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米流通、价格机制概述论文

日本大米流通、价格机制概述

张 晓1,高红梅2,崔 晶2,前泽重礼1,崔中秋3*

(1 岐阜大学,日本 岐阜 5011193;2 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384;3 天津市农作物研究所,天津 300384)

摘 要: 简述了日本大米流通现状和历史沿革,以及价格形成方法。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现实需要,日本对大米流通进行了逐步探索和不断完善。分析了不同历史时期下日本政府出台颁布的《粮食管理法》和《旧粮食法》及《修订粮食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日本大米流通制度的影响。从食管法到粮食法的修订,最终日本大米流通走向全面市场化和自由化。通过流通方式的变化也探讨了粮食法修订前后的价格形成机制,分析表明食管法制度时期是由政府进行完全管理,流通的大米全部由政府买进,再由政府卖出,大米的价格完全由政府决定,平成16年(2004年)粮食法修订后,大米流通市场全面自由化,由于大米销路多样化,也使得大米价格形成方式多样化。通过回顾历史发展和现状分析对日本大米流通的发展趋势进行趋向预测。

关键词: 日本;流通渠道;米的价格

1 大米流通机制现状及历史沿革

1.1 从严格管理转变为自由流通

大米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是日本人的主食,大米的短缺直接带来供给的波动和价格的浮动,为了避免这样的困扰,政府把大米流通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进行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搞活流通的方式方法。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现实需要,日本对大米流通机制,进行了长时间的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

从时间上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食管法” 的时代,时间是昭和17年(1942年)~平成7年(1995年)间,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大米的流通进行了直接管理。食管法(全称《粮食管理法》),是昭和17年(1942年)由于当时粮食生产难、大米缺乏,为了能够给社会和消费者提供充足的粮食所制定的法律。根据《粮食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从农民手中把大米全部买断,农民必须通过国家才可以进行大米的销售,大米是由政府来管理的。到了昭和40年(1965年),人们的饮食生活变得多样化了,出现了大米供过于求的情况,导致政府需要将大量的财力放在处理剩余的大米上。同时社会上出现违反粮食管理法,通过非正常渠道流通的大米也逐渐增多,现实与食管法的规定出现了矛盾。为此,政府为了有效进行粮食管理,在昭和44年(1969年)出台并执行“自主流通米制度”,还是由政府征购大米,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允许民间销售,由政府统一管理的粮食制度放宽了。昭和46年(1971年)开始“生产调整(减少耕作面积)”,昭和62年(1987年)执行“特别栽培米制度”,平成元年(1989年)执行“特别表示米制度”。

(2)《旧粮食法》时代,时间是平成7年(1995年)~16年(2004年),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大米的流通进行了部分管理。一方面,日本在平成5年(1993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严重的欠收现象,另一方面,以签订关贸总协定为契机,在平成7年(1995年)的时候废止了食管法,制定了《粮食法》(全称《主要粮食的供需以及价格安定法律》)。根据国家储备运营需要和必须遵循的国际条约,对于进口大米进行必要的限制,同时实行计划流通制度,对大米在流通上的规定有所放宽,在所谓的“计划流通米”(包括政府米和自主流通米)中,自主流通米成为全部流通的主体,而政府米则是为了防止突发情况被政府买进的米。政府的基本储备量约为150 万t,上下波动幅度为50 万t[1]。可以说,自主流通米是遵循“自主流通计划”,是生产者和相关的生产组织不通过国家进行买卖的米。另外,生产者进行自主销售,由于计划外流通的米,其数量达到政府相关要求而被认可,也因此大大的增加了生产者与市场直接接触的机会,有效减少了流通环节。可见,在旧粮食法中,同时存在着由政府管理的“计划流通米”和不被政府管理的“计划外流通米”两种流通方式。

表1是计划流通米和计划外流通米的出货量的变化。从中可以看出,“计划流通米”的市场份额降低,而“计划外流通米”的市场占有率明显增多。在平成7年(1995年)制定旧粮食法时,计划流通米的总量占总产量的58.7%,平成15年(2003年)减少到41.6%。而计划外流通米(普通米)占比由24%(1995年)上升到41.2%。

“计划流通米”的目的是保证供给稳定,然而随着市场占有率的不断下降,很难保证对消费者的稳定供给,计划流通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不仅如此,从业者因受到计划流通制度的限制,很难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在计划外流通体制下,不按照制度执行的从业者随之出现,这些不法现象也导致市场混乱。

