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演变与新发展_产业组织理论论文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演变与新发展_产业组织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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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M100,M200

一、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的简要回顾

产业组织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特定产业内部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及其内在联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揭示产业组织活动的内在规律性,为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决策依据,为政策的制定者提供政策建议为目标的一门微观应用经济学。该理论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对西方国家产业组织政策的制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活动的加强,国际间产业经济活动准则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由此引起了产业组织理论的一系列新变化。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在发展过程中共出现过三个主要的学派,即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交易费用理论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新产业组织理论(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chmalensee,1988;Williamson,1989;夏大慰,1999;植草益,2000)。(注:由于前两个学派在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上基本相同,因此理论界通常又将它们归为传统产业组织理论(tradition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长期以来,人们对资源配置的认识是建立在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和市场机制学说基础上的,即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一切资源的流动都以均衡价格的高低为导向,在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这一流动过程将持续到社会各部门的利润平均化时才会停止,此时资源的配置便达到了最佳均衡状态,厂商在均衡价格体系的调节下,只需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基本原则来进行投资和生产,便可以使成本达到最低,产量达于最佳,生产出来的产品刚好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消费者也可以得到最多的剩余。这种古典理论所包含的政策含义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任何人为干预市场的做法都是不必要的。19世纪末期,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看到了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垄断现象,并指出垄断会带来垄断利润的产生或均衡价格的上升,妨碍资源的最优配置。但他们又认为垄断只不过是竞争过程中的暂时现象,长期当中,垄断企业终将因技术进步受到阻碍而无法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回复到完全竞争状态,所以长期当中调节市场均衡的决定力量仍然是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直至1936年,张伯伦和罗宾逊才在他们颇具影响的垄断竞争理论中提出,由于存在产品的差异性,现实当中典型的市场结构并非完全竞争,而是垄断竞争。在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中,厂商具有一定的决定价格的“市场力量”,这种力量会使垄断利润长期大于0。因此,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不足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而必须由政府出面对垄断势力加以干预,才能确保市场的适度竞争。垄断竞争理论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一系列现实问题的深入思考,例如:政府应该用什么样的管制方法才能减少垄断势力对市场机制的逆向影响?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才能保持适度竞争?市场结构合理化的评价标准是什么?等等。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过程中,产业组织理论得以产生和发展起来。

最早的产业组织理论见于哈佛大学的梅森(E.Mason)教授和其弟子贝恩(J.Bain)的相关研究中。1959年,贝恩所著的第一部系统阐述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产业组织》出版,标志着哈佛学派正式形成。哈佛学派以实证的截面分析方法推导出企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集中度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方式,而后者又决定了企业市场绩效的好坏。这便是产业组织理论特有的“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简称SCP)分析范式。按照这一分析,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提高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阻碍技术进步,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的发展,保持市场适度竞争。哈佛学派建立的SCP分析范式,为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套基本的分析框架,使该理论得以沿着一条大体规范的途径发展。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SCP分析范式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

20世纪60-70年代,美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势力趋于下降,经济中出现了“滞胀”现象,不少研究者和分析家将招致经济不景气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哈佛学派主张的强硬的反垄断政策,于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以斯蒂格勒(J.Stigler)为代表的一些芝加哥大学学者对哈佛学派的观点展开了激烈抨击,并逐渐形成了产业组织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芝加哥学派对哈佛学派的批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认为垄断竞争理论中关于下降的需求曲线的分析在理论上不准确,因为如果说相互竞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是“相近的替代品”或有差别的产品的话,就意味着各个企业的平均成本是不一致的,它们的需求曲线的倾斜度也必将因替代程度的不同而不一致,但张伯伦却假设竞争企业的单位成本相同,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第二,认为张伯伦引入“有差别的产品”这一概念,混淆了“产业”与“市场”的划分界线,使“产业”的范围变得无法定义;第三,认为垄断竞争理论将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垄断势力的提高视为等同是不对的,因为企业规模的扩大和集中度的提高完全有可能是由技术因素或规模经济的内在要求决定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获取垄断利润;第四,认为哈佛学派提出的SCP范式过于简单武断,事实上企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决非是一种简单的、有其一必有其二的单向因果关系,而是双向的、相互影响的多重关系。

基于上述几方面的认识,芝加哥学派提出产业组织问题还是应该透过完全竞争理论而不是垄断竞争理论来加以说明。例如,对于企业规模扩大与资源利用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他们以“规模经济”理论来进行分析。

