一个孕育西方民族国家的历史阶段,重商主义者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大力发展本国以劳动密集型生产为特点的工场手工业,需要众多的劳动力。封建国家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和殖民地,也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因此,在“每个人的思想和心里装满了国家或领土权利与扩张观念”。在这样一个时代,追求众多的人口不仅是专制君主实现王权强大的手段,也是新兴的民族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标志。第二,缺乏人口增减的客观知识,关于一国人口比较精确的统计数据,人们大约是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才得到的。美国于1790年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英、法第一次普查是1801年。在此之前,虽然一些西欧国家也有历史上某一时期某个地方的人口统计材料,但总体上说,人口统计数据多为推测而来,往往靠不住,甚至与事实相悖。在缺少精确数据情况下建立的人口模式对于人口思想和政策的形成产生了一定作用。比如,从近代初期以来,欧洲国家逐渐流行人口在不断减少的观点。受这一观点的误导,人们自然希望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增加人口。

不过,重商主义时代的人口政策和思想并不是罗马帝国人口政策的简单再现。这个时代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特点,即手段和目的合一:一方面,追求众多的人口是各国政府实现其强大的手段,这与古罗马帝国的人口政策较为相似;另一方面,众多的人口又是目的本身,这表现为重商主义者把人口与财富等同起来。因为在他们看来,“人口的增加会提高每人平均的实际收入”[53]。如果说,西方历史上确实有哪个时代追求过尽可能多的人口,不担心会发生人口过剩的话,那么,这大概就是重商主义时代了。

重商主义的人口倾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人就是财富的思想本身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只说到了人作为生产的主体、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的一方面,而没有考虑到人还是消费者的另一面。而且,作为具有生产能力的人,只有与一定的生产手段相结合,才能成为财富的创造者。重商主义者大胆地、绝对地追求人口数量的思想,从长远看是缺乏理性的,也背离了西方自古以来追求适度人口的传统。因此,这种思想只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原来那种单纯追求人丁兴旺的倾向逐渐发生了变化。雅各布·范德林特(?-1740)是17世纪移居英国的荷兰-佛兰芒斯人的后裔,作为一名从重商主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过渡时期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与以往重商主义者的人口思想有较大差别。他一方面认为人口众寡与国家强弱有关,另一方面又强调人口增长应与土地扩大相一致。他说,“一个王国或者一个国家的人口可能会超过它所拥有的国土的供养能力”,“人口超过了我们的土地所能够维持其享受幸福生活的限度,他们的国家便一定会变得国势衰弱,国情凄惨”[54]。从范德林特的人口思想,我们看到了西方文化中理性精神的复兴。

18世纪中叶以后,欧洲人口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前一时期重商主义者不遗余力地推行繁殖人口的政策。对于人口的增加,当时的很多人已经有所感觉,但由于缺乏统计数据,这一看法往往不过是推测、估计而已。19世纪初年,英法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以较为确凿的数据证实了人口有大幅度的增长。马尔萨斯恰在这一时候阐述了他的人口理论,指出人口不断增长的结果就是贫困和失业。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立即警觉起来,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以不同的方式参与人口问题的争论,而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也由此而流传。1803、1806、1807、1817年和1826年,《人口原理》一版再版,马尔萨斯主义终于在西方大行其道。

