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信任危机的生成与化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中国论文,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3-3637(2013)01-0015-03
信任是人类文明的基石,也是社会整合和人际关系调节的一种重要机制[1],是社会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没有最基本的信任,我们寸步难行。良好的信任关系是社会生活的润滑剂、社会组织的黏合剂和社会发展的助推剂。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信任危机凸显,对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产生严重影响。正确分析其成因,重塑社会的信任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信任危机与人类发展相伴
从人类摆脱野蛮、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信任问题一直是人们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外学者对其也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探讨与研究。在西方,信任与宗教密切相关,西方近代学者认为信任不是纯理性行为,它产生于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对于信任问题的系统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初。齐美尔认为:“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现代生活远比通常了解的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诚实的信任之上”[2];赖兹曼认为,信任是个体特有的对他人的诚意、善意及可信性的普遍可靠性的信念;马克斯·韦伯将信任分为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上的特殊信任(particularistic trust)和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的一般信任(universalistic trust);涂尔干认为,信任来自家庭和血缘关系;卢曼认为,信任本质上是简化复杂性的机制之一,他用“二分建构”的方法将信任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巴伯将信任视为一种通过社会交往所习得和确定的预期,并根据预期的基础把信任分为对自然及道德秩序的预期而形成的一般性信任、对与自己有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往来的人能够称职表现的预期而形成的技能信任和对他人能彻底承担其被托付的责任并不惜牺牲自身利益的预期而形成的义务信任三类;祖克尔从发生学的角度把信任分为基于交往经验的信任、基于行动者具有社会和文化特性的信任及基于制度的信任三种类型,使信任由私人信任扩展到专家系统、制度系统的信任;福山认为,信任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特性,是本社会共享的伦理道德的产物,信任由文化决定,它产生于宗教、伦理、习俗等文化资源。在我国,重承诺、守约定的观念古已有之,孔子从不同侧面对“信”做了研究,他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以成之,自古人皆死,民无信不立。信是中国儒家最重要的思想之一,是中国社会的道德基础。“在语言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演化过程中,‘信’的主要思想注入‘信任’之中。”[3]但是,中国学者真正对信任问题的研究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初,主要从“诚信”层面研究信任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专家学者们分别从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和伦理学等层面对之展开研究。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郑也夫的信任理论。他在《信任论》一书中提出信任是从亲属逐渐走向熟人和陌生人的,并从结构上将信任分为亲属与熟人间的“人格信任”和陌生人间的由货币系统和专家系统组成的“系统信任”。他认为信任具有三种性质:“第一,时间差与不对称性,行动和兑现较之诺言和约定必然是滞后的。言与行,承诺与兑现之间存在着时间差。信任者与被信任者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对称性。第二,不确定性,具备了确定性,就不存在风险与应对风险的这一特定方式了,也就不叫信任了。第三,因为没有足够的客观根据,信任属于主观的倾向和愿望。”[4]由此看来,信任确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人类的发展与信任关系的演变相生相伴。
近代以来,人类在对现代性追求中,信任关系正在发生嬗变,由此引发了社会发展中的信任危机。所谓信任危机就是人类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由于交往范围的扩大,出现时空差异性,使交往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导致交往主体之间不信赖的一种状况。信任危机依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依交往主体的不同,信任危机可分为:个体间的信任危机、个体与组织间的信任危机和组织间的信任危机。个体间的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个体在交往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和主观条件发生变化使彼此不再信任所引发的危机。个体与组织间的信任危机表现为个体与组织间相互的不信任所引发的危机。由于在社会交往中,组织一般处于强势地位,因此,这种危机主要表现为个体对组织的信任危机。组织间的信任危机包括政府组织间的信任危机、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间的信任危机和非政府组织间的信任危机等。组织间的信任危机会严重影响组织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的良性运转。从信任危机的性质看,可分为制度信任危机(系统信任危机)和非制度信任危机(人伦信任危机)。制度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在交往中由于交往主体对货币系统、专家系统和政治法律系统等的不信任所引发的危机。非制度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交往主体由于不遵守社会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规范而导致的相互之间不信任所引发的危机。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转变[5],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信任危机同时并存,使中国的信任问题更加复杂。由此,分析当代中国信任危机的生成机理,构建良好的社会信任机制就显得尤为紧迫。
二、当代中国信任危机的生成
把中国从落后的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在文化价值观领域,与之相伴的便是信任关系的改变和信任危机的出现。
(一)社会断裂引发信任危机
