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整合理论研究_经济研究论文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的融合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研机构论文,理论研究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把企业与科研机构作为两个有机体来研究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及其与企业融合的过程,提出科研机构与企业融合是伴随矛盾冲突解决而实现的,分析了科研机构与企业融合的前提,根据调查实证,提出科研机构与企业融合的两种现阶段有效形式。

关键词 科研机构 企业 融合理论

1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应是一个融合过程

自1987年国务院提出科研机构组织结构调整至今,已有七年多。在这期间,已有400多家研究院所进入企业。从现实情况来看,科研机构长入经济存在许多问题,如已进入企业的研究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仍是“两张皮”,没有融合成为一体,究其原因,关键是两者先天不足,没有成熟的进入条件,没有解决好两者的接口问题。科研机构要与企业融合,必然有一个过程,首先要解决好融合的前提条件,只有解决好了融合的前提条件,才能保证融合体的健康成长,而不能把科研机构简单地移植到企业中去算完成了科研机构长入经济。

科研机构长入经济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进入企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各自独立的有机体,在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之前,科研机构作为另一个有机体,与企业是相互独立的,这两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的运行机制,按照其各自的特征作系统性运作,一旦当这两个有机体要结合到一体,必然会产生相互之间的排斥,就企业而言,长入的科研机构是一个异体,尽管两者之间要结合必然有其相互吸引的成分存在,但当有异体进入企业后,企业这个有机体就会对异体产生排斥效应,这样相互吸引与排斥共同作用,就形成了排斥和吸引这对矛盾,这对矛盾的解决过程就是相互融合的过程。我们把促使科研机构长入企业的内在因素称为吸因子,而科研机构长入企业的困难和存在的冲突,称为斥因子。只有当这对矛盾中的吸因子占主导地位时,两者才能相对稳定地结合在一起,然后通过结合体的同化作用,不断通过各自系统的调节功能作用,达到两者之间的协调。若各自系统通过调节或相互之间的同化不能达到融合的结果,冲突反而激化,就会导致两个有机体的最后分离。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找到两系统之间的斥因子和吸因子,并找到两系统融合的现阶段有效方式。

概括而言,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融合过程,是矛盾冲突的解决过程、自组织过程、与外界交换能量的过程以及协调过程,随着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融合,相互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缓和,整个结合体通过与外界交换能量以及自组织而日益由无序走向有序,两个有机体之间日益协调而趋向一体化。

2 科研机构长入经济、与企业融合的前提与过程

2.1 科研机构长入经济、与企业融合的前提

科研机构和企业是两个有机体,科研机构长入经济,与企业融合的前提是:a.研究两系统之间的吸因子;b.研究两系统之间的斥因子;c.改善内外部条件的支撑,改造斥因子,缓和冲突。

2.1.1 两系统之间的吸因子

科研机构长入企业的吸因子,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双方优势的互补。“从企业方面看,目前产品更新速度慢,人才缺乏,技术结构欠合理,吸收科研机构有利于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从科研机构看,科研经费短缺,急需进入企业以便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1)〕,所以从总体来看,两者的优势是很明显的,从理论上讲,这两者的结合,将产生巨大的效益,这也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考虑。

追求共同的经济效益。86年起的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科研机构面向市场,国家削减拨款,直至不给钱。这要求科研所自谋生路,研究所就直接面临着吃饭与发展的问题,而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自身的技术能力又不足,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需要技术支撑,如此两者刚好有了共同的经济目标。

共同追求技术的提高。追求提高技术与追求经济效益是相辅相承的,就研究所而言,进入企业,一方面搞适合企业开发应用的实用技术,另一方面以企业作为经济后盾,增大投入力度,提高技术自身的水平;就企业而言,科研机构不断为其开发新技术,一方面为企业储备了技术与信息,另一方面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得以迅速提高。

以上三者是科研机构与企业融合的最主要吸因子,而国家通过指令的形式,要求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是外部因素的影响,不属于吸因子的范围。如现已进入企业的400个研究院所,基本都是行政指令的结果,而非自觉的结果,因而出现许多困难,以下再作分析。

