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方法论体系的梳理与评价_文心雕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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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文心雕龙·总术》是《文心雕龙》全书方法论之概论,由此出发,全书的方法论依“研究方法”与“说明方法”两个方面展开,从而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方法论体系。本文在将它与唯物辩证法作一比较之后,认为,《文心雕龙》的方法论体系在当时就是最为科学和先进的。

严密的理论体系离不开严密的方法论。从方法论角度对《文心雕龙》进行研究,其意义还不仅在解释其理论体系,《文心雕龙》方法论本身即是一份亟待发掘和继承的文化遗产。近年来已有几篇文章论及《文心雕龙》的方法论①,但还仅仅只是开了个头。对于《文心雕龙》方法论的全貌的研究还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对于它的评价也须根据一定的参照物以进一步加强。

《文心雕龙》既“论文”又“叙笔”,它所阐释拈示的方法论因此也就既适用于文学创作,也适用于学术研究,当然也适合于《文心雕龙》这部理论著作自身。因此,我们将从《文心雕龙》的理论阐述和实际运用这两个方面对其方法论体系加以梳理,并将其与唯物辩证法作比较研究,从而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一、《文心雕龙》的方法论概论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常称方法为“术”。按“术”本义为道路,《说文》曰:“邑中道也。”引申为方法,道理,《礼记·乐记》“然后心术形焉”法曰:“术,所由也。”刘勰在《总术》篇中集中论述了有关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从而使《总术》篇成为全书的方法论概论②,体现了刘勰自觉的方法论意识。

(一)“文场笔苑,有术有门”

从先秦庄子“轮扁不能语斤”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就一直认为文章之妙不可言传,回避对于文章写作方法与技巧的探讨。至魏晋玄学兴起,方法论意识渐趋自觉,陆机《文赋》尽管仍然喟叹“是盖轮扁所不得言,亦非华说之所能精”,但总算已开始思索并描述文学之创作过程,间或述及一些方法,如:“其始也,皆收视反听……然后选义按部,考辞就班,……或因枝以振叶,或沿波而讨源……。”真正认为文有术且详细探讨的应算是刘勰之《文心雕龙》。魏晋玄学有一基本观点:“物无妄然,必由有理”。(王弼《周易略例·明彖》)他们所孜孜探讨的也就是“本末”、“有无”之理。刘勰接受了此种观点③,认为“思无定契,理有恒存”(《总术》)。具体到文术,则亦“术有恒数”。因此,尽管要“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神思》),但仍然还是可以探讨研究的,而且必须研究。刘勰提出“文场笔苑,有术有门”意味着“术有恒数”.可以阐其妙,通其数。《序志》篇云:“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为文之用心即指创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此即整部《文心》所着意之处。因此,“文场笔苑,有术有门”标志着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进入到自觉的方法论意识阶段,亦即创作论繁荣的阶段。

(二)“弃术任心,如博塞之邀遇”

正因为“术有恒数”。必须加以认真研究,所以刘勰批判了“凡精虑造文,各竞新丽,多欲练辞,莫有研术”的倾向,认为“莫肯研术”使作者不能分辨精约与匮鲜、博赡与芜繁、辨晰与浅露、奥隐与诡曲,“落落之玉,或乱乎石;碌碌之石,时似乎玉”,不能正确处理义理(内容)与声华(形式)之间的关系,“或义华而声悴,或理拙而文泽“。这样,为文便只能“如博塞之邀遇”,“借巧傥来”,“虽前驱有功,而后援难继;少既无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删”,既然多少并惑,又“何妍蚩之能制乎?”

(三)“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

这是“文场笔苑,有术有门”的必然要求。刘勰认为,掌握方法论,是一个“通才”的基本要求:“不剖文奥,何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资晓术”。而且为文也必须以术驭篇,这样才能“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因时顺机,动不失正。数逢其极,机入其巧,则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断章之功,于斯为盛。通过“弃术任心”与“执术驭篇”相对照,文术的重要性也就昭然若揭了。

(四)“文体多术,共相弥纶”

