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莱的跨学科文化批评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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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321(1999)04-0072-0075

文化研究在当今西方理论批评界占据了主导地位。人们不断认识到在各种文化形式中,宗教和文学是历史上最能潜移默化大众心灵的两种形式。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人类历史上宗教先于文学出现在各种文化群体中,文学首先服务于宗教,反过来宗教又影响到文学的发展。宗教与文学,从起源到发展,都一直互为表里,相互交融。西方学者对此做过许多专门的研究。但最为突出者当数加拿大著名学者诺思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1912-1991)在此方面所做的贡献。弗莱曾就读于多伦多大学和埃曼纽尔学院(Immanuel College),修完神学课程,对圣经(宗教)理论做过全面的研究,27岁起执教于维多利亚学院(Victoria College)英文系,后期长期担任圣经文学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此期间,弗莱潜心从事宗教与文学这两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始终围绕着圣经这一部既是基督教的唯一经典而且又是它问世以来对西方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带来极大影响的文学巨著,其研究突破了传统的文学研究的局限性,进入了超学科文化比较这一更加广阔的领域。

圣经在西方文学中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弗莱认为对基督教的经典圣经进行文学研究就其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合理,因为“任何一部作品如果自身不具备文学素质是不可能对文学有这么独特的影响的”。弗莱的圣经研究一贯坚持辩证统一的两个方向,即批评的方向和传统的方向。他所坚持的批评研究方向就是确立文本的主体地位,并研究其历史和文化背景,把文本研究和文化背景结合起来,而将分解文本作为其自身的目的,这样就能够得到实质性的收获。所谓传统的研究方向,弗莱指的是把神学和教会两方面的权威性结论结合起来,得出一个合而为一的见解,然后依据此见解进行阐释。弗莱终身撰写和编纂了以圣经文学为主题的三十余部著作和有关文集。他发表于1982年的《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The Great Code:the Bible and Literature)一书正是他在这方面研究成果的代表作。

弗莱在《伟大的代码》中分别从语言、神话、隐喻和类型学这四个不同的角度分析比较了文学与基督教思想的渗透和重叠。首先,他从语言方面分析了人类语言在三个不同发展时期的各种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将其与圣经语言加以比较,从中指出圣经语言的独特性和兼容性;然后他从圣经本身语言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修辞手法以及它们在基督教思想文化传播中的特殊作用。例如,英文圣经(钦定本)中的散文句子十分强调语句的节奏,既不像散文又不像诗,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特殊文体,使它能够适合“用于在教堂中诵读”;圣经诗文中的每小节是平行结构,属于格律诗的反复类型,有助于“传递由神引起的对话中的感情”;“圣经的简朴风格是权威的简朴,不是一种平等的简朴,更不是天真的简朴。圣经的简朴表达了权威的声音”;圣经语言的重复要让读者感受到“事情的重要性”。弗莱概括说“圣经的修辞形成了分化:一端是神喻的、权威的、反复的;另一端是直接的、亲密的。经文越像韵文,越重复,越含有隐喻,就越被外部的权威意义所笼罩;越接近连续散文,就越具有人性和亲密的意义”,“圣经的修辞风格是演说式的,是诗所比喻的事物与有关事物的结合;是想象的呼求与存在的呼求的结合”。总之,圣经语言源于文学语言,高于文学语言,进而丰富了文学语言。

