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几点思考_俄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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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5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10)01-0006-13

21世纪的中国社会无论在内部还是境外都面临着全新的发展环境和态势。作为全球经济和贸易体系中的一员,中国必须加快产业调整,争取在一段时期内尽快把中国这个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廉价资源作为竞争力、生产一般科技水准产品的“世界加工厂”转变成为一个有创新实力、独立品牌、最新科技、高附加值的世界科技工业大国。为此,必须在质和量这两个维度上加快发展全国的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中国的教育体系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必须根据新世纪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调整与改进,培养基础扎实、全面发展,既有创新意识又有创新能力的一代中国人。作为中国教育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与人才培养必须全面纳入这一教育体系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

为了全国自然资源的统一开发和推动边疆地区的全方位对外贸易,在中央政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带动下,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必然会加快融入全国经济的大格局的步伐,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传统文化演进、学校教育体系、劳动力流动、产业更新、族际交往在新的发展态势下必然会逐步呈现出新的模式。因此,我们在思考和规划新世纪中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时,需要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核心问题放到这样的国际、国内大形势的背景中,拓展视野,在大量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从国家现代化和少数民族长远发展的角度和立场来分析当前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必要的调整与改进措施。

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如何发展,关系到少数民族新一代在高级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关系到各民族在未来中华民族大家庭政治结构、经济体系、文化生活中的相对地位,如果我们不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如20-50年内)使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各行各业的发展中真正具有与汉族相似的实际竞争能力,不能够在少数民族当中培养出各行各业的一流专家和知识分子,培养和锻炼出有魄力、有眼光、有能力的新一代政治领导人,那么从长远看必将影响到中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许多在民族研究中人们长期讨论的问题,如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今后通过什么方式得以传承,现代学校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通过汉语学习现代文化知识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国际通用语(英语)、国内族际共同语(汉语)与各少数民族语言之间在未来发展中应当是怎样一个关系,少数民族政治和专业人才应当如何培养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于这些目前在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当中热议、而且涉及到中华各民族发展大方向、大格局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从理性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并达成共识,并在这样的大方向、大格局下来认识和调整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一、是保护“人”还是保护“传统文化”

(一)首先要关注“人”的发展

2001年费孝通先生出席在西北民族大学举办的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在这次会议上,一些学者对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传统文化的逐渐消亡表示担心。针对这些担心,费先生提出了“我们是要保护人,还是保护文化”的问题。费先生说:由于社会发展,一些少数民族“传统的谋生之道正在改变,原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山上的树没有了,河里的鱼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问是保命还是保文化。依我看,文化是为了人才存在的,有人才有文化,文化是谋生之道,做人之道。……少数民族也一样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发展,自身的文化不够用就引进”[1]。费先生在这里讲的,是我们应当如何从人类社会未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个别群体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出路。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下,一些人口规模很小而且长期未能接触到工业文明的群体,它们的传统文化基本上属于游牧、狩猎、采集等文化类型。在产业现代化和人口流动的发展态势下,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城镇文明接轨,在现代文化(体现于建筑、服装、生产工具、生活器物、思想理念等物质或观念的形态中)的冲击下无法延续下去。当年青一代接受了现代工业文明并进入现代经济体系后,本群体的传统文化(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对他们可能逐渐失去吸引力,这就使这些群体的传统文化难以保存和延续。

如果我们认为保护少数群体的传统文化最重要,这些群体的成员们就需要继续生存在原来的经济模式和原来的传统村社组织中,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这些传统才能够“原汁原味”地得以延续。但是这样,他们也就无法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无法进入现代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生活,自然也就无法提高年青一代的社会与经济竞争能力,其结果就是使这个群体完全被隔绝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对于这样的群体,我们确实保护和维持了它的传统文化,但是它的“人”必然无法得到发展甚至会面临生存困境,因为它的外部环境将被人口增长、迁移和全球化经济发展所改变。在一些北美印第安人保留地、澳大利亚土著人居住地,也许他们的传统文化得到延续,但是他们实际上被隔绝于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之外,难以进入国家统一管理的学校,无法参与现代经济活动,他们的生活和发展前景并不那么令人羡慕。所以有些土著族群的成员认为,只有离开自己的保留地并进入现代文明和主流社会,他们才有可能得到个人的发展。

如果我们考虑的首先是要保护“人”,考虑的是这个群体的成员们的发展前途,那么只有使这些群体的年青一代进入到现代文明当中,与社会主流群体成员一起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在现代产业中就业和发展,这样他们才能充分享受现代文明的所有成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得到同步的发展,这才算是使“人”得到保护。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与传统游牧、狩猎、采集文化相关的一些文化内容,很可能会在继承选择中失传。

