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183;内容183;基础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183;内容183;基础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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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经济体制是经济基础、经济内容、经济模式三者的有机统一体。中国既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自然也就选择了反映其本质要求的商品经济内容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经济基础。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基础 经济内容 经济模式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tructure:pattern,content and f-oundation

Tang Shaoxiong Dai Daochuan

(Anhu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30039)(Business School,Shantou University,515063)

Abstract Economic structure is an organic whole of econom-ic foundation,economic content and economic pattern.China hasset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tructure as the objectiveofher economic reform.Accordingly,commodity economy andmulti-plex or pluralistic economy with public-owned economyat its core both of which reflect the essence of thissocialist mark-eteconomic structure have been selected as its economic conte-nt and economic foundation respectively.

Key word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tructure economic p-attern economic content economic foundation

一般来说,经济体制是经济基础、经济内容、经济模式三者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经济基础决定经济内容,经济内容决定经济模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经济内容和经济模式这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构成的有机体。其中,经济基础是经济体制的深层面,经济内容是经济体制的中层面,经济模式则是经济体制的表层面。根据由表及里的原则,我们的分析当从经济模式开始。

一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所谓经济模式,就是经济形式即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模式就是社会经济运行和社会资源配置由市场即价值规律自发调节。中国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自然意味着中国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将以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形式取代由社会计划自觉调节的形式。

价值规律即是竞争规律。竞争表现为部门内的竞争和部门间的竞争和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如果说部门内的竞争直接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那么,部门间的竞争则像一双“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诚然,由于价值规律对社会资源的调节是自发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资源的一定浪费。但是在我国现阶段,这种浪费较之以计划形式配置资源所造成的浪费可能要小得多。因为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受种种条件限制,我们既不可能制定科学的计划,也不可能执行科学的计划,用主观主义的计划来配置社会资源,不仅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反而会人为地造成经济发展的比例失调,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大浪费。与其这样,倒不如由市场自发调节,使国民经济在无序波动中求得一定程度的有序协调发展。这样来看,市场经济模式就不失为我国现阶段较为理想的经济模式。

需要强调指出,说市场模式是我国现阶段较为理想的经济模式,决不意味着可以否定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从根本上说,计划经济是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内在联系着的。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的调节手段,一定的经济调节手段也总是深深植根于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之中的。完善的计划调节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而全面的市场调节则是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我们现阶段之所以选择市场经济模式,是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含有相当多的资本主义因素或成分,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计划经济的条件。至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也可以实行一定的计划调节,那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上垄断统治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的市场自由化向未来社会主义的社会计划化过渡的由此达彼的“中间环节”或“灰色地带”。从常理来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总不能在一个早上从天而降、突然产生,她在旧社会的母体中总得有个孕育过程。如果说我国现阶段由原来的计划调节改为对市场的利用是逆向的,因为实现计划经济的条件尚不具备,那么,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对计划的一定程度的利用,则是正向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已经过分成熟。所以,不能把社会主义国家对市场的利用和资本主义国家对计划的利用说成是与社会制度无关的东西。事实上,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毕竟和西方资本主义有所不同,毕竟要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制度的性质,这正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需要十分清醒把握住的。

二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容

经济内容是构成社会经济的要素。在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社会经济内容的发展依次经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直接劳动产品经济三个阶段。中国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模式,自然也就选择了与之对应的、反映其本质要求的市场经济内容。这样的经济内容,便是商品经济。

