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科学基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_科学论文

论我国科学基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_科学论文

论中国科学基金制的完善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科学基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行科学基金制,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我国科学基金制现状的分析,就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的科学基金制进入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科学基金制

科学基金制是社会支持与促进科学事业发展的一种制度或管理方式,指国家各级政府或各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私人以某种方式(拨款或捐赠)拿出一部分钱,作为科学基金交给科学家团体(科学基金会或相应的管理部门)予以管理并用于支持科学事业的做法。我国自1982年成产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科学基金制以来,在科技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科学基金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1996年,全国已有上百个科学基金及组织。科学基金制已逐渐成为我国全社会支持科学事业的一种基本制度。

十四年来,各级科学基金组织,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在科学基金制的运行管理上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并对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和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但是,我国实行科学基金制的时间毕竟还不长,现行的科学基金制度中还存在着某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事业的发展,现行的科学基金制度中的某些方面也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并出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发展的新问题。据此,本课题组通过研究,提出了以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科学基金制的若干建议:

1 建立科学基金协调动作机制,加强各科技投资之间的合作和配

我国科学基金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各类科学基金之间、科学基金与其他科技投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由于我国各类科学基金组织分属中央、地方和各个部委,基金来源各不相同,各科学基金组织相互之间除了一些业务上的交流之外,在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资助、管理等方面各行其事,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协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各科学基金之间重复评审、重复立项现象增多。这不仅违背了科学基金资助的初衷,造成了有限资金的浪费,同时也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滋生了一些不良风气。

与科学基金组织之间缺乏联系相对应的是科学基金与其它科技投资之间的脱节。在我国,科技投资除了科学基金外,还有其它许多科技投资计划,如“火炬计划”等,科学基金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由于各级科学基金组织和全国有关部委、省市联系不够,加上原有的部门分割所造成的影响,致使科学基金项目在取得某种有应用前景的重大突破时,不能够与有关机构联合起来加以进一步的开发利用,使大多数科学基金成果处于一种游离状态。这不仅使科学基金资助的最终目的得不到实现,而且使大多数人看不到科学基金的作用,从而影响了科学基金的进一步扩大。

为了加强全国各类科学基金之间,科学基金和其它科技投资之间的协调,使有限的科技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使我国科学基金制显现出更好的整体效应,建议通过以下方法,建立科学基金协调运作机制:

1.1 明确协调机构 根据国家科委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原有职责,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明确由国家科委负责科学基金和其它科技投资之间的协调,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全国各类科学基金之间的协调。

1.2 调整各基金资助方向,形成完整的基金资助体系 在明确协调单位后,由协调单位统一制定中国科学基金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基金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各科学基金组织据此调整各自的资助方向,使各科学基金突出各自的特点,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层次合理、分工明确的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1.3 建立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网络 为了做好协调工作,建议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负责,筹建“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网络”。该网络主要可由三部分组成:项目检索系统、成果检索系统、专家数据库。项目和成果检索系统中不仅应包含国家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和所取得的成果,而且应包括全国其它科学基金组织所资助的历年项目和所取得的成果。专家数据库则只包括国家级基金的通讯评议专家和学科评审专家,供其它科学基金组织查询。有了这样的信息网络,既可以完善各科学基金组织的管理,使各科学基金组织能够在申请—评议—批准—执行—总结各个环节上及时掌握信息,做好各基金组织之间的工作协调;又可以让科研人员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国家科学基金及部门行业、地方科学基金每年的资助情况、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结果和成果等等,使信息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共享和利用。通过建立这样一个管理信息网络,各科学基金之间项目重复立项,研究工作低水平重复将会明显减少,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有限的经费将会得到更准确地投放,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成果也将会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科学基金的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和效益也将会明显提高。

1.4 推行项目互荐制 在建立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项目互荐制。即规定各基金组织对于经过评选以后由于经费问题未能予以资助的优秀项目,应通过信息网络向其它基金组织推荐;由科学基金资助获得的优秀成果应向其它科技投资计划或出版基金推荐。这样,既可以提高优秀项目整体资助率,又可以减少申请、评审等重复劳动量,并使研究成果得以推广和流传。

1.5 建立同类研究定期交流制度 为了推动某一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强各课题组之间的信息交流,减少重复研究,并检查已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受资助人员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心,建议形成各科学基金之间同类研究定期交流汇报制度,由国家基金组织牵头,定期组织担任同类研究的各基金项目负责人进行研究的交流汇报。

