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的公德教育_大学论文

论大学生的公德教育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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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当代大学生有较强的公德观念,但还没有成为其自觉的行为习惯,反映出其公德总体水平偏低。这与大学生自我认识的偏差、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的缺陷以及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密切相关。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公德教育,必须从培育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入手,辅之以校园文化的有效管理,健全扬善惩恶的伦理机制,形成社会公德践行的大气侯。

社会公德是一定社会的全体公民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共同遵守的最基本、最简单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既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石和支柱之一,也是衡量一个社会道德风尚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很难设想,一个不讲公德的社会,或者公德沦丧的社会,会有很高的精神文明状态;也很难设想,一个不讲公德的青年,或一个视公德为“区区小事”的青年,会有很高的思想觉悟,能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从整体上看,当代大学生有较强的现代公德观念,具有一定的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并能在行为层面上有所表现。这在我们的问卷调查[1]中得以证实。例如,有74.5%的同学认为在公共汽车上应该给老弱妇孺让座;有76.9%的同学认为在食堂买饭菜时对待服务员的态度与对待朋友的态度要一样有礼貌;有64.4%的同学同意或较同意“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的观点;更有89.6%的同学认为从校图书馆借出的书同自己的书一样认真精心地保管或较细心的保管。多数学生在观念上认同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公共卫生、对他人要诚实守信、彼此尊重等对个人乃至社会有重大意义。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公德问题上,大学生的观念选择与行为选择存在较大的距离,两者之间不一致甚至彼此矛盾。从行为层面上看,社会公德的总体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

1.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个体文明举止差,只管自己,不管他人。

文化礼貌是统治阶级法律的一种补充,起着维系和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但是,在大学校园里,仍有一些人无视文明礼貌的重要意义。在教室、宿舍、阅览室、电影院、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总有人无所顾忌地大声喧哗、吹拉弹唱、起哄怪叫、甩瓶砸钵;有人缺乏起码的卫生习惯,随地吐痰,随手乱丢果皮杂物,甚至随手将脏水往窗外泼;乘公共汽车时抢先占座位,见到老人故意掉头往窗外看,装作没看见;老师、领导去学生宿舍,有的人或躺在床上,或在象棋、围棋、扑克桌上酣战,或高谈阔论,对来者不予理睬;同学之间常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争得脸红耳赤,互不相让,甚至为此大动干戈,拳脚相加。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尽管有些大学生相当注重自己的公德修养,然而却忽略了带动他人一同遵守公德。在问及对于“保护学校课桌椅的态度”时,竟有50.9%的人认为自己不乱涂乱画,至于别人怎么做则不管,而只有12.7%的人做到自己不乱涂乱画,而且勇敢地制止别人的这种行为;在问到“您对考试作弊的态度”时,认为反正自己不偷看,管他别人怎么看竟然占41.5%,而认为“行为恶劣,应该严格处罚”,“偶尔偷看一两次无所谓”,“能偷看是自己的本事,无须大惊小怪”三项之和才占58.5%;在问及“当您在教室里自习时,突然停电,许多同学大喊大叫,您的态度”是“起身制止”(4%),“很恼火,但只得忍”(24%),“它们要闹就闹,不理睬”(60.5%),“加入其中,一起闹”(11.5%)。这种在公德上“只管自己,不管他人”的行为,认为他人的公德思想行为与我无关的思想,是大学生公德总体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表现。