那么我们是应当为了保护这些传统文化而牺牲这些群体的“人”的发展,还是应当为了“人”的充分发展而放弃他们祖先创造的传统文化中的那些今天已经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成分?费先生的答案十分清楚:那就是少数民族的文化需要通过吸收和引进其他文明来得到充实,从而提升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二)传统文化中包含有生命力和缺乏生命力的两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传统文化的内涵(如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精神世界等)和形式(如建筑风格、绘画手法、传统器物等)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也会找到他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环境恶化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从一些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文化多样性的追求使艺术界和主流社会开始关注地方文化形式的继承与发展,旅游业的发展也使许多族群的传统器物成为极有特色的工艺品。应当说,这是环境变迁与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但是在市场的选择过程中,知识群体的选择和对市场的有意引导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现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时,可以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就是把凡是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形成习俗的都看做是“传统文化”,如果这些东西逐渐消失,我们就觉得这是“文化破坏”,是值得痛惜的事情。另一种思路就是具有辩证的眼光,把某个民族具有特色并成为习俗的“传统文化”看作是一个内部存在两部分内容的东西,既包含具有生命力的文化精华成分,也包含一些缺乏生命力的文化内容。在发展过程中第一部分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甚至得到发展,而后者则可能消亡。历史上一些西方人写的中国游记中十分生动地评议过中国人曾经拥有的许多陋习,其中有些已经被改掉了,一些也将在未来逐步被改掉。任何群体的文化如果要在文明交往中得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不同文化的比较和竞争中具有竞争力。文化的竞争是“优胜劣汰”的,我们应当以辩证和发展的眼光来理解各群体的“传统文化”和这些文化的发展趋势。

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在今天的社会仍然有着发展空间,但是将会借助各种现代方式(印刷手段、音响形式、甚至新的文字符号)和民族的文化形式(舞剧、乐器、绘画形式)来加以传播。另外一些目前看来似乎缺乏适应力的文化,也许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迁又会重新显示出自身的价值,对于这类文化,现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记录和保留,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

(三)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应当可以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

在许多工业化以前的社会中,传统文化是通过专门机构组织的学习(如中国过去的书院、私塾)或通过家族中长辈的教授而习得(如游牧部落)。由于现代的知识体系(文、理、工、医、农等各学科)和学校制度(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等)都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所以前工业化社会的许多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通常并不被包括在正规的学校教学体系之内,人们因此认为现代学校与族群传统文化是相互抵触矛盾的,这就出现几种看法。

第一种认为年青一代进入政府开办的现代学校将会使族群的传统文化边缘化乃至失传,从而在心理上抵制现代学校教育,认为只有传统的知识教授机构(寺庙、经堂)和讲授方法才能保护传统文化。第二种认为学校不需要也不应该讲授工业化以前流传下来、与现代产业发展和就业要求无关的传统文化知识。这两种观念都把现代学校教育制度与各族传统文化对立和相互割裂开来,这是缺乏辩证思维的僵化观念。

其实,现代学校教育和知识体系也是在欧洲传统社会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欧洲近代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政治启蒙运动中发展出来的,现代学校(特别是文史各科)讲授的许多内容都是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既然可以包含欧洲社会的传统文化知识,为什么就不能包含亚洲、中国各族群的传统文化知识呢?只要我们不是因循守旧的教条主义者,不是“言必称希腊”的欧洲文明的盲目崇拜者,我们就可以在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找到沟通、互容的方法,把我国各族传统文化中优秀、有生命力的内容吸收进教材和课堂,使其得以传承,许多内容可使用本民族语言讲授,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中为本民族的文化自豪,感到课本上的这些知识与自己生活的社会密切相关,他们将更容易理解学习内容,提高他们在就业与生活当中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二、语言的双重性:传统文化载体和学习交流工具

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分析语言的自身性质和应用功能,语言是具有双重性的。

(一)语言的双重性

第一,语言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语言是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语言知识的成熟实际就等于他在社会中及文化中地位的成熟”[2]。一个民族在所有方面的知识与文化积累,都是用本族文字记述下来的,所以语言是本族传统文化的载体。第二,语言纯粹作为信息交流和学习知识的工具,在本族内部交流中实现的是传递信息、文化传承的功能,在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中体现的是从其他群体获取信息和学习知识的能力,人们在生存和发展的竞争中选择学习或放弃哪种语言,应当仅是理性的选择。

由于语言具有双重性,而各民族的发展水平与速度不平衡,所以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每种语言文字的角色与功能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变化中。我们必须用历史的眼光,辩证和动态地来认识每种语言的发展趋势。在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世界结构中,有些民族的语言在历史发展的竞争态势中居于劣势,另一些语言则居于优势。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社会中创造的任何一种语言和文字都是人类文化宝库的组成部分,因此无论从保护文化多样性出发,还是从人类创造的所有文明中吸收文化营养出发,这些语言都需要保护和继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继承的方式和规模需要与现代社会发展能够提供的空间结合起来。

(二)语言工具性程度的衡量指标

在不同语言的相互比较中,哪种语言的工具性程度更强,一般可通过语言使用的三个指标来测量:1.使用某种语言的人口规模:即以该种语言为母语或国内公共语言,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使用这种语言进行交流的群体的人口规模;2.某种语言所能够提供的科技、财贸、学术等领域信息的先进程度;3.可通过某种语言进行各方面交流的其他群体的人口规模:即除了以该种语言为母语的人口(第一个指标)外,还有多大规模的其他人口熟练掌握该语言[3]。

根据语言的应用范围,我们可以把各国语言粗略地归纳为一个体系:1.小规模族群社区应用语言,2.国内族际共同语,3.国际通用语。在这一体系中,在一些人口规模较大、领土面积广阔、国内族群和语言众多的国家,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还可能存在一个“中间层级”即“国内地区性族际通用语”。当存在跨国族群的情况时,有些社区、地区语言同时使用于边境两侧。各种语言的使用环境和交流的对象是各不相同的,它们的工具性也存在强弱程度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是由通晓各种语言人群的规模大小、分布地域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水平来决定的。

(三)语言应用的市场选择机制

在社会运行的实际过程中,特别是今天正规学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后,还有另外两个非常实际、可操作的指标可帮助我们分析和衡量某种语言(学校教学语言)的工具性水平。

