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赛尔起义的特点_唐赛儿论文

论唐赛尔起义的特点_唐赛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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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420年(明朝永乐十八年),在山东青州西南的卸石棚寨,爆发了以唐赛儿为领袖的农民起义。由于这次起义发生在明朝初期和山东局部地区,所以它具有若干特点。研究和掌握这些特点,对于研究明朝历史以及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是十分必要的。为此,笔者曾撰写《试论唐赛儿起义的特点》①(以下简称《试论》)一文加以论述。然而此文发表后,曾引发了一些争论②。由于这些争论主要关系到对唐赛儿起义评价的根本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再行文加以讨论。

土地兼并不是唐赛儿起义的主要原因,这是《试论》一文的论点之一。有人不同意这一论断,说只要是封建社会中的农民起义,其原因必定是土地问题,否则,就不是农民起义。

众所周知,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因而这一矛盾的激化,往往引发农民起义。那么,导致这一矛盾激化的原因是什么呢?以往我国论者在立论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引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的一段话:“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方阶级的统治。”而这种“残酷的经济剥削”又主要表现为地主阶级疯狂地兼并土地。据此,“土地兼并—一矛盾激化—一农民起义”便成了说明农民起义原因的一般公式。

然而,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综观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原因,我们看到它们中的大多数是由当时严重的土地兼并引起的。如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起义,东汉末年的黄巾军起义,唐朝末年的黄巢起义,元朝末年的红巾军起义,明朝末年的李自成起义等,即属此类。但是有些农民起义,如秦朝末年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朝末年的农民大起义等,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使当时统治阶级对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特别突出地表现在土地问题以外的方面,所以尽管当时的土地兼并依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但对这些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来说,它终归是第二位的因素,唐赛儿起义即属此类。

唐赛儿组织、发动起义时,山东青州、莱州等地的土地问题不甚严重。这是因为:

其一,元末农民大起义调整了这里的土地占有关系。

山东是元末农民大起的主要战场之一。起义农民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特别是彻底扫荡了蒙古王公贵族与豪强地主的田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高度集中的现象,使土地占有相对趋于分散,出现了众多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民。《桓台县志》记载:洪武、永乐年间,桓台、博兴诸县,“东西数百里,凡小户之民,有田四、五亩或七、八亩不等。终岁所入,温饱足也。”

其二,这里地广人稀。山东北邻大都,南连江南,为元朝重点控制区之一。至元朝未年,由于统治者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加以长期战乱,社会经济更是遭到严重破坏,因而明朝永乐初年,“土地荒芜”,“居民鲜少”,“当地之民,占田自便,少则数亩,多则数十亩”③。再考虑到唐赛儿起义队伍中几个领袖人物是“家有田产”的富裕农民,说土地兼并不是唐赛儿起义的主要原因就是可信的了。

唐赛儿起义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试论》一文已指出:其一,繁重的赋税。唐赛儿的故乡蒲台,历来地瘠民贫,元朝末年,这里是毛贵率领红巾军与蒙古军激战的地方;明朝初年,这里又燃起战火。朱棣为了争夺皇位,发动了“靖难之役”,山东是主要战场,人民不仅身受战争之害,而且承受着由此加重的赋税负担。当时,为了打仗,朱棣从北平到南京的路上,一个劲地加派赋税,常常是上一次赋税的尚未完,下一次赋税又来了,人民缴纳不出,官府便死命催逼。正如史籍记载,当时官府为催缴钱粮,“吏役四出,尽夜追比”。而散兵土匪,乘机四处流窜,每到一地,烧杀抢掠,肆意践踏。凡此种种,便把山东人民推向饥寒交迫、妻离子散的困境。其二,沉重的徭役。“靖难之役”的徭役征发,山东人民已不堪忍受,朱棣称帝后,为了巩固统治,把京城由南京迁到自己借以发迹的北平,大修城廓宫殿。这样一来,离北平不远的山东人民自不可免。同时,为了供养京城庞大的官僚和军队,要搞南粮北调,朱棣通令征发民夫流浚运河古道,凿开会通河,先后有数十万民众被征调,山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丁男不足,妻女相继”的情况。如此浩繁、急促的徭役,加上永乐年间山东连续发生严重的水、旱、蝗、雹灾害,粮食颗粒不收。百姓无以为生,只有逃亡和铤而走险。唐赛儿便利用这一时机,率领白莲教徒,于永乐十八年闰正月,在蒲台以南200余里青州卸石棚寨,举行了起义。

由此可见,认定土地问题是唐赛儿起义的主要原因的论断,是不符合实际的。

白莲教是唐赛儿起义的组织形式,也是《试论》一文的主要论点。有的论者虽然同意这一论点,但却否定这种组织形式的作用,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在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的情况下,还采用这种落后的组织形式,是不应该予以肯定的。然而他们又没有指出当时农民起义应该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

