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消费关系视角下的劳动价值论研究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生产与消费关系视角下的劳动价值论研究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研究劳动价值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对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等概念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最近,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新核算体系的深入实施,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又热烈起来。本文从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入手,以期把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这只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下一步,作者准备将劳动价值论与投入产出经济学相结合,解决国民收入核算的理论基础问题。

二、经济学一般与特殊(社会)经济学

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必须首先区分生产劳动一般和非生产劳动一般。生产劳动一般的目前定义是:“凡生产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所需的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不论那产品是物化劳动形式的产品(例如:缝纫劳动缝制出来的衣服,绘画劳动画出的图画,照像劳动照出的像片,等等),或者那产品是劳动活动(服务)形式的产品(例如:肩挑劳动者提供的劳务,使被挑的物品从甲地运到乙地,歌唱家所唱出的有艺术感染力的歌声,理发师劳动所提供的把头发弄得整齐漂亮的活动,等等);不生产出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所需的产品的劳动,就是非生产劳动,例如维持无阶级或有阶级划分的社会的公共秩序的劳动活动,以及交换产品的劳动活动,等等。”[①]上述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只是在处延上给出了确定的范围界线,但是在内涵上,其划分是不合逻辑的,至少是逻辑不严密的,其要害在于如何定义“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所需的产品”。因而简单地把社会公务劳动划定为非生产是不科学的。我们可以承认这种观点所说的两种劳动有某种社会经济意义的区别,但不能承认它们是生产劳动一般和非生产劳动一般的区别。

我认为,如果把一切人类的行为统称为活动,那么,对于活动集合的第一层次分类是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划分(在经济意义下)。而把一切生产活动又称为劳动,这就是生产劳动一般。而关于人类的生产与消费矛盾运动的科学正是经济学一般。

人们进行科学活动的目的虽然是为了指导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但是科学的内容并不告诉人们应该如何去做,它仅仅告诉人们,事物是怎样运动的,如果人类采取某种行动,可以推演出什么结果。所以,要进行经济学研究,我们首先要分清什么是生产活动和什么是消费活动。

人类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关系问题构成了人类的基本经济问题。对于经济问题,又分为两大领域:生产关系领域和生产力领域。这两大领域的研究现在形成了两大学科:政治经济学和生产力经济学。

据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观,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已经历了四大发展阶段,第五大阶段的生产关系现在正处于萌芽生长阶段。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显著不同的经济规律特点,即显著不同的生产与消费矛盾运动的特点。而研究某一阶段的经济问题就形成关于该阶段的特殊经济学,特殊政治经济学和特殊生产力经济学。

毫无疑问,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中,两者的运动不可分离。所以,分别研究它们的生产力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并不是单纯的关于生产力的经济学和关于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而分别是一定生产关系水平(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下的生产力经济学和一定生产力水平(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下的政治经济学,所以,两者的理论内容的交集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非空集合。

三、特殊社会阶段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一)基本定义

每一个社会阶段都有一个反映该阶段本质特征的生产关系类型(当然也有特定的生产力类型),它组织了该阶段社会的几乎全部的生产活动。因此,经济学又把加入该种生产关系的生产劳动称为该特殊阶段的生产劳动,而把其余生产劳动称为非该特殊阶段的生产劳动,简称非生产劳动。马克思正是这样来划分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和非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的。[②]

但是,马克思在区分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时候,没有注意生产活动与消费活动的严格区别,从而使所定义的生产劳动集合和非生产劳动集合中包含了一定的消费活动。[③]他在有些地方批判资产阶级学者把消费也当作生产。那么,造成马克思的这种失误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在人类社会初期(如原始社会),生产和消费的界限相对较清楚,消费主要是物质消费,生产主要是物质生产。当时,生产是社会性的,但是消费主要是个人的活动,也有一些集体消费活动,如祭祀及相应的娱乐活动。不过,即使在这时也出现了一些初看起来说不清是生产还是消费的活动,其中主要有两大类:首领的组织管理活动和老年人对幼儿的教育看护活动。首领的组织管理活动应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应视为生产活动即生产劳动;另一部分是对消费活动的组织管理,应视为消费活动。而老年人对幼儿的教育看护工作应视为消费活动,这一点到后来家庭发展起来后就看得很清楚:谁也不会认为喂养孩子是一种生产活动。

在此,我们提出划分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一种原则是:在家庭或个人看来是生产或消费的活动,当这种活动社会化以后,它仍然是生产或消费的活动。

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过程中,不仅生产活动极大地社会化,而且消费活动也极大地社会化了。然而,我们不能因为某些消费活动的社会化而把它视为生产活动,更不能因为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卖身形式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形式使消费活动变成生产活动。下面我们对几种具体活动进行剖析。

