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回放——中国内外贸易行政管理机构的合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原声论文,中国论文,行政管理论文,机构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内外贸易行政管理分立的弊端。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政务院成立了贸易部,统一管理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但这种内外贸易合一的格局只持续了三年,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贸易部,成立商业部、对外贸易部、粮食部,从此开始了我国长达40多年内外贸易分立的体制。这种内外贸易分割的体制是照搬前苏联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及构件,已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显露出日益严重的弊端:(1)不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优势。内贸部门不能直接参与重要商品进出口贸易的宏观调控,外贸部门不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的安排,难以全面了解国内市场情况,往往出现人为的供需矛盾、价格失衡等不正常情况。外贸具有国外客户、国际贸易网络、驻100多个国家商务代表等方面的卓越条件;内贸具有国内客户、网络、货源、信息、物流以及出口基地等诸多优势。没有统一管理内外贸易的机构,很不利于综合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内外贸易部门各自的优势,发展大贸易、扩展国内国际大市场。(2)不利于全国贸易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几十年来,从上到下设有内贸(含商业、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外贸两套行政管理机构,企业机构更是重叠,商品交叉经营,流通环节增加,经营成本上升,不少企业发生亏损,与集约化经营背道而驰,有碍于经济效益的提高。(3)不利于政府统筹管理内外贸易。在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兼顾公私贸易、统筹安排内外贸易的行政部门,形成政策统一、竞争有序、高效通畅的内外贸易合一的商品流通管理体制。而至今存在的内外贸易分立状况却严重阻碍这种要求的实现。(4)不适应世界贸易体制的要求。当今世界除中国、古巴、南联盟等几个国家仍为内外贸易分立以外,其他各国都是内外贸易合一的。中国的内外贸易分立,有碍于同世界贸易体制接轨和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2.实行内外贸易行政管理合一的两种设想。第一种设想:把内贸和外贸行政管理机构合并,组建新的贸易部,统一管理全国的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国家经贸委系统的内外贸工作也划归新的贸易部。相应调整地方的贸易行政管理机构:省级设贸易厅,直辖市设贸易委员会,市(地)级、县级设贸易局,香港设贸易发展局,深圳设集商业、物资、外贸、旅游等工作于一身的贸易发展局。第二种设想:将内外贸易工作全部并入国家经贸委。类似日本的经济产业省。好处是生产流通大统一,问题是经贸委在接替轻工、纺织、机械、化工等部门工作的同时,又接替内外贸工作,任务太重。大概要管理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一半,各行业一亿多职工的一半,容易顾此失彼,出现“重工轻贸”现象。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和日本有明显差别,一是日本经济产业省管理的是自主权极大的私有工商企业,而中国经贸委管理的是以国有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改革正在攻坚阶段,指导工作十分艰巨。二是日本有百年以上成熟的经济贸易联合会及各行业的专业商会,做了大量的指导、协商、培训、自律工作,而且扮演着政府同企业间的桥梁角色。而中国这些组织成立不久,尚难发挥应有作用。加之中国国内市场之大,管理任务之重也都是日本难以比拟的。
看来,第二种设想可以继续探讨,但短期难以实现。两个设想中,第一个设想比较好一些,容易操作,希望在“十五”期间能积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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