按照规模经济理论的观点,企业的规模经济范围随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平均成本也随之而不断降低,因此只要企业规模的扩大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相一致,就是必然的和合理的。由此他们推断,企业规模的扩大不仅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反而会因平均成本的降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Stephen,1988;多纳德·海、德里克·莫瑞斯,1998,中译本)。对于企业规模与竞争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他们则根据“可竞争市场理论”(contestable market theory)来加以说明。该理论认为,只要潜在竞争者在进入和退出市场时是完全无障碍的,市场上现有的厂商——不论是仅有一家企业还是有许多活跃的厂商,就总是面临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而为了避免引来更多的竞争者,原有企业的定价和产量选择将总是被迫处于一种“无显著超额利润的均衡约束下”(Baumol,1988),并不象哈佛学派所言,大厂商可以任意确定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可竞争市场理论”说明,企业规模的扩大或集中度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垄断程度的提高和竞争程度的下降。在以上两方面分析的基础上,芝加哥学派提出不能以集中度的高低和规模的大小来作为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垄断企业的标准,也不应该毫无区别地对大企业实行强硬的反托拉斯政策,主张根据企业绩效的好坏作为判断标准,放松对大企业的不必要管制。芝加哥学派放松管制的政策主张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同时期美国的产业组织政策,也对后来的新产业组织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产业组织理论演化的若干脉络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经济的外向型发展,巨型跨国企业集团已成为现代产业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各西方国家的产业组织政策也日益向保护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方面倾斜。这就从实践上对产业组织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说明产业在市场活动中的内在规律之外,产业组织理论还必须有助于说明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作用和意图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产业组织理论领域发生了若干深刻的变化。

1.产业组织理论对交易费用理论的应用

如前所述,哈佛学派以垄断竞争理论为依据,认为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和企业垄断势力的扩大是政府必须对市场加以干预的重要原因,强调对集中度的控制是保持适度竞争的关键。对于这一观点和主张,以威廉姆森为主要代表的新产业组织理论同芝加哥学派一样,都持否定态度。但对企业规模决定因素问题的解释,新产业组织理论却不同意芝加哥学派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新产业组织理论认为,芝加哥学派关于企业横向适度边界由平均成本最低的产出规模决定的分析缺乏说服力,因为已经有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平均成本最低的产出往往是一系列产出量,而不是某一个确定的产量,因此企业的技术成本状况并不能清楚说明企业的适度规模边界(Stead P.& K.Lawler,1996);第二,如果说技术因素是决定企业规模的唯一因素,那么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企业的规模必然越来越大,小企业将无法生存,但现实的情况是行业中大规模企业与小规模企业同时并存,因此单纯从技术角度不能对这一现实情况作出解释;第三,认为芝加哥学派用“可竞争市场理论”替代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并企图由此证明市场机制的有用性和减少政府干预的必要性的分析过于简单机械,因为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进出市场不可能完全无障碍,就算技术性障碍可以被克服,但信息的不充分、外部性、寡头企业之间实施的各种策略等因素也足以影响到市场均衡的实现,对此,可竞争市场理论并不能作出说明,不能为政府的放松管制政策提出充分理由。

由此,新产业组织论者认为,企业的适度边界不单纯由技术因素决定,而是由技术、交易费用和组织费用等因素共同决定,其分析要点可概括如下:(1)由于人类行为具有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这两个特点,使得现实交易活动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为了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交易双方就必须起草和订立各种契约,并对契约进行修改、监督和执行。伴随着这一系列活动的展开,大量交易费用便由此发生。当从事市场交易活动所花的交易费用过于高昂,以致超过了将供需环节纳入到同一企业内部进行统一管理和支配时,交易双方就会产生兼并、联合的意向和动机,企业的规模和边界也就由此发生横向扩张;而当企业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某项经济活动通过外部市场交易比在企业内部进行更为节约管理费用时,企业规模就会缩小。因此,节约交易成本和管理费用是企业规模变动的真正原因;(2)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现实经济活动中各生产环节同常常存在或强或弱的“资产专用性”关系,资产专用性越强,交易双方对市场波动的反应就越是敏感,为了减少交易活动的不确定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企业间就需要通过订立契约或建立一定的组织关系,如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将影响生产的资产专用性环节纳入到企业的内部环节中来,以避免各种可能出现的欺诈行为对交易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交易费用也是企业在纵向上发生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3)企业规模的变化不仅受外部交易费用高低的影响,同时还受到企业内部组织管理费用的影响。合理、有效的内部组织形式不但会提高企业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参与对资源的配置。研究企业的适度规模问题,就是要在企业和市场这两种治理结构间寻找一种合理的结合方式(威廉姆森,1999)。