刘勰认为,为文之术有多种:“务先大体,鉴必穷源,乘一总万,举要治繁”以及“圆鉴区域,大判条例”等等(其中务先大体与乘一总万、举要治繁当为同一方法,说法不同而已)。所有这些方法必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譬三十之幅,共成一毂”,互相配合,否则,“一物携贰,莫不解体”。这表明刘勰自觉地意识到,他的方法论应该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总术》篇即“术”(方法)之“总”论,它认为:为文有术,且术有恒数;必须研术,并且应该执术驭文,倘弃术任心,必不能有佳制;文体多术,如务先大体,鉴必穷源等,它们必须共相弥纶,合成一体。探讨《文心雕龙》的方法论必须首先研究《总术》篇,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其具体方法论作详细的研究。

二、《文心雕龙》的研究方法

列宁指出:“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④这表明,不仅要从作者对方法论的实际论述而且要从作者对于方法论的实际运用来认识其方法论思想。《文心雕龙》自然没有专论研究方法的章节,但我们可以根据《总术》的概论与其余各篇的零星论述及《文心雕龙》中方法论的实际体现来归纳其研究方法。我们认为,《文心雕龙》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一)“鉴必穷源”、“原始要终”

刘勰认为,研究首先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全面把握分析对象的一切方面和各种历史形态。他在《通变》篇说:规略文绕应“先博鉴以精阅”,充分肯定全面占有和分析材料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只有全面占有材料,才能有所比较见出同异,才能准确地把握对象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进而加以正确的推理和判断。《明诗》:“故铺观列代,而情变之数可监;撮举同异,而纲领之要可明矣。”这说明,铺观列代,是为了察其情变,监其同异,然后才能撮举同异,得其纲要。所以他屡屡拈示要“博观”、“原始以要终”,如《奏启》:“博见足以穷理”,《风骨》:“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知音》:“圆照之象,务在博观”,“沿波讨源,虽幽必显”,《论说》:“穷于有数,究于无形”。

因此,他反对“各执一隅之解,以拟万端之变”(《知音》)、以偏概全的做法。而这种倾向正好普遍存在于“近代论文者”之中,他们“各照隅隙,鲜观衢路”,“并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论文之作出现或“密而不周”,或“辩而无当”,或“华而疏略”,或“巧而碎乱”等诸种弊端。相反,刘勰要求自己的《文心雕龙》则要“弥纶群言”、“原始以表末”,全面地占有材料(以上引文均见《序志》篇)。所以,他在解释“铭”的意义时说:“详观众例,铭义见矣。”(《铭箴》)在追溯先秦时期“议”这种文体时又不无欣慰地说:“虽宪章无算(不多),而同异足观。”(《议对》)而批评鉴赏也须“务先博观”,“阅乔岳以形培,酌沧波以喻畎浍”(《知音》)。

(二)“圆鉴区域,大判条例”

刘勰认为,在全面占有材料之后,就要加以精细的分析与综合,从具体上升为抽象。刘勰主张分析必须要实事求是和精细深刻,即“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事类》);反对混同一贯,人云亦云。这鲜明地体现在《文心雕龙》的实际分析中。如《正纬》篇通过具体精细的考察和分析,指出“纬书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不一棍子打死,或奉为经典;在《辨骚》篇中批评了“鉴而弗精,玩而未核”,主张“将核其论,必征言焉”;《练字》则指出历代用字难易有异,“趣舍之间,不可不察”;《程器》篇则感叹历代论文之行者:“后人雷同,混之一贯,吁,可悲矣!”至于《才略》篇对于班彪、班固父子,刘向、刘歆父子及曹植、曹丕兄弟的评价之能具体分析,不雷同旧说,则更是为学者们所称道,已不待多言。另外,对于同一人的不同作品,刘勰也能做到具体分析,不以一言概之,如陆机文章,刘氏屡疾其“繁”,然于陆氏《移百官》一文,刘勰指出:“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也。”(《檄移》)详观众例,刘勰的分析确实做到了“唯务折衷”与“深极骨髓”(《序志》)。

在具体分析(“大判条例”)的同时,刘勰要求必须进行综合(“圆鉴区域”)。比如,“论文叙笔”部分,如果说“原始以表末,选文以定篇”是重于分析,那么“敷理以举统”则侧重于综合。刘勰主要运用了归纳法,如《知音》即归纳了四种评鉴错误倾向:贵古贱今,崇己抑人,信伪迷真以及认偏概全。

实际上,在刘勰看来,分析与综合必须紧密结合,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分析同时又是综合。此点详后,此不赘述。

(三)“乘一总万,举要治繁”

