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系统构件分析:结构分析中保证构件完整性的问题_定语论文

直系成分分析法——论结构分析中确保成分完整性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分论文,完整性论文,分析法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两种分析法各自的优缺点

20世纪80年代我国语法学界进行过一场关于句子分析方法的讨论(见《汉语析句方法讨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主要是对结构主义“直接成分分析法”和传统“句子成分分析法”的优劣进行比较。前一种分析强调层次,后一种方法强调摘取中心词,为突出两者的区别,下面分别称为“层次分析法”和“中心词分析法”。

对中心词分析法的批评相当多。我们认为其中关键的有两点,一是“把整块运用的向心结构拆散成各自分离的造句零件”、“否定向心结构的整体性,首先突出地表现为破坏了由向心结构充当定语、状语、补语等完整性”(华萍,1984:5)。“破坏完整性”的结果往往导致不合句子原意的断章取义。如“人们的心情很不平静”和“于福的老婆是小芹的娘”,摘取主语部分的中心词和谓语部分的中心词,即“主语”和“谓语”后,就成了跟原意相反的“心情平静”和荒谬可笑的“老婆是娘”。第二个问题是缺乏明确的层次观念,而这一方面正是层次分析法的长处。由于层次分析法根据层次一层一层分析下去,因此相对中心词分析法来说,也具有操作程序明确的优势。

但是就保留成分的完整性来说,层次分析法比起中心词分析法,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层次分析法没有摘取核心而导致“老婆是娘”的弊病,但是分析到最后每个词都是成分,主要成分的完整性也就荡然无存了。

就上述两点来说,中心词分析法几乎是一无是处。但是中心词分析法具有极强的核心观念,而核心是当代语言学的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这方面中心词分析法比起毫无核心观念的层次分析法具有巨大优势。因此吕叔湘先生(1979:60)在评价中心词分析法时,比较公允地指出,“这种分析法有提纲挈领的好处,不仅对于语言教学有用,对于科学地理解一种语言也是不可少的。”陆俭明(2003:59)指出:这种分析法“可以让人一下子把握一个句子的脉络。用它来分析一个长单句,更能显示出它这方面的优越性。”

范继淹(1981、1986)和伍铁平(1981)都对层次分析法有深入的讨论,列举了许多层次分析法不能解决的难题,但大多属于枝节性技术问题。关于层次分析法的根本缺陷,陆俭明、沈阳(2004:71)一针见血地指出,就是“不能揭示句法结构内部隐性的句法关系,即语义结构关系”。陆丙甫(1993:31)也认为“直接成分分析法只能反映直接的结构关系,无法反映间接而稳定的隐性语义关系”。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语言学界大做文章的所谓“向、格、配价”概念,都是语义范畴,可以说都是对层次分析法的突破。事实上,也正是提倡层次分析法最得力的朱德熙先生本人,很早就提出了“隐性语法关系”、“潜主语”、“潜宾语”等(朱德熙,1978);而所谓“隐性语法关系、潜主语、潜宾语”,其实就是“语义关系、施事、受事”(陆丙甫,1979)。

从理论上看,反映基本命题结构的“语义关系”是最不可省略的、最初始的结构关系,而语义关系的本质是“结构内的意义关系,主要也就是核心词跟其从属语(dependent)之间的关系”(陆丙甫,1998)。

核心跟其从属语之间关系的一个特点是多向的,这就是对基本两分或尽量两分的直接成分分析法的形式突破。“直接成分分析法”中的“直接”(immediate),主要是指线性位置上的,而不是语义上的(因此,更确切的译名也许是“直联成分分析法”)。

对层次分析法的另一个批评是“步骤烦琐,碰到长一点的句子,层次会多到十层八层以上,使人看上去眼花缭乱”(朱德熙,1985:65)。这个批评似乎是个使用问题,理论上似乎并不那么重要。因此朱德熙先生也说,“第一,层次分析之所以显得烦琐是因为它传达的信息量大……可见所谓‘烦琐’,其实是‘详尽’。一贬一褒,相去亦远矣”(朱德熙,1985:65-66)。