2.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方法的变化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以静态的实证分析方法为主要手段,以给定的产业结构为前提,将现实企业之间既存的各种差异看成是决定产业竞争状态的外生变量,对特定企业和产业的实际行为进行静态截面观察,然后再将分析结果与企业的市场绩效相联系,从而得出了集中度高的企业必然具有垄断厂商的行为特征,并占有非法垄断利润的SCP单向因果联系的分析范式,并由此提出了强硬的反托拉斯政策主张。新产业组织论者认为,传统产业组织理论所使用的这种静态分析方法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它过于依赖经验性的统计分析,缺乏理论依据和正式的市场分析模型,其结论并不具备一般规律性(泰勒尔,1997,中译本);其次,这种分析方法所依据的SCP框架,是对典型事实进行有意排列的结果,事实上各变量间的联系只应被看作具有某种相关性,而并非一定是因果关系;最后,该种研究方法顶多只能反映出某一时期既有行业结构下的行为和绩效间的特定联系,而并不能说明该结构的形成原因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多纳德·海,2001,中译本)。因此,传统的SCP分析范式只适合于短期静态分析,长期当中,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并非呈现出单向因果联系。

按新产业组织论者的观点,市场结构是由企业规模大小决定的,而企业规模的大小取决于交易费用的高低,交易费用的高低则取决于交易活动所具有的复杂程度和不确定性,而这一切又都源自于交易者的行为属性。因此,要想了解行业结构产生和变化的原因,就必须深入到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属性中去进行研究。这样,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重点就从结构环节转向了行为环节。由于行为属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研究方法上很难再延用传统的实证手段,因此新产业组织理论采用了推理演绎为主的研究方法。例如,为了预测和说明寡头厂商的各种策略行为对均衡结果产生的影响,他们采用博弈论方法将各种可能的对策模型化,并通过逻辑推理的方法来对寡头厂商的决策行为做出各种预见性推测。在此基础上,他们得出了“非合作博弈均衡”的重要结论。这从一个方面说明,由于寡头市场结构下厂商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资源的配置往往只能达于一种“次优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价格水平可能会高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均衡价格水平,资源配置可能不如完全竞争条件下“帕累托最优”,但这种结果却是寡头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这一结论为新产业组织理论的政策主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即主张不能以企业规模大小或是价格水平的高低来作为判别企业是否具有垄断特征的标志,而唯有企业的行为才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垄断意图的依据。因此,政府政策的重点应该放在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方面,以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主要政策目标,而不是去限定企业的规模和结构。

推理演绎法虽然比实证分析法更具理论逻辑性,但其最大的不足是缺乏实证数据的有力支持。例如博弈论的许多推论都以严格的假定为前提条件,其结论也无法得到证实或证伪。正因为如此,该种方法在当代同样受到了来自理论界的许多批评和质疑。20世纪80-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各种统计数据的可得性大大增加,传统的实证分析得以将截面分析和时间序列分析、行业数据与企业数据结合起来,从而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产业结构的动态变化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证研究单纯从个别行业、个别年份的统计数据来分析产业结构的不足,使分析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注:参见J·D·叶贝斯和D·A·皮尔《经济时间序列的线性与非线性模型》一文(卡布尔,2000)。)与此同时,新产业组织理论也开始寻求一种更具实证支持的理论研究方法。例如,在寡头定价问题上,已不再只是笼统抽象地讨论行业定价的博弈问题,而是更多地深入到具体行业的定价行为中去进行实证观察,并通过大量案例研究和分析来验证先前的各种推断(Bresnahan and Schmalensee,1987)。这些情况表明,过去那种将实证归纳研究方法与推理演绎研究方法截然分开的局面正在趋向于融合(卡布尔,2000),以致有人将20世纪80年代称为“实证主义的复兴时代”(The empirical renaissance in industrial economics)。