刘勰认为,在经过具体的分析和综合之后,还必须采取“乘一总万的方法,把各种结论弥纶一体,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亦即须把抽象的简单的规定性上升为具有丰富规定性的具体。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进一步深化,其中的关键即在于以最主要的规定性去统帅次要的规定性并融合具体的现象。所以,刘勰多次说到以本统末,举要治繁的重要性,如《史传》篇有云:“至于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又《诸子》篇,“繁辞虽奇,而本地易总。”《奏启》篇,“治繁总要”;《神思》篇,“含章司契,不必劳情”;《章句》“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事类》“故事得其要,虽小成绩,譬寸辖制轮,尺枢运关也”等等。而其中《通变》篇则完整地表述了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及“举要治繁”的方法:“是以规略文统,宜宏大体。先博览以精阅,总纲纪而摄契;然后拓衢路,置关键,长辔远驭,从容按节,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采如宛虹之奋髻,光若长离之振翼,乃颖脱之文矣。”这虽然是在说为文之术,同时也在讲研究之法,《文心雕龙》的实践即是明证,如刘勰通过分析研究,认识到“矫讹翻浅,还宗经诰”,经诰即是各种文体的渊源,又有六大优点:“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宗经》)。所以刘勰把“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等“文之枢纽”看成纲领,并以此为基础,“论文叙笔”、“剖情析采”使文之枢纽的原则得到了具体展现。所以“宜宏大体”不仅是“规略文统”的方法,也是一般的研究方法。

同时,刘勰又反对从次要的规定性出发来综合所有的结论,《通变》篇接上引那段话以后说:“若乃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此庭间之回骤,岂万里之逸步哉!”又《附会》篇说:“夫画有谨发而易貌,射者仪毫而不失墙,锐精细巧,必疏体统。故宜诎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寻,弃偏善之巧,学具美之绩。”这样,通过正反对比,“务总纲领”、“乘一总万”的意思就显得更完整了。

上述研究方法的三个方面,构成了刘勰完整的研究方法论,其中的逻辑联系即是:先“铺观列代”、穷源博观,全面占有材料;然后通过“圆鉴区域、大判条例”,详细地分析和综合,得出“纲要”,“纲领”及一系列结论;最后“总纲纪而摄契”,通过“举要治繁”的方法上升为一个完美的理论体系。

三、《文心雕龙》叙述方法

马克思说:“当然,在形态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象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⑤这表明,一方面,在形态上,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不同;另一方面,后者又是前者的基础,前者则把后者的成果加以巩固和提高,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文心雕龙》的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正是如此,“务先大体”既是其研究方法,又是其叙述方法,“首尾圆合”则是“务先大体”的必然结果,是《文心雕龙》对于叙述方法的要求。“务先大体”的“首尾圆合”是两个基本的叙述方法。

刘勰认为,真正完美的事理、思想本身就是完整一贯如“圆”一般弥纶无缝的,如《体性》篇谓“思转自圆”,《杂文》篇称“事圆而音泽”,《丽辞》篇又称“理圆事密”。因此反映事理的文章结构也应该是“圆合”、“圆通”的,亦即叙述必须“首尾圆合”。所谓“首尾圆合”,是指构造的理论体系应有条理,杂而不越,同时要前后照应,上下衔接,前面的应暗示后面的,而后面的又包含前面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依循“务先大体”的方法。只有“务先大体”,才能以一执万,删繁去杂,使内容丰富又不纷乱,前后照应但不重复,实际上也就是从抽象走向具体。《熔裁》篇云:“绳墨以外,美材既斫,故能首尾圆合,条贯统序。”《附会》篇说:“何谓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与定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又说:“是以附辞会义,务总纲领,驱万途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众理虽繁而无倒置之乘,群言虽多而无棼之乱;扶阳而出条,顺阴而藏迹;首尾周密,表里一体。”《章句》篇云:“章句在篇,如茧之抽绪,原始要终,体必鳞次。启行之辞,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跗萼相附,首尾一体。”所以刘勰在论“夫惟盖故”、“之而于以”、“乎哉矣也”等语气助词或副词时说:“巧者回运,弥缝文体,将令数句之外,得一字之助矣。”(《章句》)也就是说,善于运用这些虚词,就能使文体弥缝完隙,前后连贯。因此,他激赏《易传》能够做到“句句相衔”、“宛转相承”和“隔行悬合”(《丽辞》),《吕氏春秋》亦能“鉴远而体周”(《诸子》)。这样看来,《文心雕龙》既如上节所述能够“务先大体”、“总纲纪而摄契”,则其理论体系之能“首尾圆合”也就是很自然的结果了,刘勰充分实践了他自己提出来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