(3)“粮食法修订”的时代,出台了《修订粮食法》,时间是平成16年(2004年)以后,其主要特点是以自由流通为前提,自此和大米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今天看,米的流通趋于自由化和市场化。因为计划流通制度不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日本在平成16年(2004年)对粮食法进行了修订[2],大米的计划流通制度原则上废止了。政府只是最低限度的管制,以此保证大米稳定供给,政府管理的大米只用来储备,米的流通完全走向市场化。农户生产的大米,原则上通过注册的经销商、 零售商等中间环节卖到消费者手里,销售者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和规章申请注册,才能取得销售资格,进而从事大米销售经营活动。修订后的粮食法,放宽了相关要求,批发商、零售商都成为从事大米销售的从业人员。消费者可以从全国各地销售商和生产者手中通过多种方式买到大米,选择的范围更广泛,选择好米的机会更多了[3]

1.2 流通机制的变化

独立后的实验教学,利用实验室等实验条件并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质量要求和学时要求全部实施完成,其开出率便可得以保证。

从图1可见,大米的流通基本上分为生产、收购检查、价格形成、销售、消费几个阶段,随着大米流通的相关政策的变迁,流通机制和流通经销商也发生了变化。

从食管法到粮食法的修订,最后终于走向大米流通的全面市场化和自由化,从以上制度的改变也可以看出流通机制的变化。

(3)探索建立收入质量评价机制。加强财产行为税数据库建设,准确掌握分税种、分税目税收收入及税源情况,并根据财产行为税各税种特点,探索建立分税种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提高财产行为税收入的质量。

表1 全日本稻米流通情况 单位:万t

图1 大米流通的各个阶段

(1)食管法管理下的流通机制。

生产者,必须向政府提供米,除此之外的流通,是违法的“不正规流通米”(黑市流通米)。制定自主流通米的流通计划并且实施这个政策的,是国家指定的法人,主要是全农(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全集联 (全国主食供销协同组合联合会),由他们承担法人责任。米的收购检查是由“指定供销商” 执行。供销商是由农协和经济联等指定。销售商必须是经国家许可的,销售业务由通过许可的“批发零售许可人”来执行[4]

如图2所示,食管法时代的流通主要经销商有生产者、指定收购人、指定法人和批发零售许可人。

食管法时代,由于生产量的不足,政府只能按照严格的流通制度来执行,以保证有效供给。流通的米分别是政府米和自主流通米。在食管法管理下,米的销路如图2中所示卖到消费者手中。米的流通是由政府直接买卖的。

(2)旧粮食法管理下的流通机制。

区内外高校对“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决算表格设计,建立决算工作奖励和约束机制,并完善决算管理专题分析交流活动”等5个提高部门决算报表质量的改进措施主要因素认知统计数据如表5所示。

首先是供给过剩的趋势逐渐显现。因为平成5年(1993年)、15年(2003年)欠收的原因使米价突然暴涨,根据这种现象推断,相反供给过剩导致价格下降。

图5是稻谷价格形成中心(旧粮食法时代的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中心)根据年产量及所有品种的平均价格变化制作的,从中可以看出,除了平成15年(2003年)由于欠收之外,米价每年都在下降。平成7年(1995年)旧粮食法开始实施,米的价格是20,976日元/60 kg,5年后平成12年(2000年)米价下降到17,054日元/60 kg,而5年后平成17年 (2005年)米价又继续下降到16,048日元/60 kg。按平成7年(1995年)的价格是100 点来算,平成17年(2005年)的价格就降到了77 点。

在无源定位中,为便于算法描述,通常将时差转化为双基地距离.那么根据双基地距离的定义,对应于外辐射源m和接收站n的双基地距离为考虑到实际中存在的测量误差,得到双基地距离的观测方程为

图2 食管法管理下的流通机制

注:1、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2、上述以外的流通方式都为违法的“不正规流通米”。

图3 旧粮食法管理下的流通机制

注:1、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2、上述以外的流通被称为“计划外流通米”,不是违法行为。

(3)粮食法修订后管理下的流通机制。

在粮食法修订后,米的流通基本上趋于全面的自由化,如图4所示大米通过循环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主要经销商有生产者、出货商和销售商。