第一个指标就是就业市场在雇佣劳动力时对求职者具有什么样的语言能力要求。

1.一般性的工作语言交流能力。不同产业的劳动者需要能够掌握与雇主(经理层)、同事(同组雇员)、业务对象(服务业顾客、上级机构)甚至必要时能够与政府—社会管理机构(监理、税务等)进行一般性口头交流的语言能力。如果雇员缺乏这样的交流能力,一个公司、一个工厂、一个商店、一个旅店或餐馆就无法正常地工作或营业。在几乎没有科技水平含量的传统服务业(餐饮业、修理业、零售业等)和科技水平含量低的传统手工业,能够口头简单对话就可以满足工作交流的需要。

2.使用行业内通用语言文字交流、学习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性知识的能力。在社会分工发达、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知识体系复杂化的现代社会,劳动力市场中属于“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的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劳动力经过长期的专业学习后进入这一就业市场。在专业技术劳动市场就业的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一般性的口头交流能力,还需要具有用本专业通用语言学习和掌握的专业知识,以便能够与雇主(经理层、业务主管)、同事(合作研究者)、业务对象(研究成果购买者、政府与社会咨询机构)进行专业性的业务交流。在中国,如果工作的主要合作者和业务对象限于国内,专业通用语言就是汉语文,如果工作的主要合作者和业务对象包括了境外,专业通用语言主要是英语。

以这个指标来衡量,新疆的维吾尔族劳动者如果没有汉语的简单口头对话能力,一般只能够在城镇维吾尔族社区的服务业就业,如果能够进行简单的汉语对话,就能够在城镇中其他街区的餐饮服务业、操作简单的制造业、建筑业就业,如果熟练掌握汉语而且使用汉语文学习数理化专业知识,就可以在对专业知识要求相对较多的企业、公司、政府机构里就业。对于使用维文教材学习数理化等专业知识的中学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由于他们所学专业知识(术语、公式、理论等)的载体语言(维语)与市场上需求的载体语言(汉语)不匹配,所以即使拿到了毕业文凭,他们在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机会仍有许多限制。当存在平行的两种语言体系学校时,我们在统计人口教育水平和教育结构时,就不能只看“文化水平”(即毕业于哪一级学校),还必须统计以学校语言分类的学生数。忽视了这一分类的教育统计,不能算是完整的教育统计。

考虑到顾客和同行的语言情况,现在我国城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劳动力都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要求,熟悉汉语已经成为基本的条件。根据从事具体工作的环境和性质,企业高级技工和业务主管人员除了必须用汉语掌握专业知识外,有时还需要掌握一门外语。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民族优惠政策的客观效果是十分有限的。为了企业发展和公司效益,即使是十分同情维族毕业生的维族公司老板也难以雇佣维吾尔语学校的毕业生。

但人们也许会说,劳动力市场上对劳动力的语言要求是由社会主流群体的行政权力所规定的,体现的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政治歧视。如果政府强行规定在公司和机关里必须使用维吾尔语,规定所有的技术文件、专业教材主要使用维吾尔文,那么维吾尔语学校毕业生的语言能力就将会被劳动力市场所接受。但是,影响劳动力市场语言要求机制运行的因素很多,并不是政府制定某种政策后就可以简单按照行政命令来指挥和操作的。

(四)语言运行的经济效益问题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在选择使用哪种语言文字作为本国学校的主要教学语言、作为本国学术知识界吸收世界先进文化与科技知识的主要工具性语言文字时,除了语言作为知识载体的自身工具性能力之外,我们还必须考虑语言文字运行的经济效益。

使用某种文字印刷一本教材,需要考虑使用并购买这本教材的学生总数,根据销售量我们才能计算教材的印刷成本。使用某种文字翻译出版一部国外的学术著作,我们需要考虑将会购买这本书的该文字版本的读者群规模。如果读者群人数很少,销售收入不仅不能收回印刷成本,甚至不足以支付译者的报酬。这样的经济效益使这种语言文字的使用难以持续。即使有政府的经费补贴,也必然维持得十分艰难,不存在可持续发展的任何空间。我们讲在各种语言文字的相互竞争中存在“马太效应”,经济效益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在苏联时期,哈萨克斯坦的学校和知识分子在学习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时使用的是俄语,其中最优秀的哈萨克族学生被选送到莫斯科大学读书。现在哈萨克斯坦独立了,可以说没有任何外来力量强制要求哈萨克人学习俄语了。那么我们想问的一个问题是:现在的哈萨克人在学校里是继续主要使用俄语学习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还是通过政府的行政强制命令,在哈萨克斯坦的各级学校和大学的各个专业转为主要使用哈萨克语来讲授,同时强制该国的科技、社科读物主要必须用哈萨克文出版?