2.1.2 两系统之间的斥因子

两系统之间的斥因子存在的表象是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如进入企业的研究院所与企业之间是“两张皮”,各自为政;研究院所与企业之间互不买账,相互扯皮;研究院所的成果没有适合企业的需要或企业不需要研究院所的成果;分配的不合理;科研人员动力不足,没有积极性;体制不顺。以上这些问题,在许多进入企业的研究院所中都充分表现出来,典型的是进入联想集团的中科院计算所;进入北京粉末冶金厂的粉末研究所等。以上表现的是外在的,两个有机体之间的斥因子的实质主要表现为以下的七对矛盾:

企业实际生产技术与科研机构技术水平之间的落差引起的不匹配矛盾。如联想集团主要以生产486,586微机为主,其产品的高技术含量,相对于国际电子技术发展而言,只能算是一般性,而中科院计算所的技术,跟踪的是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其中有的技术还是国际领先水平,联想集团现在还不可能把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两者在技术上的“蓄势”落差的存在,一方面不能激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先进的技术不能尽早得以应用,成为一种变相的技术资源浪费。

企业需求技术的实用性与研究院所开发技术的可工程化之间的矛盾。这一对矛盾是制约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关系深入的主要障碍,也是科研机构进入企业的主要斥因子之一。一方面,由于研究所的成果往往是一个单向的成果,这个成果要卖出去投入生产,其前后工序、辅助技术、生产设备必须配套,不配套,企业不能用,而这个配套问题研究所又解决不了;另一方面,从实验室成果走向生产成果,有很大的风险,一旦技术不能工程化,损失惨重,这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企业地位的垄断性与采用新技术的主动性之间的矛盾。一家企业一旦在某一行业中的地位处于垄断时,在地区保护主义,甚至国家保护主义的政策下,就影响了它采用新技术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就为科研机构进入这类企业设置了障碍。

技术转化为第一生产力的滞后性与企业追求短期效益的矛盾。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一要时间,二要资金,有的技术从开发到批量生产,要相当长的周期和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如上海中药研究所研制的人工麝香,从投入到批量生产花了近二十年时间,投入了一个多亿,这种长周期与短周期效益的矛盾相当尖锐,再由于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搞任期目标制,厂长要考虑任期内的任务,搞老产品轻车熟路,而搞研制开发在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所以这种企业就不欢迎研究所的进入,为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形成了障碍。

企业与科研机构行政级别上的矛盾。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科研机构都与行政级别挂钩的,这种行政级别的设置,为研究所进入企业后,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上设置了障碍,也导致了研究所进入企业的步履维艰。如中科院计算所,是司局级单位,而联想集团是由该所创办的企业,集团总裁原是该所的一位科级干部,在这种级别差距下,进入企业的计算所与联想集团之间的关系就难以理顺。

产权关系不明晰;分配不合理的矛盾。原来的研究所属于事业单位,产权属国家所有,现进入企业,产权问题如何处理,干部任命如何协调。如此而导致的分配问题如何解决,也成了科研机构进入企业的障碍。

企业与科研机构追求目标上的矛盾。企业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经济效益,着眼点是适销对路的产品,能进行生产与开发的最新技术;而科研机构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研究成果,着眼点是高精尖端技术,这种追求目标上的错位,即使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两者还存在着冲突,难以得到完全的统一。