人类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就是现代性的实现过程。现代性的整体特征是其断裂性。由于现代性时代到来的绝对速度、现代性变迁的无限制范围以及现代制度的固有特性,使得现代性体现出从传统社会秩序分离出来的断裂特征[6]。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也呈现出吉登斯所言的断裂状态。其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制度的断裂,即传统的农业社会正在解组,而现代工业社会还未完全建立;其在微观层面上表现为社会结构的断裂,这首先表现为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发展的不同步性,经济的快速增长与政治、文化发展的相对滞后并存;其次表现为城乡发展的差异性,城市的快速发展与农村的相对落后并存;第三表现为地域发展的不同步性,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内陆地区整体发展的严重滞后并存;最后表现为个体收入的差距性,高收入人群的不断增多与低收入人口数量巨大并存。这种断裂的社会使信任状况也发生了嬗变:建立在亲缘关系、地域化社区、宗教和传统等基础上的人伦信任已经被打破,而建立在友谊或隐秘的个人关系、抽象体系和未来趋向的非实在论基础上的新的制度信任或系统信任体系却还没完全建立起来,信任领域出现暂时的空白,信任危机由此产生。
(二)交往范围扩大导致信任危机
交往是人类沟通交流的重要方式,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交往史。当代中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基于血缘、地缘等关系基础上的熟人之间的交往逐步减少。而基于制度、系统之上的陌生人之间的交往正在扩大,全球性交往已成为一种常态和趋势。这种交往使交往对象迅速增加、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往方式出现时空分离,即由传统的“在场”直接交往逐渐转变为现代的“缺场”间接交往。全球性交往中,交往主体为了自身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必须建立一种普遍主义的信任。这种信任能够打破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传统,建立以人们观念共同体为基础的新信任。当代中国,虽然人们的交往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普遍主义的信任机制并未完全建立,交往主体由于自身相对独立,互不了解,在彼此交往过程中缺乏对交往对象的信任感,信任度严重不足,由此导致巨大的信任危机。
(三)制度失衡产生信任危机
现代社会具有时空分离和在此基础之上的“脱域”性质。脱域机制有两种类型,即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其共同组成了现代社会抽象系统。人类在对现代性追求中,交往主体对社会抽象系统的信任不断增强,而对抽象系统的信任又是以制度为保障。由此,制度建设在现代性推进中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中国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期间,旧的制度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而新的制度却还未完全建立,能够规范和约束人们的制度处于相对缺失状态。交往主体在交往过程中由于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彼此之间无法达成相互信任,从而引发信任危机。即使已经建立起相关制度,由于制度执行主体能力的相对有限性和交往主体利益诉求的个别差异性,使制度执行难度加大,产生制度执行不力和制度无法执行等问题,使制度的普遍约束力下降,导致交往主体逐渐丧失对制度的信任,制度性信任危机由此产生。
(四)人格失范造成信任危机
人格是指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和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其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和系统性等特点。人格的形成与发展是先天因素与后天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健康人格的形成离不开相对稳定的社会规范。“个人的行为必须由社会规范控制”,社会规范是一个完整没有冲突的体系,如果社会规范不力、彼此矛盾或规范缺失,就会出现社会失范。社会失范是一种“规范缺乏、含混或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成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7]。社会失范必然会引发人格失范。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由于一些社会规范被破坏或本身的缺失,交往主体在交往过程中缺乏相关约束,人们既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受到一系列挑战,逐渐失去对自身的约束力,传统社会中发挥有效作用的人格范式受到怀疑,而新的人格范式却还没有完全树立,现实人格处于失范状态。而人格失范必然会引起交往主体之间广泛韵不信任,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出现普遍的信任危机。
三、当代中国信任危机的危害
随着中国进入全面社会转型时期,信任缺失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使信任危机对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危害。
(一)信任危机阻碍经济的正常发展
经济发展与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之间的信任度密切相关。良好的信任关系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它“能够促进经济进步,有助于控制经济资源”[8]。相反,如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信任关系缺失,或出现信任危机,就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当前,我国经济领域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其主要表现在商品生产和经营行业中,食品生产安全问题、民间融资诈骗问题、房地产领域的欺诈行为等尤为公众所关注。现实生活中的这些现象进一步放大了经济活动中的信任危机问题,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巨大影响。它增大了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效能、增加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信任危机影响政治的安全稳定
政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政治建设中,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这一方面表现为个体之间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表现为组织之间的信任危机,同时还表现为组织对个体和个体对组织的信任危机。当前,中国政治领域的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公众对党政干部和党政组织的信任危机。由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未能很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工作中失信于民,造成公众对部分党员干部和党政机关“不敢信任”、“不愿信任”和“不能信任”的不良状况。这不但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产生巨大的冲击,也对正常社会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更对我国政治安全与政权稳定形成严重威胁,由此导致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危机并进而引发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危机。
(三)信任危机加大社会的发展代价