2004年俄罗斯联邦的人口为1.441亿,作为当年的两个超级大国之一,它的科技队伍、人文社科研究队伍十分庞大,许多俄罗斯学者长期致力于西方各专业出版物的翻译工作,它的出版机构和学术出版物的俄文读者群有几千万人。这样的一个上千万人的读者群使各类研究成果的出版和翻译出版物都可以有稳定的市场经济效益,从而支持这样的研究队伍和翻译出版机构。

2005年哈萨克斯坦总人口为1520.51万人,其中哈萨克族占53.4%,俄罗斯族占30%,在校大学生36.54万人(其中哈萨克族学生约为24.48万人,占67%)。与之相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人数约为324万,两者的比例约为1∶13。我们假设有一本西方遗传学的前沿研究成果,如果译成俄文可能有两千名读者,而译成哈萨克文可能只有150名读者,无论是翻译成本还是印刷出版的成本,这两种译本在效益上无法相比。而且,我们在这里只考虑了两国在校大学生的比例,还没有考虑两国专业研究人员和研究生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人口和经济大国的前沿专业研究人员在本国人口(或大学生)中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小国的前沿专业人员在人口(或大学生)中的比例。

出版界的人介绍说,在中国目前书籍如果能够销售3 000册,大约可收回成本,低于这个数量就会亏损。所以即使能够销出2 000册,出版社还是亏本出版。面对150册的销售预期,出版社是绝对无法考虑的。也许政府可以通过拨款立项对几本或几十本专业著作或译著给予资助,使其得以出版,但这种资助不可能持续,其规模也不可能覆盖社会所需要的所有专业领域的图书。

哈萨克斯坦出版界面临的经济效益问题应当是相似的,要想使哈萨克斯坦的所有学科都能够及时出版本国学者的前沿性研究成果、出版哈萨克译本的西方科研成果,那么无论是专业知识合格的译者编者,还是支持出版的巨额经费,都是哈萨克斯坦无法长期提供的。所以,哈萨克读者几乎没有机会读到哈萨克文字出版的这些前沿的科研成果,无法及时了解到科技和其他学科的发展信息。所以,把这些数字(各学科合格的学者兼译者队伍的人数,各学科研究成果和翻译著作的读者人数,政府或民间能够提供的支持翻译、出版这些研究成果的经费数额等)仔细对比一下之后,也许比较理性的一个选择就是哈萨克斯坦的学校对这些学科(自然科学、工程学、管理科学、社会科学等)的教学最好还是继续使用俄语教材,阅读主要由俄罗斯提供的出版物。如果只从民族感情出发,以政府行政命令强制规定用哈萨克语文来学习现代专业知识和印刷出版物的做法,很可能会导致该国各专业学习与研究工作的停滞甚至倒退。

三、语言选择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潜力

我们在思考一种语言文字的工具性功能时,不仅要看到历史上这种语言的使用情况,要考虑到目前社会交流中这种语言的使用情况,而且需要有一个面向未来发展趋势的长远眼光。我们不能仅仅考虑到这种语言文字能否满足目前的学习与交流的需要,而且要衡量这种语言文字能否保证在未来这一群体能否在各个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从这个出发点,我们可以提出的第二个衡量语言工具性指标,就是哪一种语言(学校教学语言)的出版物提供的信息能够最好地帮助这个民族在科学技术、工程管理、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等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人们更需要的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感情的执着。在短期使用的便利和长远发展的利益之间的权衡中,我们应当依据理性而不是单纯感性的判断。

也许人们还记得,列宁对于利用行政力量强行推行“国语”的做法曾经持明确的反对态度,认为这样做将引起持其他语言族群的反感,在一个多族群国家中任何语言也不应拥有特权,经济活动的发展自然会推动一种应用性最广、使用最便利的语言成为公共语言,任何强制的效果恰恰适得其反。列宁特别强调要考虑在民族问题上显得特别重要的少数族群的“心理状态”,“只要稍有强迫,就会玷污和损害集中制、大国制和统一语言的无可争辩的进步作用,并将这种进步作用化为乌有。但是,经济比心理状态更重要:俄国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经济,它使俄罗斯语言成为必不可少的东西”[4]。列宁认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比政府的强制命令更有影响力,即使不采用行政强制手段,俄语成为俄国各族普遍使用的语言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除了交流便利这一客观因素外,那些当年积极提议把俄语作为“国语”向非俄罗斯民众推行的俄罗斯政府官员们肯定也带有一定的感情因素,他们认为俄语是先进和优越的语言,希望看到更多的人学习和接受俄语和俄罗斯文化。同样,如果我们把思考问题的主体改换为非俄罗斯民族的官员和社会精英,他们之所以会抵制把俄罗斯语作为“国语”,他们的动机很可能也主要源自于民族感情,他们担心在广泛接受俄语为学习和工作语言后,本民族语言文字将会不可避免地逐步消亡,再推行语言方面的行政性强制措施,只会引发其他语言群体因感情上的反感而不去进行理性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持不同态度的双方,都或多或少存在感性而非理性的考虑。

在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取得独立的各原加盟共和国都兴起了“语言民族化”的运动,俄语在学校和公共场所受到排斥,这一思潮的推动力量主要是政治因素和民族主义情绪,各国把使用母语作为政治独立的一个象征。由于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与俄罗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些国家里居住着大量的俄罗斯人(有的高达总人口的37%),俄语的实际应用性并没有因为这些国家的政治独立而降低。所以在最初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潮过了之后,这些国家头脑清醒的政治领袖们即开始认识到,作为交流工具,俄语对于这些国家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积极意义。

在1997年12月13日庆祝哈萨克斯坦独立6周年大会上,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特别谈到了语言问题,针对国内存在的要限制俄语和强化哈萨克语官方地位的思潮,他明确强调在哈萨克斯坦决不应限制使用俄语,指出哈萨克人普遍掌握俄语为哈萨克人提供了接触现代化信息的机会,是哈萨克人的财富②,要从正面和积极的方面来看待这一点。这就说明经济活动的需求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哈萨克人继续使用俄语。前文中对哈萨克斯坦学校选择教学用语和出版界选择使用俄语还是哈萨克语的经济效益分析,同样支持了哈萨克斯坦政府坚持使用俄语的政策。如果俄语的重要性没有改变,哈萨克斯坦等前苏联国家即使是在独立后仍然需要坚持俄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否则就会使本国的教育、经济、科技和文化事业走到一个越来越狭窄的出路上去。