但是,人类语言的基本特征就是“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这有限的手段,也包括有限句型在内的有限结构模式。有关“烦琐”的批评,如果指无法得到有限的结构模式,那么这个批评是不能忽视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烦琐”是“不分主次”的结果。结构信息是有主次差别的,这恐怕不仅仅是使用问题,也是理论问题。

那么,层次分析法究竟能否得到有限结构类型呢?问题在于分析深度的限制。如果只考虑一层,那么通常得到一个两项式,如“主谓结构”、“动宾结构”等等,的确非常有限。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分到十层八层甚至更多,那么显然无法得到有限的结构。只分一层的两分法显然不够用,那样,几乎所有的句子都是“主谓结构”或“话题—陈述”结构,这对于反映人类语言的丰富多彩显然是远远不够用的。

看来,问题还牵涉到“充分性”这一标准,即分析所得到的结构模式应该能充分反映语言结构的现实。所以,理想的结果应该是得到有限而充分的结构模式。如果对切分不加限制,那么下面这样“简单”的语段都可以成为无限长,而无限长的结构很容易导致无限多的结构模式。

(1)……老师的老师的老师……

(2)……张三告诉我李四认为 王五说过赵六主张……

之所以说上述语段很“简单”,是因为它们只是相同结构模式的无限反复运用。按照生成语法的观点,要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结构模式属于“能力”范围,而无限反复运用是“运用”问题。将这两者混在一起,自然无法得到有限的结构模式,也无法深刻而明确地反映语言的本质。因此,关于层次分析法烦琐的批评决不是无关紧要的求全责备,而是切中要害。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如果说层次分析法的烦琐是“详尽”,那么不也可以说中心词分析法的层次观念不明确是“灵活性”吗?同样一贬一褒,相去亦远矣。

两种分析法各自的优缺点是纠缠在一起的,要找到一种扬长避短的出路似乎极为困难。不过,许多问题的解决,如果找到了主要的关键问题,解决之道往往会出乎意料地简单。

我们认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保留成分的完整性”,下面让我们从这一点开始进行讨论。

二 核心和层次的初步结合——轨层结构

2.1直系成分分析和轨层结构

两种分析法的根本问题是一样的,需要解决的都是要找到一个适可而止的切分标准。我们曾建议用核心来控制切分的深度。具体做法是,切分只朝两分结构中的“核心部分”深入下去,以切出核心词为止。下面是一个具体例子:

结果得到的成分都跟树形图(3a)上核心词延伸的“主干”相连,可称为“主干成分”(陆丙甫,1981)。任何语言结构体的“主干成分”都不会超过七块左右。“主干成分”后来也被称为“直属成分”(direct constituents),因为是直接属于同一“切分流程”的成分;或叫做“直系成分”(direct-related constituents),因为都跟主干直接相连(陆丙甫,1993:53)。我们现在采用“直系成分”,除了上面所说的原因之外,还强调其跟全句核心词直接的语义联系。

突出核心和主干的层次可以直接转换成(3b)那样的“核心轨层”。核心轨层的实质反映了各个从属成分跟核心词的语义距离。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种新的层次观念。史有为(1984)也强调了语言结构的“向核性”和语义格的多向性,并提出了相似的“层—核分析法”。

这种分析对于其他短语也适用。如下面这个名词短语的结构为:

(4)

轨层也同样适用于构词结构甚至音节结构,如音节结构的轨层就是[声母[介音[[韵核]韵尾]]]。

这种分析方法的具体结果有以下三点。

(一)任何结构体的组成成分都不会超过七个左右的“有限多项式”。原因很简单:在向心轨层中,每个轨层的成分本质上都跟唯一的固定核心词发生直接语义联系(少数跟核心词没有直接联系的成分,将在后面第3节中谈到),随着从属语的不断增加,边缘的从属语跟核心词的距离会越来越远,要建立相互间的语义联系也越来越困难。因此这种扩展不可能是无限的。前面(1)、(2)那样的结构之所以能够无限扩展,正是因为核心不断在更换。七项左右,这个数字正好是人类短时记忆的限度。因此这样的结构既反映了认知机制对语言的限制,也反映了语言结构对认知机制的充分利用。

