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风险机制研究--与西方金融风险的形成、传播和影响比较_金融论文

中国金融风险机制研究--与西方金融风险的形成、传播和影响比较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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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各种金融风暴、金融危机层出不穷,从欧洲货币体系危机、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的金融体系困境,到1994-1995两年墨西哥货币金融危机,及1997年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无论东、西方,发达国家或者发展中国家纷纷被卷入。这种现象,引起了各国政府和经济学家们对于金融风暴、金融危机的起点——金融风险问题的普遍关注。对于金融风险问题的研究,关键在于剖析金融风险机理,只有明了金融风险自生成、传递到积累、释放、作用于经济的全过程,才能有效地采取相关防范、化解措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本文旨在讨论中国金融风险机理,并结合西方国家相关情况做一比较研究。

一、有关概念界定及情况概述

金融风险这一概念被人们所广泛使用,但在理论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如阿瑟·威廉等人认为:“风险是结果的潜在变动”,马可维茨、夏普等人把风险看作事件期望结果的变动。综合各种仁智之见,对于金融风险的界定大概表现在如下几方面:(1)不确定性。金融活动是在一种不确定的环境中进行的,正是由于当事人主体不能准确预期未来,才有可能产生金融风险。(2)或然性。金融风险的存在及发生服从某种概率规律,并非毫无限制,但亦非确定不移的因果律,而是以一种或然规律存在和发生着,因此许多金融学家常用统计学上的方差概念来代表并计算风险。(3)损益性。由于预期结果与目标结果的偏离,金融活动可能给经济带来某种形式的损失或收益,在多数情况下讨论风险只考虑其所带来的损失方面。(4)扩散性。由于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因此金融风险不是某种孤立的系统内风险,而必然扩散、辐射到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由上所述,金融风险应当是指经济主体在从事金融行为时,由于结果与预期的偏离而造成资产或收入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风险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微观金融风险:是指个别金融机构在营运过程中发生资产或收入损失的可能性。(2)中观金融风险:指金融业内部某一特定行业存在或面临的风险。(3)宏观金融风险:指整个金融业存在或面临的系统风险。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三个层次的金融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常常需要将这三个层次综合起来考察金融风险。在本文的讨论中,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的金融风险,指那些有可能发生的危及整个金融体系安全、危及国民经济安全运行的金融事件,即引致金融风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事实上,金融风险可以说是金融经济活动的必然伴生物,它的实质根源在于金融经济活动所必有的时空差。一方面,金融活动通常与未来某一时期的经济变量相联系(如未来的利率、汇率,通胀率等),由于人的有限性在这种时间差面前必然产生与预期结果偏离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活动渗透到了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同时由于通讯业的发达使各种金融活动交织影响成一个整体,因此,金融活动通常是在一较广的空间进行,一项活动可能同时牵扯到几个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同样会产生一种不确定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从这种意义上来讲,金融风险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人们不可完全消除它,能做的只是认清金融风险的作用规律,从而在金融风险产生后,能及时地予以化解,防止金融风险由于不断积累后的突然释放而造成危害极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金融危机、金融风暴。这也是我们研究金融风险机理的意义所在。

金融风险在中国尚属一个较新鲜的事物。从理论上讲,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存在金融风险的,因为整个经济运行处于计划的严密控制之下,从而不确定性被大大减少;而且由于社会欲摆脱商品货币关系,金融的功能被大大削弱,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附属地位,因此即使经济中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纯粹风险,也不以金融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机制本身就蕴含着风险机制,而且现代市场经济都是以金融为核心的金融经济,金融活动是整个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因此,金融风险这座冰山也开始浮现海面了。就现阶段而言,我们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目标过渡的时期,旧的体制正在被逐步打破,但仍在发挥作用;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但已经并且终将发挥主要作用。这种复杂的形势也使得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呈现出双重性:一是制度性因素,本文特指过渡时期,旧的制度与新的经济基础的矛盾导致的金融风险,可以理解为我国在特定时期的特有风险;二是市场内生性因素,本文指市场机制本身所蕴含的风险因素,可以理解为市场经济所特有的时代金融经济的内在缺陷所导致的金融风险。

