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正常化与美国对台政策的演变_中美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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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在关系正常化过程中围绕台湾问题进行了复杂的交涉与斗争,这集中反映在如何对待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上。70年代初,美国表面上放弃“两个中国”和“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认识到只有一个中国,但却不指明是“哪一个中国”。70年代末,美国出于联华抗苏的需要,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但实际上仍坚持“一中一台”的政策,中美之间的台湾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美国的武器售台和《与台湾关系法》对中美关系的发展投下了阴影。事实上,自1972年尼克松访华以来,美国所推行的“一个中国”政策,其实质就是利用台湾问题限华防华,这说明,中美两国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改善关系,但由于美国在涉及中国的国家主权原则这样重大的问题上从未打算放弃其制造争端的立场,因此,中美关系的发展始终受到制约。

冷战结束后,中美两国关系中原有的战略基础已不复存在,两国在关系正常化过程中一度搁置的台湾问题重又突出起来。分析美国在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所执行的“一个中国”政策及其对台政策的演变,有助于我们把握当前新形势下中美关系的曲折性、复杂性,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说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是有责任的”。

一、中美关系的打开和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考虑

1.苏联威胁与中美关系的打开

70年代,是中国的国际政治地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也是美中苏三角关系形成,中国对外政策由60年代的反帝反修调整为联合美、日、西欧及第三世界国家,结成反对苏联霸权主义国际统一战线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毛泽东主席亲自制订和指导了中国对外政策中的一切重大决定,对中国外交走向一个新的格局及台湾问题的解决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一时期,我国领导人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是:美苏关系的实质,是相互争夺霸权,他们“既互相勾结,又互相争夺”,而且这种勾结和争夺往往又采取反华的形式,以掩人耳目。但勾结并未缓和美苏矛盾,而是加剧了矛盾,由于美苏相互之间都把对方看成现实的主要威胁,这就使他们难以在政治上、军事上结成共同的反华联盟。因此,虽然美苏均以中国为敌,但更突出的,更难以调和的矛盾是它们之间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美苏关系的性质使中国在战略空间上能够利用美苏矛盾,在三角格局中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发展中美关系,就是中国政府基于上述考虑采取的一项战略行动。

2.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考虑

中国政府作出打开中美关系的战略决策,有其深远的考虑,而不仅仅是囿于苏联威胁这样一时的事变。在中国决策人的战略考虑中,中美和解除了可以改变中国“在国际的两个战略方向上存在重大敌手”的处境外,中美接近这一重大国际事件引起的巨大反响,还将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开创一个新的格局。中美关系的改变,关系到在国际上恢复中国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和国家的尊严,关系到建立战略三角以维护中国在均势中的利益,发挥中国这个“支点”在国际事务中的建设性作用。因此,中国政府在准备打开中美关系时,作出了“台湾是一个小问题,大问题是世界问题”,将台湾问题暂时搁置的重大决策。

二、《上海公报》中美国的“一个中国”原则

1.《上海公报》的发表

中国政府作出台湾问题属次要地位的决策,除了着眼于中美关系打开这个战略行动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将产生的深远影响外,同时也是基于台湾问题的复杂性和非紧迫性,即从台湾问题产生的历史和现实环境来看,中美两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根本分歧一时还不能解决。

但是,台湾问题同时又是涉及我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因而在处理与美国的关系时,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维护主权原则,并以之作为指导中美谈判的准则。

1971年7月,中国政府在发布邀请尼克松总统访华公告的同时,提出了“断交、废约、撤军”三原则,前提是,美国放弃“台湾地位未定论”,承认只有一个中国。

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总统到达北京,会见了毛泽东主席。2月28日,《上海公报》发表。

《上海公报》的发表,标志着中美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公报以各说各话的方式,在中美两国没有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体现了双方探索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意向。

2.美国的“一个中国”原则

在《上海公报》中,中美双方在台湾问题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是:美国第一次公开承认了新中国和含糊地承认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从而肯定了中国只有一个,放弃了自杜鲁门、艾森豪威尔以来历届美国政府坚持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确定了一个中国的原则〔1〕。

