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案高效处理策略论文

回案高效处理策略

谢伟魏*

摘 要: 回案处理直接关乎审查效能和审查质量,若回案处理方式得当,则能够降低审查周期,节约审查程序和行政资源,提高案件审查质量。本文通过两个实际案例,探讨了结合领域特点养成良好的审查习惯对回案处理的重要性,并对优化中通的撰写提高审查效能进行了阐述,希望给各领域审查员准确高效处理回案一些借鉴,给申请人或代理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中通撰写 回案处理 公知常识 审查策略

一、引 言

《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规定,在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审查员应当对申请继续进行审查,考虑申请人陈述的意见和/或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修改。审查员应当在审查程序的各阶段,使用相同的审查标准。

如果审查员在撰写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已对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则在继续审查阶段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申请人对通知书正文中提出的各审查意见的反应上,特别应当注意申请人针对全部或部分审查意见进行争辩时所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据 。

由此可见,回案处理的核心在于对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所争辩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回应,基于现有事实、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明确案件走向,进而选择最优的审查策略,高效处理案件。审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出现多通等情况导致审查周期拖长,降低审查效能。

如果申请人经过修改和意见陈述已经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对于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和修改消除了可能导致被驳回的缺陷,使修改后的申请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如果申请仍存在某些缺陷,则审查员应当再次通知申请人消除这些缺陷。对于此类缺陷,应当基于节约程序原则以及高效审查目标来加速审查,例如,对于形式缺陷及涉及重复授权问题等缺陷,可以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的方式加速审查,对明显错误进行依职权修改,缩短审查周期。

从审查实践可知,大部分案件都涉及可能驳回的缺陷,特别是以涉及创造性的缺陷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对于涉及创造性缺陷的案件,申请人通常争辩激烈,在中通的撰写上,应当着力在争议的焦点上,针对焦点问题进行详细回应,对于在前次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的内容简单评述,以突出核心关切。对于因不具备创造性而不具备授权前景的案件,在涉及发明构思的争议点方面,必须提供证据,对于非发明构思的重要特征,应尽可能给予证据支撑并加强说理,如仅仅通过说理的方式评述,则应做到理由充分、论证严谨、令人信服。

对于涉及结构的案件,特别是构件较多、连接方式复杂的案件,由于一通发出到再次处理之间的时间差,一般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再次了解方案,该案件的审查员在审查实践中发现采用附图比对的方式可以帮助他快速记起案情,节约再次理解方案和对比文件的时间。另外,通知书中采用附图进行比对评述的方式有助于和申请人的高效沟通,通过附图比对可以比较直观地让申请人明白审查员想要表达的信息。

涉及创造性缺陷的回案的审查可以体现审查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审查员能否对此类回案采取最优的审查策略,做到高效审查,直接影响审查进度和审查质量。因此,本文重点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进行探究,并通过案例分析,来阐释此类案件中通的优化撰写方法及高效处理的策略,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二、回案处理策略

由于收到申请人的意见陈述距离上一次通知书已间隔一段时间,加上案件的积累不能及时处理等情况,在开始处理回案时,对于案情和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审查员可能记忆不多,需要重新回顾案情及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会占据一部分的时间,如果能够根据领域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帮助自己快速回忆案情以便快速处理,无疑可以提高审查效率,案例1给出了这方面的引导。另外,为了高效与申请人沟通,通知书的撰写应该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注重证据、说理详实,对于在前次通知书中已经告知的内容适当简要撰写,关注争议焦点,案例2给出了通知书优化撰写的参考。相信通过这两个案例的示范和指引,会很好地帮助审查员高效处理回案,提高审查效能。

(一)案例1

该案申请号:201610898094.8,涉及带套筒的装配式木框架结构梁柱节点,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1和两项从属权利要求2、3,权利要求1的特征很多,涉及结构间的连接关系繁杂。审查员以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审查员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该案视撤。现摘录通知书中处理申请人意见的部分内容:

(2)对比文件1已经明确了测量装置运行到机尾防尘罩之前就结束测量,并打开保温盖、拉出数据线。从而,对比文件1的测量装置在完成一次测量之后,其并不会返回台车前部自动进行下一次烧结的测量。而且由于保温盖已经被打开且数据线已经被拉出,也无法返回台车前部进行下一次测量;

审查员对此持不同意见:

首先,审查员列出了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的方案图(分别如图1和图2所示)。从对比文件2的图可以毫无疑义、直接确定套筒内的纵向肋板的目的是为了将上、下木柱连接在一起,传递部分弯矩,以及将部分梁上的剪力传递到节点上。若如申请人所述,对比文件2的套筒内纵向肋板仅仅是连接板的延伸,那么对比文件2的上、下柱就不需要在端部设置插槽。