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当前英语是世界上最通用的语言,是各学科前沿成果的出版文字,那么哈萨克斯坦能否从使用俄语转为使用英语?这个语言转型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客观条件。第一,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人当中有62.8%已经熟练掌握俄语,政府官员大多在俄罗斯学习过;第二,该国总人口中有30%以上是俄罗斯人;第三,无论根据地理位置还是传统经济联系,哈萨克斯坦对外经贸、科教文化交流的主要对象是俄罗斯联邦,而且这一格局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不会改变;第四,该国获得现代科技和各学科知识前沿信息的主要渠道仍然是俄文出版物。因此,基于以上国情,超过70%的俄罗斯人和超过半数的哈萨克人都认为需要把俄语定为“第二国语”[5]。在这样的语言应用传统下,要想在两到三代人的时间内把哈萨克斯坦民众普遍掌握的俄语改成该国刚刚起步和推行的英语,几乎是不可能的。英语应当大力推行,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俄语在哈萨克斯坦民众的学习交流中的重要功能应当继续发挥作用。

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回到中国,2000年全国总计出版图书143 376种,同年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2 598种(另出版课本2 455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约为图书总数的1.8%,而且完全是在国家经费补贴政策下得以出版的,其中相当部分是政府的文件和政策宣传读物。我们从这些统计数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汉语出版物在中国是各族共同拥有的不可替代的最庞大、最重要的知识与信息来源。通过一百多年的对外开放和社会发展,现代汉语词汇中已经吸收包容了现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所有词汇,这一优势是中国其他任何民族语言无法比拟的。以13亿人口和即将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优势,汉文出版物对世界最新科技、文化、科研知识信息的涵盖面和翻译速度,在世界上已没有其他语言可以比较。

以新疆为例,考虑到新疆当前和未来发展中所需要使用的语言工具,那么一系列问题如在新疆各级学校里是否需要实行双语教育?如何开展双语教育?劳动力就业市场所需要的知识应当主要以哪种语言文字来学习?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对就业市场的系统调查找到答案。总体来说,无论是向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青少年提供就业所需要的语言能力这个层面思考,还是在少数民族学生具有在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潜力这个层面来思考,使用汉语来学习专业性知识(中小学的数学、化学、物理、生物等课程,大学里的各具体专业)至少在目前的历史阶段是最为有效、应用性最强的语言选择。

国内也有人提出,既然公认英语是国际通用语,现代学科前沿成果和国际经济活动的主要工作用语是英语,是各学科前沿成果的出版文字,那么我国的藏族和维吾尔族学生能否从使用汉语学习专业知识转为使用英语?

这样的学习语言模式的转型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同样没有实际条件。

以新疆为例,第一,中国的维吾尔族中讲汉语的人数远远超过能够讲英语人数的许多倍,我国大多数维吾尔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都掌握一定程度的汉语能力,这已经构成了一个学习和使用汉语的语言环境;第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人口中有39%是汉族,回族和满族(共占4.7%)等也以汉语为母语,北疆城镇多以汉族为人口主体;第三,新疆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等对外交流的主要对象是东部和沿海的汉族省份;第四,新疆各族学生和知识分子获得现代科技和各学科知识前沿信息的主要渠道仍然是汉文出版物。

因此,基于以上国情,要想把新疆各少数民族民众和知识分子基本掌握的汉语和就业市场要求的汉语能力这些制约条件放在一边,仅仅从理论上的思考而要求把学校的汉语学习改为英语学习,完全不现实。英语教学应当在新疆大力推行,以提高新疆各族学生未来进行国际交流和学习的语言能力,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从现实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看,汉语在新疆各族学生的学习和交流中的重要功能不仅会继续发挥作用,而且在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中国经济和科研实力的发展还会进一步加强。汉语在韩国已经成为第一外语,日本、东南亚、南亚、中亚各国学习汉语学生的规模近年来成倍增长,随着中国地位的提高和对中国进行商贸、文化交流需求的提高,全球对学习汉语的兴趣正在不断加强。中国各少数民族民众应当认识到,掌握汉语是他们在未来社会竞争中争取发展机会的重要优势。

四、语言依赖的层级结构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或任何国家中的任何一个群体,都以其母语为最初使用的口头语言和语言学习的出发点。在与周围群体的交往中,它会不断地接触到其他的语言,所接触到的这个语言会构成一个个语言应用的“适用圈”,一环套着一环,每环都有各自的应用范围和使用人群,在各环之间又会形成某种依存关系和过渡环节,学校里的语言教育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语言之间的过渡环节。当一个群体需要学习某个层面的知识体系、需要进行某个层面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时,就会依赖于某种作为交流工具的语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以任何群体为核心,它所能够接触到的周边各种语言,实际上可以被看做是一个语言依赖的“层级结构”。