然而,提出一个中国的原则,并不意味着美国真正放弃了它的“两个中国”的一贯立场,只不过是在善于障人耳目的尼克松主义的形式下(《上海公报》发表后,西方报刊称之为“尼克松主义的胜利”),作了方式上的改变。根据公报英文文本行文对美国立场的表述,它表现为:

第一,一个中国,但不确定是哪一个中国。

在公报中,美国只是“认识到”(acknowledge)而不是“承认”(recognize)一个中国的事实。这一事实的内容被界定为“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换言之,美国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当局都坚持自己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一海峡两岸的立场不持异议而已。

1972年3月23日,美国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马歇尔·格林在众院外委会的证词,对美国的立场作了更清楚的解释。他说,当我们说那里的“所有中国人”时,是指一个政治概念。即:台湾的人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北京的人也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谈这个问题时,使用的就是这些名词”(在公报发表前夕,美方对双方已经协议过的内容仍要修改,其中一条建议是将“所有中国人”改为“中国人”,另有一条建议是要删掉紧接着的下一段文字中“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中的“立场”二字。由于受到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所持严正立场的限制,美国的主张没有得逞)〔2〕。

显然,美国政府对“海峡两边所有中国人”一段文字的有意含混,表明美国对“哪一个中国”这一重大原则不做肯定。这样,名义上美国承认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应包括台湾在内,但实际上,又不对既存的美台官方关系做任何事实上的改变,其政策实质,依然是“两个中国”。

第二,所谓的超然立场——“不介入”的介入。

公报中,美国声明,它对海峡两边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的事实“不持异议”,即美国既不接受也不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关于一个中国的主张,美国承认这一分岐的存在,但决定“不介入”,这就是美国政府所一贯标榜的所谓超然立场〔3〕。

美国这一立场是虚伪的,既不介入,为何又要在紧接着的下文中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重申的目的就是表明,美国仍然坚持“一个中国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坚持“双方互不使用武力”以维持现状的所谓“和平架构”,显然,这是一种貌似超然的干涉立场,是一种“不介入”的介入。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台湾的未来是一个必须在没有外来干涉下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的问题,如果美国不放弃这点,“两岸和平”只能是“两岸分裂”。

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采取所谓“不介入”这种掩人耳目的立场,是与它宣称的在两岸间关于一个中国的争论上保持“中立”的口径相一致的,其意图在于模糊美国对华政策的焦点,为它利用“中介人”地位推行“两个中国”的政策进行掩饰和开脱。在大陆与台湾间呈军事对峙的状态下,美国是唯一能同时与两岸发展关系的“中介人”,这种身份使美国得以置身两岸关系交涉进程的中心,并使美国可以充分利用两岸在具体问题上的分歧,从中作梗,延续台湾作为“独立政治实体”的现状,维持台湾海峡战略环境不变。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就是确保美国与台湾的“安全”关系。

第三,保持美台“安全”关系。

在公报中,美国谈到它与南朝鲜的“密切关系”,谈到它与日本的“紧密纽带”,表面上并没有明确重申它对台湾“安全”的承诺,其实,公报中并不存在这样的空白。

公报中表明美国与台湾“安全”关系的一段文字是,美国表明:从台湾撤军是美国的“最终目标”,但这一前景的实现有一个过程,实现的方式是“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这里,美国非但没有明确宣布它究竟何时终止与台湾的关系,反而藉此表明美国要随着两岸间紧张关系的缓和与可能发生的复杂变化,以及美国所保有的“哪一个中国”的选择权,长期保持它对台湾的军事控制。尼克松本人十多年后在其著作《不战而胜》中对这段文字作了清楚的解释,他说:“(我们)只是随着台湾和北京之间紧张关系的缓和而放慢我国(对台湾)军援的步伐”〔4〕。

显然,坚持不放弃美台军事关系是美国的基本打算,就在中美关系打开之时,美国政府已在考虑,在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中,如何使用“适当的手段和方式来代替共同防御条约”,为美国对台湾“安全”的承诺寻觅“法律基础”,并凭藉这种“承诺”赋予的两岸“中介人”身份,继续把台湾问题作为对中国政府施加影响的手段。