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有较强公共意识,但少付诸于实际行动。

我们设计了三项指标来调查大学生公共意识和行为状况:交通规则、公共秩序、社会公益。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过马路要走人行道,红灯亮时不过马路,等绿灯亮时才能走。但问到你平时是如何做时,竟有50.3%的同学认为只要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就过马路,视当时情况而定;31.7%的同学认为大多数时候能遵守这一交通规则,有时偶然不遵守;而只有18%的同学过马路,绝对认真遵守规则和交通灯指挥信号,红灯停、绿灯走。在“公共秩序”项目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能意识到公共秩序对他人的学习、工作、娱乐和休息的重大意义。例如,“熄灯后一个小时,仍有人在聊天”这个题目的调查中,有6%的人认为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聊天,别人会理解;20%的人认为熄灯后聊天,会影响别人;74%的人认为不能因为自己高兴而影响其他人。但我们在走访时,随时可见不少人无视秩序的存在。在“尊重与维护社会公益”方面的调查中,当问到“当您在校园散步时,看到有人乱折树枝,破坏花草,这时您会怎么做时”,有24.4%的人认为事不关己,装作没看见;有65%的人很想上前制止,但又怕麻烦;有15.6%的人勇敢地上前制止。这表明绝大多数学生意识到乱折树枝、破坏花草是不道德的现象,而且内心也有着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然而“怕麻烦”却成了多数人动机和行为之间的最大障碍,导致了维护社会公益行为不能发生。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认为,绝大多数学生有较强的公共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观念层次,即口头、笔下及谈话里,还没有成为其自觉的甚至自动的行为习惯。

造成大学生公德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自我认识存在着偏差。

在任何社会文化形态中,人们都会有与之相吻合的对于自身的认识和看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自身无条件地融入集体和权威的意识中作为自身的价值尺度,而极“左”思潮又把这种观念推向否定人作为个体的自我存在的极端。自改革开放以来,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一直是青年学生追求的热点之一。应该说,从缺乏主体意识走向独立,不回避追求个人利益,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但是,从自我认识看,许多大学生对价值自我和现实自我的认识发生分离。所谓价值自我,是指人们的思想化的自我,而现实自我,则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所能表现的自我。对价值自我,他们的认识偏高,自恃有超过社会一般成员的认识水平和意志能力,而且他们的自我评价也偏向于价值自我。对现实自我,他们又很难用理性去把握,而处于一种盲目的状态中。由于对自我认识的内在分裂,使一些大学生对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价值判断上产生了双重标准。一般来说,许多大学生的功利尺度较多地指向自我,并以此为标准来期待和要求他人、社会应该怎么样,而将道德标准作为在个人功利价值没有得到实现时的某种补偿,而且较多的是作为判断他人、社会的价值标准。如许多大学生只追求自己人格内部的完善,却不注意外部的行为习惯,认为是小节问题,不必在乎,甚至还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洒脱的风度”,但对他人不受道德纪律的约束的行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和严厉的批评。正是由于这种自我认识的偏差,导致许多大学生在公德认知和评价方面可能是正确的,但真正代表他们道德素质的公德行为和习惯是不尽如人意的。这也说明了,尽管社会公德主要是建立在个体道德自我选择基础上的一种主动的社会行为,但当代大学生的自律精神还是十分欠缺的。

2.家庭本身的不良状态以及家庭教育的缺陷。

家庭本身的不良状态表现为双亲不全,子女缺乏父爱或母爱;家庭生活气氛不正常,成员间关系紧张,子女得不到温暖和抚爱;父母和兄长的消极榜样作用。这种家庭都有可能给孩子造成心理的畸形,行为的异常,是非观念的模糊。家庭教育缺陷表现为:父母或其他长辈过分庞爱自己的子女或晚辈,无原则地满足他们的不合理的要求,偏袒他们的过失。子女做错了事,往往受原谅的多,受批评教育的少,致使他们变得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顾及他人及社会的利益。他们在行为表现上显得贪婪、懒惰、缺乏同情心、不懂得尊重他人、没有责任感。有的父母或其他长辈则走上另一极端,对子女或晚辈过分严厉,动辄打骂,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促使他们具有了冷酷、不诚实、缺乏自信心等不良性格特点。在与别人相处时,他们信奉“谁的力量大谁就是正确的,做坏事只要不被抓住就是好的”的信条。特别随着传统“四世同堂”的大家庭结构被“倒金字塔”的现代家庭结构所替代,独生子女处于家庭的核心,很容易产生“骄”、“娇”两气,与他人的公共交往中容易导致为所欲为,无所顾忌的心理。此外,近年来家庭教育存在着重智力轻品德的倾向,家庭很少顾及对子女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精神品格的塑造,导致一部分学生人格的不健全,出现了严以待人,宽以律己,毫无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现象。