(二)突出了以核心为参照点的“近远”关系和“内外”关系。轨层形式,主要反映了从属语跟核心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密切程度:越靠近核心词的从属语,或者说越内层的从属语,跟核心词的语义联系越密切、稳定而本质。内外的区分对于描写成分移位、语序变换乃至形态标记的分布都提供了方便(注:很多成分移位的动因是趋向“内小外大”而减少中间干扰(陆丙甫,1993:111-120)。很多表示从属语和核心词之间关系的形态标记的分布的一个重要动因是“距离—标记对应律”(陆丙甫,2004)。)。这就更形象地具体反映了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一致性。

(三)在分析一般的动词、形容词谓语句时,排除了作为一个中间过程并且界限不明的“谓语”,也明确排除了只是作为名词短语内部的成分的“定语”;与此同时,多出了一个成分,即“谓语核心”或“谓词”。另一方面,在分析名词短语的时候,主语、谓语、宾语、补语、状语都明确排除了。也就是说,一个核心决定一个切分“流程”,要严格区分不同流程的成分。

一、二两点,笔者已另有讨论(陆丙甫,1993、2006a),本文不再讨论。关于第三点,以前虽有讨论,但并不深入,本文拟再做进一步的讨论。

2.2 判断“一个整体”是否需要分析的标准

关于直系成分分析法的本质,朱德熙(1982)曾指出:

其实质是分析句子的时候把某些词组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不加分析,由此简化分析的层次和步骤。中心词分析的实质是把词组紧缩成单词,主干分析法的实质是把词组作为单词对待。

这一评价很有启发。破坏了许多成分的“整体性”,正是中心词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的共同问题。直系成分分析法把某些成分作为整体而不是紧缩成单词,从而避免了对成分整体性的破坏。不仅如此,直系成分分析法还告诉我们:究竟哪些词组应该“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实际上吕叔湘(1979:63)已经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基本的解答:

传统语法以词为句法单位,因此才不得不把宾、补、定、状都作为句子成分。但是一个句子成分常常是,甚至可以说是更多的是短语,这个事实也没法儿视而不见。结果是一种“双轨制”。比如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这个句子,有时候说主语是干部,谓语是参加,有时候又说主语是各级干部,谓语是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或者说前者是简单主语、简单谓语,后者是完全主语、完全谓语。要是这样“简单”和“完全”并行的话,宾、补、定、状也都可以这样分,例如上面这个句子里,劳动是参加的简单宾语,集体生产劳动是参加的完全宾语。(介乎“简单”和“完全”之间的生产劳动该怎么说?)这样不免有些混乱。最好还是守住层次的原则,只有那“完全”的才算数,然后再在它的内部划分次一级的成分。

以上这段话的意思是,所有成分都应该守住“完全”的层次。但问题是:如果“谓语”也这样处理,宾、补、定、状这四个成分在句子层面根本就切分不出来了。事实上,介乎“简单谓语”和“完全谓语”之间的中间成分,是最多最复杂的,也是传统析句法最难处理的。

吕先生实际上已经找到了“保持整体性”的原则。可惜他最终没有能突破传统“谓语”观念的限制,没能看出打破谓语完整性的必要性,因此无法具体落实这个原则。其实,他在这个问题上是犹豫不决的,他承认“句子又可看作带施事补语的动词短语”,就反映了他多少已经觉察到打破谓语完整性的需要。

事实上吕叔湘(1979:82-83)也曾表达过对“主谓谓语句”中谓语概念的怀疑:“比如‘这件事我现在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这么一句话”,动词前五个名词性成分“挨个儿当主语,而谓语则是从‘我现在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了’逐步缩小”,“这就大大扩大了主谓谓语句的范围,会不会把一些有用的分别弄模糊了?”接下来,他提出了限制“主谓谓语句”范围的两点标准,但接着承认,“这两点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难以作为划分句式的标准。另一方面,如果把这一句归入主谓谓语句,有一系列句子不好决定,因为动词前面的名词可以解释为施事补语,也可以解释为工具补语”等等。最后的结论是,“这倒是有点两头为难”。