美国在台湾的军事存在,是中美关系中的严重事件。公报这段文字反映了美国政府的立场。对美国来说,发展中美关系的同时仍要继续保持与台湾包括“安全”承诺在内的实质关系,是自尼克松政府决定打开中美关系时起美国对台政策的基本原则。美国希望保持与台湾的军事关系,其中包括武器销售,为的是把中美关系的发展控制在使美国国内那些反对发展美中关系的政治势力感到放心的程度,同时也使美国能够保有限制中国走向统一的“选择权”。这一点虽然没有明言,但美国政府始终把美台“安全”关系与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连结在一起,用心即在于此。1972年后,驻台美军的数量逐渐减少,台湾对美国的战略价值也有所降低,但尼克松政府反而加快了对台湾军援的步伐,原因亦在于此。

三、中美双方的相互让步

在《上海公报》中,中美双方从共同的战略利益出发,相互作出了让步美国的立场在形式上有了变化。与1970年以前美国在法理上一直视台湾当局为代表全中国“政府”的立场相比,美国的让步表现为:第一,放弃“台湾地位未定论”,认识到“只有一个中国”。第二,美国对华政策在形式上首次公开表示,对海峡两岸关于一个中国的争论“不介入”。

我们知道,《上海公报》发表时,从形式上讲,两国之间没有外交关系,就会谈内容而言,是探索中美关系正常化。通过这种“没有外交关系的外交”,美国在会谈后发表的公报中公开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结束了硬说台湾就是中国的历史,确立了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无疑是对台湾的归属作出了让步。此外,公报中还声明接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对等的国家关系。

在关于中国主权的争端上,美国的立场表现为既不反对也不支持海峡任何一方关于一个中国的争论,而持“中立”,并在形式上同意台湾问题是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了中国政府一直坚持的、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的立场。正如美国参议员约翰·格伦所指出的:在上海公报含混的外交语言中,美国认识到只有一个中国而无意介入任何一方,但由于美国过去一直承认台湾是“双方中更有法律地位的一方”,以及美国在联合国中所持的支持保留台湾席位的立场,故这种“中立”,已经从美国原有的立场上让了一步〔5〕。

当然,上述让步是有保留,有限制的,而且美国做出这些不得已让步的最终目的,仍然是想在一个中国的名义下继续搞“两个中国”,但这种让步本身,客观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在台湾问题上继续同美国斗争的依据。

在中国方面,我们做出的让步是:首先,松动了自中美华沙会谈以来,中国在台湾问题上所持的强硬立场,不再坚持“台湾问题不解决,其它一切都谈不上”的“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原则〔6〕。中国政府在上海公报中同意对台湾问题暂时搁置,采取逐步解决的方式。

其次,对《上海公报》行文中美方有意使用的含混字眼,在能选择一个至三个中文表达时,中国政府在策略上作出让步,选择了不直接与美国立场冲突的字眼。如英文文本中的“acknowledge”一词,在中文中可以解释为“接受”(accept)、“认知”(acknowledge)、“承认”(recognize),公报中文文本中译为:美国“认识到”。这种作法体现出中国政府不以美国政府接受中方的主张为条件,在两国交往中切实遵循各说各话的谈判精神,这种明智的作法,赢得了谈判对手的称赞。基辛格在《白宫岁月》中写道:“至少在我们的接触当中,中国外交官证明是完全可靠的。”“他们信守协议的意义和精神。正如周恩来喜欢说的:‘我们说话是算数的’”〔7〕。

是的,中国人不但说话算数,还是一个习惯于听其言、观其行的民族。美国政府在《上海公报》中所做的让步虽然已经保留在文字上,但美国究竟准备在多大程度上认真履行这些让步,还有待在未来的实际执行中才能验证。