在调整原料油结构之外,胜利炼油厂还在沥青生产中注意控制好加热炉炉温,将炉出口温度由原来的388℃降到386℃,从而把更多的轻质组分切到沥青里。“现在我们生产的90号沥青产品针入度都保持在90~95之间,完全可以满足用户的需求。”胡涛说。

从图中可以看出,不只是出货商,生产者也可以向销售商和消费者自由的卖米。出货商、销售商实行申报制。如图4由稻谷价格形成中心决定交易价格。

在粮食法修订后的管理下,不存在自主流通法人,注册批发商和注册零售商向销售商转变,从表面上看流通的机制变得单一化。但是,销售商和销售商之间的交易也频繁了,流通机制随之变得复杂化。

此外,考虑到水利工程建设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等问题,其自身的特殊性也直接影响项目设计、施工的顺利进行及工期目标的如期实现。

2 价格形成方法及机制

图4 粮食法修订后的流通机制

注: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2.1 粮食法修订之前的价格形成机制

食管法时代,是政府完全管理的时代,流通的大米全部由政府买进,再由政府卖出,大米的价格完全由政府决定。政府要考虑从生产者那里买入的价格从而确保稻米可持续生产,卖出的价格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水平,从而制定适合的价格。但是,自主流通米制度实行后,由食管制度转变到粮食法,政府决定价格的数量显著的减少。相反,计划外流通米数量大幅增加。平成15年(2003年)如果按销售量是1 万t,自主流通米达到323 万t,计划外流通米达到372 万t。

旧粮食法时代的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由自主流通米中心通过拍卖的方式形成价格,平成2年(1990年)设置了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中心,日本米规定自主流通米必须进入价格形成中心进行交易,交易限于42 家县级公司(卖家)和300 家在政府部门注册的大米批发商(买家)之间[5]。第二,以中心的拍卖价格作为目标,这也是出货装卸员和注册批发商之间决定价格的方法。第三,以定价中心的拍卖价格为基准,小规模交易也以这个价格为基准进行上下浮动来决定价格,或者根据栽培方法按照特殊的计划外流通米的相对交易形成价格。

石警官的笑容更加明朗:“平素有友人来,总是随意地催促石某为他们吹一曲,甚至在酒楼大摆筵席,也要石某在酒味菜香中为他们助兴,当真是有辱斯文。石某历来难以从命,宁可让它闲置。”

而计划外流通米的价格形成,分为四种情况。第一,以自主流通米价格中心拍卖价格作为目标价格。第二,通过竞拍的方式形成价格。第三,以通讯销售和市场定价销售的方式决定价格。第四,以定价中心的拍卖价格为基准,小规模交易也以这个价格为基准进行上下浮动来决定价格,或者根据栽培方法按照特殊的计划外流通米的相对交易形成价格。

2.2 粮食法修订后管理下的价格形成机制

现在,稻谷价格形成中心除了按期下单交易之外,还有全年交易、分期交易、特定交易、日常的交易这四种交易方式。其中,按期下单交易是一种实施起来非常便利的交易方式。卖家给出预计卖的稻谷数量和价格等条件,买家进行拍卖。这些交易的稻谷是从卖家那里获得。买家是根据交易的条件按拍卖的价格由高向低依次定价。日常的交易是根据当天需求量的变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每天实施,也是便利性非常高的交易方式,除去节假日的每天都可以进行交易。卖家将产地品种、商标、数量及送取货方法等交易条件,用电子邮件向中心提交,买家再用电子邮件申请想买进的米。价格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决定:①定价销售方式,卖家提出定价销售,从买家中申请的时间快慢的顺序决定交易。②拍卖方式,卖家提出拍卖销售并且规定成交的期限,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申请,从拍卖价格高的开始决定交易。③中心决定方式,买家和卖家通过中心交涉而决定交易。

平成16年(2004年)粮食法修订后,大米流通全面自由化,由于大米的销路变得多样化,也使得大米价格形成方式多样化。大米的价格形成可以明确的反映出供求形势。“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中心”改为“全国稻谷交易·价格形成中心”,法人由稻谷价格形成中心指定[6]。随之,拍卖交易以外的交易方式也被允许,具备资格进行交易者也扩大了,具备一定的财力和信用的人,包括生产者、出货商、销售员和需求者,以及多种交易相关者都可以参加交易。通过稻谷价格形成中心形成的价格,作为中心以外的交易的目标价格,或者作为竞拍参加者的参考价格。

