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重组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分析

企业资产重组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分析

刘雅琴[1]2001年在《企业资产重组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指出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明确建立了我国国有企业以现代化制度为目标,以多样化形式为途径的改革思路和方向,肯定了股份制对公有资本的积极作用,这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国企改革股份制的推进,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得到了空前发展,企业购并、资产重组行为在国有资本市场越来越普遍,对我国国民经济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整体上增加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中,企业购并及资产重组行为可谓是方兴未艾,如火如荼。利用证券市场融资和实行资源化配置已成为我国企业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 本文主要对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资产重组及购并的模式、交易主体、交易理论、购并动机、操作实务、理论应用及实际意义进行探讨和分析,其目的在于寻找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进行企业重组及购并有效方式、企业重组购并中所需解决问题,并结合重组购并理论对我国证券市场中发生的一些重组购并案例进行剖析。全文基本结构如下: 在第一章导论中,通过对企业资产重组产生的经济背景及现实意义的分析,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中企业资产重组实践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作用,提出了本文写作动机。在本文第二章中,着重讲述了企业资产重组的涵义、内容、主要理论依据,并系统地分析了我国企业进行重组的动因。在第叁章对我国证券市场中企业重组内容、操作方式、意义和实务进行剖析,阐明了证券市场与企业重组关系,并对我国证券市场中企业重组实际操作进行了归纳和研究。在本文第四章指出我国证券市场中企业资产重组存在的种种问题,并根据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对98年底通过的《证券法》和近期出台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有关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购并重组规定的变化,分析、展望我国证券市场中企业购并与重组的新特点和加入WTO 后的发展趋势。 证券市场中企业资产重组行为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它自 身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特点,在99年企业资产重组义面临着新的发展,中央有关部门提出 的引入外资实力企业参与国内企业的资产重组又为我国企业资产重组增添了新的形式和内 容,揭示着企业重组的国际化趋势,而《证券法》及相关规章的实施也将使上市公司资产 重组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发展。随着中国如入WTO的步伐加快,企业资产重组也将 发生新的演变。这些都将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重组中新的课题,仍有待我们作进一步研究和 探索。

李世鹏[2]2004年在《资产证券化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研究》文中提出资产证券化指的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收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但目前证券化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抵押债券以外的非抵押资产的证券化领域,并发行了以资产支撑债券ABS为主的证券化品种。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可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金需求旺盛与资金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的经济正迅速与国际接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如何利用西方发达国家今年已经发育成熟,而对于我们确是崭新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来为国民经济建设筹集资金以加速缩短我国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问题,确实摆在了我们面前。 本文应用博弈论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历史原因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现阶段实施证券化的设计方案,并根据上海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现状设计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模型;同时通过对中集集团发行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案例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大型国际知名企业也可实施证券化观点。

