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商业企业“规模”的对策_商业论文

论国有商业企业“规模”的对策_商业论文

试谈国有商业企业“规模化”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模化论文,对策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国有商业出现“小型化”倾向,阻碍着国有商业规模的发展,这种现象应当引起重视,认真研究对策。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国有商业企业规模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企业逐级下放,由全省、全市的行业规模分解为省、市、县公司各自单个的自主经营的企业,消除了“一、二、三、零”的流转格局,改商品流通“多环节”为“少环节”,克服行业统一经营、统收统支的“大锅饭”体制,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主体打下基础。随后,为了给众多经营状况欠佳的商业门点放权让利,调动其经营积极性,把它们从公司分离出来,改为分散独立的实体。这些“小型企业”经营自主,摆脱了公司的控制,各显神通自采货源,使公司批发部“挂空”批零脱节,批发陷于困境。继而又对这些小型企业实行“改、转、租、卖”,进而实行“国有民营”,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核算彻底分离。与此同时,公司本身又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原因,整体“转制”困难重重,经济效益每况愈下,迫使企业实施“分散突围”策略,内部柜组、经营部也纷纷实行类似“国有民营”的“自负盈亏,全奖全赔”承包租赁经营。有的虽然没有“包死”,由柜台部组“自采自销,割据经营”,这也不可避免地分散消耗了企业的经营优势,削弱了整体经营实力和竞争力。尤其是食品、蔬菜这类带有政策性经营的企业,难以充分发挥主导市场、抑制物价的作用。据统计,1994年漳州市直及10个县(市、区)国有商业经营机构664个,销售总额5.37亿元,平均每家企业销售额仅80万元。市直大中型企业13个,资本金总额3469万元,流动资金652万元,平均每家企业仅有资本金266.85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全市10家商业企业平均销货额2470万元,没有一家销售上亿元的企业。这种状况,与国有商业主渠道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

二、企业“小型化”的成因及利弊

导致国有商业企业“小型化”倾向的主要原因:一是观念守旧。对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企业结构的改革,基本上只停留在“企业下放”,未能随着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进一步调整企业结构,优化组合,组建若干个规模化的优势企业和集团公司,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新阵容,而是仍然保留原有的架式;二是旧的企业管理模式惯性作用顽强。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艰难,凝聚力弱化,难以抑制离心倾向,于是出现分散化、小型化趋势;三是市场法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平等,“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盛行,加上国有商业企业本身机制的弱点,在个体私营商业经济生气勃勃的竞争面前,国有商业企业显得束手无策,于是,引进个体经营成为时潮,以直接利益驱使的分散化、小型化、个体化迅速发展。

这种国有企业经营“小型化”的结果,虽便于职工自找饭吃,自力增收,优于原先的“大呼隆、大锅饭”,经营积极性提高,经营面貌改观,对抑制企业亏损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小型化”所出现的经营积极性,并不能体现到企业规模上,与“承包制”企业“短期行为、虚盈实亏”的实质相同,相当普遍地从反向以“虚亏实盈”,暴露其消极因素。漳州市国有商业前几年销售额曾达到近9亿元,职工在改革中积极性提高了,但体现在企业内销售额却降到5亿多元,如果扣除物价上涨指数,实际销售量下降幅度更大,这种经营积极性提高与企业经营规模缩小之间的反差,值得深思;二是企业规模“小型化”,资金分散,整体优势弱化,经营上只能“唱小调”,难以“演大戏”,竞争实力薄弱,体现不出“主体地位”,难以“主导市场”,存在明显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经营倾向,不能适应生产社会化,流通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三是企业规模小,享受不到国家扶持大中型优势企业的政策措施,如流动资金信贷规模难扩大,技改设施的资金投入难筹集,进出口贸易难介入等,因而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在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国际国内市场加速接轨的形势下,国有商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三、发展商业企业“规模化”的对策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下,国有商业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其经营规模、经营形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地要求“大型化、规模化、集中化”。应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为目标,企业规模该大则大,该小则小,经营形式也应当是多样化,该集中则集中,该分散则分散。与此同时,人们不能不注意到,国有商业作为社会主义企业在流通领域的经济基础,必须在经营规模上拥有主体地位,在调控市场中拥有主导地位。因此,在放开搞活一部分“边、小、微、亏”小型企业的同时,要集中全力搞好一批大型化、规模化、能够主导市场的“龙头”企业。“规模化”的途径:

1.调整企业结构,重组经营规模。将经营品类相近而经营规模不大的若干个企业,进行企业结构改组,资产优化组合,经营规模造势,重新构筑企业经营机构、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改“分散、小型、被动”为“集中、大型、主动”,变弱势为强势。

2.资产联合,组建集团。以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实力较强的企业为“龙头”,聚集若干家企业,以资产联合为纽带,形成核心层、紧密层、松散层的企业集团结构,扩大经营规模。这种企业集团,可以是经营商品的批零一体化的购销集团,可以是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集团,可以是行业性的饮食服务集团,也可以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商社型企业集团,以形成集团规模,取得规模效益。

3.创新机制,扩大规模。经济效益较好,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公司制”的规范要求,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吸收企业法人、内部职工和社会个人入股。产权主体改单一为多元,改单纯国有制为混合多种所有制,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活力,壮大实力。一些中小型企业,可通过股份合作制,转换经营机制,逐步走上规模化发展的道路。

4.产销联合,构造优势。通过厂商直挂、产销联合,建立区域总经销、总代理,获得多种名优商品的最大批量货源、最优惠供货价格、最大范围的辐射能力、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这是从经营手段方面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国有商业应对质量优、市场广、潜力大、周期长的产品以较大投资,获得较大货源份额和价格让利的优势。为此,企业就需筹集足够的资金,多家企业集资,联股联购,扩大规模经营。

5.连锁经营,扩大阵地。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可对现有所属独立或非独立核算的门点,进行连锁模式的改革改造,或通过新建、租赁、兼并等方式,发展连锁店,以达到扩大经营阵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规模效益的目的。

四、积极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

1.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十几年来,市场情况变化大,但思想观念转变滞后,跟不上客观情况的变化。作为产权主体代表者的政府仍习惯于原有的企业管理方式,未能适应新形势采取新对策,构筑企业新规模;一些企业经营者为维护“自主经营”的权利,而乐于保持机构设置原状;效益好的企业怕利益被别人分享,或怕替别人背“包袱”,而不愿联合或兼并劣势企业;即使效益差的企业,也不愿丧失“自主权”而去被兼并或接受“盟主”、“新婆婆”的管束而加盟企业集团。因此,必须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价值观,克服观念上的障碍,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为推动企业走向“规模化”经营提供思想基础。

2.明晰产权,理顺机制,这是办好“规模化”企业的关键。规模化企业必须有吸引力、凝聚力,充分体现其优越性。应该抓住“改革开放”这条主线,使企业机制能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企业才能有活力,经营规模才能巩固和发展。当前搞好企业机制的关键是:(1)有一个政治上坚强,业务经营上精通的得力企业领导班子,尤其是第一把手;(2)界定产权,明确经营权利和责任;(3)要有科学严格的管理,有一个统一指挥、整体协调、敬业勤奋、廉洁高效的经营体系;(4)要有适应市场经济的人事、劳动、工资制度,实行公平合理、富有激励效力的劳动报酬和奖罚制度,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劳工、人才机制;(5)要有快速反应的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6)在现有若干企业构筑为“规模化”企业时,既要构造新的规模优势,也要重视历史形成的优势。对原有企业应通过改革改组,克其弱势,扬其优势,达到优势重组,使企业运行趋于最佳状态。

3.营造环境,积极扶持,这是发展企业“规模化”的重要条件。当前,在现有企业基础上改造构筑“规模化”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在各方面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科学布局,确定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制订企业“规模化”发展方案。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帮助协调理顺关系,搞好资产优化配置,人员安置,解决历史债务包袱;并加快完善法制,培育市场,整治流通秩序,维护平等竞争,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担当调控市场、主导市场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规模化”国有商业企业,应在经营范围、经营形式、技改项目,网点建设,资金融通,外贸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增强经营活力,充实发展后劲,使其适应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要求,重振国有商业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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