(二)例证分析

1.人类的教育活动 马克思在批判亚当·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第二种定义的时候曾指出:“虽然如此,商品表现为过程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因而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但永远不能直接表现为活劳动本身。由此可见,斯密本应承认,生产劳动或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或者是直接把劳动能力本身生产、训练、发展、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亚当·斯密把后一种劳动从他的生产劳动项目中除去了,他是任意这样做的,但他受某种正确的本能支配,意识到,如果他在这里把后一种劳动包括进去,那他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⑤]

可见,马克思在某种意义下是支持斯密的第二种定义,只不过对作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必须再附加另外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条件”:为资本的劳动或生产资本的劳动。但很遗憾,马克思没有论述两种不同定义的生产劳动的相互关系问题。现在让我们来分析直接把劳动能力本身生产、训练、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主要就是人类的教育活动。

事实上,人类的教育活动在本质上应属于消费活动。正如人们的吃饭活动必须算作消费活动一样。虽然按照前面的一些原则进行机械类比,似乎可以有为了生产的教育,为了生产的吃饭和为了消费的教育,为了消费的吃饭。当然,企业为了新雇员尽快适应工作所进行的岗位短时培训应视为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这里已引出一个模糊类问题,本文其它地方还会不断碰到这一问题。

2.商业活动 在现代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包含着四个基本环节,这就是: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四个依次相连的环节构成商品运动的基本过程。不过,在商品出现以前,基本可以说,交换活动是不存在的。

在四个环节中,每一环节都有人类的外显活动参与,生产和消费就不用说了。其中的分配活动在商品出现以前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这就是簿记和协商。而在商品出现且紧跟着出现了阶级以后,分配活动主要表现为簿记和法律活动,即国家用法律来规定分配的规则。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业成为独立的社会活动之一,从而使交换或更广义地说流通成为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

当我们将经济学一般的研究对象:生产和消费,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分类时,形式上可以把分配和交换任意归到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的一个集合上去,这样的划分丝毫不带来概念上的辨认困难。如果从二者与消费活动的对立来看(它们消耗的劳动越多,人们实际可消费的就越少),似乎它们更接近于生产活动。但是,它们加入生产活动,根本就不会为生产增加任何产品。如果假定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劳动者消费他们的产品是正规的,那么这两个环节的活动者所消耗的必然只能是生产活动的劳动者剩余的产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马克思将商业活动称为不创造价值的活动。但是,如果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再生产,这两个环节又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从生产到消费的桥梁,不妨将它们称之为生产过程中的非生产活动,[⑥]从而商业劳动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非生产劳动,说穿了,就是一种特殊的消费。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中曾说:“只有到后面研究资本作为商业资本所采取的特殊形式时,才能答复这样的问题:商业资本所雇佣的工人在什么范围内是生产的,在什么范围内是非生产的。”[⑦]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所谈的是抽象出来的纯粹商业活动。

3.旅客运输业 对于商品运输业,其生产性不用再说,但有人认为旅客运输业也是一个生产领域,并且是物质生产领域,这就令人费解了。[⑧]关于旅客运输业也适用于前面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区分原则:如果被运输的人是处在生产过程之间的必然环节,这无疑是属于生产性的环节;如果被运输者是纯粹个人的旅行活动,那么这无疑是属于消费活动。困难之处在于生产职工上下班的客运活动。但仔细考察,很易判断它应属于生产过程,不过,这个生产过程也如商业活动一样,丝毫不影响单纯生产过程时间的绝对长度。这种活动直接作用于劳动力,所以又类似于教育活动。它的费用通过劳动力价值加入商品的价值(在非商品经济中,它只是虚拟的)。在具体现实经济生产活动中,这类活动的生产性和消费性是非清晰的。

4.人类的艺术活动 人类的艺术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消费活动。在远古时,艺术创作和欣赏是统一的,创作者同时也是欣赏者,有时集体共同创作共同欣赏。只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才有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的分离,主要表现为艺术家成为贵族阶级的奴仆。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艺术创作极大地商品化和社会化,艺术家又成为资本的奴仆。但无论如何,艺术创作本质上仍是消费活动的一部分,其所用物质资料只能是消费资料而不是生产资料。进入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后,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那时,艺术的创作和欣赏又会统一起来。(这里将作为物质生产的必要环节的艺术创作排除在外,如为奶牛伴乐)

5.人类的科学活动 一方面早期的科学活动是与生产劳动密不可分的,是直接的生产经验的总结和为了直接的生产需要服务,从而是生产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现代的科学活动相对独立于生产活动,一般不以直接的生产需要为目的,从而科学活动部门是人类正常生产部门剩余产品的消费者,所以,它是一个社会消费部门。

另外,从基础科学研究到生产工艺技术研究有一个连续活动序列,所以,科学活动的集合与生产活动的集合并不存在一个决然的分界,而是有一个模糊交集。但是,在理论规则上,我们必须把全部的科学活动都视为社会消费活动,以保持生产活动内容的纯粹性,从而使经济理论简明清晰。

(三)小结

总结以上关于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分析,我们的理论原则是:以物质产品的纯粹生产过程为基准,如果一种活动处于其中,它就是生产的,否则就是消费的。

