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_创业论文

浅析我国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_创业论文

我国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浅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孵化器论文,我国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企业孵化器简介

1. 企业孵化器的定义和主要功能:企业孵化器(BusinessIncubator或Innovation 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通过为创业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以及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与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国际上,一般称为企业孵化器(Business Incubator)或技术孵化器(Technology

Incubator ), 如美国亚利桑那州的ArizonaTechnology Incubator,有的称为Incubator Center(孵化中心),如悉尼的澳大利亚科技园区孵化中心(Australian

Technology

ParkIncubator Centre),还有的称为创新中心(Innovation Centre ),如加拿大魁北克省的Quebec Bio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re,在我国一般把企业孵化器称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如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对企业孵化器还有其它一些称呼,但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名称,其基本目标都是要营造一个适宜于创建中小型技术企业的诞生与成长提供扶持和帮助。

企业孵化器的功能主要包括:(1 )提供综合性基础设施:由于中小型高科技创业企业缺乏大量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往往无法完成完备的基础设施的购置与建设,因而企业孵化器必须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和规模优势,购置与建设综合性的基础设施以及价格较低的设备、办公空间等,使创业企业的启动成本大大降低;(2 )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孵化器还必须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资金是企业生存的血液,如果没有良好的融资服务,创业企业的生存将是相当困难的。(3 )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创业提供不断优化的企业孵化器环境和条件,提供企业间的交流机会、简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办程序,提供政策优惠以及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等;(4 )提供完善的咨询和培训服务:企业孵化器应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和管理技能的基础训练、企业计划、财经问题咨询服务,培育科技实业家和专门人才,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服务,并通过提供这些有效的服务,源源不断地培养出有市场竞争力的、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优秀的研究开发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孵化器与科技园区(Science Park)的区别:科技园区的概念始于美国的硅谷(Silicon Valley),在园区中集中了大批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具有高科技含量产品的公司和企业。硅谷原来是加州斯坦福大学附近的一片果园谷地,由于该校的老师和学生有着非常强烈的把科研成果商品化的需求,然而却苦于没有创业企业的资金和土地,于是校方把这片果园谷地无偿提供给师生用于创办企业和科研开发,如今硅谷已经发展成为一条绵延150公里的高科技产业带, 为美国经济的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我国,一般把科技园区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把企业孵化器称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一般来说,科技园区的概念其内涵要大于企业孵化器。企业孵化器只完成科技创业的前期工序——即“孵化”企业,一旦孵化成功,创业公司或企业 (startup company)就必须从企业孵化器中迁出, 空出来的位置再接待新的高技术创业者。由于企业孵化器的职能较为单一,因而对建立一个普通的企业孵化器的要求不高,有时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或附近地区,辟出一小块地方甚至只有一幢楼,接受高新技术创业者进入创办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就可以成为一个最简单的企业孵化器。而建立科技园区的要求则要高得多,如:必须有相应的园区场地和必要的基础设施。交通方便、信息灵通;能够集中大量的科技创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能够集中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应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为特征;另外,科技园区必须包含一个以上的企业孵化器;用以扶持高新技术创业者的创业活动;使它们成为科技园区的技术创新中心。

由上可见,企业孵化器是科技园区的一个子集,是科技园区的技术创新基础,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当投资、园地等条件不具备时,创办企业孵化器可以完成扶持高新技术创业者创业的功能。而科技园区则是企业孵化器在成熟条件下的更高形式的发展,当科技园区中的企业孵化器完成了“孵化”企业功能之后,科技园区则继续完成发展、完善企业的功能,从而避免了那些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的创业成功企业必须迁出企业孵化器的困境。

