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工作的回顾与思考_高等学校论文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工作的回顾与思考_高等学校论文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十年的回顾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十年来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并取得了不少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应着重考虑的问题是:(1)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研究;(2)加强“211工程”评估的研究;(3)重视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 高等教育 评估

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和实践活动,是现代高等教育研究和实践活动的重要领域之一,它在加强教育的宏观管理、深化考试改革以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科学管理,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十年历程进行回顾,总结其经验教训,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我国高教评估十年的主要阶段

回顾十年来我国高教评估工作的历程,其发展的轨迹和主要阶段可作如下描述:

(一)高教评估的理论准备和试点准备阶段(1985年6月至1987年5月)。

1985年6月,原教育部在黑龙江省镜泊湖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评估专题讨论会”,来自全国38所高校及7个部委、5个省市的代表近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作用、理论和方法;交流、论证和汇总了各种评估方案;交换了今后评估试点的意见。会后出版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初探文集》(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

1985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地部署了对高等工程教育的评估研究工作与试点工作,之后,成立了全国性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委员会和科学评估小组。

1985年12月,在广州召开的高校教学改革研讨会上确定,由华东师大、北京师大、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组成教育评估试点工作联络组,要求各校拟定三个项目的评估指标体系。

1986年5月,在合肥举行了全国性的“教育评估讲座与研讨会”。6月,在北京召开了“评估高等学校工作状态理论与方法学术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30所高校、6个部委、3个省市以及中央教科所的代表80人。会议提出了高校评估的一些重要概念,如区分合格评估与选优评估、指标体系的简化、自评的作用、评估的心理状态等。会议还对美国和前苏联的教育评估作了比较研究。会后出版了《教育评估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1987年)。

1986年11月10日至12月1日,国家教委组团考察了美国和加拿大的高等教育评估。归国后考察团写出了“访问报告”,翻译出版了《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共四册。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在成都召开“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4个部委、35所工科院校提出的学校专业、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标准与方法,以及德育、体育评估的指标体系。会后出版了《高等工程教育评估》一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会议为整个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高教评估的正式试点阶段(1987年6月至1990年9月)。

1987年6月,国家教委在西安再次召开全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会议。至此,以本科教育评估为中心的学校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三个层次的试点工作正式开始。这项工作涉及全国80多所工科院校。到1989年第一季度,基本按预定计划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在此期间,其它科类的各高校以及没有试点任务的工科院校也开展了大量的评估试点工作。

1987年8月,由北京大学和美国“与中国教育交流服务中心”(Educationd Services Exchange with China,简写为ESEC)在北京联合举办第一次“中美教育评估研讨会”,走出了高校评估国际合作研讨的第一步。

1987年10月,“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列为“七五”期间国家教委的重点研究项目。课题组成立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评估研究与实践。

1988年,受国家教委委托,上海高教研究所创办《高教评估信息》,该刊从第6期开始更名为《高教评估》,1994年又更名为《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由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会,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所、国家教委高教研究中心合办。

1988年6月和12月,高教评估“课题组”先后在天津和上海召开“高等教育评估学术讨论会”,对建立我国高教评估制度的总体构想以及“高教评估暂行规定”草案进行了研讨。

1989年1月至1990年1月,国家教委组织了全国首次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审、奖励工作,并决定此项工作以后每四年进行一次。

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在郑州召开“全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会议”。总结高教评估的试点工作,讨论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建议稿。这次会议标志着90年代我国的高教评估将进入稳步发展的新时期。

1990年8月,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美国ESEC共同发起召开了“第二次中美教育评估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高教评估的国际交流。

(三)高教评估的稳步发展阶段(1990年10月至今)。

1990年10月,在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教委正式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高等教育评估方面的法规性文件,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的标志,它必将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进一步发展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1991年6月,“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协作组”成立,选举顾明远为协作组组长。会议确定了“八五”期间的研究课题:(1)高等教育评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2)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和政策的研究;(3)高等学校教学评价的研究;(4)高等教育评估和高等学校教学评价的比较研究。协作组委托北京大学教育评估室编印《高教评估信息导报》,每年出二期。

1992年2月,“协作组”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高校教学评价专题研讨会。

1992年4月28日至5月18日,国家教委组团对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情况进行第二次考察。

199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由国家教委高教研究中心及全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协作组联合举办的“全国高等教育评估第四次学术讨论会”在广东江门五邑大学举行。9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主题围绕“高等学校教学评价研究”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评估”两主题展开研讨。

1992年底,国家教委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国家教委的咨询机构,接受国家教委的委托,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各部门申报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行评议。

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发,《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对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社会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各类学校都要重视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纲要》还指出:“通过试点,改进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导师的审核办法,同时加强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

1993年6月,由中美两国发起,在美国夏威夷召开“环太平洋地区、国家高等教育评估第一次学术讨论会”。

1993年8月,国家教委高教研究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和国家外专局在哈尔滨联合举办了“中美高等教育评估讲习班”。