这里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有些人类活动很难确定地说它是生产活动还是消费活动,因为从生产到消费是一个连续的活动过程:生产——消费——生产,这一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过渡状态,典型的如分配活动和交换活动。所以,要用两个离散的状态来描述这种连续的过程,出现模糊性就成为必然,这是人们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抓主要矛盾:典型的生产活动和典型的消费活动,搞清楚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抽象条件下的运动规律,然后再考虑相对次要的活动,这样才能建立经济学的科学体系。

四、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

现在,我们已经把生产劳动局限在以物质要素为劳动对象的物质产品生产领域内。至于精神创造(生产)活动,它是建立在物质生产基础上的人类活动,必须将它与物质生产劳动分开来考虑。下面我们考察充分发展了的商品经济中商品价值的创造问题。

商品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人类的绝大多数消费品的生产已经社会化和专业化,从而解决人类的生产和消费矛盾的重要的和基本的途经就是交换活动,这样,劳动产品就成了商品。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决定于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时间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注意不是价格量)。假定商品生产已经覆盖了全部物质生产领域,那么,在没有生产技术变化的情况下,一定时间内社会的全部生产劳动总量就反映了该社会新创造的物质财富的多少,这些物质财富或者被人类在该时间消费掉,或者形成一定的储备。在这时,任何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但是,在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化的范围扩展到了人类活动的每一个角落,连人类的消费活动也极大地商品化和社会化了,从而使一些从前的人类消费活动也变成了“生产活动”。对这些“混”进来的“生产活动”,我们该如何认识呢?

这里认为,首先,必须从生产劳动一般的意义上区分它们是生产活动还是消费活动;其次,只有生产商品的生产活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活动,而商品化的消费活动则是对创造价值活动的生产者的剩余产品(价值)的分享;第三,因为商品化的消费活动采取了与真正的生产活动相同的表象特征,并且它的一些运动规律也与真正的生产活动表象上是类同的,因而可以将它们与生产活动一起称为泛化的生产劳动,简称劳动。

如果进一步考虑资本主义的特殊生产方式,那么我们就可以采用马克思的定义,将凡是与资本相交换的劳动力的活动都称为是生产劳动,并且进一步扩大外延,将一切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都包括进去。但在此时,必须强调指出,这样定义的生产劳动并不都是创造价值的,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才可以是创造价值的,从而有可能创造剩余价值。

需要提示的是,马克思在谈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时候,并没有一般地说,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而只是说,这种劳动是给它所从属的资本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马克思关于商业劳动的生产性的论述是最好的明证。

我们这样定义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其结果丝毫不影响对物质生产领域的经济运动规律的分析,相反,它使这种分析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从而分析的过程更清晰,结果更可靠。这样定义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以后,不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仍然对商品的价值会发生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首先表现为对劳动力价值的影响。[⑨]

既然不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采取了资本的生产方式,那么,这个领域中的资本就如商业资本一样要参加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要求等量的资本获得等量以至超额利润,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根本经济学意义所在。[⑩]

现在再反过来看商业劳动和纯粹生产过程之外的客运劳动,说它们是不创造价值的,前者是因为它已经退出了真正的生产过程,作为纯粹的商业过程,它不会增加商品的任何使用价值(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的一个前提条件首先是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后者是因为它尚未进入商品的真正生产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说它与要去生产的商品毫无缘份,所以也就不可能生产价值。

五、结论

总结本文关于生产和消费、劳动和价值的讨论,有以下几点结论:

1.只有直接进行物质产品的生产和直接以物质产品的生产为目的的人类活动,才是生产劳动一般,其余都是消费活动。

2.只有直接进行物质产品生产的生产劳动或成为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间(不是两头)必经阶段的生产劳动在商品生产中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3.消耗个人的体能并以他人的消费为直接目的的人类活动是资本主义或商品社会中的泛化(生产)劳动。

4.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只有与资本相交换的泛化劳动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一切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资本都要求至少得到一个平均化的利润。

5.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存在一批经常获得超额利润的高新技术生产部门或企业。

注释:

[①][⑧]骆耕漠:《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第251—261页。

[②] [⑩]有些人不理解马克思定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经济学意义,企图调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庸俗经济学的对立,将生产劳动概念“发展”为“对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有益作用性的劳动”,这是理论上的大倒退。见钱津著《劳动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

[③]如马克思将客运业包括进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这成为有些学者将客运业劳动归入生产劳动的理论来源。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44—445页。

[④] [⑤] [⑦]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67—170页、第179页、第164页、第445页。

[⑥]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49页。

[⑨]我们说商品化的消费活动所派生的生产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更深刻的理由是:大量的这种典型的商品化的“商品”并不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而这是商品的本质特征),并主要表现在其所谓劳动力的价值上(因为资本只是受平均利润率的作用),如资本主义社会中体育明星和影视歌星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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