弗莱又从神话的角度对圣经的文学性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所谓神话,弗莱首先是指神话的故事情节,亦即其中的“词序”,也就是所谓的“神话的词语结构”。他认为,神话的一般概念是“非事实的”,但从神话的原本意思上来说,即按照顺序排列的词语这一意义上来说,神话的叙事结构总是存在的,不管它说的是否是“事实”,却与一般的叙事无异。就这一层意义来看,“圣经是历史的记叙”和“圣经是一部神话”这两种说法在实质上是一样的。但是,一旦把这代表词序的“神话”用于更具有限制性的语境中,即特定的社会中去的时候,这些词语的文化内容便产生一种社会功能方面的特性,因为它被赋予一种特别的意义并具有一种特殊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与“非真实性”正相反,圣经中的故事正好属于这一层意义上的神话,这是神话的第二层意义。弗莱认为“文学是神话的直接派生物……文学是神话发展的整体之中不可分割和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神话的意思包括了在后来的文学中它所具有的一切意义”。而且“神话结构一直影响着其后的各种结构的隐喻和修辞”。换言之,宗教叙述一直在影响着文学结构。同样,神话故事的因素(内容)也是文学作品中的因素(内容)。弗莱认为:“不管社会条件怎样千差万别,每个人的头脑都是原始的头脑”,而神话作为一种通过人类大脑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的思考所形成的产物,它是原始和古老的,既不会随着社会或技术的发展而改进,更不会因此而消失。作为文学起源的神话也在圣经中得以体现,而神话的真实性就在其结构之中,而不在其结构之外。他认为“神话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故事结构,把神话同文学相连;另一方面是它所包容的知识的社会功能,也就是对社会来说是重要的知识”。“神话的诗歌(文学)方面已经在圣经所述的时代向文学发展”;而“神话的(社会)功能方面也已经向历史的和政治的思想发展”。同样,他说:“神话有两个平行的方面:作为故事,它是诗,是对文学的再创造;作为具有社会功能的故事,它是某个具体社会的行为纲领。”“作为文学起源的神话也在圣经中得以体现。首先,圣经本身就是神话的积沉物”。圣经的中心神话是解救神话,它的结构呈U形喜剧结构:人类在《创世纪》之初因为犯罪而堕落,失去了生命之树与生命之水;到了《启示录》的末了又因上帝的救赎重新获得了它们。所以整个神话故事可以看成是一部“神圣喜剧”。当然,整部圣经中还包含有许多类似这种文学喜剧结构的神话故事。如《士师记》中以色列百姓因背叛而落* 入灾难与奴役,后因悔悟又蒙解救;《约伯记》中的约伯在试炼中落得倾家荡产,尔后又蒙上帝的加倍祝福;福音书中浪子回头的故事;耶稣的受难与升天等等。圣经中也有一些呈倒U形的悲剧性结构的神话故事,只不过它们是起到一种反讽的作用,用以烘托整部喜剧而已。

圣经是一部鸿篇巨制,内容包罗万象,堪称一座图书馆。“它既不是文学,也不是非文学”,仅从文学角度而言,其文学类型包括诗歌、小说、戏剧、传记……;其文学意象琳琅满目:树木、山泉、河流、城市、山野、面包、酒、羊、蛇、龙、……;其文学修辞手法应有尽有。有人做过统计汇编,发现其中所用修辞格竟多达200多种,计8000余例。(注:Koy B.Zuck,1991,Basic Bible Interpretation,USA.Canada,English,SP Publications Lus.,P.43-68)弗莱在此书中也列举数种主要的文学修辞手法。不过他认为由于圣经成书时间恰好是在语言的第一和第二阶段,主要是出现在第一阶段,即隐喻(Metaphor)阶段,因此,书中更多的是使用传统形式和修辞形式的比喻。他随便摘引几个典型的隐喻实例:“以萨迦是个强壮的驴”;“约瑟是多结果子的树枝”;“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我(耶稣)是生命的粮食”;“我(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我(耶稣)是葡萄树,你们(门徒)是树上的枝”。然而,弗莱立即指出圣经的隐喻与文学的不同。弗莱认为,在一般的文学结构中,所有的修辞手段都着重在词与词的相互关系和词的倾向集中这两个方面,“要求产生可以证实的真实的标准,或者同它所描述的事物与词语结构的令人满意的相似之处”。而圣经的隐喻则是“圣经语言的一种思想控制模式”,因为“传统的基督教的许多重要的教义只有用隐喻的形式才能合乎语法地表达出来”,圣经的隐喻和神话一样,它也有两层意义:原本意义和引伸意义。原本意义是指圣经原本和字面上的意义,也就是它“倾向于集中的和诗的意义”,是完全从词与词之间的相互联系中产生的隐喻意义。隐喻的第二层意义是从相反的方向,也就是倾向于分散的方向所产生的意义,即引伸的意义。它多以概念、断言、建议或一系列历史或传记事件等形式出现,而且也总是从属于隐喻的意义。所以,如果我们按顺序阅读圣经,圣经就成为一个神话;如果我们把圣经“冻结”为一个同时存在的整体,它就成了一个单一的、庞大的、复杂的隐喻,而这个神话和隐喻正是圣经教义的基础。弗莱精辟地论证了圣经和一般文学作品“修辞形式的比喻”的“同”与“异”,着重论证其“异”,指出圣经的隐喻结构是圣经的基本结构,文学作品是无法比拟的。西方文学的“隐喻”手法是从圣经的母体中胎生的。这就是从神话学与宇宙哲学的角度对圣经的隐喻作了超学科的文化批评。