众所周知,封建社会是以个体的、分散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农民散居各地,虽人数众多,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不发生多种多样的联系,因此,组织、发动他们是很不容易的。我国历史上秦末农民大起义,陈胜虽知“天下苦秦久矣”,认为只要敢于举起义旗,必然得到天下响应,但他在发动起义之时,尚和吴广一起,搞了“鱼腹帛分”、“篝火狐呜”的名堂,其意在于利用农民的迷信,坚定他们起义的决心。后来项梁、项羽起义,则以原楚国大将项燕之名号召天下。这些做法,对鼓动农民起义,起了一定作用。然而,他们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组织形式问题,加上其它因素,队伍很快出现了松散、分裂现象。

东汉末年,张角利用太平道的宗教形式组织农民起义,是一个很大的创造。太平道是早期道教的一支,大约产生于东汉中期,奉《太平经》等为其经典。它倡言平均,反对贫富悬殊和富人欺压穷人,成为东汉皇朝统治下广大贫苦农民的一种精神寄托。张角及其弟子在阶级斗争形势推动下,以“平均”相号召,以太平道为组织形式,发动了规模宏大的黄巾大起义,摧垮了东汉皇朝的统治。可见,太平道在当时已不单是一种宗教信仰,更主要的是被用作推翻东汉皇朝反动统治的工具和掩护组织。从此,宗教形式在反封建斗争中的作用被农民群众所认识,对以后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产生了很大影响。在明朝初年统治相对巩固的条件下,唐赛儿利用流传在山东各地的白莲教,发动了反对明朝统治的农民起义,即是实例之一。

白莲教,又叫“白莲社”,是一混合有佛教、明教、弥勒教等教义的民间秘密宗教。它起源于宋代,至元代逐渐流行,后被禁止,但参加者仍不断增加,元末时,它已成为活动于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等广大地区的宗教组织,它供奉阿弥陀佛,以之代表光明,宣传“明王出世”就会普天安乐,并提倡人们要患难与共,贫富相济,因此,它在广大贫苦百姓中得以广泛流传。山东蒲台是白莲教的主要活动地区之一。唐赛儿就出生在蒲台城西关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当时,蒲台一带尚武之风极盛,唐赛儿自幼跟父亲学艺,练就了一身好功夫。只因社会黑暗,灾荒频仍,唐赛儿先是父母因冻饿双亡,接着丈夫林三遭歹人陷害含冤而死。悲惨的遭遇,使唐赛儿对官府、财主切齿痛恨。不久,她便走上反抗道路。

唐赛儿可能很早就加入了白莲教。由于她武艺高强,侠胆仗义,在当地百姓中很有威望。传说唐赛儿在丈夫被害之后,生了一场长达一月之久的大病,病中她被阿弥陀佛召上天去,封为“佛母”,并赐以“天书”和宝剑,令其下降人间,除奸斩邪,拯救世人。唐赛儿正是利用人们对她的崇拜,多次依靠群众的掩护,躲过官兵的搜捕;不辞辛苦地奔波于蒲台、诸城、安丘、莒县、日照、即墨、寿光等地,一面传授教义,吸收信徒,一面策动起义。由于她艰苦卓绝的工作,白莲教在山东迅速发展成为一个信徒众多的组织。

当年张角为了发动起义,将数十万之众,以“方”为单位,分各郡国为三十六方,大方有部众一万多人,小方六七千人,方有大小首领和旗号,形成比较严密的组织系统。唐赛儿主要按照白莲教教规,自称“佛母”,各州县首领分别称“大师父”、“二师父”等,见于史籍的首领有宾鸿、董彦臬、刘俊、王宣、郝允中、自拜儿、高羊儿、王住儿、杨三等。这些人不仅苦大仇深,造反心切,而且多是身怀绝技、智勇双全的“能人”。白莲教信徒首先是贫苦农民,其次是手工业者、水陆运输工人和小商贩等,只有少数是“家有田产”的富家男女。他们时常聚在一起,或由首领传授教义,或募集钱粮救济贫困信徒。其间,也以佛事为掩护,秘密酝酿反明起义。

1420年,山东春荒严重,百姓衣食无着,而官府催科逼税,却仍然急如星火。犹有甚者,在乡官、豪绅横暴之地,竟时有“私设公堂”、“吊拷佃户”、“格杀庄佃”以至活埋佃户等暴行发生。百姓忍无可忍,只有起而反抗。

还在起义前,为适应打仗需要,唐赛儿将各地白莲教编制、名号等作了一番整顿,如首领号军师、元帅、先锋等。由于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唐赛儿一声令下,四方蜂起响应,迅即形成一场农民起义的强大风暴。