3.学校德育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如果说家庭对大学生公德水平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话,那么学校德育则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塑造人们的道德人格,因而它在大学生公德意识和行为的塑造过程中,担负着极为重要的任务。但目前学校的德育还是不能令人满意的。首先,德育目标空泛、理想化,德育内容重理论轻实践,德育过程重高远轻基础。德育目标的设计要符合教育对象的实际,把目标定得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德育的效果。就是说,目标既要积极先进,能激励人们奋发进取,即“跳一跳,才能摘到果子”;又要事实求是,切实可行,即“跳一跳,有可能摘到果子”。过去我们往往笼而统之地给学生一个大而空的、最理想的奋斗目标,有时甚至用单纯的政治教育来取代内涵丰富的德育工作。这表现在德育内容上,就是理论阐述太多,需要死记硬背的太多,缺乏以情感人、让事实说话教育人的鲜活的东西。学生学习政治课也是为了应付考试,考前硬背一些条条框框,考后很快遗忘。德育目标的理想化还体现在德育过程之中,对学生的要求动辄十几条、几十条,大都抽象、空洞,而不重视良好习惯的培育。试想,一个连卫生习惯都没有的人,怎么会有更高的道德情操呢?其次,德育改革的滞后。我们现在面对的是急剧变革的社会,各种新旧思想的冲突和碰撞,各种利益的矛盾混杂纷呈。旧式的德育方式与日益开放的社会现实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德育的效果。因此,德育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来把握德育有效性规律,从而在德育领域实现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德育如何去主动适应社会,从而克服德育与社会发展的种种不适应?德育如何去把握青年一代的思想脉搏?等等。对这些问题,还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4.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模式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中。在这个变迁过程中,随着个人利益、金钱原则的被肯定,这当然会给个人的各种行为动机注入了活力,使其工作效率大为提高。但在缺乏节制的个人利益的强烈驱动和经济刺激的巨大诱惑下,许多人抛弃了原来恪守的规范。从整个社会来讲,助人为乐、尊老爱幼、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等道德品质被有些人看成是不值一提的空话,它们在调节和约束人们行为方面的作用严重地弱化了。于是,社会上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见危不救、虐待老人等现象明显增多,严重地威胁着社会体系的良性运行。同时也使社会成员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受到严重的冲击,使人们在道德规范的认同上出现了一种惶惑状态。在这种社会氛围下,青年大学生在道德选择上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他们认为在学校所受教育应是对的、合理的,另一方面又为眼前的社会道德实践的处处碰壁深感烦恼、困惑。由于每个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面对同一冲击,却表现了各异的道德行为,这就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放弃了高尚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往世俗化、功利化发展。这样,社会公德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有些大学生的行为约束力的弱化也就势为必然。

大学生公德上出现的问题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呼吁,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公德教育。笔者认为,公德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把握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培育“自律意识”。

众所周知,大学生的成长是一个通过不断学习及不断适应社会各种规范并成长为正式社会成员的社会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道德价值观处于尚未最后形成的阶段,其道德特质的最后形成有待于通过他们自身行为所受到的社会认可及否定的矛盾冲突中加以最后的修订和完善。因此,要加强对大学生公德规范科学理性的教育,以提高大学生对社会公德的认知能力。只有明事理,辨善恶,析是非,并在此基础上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才能在做好每一件平凡小事的过程中不断锤炼自己的道德品质。