四、中美关系正常化与美国对台政策

1.对借重中国的考虑

尼克松政府打开中美关系,签署《上海公报》,促成了70年代初期的美苏缓和,但缓和未能根本扭转美国力量下降的趋势,反而进一步恶化了美国的处境。70年代中后期,美国终于认清,缓和的结果是实力对比发生逆转,美国正在丧失优势,苏联即将赶上并超过美国。1977年秋末到1978年初,美国统治集团内部在放弃对苏缓和与采取强硬对苏政策上达成共识,并相应调整了对华政策,强调要对中国“采取更为肯定的行动”〔8〕。

在此背景下,美国的对台政策亦相应作出调整,除继续关注台湾作为反共前哨阵地对西方的安全利益外,美国将美中关系的重点调整为侧重发展与北京的关系,即通过发展与大陆的关系来保持同台湾的“老朋友”关系。

美国调整对华对台政策有多项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美国对苏政策中对抗的因素上升了,美国在全球战略中需要借助中国,尤其是在东北亚这块美苏争夺“战略包围”的要害之地,美国指望通过与中国关系正常化和处理好台湾问题,换取中国在维持朝鲜半岛局势的稳定上发挥影响,抵御苏联势力的南下〔9〕。在这种考虑下,从1977年9月起,美国政府内部开始寻找一种新的方式来解决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分歧。

2.在使用武力问题上绕过障碍

美国与台湾的军事安全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与中国国民党政府的结盟。1949年后,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溃退到台湾,1954年,美蒋缔结了共同防御条约。此后,美国的军事保护和经济援助成为维持蒋介石及其国民党政权的重要支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始终坚持要以武力收复台湾,实现中国统一。

国际格局的变化促进了美国统治集团内部对发展中美关系的重视。1978年初,经过讨论与研究,卡特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在台湾问题上,美国仍希望以和平解决为基础,但不会再正面坚持自华沙会谈以来美国所要求的,希望中国政府公开宣布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的立场,美国将绕过这一障碍,使中美之间因台湾问题而中断的谈判重新开始。

美国首任驻华大使伍德柯克在1979年2月第96届国会听证中是这样谈论此政策调整的。他说,在上海公报中,美国宣称认识到中国所持的“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立场,但又要求中国政府对它的一个省保证不使用武力,这种要求是完全不可能达到的。如果美国继续坚持以此作为谈判的先决条件,将使交涉无从开始〔10〕。

美国这一策略性调整,有利于解决双方在一些实质性问题上的分歧。它表明:(1)卡特政府在前两届政府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上,前进了一步,美国将在法理上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地位,承认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是中央政府和地方势力的关系。(2)美国已不再要求中国对不使用武力解放台湾提供公开的或不公开的保证,而改换为要求中国不要公开反对美国单方面重申它希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的立场。(3)它以美国主动改换条件的形式,绕过了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的障碍,体现了卡特政府希望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意向。

可见,美国虽然仍存有保持美台实质关系的打算,但它已不强调分歧而是尽可能绕过分歧,关注中美关系的发展所能带来的并行不悖的利益。这就打开了谈判的僵局。其后,经过半年的秘密谈判,1978年12月15日,中美建交。

3.建交公报和建交声明

在中美建交公报中,涉及到台湾问题。公报载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它非官方关系。”公报重申:“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发表《联合公报》的当日,中美双方各自发表了政府声明和政府领导人谈话。美方声明中,除重复公报内容,承诺接受“断交、废约、撤军”三原则外,声明最后说,美国政府坚持:“台湾人民将有一个和平与繁荣的未来。美国对台湾问题的解决将继续保持极大的关心,并期望台湾问题由中国人民自己和平解决”。

我国政府仍然拒绝承诺放弃武力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国政府声明中说:“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曾经是阻碍中美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根据上海公报的精神,经过中美双方的共同努力,现在这个问题在中美两国之间得到了解决,从而使中美两国人民热切期望的关系正常化得以实现。至于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完成国家统一的方式,这完全是中国的内政。”

4.美国态度上的保留

建交公报的发表,反映了美国对华政策的重大调整,同时,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态度仍有保留。根据公报的文字和美国政府的建交声明,美国的立场表现为:

(1)公报声明,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它非官方关系”。这段文字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国家主权的地位,结束了美国政府用含混的语言把台湾作为“中国”的历史。