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一书中的思想并不是突然产生的,西方社会早已有人或多或少地阐述过。16世纪末,意大利思想家乔瓦尼·博特罗(1540-1617)就提出并充分发展了后来归在马尔萨斯名下的人口原理,他认为,人类的生殖力是无限的,而维持人类生存的食物供养力则是有限的。生活资料的匮乏抑制了人口的增长,战争、抢劫和各种形式的苦难都是因为缺乏食物所致。在两个世纪以后出现的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几乎只是重复了博特罗的理论,而且他所运用的“几何级数法则”,在配第、华莱士、奥斯特等人那里也都作过阐述。马尔萨斯本人就直言不讳地承认他的人口理论的来源,他说:“我所要提出的重要的论点,无疑并不是什么新论点。它所依据的原理在某种程度上已由休谟作了说明,并已由亚当·斯密博士作了更详尽的说明。华莱士先生也曾提出过这一论点,……也许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著述家提出过这个论点。”[55]所以,马尔萨斯的人口思想实际上是综合了前人的观点而形成的一套系统的人口理论体系。当然,这一理论不是以往人口思想的简单重复和拼凑,不如说,它是对西方传统人口思想史的终结,并且代表了人口研究新时代的开始。马尔萨斯在对人口运动规律的分析中,注重人的自然属性,特别是在消费领域对人口和生活资料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奠定了后来的人口学家研究劳动需求、人口与劳动工资等人口与经济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曾严厉地批判过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即使这样,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依然受到过马尔萨斯理论的启发。恩格斯说,马尔萨斯的理论“是一个不停地推动我们前进的、绝对必要的转折点。由于他的理论,总的说来是由于政治经济学,我们才注意到土地和人类的生产力,而且只要我们战胜了这种绝望的经济制度,我们就能保证永远不再因人口过剩而恐惧不安。”[56]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在西方人口思想史上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学说。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经历了近200年的历史,经受了无数的抨击而流传至今,根本原因是马尔萨斯首创了人口理论体系,他所著的《人口原理》是关于一切近代人口理论的起点[57]。

马尔萨斯主义的兴起是对传统人口思想的回归,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是适度人口思想的另一种表达。

现代适度人口理论的主要代表,法国人口学家索维给适度人口所下的定义是,“一个以最令人满意的方式达到某项特定目标的人口”[58]。这一定义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达到“某项特定目标”,二是采用“最令人满意”的方式。就方式而言,西方历史上谈及人口的思想家都有一套如何处理人口不足和人口过多问题的办法。马尔萨斯因为担心人口过剩,也有一套处理办法。虽然他的那些办法在我们看来远非“最令人满意的”,甚至还是很残酷的,但是,他主张抑制人口增长的方式确实也是在改进的。《人口原理》的第二版提出道德抑制的办法,主张通过降低人口出生率来控制人口增长,就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方法。就特定的目标而言,柏拉图的人口思想服从于“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人口思想服从于奴隶制城邦“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罗马帝国的人口政策、近代空想家和理性主义者的人口思想等等,都是为了达到某项特定的目标。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是从关心人类社会的未来和幸福着眼,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了“全社会广大民众的安乐和幸福”[59]。这一点或许可以从《人口原理》一书的全称上窥见,其第一版书名的全称为《人口原理,人口对社会未来进步的影响,兼评葛德文先生、孔多塞先生和其他著述家的推测》。第二版的《人口原理》有较大的修改,书名改为《人口原理对于人类幸福之过去及现在之诸影响的考察。附考察将来关于消除或缓和由人口所生的弊害的研究》。马尔萨斯与以往的思想家不同的是,他主要围绕人口问题而论人类社会的未来,以前的思想家则是在谈论他们所向往的社会政治制度时才谈及人口问题。但在本质上,两者都是为了寻求理想的社会生活而考虑人口问题。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是传统的延续,也是西方千百年来小心谨慎地对待人口问题的传统力量,在面临近代人口快速增长及由此而产生“压力”的情况下的一次喷发。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和历史传统作为基础,我们就很难理解马尔萨斯主义在西方社会的兴起!