2 改进“同行评议”实施办法,提高评审的公正性

同行评议是科学基金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保证其在实施时更为公正合理是发展科学基金制的关键。而现行的“同行评议”评审方法并没有很好地解决科学基金的合理投放问题。

首先是“同行评议”方法对一些“非共识”创新研究的扼杀。科学基金择优资助的标准之一是创新性。在同行评议的决策中,不论是定量的打分,还是定性的表决,都是以多取胜。对于一般的创新性设想,同行可以从各方面加以客观的评价,这也正是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大多采用“同行评议”方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高度深入和基础研究的高探索性,对于一些与通常做法有很大差别的创新性设想,人们常常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再加上所选择的同行可能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同行”,便得一些独创性的创新思路往往为大多数专家所否定。

另外,为了保证公正性,国外实行彻底回避制度,我国的科学基金组织则没有实行彻底的回避制度,大多只是实行直接的回避制度,即允许参与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专家申请项目,只是在评审时要回避。由于参加基金项目评审的专家也可以申请基金项目,即使在管理上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同行评议”这种方法也还是难以杜绝受人际关系等非科学因素的影响。

为此,有必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同行评议”方法,建议各级科学基金组织严格筛选评议专家,对通讯评议专家适时进行“反评估”;实行彻底的评审回避制度;推行匿名评议法,并建立评议意见反馈、申诉制度。

2.1 制定推选标准,严格筛选评议专家 要保证同行评议公正、合理,正确挑选专家并不断完善专家库是关键。在德国,DFG的同行评议人员是由研究人员通过全国选举产生的,这是一个透明的过程并具有合法的程序,因而保证了评议人员质量,受到了学术团体学者的尊重。我国各级科学基金组织所建立的专家库大多来源于各大学、研究院(所)的推荐。各学科评审组专家则主要来源于上届学科评审组专家和学科主任推荐,委员会批准聘任。这里的问题是一些基层单位在推荐专家人选时,或只从本单位利益考虑,或碍于师生、同学、同事情面在推荐专家时并没认真把关,删去一些在学术思想或学术道德上不够条件的,而采取了高级职称统统上报的方法。而学科主任在推荐学科评审组专家时是否清楚了解专家的全面情况,了解专家在同行人员中的反映也是一项带有疑问的事。这样产生的评议人员往往难以得到被评议人员的充分信任和尊重,缺乏权威性。由于其中混杂着一些不合条件的所谓“专家”,给日后评议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带来了许多问题。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公正的、有效的评议人员选择机制,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较多的科研人员作为同行评议人员,是最为关键的。为此,建议研究制定一个评议专家推选标准,明确作为评议专家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以有利于各高校、学术团体按一定的要求推选评议专家,从而提高评议专家的队伍素质。

2.2 对评议专家实行淘汰制 鉴于当前我国的一些特殊情况,在既不可能采用全国选举的方式推选同行评议人员,又没有建立起其他良好的选择机制之前,各级科学基金组织可建立评议情况记录制度,根据对现有的评议专家在以往评审项目过程中的表现(如守时、认真、公正、中选率等)和近期评议专家的学术研究水平,对各评议专家进行“反评估”。并根据评议结果适时扩充和修改专家库里的专家行为记录,排出“暂停使用”人员名单。通过对评议专家实行淘汰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先期选择同行评议人员的一些漏洞,帮助各基金组织更准确、更可靠的选择同行专家去评价申请项目。

2.3 推行匿名评议方法 为了提高通讯评议质量,尽可能地避免一些非学术因素对专家评议结果的影响,建议改进现行的各科学基金申请表格式,将原来完整的申请表一分为二,将申请人及其项目组成员情况独立出来,并不允许在其余各部分中出现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名字。在进行通讯评议时,只给通讯评议专有提供该申请书中有关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创新之处、研究阶段及结果预计、已有基础和条件等内容,从而使评议专家只注重于项目的优劣评议。对于申请人和研究队伍的评价,则改由评审组最后确定项目资助意见时再进行。

2.4 评审专家实行彻底回避制度 为了保证评审的性,建议对评审专家实行彻底回避制度。即当选为学科组评审专家的人,应保证在任期内不参加或自行申请该科学基金,在进行所在单位人员申请的项目评审时,相应的评审专家也应回避。