3.将企业内部的组织与治理问题纳入到研究范围

如前所述,传统产业组织理论视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方式,企业只被当作是市场机制作用下由生产技术水平决定的一定规模的生产单位,完全忽略了它对资源配置产生的影响。因此,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中并不包括对企业内部活动的研究,认为那应该属于管理学的研究范围(Bain,1958)。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斯和威廉姆森等人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提出企业同市场一样参与了资源的配置过程,企业的内部活动是影响市场行为和产业结构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企业内部活动的考察便构成了新产业组织理论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新产业组织理论关于现代企业内部组织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代理人目标偏离问题的影响及治理方面,核心是解决现代企业代理人的无效率问题。为此,研究者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主张。例如:在20世纪70-80年代法玛(Fama)、霍姆斯特姆(Holmstrom)和哈特(Hart)等人提出“现代企业外部约束机制”理论,指出在外部经理人员市场上,管理者业绩的好坏是对他们声誉和身价的重要评价标准,经理们为了能够树立良好的声誉而不得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健全完善的经理人员市场是约束管理者行为的一种有效机制;爱德华(Edwards)和汉南(Hannant)等人提出,若能保持在产品市场上的充分竞争,企业销售业绩的好坏将反映出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因此,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业绩是促使管理者去精打细算,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的有效约束机制;法玛(Fama)1980年在《代理问题与企业理论》一文中指出,股票市场同样是代理人外部约束机制的一种有效形式,企业经营业绩的好与坏,可以通过股票市场上广大股东的选择来体现,因此,建立和发展有效率的股票市场,就能有效地制约代理人的目标偏离行为;钱德勒和威廉姆森提出,通过企业的组织制度设计可以达到制约代理人目标偏离问题的目的,指出M型企业组织结构能够通过企业内部的计划控制较好地避免目标的偏离问题;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企业理论:经营者行为、代理费用与产权结构》一文中提出了“企业融资约束机制”理论,证明在债权和股权两种不同融资方式间进行合理搭配,可以产生一种对管理者行为的约束机制,使管理者的目标利益与投资者趋于一致;克拉克(Clark)等人提出“产权制度设计”理论,如通过建立公司董事会,可以增强分散的股东在经营管理中的控制力,以抗衡“内部人”控制问题,确保股东利益与公司目标的一致,而通过分散持股者的数量,则可以减少决策层大股东的数量,增强大股东的相对影响力和控制程度。为了激励管理者去冒一定风险、承担一定责任,可以在风险和激励之间寻找一种最佳平衡机制,让管理者获取确定的利益所得,如高额的薪金、奖金、养老金、退休金或股权,让他们有动机来关心企业的利益目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治理理论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应用,在这套理论的指导下,美国建立了堪称世界上最严谨科学的现代企业制约体系。

4.政府政策问题研究的系统化

哈佛学派在政府管制问题上因循了西方主流学派的观点,将政府政策看成是影响经济活动的外生变量,对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深信不疑。因此,他们更多地只对管制的方法和手段提出建议,例如应该如何对集中垄断程度高的行业进行分割,如何对不正当的设置障碍活动进行管制等等,而并未对政府管制的实际效果、政府管制的动机和成本等问题作过系统研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斯蒂格勒在《管制者能管制什么?》和《管制经济学》两篇代表性作品中分析了政府管制的成本和收益问题,提出了具有影响力的政府管制理论,指出行业中的厂商是政府管制政策的需求者,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向政策的提供者(政府官员)支付“价格”,以获取政府政策的保护。因此,他认为政府管制政策是受行业集团的利益影响而形成的,这些管制政策又反过来影响着行业的经济活动。这里他已将政府管制当成了影响经济活动的内生变量,看到了政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作用。尽管如此,在他的理论中,政治家的作用仍然是被动的,他们似乎只是在经济利益集团的游说下按照其利益和偏好进行立法和规制的“政策供给者”,而政治家本身并没有自己的利益需求。

当代一些西方学者如麦克切斯内(Fred S.Mcchesney)和克鲁格等人提出,政治家也是独立的行为者,他们也有自身的利益需求,他们会通过有意设立某些管制政策而向行业利益集团获取好处,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方福前,2000)。按照这类理论观点,任何一项政策规制都将引发一系列的寻租活动,因此政府管制应该受到限制,否则政治家就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制定大量不必要的政策规制,从而使经济活动产生扭曲。

三、产业组织理论的新近发展

20世纪末期以来,产业组织研究领域又表现出一些新的发展动态:

1.行为不确定性和不完全信息问题成为当今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重点。针对近年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连续发生的金融诈骗和财务丑闻事件,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界从不同角度展开了分析和讨论,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欺诈行为的产生,美国现行的制约体制为什么没有能够阻止这些欺诈行为的发生,以及应当如何改革现行的治理体制等问题。在这场讨论中,许多学者和分析家提出,导致这些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监督机制作用的降低和诚信的缺失,而这一切又都与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完全相联系。首先,信息不完全和诚信缺失导致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欺诈。由于金融市场缺乏效率,公司的股票价格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在这一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持有股票的公司管理人员就有了做假账的行为动机(德鲁克,2000,中译本)。例如,安然公司的欺诈事实,就是因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会计欺诈手段夸大公司的报表利润,哄抬股价,然后抢在公司巨额损失最终暴露之前将手中的股票高价出售,以获取暴利的行为结果(黄明,2003)。其次,信息不完全和诚信缺失使社会中介环节的社会监督机制失效。例如,为安然公司做审计业务的安达信会计公司,它除了为安然提供审计业务外,更多的业务收入还来自为安然提供其它的业务咨询收费。正因为如此,众多会计、审计人员在自身利益驱使下,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与安然公司一道作弊,蒙骗公众和政府。

从有关欺诈行为例证的众多研究来看,当今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重点明显偏向于对行为不确定性和不完全信息问题方面。与此相适应,有关财务公开制度、公司股权问题和金融诚信问题成为当代的热门话题。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者提出,今后美国产业组织政策会向更严格、更具体和更细致方向发展,这与新产业组织理论一贯持有的放松管制的政策取向似乎是相冲突的。

2.政府官员行为问题也是近年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近年来,一些产业组织学者为了深入考察政府规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还对政府官员的行为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例如,赫尔曼(Jones Hellman)和考夫曼(Daniel Kaufmann)在《解决转轨国家中的政府俘获问题》(2002)一文中提出了一种衡量政府整体腐败情况的方法,对22个转轨国家的政府俘获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分析企业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获取政府官员的扶持,以便获取高利的。他们的研究表明,政府官员被俘获对一个国家的长期发展来说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俘获行为不仅会扭曲竞争环境,耗费企业家的才能,还会损害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阻碍竞争,破坏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因此,解决政府俘获问题的根本在于改善政府的治理结构和加强法制建设。

3.信息时代的产业结构问题研究是产业组织理论的一项新课题。国外一些产业组织研究者对信息时代的产业结构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注意到,随着信息技术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日益广泛,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着实质性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曾被认为是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来源,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巨大发展使得企业之间也能够方便、快捷地互换、共享数字化信息。这样一来,原有企业的组织结构效率就相对降低了,而一种更有效的“模块化”产业组织结构随即产生。所谓产业结构的“模块化”主要是指在一些可以通过共享某些资源,如网络系统、信息和技术的行业内,企业间可以共享某些技术和信息。因此,行业内部就自然分解为一些固定的模块,分别集中力量设计、制造特定的产品,然后再在行业间开展合作,这样就可以大大节约资本,提高行业竞争力。例如,在当今的汽车制造业中,各种重要零配件的设计和生产正在趋于通用化和标准化,一些工艺技术也趋于共享化,这些新的行业发展趋势意味着社会资源将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也有可能大大降低。这一新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预示着未来产业组织政策的取向也将随之发生调整和改变(青木昌彦,2003)。

四、结语

上述分析表明,各个时期的产业组织理论依据不同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选择不同的研究重点,提出了不同的政策主张。哈佛学派以垄断竞争理论为基础,采用静态的实证研究方法,以市场结构为研究重点,提出了反垄断反集中的“结构主义”政策主张;芝加哥学派以“可竞争市场”理论为依据,重点分析企业的市场绩效问题,提出了“绩效主义”的政策主张;新产业组织理论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采用演绎推理为主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反不正当行为”为指向的“行为主义”政策主张。

比较而言,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虽然在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和政策主张上都不尽相同,但在有关企业、市场和政府干预等问题的看法上都以传统理论为基础,因此同属于传统学派。在市场机制问题上,它们都没有考虑利用市场机制的代价问题;在企业问题上,它们只看到决定企业规模的技术原因,而没有考虑到交易成本原因,也没有认识到企业组织对市场机制的替代作用;在政府干预问题上,虽然芝加哥学派谈到了政府“失灵”现象,但并没有考虑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成本问题。

新产业组织理论以交易费用理论、博弈论等新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使产业组织理论在研究广度和深度上得到了拓展。在市场机制及其作用问题上,新产业组织理论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企业的内部组织所取代,而且利用市场机制是有代价的;在企业问题上,新产业组织理论用交易费用理论来说明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内部组织,揭示了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与外部市场的相互关系;在政府干预问题上,新产业组织理论提出,政府的决策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市场活动,作为决策主体的政府官员也受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的支配和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同样需要花费成本。

通过对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演化和最新发展动态的研究和介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这一理论,并从中汲取有用的成份,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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