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民族精神探析(专题讨论)--孝道:中华民族精神的起源_民族精神论文

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民族精神探析(专题讨论)--孝道:中华民族精神的起源_民族精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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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精神?民族精神的基点是民族。民族,可以指具有共同文化特征的人类群体,也可以指一国之内的全体人民。所以,民族精神可以指某一具体民族的精神,也可以指一个国家人民的精神。而在当代世界,人们所普遍提倡的,也是我们一般所指的,是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精神。我们不反对培养和弘扬具体民族的精神,但在当代世界是以国家为基本利益单元,民族利益最终还需要国家维护和代表的时代,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精神是更需要人们首先提倡的。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民族精神,是指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群体精神。

民族精神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分析起来还是由一些较具体的内容所构成。它大致包含以下四种含义:(1)旺盛的民族活力。民族精神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体现着民族的生机和活力。(2)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民族精神是一个仅仅容纳正面含义的概念,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就是决定民族精神正面意义的要素。民族要生存,要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发展目标。一个没有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社会信念支撑的民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濒于死亡的民族。因此,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是衡量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尺码。(3)健康的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机体是民族,因此,民族精神离不开民族意识的支撑。民族意识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民族认同,二是民族成员对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自觉感知。民族意识的一般表现是,具有明确的对“我族”与“他族”的感知,感情上有着对本民族事务的自觉关注和参与意识,在事关本民族利益和尊严的问题上有着无条件维护的冲动。在此意义上,民族意识是民族精神的基础。(4)个性鲜明的民族性格。民族精神体现着一种人类文明的共性,但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格,否则那就不是“民族”精神了。

在民族精神的这四个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是民族意识和积极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信念。而旺盛的民族活力与个体鲜明的民族性格只是民族精神在群体精神面貌和群体人格上的凝结及体现。民族认同感和民族责任感是民族精神的基础,也是各种民族精神都具有的普遍的精神内涵。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则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气质。

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与传统精神的有机统一。时代精神赋予民族精神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提供了民族精神的现实形态;传统精神为民族精神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纵深规定着民族精神的现实形态。传统精神是一种历史的民族精神,它汇集了民族过去的历史、文化、意识的精华,构成了民族精神的主体。传统精神是民族精神中稳定的、连贯的东西,是民族精神的深层依据。正是这一深层依据,使得一民族精神不同于另一民族精神,使得各民族精神保持了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同时,民族精神具有时代性。民族精神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随着民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能够始终起到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民族事业进步的作用。时代精神适应于现在时态的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要求,是时代文明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在一个时代起主导作用的精湛思想、最高指导原则。民族精神不是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简单相加、拼贴,而是二者相互磨合、整合的产物。因此,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在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最佳契合点上进行。

从以上概念和前提来思考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笔者认为,其核心内含似应包含如下四个方面:

1.炎黄子孙的强烈民族认同感和团结统一的民族归属意识。民族精神与民族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民族精神包容于民族意识之中,并在诸多层次的民族意识中处于最高层次和核心位置。它一方面具有民族意识所具有的民族识别和认同功能,从而成为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源泉;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集中反映了一个民族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是该民族共同的精神支柱和凝聚力的思想核心,是剔除了民族意识中的消极成分的最优秀与最有价值的“精、气、神”。因此,民族精神的高扬,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着民族意识的强化与提升;同时,民族意识的自觉与清醒,又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必要前提,缺乏民族意识的觉醒就谈不上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华民族精神首先就表现为炎黄子孙的强烈民族认同感和团结统一的民族归属意识。中华民族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但各个民族都认同自己是“龙的传人”,是炎黄子孙,同种同族。所以,团结统一,共同发展,始终是民族精神的主流。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既出现过相当长的大统一时期,也有过为时不短的地方政权割据分裂状态。分裂给各族人民的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破坏,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灾难。因此,追求团结统一和共同发展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孔孟大一统思想,这种思想以华夏的统一为核心。到十六国南北朝时,少数民族的一些统治者也提出过统一的思想,并为实现统一作了不懈地努力。此后,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分裂时期,不管其动因是什么,许多民族的统治者都以统一中华为己任,以建立统一的中华政权为至上荣耀。众所周知,除了汉族建立过统一的中华政权外,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也建立过长时期统一的政权。以中华统一为正常,以分裂为异常,已成为各民族的共识。这种共识为中华民族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历史基础。