(一)各类群体语言的使用功能

对于语言发展方面处在不同水准的各类群体的语言依赖情况,可以粗略地反映在表1的归纳中。本文前面把各国语言归纳为三组或三个层级,但是这只是针对各国大多数情况的粗略分层。在实际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在三层之间再做更细的划分。在一些国家,在本族语言和国内族际共同语之间有时存在一个国内的“国内区域共同语”。例如新疆北疆的哈萨克族,哈萨克语是“本族语言”,汉语是“国内族际共同语”,但在新疆境内,由于维吾尔族人口居于多数而且是政府认定的本区“自治民族”,所以在许多场合下哈萨克族还需要学习和使用维吾尔语,这就是当地哈萨克族的“国内区域共同语”。另外在“国内族际共同语”和“国际通用语”之间,有时还可能存在着一个“国际区域共同语”,例如在哈萨克斯坦生活的乌孜别克族,乌兹别克语是母语,哈萨克语是国内族际共同语,俄语是中亚地区和其他前苏联国家的“国际区域共同语”,英语仍然是“国际通用语”。

有的语言仅仅具有第一个层级的功能,有的同时具有第一和第二个层级的功能,有的同时具有三个层级的语言功能,就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情况而言,他们的语言基本上都属于第一层级功能的范围,但是有的少数民族的语言的实际功能处在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也可以归为“国内区域共同语”。汉语目前处在第二层级,英语处在第三层级。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我国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社会应用中的功能,我们在表1的“族群分类”中参照语言实际使用情况把中国少数民族群体大致划分为三大组。

第一组没有独立文字而且人口较少。政府为他们创造的“新文字”实际上不发挥任何学习、交流功能。该族口头语言在小学期间可作为教学辅助语言,它的交流功能仅局限于本地基层社区和城镇本族居民。这一组居民在城镇通过汉语与其他群体交流。出国要学英语或其他外语。

第二组有自己文字而且人口有一定规模,但是尚未建成使用本族文字的学校体系。考虑到该族文字的使用现状,要从头建立一整套使用该文字的教学体系几乎不可能。但在小学教育期间,该族语言可作为教学辅助语言,他们在城镇以汉语与其他群体交流。出国要学英语。

第三组有独立文字、人口有较大规模而且已经建成以本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完整教育体系(包括小学、中学和高等教育)(如朝鲜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但是其文字的出版物内容与数量很难满足该族在校学生对教学参考书和其他知识的阅读要求,其信息量与前沿性仍然有限,该族知识分子仍需主要通过阅读汉文或外文出版物学习和吸收现代社会各种最新知识与信息。他们在城镇通过汉语与其他群体交流。出国要学英语。

(二)汉语文在中国是应用性最强、最利于提高发展潜力的语言

同时,我国任何一个属于第三组的民族,他们的知识分子群体和读者群体的规模都无法与12亿汉族相比,如果加上满族、回族等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口,这个使用汉语群体的人口规模和在现代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所具有的相对领先地位都使汉语成为在我国城镇日常口语交流、学校学习、专业阅读、国外各学科的翻译著作等方面的主要语言,是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普遍用语。从文字的现实应用性和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汉语作为中华族际共同语的语言功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只会越来越强大。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一些民族有部分民众仍然要求以本族文字为学校教学语言,那么根据我国宪法,这一权利必须坚决予以维护,而不能只算经济账。政府应当根据该族民众的愿望编制相应教材,并在部分专设的学校为那些愿意学习本族文字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在这些地区以少数族群学生为对象的“民族教育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向各族学生提供选择机会,对于学生是进入以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学校还是以汉语教学的学校就读,应当完全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愿选择。

对于以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学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近年来推行了“新双语教学模式”即部分课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英语)用汉语授课,部分课程(语文、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用母语授课是值得推广的,由于有相当部分课程使用母语授课,学习并熟练掌握母语应当是得到保证的,而另外一些与就业密切相关的现代科技知识使用汉语学习,就可以满足今天的城乡就业市场的语言与专业要求。

(三)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是否吃亏

与汉、回、满族这些以汉语为母语的族群相比,其他民族的学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学习汉语文,学习比较吃力,但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客观形势。在现实世界中,客观上存在不同的语言和发展格局,不同群体面临不同的语言学习需求。在语言资源方面,如同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分布情况一样,不同民族面临很大差别。譬如有的族群住在沿海平原,有的族群住在沙漠高原,夏威夷人生活在世界上气候最好的太平洋岛屿,爱斯基摩人生活在北冰洋的冰天雪地,后者看起来确实吃亏。从自然资源和文化区位的分布来看,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幸运的”族群和“历经磨难的”族群。世界上没有绝对平均的事,不平衡是自然界的常态。我们只能通过奋斗来争取“幸运的”结果,从积极方面来看待这种“不均衡”。在社会发展的辩证法中,即使在环境和资源方面处在“幸运”位置的族群,如果不努力奋斗,有可能在其他族群的竞争中转变为“劣势”族群。夏威夷土著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太优越,没有动力发展生产力,最后家园沦为殖民地。

我们可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多学一种语言吃亏”的命题。例如中国留学生到美国大学留学,他们花费许多时间去掌握英语,而且毕业时的英语水平仍明显低于美国人。但是由于他们来自一个与美国社会不同的具有另一种文化传统的社会,他们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常常把美国社会与中国社会进行比较,从而能够提出美国学生提不出的更为深刻的问题。中国学生的课程作业和学位论文,从英文水平上看可能不如美国学生,但从思想深度、学术价值来看完全不低于美国学生。所以掌握另一种语言以及熟悉另一个社会与另一种文化传统,对于学习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生来说,他在思考深度和比较研究能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有可能完全抵消学习掌握一种新语言给他带来的劣势。我想中国少数民族学生也可以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待汉语学习。

五、充分尊重宪法赋予各族公民的学习语言选择权

中国公民及其子女在选择学习语言方面具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不应当限制这一权利的。在学习语言的选择方面,客观上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