在《上海公报》中,“美国认识到”(acknowledge)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但美国不确定“是哪一个中国”。在建交公报中,美国从它在上海公报中的立场上前进了一步〔11〕,承认(recognize)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国际法人地位。这表明,美国将满足自1973年以来中国政府关于双边关系正常化的条件,信守建交谈判达成的协议,在未来与台湾的关系中遵守美台关系为非官方性质的形式界限。

(2)公报基本解决了台湾问题,但美国政府态度上存有保留。

公报中涉及到台湾问题的提法是: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acknowledge Chinese position),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众所周知,海峡两岸的情况是大陆和台湾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双方都认为实现统一是中国人的内政。上海公报中“在台湾海峡两边所有中国人……”的提法,反映了这种历史状况和尼克松政府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考虑。在建交公报中,拿掉了“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这段文字。这样,虽然美方的措辞在技术上并没有完全消除不确定“哪一个中国”的含义,但是,由于美国政府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明确肯定美台关系是“在此范围内”(within this context)的非官方关系,这就证明,美国宣布的“承认中国的立场”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持的立场,而不是两岸的立场。这是卡特政府在台湾问题上做出的重大让步。据此,中国政府认为,台湾问题在原则上已获得解决。

可是,在公报英文文本中,对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美方文字上使用(acknowledge)而不是“接受”(acceptance)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is a part of China),回避说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法理上不对台湾的地位作决断,为美国今后对公报作曲解留下缝隙。1979年2月在第96届国会听证会上副国务卿瓦伦·克里斯多夫解释中美建交联合公报时说,美国政府的立场以英文文本为准。当参院外委会询问公报的法律地位时,克里斯多夫的回答话中有话,他说:“12月15日的宣告,是具有两国政府每一方的权威的宣告”〔12〕。中美建交后,在国会辩论《与台湾关系法》时,美国政府中的部分官员和亲台分子就是利用美方在公报文字中的保留,对美国的立场做片面解释的。他们说,美国只是“认识到”中国所宣称的立场而不是“接受”中国的立场,辨称不使用“接受”一词使美国得以“既不冒犯中国的主权”,又对“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做决断,这样,美国与大陆和台湾“这两个各自控制自己领土的政权打交道时”,就可以继续保持所谓的“中间立场”〔13〕。

(3)美国在建交声明中塞进它未能在建交公报中明言的内容,是为了在正常化后不变更它对台湾的“安全”承诺。

在上海公报中,美国对未来美台“安全”关系采取了隐含处理的方式,通过对“考虑到这一前景”(with this prospect in mind)一段文字英文语义的含混,美国把它的立场解释为:美军撤出台湾需要一个过程,而“最终撤出”要以“和平解决”为先决条件。在此基础上,尼克松总统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五点承诺,其中第四点承诺就是强调“美国将欢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后来,尼克松政府又宣称:“和平解决”是美国处理未来美台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坚定不移的道德承诺”〔14〕。

在卡特政府的建交声明中,美国进一步把《上海公报》中“考虑到这一前景”和尼克松承诺的“美国欢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明确地解释为“美国期望(expect)台湾问题将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即:统一台湾的问题留给中国人民,美国“不介入”,但它重申“美国继续关心台湾问题”。