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离不开相互之间的信任,社会的正常运行是以信任关系来维系的。当代中国,社会生活领域中信任危机事件时有发生,部分社会公益组织由于运作不规范,公信力丧失,使公益事业发展严重受阻;一些新闻传媒由于缺少责任担当,对公众不当引导,使公众产生信任恐慌,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人们生活交往中的约束力量缺位,使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社会行为缺乏安全感,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进一步加剧。社会领域的信任危机会导致社会凝聚力下降,引起社会结构紊乱、社会管理失控,使整个社会难以继续维持和发展,严重者还会造成整个社会系统的崩溃,让社会发展付出更大的代价。
四、当代中国信任危机的化解与规避
当前,信任危机已成困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严峻问题,其对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如何有效化解信任危机,科学构建我国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便成当务之急。
(一)大力加强共同价值观教育
信任是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基础上的交往主体之间的相互信赖和坦诚相待,信任危机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危机。在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传统价值观被改变,新的价值观却尚未建立,社会价值观呈现多元化态势,使公众处在一种迷茫和困惑之中。由此,构建一种新的共同价值观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社会信任主体素养,强化信任危机意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增强共识,力争建立一种既包含传统价值观优势又能和现代性接轨的新的能反映全体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这种共同价值观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并坚持的价值观,它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导向性等特征。通过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教育,使其能对社会的发展起到引导作用、调节包容作用和凝聚人心的作用,以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互信互谅,最大限度地化解信任危机。
(二)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经济制度,人类对现代性的追求是和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市场化的过程。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经济,生活于市场经济之中的交往主体,在其交往过程中一切以利益为导向,有时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失信于人,信任危机由此产生。为了有效地化解信任危机,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经济运行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契约文化建设,强化经济制度对社会成员的普遍约束力,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经济环境的改善会为交往主体创造更好的交往氛围,使人们在彼此的交往中增强互信,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三)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建设进程
按层次划分,信任通常分为人伦信任和制度信任两类。传统社会,人伦信任占主导地位;而现代社会,制度信任则占主导地位。人类在对现代性追求中,必须进一步强化制度信任。为此,必须努力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强现代民主和法制建设。现代民主政治是现代信任产生的社会政治基础。只有建立现代民主政治,现代性制度才会被合法化,这种政治责任机制才能得到信任。同时,现代信任又会促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现代信任是维持现代政治秩序的先决条件,没有信任,现代性民主政治就无法维持。当前,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要大力鼓励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与,不断加强交往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培养社会成员的包容之心,逐步增强全体社会成员对制度的信任感。现代法律制度是信任得以维系的有效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现代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有效维护,国家机构才能有序运行,人们的信任关系才能得到有力保护。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中,要凸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增强执行力度,使法制成为解决现实不公问题的有力武器。要增强人们对法制的信仰意识,提高人们对法律制度的信任感,为制度信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不断强化信任主体自身建设
信任危机表现为信任主体在交往过程中的彼此不信任。信任主体主要包括个人和组织两部分,强化信任主体自身建设,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个人自身素质,另一方面还必须大力加强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的建设。作为个人,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到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信任关系的转变,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增强信任意识,特别是普遍信任意识,使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组织在交往过程中彼此互信互让,共同发展。作为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形象,增加信任度。为此,必须转变观念,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强化监督机制,增强组织运行的透明度;加强信息沟通,提升办事效率。由此,才能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政府公信力才会不断提升,政府信任危机才可得到有效化解。
(五)积极建立国际信任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球交往已成为人类发展的常态,人类已进入全球化时代。在全球交往中,交往主体彼此之间既有积极合作,也存在相互冲突。特别是在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的问题时,相互之间充满猜忌和防范,彼此无法充分信任,导致国际信任危机的产生。这既严重制约了国际共同问题的解决,也影响了人类自身的整体发展。为此,在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加强与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努力建立国际信任机制。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抛弃对抗模式、树立共生理念,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积极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应对全球危机带来的挑战,力争建立一个公正合理、平等互惠的全球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