(一)部分学生要求主要通过本民族语言文字来接受学校教育(“民考民”模式)。人们在理性的思考上完全清楚地知道,主要使用本民族语言学习有可能在本地区面临严峻的就业困难。但是当有一些少数民族家长和学生明确选择了使用本民族语言学习并愿意承受相关风险时,政府有责任提供这样的学习条件,开设民语系学校。

如果一个地区这样的学生人数过少,不能达到开办一所民语系学校的规模(学校需要一个最低的招生规模才能正常运行),那么政府应当协助这些学生在其他地区的民语系寄宿学校就读,必要时提供一定的补贴。

(二)部分少数民族学生选择同时使用民汉两种语言授课的学校(“新双语模式”),通过母语学习文科课程,同时通过汉语学习专业课程。政府应当提倡并提供这样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语言上的“民汉兼通”作为需要鼓励和大力发展的语言学习模式。

(三)如果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认为在汉语学校学习对未来升学、个人发展和就业方面更为有利(“民考汉”模式),政府也应当予以支持。

图1 各族学生对学校类型的选择模式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学生,应当有权利选择到民语系学校(“汉考民”)或者“新双语模式”学校学习。为了促进各族民众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政府对于这样的选择同样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五)在多民族混居区,人口相对较少的民族在面对当地多数民族的民语系学校和汉语学校可供选择时,应当尊重他们的学习语言选择权。如新疆的塔吉克族应当允许在维吾尔语学校和汉语学校当中进行选择。处在第一和第二层次之间的“国内区域共同语”是否需要保留,应当随当地各族居民的自由选择而呈现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

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用行政命令强制要求当地少数民族学生必须到民语系学校就读。即使是以“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为理由,这样的做法是对公民学习语言选择权利的干涉。还有一些地区的政府采用行政命令强制要求当地少数民族学生必须到汉语系学校上学,即使是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就业能力”为理由,这样的做法也是对公民学习语言选择权利的干涉。应当坚持让学生和家长对学习语言有自愿选择的权利。政府可以鼓励提倡和开展思想工作,但决不能强制。我们不应忘记列宁当年曾明确反对强制推行“国语”(俄语)的做法。

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教育方式或采用何种语言作为教学工具,我国的民族教育应当始终明确一个宗旨,那就是为少数民族民众提供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机会,保障少数民族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公民教育权益,充分尊重他们选择教学语言的权利,为少数民族提供能够使他们充分参与到国家现代化进程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这才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坚实基础。

六、学校模式与招生规模的确定

(一)根据就业市场对劳动者的语言要求来决定学校设置和招生规模

根据不同地理和行政范围内语言文字使用的实际模式,我们分析了不同群体在学习语言方面所面临的局势,那么每种语言教学模式(民语系、“新双语模式”、汉语系)各自的招生规模应该是多大?

学校的目的就是教给学生知识和就业技能,为社会培养人才。如果毕业生不能顺利地实现就业,就好像一个工厂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滞销,工厂应当及时调查产品市场的需求情况,并根据客观需求来安排不同品种产品的生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也应当及时调查就业市场对毕业生语言和专业技能的需求情况,并根据客观需要来对不同模式的学校确定招生规模,必要时还需要对专业科目和教材内容进行调整,以满足就业市场的要求。所以,在制定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确定民语系、新双语模式、汉语系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时,也应当在这样的现实就业市场调查(调查对象可包括:劳动部门、具体用人单位、已毕业人员、待业人员等)及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从而提出每类学校的适当规模和每类学生适当的招生数量。这样的调查结果和对未来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前景的预测,同时还应当对社会公布,使广大家长和学生也了解到这些情况,以便他们对就读的学校类型进行选择。

我们必须告诉学生和家长,在各类学校中的学生数量如果超出预测的就业规模,超过的部分就很可能在毕业时成为失业人员,所以家长和学生必须理性地进行选择并接受选择带来的后果。政府主管教育的部门也特别需要对超过预测就业规模的就读学生给予特殊的关注,设法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增设技能培训课、适度加强汉语课等),以提高这些学生毕业时的就业能力。如果我们学校毕业生中不能就业的数量较大,这不仅标志了宝贵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必然会带来就业矛盾与社会不稳定。特别是当少数民族在民语系统学校毕业学生的就业机会与汉语系统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形成明显差距的时候,因就业和生存压力造成的矛盾和冲突就很容易带上族群的色彩。

(二)鼓励民语教学的地方性措施必须具有“可持续性”

在民众已经基本通用汉语文的一些民族自治地方,据说有的县级政府为了鼓励当地少数民族学生进民语系学校,制定了地方性的就业政策,保证给民语系的高中毕业生安排工作,这样可以创造“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绩。但是这样的地方性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值得怀疑的。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政府可以安排的公务员和国家事业单位的编制毕竟是有限的,而且我国“吃皇粮”队伍过大、今后必须精简也已经是人们的共识。那么随着行政体制的调整和干部队伍的精简,这个“政府安排就业”的承诺的可持续性究竟有多大?一旦政府不能兑现这一承诺,那么因语言障碍而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无法实现就业的民语系毕业生必然对政府产生不满,从而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造成隐患。