苗纪江[3]2005年在《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资产证券化作为以资产预期收益为导向的融资方式,是当今最先进的融资技术的创新,这一融资工具从理论到实践都得到各个应用国家的丰富和发展,优化了金融市场上资源的配置,是市场机制在金融市场上深化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更富有效率的融资方式。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瓶颈”;与此同时,投资者手中的巨额资金找不到投资渠道;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了巨额的呆、坏帐,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生存能力,流动性危机使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基础遭到破坏。 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原始权益人(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在资本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如何将资产证券化这样一种有效的融资工具,介绍并应用到我国因资金短缺而制约其发展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是亟需研究和实施的重要课题。为使这项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早日实践作好理论准备,提供理论依据和可操作的模式。 论文以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为研究主体,采用理论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多个层面对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作了研究。理论框架主要分为四个核心部分:一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与原理;二是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经济学分析与效用分析;叁是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四是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相关问题分析。 在此理论框架下,论文用案例分析法和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对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了全面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分为:对中国实施城市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分析;对深圳珠海大道、香港“五隧一桥”的资产证券化的经典案例研究;对中国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四种突破模式研究;对上海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利用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探讨,以及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研究表明:资产证券化作为国际上先进的融资工具,运用了资产证券化融资中独特的资产重组、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等手段,与国内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优质资产相结合,发行以基础设施的稳定、持续收费为基础的证券,是当前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有发展前途的融资方式,在资本市场会受到投资者的广泛欢迎。 论文的主要工作如下: 1、探讨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研究体系。对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基本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适合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设施资产的类型,对资产证券化产生的理论假说与效用作模型分析,并对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相关问题以及融资的风险进行研究; 2、结合案例分析进行实证研究,探讨在我国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突破模式; 3、对开展我国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4、探讨适合资产证券化的上海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对上海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和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和分析。 论文研究目的和应用价值是:通过对资产证券化理论的研究,为在中国国内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实践模式,为国内证券化本土的实践探索一条可行的道路。 论文的创新之处: 1.首次将资产证券化(ABS)这种融资方式全面、系统地介绍和应用到基础设施领域,对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作了系统研究,构建了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研究体系,比以往的研究成果更深化,更有实践指导意义。 首先界定了适合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设施资产的类型,其次建立和明确了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核心原理和叁个基本原理,再次对资产证券化产生的理论假说与效用作了模型分析,并对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相关问题以及融资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了国内实施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与配套措施的建议,首次全面建立了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比较完整的研究体系。2.首次提出在在中国基础设施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四个突破模式,并提出制订特别法《资产证券化法》的建议。 突破模式Ⅰ:信托模式。信托投资公司作为SPV,即SPT 突破模式Ⅱ:中外合作经营模式。组建中外合作经营公司,由外方组建SPV 突破模式Ⅲ:海外SPV模式。“基础设施收费模式”+“海外SPV” 突破模式Ⅳ:国有独资SPV模式。成立以国有独资形式的SPV 这四种突破模式,解决了在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和金融制度下,如何使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所要求的财产隔离机制完全符合其运行的本质要求,使其成为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现实和理性选择。 建议:制订特别法《资产证券化法》 突破了制约中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障碍,这种设想如能得到实施,将减轻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的压力和提高我国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 3.首次对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具体案例进行了的系统分析和评价,总结出了经验、教训、启示,使论文研究具有坚实基础,提高了论文成果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国内实施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和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 4.首次提出上海适合证券化的基础设施存量与增量资产范围,并对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企业运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设计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上海尽快利用这一金融创新提出配套建议与设想。

危凤[4]2009年在《杠杆收购: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文中研究表明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公司收购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向银行或投资者融资借款来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的公司并购方式。它可以使得有效率的小企业能够利用这种手段实现对大企业的兼并,产生“蛇吞象”效应。杠杆收购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美国的第四次并购浪潮中大行其道,极大的活跃了美国的资本市场,为美国经济的繁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当前,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我国企业和产业的可持续竞争力,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十一五”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而要提升我国企业和产业的可持续竞争力,靠单个企业的自我积累是不够的,关键是要凭借市场的力量来推动。随着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全流通市场的形成,越来越多的杠杆收购将进入我国市场。因此,研究杠杆收购在我国这样一个欠缺市场化融资环境和有效公司治理的新兴市场中,能否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通过介绍杠杆收购的相关概念、杠杆收购出现的背景以及杠杆收购收购的一般运作程序入手,使我们对杠杆收购这种特殊并购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次,再通过对杠杆收购的理论和在我国发展的现实分析,阐述了杠杆收购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和必然性,杠杆收购的理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几种支持杠杆收购的经济理论,现实分析部分则从我国的现实环境入手,说明我国发展杠杆收购的条件已经成熟;最后,通过分析杠杆收购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指出杠杆收购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目标企业的选定难、收购定价偏低、以及融资渠道和退出机制狭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发展杠杆收购的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本人对杠杆收购这种收购方式的在我国的发展研究,能给理论界和企业界带来一些启示。