通过以上三节的分析,我们认为,《文心雕龙》的方法论是自成体系的,这不仅是根据刘勰在《总术》篇中自称“文体多术,共相弥纶”,更是因为他对方法论的各种论述之间体现了清晰的逻辑联系:《总术》篇总论方法论的基本问题,概述其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研究方法以“鉴必穷源”、“铺观列代”为基础,保证了研究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以“举要治繁”、“务先大体”与“圆鉴区域、大判条例”为研究的具体途径;说明叙述方法则在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同样遵循“务先大体”的方法;从抽象上升为具体,达到“首尾圆合”的完美境界:这三个方面使《文心雕龙》方法论思想形成一个自足的体系。

这里还有必要再分析一下《序志》篇“唯务折衷”的意思,因为今日论者多以“唯务折衷”来概括《文心雕龙》的方法论。《序志》篇说:“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玩绎其文,“唯务折衷”当指进行分析判断的一个基本原则,略似今言“实事求是”。按“折衷”同“折中”,《史记·孔子世家赞》有:“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了。”《索隐》:“……王师叔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断也;中,当也。’按:言欲折断其物而用之,与度相中当也。”可见,‘折中’本义犹言取正,以为判断之准则、标准。折中于夫子犹言以夫子之思想为标准。扬雄《反离骚》云:“吾驰江潭之泛滥兮,将折衷乎重华。”折衷乎重华(舜)犹言以重华为准,为榜样。此为折衷(中)第一义。由“取正”引申为公正、适度、有固定的评判标准。《管子·小匡》:“管仲曰:‘决狱折中,不杀不辜,不杀无罪。’”彦和“唯务折衷”之“折衷”当是此义。因此,“唯务折衷”的确切函义应是:分析判断都有公正的标准。正因是有标准可据,所以他得出的结论也就无论是同乎旧说还是异乎前谈,都有其必然的“理”、“势”。那么,刘勰所依循的标准是什么?即是《序志》篇中所谓的“先哲之诰”,也就是“五经”。《文心雕龙·奏启》有云:“是以世人为文,竞于诋诃,吹毛取瑕,次骨为戾,复似善骂,多失折衷。若能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然后逾坦者折肱,捷径者灭趾,何必躁言丑句,诟病为切哉!”“多失折衷”意谓没有固定而公正的标准,下文即谓要以“礼门”、“义路”为规矩,即以儒家思想为标准。《孟子·万章下》即云:“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整部《文心雕龙》也正是以圣人经典为最高标准的,原道、征圣、宗经,正为文之枢纽。所以刘勰说圣人“文成规矩.思合符契”.“征之周孔,则文有师也”.“若征圣立言.则文其庶矣”(《征圣》):圣人之经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宗经》。他批评前代论文者也是“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序志》)。所以,“唯务折衷”并不完全等同于今言之“实事求是”。当然,在刘勰看来,以先哲之诰为标准跟实事求是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但他在具体的分析论述中,毕竟并非完全以圣经诰为标准,而是力求铺观列代,以全面占有材料为最基本的前提,然后通过具体精细的分析、比较与综合,得出结论。因此,用“唯务折衷”来概括《文心雕龙》的整个方法论,是不贴切不妥当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四、《文心雕龙》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之比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文心雕龙》的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有诸多类似之处,为了更清楚地认识和更准确地评价《文心雕龙》的方法论,我们有必要把它与唯物辩证法作一比较,指出其同异之处。

(一)关于研究的客观性与全面性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地占有材料,一切从事实出发,遵循客观性原则。列宁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能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⑥显然,刘勰的“鉴必穷源”、“振叶寻根”、“原始要终”、“弥纶群言”是符合全面性这一原则的。他反对片面地看问题,批评“各照隅隙,鲜观衢路”的论文之作,而主张要“原始以表末”,全面地把握研究对象的全部历史形态,洞晓其“情变之数”,辨析其同异之要。