注释:

[1] 李宗正:《评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第一版》,见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2] 普雷斯:《人口原理的说明和例证》序言,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2-13页。

[3] 彼罗·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41页。

[4] 转引自奥威毕克《人口理论史》,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5页。

[5] 里格利:《18世纪英国人口的增长》E.A.Wrigley,TheGrowth of Population in Eightnth-Century England,载《过去和现在》第98期,1983年2月,第122页。

[6] 里格利和斯科菲尔德:《英国人口史》E.A.Wrigley &R.S.Schofield,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阿诺德1981年版,第403页图10.1。

[7] E.坎南:《报酬递减律的起源,1813-1815年》,转引自奥威毕克《人口理论史》,第23页。关于这一时期小麦平均价格的计算结果,各人有所不同,英国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提供的数字是:1770年至1780年,小麦平均价格为34先令7便士;1781-1790年为37先令1便士;1791-1800年为63先令;1801-1810年为83先令11便士;1811-1820年为87先令6便士。虽然数据有所不同,但都反映出18、19世纪之交物价大幅度上涨的势头。参见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97页。

[8] 《英国人口史》,第408页图10.3。

[9]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81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750页。

[11] 参见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122页。

[12] 参见吴申元《中国人口思想史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8页。

[13] 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2页。

[14] 里格利、斯科菲尔德:《英国人口史》,第533-535页。

[15] 参见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表93,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40、542页。

[16] 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79页。

[17] 陈彩章:《中国历代人口变迁之研究》第十二表,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87页。

[18] 参见《中国人口之分布》一文,载胡焕庸著《论中国人口之分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9] 参见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第282-284页英格兰本土人口分布图。

[20] W.H.B.考特:《简明英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4、37页。

[21] 珀金斯称14世纪以后的几个世纪中,中国农业生产是“技术停滞中的产量增长”(参见所著《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黄宗智也有相似的研究,提出了“过密型”(或称“过密化”、“内卷化”)这一概念,系指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单位土地面积劳动力投入的增加。

[22] 参见侯建新《现代化第一基石:农民个人力量与中世纪晚期社会变迁》有关章节,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15页。

[24] 巫宝三主编《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选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8页。

[25] 柏拉图:《法律》Plato,The laws第五篇,企鹅丛书1970年版,第205、209、218页。

[26] 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4页。

[27]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56、64页。

[28] 廖学盛:《从古希腊罗马史看奴隶占有制社会的若干问题》,载《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

[29] 参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页注释[1]。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18-619页。

[31] 莫尔:《乌托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1页。

[32]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5-66页。

[33] 参见霍尔巴赫著《自然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97、300、317页。

[34] 索维:《人口通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4页。

[35] 孟德斯鸠较为详细地收集了这些法律,参见《论法的精神》下册,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23-127页。

[36] 阿庇安:《罗马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87页。

[37] 参见罗斯托夫采夫著《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67、269页。

[38] 转引自《论法的精神》下册,第121页。

[39] 奥威毕克:《人口理论史》,第30页。

[40] 参见奥古斯都自传《安齐拉铭文》,载《世界史资料丛刊》上古部分,李雅书选择,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页。

[41] 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74页。

[42] 奥古斯丁:《教义手册》,载《奥古斯丁选集》,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89年版,第418页。

[43] 路德援引圣保罗的话,说:“禁止婚嫁,是‘魔鬼的道理’”。见《施马加登信条》,载《路德选集》下册,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38页。

[44] 参见《新约·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9、2节。

[45] 参见《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6节;又见比德《英吉利教会史》,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79页。

[46] 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载《奥古斯丁选集》,第310页。

[47] 塔西佗:《历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36页。

[48] 托马斯·曼:《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3页。

[49] 尼古拉斯·巴尔本:《贸易论》,见托马斯·曼、尼古拉斯·巴尔本和达德利·诺恩《贸易论》(三种),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71页。

[50] 参见查尔斯·达维南特《论英国的公共收入与贸易》,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51] 汉斯·豪斯赫尔:《近代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20页。

[52]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第380页。

[53]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第381页。

[54] 雅各布·范德林特:《货币万能》,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1、127页。

[55] 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第5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20页。

[57] 朱彤书等著《第一位剑桥经济学家》,第26页;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第197页;陈岱孙为彭松建所著《西方人口经济学概论》一书而作的序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8] 索维:《人口通论》上册,第53页。

[59] 普雷斯:《人口原理的说明和例证》,第138页。WW段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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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社会文化基础_中国的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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