于宝亮[5]2017年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风险化解》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我国商业银行结束了长达十年(2004-2013年)的“黄金增长期”。在经济增速下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宏观信贷投放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利润增速明显放缓,信贷资产质量下滑、存量信贷资产亟需盘活、传统盈利模式日渐式微、对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均构成挑战。2012年,我国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被认为是我国商业银行“盘活存量、化解不良”的重要工具。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为系统深入地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关问题提供了实践基础。本文研究的问题是:我国商业银行是否有动力、能否有条件充分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工具解决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具体可以分解为两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第一,我国商业银行在自身具备何种条件时,会倾向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第二,我国商业银行在试图利用证券化方式化解风险问题时,需要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具备哪些必要条件?而商业银行自身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信贷资产的供给者,应该重点发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向是什么?本文以我国201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的经验数据为基础,通过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和Tobit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决策和规模的驱动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这些因素包括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增长率、非利息收入占比等反映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指标。总体来看,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增长率和非利息收入占比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行为的驱动作用显着,银行存款规模也和信贷证券化行为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同时,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性质和规模的差异性,本文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进行了分组研究。实证结果显示,与中小型银行相比,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内生动力相对不足,其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行为更多是由“外部政策驱动”;而中小型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解决其面临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问题的内生动力比较强劲。针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所表现出的差异,本文给出了可能的解释。同时,本文进一步地提出,除了完善市场和监管环境之外,我国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产品供给端,应着力发展的两个证券化方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和不良贷款证券化(NPLS)。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应发挥住房贷款规模和信用良好的优势,前瞻性、大规模地开展MBS,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提供优质、安全、标准化的证券化产品,增强市场的流动性,为市场持续发展构建稳定“底部”。中小型商业银行则应充分利用其灵活优势,发展不良贷款证券化,进一步丰富证券化市场的产品供给,构建各类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多层次证券化市场。

桑晓靖[6]2004年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经营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既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竞争实力,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因此,舍去对企业经营机制的研究,任何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研究都是不全面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机制具有企业经营上的高风险性、人力资本的决定性、经营策略的阶段性、对信息的高度敏感性以及与农业、农户的密切相关性等特点。以此为基点,本文从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现状出发,在借鉴国外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农业高新技术运作经验的基础上,首先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通过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经营机制的理论透视,抽象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运作方式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特性,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依据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扩展期和成熟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从经营机制的机理和经营机制的构建两个视觉,分别研究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机制、技术创新机制、激励机制和资本运营机制。第叁,由于风险防范问题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都是至关重要的,因而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可以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行和持续经营,因此文章最后对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研究。  第一章,导论。阐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提出了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第二章,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经营机制的理论分析。本章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自然性、关联性、周期性、弱质性企业构成要素的特质性及核心人力资本的约束性等特点出发,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划分为直接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间接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此基础上,将企业经营机制归纳为实体类机制与附着类机制。实体类机制包括目标机制、生产要素组合机制、经营过程运转机制,是经营机制的“躯体”;附着类机制由决策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发展机制构成,成为经营机制的“神经”。      第叁章,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机制。本章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密集性和技术密集性的特点出发,首先分析了企业融资机制的本质就在于利用融资工具疏通社会资金向企业投资转化的路径,以筹集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巨额资金。其次,阐述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与资金供给特点,选择和培育不同类型的融资供给主体,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融资方式吸引资金,引导他们向不同成长阶段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所需资金,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融资机制。最后,论述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风险资本投资、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以及在二板市场上融资的具体对策。 第四章,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运营机制。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战