二、制度性金融风险——中国的特有风险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期间,随着金融在经济中核心地位的建立、加强,以及经济运行中不确定性的增加,金融风险开始显露。一方面,由于原有旧体制压抑的矛盾在新体制下开始激发;另一方面,也由于制度转换本身就孕育着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风险。这些制度因素经常是交织着起作用的,大致可将这类金融风险机理图示如下:

旧体制的制约及——产生→金融风险

制度转换中的不确定性

→影响→制度改革的深化

1.资金供给制

资金供给制是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一个顽症,也是当前金融风险,主要是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一个主要根源。资金供给制是旧体制遗留下的诸多制度因素的综合反映,如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财政——银行——国企三位一体的投资结构、政企不分等。在旧体制下,企业所需资金绝大部分由财政直接调配、拨付,银行只负责部分流动资金,仅起到出纳和会计的角色。改革以来,随着放权让利的进行,国家财政集中和分配的资源大大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相当于GDP比例从1978年的31.2%下降到1995年的10.7%,国家已无力向国企提供资金。而且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较晚,整个融资格局是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1997年,全社会净融资中间接触资占82.16%,其中贷款占99%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的资金供应似乎责无旁贷地推向了国有银行,形成了过渡时期的资金供给制。由此而形成的金融风险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发生:

1)政策性贷款。中国的政策性贷款主要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农产品收购和进出口产品采购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农业扶贫、地方发展和科技开发贷款;以及各种所谓“安定团结”贷款。政策性贷款通常是为了实施政府政策而发放,是政府对银行经营的干预。政府政策追求的一般是某种外部效应,提供某些公共物品。虽然国有银行的所有者也是政府代表的国家,但是它作为企业,毕竟是有别于政府的。银行的经营是离不开利润和风险的。政策性贷款抹杀了这种性质上的区别。这样,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一方面不能完全以利润为目标,另一方面纵然明知风险高也不能规避,于是风险开始产生。

2)双向的道德风险。资金供给制使得资金供需双方处于一种权责不地称状况。资金需求方——国企只顾打着各种旗号通过政府施压找银行要钱;资金供给方——银行无法自主经营,只能如数发放,于是产生一种双向的道德风险:国企只要有借口就能设法要到钱,要到钱后还可设法逃债、废债,在资金供给制的庇护下,国企并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甚至将生产性资金用于福利,借钱炒股等,而银行方面既然由于政府干预已无法有效地实施事前监督,则更加缺乏激励去实施事后监管,反正即使亏损也是有政府包下。如此,逐渐形成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金融风险就在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制度中产生、发展。

资金供给制带来的金融风险又将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扩散影响到经济运行中去:从微观上看,贷款集中于国企。1996年,集中了信贷资金93%的国有银行将90%的贷款发放给只占经济总量30-40%的国企,而国企目前整体效益不佳,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而富有活力的非国有企业却长期得不到充分的资金供应。因此,这是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使得社会经济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从宏观上看,资金供给制往往导致信用过度扩张,造成通货膨胀的潜在压力。

2.信用关系的脆弱

金融活动的根本基础是信用关系。如前所述,金融活动必然伴有一种时间差和空间差,没有信用关系作为基础,难以想象金融活动的发生。即使有,也必然会由于高昂的交易成本而难以大规模展开。在中国,从传统的道德价值观来讲,信用基础应当是比较稳固的。“信”一直是中国文化中衡量个人的道德标准之一。孔子说“人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概说的就是由于缺乏信用而产生不确定性进而导致的某种风险吧。然而,多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却几乎摧毁了这种传统文化所建立的信用关系。因为,计划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计划和命令串联的权利——责任关系,每个人处于这种纵向关系中,对上负责,对下行使权利,所有的义务仅在于完成计划。而信用关系则是一种横向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平等交易主体。这种“纵”和“横”的矛盾决定了计划体制是不需要信用关系的(当然,仅指经济意义上的“信用”),以信用关系为基础的货币、金融自然也在排斥之列。现在,中国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自然需要重建信用关系,历史就是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在现阶段的过渡时期,信用关系的重建在一片混乱中进行,由于信用关系基础的脆弱而产生的金融风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股票市场。人们说中国的股市是“投机市”,其中一大原因就在于信用关系的脆弱,股东持有股票不是因为对企业有信心,而是因为期望股票价格回升,操作手段也偏重于技术分析,甚至就是“消息”(不知消息的传统是否也是一种信用?)。由于股东对企业缺乏信心,而企业也很难提供树立信心的证明,于是股票所维持的股东——企业间信用关系是很脆弱的。股票转手率高,股价波动大,信心盲目增强时,股价暴升,信心崩溃时,股价暴跌。这种股价大幅度的波动虽然表现为一种市场风险,但不能忽略其内在的信用关系脆弱这一过渡时期形成的制度性因素。

