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城市土地态度的调查与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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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城农民对土地的态度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此,我们于1995年10月对分布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进城农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被调查者共237人, 来自18个省、市。调查结果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进城农民对土地的依恋之情仍旧

在被调查的237名进城农民中,家中有责任田的有215人,占90.7%,绝大部分人的责任田由家人耕种(占82.3%),只有27人(占11.5%)转租他人或还给集体。对土地态度问题的回答中,有58%的人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走到哪里,耕地也不能丢”(见表1), 表现出强烈的对土地的依恋之情。

表1 进城农民对耕地所持的不同态度所占百分比 %

对耕地的态度,不同的人是有差别的。首先,男性比女性对土地表现出更为浓厚的感情。在被调查的172名男性中, 认为责任田是个累赘和持无所谓态度的有13人,占9.3%,而被调查的65 名女性中持相同观点的人占50.8%(见表1)。 这种态度的差别可能是男女在家庭中扮演的不同角色造成的。男性往往以家长的身份考虑问题,他们希望家庭生活稳定,当外出就业的稳定性还没有达到土地收入的稳定性时,他们不会轻易放弃土地。

其次,年长者比年轻者更眷恋土地。年龄在31岁以上者有69.1%的人不愿放弃土地,而年龄在30岁以下者,不希望放弃土地的为53.8%。这种差异主要是因为年长者对温饱问题有更深刻的经历,他们体验到了土地承包制给中国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因此,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即使是从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条件差、种地无利可图的山区来的农民也深深眷恋着土地,不肯轻易放弃。而年轻人则不同,他们更多地是从经济效益来考虑问题。青年人对现代城市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也是他们对土地感情淡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已婚者比未婚者更看重土地。在68名30岁以下已婚者中,有89.7%主张土地不能丢,而101名未婚者,主张保留土地的占45%。 这主要是由于已婚者比未婚者具有更强的家庭责任感,他们更希望家庭生活稳定、有保证,避免风险,而土地的保留使他们减少了后顾之忧。此外,进城农民地区来源不同,进城时间长短不同,对土地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是,来自内地和贫困地区的农民比来自发达地区的农民更依恋土地,进城时间短的比城时间长的更依恋土地。对土地的态度还受进城农民所从事工作的影响。

二、进城农民对土地承包制满意,怕变心理尚存

怕变心理曾经是中国农民的一种普遍心态,那么进城的农民对“变”又是持何态度呢?中央明确规定, 在原来耕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30年不变,对这一政策的态度如表2所示。大部分调查者(54.8 %)对这一政策持满意态度,有25.7 %的人希望家庭承包制长期不变, 只有19.4%的人希望能根据变化的情况重新划分土地。

表2 进城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所持的不同态度所占百分比 %

持满意态度和希望长期不变的人认为,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制,避免承包地频繁变动和过细划分,才能稳定人心,农民才会往地上投资。而有人持不满意态度,主张重新划分承包地,主要是因为人口的变动。许多人都想通过对承包地的调整而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他们希望按现在的人口重新划分后再长期不变。希望土地归集体集中使用的只有47人,占19.8%,而且主要是来自发达地区的年轻人。

为了进一步了解进城农民对土地的兴趣,我们设计了“如果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你持怎样的态度?”这样一个问题。结果有76%的人主张“维持现状,不买也不卖”,有15%的人主张“多买些耕地经营种植业”,有9 %的人(均为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的人)主张“卖掉土地使用权,一心一意做生意”。主张维持现状、不愿多经营土地的人,主要是怕变。调查中发现,许多人对中央稳定耕地承包制的政策抱有既拥护又怀疑的态度,他们希望承包制能长期稳定,但又不相信它能长期稳定。当我们问及知道不知道中央关于耕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时,不少人回答“不知道”、“没听说”。

三、进城农民持“挣钱”与“种地”两不误的态度

我们所调查的进城农民,绝大多数是家庭中的剩余劳动力,全家弃农进城的只占极少数。有87.5%的人对“家里有地种,城里有钱挣,有进又有退”的兼业模式感到满意。一位来自河南新乡卖蔬菜的农民说他家里有10亩耕地,每亩地每年可收入400元, 他在城里卖菜每年可收入近万元,家里盖了大房子,两个孩子在上中学,他很自豪地说“这就是小康水平”。另一位来自河北的农民风趣地说:“进城挣钱为盖房,在家种地为吃粮”,这确实是许多农民心目中理想的家庭经营模式。

“家里有责任田,会不会影响在城里挣钱?”对这个问题,92%的人回答:“一点也不影响”。在被调查者中有许多人(特别是拉家带口的人)都是在农忙季节回家收获,然后再返回城里工作。“在城里工作会不会影响责任田的收入?”对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回答:“没有影响”。相反,一些被调查者认为,只有在城里挣到钱,才能买得起化肥、浇得起水,粮食产量才能有保证。那些不能进城挣钱的,由于买不起化肥,地也种不好。

可能正是出于对这种兼业模式的满意感,80.2%的人不同意把耕地由集体集中起来使用。他们既不愿意舍弃耕地,也不愿意丢掉城里挣钱的机会,把“男工女耕”的家庭兼业模式当成是现有条件下家庭致富的理想选择。

四、几点思考

实践证明,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适合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及农民心理特点的最合适的选择。我国农民深受小农经济的影响,习惯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而且在人多地少的条件下需要靠精耕细作来扩大产出能力。频繁变动耕地的承包关系是造成农民短期行为、粗放经营和掠夺使用土地的主要社会原因,担心政策变是农民不愿在土地上多投入的主要心理原因。中共中央关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决定,无疑给广大农民吃了颗“定心丸”。但也应看到,家庭作为一个耕地的经营单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农业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土地会自然流转,逐渐形成家庭农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的集约化。

农民进城兼业是我国农民就业模式的一次重大变化,它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增加了耕地的投入,有利于合理使用劳动力和生产工具;同时对农民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行为模式也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是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但同时也应看到,农民对这种兼业模式的满足仍然是一种小农经济思想的反映,农民产生一种把土地作为“就业保险”的心理。这在客观上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限制了土地的流转,不利于土地的正常集中;二是进城农民不是靠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来适应城市的竞争环境,而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打回老家去”。调查中发现,有59%的人主张“挣几年钱,再回老家去”,而主张“一定想办法留在城市”的只占2.9%, 甚至有一些在城里经营比较好,生活比较稳定的人也留恋着家里那两亩地。这种心理状态固然与户籍制度、住房制度、用工制度等因素有关,也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前几年的农村改革对农地的归属问题已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只是侧重于经营权问题,并未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即所有权问题。计划经济下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建立在低社会化层次基础上的集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于一身的组织模式,通过这层组织模式就会发现,集体权利与农民个体权利关系含糊不清,难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家庭承包制使两权分开,暂时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欲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耕地承包制日益显露出其不完善和不规范。因为承包制下所有者与使用者的权利义务模糊,农民只是热衷于短期投入,而对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缺乏长期投入的热情。同时,产权不规范也是进城农民把土地作为一种福利手段而影响土地正常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规范土地制度已成为农村进一步改革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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