2.5 建立评议意见反馈、申诉制度 在对申请项目进行同行专家评议的过程中,化费了各方面许多的财力和精力,得到的是一笔重要的“信息资源”——同行评议意见。同行评议意见,特别是通讯评议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申请项目的“上”或“下”,因此,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被评议人来说,他们非常想知道落选的具体原因,知道同行的评议意见,企望从中得到启示和帮助(即使是申请项目获得批准者也是如此);对于评议人来说,知道他们的评议意见将反馈给申请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促使他们更加认真负责,更恰当地作出评议;对于各基金组织来说,充分有效利用这些“信息资源”,通过反馈和被评议人的申诉,可进一步检验当年评审资助工作的准确程序,进一步维护基金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评议结果被评议人有不同意见当属正常现象。美国国家科学基金对此的做法是,不管申请是否获得资助,基金会都将不署名的评议意见寄给研究人员,使他们能够了解为什么申请被接受或不被接受。如果没被接受,这种反馈可能对他们以后改进申请会有所帮助;如果被接受了,他们知道评议者的意见后,对他们的研究工作也会有所帮助。但我国的各科学基金组织,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行的项目未批准通知书中,除极少数学科有较详细的针对性的专业性意见外,极大部分只是按抽象的条目打钩,这虽比过去无意见答复前进了一步,但仍未能满足申请人及基金工作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同行评议工作的完善。这些用于判定项目“死刑”的抽象条目如“科学依据不够充分”,“技术路线不够完善”等常常让人看了摸不着头脑,不知下一步如何动作为好。通过详细反馈专家评议结果将有助于这种状况的改变。

3 树立“营销”观念,促进科学基金的良性循环

除民间基金外,我国现有的科学基金会的基金来源大多依赖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或部门原有的科技三项费,来自社会捐赠的很少。基金来源的单一化,使资助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科学基金的不足,已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因此更大幅度地增加对科学基金的投入是当务之急。增加基金投入的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即以国家拨款为主、民间集资和自我增殖为辅。

3.1 确保国家拨款的增长 考察各国基础研究的情况可以发现,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更多地承担支持基础研究的责任。1993年德国联邦研技部部长吕格尔在马普学会上讲话说:“为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进一步相辅相成、相互受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大力资助基础研究仍然是政府的首要任务。”美国NSF经费和德国DFG的绝大部份的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因此坚持以国家拨款为主也应是我国政府的一项明确政策,具体地说应保证在“九五”期间(1996~2000年)使科学基金超过通货膨胀率,保持10%~30%的年平均递增率。

3.2 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争取更多的社会捐赠 考虑到我国经济还不发达,政府拨款短期内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一现实情况,各级基金组织应加强对科学基金的宣传,扩大科学基金的知名度,并使全社会认识到科学基金的重要性,从而激发起全社会关心科学基金发展的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和个人捐赠的价值。同时,国家应鼓励各工业部门加强与各级基金组织的合作,共同资助一些相关的基础性研究,并在税收、政策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增强国内大型企业甚至国外财团以各种捐款或合作形式来支持我国的科学基金的积极性。

3.3 加强对基金的合理运用,增强基金自我增殖能力 在争取国家和社会对科学基金投入的同时,各级基金组织也应加强对已有基金的管理,想方设法增强科学基金的自我增殖能力。如对一些有较大经济价值的基金资助项目,采取追加投资或投资入股的形式,回收部分资金;利用时间差,合理运用暂时不用的基金以获得部分收益等。

4 强化对创新研究的支持

创新是基础研究的灵魂和生命,各级科学基金组织一般都把鼓励、支持创新研究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原则,但由于“同行评议”的限制,各级基金组织资助的项目的创新性不尽如意。如从这些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项目和已完成项目来看,虽然有一些项目具有较大创新性,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但仍以跟踪国外研究工作的项目占绝对多数,真正属于创新的项目并不多,在有些学科或领域中据统计只占5%,能独创重要的科学新概念、新理论的则更少。据华中理工大学陈国清等人1993年对400多名学科评审组成员的一项调查统计表明,255份有效问卷中只有8名专家(占有效问卷的3.14%)认为已评审过的项目“绝大多数创新性很强”。调查的结论是:“在第一个10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的申请项目中,只有少数项目创新性比较强,大多数项目属于跟踪性研究或局部小创新”。因此,大力促进创新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强化基础研究创新的运行机制和支撑环境是我国科学基金工作的当务之急和工作重点。

针对前阶段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创新性不强的问题,我们认为除了设法增强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鼓励他们在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冒风险、不怕失败外,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4.1 建立答辨和考察制度 首先要加强宣传和具体落实科学基金首先支持创新性强的项目这一政策,并让评议专家和学科主任都能充分认识到及时判别和资助有创思想的研究项目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确定是否资助时,不用简单的数学统计来取舍项目,也不只认为技术践线有点缺陷就予以否定。在评议意见有严重分歧时,应允许申请人到会答辨或进行实地考察,据此慎重处理。