在商品经济中,各种彼此独立但在社会复杂的分工体系中又相互依赖全面制约的私人或集团劳动要不断地还原、折算成社会劳动。在不断变动的市场交换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强制的自然法则贯彻下去的。价值不是物,而是由物的外壳掩盖着的社会关系。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论是生产同一种产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还是以使用价值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劳动时间界限,在进入市场交换之前,都是无从计算、无法知道的。私人或集团劳动还原为社会必要劳动的尺度,只有在市场交换中才能自发地显示出来。在市场上,如果你的商品能够与别的商品成交,你生产商品的劳动能够得到别人的劳动来表现,这说明你生产商品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现实地转化成社会劳动,从而转化成价值,你也就获得相应的利益。反之则相反。因为,“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1]。在市场上,如果你的商品能够与别的较多的商品交换,你生产商品所投入的劳动能够得到别人较多的劳动来表现,这说明你的劳动在较高的程度上得到了社会承认,在较高的程度上转化成了社会劳动,从而形成了较大的价值,你也就相应获得了较多的利益。反之则相反。在一定时期内,社会对某种产品的需要量是一定的。因此,你的劳动能够现实地转化成为社会劳动从而转化为价值、获得相应的利益,总是以别人的劳动不能现实地转化成为社会劳动从而不能转化成为价值、不能获得相应的利益为条件的;你生产商品的劳动能够在较高程度上转化成为社会劳动从而形成较大的价值、获得较多的利益,总是以别人的劳动只能在较低的程度上转化成为社会劳动从而只能在较低的程度上转化成为价值、只能获得较少的利益为前提的。这样一来,围绕私人或集团劳动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转化成为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便展开激烈的竞争。在竞争中,任何一方都想保持或寻找有利的投资场所击败对手、发展自己。正是这种激烈的竞争自发地调节着社会资源的配置。可见,市场经济模式所要求的社会经济内容正是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所要求的社会经济内容,正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反言之,正是商品经济内容,才决定着市场经济模式;正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内容,才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经济学界曾有人提出“把计划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之类的命题,这是丝毫没有道理的。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另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2]。马克思的这个表述确切地反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两因素的内在矛盾。凡商品,对于其所有者是价值不是使用价值,对于其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不是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以前,首先必须作为价值来表现;但是,商品能否作为价值来实现,又取决于商品是否有使用价值。而要证明商品是否有使用价值,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通过市场检验。这就是说,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以价值的实现为前提;商品价值的实现,又以其使用价值的实现为前提。正是针对商品两因素尖锐矛盾的状况,马克思才明确地指出:“设想在交换价值,在货币的基础上,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对他们的总生产实行监督,那是再错误再荒谬不过的了”[3]。可见,从根本上说,商品非计划,计划非商品,一旦能够把计划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能够对商品实行计划,商品也就不成其为商品了,而变成了社会直接劳动产品。计划之目的在于保持生产和需要的平衡,一旦实行计划管理,生产同需要直接同一,商品两因素矛盾没有了,哪里还有商品和商品经济可言?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岂不成了空话?另外,从实际上看,如果能够把计划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能按价值规律来制定计划,就可以做到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坚持计划调节,实行所谓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还有什么必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呢?

三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所谓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即所有制关系。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依据的所有制关系。中国既然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要有这样的经济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即所有制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就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商品经济的原因展开了长时间的热烈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后形成了多数人比较一致的主流派观点,即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观点。认为所有权是国家的,经营权是企业的,由此产生了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商品经济关系。并认为,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我们认为,两权分离论的正确与否,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1.所有权是国家的,经营权是企业的,什么权是劳动者的?劳动者什么权都没有,这算不算公有制?难怪工人说,国家是大老板,企业是二老板,工人是大伙计。

2.经营权是企业的,叫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这是否行得通?一旦企业在竞争中破产了,这个“亏”是企业负还是国家负?如果是国家负,怎么谈得上企业自负盈亏?大量事实表明,企业只能负盈不能负亏,有些企业办得不好,负债累累,广大工人眼巴巴地盼望企业破产。这些充分说明,叫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自负盈亏,是不现实的。

3.所有制并非是法律归属关系,而是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关系的总和。两权分开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的权力都是企业的,这是否已经使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4.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中,有些国有企业已经没有上级和主管部门,有的实行国有民营之类的改革,请问,这样的改革是否已使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事实上,我们的改革已经使一些企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理论上不实事求是的原因仍然是受“左”的思想的支配:承认两权分离可以,这样毕竟还是坚持全民所有制,如果不坚持全民所有制,则会被认为是倒退。

总的来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方针,将“左”的一套、将过去超越历史阶段办的事情纠正过来,还历史以本来应有的面目。我国现行全民所有制已大大超越了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从这个实际出发改造全民所有制,应是改革的出发点。要真正认识我国现行全民所有制大大超越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必须正确认识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和科学含义。

一般认为,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其实,这样的认识不够妥当。因为小私有制的本质恰恰如此,这样说划不清公有制同小私有制的界限。我们认为,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不仅在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还在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社会结合。即是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实行社会直接结合,才是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说明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和所有者。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社会结合,说明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和共同所有者。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社会的结合,因为“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被运用起来”[4]。但这种社会结合中的“社会”是资本家的“共济会团体”,不是劳动者自己的组织、自己的社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以劳动力的买卖为前提的,其间隔着一层剥削关系,所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社会结合,不可能是直接的结合,只能是间接的结合。反观另外一种情况:在原始公有制社会,由于劳动者以其自己的组织(原始共同体)为媒介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他们自然会把生产资料看作既是公共的、结合体的,又是个人的、自己的。在这里,公共的、结合体的,同个人的、自己的,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个人把劳动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这是以个人作为某一部落体或共同体的成员的一定的存在为前提的”[5]。由于共同体是劳动者的自由结合体、自己的组织、自己的社会,所以在其中,“各个个人都不是把自己作为劳动者,而是把自己当作所有者的同时也进行劳动的共同体成员”[6]。