可是,现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出现违反公德的行为,并非是道德知识的贫乏,而恰恰对道德的认知是比较清晰的,他们对社会成员应当遵守的公共准则亦取认可或赞同态度。那么,他们为什么在既有道德认知水平的情况下,为何又出现违德行为呢?其重要原因是这些大学生对社会公共准则的接收上的非自觉性。也就是说,他们对社会公共准则的接收或承诺是外在的,是在口号、纪律、舆论等外在力量的重压下勉强接收的,一旦他们内心深处违背道德的诱惑被强有力地激发出来,就会使他们的意识得到强化,从而使行为挣脱道德规范的束缚,做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因此,对大学生的公德教育,不仅需要公德观念、知识的正确传授,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大学生自身对公德规范的内化以及自觉能动的理解和创造性的运用,以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目前有两种途径值得考虑:一是重视培养大学生正确的自我意识。违反公德的大学生往往是自我意识强烈而不完善,在设计人生时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为半径画圆,很少考虑社会因素,一旦理想与现实相悖,这种不满与失落情绪很容易转化为消极行为。因此,必须对大学生自我意识的偏差加以引导,教育他们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实现自我奋斗与社会需要的统一、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自我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通过一定方式刺激启发教育对象经常从内心深处用道德标准检查、反省自己的不良思想和行为,主动向有高尚道德的的人看齐,做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见《论语·里仁》)。其中社会实践方式最为重要。社会实践作为一个中介机制,能很好地把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通过具体生动的形式影响学生,使之在言行方面能从动机和效果上来检查自己,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自觉监督和控制,用理智去战胜私欲和偏见,使自己的行为向着健康、积极的方面发展。

2.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加强校园文化的有效管理。

首先,学校应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学生实际和《普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即70条)、《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即15条),有针对性、分阶段地加强日常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指导,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对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又产生一定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正确的纪律处分,可以收到两种积极的效应,即“教育的效应”和“警戒效应”,使多数人受到教育,使不良行为得到收敛。

其次,着重抓好“四阵地”的管理工作。校园、教室、食堂、宿舍这四大阵地,是大学生行为最集中的表现,也是最能体现大学生公德水准的地方,大学生的许多公德问题也往往集结于此。因此,要加强管理,扎扎实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整顿、竞赛、检查活动。“校园区域”是最能显现师生员工文明行为的重要窗口,要采取措施保证校园秩序和谐、稳定、校园环境的整洁、优雅,使学生在不知不觉、自然而然中受到熏陶、暗示、感染。“教室区域”,包括图书馆在内的这块阵地,也是文明行为综合反映的场所,要采取措施,抓住教学秩序和卫生这两个主要方面检查督促。“食堂区域”这块阵地往往能体现学生和职工的行为举止、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公德素质。卫生状况、节约粮食、就餐秩序随同一日三餐同步展现出来。创造出文明就餐、文明服务、互谦互让、相互谅解的和谐环境和气氛。“宿舍区域”是综合反映学生公德水准的广阔地带,历来是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学生在这块阵地上学习生活的时间最长,人员最集中,问题也相应最多。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健康、整洁、卫生的生活与学习环境。总之,要抓好“四阵地”的管理工作,全校要建立起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系。

3.优化社会环境,形成社会公德践行的大气候。

大学生公德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公德水准上一个台阶,如同一个相通的分成二节的容器,从一个口子灌进水去,另一部分也会显出同样的水平,所谓“一损皆损,一荣皆荣”。目前制约整个社会公德水准提高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切实端正党风,纯化社会风气,让大学生自律无怨。党风是社会风气的根本,只要党内还存在着以权谋私、公费吃喝、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社会风气就别想好转,纵然有多少警察上街巡逻,或者采用更加严厉的惩罚制度,优良的社会公德怕也不能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的行为规范。

其次,要建立一个扬善惩恶的社会伦理机制。良好的道德环境离不开合理、公正的道德奖惩,这就必须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威慑力,对作恶者施加压力,使其中止恶行并改过自新。对行善者则要鼓励和支持,树立道德榜样,特别是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与现代化,要特别发挥舆论导向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深刻影响。

再次,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道德对人的行为约束是内在的,社会舆论对人的行为约束力是无形的。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各种机制的不完善,由于人们的思想觉悟还没能达到完全自律的条件,法律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强有力的外在约束。大力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是促进良好道德风尚形成的保障。

注释:

[1]1995年5月我们在福建师大12个院系进行了“大学生思想状况”专题调查,共发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52份,本文主要依据来自这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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