唯物辩证法同时要求客观地对待材料,反对以先验的理论原则去宰割事实,正如恩格斯称赞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他没有一个地方以事实去迁就自己的理论,相反地,他力图把自己的理论表现为事实的结果。”⑦应该承认,刘勰也是主张客观地对待事实,研究须从实际出发的,他深斥“鉴而未精,玩 而未核”、“褒贬任声,抑扬过实”的错误倾向,力主校练务精、据理须核”,而且他也有确实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了这点。但是,由于他以“先哲之诰”为标准,以经书为准则,这就不能不使其“精核”大大地打了折扣。最为明显的一点是,一方面他主张铺观列代,弥纶群言,但恰恰漏掉了汉代的民间乐府诗如《焦仲卿妻》等著名诗歌以及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并对陶渊明的诗只字不提。这表明,如果不坚持客观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也将大打折扣。所以列宁认为,“观察客观性”是辩证法要素的第一条,并说:“观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⑧只有做到客观性的要求,才能真正坚持从“自在之物本身”观察的全面性。所以,刘勰的方法论的第一个局限是:由于不能彻底坚持客观性原则,所以其全面性原则也是不彻底的。

(二)关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从具体到抽象之后,再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时,必须运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换言之,一方面,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要以抽象的分析与综合方法为基础;另方面,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又并不是简单地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是扬弃抽象的分析与综合的成果,搜集其被舍弃的内容,通过分析同时也是综合的方法,使抽象规定性与经验材料重新融合而具有一种辩证的形态。黑格尔曾指出:“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又是综合的,这倒并不是说对这两个有限认识方法的仅仅并列运用,或单纯交换使用,而是说哲学方法扬弃了并包含了这两个方法。因此,在哲学方法的每一运动采取的态度,同时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⑨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就其本质来说,是矛盾分析法,即从各个矛盾之间及矛盾各方面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进行分析,同时又把它们联结,统一起来,使认识形成把握本质和现象、个别和一般、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体。

应当说,刘勰的方法论是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这不仅是因为他常常把分析与综合并提,如“圆鉴区域,大判条例”、“钻坚求通,钩深取极”(《论说》)等;或常常并列运用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如“论文叙笔”部分,既加以“原始以表末”的详尽分析,又加以“敷理以举统”的精心综合。更因为他事实上也往往做到了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分析同时即是综合。仍以“论文叙笔”部分为例,“释名以章义”首先得出了一些抽象的文体要求和原则,在此基础上“原始以表末,选文以定篇”,这显然是分析,但同时又未尝不是综合,这是因为,分析的基础是“释名以章义”抽象的分析与综合之后的结果,分析的过程也实际上是把“释名以章义”的抽象规定体现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或加以赞赏,或加以贬斥,赞赏与贬斥都是为了使所有作品都能与那些抽象规定达成一致。正因如此,有了“释名以章义”这一抽象的原则,通过“原始以表末,选文以定篇”之后,还要再次“敷理以举统”,但这种综合中已经包含了具体分析,因为它不再是抽象的,具有丰富内容的综合(同时包含着分析)了。以《文心雕龙》全书来看,也是如此。《序志》篇“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系经,酌乎纬,变乎骚”这段话显然是全书藉以出发的抽象规定性,但刘勰并没有象通常的著作那样逐条加以论述,而是通过对于具体文学作品和种种创作问题的分析和探讨,把这些原则融合进去,组成一系列结论如华实相扶、文质相附、执正驭奇等等,从而使“文之枢纽”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现象与规定融为一体。

但另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刘勰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并不就是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因为他没有从根本上运用矛盾分析法,也就是说,并不是通过对矛盾对立双方的分析与推演使概念、范畴不断转化并在转化的过程中获得具体的内容。尽管刘勰并非完全没有注意到矛盾,如他经常使用“华实”、“文质”、“本末”、“奇正”等概念,并非完全没有注意到矛盾对立双方的相互转化,如《颂赞》篇说:“原夫颂惟典懿,辞必清铄,敷写似赋,而不入华侈之区;敬慎如铭,而异乎规戒之域。”即认为颂体与赋体、铭体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但综观全书,这种对于矛盾对立与统一的描述是并不多见的,尤其是根本不凭借矛盾分析法来实现范畴与概念的转换、递进,从而构成具有清晰的逻辑轨迹的理论体系。所以刘勰方法论的第二个局限是没有根本确定矛盾分析法,因而其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也是不彻底的,未能真正完全使分析与综合融合。