1993年12月,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评估,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被暂停学位授予权或限期整顿。(见《中国教育报》,1993年12月13日)

1994年1月7日至1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五次学术讨论会在长春举行。高教评估研究会聘请黄辛白同志为荣誉理事长,选举顾明远为理事长。该会的任务是围绕我国高教评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供专题咨询服务和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

根据《中国教育报》(1994年1月4日)和《中国高等教育》(1995年第1期)提供的信息,1994年,国家教委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两项较有影响的教学评价工作。一是运用基础课程题库对100多所高校的大学物理和基础数学的教学质量进行了检测;二是下达了《普通高等工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试行)》,并对9所工科院校进行了教学合格评价试点。从1995年起,除继续作好以上评价工作外,还将分类开展高校教学工作的评价检测,并开展优秀教学工作学校的评价试点工作。

以上,只是简要回顾了一下我国近十年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一些主要线索,所列举的主要是国家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直接参与或主持的活动,仅是整个高教评估的一部分,尚有很多并未包括在内的。例如,师范院校、农科院校、医科院校、军事院校以及专科学校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实际工作。全国各省市和中央各部委属高校也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评估活动,举办了种种类型的研讨会、讲习班、培训班等等。这些活动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十年来高教评估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理论和实践活动,规模之大、进展之快,是前所未有的,取得的主要成绩可概括如下几方面:

第一,对国外高教评估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了解。

近年来,我国为了了解和借鉴国外高等教育评估情况,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外实地考察。例如,1986年11月10日到12月1日,国家教委组团对美国和加拿大进行考察,考察团归国后写了“访问报告”,以及翻译出版的《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是非常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二是不少同志及时翻译介绍了一大批国外高教评估方面的文献资料,除以上讲到的外,影响较大的还有:邱渊翻译的《教育评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年)、李守福翻译的《教育评价》(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陈玉琨、赵永年选编的《教育学文集·教育评价》(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王桂等翻译的《大学评价》(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许建钺等翻译的《教育测量与评价》、《大学教师工作评估》(分别由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出版,1992年),此外还有施良方、罗黎辉等翻译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共三册(华东师大出版社)等等。三是开展了中外高等教育评估学术交流活动。如1987年8月、1990年8月在北京举办的第一、第二次“中美教育评估研讨会”,以及其它形式的中外交流活动等等。这些工作,促进了我国对国外高教评估的了解,从而对我们迅速追赶国外高教评估的步伐,建立我们自己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二,高教评估实践活动丰富多彩。

1、工科院校的评估试点。前面已提到,国家教委首先组织工科院校进行了评估的试点工作,涉及学校80多所、评估内容包括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

2、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1985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办已先后组织了政治经济学、化学、电子学与通信、化学工程、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金属物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铸造、压力加工、焊接、金属腐损磨蚀及防护等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与评估活动。

3、标准化考试试验。针对我国传统考试制度存在的考试内容不科学,题型及其结构不合理、考试水平不稳定,考试手段比较落后等弊端。从1985年以来,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学英语级别测试及其它学科进行了多方位的标准化考试的研究和实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4、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1989年和1993年,国家教委已组织了两次全国性的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

5、国家教委科技司组织了全国高校科研工作的评估和重点实验室的评估。

6、国家教委还组织了高校后勤工作、体育工作的评估试点。

7、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司组织了委属高校校园、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检查评估及办学水平的评估活动。

8、非政府机构对高等学校科研水平的评估以及据此进行的“大学排序”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1991年以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的有关人员依据高等学校在国外权威期刊、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科技论文被国际公认的权威检索工具《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评论索引》(ISR)、《科学会议录索引》(ISTP),《工科索引》(EI)收录的情况,所排出的国内高校综合基础科研能力的座次。每年公布一次。二是1993年武书连等人以国家教委发表的《1991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1991年全国高校社科统计资料汇编》为基本素材,组织203位专家进行综合分析评分以后公布的“1991年全国本科大学研究与发展评价”,排出了国内前100所高等学校的座次。

除此之外,全国各省市也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评估活动。全国各高等学校还开展了课程评估、教学评估、教师评估、教学管理评估、德育评估、能力评估等各种类型评估的试点。这些丰富多彩的评估实践活动,为我们积累了不少成功和失败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进一步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的宝贵财富。

第三,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十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教育评估理论的研究。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者对高等教育评估的一些重要理论,诸如高等教育评估的本质、目的、基本原则、基本过程、主要类别及其功能和特点、高等教育评估的准则和标准、高等教育评估指标系统及其设计理论、高等教育评估技术等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成果。除了在各种刊物发表的数以千计的高等教育评估研究的论文以外,还出版了多种高等教育评估研究的专著、译著或论文集。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下:

《高等教育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初探·文集》,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教育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1987年。《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共四册,分别由浙江大学、中国矿业学院、同济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出版社出版,1987年。《高等工程教育评估》,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教育评估的理论与技术》,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学校教育评价》,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高等教育评价概论》,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高等教育评估新探》,天津大学出版社,1989年。《教育学文集·教育评价》,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高等学校教育鉴定与水平评估》,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中国高等教育评价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学校教师工作评估实用手册》,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年。《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

以上这些著作尽管还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对有些问题的观点还不尽一致,但毕竟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的研究水平,对于高等教育评估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四,为我国高教评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如前所述,十年高教评估,不仅积累了实践经验和国际交流经验,而且在评估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果,所有这些,对于促进我国高教评估发展无疑是十分有益的。尤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的颁布,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性质、主要目的、基本任务、指导思想、评估机构、评估基本形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初步确立了我国高教评估制度的基本雏型,是指导我国高教评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此文件出台以来,我国的高教评估工作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1991年成立“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协作组”,并确立了“八五”期间的研究课题;1992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1993年组织了第二次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1994年起国家教委运用基础课程题库对全国高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并开始进行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试点和高校理科专业评估试点;1995年起将对高等学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价,并在全国范围遴选教学工作优秀学校。已经启动的“211工程”是一项跨世纪的高等教育重点工程,而100所左右重点高校及一批重点学科的遴选和确定,必将推动我国高教评估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往高教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的状况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不可能完全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需要进行新的研究和探索。

第二,高等教育评估尚未被人们普遍认识和接受,甚至一些高等学校的领导也未充分认识开展高教评估的重要性。一些高校参加评估完全是一种被动行为,“要我评我不得不评”;还有一些学校则盲目追风,“其它学校搞评估了,我们也要搞”;有的学校为了评估而评估,不能与改进学校的工作挂钩,因此,失去了评估的实际意义;相当多的高校因无专门评估机构或因评估机构不健全,或因评估技术不过关,遇到不易克服的困难时,而使评估工作不了了之。

第三,评估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存在“四多四少”的问题。从地域看,北京、上海、东北、西安等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评估活动开展得比较活跃,成果较多;而其它地区则不够活跃,成果也较少;从成果内容看,纯理论性的成果较多,而对评估实践的总结、具体操作等实用性的成果较少;从评价方案的设计看,考虑必要性、共性比较多,而考虑可行性、个性(特色)较少;从院校看,工科院校、本科院校参与评估的多,而其它类院校、专科学校参与评估的少。

三、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应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

第一,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研究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研究。当前,应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新趋向予以关注。

1、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将以宏观管理为主,主要精力将放在制定教育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制定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监控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此将建立健全包括教育评估机构在内的社会中介组织、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教育的作用。因此,社会评估将进一步受到重视,并逐步建立起以社会评估为主、以专家队伍为评估骨干的评估体系,改变现有的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为主的评估体系。

2、随着高等教育逐步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体制的建立,地方政府对本地高校评估的作用将得到强化,带有地方特色的评估模式的研究将成为评估研究的重要内容。

3、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和学校法人地位的逐步确立,高等学校将不仅仅是评估的对象,更重要的将成为评估的主体。高等学校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的评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身的评估,加大教学评价的力度,逐步建立以教学评价为核心的教育质量监控系统,以提高办学水平,适应社会需要。

第二,加强“211工程”评估的研究

作为迎接21世纪挑战,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而采取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高等教育的重点工程——“211工程”已经起动。国家将重点建设100所左右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在下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211工程”必将大大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也为高等教育评估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确定进入“211工程”建设的院校的办学水平,并依此为据排序确定国家重点支持的重点大学?怎样实施评估?国家重点学科专业的标准是什么?评估指标如何确定?如何去评估?等等。都是高等教育评估面临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第三,重视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

高等教育评估是一门科学,评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掌握一定的评估理论、不具备一定的评估技术,是不可能做好评估工作的。因此,要想真正做好评估工作,必须拥有一支熟悉评估专业的人才队伍。

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实践已经造就了一定数量的专业工作人员,他们分布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管理部门、教育研究机构和一部分教师之中。但这些人员数量还不多,而且多为兼职。随着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现有的评估专业人员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必须尽快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的、高水平的高教评估专业队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两条:

其一,继续依托部分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如华东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等)举办高等教育评估的培训班、讲习班,对在职人员进行短期培训。这是一条短、平、快的途径,但不是根本途径。

其二,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在许多高等学校设有教育评估专业,不仅可以培养教育评估方面的学士、硕士、博士,甚至可以培养博士后。我国也可以走这条途径。不妨先在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办教学评估专业试点,取得经验后可正试设置教育评估专业,通过正规的学历教育培养教育评估的高级专业人才。这是解决高教评估专业人才的根本途径。通过兴办教育评估专业,还可以促进教育评估学科的发展,有利于开展教育评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评估研究的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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