4.2 设立探索性研究小额资助基金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把支持和激励创新研究并不断使新的研究者进入资助行列作为其一项重要政策,它们在小范围内设立了探索性研究小额基金,专门用于资助包括未经试验的新颖构思的预研究、对新涌现研究领域的风险研究以及与特定设施或仪器、加快创造性建议的探索相关的急需研究。这种项目正常情况下为一年期限,资助金不超过5万美元,这种项目需要申请,但基金会项目主任在作出建议前不需要经过同行评议。我国可借鉴美国的这一做法,专门设立探索性研究小额资助基金,以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

4.3 建立交叉学科项目联合评议制度 考虑到有创新科学思想的项目多数产生于交叉学科,因此建议设立交叉学科项目联合评议制度,设立交叉学科管理机构(或增加各学部综合处在这方面的职权),负责评议交叉学科项目,协调解决与此相关的问题,并在项目评议中增加创新权重。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创新工作的开展。

5 完善中国科学基金制的外部支撑环境

一个事业的发展除了有较好的运行机制外,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支撑环境。对我国科学基金制的发展来说,也同样如此。为此,建议制定《科学基金管理条例》,设立科学基金监督机构。

5.1 制定《科学基金管理条例》 运用法律推动科技进步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美国、法国、匈牙利、俄罗斯等国都专门制订了科学基金法,为科学基金制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过去法制不够健全,权大于法,朝令夕改的现象常有发生。同时在我国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不少科学基金组织仍在继续沿用以行政管理方法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要想巩固科学基金制的成果,保证我国的科学基金制能够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健康地向前发展,并克服和避免以往行政体制的过份干预,关键在于立法。要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科学基金制在我国科技管理体制中的地位、作用,确保科学基金经费的稳定增长和不被挪用、挤占。明确国家科委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性质、地位、任务、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规定科学基金使用原则、范围,规定资助者、受资助者、评审人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基金捐赠者享有的优惠条件、权利和荣誉等。

5.2 建立科学基金监督机构,并完善科学基金审计制度 1993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在关于我国自然科学基金制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一个完善的自然科学基金制应该包括四个系统,即决策系统、咨询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各级科学基金组织目前的情况来看,明显缺少监督系统。不对科学基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一个独立的信息反馈系统,就不能及时对基金工作和公正性作出评估,从而难以保证科学基金制的健康发展。因此,尽快建立一个监督系统、依据各项法规对科学基金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是完善我国科学基金制的需要。

6 加强成果管理

科学基金的主要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因此,基金成果的管理十分重要。科学基金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这些并没能得到广泛传播和加以有效的运用。目前,大多数科学基金组织只注重基金的前期管理,而对成果管理则比较薄弱。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1982—1989年共批准17486个项目,互1990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5053篇,平均每个项目仅3篇多一点,出版专著1383本,专著出版率约为8%。对基金成果管理不力,影响了科学基金的资助效益。为了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的作用,必须加强对所取得的成果的管理,建议:

6.1 加强基金项目结题评估 在以前的基金管理中,各级基金组织大多只注重于前期管理,而对后期管理则不那么重视,所资助的项目不管有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只要发表了几篇文章或写个总结报告就可结题,即便鉴定也是由项目负责人自己召集一些专家进行评估。为了加强基金项目的成果管理,除了要求所资助的项目发表论著时应加注外,还应研究一个研究项目结题评估系统,以加强对结题的管理和对项目申请人的评估。

6.2 设立成果出版专项基金 为了改变目前科学基金成果发表率低的问题,在全国科学基金体系中应专门设立成果出版基金,专门用于资助基金成果的发表。同时,鼓励各科学基金组织内部设立论著出版基金,对其所资助的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视情予以资助。

6.3 建立联合投资制度 为了使一些有较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成果能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建议由国家科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些项目开展联合投资和优先立项。

科学基金制是支持基础性研究的一种很好的方式,特别是在国家正由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更具有其特殊的意义。国家应大力支持科学基金制的发展,增加基金投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的科学基金制,使其为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项目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On the Improvment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cience founding System

Xin Yiqun

(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27)

Abstract:Useing Science Founding System to support basic research andapplicational basic research,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reformou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ystems.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of China'science founding system,this paper made a thorough study on the ways of improevment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cience foundingsystem.

Keywords:Science Found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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