图1 本申请的方案

图2 对比文件2的方案

其次,申请人只注意到对比文件2的套筒内纵向肋板高度与套筒高度不同,而与连接板高度相同,就认为两者在力学机理上存在重大不同,这一判断有些武断。审查员给出了以下佐证文件:CN105178448A、JP2002013203A,两篇文献与本申请的构思非常接近,其在梁柱节点的连接中根本未设置套筒。因此,申请人所述的本文中套筒内“十”字型肋板的纵向高度同翅式套筒连接板的纵向高度无关,仅仅与套筒的纵向高度有关,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效果。换句话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肋板的纵向高度进行选择。

在中通撰写中,由于该案涉及连接关系复杂,仅仅使用语言难以起到良好沟通的效果,该案审查员在评述时将对比文件的附图与该申请附图并列放置,以图说话,进而清晰说明了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与该申请方案的对比结果。

他们虽然分手了,但是许元生还是会在如芸上晚班的时候,等着她一起下班,跟在她身后,偷偷送她回家。看她上了楼,窗口的灯亮了,他才走。

(1)对比文件1的测量装置,申请人并不清楚其是如何在保护套管内填充有颗粒的情况下插入烧结料层之中进行温度测量的。对比文件1中的带式烧结机料层内部温度测量装置不同于本申请当中的测温单元;

从该案的处理方式可得到如下启示:将审查过程看作一个整体,从一通到结案是一个完整的相互关联的事件,不能割裂一通和中通的处理,一通的处理应考虑到后续处理的可能性,应具有前瞻性地为后续处理提供便利和可用的文献;中通处理要充分利用一通的成果。具体地,对于不同的领域不同案件的特点,审查员要寻找便于快速记忆该申请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技术方案的方式,以节约再次理解该案及对比文件的时间,例如该案中附图的方式。另外,在一通的检索时,应该对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全面检索,对一通发出后申请人可能的争辩要有一定的预期,在检索时即将相关文件检索出来,并进行相应标记,当意见陈述中需要相关文件时,可以直接在中通中使用,节约再次重复检索的时间。因此,磨刀不误砍柴工,一通时做足功夫,中通处理会相对轻松许多,可以做到心中有数,驾轻就熟。

本项目基于NB-IOT的智能垃圾桶如下图所示,包括:1、单片机2、红外传感器3、空气质量检测器4、异味传感器5、窄带物联网通信模块[4]6、太阳能电池板7、云端服务器8、移动终端9、垃圾箱顶盖10、顶盖的支撑柱11、垃圾箱。

(二)案例2

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概述如下:

1.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具体评述可参见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2.关于意见陈述书

该案申请号:201610571050.4,请求保护一种烧结过程监测装置及烧结机,包括2项独立权利要求1、10和8项从属权利要求2-9,审查员在一通中以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陈述,审查员针对该意见陈述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评述如下:

通过发展草原畜牧业,能极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减少养殖户经济成本投入,对改善牧区粮食结构、畜牧养殖结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需要深入分析草原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转变思路,提高认识,加快生态草原畜牧业发展进程,有效推动传统养殖模式转变,提高养殖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王良指出,制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立法。这次立法调研,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很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三件法规草案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王良要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吸收采纳这些意见建议,把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对此,审查员持不同看法,原因如下:

(4)本发明为了实现“自动返回进行下一次测量”这个技术效果,先后引出了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限位开关,将测温装置在烧结机运行方向的运动、在烧结机断面方向上的运动进行了闭环检测控制;权利要求6和7中的技术特征,正是本发明的发明点特征之一,而对于发明点特征审查员不应该直接以常规技术手段来评述。

(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移动式铸型表面烘干装置,和本申请的烧结技术领域相差甚远,对比文件2不可能给出技术启示;

(1)首先,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为准,本申请权利要求1并未明确限定所采用测温单元的结构,对比文件1明确公开了:本发明带式烧结机料层内部温度测量装置用耐高温绝缘颗粒保护热电偶,……热电偶底部呈阶梯状,这样可以在烧结料层高度方向上实现多点同步温度测量工作,即该测温单元也可实现不同料层温度的测量,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测温单元;其次,关于保护套中的耐高温材料,对比文件1中的测温装置中虽然填充了耐高温颗粒,但其是可以整体插入烧结料层的,由于烧结各料层的温度不同,自然会使测量装置整体包括其内部的耐高温颗粒的温度也不同,其中梯度布置的热电偶也会测得相应深度的料层温度;对比文件1明确记载了填充耐高温颗粒是为了保护热电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判断耐高温颗粒虽然可以保护热电偶,但也会造成测量温度有一定偏差,所以当追求测温准确性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不填充耐高温颗粒,相应的技术效果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大力推进原始创新,精准布局前沿技术。美国科技战略布局结合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和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前沿技术布局上做到了延续发展和推陈出新,现阶段我国的科技基础较为薄弱,“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发展严重受限。我国应加强基础研究前瞻布局,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并且在前沿技术的战略布局上也要有长期、明确的发展目标。