在“直系成分分析法”中,主、宾、补、状的完整性都守住了,但是谓语的完整性却抛弃了,而且必须打破到底,一直分析到最简单的谓语,即“谓词”。这可以说是牺牲一个保全多数。这实际上也是“动词中心说”的精髓所在。这种析句法,用明确的程序决定了什么样的词组是可以当作一个整体的“某些词组”:所有不包含全局核心词的词组都必须守住完整性而不加分析。

在生成语法X杠杆理论中,强调的是X的最小投射X[0]和最大投射X[Max],即“词”和“完整短语”XP,认为只有这两极的单位才是可以作为整体移位的实体单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层次并没有独立的地位。轨层结构中中间层次不重要这一特点,跟X杠杆理论颇为相似。

在类型学中,Dryer(1992:112-115)提出了类似的“主要成分”(major constituents)分析法。如(5a)中的结构(以及与其对应的左分支结构),“如果A和C语类相同并且C是A的核心,不要考虑C这个成分。换言之,像处理(b)那样处理(a),(b)中C这个节点被取消了,其女儿成分被当作A的女儿”(Dryer,1992:113)。不过,C内部的情况是复杂的,Dryer并没有说如何确立C的女儿成分。如果要具体处理,结果无非是把C当作另一个A,这样一步一步下去,结果跟“直系成分分析法”相同。

(5b)实际上已经是个扁平结构(flat structure)。类似主张以扁平结构代替层次过多的树形图的理论还有很多,Gil(1987)也提出过名词短语在许多语言中应该是扁平结构。扁平结构跟“直系成分分析法”相同点是:结果是数目相同的多项式,每个结构项可看作语序类型学中的“语序”单位。不同点是:扁平完全没有了层次,而直系成分结构仍然保留了基本层次,只是删除了局部枝杈而只保留主干的简化了树形图的层次。

2.3有限结构模式及语序关联模式

这一改进也解决了前面提到的层次分析法无法得到有限而充分的结构模式的根本缺陷。

首先,很明显,(1)、(2)那种可以无限递归的格式中,由于定语和宾语内部的切分被排除了,定语内部带定语,以及宾语内部带宾语的无限切分就被排除了。(1)中的核心就是最后一个“老师”,前面部分整个做定语,因此是个“定—名”两项式。(2)的核心就是第一个动词“告诉”,后面整个“李四认为王五说过赵六主张……”,不管再延续多长,都是一个整体。无限递归结构的无限分析之排除,为发掘有限模式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

但是,这个基本保障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得到有限的结构模式。仅仅取消重复模式的分析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取消那些偶然发生的局部结构关系,而仅仅保留那些相互间有着内在必然相关性的结构关系。例如,下面两个句子,按照我们的向心切分方法,都能得到四个成分,两个句子的结构模式是相同的,都是[主语[状语[[动词]宾语]]]。这个模式相当稳定,这些成分之间有着稳定的联系。

(6)a.[他们两位[坚定积极地[[主张]研究口语]]]

b.[他的老师[非常积极地[[主张]口语研究]]]

事实上,这个模式具有跨语言的稳定性。例如,由这些成分构成的基本语序,在英语中是“主语—动词—宾语—状语”,跟汉语不同。但从轨层结构来看,跟汉语是一样的,轨层结构是[主语[[[动词]宾语]状语]]。两种语言中,都是宾语处于最靠近动词的轨层,状语在宾语的外一层,不过状语从前置变成了后置而已。底层轨层相同而表层语序不同的序列可以概括成{{{{动词}宾语}状语}主语}(这里,曲线括号…{{{核心词}…}…}…仅仅表示跟线性语序无关的语义距离关系)。