2)债务链。这是信用关系脆弱、信用制度不完善最明显的表象。在前一段时期,债务链曾经困扰中国经济很久,到现在也不能说完全解开了。债务链形成于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应付帐款,但终归表现为银行业的金融风险——不良资产。这是因为所有债务链的端头都系在银行资产业务上,中国的企业,特别是国个的自有资金是很少的,而外部融资又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债务链实际上也是一条不良信用关系链,无论哪一环的断落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都将反映为银行不良资产。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债务链问题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即由于信用关系的脆弱,债务链的蔓延导致的票据市场发展滞后。票据市场是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是一种重要的资金市场,它的发展能有效地改变过度依赖银行融资局面。现在由于票据市场不发达,融资风险仍集中于银行,从宏观来看,风险分布的不均衡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3)金融改革的非均衡性。近二十年的金融改革取得的成果是举世瞩目的。其中的成功无疑是第一位的,但这里仅讨论金融改革的非均衡性,即制度转换途径中存在的问题而导致的金融风险。这种金融风险的根源在于改革的渐进性。应当说,渐进性改革途径是中国改革的必然选择,但这并不等于渐进性改革是完善的,特别是改革的深入发展到质变前度的临界状态时,渐进性道路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反而产生制约改革进一步发展的非均衡性。非均衡性导致的金融风险机理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增量性。渐进的改革途径为了避免对经济、社会的巨大震荡,通常是在“边际改革”或者“增量改革”的意义上进行。以对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处理为例,其指导方针是“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初衷在于以增量改革带动总量和结构调整,逐步消化存量。然而实际上,存量并不是静止的,它仍在起作用,仍然吸引增量不断的沉淀、积累从而形成新的存量,可以说有一种“黑洞效应”。因为,存量的存在代表着一种资金分配格局,不改变这种格局,增量的投入必然要到原有的存量分布。像现在许多半死不活、靠银行“输液”维持的企业,说明不改变存量,增量的优化也不可能实现。多年居高不下的银行不良贷款说明这种金融风险机制仍在起作用。

②非彻底性。国企问题一直是块硬骨头。渐进性改革的做法试图先靠银行供应资金养活企业,再逐步在企业内部进行改革。问题在于,不割断资金供给的脐带,国企改革只能是非彻底的。反而,企业不破产,工人要吃饭,不得不发放“安定团结”贷款等,却又形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近年来,资金供给逐步卡紧了,失业问题却变得严峻了,于是资金供给现象又有所回归。其实,这是社会风险与金融风险的问题,若不供应资金,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增多,成为社会风险;若供应资金,银行不良贷款堆积,形成金融风险。应当看到,由于金融现代社会的核心地位,金融风险的累积、爆发更是一个深远的社会风险。对于目前面临的失业等社会风险,只能忍住“阵痛”,通过改革的彻底化来消除。中央已经决心三年解决国企问题,既应当有这个信心,也应当注意到,多年积累的风险会在此时释放,所以当前应当特别防范这种由于改革不彻底,旧体制的回归而形成新的金融风险。

③滞后性。渐进性改革被描述为“摸着石头过河”,这也带来一个时滞问题。即由于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发展留下的制度性真空而造成的金融风险。“打擦边球”是中国金融实际工作中一个常用名词,这也就是在风险约束和监管滞后中走钢丝。这类金融风险虽然存在,但影响并不长远,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制度的完善,是可以消除这种金融风险的。

