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研究_历史主义论文

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研究_历史主义论文

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原则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回顾

1.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在档案整理实践中,曾在不同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两大整理原则是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所谓事由原则,是指档案馆将档案按其内容主题而不按来源机关和原有次序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其特点是以相关事由为依据建立档案文件之间的逻辑联系,故又被称为相关原则。事由原则作为一种档案整理原则,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十六世纪后期以来,欧洲国家在档案整理领域长期沿用事由原则——一种不考虑档案的来源,而按照主题内容进行整理的原则。事由原则的贡献在于它把围绕同一事件的收文和发文并在一起,归入相应的事由类别加以保管,它第一次告诉人们档案是某一过程的产物。

然而事由原则的沿用暴露出一定的弊端,它割裂了档案文件之间的来源联系,使同一来源的档案被分割得七零八落,于是沿用了三个多世纪的事由原则在19世纪被来源原则取代。所谓来源原则,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来源或形成单位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其特点是要求在整理和分类时,不能将同一来源的档案与其他来源的档案相混淆,并尊重原有次序。来源原则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是它的发端,德国的登记室原则延伸了它的内涵,荷兰人给予它理论论证。世界各国档案工作者在运用过程中对其进行了修正和发展,并给予高度评价。来源原则的进步性体现在它主张将一个机关形成的档案看成是一个整体而集中保管,反对用事由将档案割裂开来整理。

2.从来源原则到事由原则与来源原则的融合。进入20世纪以来,机关的职能活动越来越复杂,各部门之间联系日益紧密,传统来源原则在某些实践环境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有些档案不是以同一形成者为核心,而是以同一项工程、同一种产品、同一项科研课题为核心,即以同一活动内容或事由为核心而形成的,如果仍然千篇一律以形成者为依据组织馆藏档案,有些情况下难以行得通。基于上述档案种类及形成过程的多样化,传统来源原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档案整理工作,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于是,德国档案学者布伦内克提出了自由来源原则,其主要思想是要求把来源与事由配合成一种相当的比例关系,建立一种两者之间的综合体,即将机构来源与事由来源相结合,形成一种来源共同体上的事由共同体;美国档案学者谢伦伯格提出了双重来源原则,他认为当机关来源不能更好地解决某些特殊的档案整理问题时,那么以职能来源进行整理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充形式;前苏联提出了“历史主义+逻辑主义”的整理方法,即“档案全宗是彼此具有历史联系和逻辑联系的交由国家保管的文件综合体”;我国档案学家何嘉荪提出了主客体全宗理论,即社会实践可以分为主体和客体,由此产生的全宗可分为主体全宗和客体全宗。这些理论或原则虽然在表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共同点是承认了在特定条件下按事由分类的合理性,从而使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从相互对立走上了相互融合的道路。

3.从两大原则并存到历史主义原则。计算机的出现使档案整理实现了自动化,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电子文件的形成、交换、删除容易,如何整理才能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呢?我们知道,历史由活动的主体(机关或个人,即来源)、客体(事由)和时间三个要素构成,而档案的本质是利用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记录历史,因此可以考虑采用一种能够把档案这种本质表现出来的档案整理原则进行档案整理,于是包含了来源、事由和时间等历史构成要素的历史主义原则被提出。它弥补了传统来源原则和双重来源原则只能从一维或二维的角度记录历史的局限性,可以通过来源、事由、时间联系更加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历史。

综观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过程,其变化呈现出从简单到复杂、从一维到多维的趋势。但是,无论档案整理原则如何变化,档案记录历史的本质没有改变,这使得档案整理原则始终围绕历史主义这一主线变化和发展,每一阶段变化的目的都是追求最大限度地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实际上就是历史主义原则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历史主义原则从不完整到完整,历史主义思想不断深化。