相反,如果把主语、状语、宾语内部的结构也分析出来,则上面两个句子的格局就会有极大的差别。这三个成分在(6a)中分别是同位结构、并列结构和动宾结构,在(6b)中分别是定名结构、状形结构和定名结构。但是,这些差别带有偶然性,因为可以充当主语、状语和宾语的结构是各种各样的,几乎没有限制;因此其内部结构跟整体结构并无多少相关性。把具有稳定相关性的成分和没有相关性的成分放在一起,就以局部的偶然性结构掩盖了整体的稳定结构模式。

因此,向心切分不仅排除了那些重复的结构模式的切分,而且也排除了那些偶然性局部结构的差异及其内部模式的切分,而仅仅保留那些相互间具有必然联系的成分的切分。

很明显,结构分析时,要把整体结构跟与整体结构无关的局部结构区分开来,也就是说,不能让局部结构去掩盖整体结构,不能把两种不同性质的结构混起来。或者说,要区分“分析流程”。这就像我们分析人体整体结构的同时不应该分析细胞结构,分析一个宫殿建筑结构时不该分析局部“门、窗”的内部结构。这样得到的综合性的“有限多项式”,比起一个个孤立的两项式,除了能反映两项式结合的相关模式外,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多项式能概括两项式。例如“主—状—动—宾—补”这个多项式就概括“主谓”、“动宾”、“状动”、“动补”这些两项式;每个两项式不过是同一个多项式中其他从属语为零的特例而已。换言之,我们从这个多项式可以推导出其中包含的那些两项式,但是却无法从那些两项式推导出这个多项式。

多项式比两项式有更大的概括力,还表现在对S、O、V三个成分所组成的跨语言基本语序的描写上。采用层次分析法的两分法,那么SOV和SVO语言有VP,而VSO语言就没有对等的VP,这样就缩小了语言共性的范围。而根据直系成分分析法所得到的三分结构,有利于从这三个成分组成的六种序列的使用比例中发掘出更多语言共性。

2.4 切分和扩展

把一个个从属语依次切分出来或切分出去,这种过程跟“扩展”相反。在语法学中,“扩展”也是个比较混乱的概念。陆俭明、沈阳(2004:51-53)一书非常强调“替换”和“扩展”这两个概念。王辉(2006)指出了该书这两个概念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如把两个相同的结构分别归入替换和扩展。

(7)“看电影→看中国电影”是一种替换

(8)“买房子→买木头房子”是扩展中的更迭性扩展

又如陆俭明(2003)说:

(9)“老师很能干→数学老师很能干”是更迭性扩展

(10)“书→新书”是组合性扩展

上述现象反映了“替换”和“扩展”的界限不明,特别是扩展这一概念的混乱。如果我们根据直系成分分析的向心切分,真正重要的扩展分类是下面两种:一种是全局的扩展,即增加全局核心之从属语的扩展,如(10),同一个核心“书”能添加的定语的个数(而不是长度)必然是有限的(注:这里需要区分复合词内部的扩展和短语内部的扩展,各自分别受到的限制也是七项左右,如:他去年那两本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装帧精美的[大型 英汉 图解 动物学词典](陆丙甫,1993:39))。另一种是某个从属语的局部扩展,即把某个从属语当作核心去扩展,如(7-9),这种更换核心的扩展是无限的(陆丙甫,1983)。本质的差别是添加进去的成分是附加在原来的核心还是从属语上,用“更迭性”和“组合性”无以反映这种区分的本质,因此这样的术语就很难把握。至于像“有趣的”扩大为“有趣的书”,因为整个结构的范畴改变了,不应该看作句法上的“扩展”。这与其说是从属语“有趣的”的扩展,还不如说是“加入”,是被核心“书”收编进去了,或者干脆说是核心“书”的扩展。正如某人加盟一个公司,不是他个人的扩展而是公司的扩展一样。这也说明了严格区分核心和从属语的必要及其对于划分结构增生现象时的决定性作用。

三 轨层和辖域

向心轨层强调了各从属语跟动词之间直接的语义联系,可以说是“动词中心说”最明确的,也是极端的形式表达。由于可以把轨层看作类似太阳系那样的构造,强调了卫星成分从属语跟核心词的直接联系,这就大大淡化了层次性,从而也淡化了层次和辖域的矛盾。但也会因此导致一些难以妥善处理的问题,如有些切分出的从属语语义上不仅仅跟核心动词有关;有些则根本跟核心动词无关。下面就此进行讨论。