由于制度性金融风险是中国特有的,其传递途径也就限于国内。这种金融风险传递的特点在于其传递速度慢、范围不广。因为它产生于旧的制度安排,旧制度是一种纵向体系,不具有横向流动性。因此,更多地表现为金融风险的积累,而不是扩散性的传递。

尽管制度性金融风险传递性不强,但对中国体制改革的深化却影响深远。因为,这种金融风险的释放及疏导就涉及到谁来承担改革成本。旧的制度代表着一种利益分配格局,要防范、化解这种金融风险就必须打破原有的格局,这就必然冲击既得利益者,矛盾的激发会阻碍改革的深化。比如说,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就联系到国企改革是否顺利完成,而国企改革最头痛的是失业问题,即如何对待既得利益者——国企工人。目前,这种阻力和难度越来越大,可以说,制度性金融风险必须靠深化改革来化解,但它的存在又影响、加大了改革的难度。

三、市场内生性金融风险——中国与西方国家共有的金融风险

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国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尽管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差异而在具体运作方式上有所不同,但究其根本是一致的,即要由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由于现代市场经济是以金融为纽带联系的一个整体系统,在这一系统中,社会经济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当然也包括金融部门自身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都汇集表现为金融风险,然后再反馈影响到经济发展。这一金融风险机理可以图示如下:

金融部门的经营问题及

——产生→金融风险

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反馈影响→经济的发展

究其原因的不同,上示金融风险机理可为以下几种具体的形式:

1.泡沫经济——实物经济与符号经济的背离

在现代金融经济体系中,金融流通的相对独立化,形成实物经济逐步脱离的符号经济(货币经济)。经济金融化程度越高,符号经济与实物经济的背离也就越大。诺贝尔奖得主阿莱把近来世界金融体系发展趋势说成是“发疯”。他认为,世界经济已成为“赌场”,在其中每日金融交易与实物交易有关系的不超过2%。大量的纯粹“虚拟的”金融资产无法控制的增长,结合整个世界的真正物质生产的停滞,已经造成全球金融崩溃的条件。不管这种比喻是否夸张,一个事实却是:货币媒介商品流通的功能正在被削弱,而“货币是流通轮毂,是商业上的大工具”(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轮毂脱离主体的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在实践中,这种实物经济与符号经济的背离所产生的主要表象就是“泡沫经济”。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逐渐松懈,而资本在逐利的天性下纷纷涌向股市、房地产等投机性市场,金融资产的现实价格在“钱炒钱”的纯货币交易下短期内迅速上升,与其所实际代表的基础价值之间的偏差幅度越来越大,金融资产在虚拟的价格高位所蕴藏的“势能”就形成了金融风险。一旦缺乏新资金的注入,甚或种种风吹草动导致市场投资者信心减弱,高势能位的不稳定平衡将被破坏,金融资产价值规律将迅速向基础价值回落,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最主要的资金注入者,也成了首当其冲的金融风险承担者。特别是,价格的回落往往以一种聚变式的连锁反应进行,其速度大大快于价格上升时,因此,“泡沫”不是慢慢缩小,而是破裂,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狂跌,形成金融机构的大量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资金不能回收,形成呆帐、坏帐,纷纷破产、倒闭,进而影响到企业部门,经济由此衰退。

这种由泡沫经济导致的金融风险恐怕是世界各国一大共同的隐患。不仅包括西方国家,也包括中国。

西方国家中最典型的是日本。在其泡沫形成期,日本的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业提供大规模贷款。1989年,银行贷给房地产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12.1%,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房地产贷款约占40%,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80%来自于银行。到泡沫破灭时,投入房地产的贷款因资产价格下跌无法收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总规模达50兆日元,相当于这一经济大国GDP的10%。如此巨额的“不良资产”导致金融机构相继破产,从小信用社到大银行。甚至在1997年3月,名列日本前20家银行的“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也因其三家子公司破产而濒临倒闭。