3.企业孵化器的分类。 我国的企业孵化器大致可以分为七种:(1)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所孵化的项目是否局限于某一专业技术领域来分,孵化器可以分为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种。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所孵化的项目没有特定的专业限制范围,而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常只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择项目进行孵化,如基因技术孵化器、生物科技孵化器、信息技术孵化器等等。(2 )按企业孵化器所服务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大学创业园,由大学设立的创业园区;依托大学科技资源,面向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校办高新科技创业企业的培育;大学科技园的建立可以使科技人员不脱离学校母体,依托学校科研条件,教研兼顾,为他们创造了良好的个人发展的环境和条件。(3 )海外学人创业园:为持有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并有志回国进行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设立的创业园区,我国现已建立有25家海外人创业园。(4 )国际企业孵化器:其宗旨是为中国的高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寻求国外合作伙伴,逐步实现跨国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服务,同时也为国外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进入市场,发现适宜的合作伙伴,引进世界上尚未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提供服务。简单地说,国际企业孵化器扮演了沟通中外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交流与合作的中介人的角色。(5 )企业孵化器网络:是由众多的企业孵化器联合组成的网络化组织,定期举办研讨与交流活动。企业孵化器网络根据其规模大小不同,又可以分为城市企业孵化器网络、区域企业孵化器网络和全国性企业孵化器网络三种类型。(6)专业技术孵化器、 流动孵化站和行业技术化器:专利技术孵化器是面向专利发明人,提供“软、硬”孵化条件,迅速将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商品化或产业化。流动孵化站是由企业孵化器发展而来的,小型的、可以移动的标准化的企业孵化的形式,主要为那些研究开发机构成中的科技成果持有人因一时难以脱离母体而提供的临时性的创业帮助和扶持。行业技术孵化器针对各个行业的不同技术特点而设立的,其宗旨主要是针对行为发展需求进行技术更新,以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二、企业孵化器的优势和缺陷分析

1、企业孵化器的优势分析。(1)集中创业企业。对于单个创业企业来说,由于其规模一般较小,往往不能够充分利用企业的基础设施和资源,如果所有的基础设施和资源都要求各个创业企业自己购置和建设,不仅提高了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风险,而且这种重复性的购置和建设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和效率低下。例如,一家小型创业公司对于通信线路(ISDN、DDN等)、办公设备(传真机、打印机、 复印机等)或者全职的接待员、打字员等的利用率往往不高,而企业孵化器却可以通过为众多的创业企业提供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周到的服务来达到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整体效率。

(2)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由于单个创业企业的资本规模较小,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也很少,单个创业企业对市场的影响力一般也较弱,但是如果能够把众多的创业企业集中在一个地方进行研发和生产,往往能够产生1+1〉2的集聚效应。这就如同在商业零售领域中, 单个零售商店吸引的客流量以及创业的销售额往往不高,但是由众多零售商店组成的大型商业街吸引的客流量和创造的销售额却可以比各个孤立的商店的总和要多得多。而且,企业孵化器中的各创业企业之间还可以发挥互补效应,通过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上相互协作,可以提高总体研发和生产效率。

(3)连接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 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风险。除了日用品之外,一般来说,很少会存在交易双方完全掌握所交易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交易双方往往处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位置上。在创业企业的融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与风险投资公司相比,创业企业家了解更多的与其创办的企业相关的信息,对其自身的创业动机也有更明确的认识。并且当风险投资者试图获得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时,创业企业家为了使其公司看上去更具投资价值,往往会制造虚假信息掩盖真相来欺骗投资者,以达到获得更多投资的目的。由于在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大大提高,造成风险投资公司对投资收益率要求也相应地提高,而投资收益率要求的提高又会促使创业企业进一步欺骗投资者并许以更高的收益承诺。这样,对那些更有资格融资却不愿意陷入疯狂地提高投资收益率怪圈和欺骗投资者的创业企业来说,由于在资本市场上相对地地缺乏竞争力,最终结果必然会使那些优秀的创业企业难以融资而退出资本市场,最后在资本市场上留下的必然是一些“柠檬”型创业企业。企业孵化器的设立就可以避免风险资本市场上的这种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现象。 企业孵化器通过对其中的创业企业及其创业者每天的观察和了解,可以获得详实的与创业企业相关的信息以及创业者的创业动机,风险投资公司就可以依据这些数据和信息判断某一创业企业的投资价值并做出投资决策。但企业孵化器所提供的提供的这种优势也是有限的,因为当企业孵化器收集其会员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时也需要付出相应的搜寻成本(search cost), 所以企业孵化器不可能提供关于其会员创业企业的完全信息,只能从相对意义上来说,企业孵化器比风险投资公司更容易收集到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而且其信息收集成本也要比风险投资公司低得多。因而,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观察,企业孵化器的存在是由于其在信息收集上具有相对于风险投资的比较优势。