3.1 对层次和辖域间矛盾的淡化

跟层次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辖域”(scope)。从理论上看,辖域跟层次应该是相对应的,或者说两者相对应是无标记状态。如下面是关于“词”的定义的向心层次分析。

(11)a.[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

b.[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的[单位]]]

c.能够自由运用的 |最小的|单位

严格地按照辖域去理解,只有(11a)才是正确的。因为“词”是语言中“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中“最小者”,而不是“最小的单位”中可以“自由运用者”。最小的语言单位是“音位”,音位中能够独立运用的只有自成音节并且又进一步自成语素、进一步自成词的那些成员,如数词“一”、感叹词“啊”等(还不能把声调看作音位)。这个定义也不能理解成合取“最小的单位”和“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的交集(最小的并且能够自由运用的)以及析取两者的并集(最小的或者能够自由运用的)。

严格地按照层次和辖域,定语“最小的”一定要在定语“自由运用的”的前面,即采用(11a)那样的层次构造。《现代汉语词典》关于“词”的定义“语言里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是符合这个层次辖域关系的。

但是,实际上一般人对这种跟层次密切相关的辖域关系并不敏感。我们检查了16本现代汉语教科书或类似著作,发现采用(11a)顺序的有七本,采用(11b)顺序的有六本,另外三本没有提“自由运用”,只说是“最小造句单位”“基本单位”等(注:采用(11a)的《现代汉语》一类论著有: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7月增订二版;张斌主编《新编现代汉语》,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濮侃(词汇部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12月第一版;北大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编,商务印书馆,1993年7月第一版;史锡尧、杨庆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胡裕树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重印本。此外还有: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2年9月第一版。

而采用(11b)的《现代汉语》有:胡裕树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五版;黄伯荣、廖序东,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第三版;何世达,北大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中山大学中文系主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第一版;钱乃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及其2001年由江苏教育出版社的修订版。不提“自由运用”或“独立运用”的三本是:《现代汉语》,张志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1月第一版;《新编现代汉语》,张静,上海教育出版社,1980年6月第一版;《现代汉语造词法》,任学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2月第一版。有趣的是,黄伯荣、廖序东和胡裕树在前后版本的《现代汉语》也采用不同的顺序。感谢王会先生帮助收集以上资料。)。这个事实,说明即使撰写这些教科书的语法学家,对反映辖域的层次也不是很敏感。

在(11b)中,理解过程中并不存在“最小的语言单位”这样一个中间实体单位,因此必须淡化轨层的辖域功能。正如在太阳系中,虽然水星、金星处于地球更靠近太阳的轨层,但似乎不必、也不宜说:水星和太阳构成一个实体,金星、水星和太阳又构成另一个更大的实体,而地球围绕着由太阳、水星、金星构成的这个实体运行。换言之,向心轨层中,各从属语地位平等,像围绕太阳的各个行星,虽然距离有近远,但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层次”实体存在。

我们也不妨根据经济原则用更简单的(11c)式来表示。其中竖线表示直系成分的界限,黑体表示核心成分。事实上,两个定语间的关系也可理解成宽松的并列关系。而实际理解中的释义倾向,取决于知识背景等主观因素。

比起(11c),(11a、b)是比较复杂的形式,是在(11c)的基础上再加上反映近远关系的轨层。从理论体系应该采取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来看,倒是应该把(11c)这种扁平结构看出初始起点,是基础。

层次和辖域关系比(11)更弱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如下例中各定语分别修饰共同核心“洗衣机”这样的关系。整个名词短语的所指,是这一对修饰结构的所指所构成的交集。也就是说,“大型白色自动洗衣机”是“大型洗衣机”、“白色洗衣机”和“自动洗衣机”的交集。

(12)[大型[白色[自动[塑料[洗衣机]]]]]