在中国,泡末同样存在,如海南、北海房地产泡沫,股市泡沫等,之所以未形成较大的金融风险,是由于政府及时“刺破”泡沫,未任其膨胀、破灭。如1992-1994年经济过热,其中包含较大泡沫成分,经过1995、1996年卓有成效的宏观调控而得以化解。但在中国经济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泡沫,即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泡沫。多年来,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主要是粗放型增长,主要依靠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来维持,一旦要素投入的边际报酬递减或要素投入难以为继时,经济增长开始减缓,由于经济增长的后继乏力,使大量资本只能流入金融市场逐利,于是泡沫开始生成,金融风险开始积累。应当看到,目前中国经济中已开始出现这种迹象:由于经济启动乏力,缺乏投资热点和投资机会,同时,产业结构老化,有效供给不足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缺乏消费热点,所以,无论是有盈余资金的企业还是居民个人都将资金投入广度和深度都有限的金融市场。中央一再强调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就是要防止这一泡沫的形成。但要从根本上避免,还是必须加大对人力资本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尽快完成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市场投机与游资冲击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者之一——索罗斯,得手后留下一句话“给市场留下投机的空间是各国政府的错误”。这也向市场经济提出了一个悖论:市场机制是必然有投机空间的,而大规模的投机又冲击危及市场机制的安全运作。因为市场机制本身就是一个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自动调节过程,即使是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也将是缓慢的,因此不可避免地留下投机空间。而现代各国市场经济大都是或多或少地混合了国家宏观调控,其投机空间更加明显。问题在于投机力量是如此强大,一旦进入合适的投机空间,其破坏力也是巨大的。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现在全球游资总共有7万多亿美元,其中每天有1万亿美元在流动,而且这一数字仍在扩大。游资的本质是投机性的,它的手法不外是短期内的低进高出或高出低进。于是,金融资产的价格,如股价、汇价,在游资的操纵下短期内暴涨暴跌,人为地形成了金融风险。特别是由于金融工具的丰富及投资技巧的熟练,游资往往通过杠杆操作而产生扩张效应,其破坏力更大,金融风险往往发展成金融危机,如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都有游资的影子。有人因此提出一个问题,即目前的金融体系是否是完备的?(郑京平,1998)。其中关键的一点是:投机资本运作时,其风险与收益是否是相对称的?如果不对称,那么多余的风险只可能由金融市场来承担,于是微观层次的金融风险扩展为宏观层次的金融风险。应当说,游资只是在投机空间中,遵循游戏规则地运作,但它不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是操纵者。市场中出现的投机空间本身说明经济体系运行中的非均衡状态,是不稳定的,而游资的冲击更加剧这种不稳定性,甚至破坏经济体系的运行。因此,作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游资的冲击力的破坏不可小视。遗憾的是,对于这一类金融风险,目前并没有有效的预警、缓冲手段,只能任游资继续兴风作浪。

在西方国家,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是游资引发金融风险直至金融危机的一个列子。欧洲货币体系的联动汇率制度把疲软的英磅、里拉等捆绑在坚挺的马克上,这些软货币的高估为投机游资留下一个操作空间,最终英磅、里拉狂泻不止,被迫退出欧洲货币体系,其后遗症甚至影响到今后欧元的运作。

在中国,相对而言,游资的冲击所造成的金融风险尚处于潜伏期,部分原因在于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开放,能有效抵御国际游资的冲击,再者,国内通讯相对不是很发达,游资流动性较弱,不易形成巨大的冲击力。而且,国内缺乏专业投机人才,由于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不完善,投机的操作手段有限,因此,短期内投资尚无法兴风作浪。然而,应当看到,上述因素迟早要变化的,资本市场终究要开放成国际化,投机操作将趋于专业化。据估计,目前国内游资总额近3000亿元,相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而言,这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目,而且,由于在“一国两制”下,中央政府对香港所负的单向责任,使国际游资的冲击很容易通过香港金融市场波及到国内的金融市场。这次国际游资对香港的冲击无功而退,但其对中国的震动却也是不小的。那么,当前述因素变化了,下一轮冲击后果会怎样呢?发生在中国国门边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展示了游资能带来的巨大的金融风险,值得我们深思并汲取教训。

3.金融机构的内在不稳定性

金融机构一个较为本质的特征在于,一方面是作为借者的集中来汇总各部门盈余资金;另方面是作为贷者的集中来将资金投放到其他部门。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正是这种双重性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