2.企业孵化器存在的缺陷分析。(1 )企业孵化器对会员创业企业的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必然会造成交易中拥有更充分信息的一方利用交易另一方,从而导致逆向选择。例如在保险市场上,由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要比保险公司多得多,而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人更乐于购买健康保险,因此就会出现投保健康的人的平均健康状况要低于总人口的平均健康状况。在企业孵化器选择创业企业成为其会员企业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现象。当企业孵化器选择创业者或创业企业时,由于不能充分了解与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相关的信息,往往会提出各种苛刻的要求以提高进入企业的质量,但这样就会使那些优秀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愿意申请进入企业孵化器,而那些资质较差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在申请竞争的一开始就会遇到淘汰,最后企业孵化器只能从留下来的中等资质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中选择一些较好的进入,也就是说,逆向选择的结果是企业孵化器选择了中等或中等偏上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进入。这一结果显然背离了建立企业孵化器的初衷。

(2)道德风险和“温室中的花朵”。所谓道德风险, 是指当经济主体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例如,当某一驾车者在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在驾驶汽车时就可能降低小心程度,因为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从而使车主的损失可以降至最低,但是这却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同样,当企业孵化器中的会员创业企业融到大量风险投资后,由于这些资金不归其所有,往往会产生滥用风险投资资金的现象,另外由于企业孵化器中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将给予政策优惠和企业孵化器的扶持帮助的心理预期,使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积极性降低,创业失败的风险大大提高。企业孵化器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可能培养出“温室中的花朵”。与外面竞争激烈的市场相比,企业孵化器无异于一个大温室,差别仅仅在于企业孵化器培养的是“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而真正的温室培养的是不能经受风吹雨打的“娇嫩的花朵”。当创业者或创业企业被允准进入企业孵化器之后,由于可以享受种种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企业孵化器所提供的完善周到的服务,会员企业仿若处于温室之中倍受呵护的花朵,尽管企业孵化器建立的宗旨就是要扶持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然而却可能会使其会员企业由于缺乏市场考验而缺乏竞争力。当这些创业企业脱离企业孵化器进入外部市场时,可能会惊异地发现无法适应市场中的残酷竞争并退出市场。这显然是企业孵化器的建立者未尝考虑到的和不愿意看到的。

三、我国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地区分布和规模分析:1978年6月, 我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服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开始。目前,全国范围已有近100家企业孵化器, 其中国家级企业孵化器28家。据对其中70余家创业中心的统计数字表明,入驻公司的总面积已经达884,000平方米,种子基金24亿元人民币,孵化企业4,000余家,员工70,000人,年孵化总值60多亿人民币。此外, 经济过十多年来的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孵化器在全国各地形成,例如:综合技术创业中心、专业技术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行业孵化器、企业孵化网络,等等。尽管我国在企业孵化器建设上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企业孵化器的数量还很少,规模也都较小,例如美国到1995年已在全国42个州建立起了750个企业孵化器,其中仅硅谷一地1996 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2,000亿美元,是我国全部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0倍以上,葡萄牙塔古斯科技工业园区1996年的人均产值达20万元美元之多,也是我国全部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人均产值的10部以上,这说明我国的企业孵化器不仅在数量和规模上,而且在效率上也远远落后于国外水平。此外,我国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在地区分布上也是极不平衡的,大部分分布于我国东部地区,而且在发展水平上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样非常不利于我国科技及经济的均衡发展。

2.经营管理水平和创业企业的服务功能不完善、孵化器能力偏低:创办企业孵化器的目的是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法律、市场和国际联系等所有服务,使他们能够在条件良好的园区内专注于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地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并使之产业化,在实现科技创新的经济价值的同时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增长。然而由于我国在对企业孵化器的理论认识和重视程度上的欠缺,致使目前我国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水平与国外同类企业孵化器相比还是相当低的。我国绝大多数的孵化基地仍是以政府投入和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为依托,其经营管理模式仍停留于旧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之下。而真正商业意议上、与国际经营管理操作规则相适应的企业孵化器却非常少。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孵化器对所孵化企业的服务仅限于物业管理和办公服务等低层次的内容,而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成长息息相关的商业计划指导、融资支持(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和创业孵化基金)、教育培训、市场调研、市场拓展等深层次内容的服务明显缺乏,这些原因致使我国企业孵化器在孵化能力上要明显弱于国外的同类企业孵化器。

3.政策扶持不足:企业孵化器的成功还需要得到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持,不仅包括支持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优惠政策,还包括支持企业孵化器中的创业企业创业与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政府应当扮演一个积极推动的角色。因为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扶持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发展和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创新,然而科学技术知识是一种公共产品,创新的成果往往被整个社会分享,因而很少会有个人和企业有积极性去投资设立企业孵化器,在这里市场机制是失灵的,就必须依靠政府的介入和政策干预才能促进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因而政府就必须投入建设和发展企业孵化器所需要的资金并加以政策引导,以保证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持续发展和强化。但我国对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支持仍略显不足,目前我国对企业孵化器的政策主要有《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和《关于对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意见》,这是远远不够的。