2.爱国报国的国家意识。民族精神虽然也包含各具体民族的精神,但这种民族精神又首先表现为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这种精神往往集中体现于追求和维护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为目的。因此,中华民族精神表现为各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国各民族都无限热爱自己的家园,向往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中原地区。历史上,各民族所反映出的对中原地区的向心力,经过各族人民长期对中原地区以及广大边疆地区的共同开发、建设和保卫,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是在这种精神支撑下,中国历史上虽然有过多次分裂,但统一始终是主流。特别是在近代历史上,虽有帝国主义列强的政治挑唆、物质利诱、武力威胁,但各民族人民始终坚守边疆,最终粉碎了帝国主义企图瓜分中国的无数次阴谋,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在长期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中国各民族深入人心的民族意识,是各民族共同建立和保卫祖国的强大精神动力。

3.天下为公的整体精神和责任意识。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孔子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董仲舒的“兴天下利,除天下害”,直到李觏的“以天下为务”,都是在不断地强调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整体精神。即使宋明理学,在剔除其为封建国家服务的消极一面之后,也可看出其中渗透着一种为了国家、民族的公利而应牺牲个人私欲、私利的强烈要求。正是这些思想和原则,千百年来一直影响和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着国家、民族和整体利益勇于献身。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无不是这种精神的充分而强烈的体现。

4.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不仅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一种民族精神,而且体现为一种国民性。这种爱好和平,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各兄弟民族关系中,也体现在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中。这种民族精神长期得以流传,至今仍然成为我们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强调民族团结必然带来民族之间的和平主义。中华民族历来十分珍视民族团结,相互尊重各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主张平等地对待其他民族,尤其是弱小民族,并与之和睦相处。早在先秦时期,一些思想家就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反映了中华先民希望天下太平、同其他民族友好相处的愿望,表现出天下一家、与人为善的博大情怀。这种追求和平的风范,表明了中华民族对民族、国家利益的独特态度,即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获得与维护只能建立在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携手共进和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础上,主张以道德为教化之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感化其他民族和国家,以达到“协和万邦”。这种态度使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各兄弟民族始终保持着持久的亲和力、感召力。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先秦时期的墨家就明确提出非战非攻的思想,儒家也强调信义和平的价值。中国人民酷爱和平而反对战争,直至今日仍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孜孜以求。

当然,说到中华民族精神,似乎还应包括更丰富的内涵,如厚德载物的重德精神,自强不息的拚博精神,勤劳勇敢的国民美德,重义轻利的价值导向,等等,但笔者以为,作为一个民族的群体性的民族意识和价值取向,民族精神的核心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上述四个方面中。

民族精神是体现在该民族成员身上的一种主体精神,它是民族文化长期涵育的结果。因此可以说,民族文化是孕育民族精神的母体和源泉。从中华文化的内涵来看,它主要是以儒学为核心,儒学是以仁学为核心,而孝作为中华文化中一个原生性、综合性的核心观念,体现了儒学亲亲、尊尊、长长的基本精神,实为“仁”之根本,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孝既是纵贯天、地、人,祖先、父辈、己身、子孙,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纵向链条,也是中国一切人际与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精神基础,对中国之宗教、哲学、伦理、政治、法律、教化、民众生活方式、艺术、民俗及国民性均有重要影响,因而是中华文化逻辑之网上的纽结,是中华文化精神的源头和出发点。

(一)孝是民族认同、民族团结、民族振兴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孝,最初的含义并不仅仅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善事父母”的子德,而首先是建立在祖先崇拜基础上的“尊祖敬宗”的宗族道德,体现着一种返本报初的道德精神和“继志述事”的历史责任感。我们常常说对民族要行其大孝,那么,孝与民族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潘光旦在1939年撰写的《论“对民族行其大孝”》一文中认为,从孝的基本精神中可以衍伸出对民族的大孝,即为民族兴旺而发展经济、创造文化,为民族尊严而死,为民族延续而生,促进民族进步和兴旺。因为“血统与道统是我们民族文化里最基本的两个观念”。而孝意识之所以是中华民族一般形态的凝聚力的核心,是由于一个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潜在根系都是以血统为脉络,大宗小支分流下去的。那各宗各派各群人之间,贯穿通达人性人情的潜动力是孝意识。一个民族的今人与古人、领袖与民众、此处人与彼处人、本土人与侨居人之间,贯穿通达思想文化的潜动力还是孝意识。

自古以来皆认为,人生不知父祖,此乃最大糊涂。海外异域的中华儿女如此“念祖”、“思根”,这自在情理之中。它体现着一种赤子之心,孝子之情。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寻亲祭祖,侨居世界各地的华裔不远万里奔归祖国寻根,正是执著于命根之求的表现。有的为这“根”觅了几十年,寻了好多代,孜孜以求,从不懈怠。有的因种种原因不得归达祖国而饮恨终身、死不瞑目。散居于世界各地的炎黄子孙,纷纷来黄帝陵拜祭,虽年年岁岁人不同,但岁岁年年心相似,那就是追孝敬祖。因为黄帝是大中华民族共同的元祖,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华民族便都成了炎黄子孙。承认自己是炎黄子孙,是对祖先的孝,而炎黄子孙又在东亚的土地上开创了自己的华夏文化,对这块土地、人民和文化传统的由衷的爱,又是爱国心的基础。兴族总是与爱国相联系的。