3 大米流通的发展趋势及展望

3.1 米价趋于下降

从大米流通整体情况来看,最受关注的一点是固定价格的变动,尤其是平成5年(1993年)之后,米价有明显下降的趋势。

在旧粮食法管理下的米流通的途径如图3所示,在当时流通中从业人员主要是生产者、注册出货装卸员、 自主流通法人和注册批发零售商。其中,生产者对于计划米的流通,有向注册出货装卸员提供米的义务;对于计划外流通米,有申报出货数量的义务。自主流通法人是自主流通米的流通计划制定者,并且是实施的法人,他们是由国家指定的,包括全农(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全集联(全国主食供销协同组合联合会)。注册出货装卸员是实行注册制的,由农协,经济联等承担出货业务。卖米的销售商,必须向国家申请注册,由注册批发零售商承担销售业务。

为什么米的价格会持续走低,有以下几个原因。

图5 不同年份大米价格变化

注: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1)供给过剩是米价下降的主要原因。

旧粮食法是以对流通进行最低限度管理为原则,在这个阶段即使是在计划流通的情况下,多样的销路还是被认可的,批发之间、零售之间从业者的买卖基本趋于自由化。

上庄乡在羊舍的选址方面主要结合饲养规模与未来发展进行科学合理有效规划。通常当地羊舍建设在距离其他养殖场超过1 000 m的区域,而且也远离主干道道路和居民区至少800 m以上,保证周围环境方便运输且不会出现交通堵塞问题。另外,上庄乡也将羊舍地址选择在地势较高且气候干燥的地区,并建立便捷的排水网络,以满足冬暖夏凉的温度要求,同时准备一定面积的运动草场,为羊群自由采食饲草、自由活动创造有利空间,也降低了养殖成本。而在羊场附近具有干净的水源,从此地引水为羊舍进行充足供水。在羊舍内部为每一只羊都准备好水槽、料槽与盐槽,同时还配备移动和固定2种料槽[2]。

图6 大米人均年消费量变化

注: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人均米消费量在昭和37年(1962年)达到顶峰后,一直持续减少。顶峰期(1962年)人均米消费量一年是118.3 kg,但是到了平成21年(2009年)只有顶峰时期的一半,减少到58.5 kg(图6)。这是因为饮食习惯的变化,比如提供热量的主食食材的比例减少,副食的比例增加了。所以作为主食食材的大米的地位降低了,而面包等这些面类的主食占的比例就相对增加了(图7)。今后大米的消费量,预测仍旧会持续减少,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人口减少。根据日本总务省的国情调查看,从平成17年(2005年)人口开始减少,人口减少将成为今天大米需求量减少的一个最大的原因。其次是高龄化。高龄者的比例在增加,即使人口没有显著的减少,由于人均摄入的卡路里量的减少,对米的需求也是减少的。并且,随着饮食变得多样化,米的消费将逐渐减少,供给过剩导致米价的下降的状况还会持续。

图7 家庭购买主食费用比例变化

注: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2)超市的发展壮大。

大米流通下游环节比如零售渠道的超市的快速发展。表2中所示,超市大米贩卖市场份额从平成8年超过稻米专卖店后逐年增加。到了平成19年(2007年),稻谷专卖店下降到7%,而超市达到了37%。由于超市大量的购米并且以较低价格销售,而且还利用很多促销手段,这种采购和销售同稻谷专卖店相比优势明显,超市的占有率变高,米的价格变低。

(3)业务用米需求增加。

本区含石墨斜长角闪岩和含石墨大理岩与各类围岩之间存在明显的电性差异,含石墨矿岩石的电阻率最低,因此开展自然电场法测量可以形成低的电位差,为本区寻找石墨矿开展自然电场电位、激电工作提供了地球物理前提。

餐饮业和料理加工业这类行业对大米需求量增多。日本农林水产省资料(平成20年(2008年)5月)显示,餐饮业和料理加工业所需量达到280万t(图8),一般消费者的需求量是300 万t,二者规模相当。从事餐饮业的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会使用一般米和低价格米,从而尽可能的降低食材的成本。即使使用高级米的企业也会尽可能压低米的采购价格,由于这类行业大量采购大米,必然影响米的价格,导致米价下降。