四、我国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对策分析

1.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设计,优化企业孵化器的经营管理和日常运作。在董事会之下,企业孵化器还应设计一个最高管理委员会对企业孵化器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在最高管理委员会下还可以设立各个分委员会分别处理不同的事务:(1)风险资金委员会。 风险资金委员会下一般还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会或创业投资公司。该委员会由投资于其中的政府部门、银行、大财团或公司的代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Ⅰ.配合其它委员会对申请进入企业孵化器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进行评估;Ⅱ.为进入企业孵化器的创业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发展资金;Ⅲ.监督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及资金使用情况。(2)技术咨询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权威科研机构中的科研人员、知名的大学教授以及企业界的资深工程师组成,主要任务是:Ⅰ.对申请项目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和评估;Ⅱ.对技术上尚待完善的项目进行指导;Ⅲ.对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报告。(3)培训委员会。由教育机构中的教授、学者组成, 主要任务是为会员创业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培训,包括对创业者的培训。培训会一般以专家咨询会或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创业企业家或其他参加培训的人才通过与专家和其他创业者的相互交流和沟通来获得相应的知识培训。(4)市场开拓委员会。 由教育机构中的市场营销学者和商业机构中的市场营销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动向,为会员企业提供市场信息以及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和技巧的培训。(5)综合服务中心。为会员创业企业提供社区化的全方位服务,包括日常办公、休息娱乐、运动休闲、学习培训等等,不仅使创业者能够安心创业,还要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提高。

2.制订完善的进入选择机制,成为调节科技创新的“自动稳定器”。如前所述,企业孵化器在对申请者的筛选上可能会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如何设计一个完善的进入选择机制以避免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成为企业孵化器持续正常发展关键。(1)进入企业的标准设计。Ⅰ.必须拥有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技术或产品;Ⅱ.必须拥有一支优秀的产品研发和经营管理团队;Ⅲ.必须有可以赢利的商业模式;Ⅳ.必须有可以支持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还可以设计其他进入条件,总之进入条件的设计必须遵循筛除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劣质企业的原则。(2 )进入选择的程序设计。第一步,由各委员会派出代表组成的综合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管理策略和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批;第二步,与公司创始人商讨商业计划书和双方关心的问题;第三步,对通过前两步的申请者的背景、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更细致深入的调查和评估;第四步,申请者最终答辩,由最高管理委员会提问并作出是否合格的裁定。(3)对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的把握与平衡。企业孵化器不仅应当扮演社会科技知识创新的中心和基地,还应该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自动稳定器”,即企业孵化器在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同时,还要能够对创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调节。在某一特定时期往往会有某一特别的产业突显而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比如现在已经成为热点的IT产业,这时社会资金和政策的重心往往会偏向于该热点产业,导致其它具有深远发展前景或对社会具有公益效应的产业(如生物化学产业、林科产业以及环保产业等)相对地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而难以获得进一步地发展。因此,企业孵化器还必须有一个对科技创新方向的平衡机制,对申请企业根据其研究开发专业方向进行调节,不能一味地只接纳热点产业中的创业申请者,对其他产业的申请也必须给予同等的机会和名额,在微观上对科技知识创新的平衡作出贡献。

3.引进内部竞争机制,淘汰不合格的创业企业。为了避免进入企业孵化器的创业企业在良好的条件下失去活力和竞争力,企业孵化器还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对其中的创业企业规定每年必须达到的技术开发或经营利润目标,对那些发展前景就得暗淡或技术开发和经营前景均达不到规定的不合格企业必须加以淘汰,使企业孵化器中的创业企业始终具有创新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4.设计完善的毕业机制,帮助创业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孵化器主要完成扶持企业创业的功能,一旦创业企业发展到羽翼丰满时,就必须离开企业孵化器,让新的创业企业进入,这样就可以使企业孵化器成为一个具有流动性的创业企业的蓄水池。对于创业企业的“毕业”,由于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时间和条件要求,不能仅仅以创业企业完成了初始公开上市(IPO)作为其离开企业孵化器的条件, 还必须设立相应的毕业机制,如对年销售额或利润额、资本规模、市场竞争力等条件进行综合衡量与评价来决定他业企业的毕业资格,提高那些进入市场面对激烈竞争的企业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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