王涛[7]2003年在《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中定位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是关于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角色、问题与对策的研究。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从研究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入手,对我国企业并购的现实状况与特征进行实证性描述,阐明投资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及参与并购业务的必要性。然后对照西方国家现代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运行模式,考察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行为过程,分析其角色的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最后得出结论。研究结果表明:1. 当前我国企业并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从并购的动机看,中国企业的兼并与收购偏离了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 2)从并购的主体看,我国政府的积极参与与组织,使我国的企业兼并与收购带有浓厚的政府行为色彩。3)从并购的类型看,西方企业的兼并与收购方式多样,有横向并购,有纵向并购,还有混合并购,兼并与收购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现象非常普遍。4)从并购的法律监管看,我国的企业兼并与收购缺乏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环境。5)上市公司的并购活动具有明显的周期性。6)传统行业的并购交易量较大。2.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上的高级中介机构,是资本运营的设计师、组织者、金融工程师。它以各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是其他任何中介组织不可取代的。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在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投资银行参与我国企业并购,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企业并购中存在问题。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中主要扮演收购经纪人和财务顾问的角色,主要为并购方代理策划或为并购方代理实施反收购措施,参与并购合同的谈判,确立并购条件,协助并购方筹集必要的资金。现代投资银行在我国企业并购中基本发挥了叁大功能:(1)帮助企业选择收购方式,充当财务顾问;(2)确定兼并收购交易价格;(3)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基本起到了两大作用:在当前金融环境下为企业并购重组拓展了空间;其次,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3. 目前中国的投资银行参与企业重组并购的突出问题是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参与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服务质量也普遍较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 投资银行中的并购业务在中国属新兴行业,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2)政府行政干预过度;3)投资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发展并购业务;4)从事并购业务的投资银行机构普遍弱小,竞争实力严重不足;5)缺乏有效资金支持,无力运作并购重组;6)投资银行人员的协作性较差;7)投行缺乏行业和客户数据库。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产权不清晰。企业产权界定不清,难以塑造企业兼并和产权交易的主体;产权不明晰,股权不平等,阻碍了产权的转让和交易,也严重制约了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二是缺乏有效的市场环境。第一,资本市场规模偏小,阻碍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第二,其它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中国的发展尚不充分,限制了企业并购的落实,缺乏支持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各类专业机构。第叁,微观基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大量企业仍存在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第四,社会保障机制,人才流动机制等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加<WP=3>大了投资银行参与并购的难度及经营成本。叁是投资银行融资困难,金融工具少。券商融资限制过多。为并购进行的融资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即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及发行企业债券。但这3种融资渠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四是法制不健全,交易不规范。证券市场的法规系统还尚未完善,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立法相对滞后造成并购行为不规范。4.为解决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障碍,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改革现行产权制度。1)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到实处2)解决国有股流通问题3)明确国有股权代表。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市场环境。1)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微观基础,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扩大股份制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2)规范发展证券市场;3)继续规范和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4)严格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叁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政府应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正确的作用,起到引导、协调、监督、信息中介的作用,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应修改原来的《兼并收购条例》,《上市公司管理条例》等法规,应加快配套法律的立法研究和制订工作,比如制定《投资银行法》、《兼并收购法》等。五是通过增资扩股、参与同业拆借、国债回购等途径拓展券商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创新。六是提高投资银行自身并购服务水平。1)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财务顾问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体系中的地位;2)实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报告制度;3)制定证券公司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收费标准;4)将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作为考察信誉主承销商制度的一项内容;5)明确业务定位;6)加强