以上七对矛盾是两个有机体之间的七个主要的斥因子,其它还有一些因子,如技术能力的不匹配,科研人员与企业一线生产人员之间分配不合理的矛盾,也影响着科研机构进入企业。

2.1.3 改善内外部条件支撑,改造斥因子,缓和冲突

以上斥因子的存在,导致了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冲突。按照冲突理论,冲突是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存在,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处理冲突的方法之一是群体重组〔(1)〕。就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冲突而言,通过分流重组,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处理分流重组,可从两个时间段着手,第一时间段是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之前,该阶段是个体重组;第二时间段是科研机构正式进入企业之后,该阶段是群体重组。在不同的时间段,对缓和冲突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第一时间段缓和冲突的对策以培养后天因素为主。这一方面要求国家采用适当的政策,不能采取“拉郎配”的形式,而应重视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自发联姻”,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国家不能采取强制的手段,而应鼓励,同时为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撑;另一方面,企业与科研机构都应修正自己的目标,尤其是科研机构,应把着眼点转向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主,调整组织结构与人员结构,为过渡到两者成为一个融合体作准备。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两个有机体要能结合为一个融合体,就应培养后天因素,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以一种自发的方式使两者结合为一体。

第一时间段的重组,是两个有机体根据统一的目标,相互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个体重组,如图1所示。

图1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前的个体重组模式

第二时间段,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两者之间的冲突是以内部冲突的方式存在的。此时两者在形式上是统一体,处理统一体内部的冲突,即群体内部重组,是一个自组织过程。按照耗散结构理论,自组织过程是一个不断与外界交换能量,使组织由无序走向有序的过程,同时组织内部根据协同理论,“使各个系统之间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协同作用,对系统整体产生一种贡献,使系统由微涨落向涨落变化,从而达到有序”状态〔(2)〕。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两个子系统的协调不应靠内部的简单指令,而应靠相互默契、各尽其职、协调工作”〔(2)〕。该时间段的群体重组,是一个大系统下的内部子系统之间的重组,通过重组,缓和冲突,改造斥因子,强化吸因子。如图2所示。

图2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的群体重组模式

注:——→表示内部的信息和能量的交换

……→表示系统与外部的信息和能量的交换

通过内部的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减少斥因子,降低七个主要矛盾的冲突,从而使两个子系统不断趋向融合,通过大系统与外界交换能量和信息,主要是人员的流动,信息和知识的互动,国家政策的作用,使融合体不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2.2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与企业融合的过程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要与企业融为一体,使其成为新的系统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向目标(融合体)逐步逼近的过程。也就是说,群体内部冲突的缓和与解决,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按照解决冲突的不同方式,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协议性协调,第二阶段是机制性协调,第三阶段是自觉性协调。

协议性协调,指在科研机构刚进入企业时,相互之间冲突的解决以签定协议与合同的方式进行,通过硬性的制度作保障。刚进入企业时,由于一系列矛盾的突然激化,潜在的矛盾显在化,冲突出现较为频繁、激烈,要解决这些冲突,通过协议,规定各自的性质和任务、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问题,然后在协议的保证下,使系统得以运作。但协议性协调,不能作为一个长期的解决冲突方式,随着内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应向机制性协调发展。

机制性协调,指企业与科研机构在相互进行内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深入过程中,不断取消硬性的死板的协议性协调方式,而应通过修正企业的运行机制,不断调整科研组织的结构,使科研结构成为企业的一个有效的组成部分。此时解决冲突的方式是通过科研部门与企业相互协商,统一目标,机制相互转化,以适应共同存在的整体系统的方式来进行。

自觉性协调,是最高层次的协调方式,该阶段的斥因子减少到最低程度,两者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科研部门有机的组成部分,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有一个完善的、自觉的协调系统,冲突的解决也是一个自觉的过程。

各阶段的冲突程度随着冲突的缓和,组织内部的协调方式也由硬性的制度协调转向灵活的自觉协调。

3 从融合的角度看科研机构重组的两个有效形式

现阶段,科研机构长入经济,实现重组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类,即①研究所直接进入企业;②参加或成为行业技术开发中心;③以固定的形式与企业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④研究所创办经济实体;⑤研究所直接演变成科技型企业(集团)。

从上面五大类形式中,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最糟糕的是国家强制要求研究院所进入企业这一类,这种形式,实际上是“拉郎配”的形式,在先天和后天都不足的情况下进入的,如我们调查的进入北京粉末冶金厂的粉末研究所,进入北京化工八厂的化工研究院,进入南京化学工业集团的南化研究院,都存在着成堆的问题,有的研究院所进入企业,尽管不能说是失败,却也举步维艰,而有的则是完全失败了。产生这些成堆的问题,关键是前面所分析的七对矛盾没有解决好。