二、档案整理原则演变的原因分析

1.来源原则取代事由原则的原因。在事由原则形成之初,档案形成机构组织稳定、职能单一,谁的档案就保管在谁那里,不存在由许多单位形成的档案混杂在一起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事由原则实际是同一来源下的事由原则。但是随着机关结构复杂化和来源多元化,事由原则割裂了档案文件之间的来源联系,无法保持同一来源档案的历史原貌,因而被来源原则取代。然而蕴藏在这一原因下的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它是人们认识到档案记录历史和再现历史功能后的产物。事由原则作为一种图书分类法被提出,它实现了档案信息类同性的聚集,但却割裂了档案与历史的关系,压制和掩盖了档案记录历史和再现历史的功能,将档案与图书混为一谈。当人们认识到档案具有图书所没有的记录和再现历史的功能后,按照内容主题整理档案的事由原则被按照来源机关整理档案的来源原则取代,它可以保持同一机关档案文件之间的来源联系,维护同一机关档案的历史面貌,使档案与图书从本质上区别开。

2.两大原则从对立到融合的原因。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的分合是基于特定历史时期、特定主体的实践活动而言的。当社会实践中机构的复杂化使来源多元化时,以同一机构来源为基础的来源原则取代事由原则,二者呈现出对立的一面。而当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多主体共同完成同一活动的现象后,单纯以主体(机构)为核心的来源原则造成了反映同一项社会活动的档案文件的分散,割裂了以事由为核心的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因此档案工作者认为事由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比来源原则能更好地反映客观活动的内在联系,事由原则与来源原则在客观上并非完全对立而应结合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记录社会实践发展过程,维护历史原貌。

3.历史主义原则出现的原因。早在历史主义原则出现之前,档案工作者已经在自发和自觉、有意和无意之间运用了历史主义思想,如建立全宗的补充形式(包括联合全宗、全宗汇集、档案汇集等)来对某些有特殊联系档案进行整理。例如,全宗汇集是由若干个小全宗汇集而成的,它的特点是立档单位多但可以区分,只是各自形成的档案数量太少,为了便于管理就根据其内容、时间等因素组合而成。它的形成包括来源联系和逻辑联系,这种现象通过来源原则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而只能将其称为全宗的补充形式。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档案物质结构的变化使历史主义原则在档案整理中的应用成为可能。在传统档案整理中,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是通过对纸质档案的实体整理实现的,而实体整理只能根据一种原则或者说一维来源对档案实体进行排列。电子档案的出现使传统档案的线性结构发展为多元的历史结构,使历史联系记录从档案实体集合中分离出来,档案物质结构由文件实体集合发展到文件实体集合与历史联系记录的双重构成。而历史联系记录可以通过虚拟技术实现,因此可以对不同形成规律的档案运用不同的整理方法,即依据来源、事由、时间联系建立档案集合体。正是档案物质结构的变化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的档案分类法可以被按档案特征分类的历史主义原则取代,这使得在传统档案整理中无法合理解释的现象找到了理论依据。按照档案特征分类整理档案的历史主义原则使档案能够如实地反映历史面貌,遵循了档案形成的客观规律,对传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三、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给我们的启示

通过上述对档案整理原则演变过程及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档案内容、形式、数量及档案形成的社会实践结构的变化是档案整理原则变化的客观原因,而基于不同实践环境,档案工作者思维方式的变化及对档案的不同认识是其变化的主观条件和理论依据。传统档案理论的核心,是在认识、解释和揭示档案形成规律时将其作为“载体和信息不可分割的实体”,这为来源原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机关组织的频繁变化和来源复杂化为事由原则与来源原则共存提供了生存环境。电子档案的出现促使档案物质结构双重化,同时也使人们认识到无论来源还是事由都只是历史的一个要素,是科学记录历史的一种方法,不能完全反映档案的本质特征,只有综合来源、事由、时间多方面联系的历史主义原则才能如实反映历史活动全貌,使档案整理更加真实地记录历史。从这个角度来说,来源原则是一个正确的原则,但不是一个完整的历史原则,它反映的只是历史中来源联系这一个方面。

综上所述,档案是人类历史进程的记载和体现,它的这种本质规定了档案整理应以维护历史原貌为宗旨。无论客观实践如何变化,档案整理原则的演变应始终遵循这一规律。也就是说,不管档案整理原则如何变化,档案专业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应始终立足于档案的本质属性之上。此外,档案整理原则的变化是“适用—不适用—修正”过程的循环,历史主义原则只是循环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并不是永恒的。我们应清醒认识到,档案整理原则在以后的年代里还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发展变化,但其指导思想应始终遵循历史主义,这正是我们研究档案整理原则演变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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