黄勇[8]2008年在《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探讨投资银行业务的管制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投资银行业务,其理论本质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对投资银行业务活动进行管制。资本主义信用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从直接信用到间接信用再到直接信用这样的辩证发展过程,遵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规律。投资银行业务是资本主义信用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即“资本信用”阶段的必然产物。“资本信用”是对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扬弃,是经济主体在相互的经济联系中建立起来的以货币资本为信用对象的直接和长期信用关系。投资银行业务的理论本质是资本信用这一经济关系的物质载体,其内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反映资本信用这一直接信用关系的所有经济活动。正因为投资银行业务代表着信用发展的高级形式,那么它成为当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处于金融领域核心地位的业务活动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为什么要对投资银行业务活动进行管制,即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管制的必要性来源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从理论上来说,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的必要性源自于经济管制的必要性和金融管制的必要性。经济管制必要性的理论解释最初来源于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均衡理论论证的批评;随后,“市场失灵论”成为证明政府干预合理性的主流解释;公共利益理论以市场失灵论为基础,在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保护者这一前提下,论证了管制的必要性。市场在实际经济运行中的种种缺陷使得经济运行并不能达致所谓“帕累托效率”状态,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要由政府管制来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市场缺陷的存在只是为引入市场以外的力量提供了可能,它既包括政府的力量,也包括第叁方力量,而之所以要有政府管制来承担解决市场缺陷问题的主要角色,这是由政府所处的特殊地位和其较之于第叁方力量的优势决定的。经济管制和市场机制以及其他分力一起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合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袭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论观点,金融管制的必要性理论上来源于金融市场存在着缺陷。金融领域的特殊性也决定了金融市场存在的缺陷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缺陷的特殊性,实行金融管制的必要性可由金融市场缺陷的一些特殊方面来加以说明。另外,除政府管制以外的第叁方力量在解决金融市场缺陷方面的不足使得金融管制政策的实施尤为必要。从实践角度来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当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在金融领域起着举重轻重作用的环节,对它的经济管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比如,证券类业务管制的必要性直接来源于弥补和矫正某些证券市场失灵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证券市场的外部效应以及证券经营机构过度集中而可能导致的垄断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业务进行必要的管制源于维护和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的需要、保护中小企业利益和保障社会公正的需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限制投机性并购行为的需要以及保障国家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需要等方面;创业投资业务管制的必要性在于促进市场参与主体规范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投资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使得闲置资本和管理资源等真正投入到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利于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项目和创业企业中去,从而将经济部门推进技术进步与金融部门保障支持有机结合起来;资产证券化业务管制的必要性表现在防范风险,促进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打击欺诈行为,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等方面;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为了规避风险而设,但自身却又具有高风险的本性。这一互相矛盾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管制,以控制交易风险、确保金融稳定和安全。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程,可以把投资银行业务分为叁大类,即证券类、创新型和引申型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类投资银行业务是最基本的资本信用活动,其他两类是资本信用活动在资本市场发展成熟后的创新和派生。这叁大类投资银行业务的含义、主要经营主体、经营特点等各有不同,其各自的管制原则也各有侧重,论文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了当前中国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的必要性、管制目标、管制主体、管制对象和主要管制内容。另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在对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的管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管制制度。对其进行分析和比较,可以对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的改进和提高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以及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比如,在证券类投资银行业务管制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强化管制的法律手段,淡化行政手段;要从管制的行政化主导转向市场化主导;要建立和强化对管制主体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加强证券类业务的自律管制等。在企业并购业务管制方面,要以反垄断作为企业并购管制立法的基本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积极完善相关企业并购管制的法律、规章,建立一套全面而系统的企业并购管制法规体系;要建立一个独立而权威的管制执法机构;要从本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制定企业并购管制的原则和政策等。在创业投资业务管制方面,要完善创业投资业务管制的有关立法;要尽快制定一套科学界定高科技企业的标准和办法;要贯彻适度管制原则;应充分重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等。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管制方面,应以资产证券化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促进商业银行在创新金融业务中保持审慎经营;要致力于建立证券化操作的统一准则和最低的管制标准;应注重对证券化风险暴露进行资本配置的风险敏感度,根据风险程度不同,规定区别性的资本配置要求等。在金融衍生产品管制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贯彻功能型管制原则,加强各管制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相关机构的自律功能;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信息披露方面的管制制度建设等。最后,论文对中国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管制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思考和总结,并提出对改进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的政策建议。监管当局应该认识到,资本信用是否定之否定规律作用于信用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随着资本信用的触角伸向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已经不可能再局限于传统的证券公司或所谓“投资银行”(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的经营范围内。其他市场主体在资本信用的牵引下,自然会成为资本信用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成为投资银行业务活动的参与者。因此,在投资银行业务的管制方面,与其堵,不如疏,以疏代堵应该成为投资银行业务管制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另外,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的改进应该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即针对不同投资银行业务的不同经营特点,有区别的采取不同的管制政策。具体来讲,对于那些业务开展已经较为稳定、市场容量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投资银行业务,比如证券类业务,就应该切实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原则压缩行政管制权力,缩小行政管制的范围,更多的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机制来达到行政管制所想要达到却力不能及的目标;对于那些并不涉及公众投资者、不会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危害的投资银行业务,比如创业投资业务,更不应该以行政管制为主。除了必要的报批和登记手续外,行政管制措施完全可以全部退出,代之以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制,而政府部门只针对行业协会履行管制职能。这样才有利于发挥创业投资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对于那些具有高风险特点、有极大可能对金融系统甚至国民经济体系造成潜在冲击的投资银行业务,比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不但不能削弱行政管制权力,反而要切实加强相关行政管制主体建设。

王迪[9]2013年在《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研究》文中指出作为一种起源于美国的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在短短的3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熟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现在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中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重的第叁大主流融资工具。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比较滞后,但在学习和借鉴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发展方式。本文正是在我国现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方式基础上,着重研究企业资产证券化方式在中小企业证券化融资中的应用。并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难以独立担任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现实,提出了具有创新形式的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出发,并结合资产证券化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和实践历程,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通过对已有文献的综述,明确了本文研究的重点和落脚点。第二部分,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明确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流程。第叁部分,通过对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介绍和对江苏吴中集团具体案例的分析发现,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具有诸多优势,能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用。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中小企业进行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可能存在的障碍,然后在试图解决这些障碍的过程中提出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方式,并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为例,研究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过程。第五部分,针对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实践流程设计中存在的难题提出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联合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建议对策。