(2)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次测温完成后要取出数据线,但其只是为了读取测量装置中的数据,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进行下次测温,本领域的测温装置常常是要重复用的,即测完一次烧结温度再测下一次烧结温度。此时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手动将烧结机尾的测温元件转移至烧结机头进行下一次测温,另一种是采用移动装置将测温元件转移至烧结机头,基于减轻劳动力实现机械自动化控制的常规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能够实现前后及上下运动的测温元件移动装置;

(3)对比文件2的技术领域虽然与本申请有一定差别,但两者都涉及测温元件的移动;《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规定,本领域技术人员虽然不具备创造性,但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时,他也具有从其他技术领域中获取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间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尤其是对于常规机械装置如移动升降装置在各个领域是相通的,基于实现自动化操作的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参考对比文件2;

许渊冲在《毛主席诗词四十二首》英、法文格律体译本的序言中,首次提出了诗歌翻译的“三美论”原则,既“译诗不但要传达原诗的意美,还要尽可能传达它的音美和形美。”[2]也就是说,翻译是美的创造,在诗歌翻译中要在做到意美的前提下,努力追求“三美齐备”的译作。“三美论”用英文说就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best words指兼具音美、意美、的译作;best order指翻译时要有意美、形美和音美的次序。这三者的关系是:“意美是最重要的,音美是次要的,形美是更次要的。”[2]

(4)设置限位装置以控制测温装置的启停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审查员也列举了现有技术CN101985687 A、CN1563963 A、CN103940252 A,这些文件都公开了测温装置通过限位开关控制启停的原理,在工具书《转炉炼钢》(《转炉炼钢》,龚尧,第361页,冶金工业出版社,19910531)中也公开了:在切断装置送进行程终点时,安装在框架上的撞铁触及限位开关,在它的指令下,有下列几个动作同时进行:①拔取装置后退,触及限位开关后,拔取夹持器打开,试样被取下;②测温枪高速上升,到达上限位置时因触及限位开关而停止;③切断装置后退,触及限位开关停止。可见,设置限位开关控制启停及实现相关联动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测温元件需要移动和升降的基础上,设置限位开关控制测温装置插入及上升时机并控制插入及上升的高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相应的技术效果也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撰写来看,该通知书对权利要求1-10创造性的评述采取了简述的方式,而将焦点集中在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上,对于申请人的争辩点进行了梳理,并归纳概括出要点,针对每一点进行详细地回应和充分阐释。在针对争辩点进行回应时,针对申请人所述的发明点列举了专利文献并提供了书籍作为公知举证,针对非发明点的争议,调理清晰,分析说理详实充分。

在对各企业的价值共创体系价值创造能力进行评价时,不仅要得出企业的综合得分和排名,而且要对企业价值共创体系的价值创造能力进行分类,这两种评价方式相结合既可以研究我国膜企业的价值共创体系价值创造能力在行业中的地位,又可以研究各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在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从而有利于更好地为我国膜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提供借鉴。因此,首先通过综合得分总体分析企业价值共创体系的价值创造能力情况,然后通过因子分析判断每一个企业价值共创体系价值创造能力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情况,分析企业价值共创体系的影响因素,找到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对策[25]。

对于前次通知书已经告知过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简要评述,通知书撰写的方式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灵活确定,以减少信息的重复,突出重点,体现通知书沟通、传递信息的价值。这样撰写的通知书对申请人而言也是非常有利的,他们能够从通知书中迅速准确把握审查员的观点,进而使沟通交流聚焦,便捷高效。这样的撰写方式无疑有助于缩短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

三、结 语

将实审过程中一通到结案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审查员从一通开始就应对案件走向有一个预期,并且预期申请人可能的争辩,从而在一通时就有针对性地检索并标记,在回案处理时可以利用前期的成果。为了便于快速记忆回案的方案和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审查员应当结合领域特点,采用例如图文并茂、对案件进行记录等方式,节约再次理解案件的时间。同时,审查员拿到回案后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因审限而匆忙处理回案的情况发生。在撰写通知书时,应优化通知书的结构,对于已经告知申请人的内容,简要提及即可,将重点放在申请人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反应上,梳理提炼申请人的争议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注重证据、说理详实、逻辑清晰。通过上述工作,可以做到与申请人有效沟通、节约审查时间、缩短审查周期、提高审查效能。

3.教材上的演示实验虽然揭示了影响滑动摩擦力大小的两个因素,但针对性不强,不容易使学生深刻地理解其物理本质。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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