表2 大米流通下游市场变化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以上趋势将会越来越严重,即便有欠收或其它自然灾害会导致米价短暂的高涨,但是米价会持续走低是不争的事实和趋势。

3.2 交易方式更加多样化

关于米流通的一个关注点就是交易方式更加多样化。

通过以上我们知道,自主流通制度(昭和44年(1969年))开始以前是食管法时代,除了通过违法途径交易的不正规流通米(黑市交易米),米价全是由政府决定买入的,销售过程也全由政府管理,这种交易方式非常简单。然而,随着实行计划流通米和计划外流通米制度 (平成7年(1995年)),经由旧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中心(今稻谷价格形成中心)进行内外交易,交易方式变得多样化了。今后交易方式还会进一步变得多样化。这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价格不断走低。今后大规模低成本的生产还会增加,与此同时为了卖高价,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高品质为目标的小规模生产(比如,无农药栽培、大棚栽培等)也会逐渐增加。对于前者大规模低成本的生产来说,需要大量交易,而且不是通过农协进行大规模交易,如果是通过个别生产者的法人化等进行大规模交易的话,生产者和批发商、零售商的大量交易也会变得越来越多,出现零售渠道、超市、便利店、酒店、大卖场等更多的途径来扩大交易。如果以高附加值、高品质为目的的小规模生产增加的话,少量生产和少量销售相结合,精细的少量流通也会变得很盛行。

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生产者为了增加实际收入,跟零售店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变得越来越多。现在,利用农贸市场、网络等方式直接销售,以及和日本消费生活协同组合合同制的交易方式变多了。今后,还会增加生产者直接租赁超市的一小块地方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方式,还有以去大棚观光的方式向消费者直销方式,还有用PB(Private Brand)的方式向零售商直销的方法也会增多。总之,今后米的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会进一步发展,而且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4、叶面喷施某些营养元素后,能调节酶的活性,促进叶绿素的形成,使光合作用增强,有利于改善品质,提高产量。

图8 大米流通下游市场

注:资料来自日本农林水产省。

参考文献:

[1]冀名峰.日本粮食流通体制变革及其给我们的启示[J].改革,2000(3):124-127.

[2]梶井功.日本农业年报50:米政策的大转变[M].农林统计学会,平成16年:1-335.

[3]石谷孝佑.米的事典[M].幸书房,平成16年:1-63.

[4]北出俊昭.转换期的米政策[M].筑波书房,平成17年刊:1-227.

[5]马雷.日本的稻米政策[J].中国农业信息,2004:(6)19-22.

[6]小池恒男.米市场构造的突变和新政策[M].家之光协会,平成9年刊:1-239.

A Summarize of the Rice Circulation System and Pricing Mechanism in Japan

ZHANG Xiao1,GAO Hong-mei2,CUI Jing2,MAEZAWA Shigenori1,CUI Zhong-qiu3*
(1 Gifu University,Gifu Gifu,Japan;2 Tianj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Tianjin 300384,China;3 Tianjin Crop Research Institute,Tianjin 300384,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basic situation of rice circulation and price formation in Japan.The thesis briefly describ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rice circulation in Japan,the methods of price form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rice circulation in the future.With the changes of the times and the needs of reality,Japan has gradually explored and continuously improved the process of rice circulation.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fluenc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which are promulgated by the Japanese government,including the Food Management Law,the Old Food Law and the Revised Food Law.The reformulation from the Food Management Law to the Food Law led to the marketization and liberalization of Japanese rice circulation eventually.Pricing mechanism before and after the Revised Food Law is also discussed according to the change of circulation mode.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period of the Food Management Law is completely managed by the government.The circulating rice is purchased and sold by the government,the price of rice is completely determined by the government.After the revise of the Food Law in 2004,the rice circulation market got general liberalization.Because of the diversification of rice market,the formation of rice price has also become diversified.The paper will forecast the development trend and expectation of Japanese rice circulation by reviewing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Keyword: Japan; Distribution channel; Rice price

中图分类号: S5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3-6737(2019)02-0001-09

收稿日期: 2019-01-11

作者简介: 张晓(1992-),女,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食品流通科学。

* 通讯作者简介: 崔中秋(1986-),男,农学博士,研究方向:水稻食味品质。

(责任编辑:王丹)

标签:;  ;  ;  ;  ;  ;  

日本大米流通、价格机制概述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