从作为借者的集中来讲,金融机构把对零散资金供给者的流动性负债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其稳定性在于资金供给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一旦某种意外使得提现速度加快,就将引致挤兑风潮。单个的资金供给者加入挤兑行列时,正是一种“囚徒困境”行为,个体的理性行为结果是集体的非理性,从而破坏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引发金融风险。

从作为贷者的集中来讲,金融机构要保持其资产质量,必须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关系。但事实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这一点很难实现,反而产生逆项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那些在经济繁荣时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往往包含较高风险,而金融机构的管理者总是会偏向这类高风险项目,企图获得高收益来证明自己的工作业绩,而忽略其中的高风险。风险的积累导致资产质量的下降,又反过来引发新的风险,即前述金融机构负债类风险。

这种源于金融机构的内在不稳定性的金融风险机理可以从密斯肯定义的“所谓金融危机就是一种因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变得太严重以致于金融市场不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导向那些拥有最高生产率的投资项目而导致的市场崩溃。”(E·Mishkin,1991)

在西方国家中,九十年代初美国银行业危机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受七十年代金融创新浪潮的影响,美国银行业传统业务盈利水平较低,于是,其经营方向倾向于高风险项目。对国外,资金投向于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当时经济表象繁荣的国家,到八十年代,风险开始显露,持久的拉美国家债务危机使得美国银行业损失惨重。到1990年,其对外国政府贷款中坏帐比重达21.05%。对国内,美国银行业盲目乐观地卷入当时的企业兼并浪潮,为所谓“高负债收购”提供大量贷款,似乎收入颇丰,实际上导致资产质量急剧下降。到九十年代初,随着浪潮的平息,礁石露出水面,苦果难咽。由于资产质量下降,亏损严重,引起挤兑、提现,很快就形成大量银行的破产,1990年破产180家,1991年破产108家,1992年破产100家,甚至导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原有保险金储备几乎用光,存款保险制度濒临崩溃。这是一个惨重的教训。

在中国,这类金融风险同样存在。如1988年,受高通涨率的影响而发生的挤兑,甚至变成现实的区域性金融风险,即海南信用社倒闭风潮,小小信用社能有几个亿的资金,而资金运用渠道有限,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可避免的投入到高风险项目,终至风险爆发。同样是切肤之痛,实在应当痛定思痛,提高警惕。

由上可见,市场内生性金融风险的传递途径有两条:一条是国内的传递,由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紧密的财务联系,某一家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或破产、倒闭将传递影响到与其有业务联系的其他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就是通过一种乘数效应扩散传递。另一条是国际间的传递,由于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一个巨大的市场中联系日益紧密,资本流动的阻碍越来越小,单个国家很难有效地控制资本的流动,金融风险也就随之从一个国家传递到另一个国家。有鉴于此,最早提出金融自由化的麦金农近年也开始修改自己的主张:自由化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自由化过程中严格的金融控制是十分必要的(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过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

市场内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也存在两个层次:在金融风险的潜伏期,往往促进经济的表面繁荣,此时,资金流动迅速,供需两旺,经济发展快,但这将推动预期逐步偏离实际;在金融风险的释放期,却往往导致经济的停滞甚至衰退,因为金融风险的释放也就是市场力量将预期拉回实际的过程,从前高估的预期被显露出来。为疏导风险,预期将被调整,金融机构将采取稳健的经营,对企业的资金需求将会严格控制,于是企业的发展减速。如果这个释放过程是缓慢的,整个经济就表现出停滞状态;如果这个释放是爆发的,即金融风险变了金融危机,整个经济就将陷入剧烈的衰退。

四、结束语

金融风险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现象,每一个风险都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综合因素的作用。本文以上的分析,旨在从一个普遍联系的网中抽出两条主线来串接其他因素,以此说明中国现阶段的金融风险机理。这两条主线,一条就是制度性金融风险,另一条就是市场内生性金融风险。对于前者,我们相信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其起作用的制度基础消除后,这类风险是可以避免的,因而是暂时的,相对的。目前改革的成效已经让人欣喜地看到这种趋势。对于后者,它与我们追求的事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始终会是相依伴随的,因而是长久的,绝对的。从长远看,我们更应关注这类金融风险,及时地监控,采取措施疏导、化解,防止其积累、爆发性释放,真正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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