第二类长入经济的形式,即科研机构参加或成为行业技术开发中心,这种形式只能说是科研机构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而没有完全地进入到经济中去。如有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其目的是为行业服务,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但这些中心的作用如何,能不能真正地为整个行业服务,还有待进一 步的研究,因为从调查情况来看,许多工程研究中心不愿意把技术服务于行业,却单纯地用于本单位自己的开发生产。

第三类长入经济的形式,实际上现有的科研机构基本都在执行该功能,但从与经济实体融合的角度讲,两者之间仍是“两张皮”,还没有与经济实体结合为一体,没有实现科研机构的分流重组。

从我们的调查与现状分析,科研机构长入经济、与企业融合的现阶段比较有效的重组形式是第四类和第五类。下面对这两类形式作具体分析。

3.1 研究所创办经济实体

研究机构用自己的科技优势创办经济实体,使科研成果直接投入生产,并以最快的速度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可以大大缩短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促进社会技术进步。这类研究所通过调整内部结构,或选派部分科技人员,组成非法人独立的科技开发部,或自带项目、资金,依托科研机构自身的经济与技术的后盾,创办独立法人的科技企业。这一类的典型实例如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该所根据已有的条件,将原来的12个研究分所调整为5个产业公司和6个分所,采用两种运行机制并存的办法,逐步向产业化方向发展。现5个产业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实行企业管理模式,采用内部模拟法人核算单位的核算方式,在总所统一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工贸和产销等业务活动。1994年全所总决算收入1.2亿,其中产业公司达8600万元,利税总额3000万元〔(3)〕。

这种研究所自己创办经济实体的形式,研究所是主体,是技术的源泉,它执行领导的职能,而下面的企业,则属于研究所领导,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方面典型的例子还有进入联想集团之前的中科院计算所创办的联想集团,只是联想集团是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3.2 研究所直接演变成科技型企业(集团)

研究所通过转变其目标,由研究开发为主转向生产为主,研究所处于从属的地位,研究所搞研究开发是为科技型企业(集团)服务,为企业(集团)提供技术支撑。这类企业(集团),由于是由研究所演变而来的,它经过不断的成长,形成研究、开发、试制、生产、销售一条龙体系,具备研制开发和生产销售各方面的人才,为企业(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与人才的保障。这种形式的典型实例如上海有机氟材料研究所办的上海3F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该公司是在1992年由上海有机氟材料研究所改制而来的,该公司通过对原有项目的实施,将原来研究所长年积累的有关工艺技术和新品种开发的科研成果应用到产业化过程中,使产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八十年代中期先进水平,品种品级和质量等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如该公司研究所开发的千吨级四氟乙烯生产技术,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把该技术投入生产,为企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现研究机构依托企业作为经济后盾,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优势产品,并瞄准国际市场,进行与国际市场同步或超前研究,为企业进一步发展作好技术储备。

为什么说,上述两种方式从科研机构与企业融合的角度讲是现阶段两种有效的重组形式呢?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从科研走向生产,实现了两者的结合。即这两种形式一开始形成,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六对矛盾冲突就降低到了尽可能低程度,相互之间协调容易,而不存在因异体的进入而出现的排斥效应。

具体地讲,主要是存在以下五方面的优势条件:一是企业的应用技术水平与研究所的研制开发技术水平相匹配;二是由于研究所与企业的目标一致,研究所研制开发的技术既兼顾先进性,又兼顾可工程化程度;三是研制开发成果所需的投入是从企业的现有实力出发的,双方比较协调;四是领导关系与被领导关系、职能关系明确;五是采用新技术的主动性强。

由于具备上述五方面的条件,科研机构与企业就能彼此协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组成一个健康的开发系统,实现系统内部的协同作用,使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两个有机体各自独立时所具备的功能之和。

收稿日期:199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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