如果要用方括号表示轨层,这个轨层也仅表示跟核心语义紧密度的差别。其中“自动洗衣机”、“白色自动洗衣机”这样的中间单位并不重要,并不构成一个结构实体。从理解的自然过程(processing)来看,听者也不会先组成“塑料洗衣机”,然后再组成“自动塑料洗衣机”那样地按层次一步步去理解。实际的过程恐怕是把一个个定语当作一个个记忆板块储存在短时记忆中,等到听到核心名词时再一下子把所有这些成分组成一个大块。

从认知科学来看,若把“洗衣机”看作一个“基本层次概念”,那么,“塑料洗衣机、自动洗衣机……”等等都是其并列下位概念。(12)中方括号所代表的轨层,犹如解几何题时作的虚线,作为实体并不存在,只是为了方便理解、认知而人为添加上去的。如果还多少有些意义的话,那不过反映了跟核心语义紧密度以及定语所指的可别度(identifiability)的差别。从某种角度看,这些修饰语可以看作某种意义上的并列结构。

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妨说“大型”修饰整个“白色自动塑料洗衣机”。但从本质上看,“白色自动塑料洗衣机”之所以能受“白色”修饰,完全是因为“洗衣机”存在的缘故。“白色自动塑料”表面上跟“洗衣机”一起受“大型”修饰可以说是种“狐假虎威”效应。这是我们强调核心词的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看来,辖域对于定语语序的限制,比我们以前所认识的小得多。至于定语后置的语言中,定语间的顺序更为自由,有人认为各个后置定语分别属于不同的“领域”(domain)(Rijkhoff,2002:271-274、345),那跟辖域就更无缘了。

对辖域最敏感的是“量项”(quantifier)和否定词等模态成分。某些可以看作量项的成分,如“少数”,其位置有时也跟释义关系不大。如“在台湾的少数中国人”和“少数在台湾的中国人”好像区分也不明显,都有两个意思:“台湾人中的少数”,或“作为中国人中少数的(全体)台湾人”。汉语中量项的辖域跟语序还比较一致,许多研究表明,英语辖域跟语序层次的一致性比汉语更少(如沈家煊,1985)。同样,许多研究也证实,否定词的辖域往往跟语序不一致,而对重读等非线性因素很敏感。

至于句子层面的这类辖域关系跟层次的对应关系,可以说比名词短语内部更自由,这方面同样也是英语比汉语更自由,有关论述甚多。层次如果不能反映辖域关系,其存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向心轨层由于更强调各从属语跟核心词的直接关系,相当程度上就淡化了上述层次和辖域的矛盾。不过,也引起了下面一节所说的矛盾。

3.2 一些比较复杂的辖域现象

对轨层结构不便的辖域现象可分下面三类。

(13)可分式辖域关系:[他[只/还〖[去过]上海〗]]

其中“只/还”可跟其辖域内不止一个成分有直接语义关系。

(14)综合式辖域关系:[他[很【[写过]几篇文章】]]

(15)[这本书【张三[[说]李四看过了]】]

例(14)中“很”跟核心词无直接关系,而只跟整个后置结构发生直接语义关系(注:不妨把“写过几篇文章”看作某种带熟语性的结构,相当于“有学问”。但问题不那么简单,因为可以说“非常有学问”但是不能说“非常看过几篇文章”。当然,这也进一步证明“很……几+量词……”的熟语性。)。例(15)中“这本书”跟全句核心动词“说”无关,而跟后面整个陈述部分有语用关系,当然,也跟宾语小句中的动词“看过了”有语义关系。

(16)[他《也〖[去过]上海〗》]

“也”跟其余所有直系成分都能有直接语义联系,包括辖域外的“他”。

(13)-(15)这样的辖域作用明显的轨层中,“中间层次”的单位,如“去过上海”、“写过几篇文章”才显得比较重要。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括号去表示这些中间单位。这些例子虽然对强调核心词跟各外层成分之间直接关系的轨层结构不很方便,但其实也是直接成分及其树形图所难以表达的。

不过,把有关副词放在一起比较,语义联系跟语序位置的相关性在这里还是得到了体现:

(17)a.他也只去过上海。

b.*他只也去过上海。

由于“也”语义上也跟“他”联系,而“只”不能,因此两者同现时,只能按照(17a)那样的顺序而不能相反。如用意义比较实在的“同样”代替“也”,情况也是一样。

尽管有上述种种复杂的情况,我们还得承认,(12)所代表的轨层是最简单的轨层,也是使用最多的轨层结构。(12)是个名词短语,其实这种最简轨层也适用于动词短语或句子,如:

(18)[他[昨天[认真地[[查阅了]大量资料]]]]。

其中四个从属语都跟,并且仅跟核心动词“查阅了”有直接语义关系。

分析句法结构,可以以这类简单轨层作为起点。(18)代表的最简轨层,其实就是基本命题结构。在基本命题结构中,所有语义关系都是“结构内关系”。而上述那些比较复杂的轨层结构所涉及的“只、也、还、不”等,有一个共同点:都隐含着相关的另一个命题,如“他只去过上海”隐含着“他没去过其他大城市”、“他没有在上海长住过”等等。因此,这些成分牵涉到某种“结构外关系”,跟语用密切相关。由助动词等充当的模态成分也是这样的成分,因为模态成分往往反映了说话者对事件的认知、道义评价等,而这是事件本身之外的内容。对这类带有模态意义的成分,也不宜简单地说只跟核心直接有语义关系。模态意义本质上更接近语用意义。关于模态成分的句法地位(是否谓语核心)和形式分析,我们另有讨论(陆丙甫,2006b)。

(15)就是所谓“话题”结构,相对于话题来说,“谓语”才是比较重要的实体。由于大部分主语都有话题的性质,这似乎说明“谓语”这一概念也不能全部放弃。但是我们可以把“话题”和“谓语”都看作语用成分。这样,我们可以把轨层结构分成底层和表层两种。底层是个纯语义结构,而表层可以因语用因素或韵律因素而对底层有所调整。(11a)“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是直接反映底层的顺序,而(11b)则是受到韵律影响(“内小外大”)的结果。

四 余论:理论的要素是相关性

直接成分分析法所体现的层次观念和“内向、外向”所体现出的核心观念,是结构主义中两个很重要的基本概念。有趣并且发人深思的是,在结构主义中,它们基本上是两个互相独立的无关概念。核心观念在层次分析中毫无地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根本的缺陷。生成语法从 x’理论进展到最简方案、光杆短语结构理论,一个不变的基本观念是短语应该有个中心词,中心词决定短语的类别。,核心词在当代语言学中有着比生成语法中更为广泛的应用,是语序类型划分、成分确定和语序定位的标准等等。

朱德熙(1985:57)虽然认为层次分析法和中心词分析法无法结合,但同时也认为两者并无矛盾,在同一本书中(朱德熙,1985:62),他说,“层次分析本身不要求找中心词,可是它也不排斥找中心词。所谓不排斥,是说层次分析和提取中心词这两件事之间没有矛盾。其实这个话说得还不够。事实是不但没有矛盾,而且从理论上说,提取中心词还只能在层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他在指出“很明显,在层次构造没有确立之前,提取中心词是不可能的”之后,还根据直接成分的概念和向心、离心的概念是Bloomfield在同一本书中提出这个事实,说“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说明层次分析和提取中心词并不互相矛盾”(朱德熙,1985:63)。

朱氏后面这段话实际上暗示了两种分析法的初步结合。直系成分分析法可以说是沿着这个思路深入的结果。尽管层次分析法并没有直接提供提取中心词的基础,而只是提供了确定“核心部分”的基础(陆丙甫,2006a),但如果在分析中,每深入一步,都选择一下核心部分,这样,最终就能获得中心词。这样,层次和核心两个概念就得到进一步密切的有机结合,“核心”概念成了其中须臾不可缺少的根本标准。对于理论体系来说,基本概念的互不矛盾仅仅是起码的要求,而各基本概念必须密切相关,才是理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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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系统构件分析:结构分析中保证构件完整性的问题_定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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