我们认为白莲教是唐赛儿起义的组织形式,在这次起义的整个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白莲教“明王出世”的宗教预言,既是人们对摆脱现实贫困与苦难的幻想,也是人们对现实贫困与苦难的抗议,然而这是消极的抗议,是苦难者的呻吟。列宁指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一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④阶级社会没有对立阶级的宗教,封建社会也不存在地主的宗教与农民的宗教;同样,明初唐赛儿起义中结合的白莲教也不是农民的宗教。然而,唐赛儿起义之所以爆发,除了其社会因素以外,我们也必须承认白莲教所起的独特作用。在明初严酷的现实面前,白莲教吸引了广泛的苦难群众,是因为它在宗教宣传中渗透了群众的世俗的物质要求的缘故。“明王出世”是虚幻的,世乱、民困是现实的。解决现实的合理要求依托于虚幻的白莲教,反映了当时人民一方面在冥冥之中幻想以超自然的力量来拯救自己,另一方面在现实之中又盼望以自身的斗争来解脱苦难,这必然会在宗教教义之外,注入世俗的物质利益。正如恩格斯在《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一文中所说:“早在中世纪,在被压迫农民,特别是城市平民的最初的起义中就突出地表现出来了。这些起义同中世纪的所有群众运动一样,总是穿着宗教的外衣,采取为复兴日益蜕化的早期基督教而斗争的形式;但在宗教狂热的背后,每次都隐藏有实实在在的现世利益。”⑤唐赛儿起义中,人们企望“佛母”下凡,拯救世人的现实要求,就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实实在在的现世利益”的折光。再考虑到明初的严酷统治,当时人民要反抗,不采用秘密流行的白莲教组织形式,又能采用何种方式呢?

唐赛儿起义是一次规模较小、时间较短但意义深远的农民起义,这是《试论》一文的又一主要论点。对这一论点,人们争论最甚,因为它关系到如何认识和评价唐赛儿起义的历史作用问题。

勿庸讳言,单就史籍记载看来,唐赛儿起义从爆发到失败,前后只有100多天;波及的地区,主要是山东青州和莱州两府;重要战役,也只有益都卸石棚寨、安丘、莒州和即墨四仗。但是由于这次起义发生在明朝初年,所以它不仅给予永乐皇帝为首的明朝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使他们时刻记住农民起义的巨大威力,从而不敢对农民过分压榨,这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都是有利的。永乐年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经济繁荣,政治稳定,显然与包括唐赛儿起义在内的农民起义的作用有一定关系。同时,由于唐赛儿起义运用了白莲教的宗教形式,起义军与广大群众融为一体,力量相当集中,这既能在有利时机和地方发动起义,又能在起义失利时,使起义领袖和群众安全转移。这一生动实例启迪了人民群众,使他们认识到宗教形式在反封建斗争中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唐赛儿起义虽然规模较小、时间较短,便其意义却是深远的,对历史所起的推动作用是应该予以肯定的。

然而,几百年来,人们对唐赛儿起义的评价是褒贬不一。封建统治阶级及其史学家众口一辞地詈骂唐赛儿起义是“妖妇作乱”;某些资产阶级史学家也主要因为唐赛儿起义的宗教色彩而把这次起义污指为“白莲猖獗”。而现在有的论者则主要以唐赛儿起义规模小、时间短为由而否认其历史作用,甚至有的还因为这次起义发生在明朝初期而得出其历史作用是反动的结论。

我们认为,以上论断是不公允的。尽管这些论断的角度不同,便都具有表面性,作出论断的逻辑也就不免过于简单。

关于唐赛儿起义的历史作用,我们尚可从这次起义失败后明皇朝的相关举措的反面看出一二。史籍记载,明皇朝虽然镇压了唐赛儿起义,但主要领袖人物唐赛儿、宾鸿、董彦臬等都没有捉到,这使永乐皇帝极为震怒。他连下几道命令,把镇压不力的官员下狱;以“纵贼为乱不言”的罪名,将山东布政使、参议、按察使、按察副使、佥事及“贼所发郡县”的官吏统统处死;为了防止唐赛儿削发为尼,或者混入女道士当中,将北京、山东境内的尼姑和女道士全部逮捕,押解北京,严刑审问。永乐皇帝的这些命令,从反面说明了唐赛儿起义对明朝统治的打击是多么沉重。并且,明初史籍林林总总,可谓多矣。然而,迄今为止,人们从未发现一件可以印证某些论者的“唐赛儿起义的历史作用是反动的”结论。因此,我们认为,不管这些论者承认与否,事实上唐赛儿起义迫使明朝统治者减轻了农民的赋税和徭役,对永乐年间及其以后一段时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

注释:

①见《滨州师专学报》1987年社会科学版。

②见《渤海论丛》1989年第2期。

③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开垦荒地》。

④《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5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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