(三)关于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又从抽象回复到具体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个完整的研究过程,不仅要从具体上升为抽象,而且又要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指出他在研究人口问题时是“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⑩马克思又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11)同时,唯物辩证法认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行程不应该是“从实在和具体开始”(12),对此黑格尔解释说:“假如把一个具体物造成开端,那么,被包含在具体物中的各种规定,它们之间的联系所需要的证明,也还是缺少的。”(13)也就是说,如果从实在和具体开始,那就势必使思维进程陷入缺乏证明的混乱之中,致使以后在逻辑展开中无法保持逻辑的首尾一贯。刘勰在《通变》、《附会》等篇中就详细地描述了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进程;同时他也反对只从局部的具体事物出发,说:“若乃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此庭间之回骤,岂万里之逸步哉?”(《通变》)又说:“锐精细巧,必须体统。极宜诎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寻,弃偏善之巧,学具美之绩。”(《附会》)“庭间之回骤”、“必疏体统”亦即逻辑进程难以展开将陷入混乱之意。但是唯物辩证法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必须借助于辩证的分析与综合的方法,亦即矛盾分析法,而刘勰的方法论思想中恰巧又并不具备这种矛盾分析法,分析与综合未能真正统一起来,所以他的从抽象到具体事实上只能说是一个理想,不能实现。这鲜明地表现在《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上,尽管它较之于一般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著作来说,应该算是体系最为严密完整的,但它的内在逻辑行程还不是十分清晰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概念与概念之间、范畴与范畴之间不断转化层层上升的进程。所以,虽然有些学者怀疑现在所能看到的《文心雕龙》版本中《物色》篇的位置有错乱,但并不能根据《文心雕龙》内在逻辑行程本身来作出确切的判断。因此,刘勰的方法论的第三个局限是:由于未能根本确定矛盾分析法,其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也是不彻底不能完全实现的。

(四)关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14)因此,一方面,应该把历史看成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15),清理出历史发展过程中各阶段的特点及总的逻辑进程的线索;另方面,理论体系的逻辑进程又应与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刘勰在运用“振叶以寻根”、“原始以表末”的方法时,相当清晰地展现了文学发展史各阶段的特点及总的逻辑行进线索。如《诠赋》篇说:“然则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而拓宇于《楚辞》也。”又说:“汉初词人,顺流而作,陆贾扣其端,贾谊振其绪,枚马播其风,王扬骋其势……讨其源流,信兴楚而盛汉矣。”对于赋体发展的逻辑轨迹论述得很清楚,也较准确。此种论述,遍布全书,而不仅是“论文叙笔”部分。其中尤以《通变》、《时序》、《才略》等篇为突出。如《通变》篇说:“黄歌‘断竹’,质之至也;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夏歌‘雕墙’,缛于虞代;商周篇什,丽于夏年。至于序志述时,其揆一也。……而论之,则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楚汉侈而艳,魏晋浅而绮,宋初讹而新。从质而讹,弥近弥谈。”因此,可以说,刘勰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16),其“原始以要终”的方法是符合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则的。但另方面,《文心雕龙》的整个理论体系却又没有一种清晰的逻辑进程来展示文学史的发展进程,其中原因又仍然在于未能根本确立矛盾分析法。因此,我们仅仅只能把刘勰“原始以要终”、“原始以表末”或“振叶以寻”的方法看成是雏形的朴素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通过上述《文心雕龙》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四个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文心雕龙》的方法论的客观性与全面性是不彻底的,而且由于未能根本确立矛盾分析法,其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以及“原始以表末”的方法中所体现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都是不完全的,不充分的。以19世纪、20世纪的最为科学与先进的唯物辩证法来苛求公元6世纪刘勰的方法论,显然又是不公平的。但通过以上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尽管刘勰的方法论还不是完全科学与正确的,但在公元6世纪却称得上是最科学先进的,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整个世界。这个评价应该算是比较公平的。

注释:

① 张少康《擘肌分理唯务折衷——刘勰论〈文心雕龙〉的研究方法》,收入其《古典美学论稿》一书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刘凌《试论〈文心雕龙〉的研究方法》,《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6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② 刘永济等人认为“总术”之“术”是指道理,非指方法,恐难说通。

③ 关于魏晋玄学与刘勰方法论之关系,另有拙文《〈文心雕龙〉之方法论与魏晋玄学》作了详细探讨,故此文从略。

④⑧ 分别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357页、第238页。

⑤ 《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3至24页。

⑥ 《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53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57页。

⑨ 黑格尔《小逻辑》,第424页,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⑩(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

(12) 同上书第102页。

(13) 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64页。

(14)(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22页、第121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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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方法论体系的梳理与评价_文心雕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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