美国强调“不介入”,是为了辩称它在两岸关于一个中国的争论中“不表示立场”,也就是说,在大陆与台湾都不承诺放弃武力方式,双方都坚持反对任何外国有权强迫中国做出这种保证的情况下,美国“不表态”,也不改变原有立场。1979年1月15日万斯国务卿在美国政府高级官员特别会议上进一步解释了美国强调“不表示立场”的用意,他说:“在美国看来,由中国人自己解决台湾问题极端重要,如果北京不改变它对台湾问题的说法和想法,我们将不会朝前移动”〔15〕。根据中美建交后美国仍不肯放弃它与台湾的军事关系的事实来看,万斯所说的“不移动”,就是指“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美国将不变更它对台湾的“安全”承诺。也就是说,美国依然在利用两岸“中介人”的身分,继续推行所谓“一个中国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搞事实上的“一中一台”。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中美之间的关系,从它打开的那天起,就是一种既合作又斗争的关系。美国的策略是:在国际范围内,利用中苏矛盾,使美中、美苏关系的密切程度,超过中苏关系,使美国在均势中处于最佳位置;在双边关系中,在美国的“一个中国”原则下,保持美台实质关系,既发展美中关系,又通过美台关系来调整美中关系的亲疏程度,这就是美国对华对台政策的思想基础。这表明,在冷战的背景下,追求对苏缓和政策的失败,使美国不得不把中国视为能影响它在全球广泛利益的重要因素,这就决定了台湾在美国对外政策中地位的下降,因此,在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中国能够成功地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迫使美国做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重大让步。但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的重大分歧并未根本解决,由于美国始终把台湾问题这样一个关系到中国主权的重大原则问题看成是两种政治制度之间的竞争,把保持美台实质关系这种干涉中国内政的作法,当作美国坚守“民主政治”的内容,因此,美国的对华政策,始终与台湾当局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其“一个中国”的政策设想,始终立足于用台湾牵制中国,明里暗里搞“两个中国”。所以说,“通中美关系之演变以观,真正的症结只有一个,即台湾问题”〔15〕。而台湾问题的形成,除与中国国民党政权发动的反共反人民的内战有关外,更重要的,“是外国势力的介入”〔16〕。

冷战后,国际格局的失衡使美国对华政策的复杂程度加深了,美国需要对中国进行全面评估,以便重新界定两国的关系和确立新的对华政策。目前,美国统治集团内部就此尚未达成一致,但美国的对华政策中心已有转移,美国所关注的,已不再是如何评估中国的战略地位,如何看待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未来政治走向,而是如何在长期战略利益上遏制中国,应付和防范中国日益增长的军事、经济力量。在美台关系上,台湾日益增长的经济所显示的重要性以及台湾岛内政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使美国认为台湾与美国的经济和“民主价值”的利益更趋一致,美国国内各种右翼保守势力和亲台利益集团的意志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得到反映,以允许李登辉访美事件为标志,美国对台政策出现重大转变,中美关系再度因台湾问题出现倒退。

我们认为,当前美国的对华、对台政策走向,越来越受到美国、中国以及台湾岛内各自内部因素变化的制约,在这种情势下,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任何片面做法,都会影响台湾海峡乃至亚洲的稳定,影响中美关系并影响美国与亚洲其它国家的关系,后果是严重的,这不得不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注释:

〔1〕上海公报中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立场如下: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回归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持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活动。”

美国方面申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2〕1987年3月5日,美国国务卿乔治·舒尔兹在上海发表“纪念上海公报十五周年”讲演,公开阐明了美国政府一个中国的原则。他说,在上海公报中,美国明确表示:“我们的政策是基于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美国“无意继续‘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美《华盛顿邮报》1987·3·6·

〔3〕参见前引舒尔兹的讲话。原文为:“The U.S neither accepted nor rejected the PRC's and ROC's one China assertion.We remained neutral,recognizing that a dispute existed.We did not take sides."

〔4〕理查德·尼克松:《不战而胜》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第270页。

〔5〕资料来源: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世界知识出版社1983年第55页。

〔6〕美《国会记录》1982年7月,P·S8874,原文为:

“Nevertheless,such a position represented a major concession on our part,since up to that time we had recognized the ROC's claim as being the more legitimate of the two."

〔7〕王炳南:前引书,第71页。

〔8〕亨利·基辛格:《白宫岁月》,世界知识出版社,1978年,第10页。

〔9〕〔14〕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实力与原则》,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218页-219页。

〔10〕〔12〕〔13〕“Senate Taiwan Hearings”Mar.1979.P.50.P.23.

〔11〕1977 年5月12日吉米·卡特总统答记者问。原文为:“I think that we have moved and neither did anyone else——We've moved,I think,to strengthen our ties with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Government Documents 503”Washington.P964.1979.

〔15〕李慎之:《中美关系与台湾问题》,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85年第2期,第2页。

〔16〕《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199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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