可见科学的公有制即是“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或“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7],是一种“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要“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就是公有制,或如卫兴华教授所说的那样,只是公有制的另一种提法[8]。

所以科学的公有制是个人占有同公共占有的高度统一。但这二者的高度统一不是没有条件的。依照马克思的分析[9],这二者的高度统一必须具备相互关联的三个条件:首先,占有的对象必须“发展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对生产工具的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其次,占有的个人必须“获得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再次,占有方式“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得到实现,由于无产阶级所固有的本性,这种联合只能是普遍性的……无产阶级为实现这种占有所必须的毅力得到发展,同时无产阶级将抛弃它的旧的社会地位所遗留给它的一切东西”。显然,在我国现阶段,这三个条件都不具备。长期以来,由于我们扭曲了公有制的性质,将公有制同个人所有制对立起来,完全置占有的个人、占有的对象、占有的方式的高度统一于不顾,用国家政权的力量自上而下地将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起来,实行全国劳动者普遍联合高度集中的全民所有制。这就势必造成以下状况:一方面,劳动者不能以一个“自由个性”参与经济的民主管理,客观上被置于被雇佣的地位,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另方面,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因受各种条件限制(其中包括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人们对特殊利益的追求、信息失真且传递速度缓慢、控制与指挥手段落后等)事事都要管,又事事都管不了、管不好,势必产生官僚主义和瞎指挥。这样,既对经济发展不利,又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处于若即若离、又结合又没有完全结合的不良状态,劳动者自然也就难以把生产资料和产品看作既是公共的、结合体的,又是个人的、自己的,而是看作与己相异的那个“公家”的,任意糟蹋、浪费。这正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公平与效率尖锐矛盾的根源。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良状态,必须采取“卖、改、联”的断然措施,调整我国所有制结构,适当减少全民所有制的比重,相应增加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的比重。

所谓“卖”,就是把那些亏损严重、负债累累、整治无望的国有小企业,卖给集体和个人,同时再发展一大批私有制企业,使私有制比重增加到30%左右。

所谓“改”,就是把以前通过“穷过渡”办法“升级”为全民所有制的一大批中型企业改成集体企业,还其本来面目,并进一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争取使集体经济的比重增加到占国民经济的50%左右。

所谓“联”,就是把与国计民生关系极大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仿照资本主义国家垄断组织形式联合起来,形成若干大的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这样的巨型企业虽然为数不多,但在国民经济中仍占有20%左右的比重。

通过以上的调整,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大致变为国有:集体:私有即2:5:3的比例,公有制仍占70%的比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如能作此"253"的比例调整,无疑会使我国商品经济获得巨大的发展。在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之间、在各集体企业之间、在集体企业同私有企业之间以及各私有企业之间形成广泛的商品交换关系。除了比重很小的全民所有制内部实行等量劳动交换的经济联系,其它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都是建立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纯粹的商品交换关系。所以,我国所有制的"253"结构,是我国商品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一定要从削减全民所有制比重、调整所有制结构入手,试图不触及所有制关系,不调整所有制结构,孤立地改革经济体制是行不通的。兰格采用所谓“模拟价格”和“试错法”,以图在不触及所有制关系的前提下搞什么“市场社会主义”,结果失败了,导致了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就是有力的证明。

既然社会经济基础和经济内容发生了如此巨大变化,那么,社会经济模式也必然随之变化,变成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市场模式,整个经济体制自然也就表现为市经济体制。不过,这样的市场经济体制毕竟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它同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有明显的特点。从经济基础看: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有七成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在公有制经济中,彻底消灭了剥削关系。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可比拟的。从经济内容看:全民所有制各企业是同一个主体,在同一经济主体内部之间的交换并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不是真正的商品交换。这样,在整个社会商品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毕竟有一块非商品经济的“绿洲”。并且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行为,在性质上毕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从经济模式看:全民所有制经济虽然只占二成比重,但因为企业规模大、资金多、技术先进、与国计民生关系极大,可以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有强大的制约力去引导和影响其他经济成份的生产和经营纳入国家宏观目标轨道,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难以做到的。

注释:

[1][2]《马恩全集》第23卷第54、103页。

[3][5][6]《马恩全集》第46卷第105、496、471页。

[4][9]《马恩全集》第1卷第266、74—75页。

[7]《马恩全集》第48卷第21页。

[8]《经济参考》198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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