弗莱在提到类型学的时候指出:圣经中的旧约和新约就像两面彼此映照的镜子,互为引证诠释。两约之间前后呼应的例子“比比皆是,涉及每一篇,甚至几乎每一段”,虽然有些方面的援引比较含蓄。例如,新约中耶稣受难的原型是旧约中《以赛亚书》第53章所描写的那个遭折磨仆人;耶稣道成肉身出自以《以赛亚书》第7章中对以马内利诞生的预言;耶稣被犹大以三十两银子的身价出卖的故事出自《撒迦利亚书》第11章(12-13节)中的描写;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手掌被钉穿而双脚却完好无损,诱物被抢走而且还遭到过往行人的耻笑这些内容出自《诗篇》第22篇等等。弗莱认为圣经类型学就是指这种新旧之间的渊源研究,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学。此外,弗莱不仅将类型学视为一种思维模式,而且更重要的是将它视为一种修辞手法。因为他认为“一种思维模式只有在它已经形成一套自己独特话语系统后才会存在”,我们只有将类型学视为一种修辞手法,“才能够像对待其它修辞手法一样对它进行深入研究”。他说:“类型学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包含两个前后呼应的对象:过去的先前模型与目前的原型,或者目前的先前模型与将来的原型。”因此,如果说类型学作为思维模式的真正意义是在于对历史进程的研究,那么作为修辞手段的类型学则可视为一种前后顺序倒置的因果律。旧约中的先知以赛亚和大卫国王这些先前模型只有在耶稣这一原型出现之后才能得以确立并且被认识。弗莱在《伟大的代码》第五章中详细地归纳指出:圣经启示的七个主要阶段中的每一阶段既是下一阶段的先前模型,同时又都是上一阶段的原型。这种互为前者之原型与后者之先前模型的前后呼应的排列顺序构成了圣经类型学的另一个方面。他除了进行圣经文本的类型学研究之外,还将这种类比关系放到一个更大的文化框架中去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圣经与柏拉图和苏哥拉底的一些作品以及更久远的古代文献,甚至与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著述之间存在的一些可比性,证实了圣经类型学的突出文化结构特征。

弗莱通过《伟大的代码》将圣经(宗教)与文学进行了一次较之他的其它论著更为深入系统的阐释。他一方面从文学的角度来分析圣经的内容(宗教教义),即文学在宗教领域中的作用和地位;另一方面又从圣经的内涵(宗教教义)的角度来评析圣经文本(文学形态),即宗教内容对文学语言及文体等的影响。事实上,他的比较涉及到文学与宗教学、人类学、神话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的超文化研究,打破了文学批评的自足性和整体性,为当今世界的文化批评领域留下了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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