(二)孝是爱国报国心的根源

祖,本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称谓,唐代著名学者孔颖达疏在《诗经·大雅·生民之什》序中说:“祖者,始也,己所从始也。自父之父以上皆得称焉。”

国,作为一种政治区划名称,现代是为国家之称,在古代则含义不同。以周朝为例,周天子统治的大疆域称为“天下”(或作“四海”),而侯王的封地称“国”,卿大夫的封地称“家”。后来用国家作为“天下”、“国”的统称与通称。

那么,“祖”与“国”又是如何联系到一起的呢?笔者以为,这是从“祖”兴思,由孝发脉的。“祖国”是从“祖籍”——祖先居住占籍生存养息的方域中演变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祖国”原本相对于身在异域的后代子孙而称其先祖所籍之国的。并未离开祖籍的人也称自己的国家为“祖国”,这更带有念祖与爱国的感情色彩。

爱国即热爱祖国,缘亲祖而爱国。爱国思想是亲亲感情的连锁效应,爱国主义是孝意识的演延结果。之所以说祖国缘祖而称,爱国是孝意识的演延结果,是因为古来就有“父母国”的说法。《孟子·万章下》云:“(孔子)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云:“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唐人阎朝隐《奉和送金城公主适西蕃应制》诗云:“回瞻父母国,日出在东方。”至于“父母之邦”的叫法,更是古者常见,今者常闻。《论语·微子》言:“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唐代韩愈《后廿九日复上书》:“今天下一君,四海一国,舍乎此,则夷狄矣,去父母之邦矣!”鲁迅《坟·文化偏至论》:“邦国如是,奚能淹留?吾见放于父母之邦矣!”所谓“父母国”、“父母之邦”,即言父母所在方域、所在之国,也就是指自己所“根”之国,犹如“祖国”。

(三)孝是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源头

“立身”之孝引发忧世的情怀,报亲扬名之孝是孝子忠君爱国的动力。“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身立然后方可言孝,而古代世界的“立身”,不外乎“立德”、“立言”、“立功”。这三者之间虽有区别,但总体上来看,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奉父母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

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关注。宏道求道,成仁取义,以天下为己任,以兼济为目标,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修身追求;而且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国平天下。在此意义上,立身之孝就必然会导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是其忧国爱民、慷慨赴国难的重要精神力量。孝讲敬顺,强调对父母的尊从,因而父母的教诲在古代社会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其影响也是终身的。立身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光宗耀祖以显父母的方式也只能是建功立业,以实现“三不朽”的人生理想。对国家、民族的责任和奉献的动力均出于对父母与家族的责任。

古人立身行事,其动因当然是复杂的,其间既有各种偶然因素,也有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不过,亲亲之教诲,自有一种巨大的心灵震撼力。而善事父母之孝思,实际上已成为古代士人奋发进取的强大精神动力。剖析儒家所鼓吹的孝,其要义在于使父母安康快乐,为此,子女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其行为要受到社会赞誉,方才会使父母在心理上感到极大安慰。此诚如《孝经·开宗明义》所说:“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如果要“扬名后世”,就必须兢兢业业,克己复礼,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孝的悦亲含义,使得亲亲转化为社会尽责,孝成为“大公”的原始动力。此又诚如《吕氏春秋·孝行》所论:“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经此转换,孝显然已超越了其固有的血缘圈子,将有益于社会为其指归了。

(四)孝是和平主义的源泉

孝的伦理精神实质在笔者看来主要体现为爱与敬,爱的精神升华出了对他人、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敬与顺的伦理精神则培育出中国人追求和谐、守礼、温顺的价值原则。追求淡泊宁静、心身和谐,追求家庭和谐,追求人际和谐、家国和谐,始终是中国人的内在心理需求和人生实践。如果把这种追求推广至与异族他国的关系上,则体现为和平主义。

台湾学者杨懋春认为,爱好和平的国民性格也是由家族主义中产生的。他在《中国的家族主义与国民性格》一文中指出:“我们第一个与家族主义有密切关系,互为因果的国民性格是爱好和平。”不仅要家庭和睦、人际和睦,更要协和万邦,天下一家。由爱亲敬亲、仁爱天下情怀,自然生出反对冲突、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无可否认,中国乃一爱好和平的民族。

总之,孝意识作为中国文化观念的源头和根本,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渊薮,我们应予以足够重视。这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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