夏蜀[10]2001年在《银企债务重组:制度分析与金融解释》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银行累积了巨额银行不良贷款,国有企业高度负债。这 一问题已成为中国改革进程中牵动全局的关键性问题。而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更进一步 增强了中国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紧迫感。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旨在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债以转股为核心 内容的、大规模的银企债务重组工作全面展开。 本文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金融市场理论,讨论和分析在此宏观背景下的银企债务重 组有关问题。论文的总体思路是,一方面,用制度分析的方法研究银行问题、企业问题和经 济金融体制格局。先从银企债务的投融资体制扭曲和产权软约束两大成因入手,提出以债转 股为主要内容的银企债务重组,其实质问题是产权制度的重组和公司机制的重组。重组产权 制度,包括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和国有银行产权制度两个方面的重构;公司机制的重组,既要 进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也要对公司的融资机制进行转换。另一方面,运用金融经 济学的有关理论解释债务重组中金融机构运作、资本市场功能、股权变现、金融工具创新等 问题。这两方面的内在逻辑关系是,中国的银企债务重组的最深层的目标是通过债务的转换、 处置,来解决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产权不完整的顽症。而解决的途径就是走制度创新的路 子。与此同时,实现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的基本条件,却是债务在避免“道德风 险”、“赖帐经济”的前提下得到切实有效的转换、处置,而有效处置债务必须依靠资本市场, 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服务。全文由6章组成,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导言。介绍本文的研究立题背景和意义,分析本题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目前 开展此项研究的难点,确立本论文的研究方法,设定本文的研究范畴,并提出全文的基本结 构安排。 第二章回顾与评价银企债务重组问题。本章先从横向方面考察了世界范围内的银行不良 资产处置情况,吸取其中成功经验,为我所用。其次,从纵向方面介绍了我国金融界、理论 界主流的四种思路,并对此进行评价。最后通过回顾计划经济时期、转型时期国有银行与企 业的关系,阐述财政体制中的资本金制度的缺陷、投融资制度与国企负债形成关系,以及论 证银企债务性质,从制度的层面探究了我国银企债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指出投融资体制扭 曲和产权软约束是导致累积国有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最重要的因素,而这正是构成了本文对银 企债务重组进行制度分析的逻辑起点。 第叁章对银企债务重组中金融运作的若干关键问题进行解释。在第一节分析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的模式与性质。通过对其基本运作模式概述,使人们对AMC这个全新金融机构有一 全面了解,对债转股流程有一清晰轮廓:通过对其属性的分析,为下一步对银企债务重组进 行制度分析,把握AMC的未来运作方向提供理论基础。第二节讨论的是资本市场在银企债务奎纠中的功能。尽柠对银行不良资产是要靠政府财政投入,但无论从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是从愤务重红白自的运作规律,都必须依靠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流通功能、改制功能和开放功能。第二节分析战略投资人的利益所在。AMC的所持股权能否顺利退出,关键一点要看股权购灭者是否能够有利可图,否则股权交易无法达成。因此这节在一开始就把银企债务重组纳入企业并购理论的分析框架中,在此基础上讨论战略投资人的利益。第四节是对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性分析。在可进行债务重组的众多金融工具当中,花较多篇幅单独论述褂“证券化的原因是,不仅在国外的银企债务重组中这个工具有相当成功的实践,更重要的是,资产证券化还具有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减少金融风险的作用,能带来消化不良资产以外的功效。 第四章运用博奕理论分析银企债务重组问题。本章在首先给出博奔基本分析构架之后,着重分别讨论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政府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银行与。 0政府之间的博奔关系,分析各个当事的经济主体在银企债务重组中的利益与策略,最后在关工“道德风险”方面、关于信用与“赖帐经济”之问、关于产权软约束等叁方面得出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五章对银企债务重组进行产权制度。银企债务重组实质上是产权制度的重构,包括银行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两方面的重构。在第一节沿着现状特征——矛盾所在——解决对策的逻辑顺序,讨论了债务重组中关于银行体系方面的产权制度问题,指出多

参考文献:

[1]. 企业资产重组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分析[D]. 刘雅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2]. 资产证券化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研究[D]. 李世鹏.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4

[3].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研究[D]. 苗纪江. 同济大学. 2005

[4]. 杠杆收购: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D]. 危凤. 厦门大学. 2009

[5]. 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风险化解[D]. 于宝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6].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机制研究[D]. 桑晓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4

[7]. 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中定位及对策研究[D]. 王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8]. 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管制研究[D]. 黄勇. 武汉大学. 2008

[9]. 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研究[D]. 王迪. 兰州大学. 2013

[10]. 银企债务重组:制度分析与金融解释[D]. 夏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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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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