另外一些地区对民语系高中毕业生在高考中给予特殊优惠(如重点大学的特殊招收名额等),这样也吸引了一些希望孩子升学和升入重点大学的家长们把孩子从汉校转入民语系学校就读。在评价这样的优惠政策的社会效果时,不能只看升学和升入重点大学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必须同时关注这些学生大学期间的学习状况和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如果就业不理想,那么这些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在入学时的欢乐就将转变为毕业后的忧虑。因为毕竟中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的就业已经市场化了,政府的民族优惠政策(降低分数线、以比例录取等)可以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走进大学校门,在校园内采用优惠政策(降低学习内容难度和考试难度)也可以使他们顺利得到毕业文凭,但是未必能够保障他们顺利就业。在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上,政府的政策调控能力毕竟是十分有限的。因此我们不能只以政治上“意识形态”正确为出发点来思考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模式和学习语言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就业市场的实际情况,如果学生不能实现就业,教育部门的“政绩”就会立即转变为劳动部门的“噩梦”和政府必须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发展民语教学的本意是想更好地落实“民族政策”,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得到发展,但是其客观结果反而有可能导致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满,恶化民族关系。

黄炎培先生早年有感于当时教育的“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创办了“中华职业教育社”,他翻阅了当时海关多年的贸易档案,分析中国社会各类实业发展的前景,根据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职业教育最应当设置的科目,这种教育务实的思路同样应当为我们今天思考民族教育所借鉴。“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这是当年黄先生开办中华职业教育的宗旨。我们今天系统思考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把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和发展作为出发点,通过我们的学校教育使最大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在工作中顺利发展,既为祖国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又使自己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也会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充分发展中得到更多的重视,得到新的生存空间。在这个层面上回顾费先生提出的“是要保护人,还是要保护文化”这一命题的深刻含义,更加发人深省。

(三)汉语学校、民语系学校、新双语学校都存在教学质量问题

以上我们主要讨论的是教学语言选择的问题。实际上,在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的诸多因素中,还必须考虑存在于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各种形式的教学质量问题。

目前用人单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民语系少数民族毕业生和汉族毕业生相比,具有同等学力,但实际上掌握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存在很大差异。这是致使少数民族学生在就业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大学为例,入学时降低录取水平,在校时教材内容深度和考试难度与汉语系学生存在差距,毕业时放宽条件,所以少数民族学生尽管拿到大学的专业毕业证书,但是实际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有限。“少数民族学生水平低”在就业市场上已经形成普遍印象,这一印象对那些成绩确实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也带来了不公正的负面影响。大学的入学水平与中小学的教育水平相关,要想提高教学水平,需要在对各类学校教学情况展开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确实可行的改进办法。

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反映汉语学校“应试教育”倾向过强,死记硬背的负担太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愿,相比之下,一些民语系学校丰富的文体活动反而体现出“素质教育”的精神。这种意见反映出当前中国教育体制整体上存在的现象,钱学森教授生前提出“中国如何能够培养出创新人才”这个事关中华民族发展前景的大问题,这是今后中国教育改革的目标,少数民族教育也需要在这个大思路中予以考虑和规划。

另外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民语系学校和双语学校中以少数民族学生为对象的汉语教学质量偏低的问题。汉语教学质量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教材,一个是教员。现在民语系、双语学校使用的汉语教材主要篇目取自国家组织编写的面向全国的统一教材③,很少包含当地少数民族社会和生活的内容,少数民族学生对教材内容既不熟悉也没有兴趣,降低了学习积极性。许多民语系学校的汉语课教师来自少数民族,自身的汉语水平不高,教学效果不好,这一局面如果得不到及时改善,有可能会损害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积极性。现在国内许多大学的英语课都聘用外国教师,我们民语系学校的汉语课聘请汉族教师应当不是特别困难的事,一方面努力培养精通双语的汉族教师,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待遇来吸引人才。鼓励汉族学生在民语系学校或双语学校读书,是培养双语教育师资人才的重要途径。总之,提高汉语课教学质量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竞争力、发展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一个紧迫任务。关于双语教育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已经有不少的著作与论文进行讨论[6][7][8][9],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积极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来加以解决和完善。

结束语

在国际激烈竞争的21世纪,中国处在一个转型和崛起的关键历史时刻。中国的产业升级换代、迅速发展的城市化都为全国各族青年提供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社会科学、法律等领域的知识,使国家和民族具有知识创新的能力,我国的教育事业(包括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必须紧跟这样一个新形势的发展,为了做到与时俱进,无论是学制、学科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法都必须不断改善和调整。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也必须跟上这一发展形势。在学习语言方面,我们必须选择一种学习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语言。各个民族必然会有一部分学生去努力学习继承本族的语言和传统文化,但大多数学生还是需要通过那些最有利于学习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知识的语言来进行自己的学业,从而在未来的就业市场和人生发展道路上得到更大发展空间。

中国有56个民族,由于历史原因,各民族的发展水平不平衡,每个少数民族既有保存和延续本族传统文化和语言的深厚感情,也都有使本族参与中国现代化进程并充分发展的强烈愿望。从根本上讲,只有每个兄弟民族都得到充分的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整体的充分发展。作为我国多数民族的汉族,具有帮助各兄弟民族发展教育、发展经济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财政和人力投入,在新世纪里还应当进一步增加。同时,全国民众和媒体、沿海和东部发达地区的大学和教师们都应当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给予更多的关心与支持。

注释:

①本文是2009年11月21日作者在新疆师范大学主办的“新疆首届双语教育论坛”上的发言。

②参见《参考消息》1997年12月15日俄通社和塔斯社消息。

③民族初中和高中汉语文课教材的30%-40%和60%取自国家统一教材篇目(哈经雄,滕星,20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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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几点思考_俄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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